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的本質是單純的音程關係還是能讓人聯想到和弦?
很多旋律每小節內都是不把和弦音彈全的,或者連續只彈一個音的都有。但比如清唱或者只彈旋律,不彈伴奏時,即便你沒有聽過這首歌,也會覺得好聽、成一個曲調。
那究竟是:單純的,這幾個音程的關係構成了曲調。還是說:每小節光彈一個音也能讓人腦補出它所在的和弦?
謝邀,確實兩者都有,李博士也有說得對的時候。
旋律的本質若是從自律論的角度來看,就是旋律本身,聯想到和弦是由於聽者自身的解讀產生。多認識幾個爵士樂手你會發現,清唱或者不彈伴奏的時候,聯想也是因人而異的(笑)。
不過對於一些常見和聲進行,4536這類的,再遇上貼近的旋律後往類似的套路上去聯想是很正常的,而且甚至旋律的產生就是基於這些套路。這種狀態下個人傾向於旋律和和聲是一體的。
另外,個人不建議把音程關係和和弦劃分開來,和弦只是同時發音的音程而已。
謝邀。。。
很多初學者在概念理解上,習慣於將音樂的旋律與和弦分別來看待。但其實二者在音高關係上的本質,是一回事。就比如水這種物質,會存在固態、液態和氣態,這些不同的面貌。但本質上,水分子的結構一般無二。
問題中所謂的「音程關係」是什麼?無非是音高關係而已。難道和弦中就不存在這種關係么?而且,許多樂音同時發聲,才能構成和弦的形式么?像分解和弦這樣,單音順次發聲的,就不是和弦么?
又:和弦一定要按照三度音程關係,疊加諸音才行么?如果是這樣,那許多變化和弦的現象,比如掛留和弦、加音和弦之類的,又該如何解釋?
如果真正理解「音程關係」,就會知道旋律與和弦,是一體兩面。
再一個,關於曲調中的「小節」的概念。小節,並非是樂曲旋律的完整樂思的構造單位,只是人為劃分的節拍單元(節奏的周期單位)。也就是說,一個小節中的幾個樂音,不能稱為一段完整的旋律,當然也不一定能夠構建出一個完整的分解和弦。所以,在邏輯上(旋律中的和弦進行),不一定需要在一個小節內完整地體現出某個和弦的面貌。這一點,通過觀察小節切分音的現象就能理解。
事實上,通過一個完整的樂句,就能很清楚地看到旋律中的和弦的組織邏輯。
但是,就問題的描述,需要指出的是:旋律並非是單純地存在「音程關係」,而是完整的樂音關係,包括音高上的關係(音程以及不同音程與音高共同作用下體現出的調式、調性)、音長上的關係(節奏)、音強上的關係(強弱)還有音色上的關係(比如泛音的現象);而和弦則主要是音高關係。所以一段完整的旋律,並非是單純的音程關係,而且必然包含著完整的和弦邏輯——這一點無需腦補。
謝邀!問題問的比較亂。先是問是否單純的音程關係構成曲調,又讓人選每小節一個音?到底單位是整個曲調,還是一小節,沒弄明白。按照我的理解,即使整首曲調的旋律都是一個音,也可能按照和聲不同的進行加上節奏因素使其成曲的。
謝邀,這兩種都有。我一回答很多網友可能就看不懂了。
調性音樂大多是和弦為基礎的。比如我是一個粉刷匠。調式音樂大多沒有調性和聲進行的思維,非歐洲音樂比如中國傳統音樂則完全沒有三和弦的束縛,比如沂蒙山小調等從前,各家有各家的律制,以發展出基於各自律制的地方特色「旋律習慣」,和各自的審美
直到歐洲國家文化輸出世界,加上傳播介質的升級,如今已完全「西方化」(或說現代化),音樂的理論、習慣、審美已經都是按照基於古典和聲的現代和聲體系下來發展,因為記譜方式和傳播介質的落後,古樂可以說幾乎絕跡,也就剩下一些好事者研究研究古譜罷了
說這些是為什麼呢,就是想說,你覺得好聽的這個「好聽」本身,就已經是西方音樂體系下的了,重點不在於和聲怎麼來的縱向還是橫向,也不在於功能性和調式,說得直白些,我讓你聽一些很亂的微分音音程你完全不會覺得好聽,一段「不規整」的節奏你也完全不會覺得好聽,而在西方樂音體系下怎麼整其實都符合你的音樂邏輯和審美習慣,和弦和旋律都只是體系的一部分,音高的規律性,節奏的規整,都是一個科學的樂音體系必備的,你再這個體系里怎麼弄,都不會「很難聽」謝邀,其實A神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確實是兩者都有。因為在寫作一首有調性的曲子里,很多時候都是和弦和旋律同時寫的,於是一段旋律的出現的同時,往往會伴隨著一個和弦框架。或許一段歌曲旋律的和弦進行可以有很多不同的配法,但是總得來說,最基本的和聲功能框架是大致差不多。特別是流行歌,兒歌就更是如此。
當然旋律和和弦進行也可以分開寫。但是無論怎麼分開寫,無論和弦編配怎樣變化,旋律本身也還是會與相應和弦產生內在聯繫的,畢竟調性音樂本身就是以和弦為基礎的,和弦和旋律兩者相輔相成,旋律是歌曲最明顯的表現形式,而和弦和伴奏織體則是一首歌曲的色彩基調,就好像調色顏料一樣。所以既然本來是相互產生聯繫的兩個東西,我覺得當然還是不要徹底的分開看比較好。
還有一點,這也是A神的觀點:和弦本身其實就是同時發音的音程,所以不建議把音程與和弦分開看,因為當你變動一個和弦的內部音程關係的時候,這個和弦本身的性質和和色彩都會隨之改變。比如大調的三級和弦,如果你把它的三音升半音,那就變成六級副屬了,色彩感會更強。
至於說伴奏不把和弦音彈全,其實本身也是啊,音樂畢竟是個有靈性的東西,很多時候如果只是死板的按照樂理書上的和弦結構去彈,那多不好聽?所以,一般都是和聲和主旋律音交織在一起時的色彩大致符合某個相對應的和弦就ok了。在實際音樂創作中,強調的是和弦色彩的使用,而不是必須得把那個和弦的每個音都弄出來。樂理書之所以那麼定義,只是為了學個基礎,認識了解而已。瀉藥,看不懂題………理論是要用實踐證明的,你有這個理論,必然是有什麼想試的旋律。大膽去試就好了。反正音樂就是實驗,還不會爆炸那種(((o(*?▽?*)o)))
審美因人而異... 而且學音樂的人 和沒學過的人 聯想的肯定不一樣。
比如說你彈了一段旋律 沒學過音樂的人聯想到了一首熟悉的歌
你腦補出了一套和聲進行跟旋律搭配。。。
如果說你這樣描述:旋律之間的音程會不會給人產生和弦帶來的感覺
那麼當然會了 大三度小三度 增四度減五度 色彩擺在這嘛
然後旋律的寫作其實也有一定的功能性的(音級功能)
7音就是有導的感覺就是傾向接到1 。 6用多了就是有小調色彩啊~ 1 5 7 1 這樣你接一下看看順不順? 怎麼思考是你的事情了~~ 但是因人而異啦
張老師的觀點給了我啟發:即使從頭到尾只有一個音,只不過節奏長短有變化,如果變得恰到好處,仍然會有旋律的感覺。
所以說到底,不論是音程高低,還是時間長短,歸根結底都是變化。能不能成旋律,就看變化得到不到位了。就好比一幅畫,如果沒有色相變化,只有明暗對比(比如黑白照片),只要變化得當,仍然美麗。另一方面,如果明度差別不太,僅是色相變化,只要得當,也是好看的。謝邀。
音程分為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區別在於前者前後演奏,後者同時演奏。如果題主的意思是字面意思,那麼答案就是,旋律的本質就是音程關係。
但是我猜題主真正問的意思是,先後演奏的音是否讓人聯想到和弦,答案是肯定。如李如春博士說,調性音樂的旋律會考慮調性和聲進行。再介紹一個概念:分解和弦,即將本該同時演奏的和弦音分解成先後演奏的一串音。許多歌曲的旋律就是分解和弦得來的。例如著名的巴赫C大調前奏曲就是從頭到尾分解和弦,旋律就是和聲,和聲就是旋律。
現代流行音樂中,為了方便流水作業,有時候會先有和弦框架再填旋律進去,最典型的是4536251這樣的歌。題主如果注意聽,能發現Vocal旋律再怎麼花哨,重拍上的旋律音往往都落在和弦音上。這種旋律為和聲服務的情況,屬不屬於題主所說的,不是顯而易見嗎?
—————————————————————補充,題主在評論區問幾個小節的重拍上的恰好構成一個和弦的情況,其實沒那麼玄乎。無外乎三種原因:一、為了烘托情緒或者其他目的,旋律配合和弦級進。例如在1645進行中,各個小節重拍上的音會大量落在6,1,3三個音上,I—vi—IV這樣富有力量感的進行特別適合重複重拍上的音。題外話,從色彩上說,明亮—暗淡—明亮的和弦進行挺帶感,答主做過測試,如果夠協和,可以一路疊下去,如C—Am—F—Dm—bB—Gm—……
二、從功能上講,主、屬、下屬和弦就那幾個,幾個小節組成樂句,而樂句的功能如果很明確,那麼題主說的情況就是大概率事件。如果把一的思維再發散一下,和弦的本質原理就是三度疊置,兩個差大二度的根音疊上去,會發生什麼?以C大調為例,Am和G7就涵蓋了調內的所有音。Am兼顧主、下屬功能,G7是屬功能,這樣一來,不言而喻了吧?
三、巧合,沒得解釋。
對於純旋律的情況,還是那句話,看調性音樂還是調式音樂。例如清唱《歡樂頌》,因為這首歌就是在和弦體系下寫成的,所以本身能讓人聯想到和弦。但是比如《高山流水》,或者京劇,是這個體系外的產物,很難讓人聯想到和弦。事實上,許多中國風多聲部作品的編寫,會謹慎對待三度這個音程。瀉藥~
第一個問題, 音樂是同時構造的,也就是你在寫和聲的時候就應該有旋律的概念,寫旋律的時候已經有和聲的概念。所以,你可以理解兩者都有,畢竟現在沒聽說清唱能構成一個完整的作品的作品…第二個問題,你說的一個音可以腦補和弦, 有些人只能一個,有些人可以m個…應該是這樣的:西方的音樂大多建立在和聲進行之上,如果聽西方某個和聲套路比較多,再聽到這個和聲套路寫出的單旋律,潛意識就會想像到和聲。但我們國家傳統音樂沒有和聲套路這回事,我們那些只愛聽戲曲的爺爺奶奶就不會有這種和聲想像。~
我個人理解,如果真要說一個本質的話應該是音程關係或者是更本源的東西。但是淺層來看是和弦決定了旋律,這一點比較重要。
首先不管是旋律還是和弦都具有音程關係,和弦的音程關係更重要一些,音程決定了和弦,而和弦在某種意義上說是旋律的一種集成體。同一段旋律使用不同的和弦會改變旋律的性質,各種調式、終止式的不同都會影響旋律的給人的聽覺效果。其實很多像布魯斯、流行情歌這種和聲偏固定的風格其實比較容易產生聯想,旋律配的和聲其實八九不離十,但是像爵士樂、或者融合性質比較強的音樂就不可同日而語了,前者可能隨時隨地都在變化和聲,後者在編曲上稍微下些功夫的話,能讓聽覺效果和之前完全不同。
比如說我寫一段旋律,例如13565之類的,你可以用「旋律從1級音開始配3度、5度會很協和」之類的話解釋,但是其實還是得放在他的和聲上看,因為135都是大調的1級和弦的弦內音,136都是小調的6級和弦的弦內音,只配三和弦的話就有很多不同的方式,配不同的調式就給人完全不同的感覺,而和弦自己的大或小其實是由3級音的音程關係決定的。
比如我寫了一段1564的和弦關係,在和聲內的音我可以輕易寫出無數種的旋律,每個和弦寫4個音我就可以寫3331555531314141這種全都是弦內音的旋律,但是往往有很多人寫弦外音。其實弦外音在很多時候起到了一種增加和弦複雜程度的作用,比如說我在1級和弦寫2度音,但是我也可以說我增加了一個和聲關係、或者說我把1級和弦由3和弦變成add2和弦又或者是做成省略某些音的9和弦,。這樣一想其實思路就開闊了很多,其實卻是是這樣的一種關係。
要我來說的話,和弦和旋律關係更大一點,算是旋律體系的一個本質,但是他們都不是根源的東西,音程關係決定了他們的性質,這三者最本源的還是音程關係。
看聽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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