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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末尾為什麼要寫「此致,敬禮」?

不知道是誰教的,感覺從小就被影響寫完信要寫此致,敬禮,它的由來和意義是什麼?另,標準格式應該怎麼寫?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此致敬禮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著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致敬禮」是書信常用語。因有多種用法及「變體」,易發生誤讀,故有此淺說。

作為信末祝頌問安語,其主要用法是:

其一,最基本的是動賓結構的「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寫法上分兩行,「此致」靠後,「敬禮」另起一行頂格。從領袖到平民,從作家到學生,公函私札,使用相當普遍。

其二,舊時書信,有將稱謂語寫在次行、信中或信末的。稱謂語在信末則必須在「此致」的次行頂格書寫。「致」字是其本意「給予」的意思。如周恩來致廣東省興寧縣羅縣長的信(1925年4月15日)、魯迅致開明書店(1933年3月11日,「此致」寫作「此請」)。其實,當代在會議通知、請柬中,此用法尚未絕跡。

其三,有「此致」無「敬禮」。其實,前一種用法已無「敬禮」了,但這裡的「此」是對全信的一種概指,「致」的意思是「盡」、「結束」。「此」、「致」連用,表示「要說(寫)的已經說(寫)完」,作用在於煞尾。煞尾語後,另寫祝頌問安語。常見的如「此致,即請道安。」「此致,並頌時綏。」「此致,即頌近好。」此種用法,在魯迅先生信中經常出現。

其四,只用「敬禮」。這裡雖無「此致」,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敬禮」即在此致敬之意。毛澤東、周恩來的書信中,此種用法甚多。人們習慣上將這裡的「敬禮」另起一行頂格寫,毛澤東則多是在次行空兩格。前者相當於提行,後者則無異另起一段,都表示尊重。而毛澤東將「此致」與「敬禮」連用時「敬禮」則必頂格寫。

其五,「專此」。專,強調單獨、專一。此,即這些。「專此」即特意寫了這些(給您),表示煞尾。「專此」之後,再寫祝頌問安語。如毛澤東致傅作義(1936年10月25日)用「專此。即頌戎綏」。周恩來致陳伯達等人(1946年7月1日)則乾脆用「專此。敬禮!」魯迅致母親多次用「專此,恭請金安」。

其六,「專此布達」。這裡的「專此」詞義與上述相同,但它與「布達」(布是陳述,達即明白)連在一起才起煞尾作用,其意即,專門寫了這些向您說明。然後,再綴各種祝詞敬語,如「敬請誨安」、「敬頌康樂」、「並頌大安」等。如魯迅致姚克(1933年11月15日):「專此布達,並頌文安」;陶行知致楊靜桐(1940年7月1日):「專此奉復。敬致謝悃。並祝康健!」同類短語有「專此布陳」、「專此奉復」、「專此敬復」、「專此肅復」、「專此函約」、「專此鳴謝」等。

其七,「此令」。此語出現於各種令文(命令、指令、訓令、任免令等)的結尾。有的令文在「此令」後面要寫明接受命令的機關或官員名稱,有如上述第二種用法的「此致」,「令」作動詞用。民國時期,有的將接受命令的機關名稱和官員姓名寫在命令的開頭,文末則不再寫,但結尾處仍習慣性地保留此語。其明顯的「痕迹」是,儘管在文末,卻沒有標點。這裡的「令」已無動詞作用,「此令」也只起歸結和結束全文的作用。「此札」、「此布」、「此批」、「此狀」、「此復」、「此咨」等與此大體相同。

轉載於網路。


「就醬」太賣萌,

「以上」太高冷,

此致敬禮剛剛好~~

Sincerely yours



知乎:以上


當年寫商務信函時的標準結尾是「順頌商祺」。

第一次見到的時候驚為天人,表示「老闆你們太文化人了」!


行文至此 表示感謝


類似於王羲之在快雪時晴帖最後寫的: 羲之 頓首。


That"s all.

Kind regards,

XXX


我一直以為是小時候老師教此致敬禮的原因是:少先隊員要敬隊禮0.0


標準格式:

老子不幹了.

辭職,經理.


想太多,人家只是不知道該說點什麼結束好了


順頌時綏。……


請參見:

1.「此致」的意義和用法 http://ng928.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mp;articleId=1364806

摘錄:

  1. 有些文言書信用語,原有詞義和用法逐漸消失,換了另一個意義和用法,甚至胡亂使用,不能解釋。如「此致」一語便是。
  2. 我查了很多詞書,包括《漢語大詞典》、《古漢語詞典》、《辭源》、《詞海》、《現代漢語詞典》、《書信用語詞典》等,奇怪的是,多數詞書沒有收錄「此致」詞條。我再查應用文用書,亦是大部分沒有說清楚「此致」的意義和用法。
  3. 我又在《應用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出版,2000年)查得「此致」一詞的解釋,說明這是動詞,解作「就此給予(公文信札結束時的套語)」,並舉例:「此致敬禮」、「此致各兄弟單位」。顯然,《應用漢語詞典》指「此致」是要帶賓語的,與郭燦金所說的不同。但這詞典所舉二例的「此致」意義是有區別的。「此致敬禮」應是「在此給對方一個敬禮」的意思,不可能解作「寫了這些給對方敬禮」。而「此致各兄弟單位」只能解作「寫這信給予各兄弟單位」。
  4. 「此致敬禮」是新中國建立初期以「敬禮」作禮貌用語,估計是由「謹致敬禮」訛變而成。「此致敬禮」是大陸至今常用的書信用語,港澳台和海外華人社會並不多用。
  5. 雖然魯迅獨用「此致」,但估計誤用居多,可能本意是寫「耑此」、「匆此」之類。

2. [轉貼]「此致敬禮」的討論 http://bbs.cantonese.asia/thread-5498-1-1.html

摘錄:

1. 苗圃收到內地的書信,結尾多是「此致敬禮」。有謂此四字不通。

2. 然而日前翻閱舊報,讀到電視節目「中文一分鐘」在1997年的一段講稿,提到「此致敬禮」一辭,說這個結束語,「不只沒有錯,不是不通,而且比香港的習慣更有禮貌」云云。

3. 今之大陸,一切皆有別於傳統,書信的格式亦然。其一般格式,開首是「尊敬的XX先生,你(您)好!」末後就是「此致敬禮」。這種寫法,其實非常礙眼,因為「尊敬的(或親愛的)XX先生」,顯然是從英文Dear Mr.XX轉譯過來,不似中文。而「你好」二字,似問候而非問候,似祝頌又非祝頌,反使人聯想到發信人執著收信人的胸口衣服,大呼「你好」,好像找其晦氣似的,一些禮貌也沒有。末後之「此致敬禮」四字,更加不知所云。本來「此致」之後,應是收信者的名稱,「此」字是指「這封信」,「致」是動詞,乃「給」之意,「此致X先生」,便是「這封信給X先生」。而「此致敬禮」四字,則不合中文字法,蓋「致」字既是動詞,「敬禮」之「敬」亦是動詞,即「敬(行)一個禮」,四個字合起來解,便成「這封信給敬一個禮」,試問這成甚?話。或曰:「敬」字是形容詞,以形容此「禮」之尊敬,意即「給一個尊敬的禮」。此解又似通非通,因「禮」都是「敬」(形容詞)的,豈有「敬的禮」或「不敬的禮」之分?故這「敬」字不應作形容詞,而應作動詞用始合。(苗溥寅)

以下是就上文的回復/辯論:

1. 論及「此致敬禮」,先生所說,「本來『此致』之後,應是收信者名稱,『此』字是指『這封信』,『致』是動詞,乃『給』之意,『此致X先生』便是『這封信給X先生』。而『此致敬禮』四字則不合中文字法,蓋『致』既是動詞,即『敬(行)一個禮』,四個字合起來解,便成『這封信給敬一個禮』」,晚輩亦認為此說多有斷章取義之嫌,否則韓愈和曾鞏在信末所述之「愈再拜」、「鞏再拜」不是也有了「拜信」之嫌嗎?晚輩認為,「此致敬禮」之正義可理解為「在此向XX先生致上敬禮」為更佳之解釋,而非隻言片語可瓜解之。又或如先生所言,解釋為「給一個尊敬的禮」,先生認為「因『禮』都是『敬』(形容詞)的,豈有『敬的禮』或『不敬的禮』之分」,這便使我想起「十分好」一詞。「十分」在此是形容詞,「好」也是形容詞,既然是「好」,便又何須加上「十分」呢?我想,這不過是在一定語境一定場合下加重語氣,如「敬禮」若如先生解釋為「尊敬的禮」也是如此這般。

2. 如此說來,先生在《此致敬禮》文末顧左右而言它,所衍射之物似有稍過,或有舉例不當之嫌。晚輩在此謹認為,現代社會,東西方文化薈萃,雖然已互相滲透,但始終未能真正融合。即便是香港與大陸同源,也存在著許多文化差異,造成誤會亦可理解。我們又為何不能「求同存異」,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批駁呢?(廣州 劉冬寧)

針對這位廣州讀者回信的再討論:

1. 書信以「敬禮」作結束語,大抵為「延安」時期所習用者,甚有「革命」及「行軍作戰」味道。翻得周恩來1943年一信:

「親愛的朋友:

我僅代表第十八集團軍和中國共產黨,為柯棣華大夫的逝世,向你們致最深摯的悲悼。……我們在全體愛自由的人類的共同損失中,分擔你們的悲痛。

謹致熱烈的敬禮!

周恩來

1943年3月22日」

其末雲「謹致熱烈的敬禮」,於是「一言而為天下法」,以後便成「此致敬禮」之套語。(如有誤述,懇請指正。)小弟之對此不以為然者,不是「格式」,而是「文字」。此四字實似通非通,不成句語。若改為「謹此敬禮」,或「謹此致敬」,或「謹此致禮」,始覺通順。

2. 說到架床疊屋,今日固多此類劣質詞語,充斥中文之中。如意圖謀殺,凱旋歸來,熱烈慶祝等便是。既「謀」而又「意圖」,既「旋」而又「歸來」,既「慶」而又「熱烈」,意疊而語贅,如在嫩滑膚上生瘤,可怖可厭。若「禮」前加「敬」,則與此何異?

社會學家有謂中國人有一種「權威性人格」,即喪失自我,而要倚賴權威,服從權威,日久淪為奴隸而不覺。過去幾千年,守正不阿而敢犯顏直抗者固有之,然如社會學家所言之倚賴權威,甘為奴隸者,亦所在多有。話說某主席好弄風騷,卻常寫錯字別字,曾手書《清平樂》詞,其中一句「一枕?粱再現」,「粱」字寫作「梁」,其墨?在全國大小報章刊出,雖有竊竊私語者,但無人敢公開指其錯誤。「一代文豪」郭沫若即顯其媚功,披甲上陣,曲意護主,謂:「主席在無意中為我們簡化了一個漢字。」此實「權威性人格」下,淪為奴隸之表表者也。餘如「前仆後繼」,誤作「前赴後繼」,「樹欲靜而風不息」句,錯用作「欲罷不能」意等,皆因主席金口所出,「一言而為天下法」,「做主席的好學生」,全國便「緊跟中央路線」,照用不疑。(苗溥寅)


「此致」意即此處表達完結。「敬禮」慣用敬語,表致敬。

書寫格式在正文之後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


文革用語,那時候寫信末尾全文是 「此致最崇高的革命敬禮」

然後腦補一下革命小將們對話結束後來一個舉手禮、少先隊禮或者舉著語錄互表對革命忠心的模樣。


感覺有不少人思維僵化。此敬禮並非定是要舉手禮。敬禮、以向對方表示尊敬,如果只知舉手禮未免太過片面。


約定俗成 就相當於遊戲結束時出現 game over


我一般都寫永遠愛你..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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