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富人徵收更多稅收的社會依據是什麼?

因為富人佔用了更多社會資源?


我認為「社會依據」建立在社會的主流觀念上,但不一定就是把方方面面考慮到了、是完全正確的。

僅從稅收本身試分析。

稅收原則有三個:效率、公平、簡化。

同意多向富人徵稅的出發點是為了貫徹公平原則。歷史上,曾有兩個概念處於稅制公平討論的核心,一是收益原則;二是支付能力。公平的收益原則是指納稅人的負擔應當取決於其在政府支出中的受益情況,但持有這一觀念的不再普遍。現代稅制分析中,稅收公平的主要原則是支付能力原則,它要求納稅人的負擔根據其繳納稅收的能力來確定。該原則基於兩方面的考慮:一方面,稅制對不同納稅人應當是公平的;另一方面,不應對那些財產有限的人過度徵稅。據此經濟學家提出了兩種標準:一種是橫向公平,即納稅能力相同的人應繳納相同的稅,不管的他們的收入來源是什麼;另一種標準是縱向公平,即納稅能力較高的人繳納較多的稅,納稅能力較低的人繳納較少的稅。即縱向公平要求稅收是累進的。縱向公平體現了這樣一種觀點:1元的稅收對於納稅能力較低的人來說比那些納稅能力較高的人會形成更大的負擔。

公平講完了,其實我更想講的是效率原則。

稅收有超額負擔(因課稅而帶來的社會凈損失),超額負擔的根源是替代效應(稅收替代效應)。

===2013.11.16 update===

(稅收超額負擔詳細請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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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困難是,對於一個特定的稅種或某一稅制設計建設來說,往往只能滿足其中一個標準而無法滿足其他同樣重要的標準。累進的個人所得稅易滿足稅收公平原則,卻會對勞動供給產生負效應;同樣的,增值稅一般不會對勞動供給產生負激勵,卻難符合公平原則。(很多年前有人大代表提出過:降低富人所得稅。遭網友炮轟。我認為他的提議不是毫無道理 政協委員提案引發爭議 降低富人稅負是否應該)

回到問題,再從政府角度看。對於政府來說,往富人那兒也不是撈得越多越好的。中國稅收的減免,尤其是處於收入頂端的人群的減免呼籲,理論上參考了「拉弗曲線」:一般情況下,稅率越高,政府的稅收就越多,但稅率的提高超過一定的限度時,企業的經營成本提高,投資減少,收入減少,即稅基減小,反而導致政府的稅收減少。(拉弗曲線_百度百科)但是,完全依據拉弗曲線的話,課稅最大的人群就是中產階級了。這無疑也是不甚合理的。

談及稅收,尤其是所得稅的問題,往往面臨著「做蛋糕」和「切蛋糕」之間的權衡問題。為解決公平和效率之間的權衡取捨,發展出了「最優稅收理論」。這個理論看起來有情有理,但操作困難,就像個必須把方方面面都考慮進去的產品組合。需把多少變數考慮進去都已是眾說紛紜,更別說貫徹落實和層層下放帶去的扭曲了。

參考:

財政學 (豆瓣)


政府修建機場,讓大家可以往全世界飛,一個年收入兩萬人民幣的人

跟一個年入三十萬的人,一樣付費使用才能飛,但是兩萬人民幣的人他可能一輩子也坐不到一次飛機,可政府修機場征地建設各種開銷,卻是從每個人共同創造的稅入拿出來的,收入兩萬的人沒用到也被收了。

  這時候可能有人會說使用者付費,你有買機票。那俄國出兵克里米亞其間,哪個陣營打下民航機不論,這是不是說明了民航機在一些時候也需要足夠的武裝力量護航,那軍隊的錢誰出?所有納稅人都有出,那麼幾乎一輩子坐不著飛機的人出這干麻呢?他甚至還想不到這其中的不公,反倒有可能是繳稅大戶覺得他們稅繳多了,不公平。

  美國派了軍隊在外各種造亂,控制了油井,石油寡頭得以控制部份原油,他們是不是應該多出點錢給國家?

  政府修建大學,出了不少科研教育經費,有些人受限於各種原因一輩子就沒進去大學念過書,那些沒念過書的人,有必要負擔這部份的稅嗎?而念了大學、碩士、博士的人他們取得收入的"平均線"是必然高於沒念的,那麼他們享受了大學系統的教育,收入更高了,是不是應該多負擔點呢?

  企業主有了大學教育出產同文同種的高素質人才,便於使用,又是不是該多貢獻點呢?國家修築鐵路,企業得以大量運輸貨物,那是不是修鐵路的成本,他們也應該負擔一些?

對富人徵收更多稅,那是因為他們出錢給國家,他們能從中獲得的更多。

對富人徵收更多,那是因為他們需要從政府獲得的保障更多。

富裕自然也是因為富人足夠努力憑藉著個人聰明才智才有的結果,

但他們之中最傑出的那部份人,

肯定不會懷疑自己應不該從方方面面多承擔一點。

「There is nobody in this country who got rich on their own. Nobody. You built a factory out there - good for you. But I want to be clear. You moved your goods to market on roads the rest of us paid for. You hired workers the rest of us paid to educate. You were safe in your factory because of police forces and fire forces that the rest of us paid for. You didn"t have to worry that marauding bands would come and seize everything at your factory... Now look. You built a factory and it turned into something terrific or a great idea - God bless! Keep a hunk of it. But part of the underlying social contract is you take a hunk of that and pay forward for the next kid who comes along.」

―Elizabeth Warren


富人的安全感來自於窮人的幸福感,如果窮人窮的揭不開鍋,天天鬧動亂,你再有錢又如何? 富人納重稅就是為自身及家人的安全買單.

納重稅但也不能太重,否則社會便失去了活力,不過這是另一個話題,就不展開了


對不同的人以同樣的稅率徵稅,自然富人比窮人要交更多的稅。

所以我想題主應該問的是累進稅率的問題。

如果將社會作為一個整體,如果財富不變,那麼富人補貼窮人,全民整體生活質量將提高。

然而作為個體,富人是不會主動補貼窮人的(人性自利假設),此時就要藉助政府的轉移支付功能來完成這一提升社會整體福利的過程。

關於怎樣增進,@joelancat已經在稅收的範圍內講的很詳細了。

另外還有兩個觀點(或者說角度):

1.平衡馬太效應。

2.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仇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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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joelancat建議,展開講講我對富人更高稅率能夠平衡馬太效應的理解。

理論上,如果說健康的社會結構像橄欖球一樣中產階級多而貧富差距較小的話,那麼馬太效應就是一股將橄欖球變為啞鈴甚至金字塔形狀的自由市場力量。

而稅收-轉移支付是一種抵抗自由市場造成貧富分化的政府力量。

而如果不進行累進稅制,這種政府力量平衡馬太效應就會相應變弱。這是因為越是富有的人,馬太效應就越強,因此需要制約的力量就越強。

另一方面,對於窮人來說,窮人的心理一般會覺得貧困是因為缺乏資本而不是缺乏賺錢的思維。

因此對於這部分人來說,轉移支付是平衡貧富差距的有效工具。

但事實上不是這樣的。稅收的奧肯理論提出稅收轉移支付的管理成本和稅收對效率的損害兩方面

制約著稅收的平衡作用。

專職支付的管理成本指:假如從富人那收取了1000元稅收,最終轉移支付到窮人手中的也許只有400元。在轉移支付的過程中存在著合理的稅收損耗如政府部門的管理費用、人員工資,不合理的稅收損耗如如腐敗、尋租等;

稅收對效率的損害是兩方面:一是損害富人投資的積極性(投資收益因稅收存在而過低造成無人願意投資);二是損害窮人勞動的積極性(轉移支付形成的過高福利養懶漢)。投資和勞動力供給減少在轉移支付的過程中,雖然蛋糕分的更公平了一點,但是與此同時蛋糕也變小了。

實踐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馬太效應在自由市場內的力量明顯要大過轉移支付的平衡作用。


先不論法理,人類之所以能組成文明社會的大前提是:「所有人能夠從中獲取利益」。

一個富人有一百袋大米,一百個窮人餓的不行。窮人這時候怎麼能不偷不搶?當動物世界裡面的弱肉強食的規則更有利於窮人時,那窮人還要遵守文明規則幹嘛?

人類社會本質是合作而非競爭,越是高等級的社會,人越是能從其他人的發展中得到好處。

所以,即便富人負擔絕大部分賦稅,也不能理解為富人養了窮人。而是富人從文明社會中獲益,然後拿出一部分錢出來反饋其他遵守這個規則的人。

沒有了這個文明社會,人類的競爭也就只有體力和耐力的競爭了。


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也可以分析:

我們需要假設財富增加帶來的邊際效用是遞減的:同樣是增加10,000元,窮人的財富從10,000元增加到20,000元所帶來的生活水平(效用)的提高程度,遠遠大於富人從1,000,000增加到1,010,000元生活水平(效用)的提高程度。

假設社會上所有個人的效用函數已知,理論上可以計算出一組稅率應用到不同收入的人群,使他們生活水平降低程度(效用減少)相同(例如,都比徵稅前降低10%,不考慮徵稅以後財富的再分配)。

又因為邊際效用遞減(效用函數趨於水平),要帶來相同程度的生活水平降低,高收入人群可以承受較高的稅收絕對值(例如,每個月3000元賦稅)與相對比例(例如,佔20%總收入),而低收入人群則無論是稅收絕對值還是相對比例,則都要低得多(例如,每個月100元賦稅,佔5%總收入)。

當然,「財富增加帶來的邊際效用遞減」這一假設是否成立,有待進一步實證檢驗;但是在大多情況下,這是基本成立的。此外,」社會上所有個人的效用函數已知「也是現實中很難辦到的,所以實際生活的稅率是分檔累進位,每檔跨度很大,而非理想平滑曲線。


簡單地說

富人更依賴於社會這個有機整體

富人可以在北上廣深賺年薪二十萬五十萬一百萬

那是因為城市提供了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和完善的原材料、勞動力市場以及廣闊的消費市場,還有較好的社會治安,可靠的誠信體系,等等

而窮人更不依賴,他們更依賴於生理機能

把馬雲扔到貴州畢節那種地方,他就是有通天的本領,能一年賺十萬,很了不起了

基礎設施和制度是沒法向使用者收費的

那隻能退而求其次,按個人收入,包括按地域來(轉移支付)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補有餘。」老子


作為一名非金融、財務、稅收等相關專業的工科生,我也來回答這個問題。第一次在知乎寫這麼長的答案,觀點如有錯誤多多包涵。

向富人徵收更多的稅收有三種不同的理論依據。

第一條理論依據邊沁提出的「功利主義」,社會行為應該按照追求最大的幸福感來進行。富人有錢,向他多徵收10000塊的稅,這10000元對他來的生活質量來說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我們把征自富人的10000元用在窮人身上,這10000元能夠給窮人的生活帶來更大的改善。窮人得到10000元救助帶來的幸福感遠遠超過富人失去10000元帶來的痛苦。社會的總體幸福感增加。

第二個理由。就以我們國家為例了,改革開放之前每個人的生活水平,感覺應該是相差不大的(我是90後,如有錯誤請大家指正)。接著國家有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戰略,東南沿海地區也因此比西南地區更加富裕。這個政策可以說對西南地區的人民是不公平的,難道不應該讓東南沿海地區的富人多幫一下嗎?

放在國家的成面上,為了支持邊遠地區的發展,不也在搞西部大開發戰略嗎?

因此,向富人徵收更多的稅,是對不公政策的補償。

第三個理由。貧富差距變大,貧富二者的生活圈就會日益脫鉤。大家想想,現在社會上的仇富現象時有多嚴重。作為一國之民,我們應當享有同樣的權利。但是窮人沒有錢,為生計或為其他原因,無力享受高質量的服務,休閑中心、高檔小區、甚至唱個K都成問題。我們是不是可以從富人那裡多徵收一些錢,用於高質量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一些所有人都能享受並能吸引富人階層的公共服務?這樣所有人無論貧富貴賤,大家都能濟濟一堂。

富人收入的來源需要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而這個穩定的環境,需要公民的共同努力。


是因為想用邊際效益原理來提高全民的幸福總值。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依據是一條價值觀:能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

假設社會是公平公正的,那麼富人得到更多的財富的原因之一必然是是因為他們具備更強的能力和付出了更多的努力。

那麼,他們所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也就更大。

而交更多稅則是承擔社會責任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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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們都知道這一假設是不成立的,這一價值觀也不是全體認同的。

而且在目前的經濟體制中對富人的增稅最後都會轉嫁到一群非富人身上。


進化論:收不上富人的稅,只能搜刮窮人的政權,比如大明朝,都滅亡了。


首先,政府可以通過轉移支付縮小貧富差距,避免社會矛盾威脅政權穩定。其次,富人享受更多的公共產品。


實現共產主義社會。


除了因為逃稅致富的人,那麼現在的富人只是交了稅以後錢剩得還更多一些。就只為人家剩下的錢多一點,就出個規矩讓人家再多交稅,這站得住腳嗎?怎麼見得稅收收上去的使用效率大於富人再投資的使用效率?事實上後者的效率從來更高。當然有人再不投資,就一個字兒一個字兒的自己花,可除了葛郎台,大家還聽說過別的例子嗎?


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稅收是再分配的一種


高稅率不易培養「企業家精神」


稅收有財富再分配的作用


就我一個窮逼,屌絲來說。

要是對我們征更多稅,那不是逼我去偷,去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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