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東野圭吾這類的人犯罪,他們能完成完美犯罪嗎?

推理小說作者往往具有較高的邏輯能力,那麼如果他們實施犯罪,會完成完美犯罪嗎?


余秋雨曾寫過一篇雜文《綁匪的紙條》,講了這麼一個案子:

你看手邊正好有一份法制文摘,刊登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湖北省破獲的一起綁票殺人案,讀起來就很有意思。

  這起綁票殺人案其實早在八年前就發生了,偵查了很久沒有結果,基本上已成了一個舊年懸案,擱置在那裡。去年,一位名叫吳忠義的刑偵專家隨手翻閱舊案卷,偶然地發現案卷中保留著一張綁匪寫的紙條。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很快,他決定重新偵查此案,而偵查的範圍,劃定在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中間。

  究竟是一張什麼樣的紙條給了刑偵專家一個重新判斷的機會?

  那張紙條上其實只寫了十九個字,六個標點符號。其文曰:

  過橋,順牆根,向右,見一亭,亭邊一倒凳,其下有信。

  寫這張紙條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屬指點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縮到最短,減少信號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簡縮越能顯現一個人的文化功底。

  請看這十九個字,罪犯為了把藏信的地點說清楚,不用東西南北、幾步幾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動詞來一路指引,這在修辭上顯然是極聰明的選擇。四個指引詞,「過、順、向、見」,準確而不重複,簡直難於刪改。特別是那個「見」字,用在此處,連一般精通文字的寫作人也不容易辦到。多數會寫成「有」,但只有用「見」,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觀視角。更有趣的是,這個句子讀起來既有節奏又有音韻,在兩個「二三」結構的重複後接一個「五四」結構,每個結構末尾都押韻,十分順口。罪犯當然不會在這裡故意賣弄文采,只能是長期讀古文、寫舊體詩的習慣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發覺了這種流露,一定會掩蓋的,但他沒有發覺,可見實在成了一種表述本能。時至今日,能有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經不多,因此偵查的範圍可縮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學。很快破案,罪犯是一個大學教師。

  誰揭發了他?文化。

這個案子說明了什麼呢?在我看來,這說明推理小說家們犯罪最大的破綻就是對完美犯罪的追求。

倘若一個案子做的太漂亮,太乾淨,找不到任何有用的證據,那這種「找不到」本身就是一個很強的證據,側面反映出犯罪者的心細和高智商。所以警察一旦排查嫌疑人,倘若推理小說家們有任何一點嫌疑,都會被第一個盯上,反倒是那些平時表現得「粗鄙不堪」的嫌疑人們會被放在次要位置上。而在現實中,真兇只要被警察盯上,基本上就逃脫不掉了,柯南漫畫里那些所謂的不在場證明詭計在現代刑偵技術面前根本不堪一擊。

中國當下的懸案,基本上是三個因素的作用:刑偵技術問題,警察的過失,和罪犯好到難以置信的運氣。比如在朱令案中是重要證據(朱令私人物品)的遺失;刁愛青案中是一場大雪掩埋了很多證據線索,同時當時的技術限制導致很多證據沒有利用起來(連DNA檢測技術都沒有);白銀連環殺人案(已破)中也是刑偵技術問題,結果去年被更先進的技術彌補過來了。所以隨著刑偵技術的進步,這三個因素已經可以簡化為兩個因素:警察的過失和難以置信的運氣。甚至可以說,警察只要不是犯下重大過失,技術都可以彌補一般過失造成的損失。最近這些年,中國基本上沒出現什麼人盡皆知的懸案(當然有可能有很多大眾不知曉的懸案),我想也是因為罪犯們很少能有難以置信的好運氣吧。

但這裡,我想強調一點:其實完美犯罪很容易——只要犯罪不被看做成犯罪就行了。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前,暴打自己的老婆和老公難道不是「完美犯罪」嗎?甚至在今天的不發達地區,這一幕幕完美犯罪每日每夜都在上演著。

還有一類完美犯罪,卻是大大區別於推理小說中那些陽春白雪布局,那就是失蹤人口。我曾在別的答案中寫過:

至此,我想完美犯罪的邏輯已經清晰無比。

首先,你下手的目標一定要選擇弱勢群體,最好的目標就是平時就被家庭歧視的殘障兒童和孤寡老人。

其次,你一定要辦成失蹤案而不是兇案。

最後,就沒有最後了。你已經超越了柯南。

至今為止,中國都沒有一個對於失蹤人口的權威數據,而2007年5月,鳳凰衛視《社會能見度》欄目曾報道,「我國每年約有20多萬兒童失蹤,目前仍然沒有放棄尋找的案件逾60萬件」。

這幾十萬人口失蹤,每一個,不都是完美犯罪嗎?

參考資料:

余秋雨-->霜冷長河-->綁匪的紙條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0792306/answer/123084849


在等公交的時候想了一下這個問題。

記得有個說法是,偵探小說里不能出現中國人,因為中國人用內功把人拍死了太坑爹。查了下,是作家兼編輯諾克斯(Ronald A. Knox)說的。

今天我們知道中國人其實不會內功(武俠小說里那種),但這個說法其實有道理。如果兇手用特別奇葩的辦法作案,因為誰也想不到那兒去,無論怎麼推理都沒用了。愛倫坡寫的小說,兇手是只拿著剃刀的猩猩,這就是「誰也想不到那兒去」的偵探小說。

正常的偵探小說應該是,兇手用正常的客觀條件完成作案,然而因為某些原因,比如技術巧妙,或者有很多人,不知道哪個撒了謊之類,一般人無法猜到答案,這時候才需要偵探出馬。

然後就是我的結論了。偵探小說家無法完成完美作案,有很多原因,我只提其中的一個:因為在一般人看來,「正常」的客觀條件,在現實中很可能是「不可得」的,只是因為它們不像「拿著剃刀的猩猩」這樣奇特,所以讀者不會覺得坑爹。

比如在一部小說里,我是兇手,完成了一起碎屍案,要藏屍。我是七星刀雷恩(《中華小當家》里那個)的第十八代傳人,把屍體片成片兒,賣給樓下火鍋店了,這就是坑爹的偵探小說寫法。那麼我們換種寫法呢,我用一個大旅行箱,把屍體裝起來,到城郊找個僻靜的地方,丟到河裡去了。這是正常的偵探小說寫法。

旅行箱、城郊、河,都是普通的東西,這下沒問題了吧?其實它並沒有那麼容易得。以前我在香港讀書的時候,租房住的筒子樓,根本沒電梯,樓梯巨窄,搬一個裝衣物的旅行箱,兩個人抬著還費掉半條命。我又不熟悉地形,知道哪裡僻靜?哪裡有河?河裡有沒有擋網之類的東西?而且香港的夏天,肉攤剛擺上就不能近人,我拉著這東西出去,走不出幾步就招蒼蠅啦!

天時、地利、人和,看似非常普通,實際上是作者大筆一揮,為兇手召喚來的「外掛」。我們常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米不是什麼新奇的東西,但很多時候它就是沒有。


謝邀。

很遺憾,我認為不一定能。這與很多謀士當不了主公是一個道理。他們足智多謀思慮精純,但缺乏主公所必需的殺伐決斷。實施犯罪同樣如此,比起精密布局,其實這件事更多考驗的是人的勇氣。很多完美犯罪也不一定多麼路數複雜環環相扣,但是實施犯罪的人在心態上的冷酷是常人難以望其項背的。

難的並不是殺死別人;難的是殺死自己的恐懼。


強烈推薦題主從一部電影里尋找答案,大名鼎鼎的希區柯克老爺子的代表作,電話謀殺案(Dial M For Murder).

劇情大概是男主給出軌的老婆策划了一場完美謀殺,其狡猾、嚴謹、精密的程度,比起東野圭吾的小說有過之而無不及。然而現實實施時,每一步會遇到什麼呢?電影會用最神奇的方式給你答案。

分享劇中一段精彩而且充滿預告意味的對白。情境是那位即將行兇的丈夫,在言語試探一位優秀的偵探小說家。

-Do you really believe in the perfect murder?

-Yes,absolutely. On paper, that is. And I think I could plan one better than most people, but I doubt I could carry it out. (小說家)

- Oh? Why not?

-Well, because in stories, things usually turns out in the way the author wants. Do it in real life, they don"t. I"m afraid my murders would be like my bridge: I"d make some stupid mistakes and never realize until I find everybody looking at me. (小說家)

說得太好。生活里多的不是一帆風順,而是陰差陽錯啊。

B站有電影的膠片修復版,鏈接在這裡: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4064354/index_9.html一定不會令觀眾失望噠~~~

註:手機端打開可能是希區柯克合集,默認自動播放第1P《後窗》,請調到該合集的第9、10P才是《電話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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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的個人微信公眾號也是「毛小毛」,頭像跟知乎一樣是一隻粉紅色的豬。一個讀書寫字讓自己開心的地方。感謝關注O(∩_∩)O~


謝邀~

推理小說式的完美犯罪存在可能性極低,因為大部分時候查案靠的不是邏輯推理,而是大規模的排查、化驗和審問。在強大的技術流面前,大部分證據都無處可藏。

何況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在哪個角落裡,有一雙雪亮的朝陽區群眾的眼睛……


不能。偵探小說的作者相當於創立世界的上帝,他一切瞭然於心,所以可以寫出完美無缺的犯罪。但是作家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普通人,犯罪也會有預謀犯罪激情犯罪之類的。就像我自己挺喜歡寫書評的,而且也有人覺得不錯,但是自己不會寫書啊,寫出來的東西我自己都不忍直視。很多經濟學理論分析大牛,自己創立對沖基金還不是搞的一塌糊塗。所以足球教練不一定是好球員,游泳教練不一定是冠軍出身。偵探小說作者可能是個拙劣的罪犯。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介紹美國歷史第一個被稱為「世紀大審判」的兇殺案吧(Leopold and Loeb)。

1924年5月21日的下午,芝加哥一名叫Bobby Franks的14歲富家男孩在放學回家的路上失蹤了,孩子的父母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第二天,他們接到下面這個用打字機寫的一封信,信中聲稱Franks現在很安全,但是需要1萬美元的贖金才願意放他回家。

信中清楚地寫明Franks的父親交贖金的地點、時間以及方式,當天,法蘭克斯先生就去銀行取錢,並且準備搭火車去指定地點贖回自己的孩子,可是就在他出門前,當地報紙刊登了在離芝加哥市區20英里的鐵道下的陰溝里發現一具孩子屍體的消息,不久,Franks的父親根據報紙的描述和警方的電話確定死者就是自己的孩子。下圖左邊的孩子就是這位受害者——Franks。

芝加哥警方經過將近一個星期的調查,確認兇手是芝加哥兩位富商的兒子:Leopold(20歲)和Loeb(19歲)。

這兩位年輕人將放學後的Franks騙到車上,然後由Loeb用鑿子在他頭上鑿了一刀,隨後,Franks昏過去並且因為流血過多在15分鐘之內死亡,隨後,他們將Frank的屍體拉到郊區,剝掉衣服扔到陰溝里,並用強酸毀壞屍體。

第二天,他們用打字機寫信向Franks的父親勒索10000美金。警方根據里奧波德掉在屍體附近的眼鏡和寫信的打字機以及他們未能洗凈的汽車找到確鑿的證據,並且最終使他們招供。

這兩名年輕罪犯都是智商超高的人物,Leopold傳說出生才四個月就開始說話,智商測試高達210,雖然才20歲,可是已經完成芝加哥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並被哈佛法學院錄取,在大學時,他學會了15種語言,能夠熟練使用至少5種語言,另外,他是美國動物學界公認的鳥類專家。對了,他後來在監獄裡又學會了12種語言…總之,是個高智商牛人。

而另一位19歲的Loeb,17歲就從密歇根大學畢業了,是密歇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

這兩位超高智商的年輕人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認識,因為都對「謀殺的藝術」饒有興趣,成為好朋友…

隨著對犯罪學研究的深入,他們開始相信,憑藉他們超高的智力,兩人能夠做"完美且不會被偵破的犯罪"。

他們從盜竊開始,策劃並實施一次比一次嚴重的罪行,並始終逍遙法外,最後,他們認為,他們應該來一次曠世絕俗的犯罪藝術創作——冷血綁票謀殺。

兩人被抓住的原因,因為在屍體附近發現了Leopold殺人過程中損壞並遺棄的眼鏡,它的眼鏡腿用了一種新型的鉸鏈固定,而這種鉸鏈剛剛申請專利不久,非常貴,全芝加哥在案發之前總共就賣出去過3副。於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很快…

因為辯護律師的緣故,這兩位年輕人沒被判處死刑,而被判處無期徒刑。

Leob在1936年被另一名犯人用刮鬍刀殺死,而Leopold在獄中呆了33年後被假釋,後避居在波多黎各,與當地一女子結婚,並在波多黎各大學擔任研究教授,還撰寫了一本《波多黎各和維京群島鳥類大全》,最後在1971年因心臟病發去世。

這場案件是美國被稱為「世紀犯罪」的最早的重大刑事案件,被無數心理學家、病理學家研究分析,還被改編成多部小說、音樂劇、電影、電視劇…

老蔣想說的是:能推理不代表敢實施,敢實施不代表無紕漏,畢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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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蔣校長乾貨不斷!


謝邀, @虎獅

這個問題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想殺誰殺誰還能全身而退逍遙法外。

如果推理小說家有這樣的本事,那麼還要政客幹什麼?

第二種,無差別殺人+高明的犯罪手法+不在場證明

其實犯罪手法和不在場證明都沒什麼,關鍵是無差別殺人即無犯罪動機殺人,這是最讓警察頭疼的。別說是推理小說家,只要是一個心理素質過硬,智商較高的殺人狂幹這種事兒也有很大幾率沒事兒。

第三種,偶然犯罪。

江戶川亂步在《幻影城主》中講述了他最近對「偶然犯罪」有著濃厚的興趣,比如一個妻子在台階上放玻璃球,如果丈夫踩到摔死了就很可能當做意外處理,如果沒摔到那就再找機會。

偶然犯罪雖然需要很多限定條件,比如明明對目標恨之入骨卻不被察覺,比如需要特定的物質條件,還在很大程度上依賴運氣,但安全係數卻是最高的。

然而,推理小說家只是善於設計完美犯罪,實際執行的話,還是心機深沉善於偽裝的人更具優勢。


題主是說犯罪手法嗎?我覺得東野描寫的犯罪手法著實一般,他厲害的地方在描寫人物動機還有社會衝突,你不給他一個被他爸爸拍裸照而且有一個很傻很壞的媽媽的青梅竹馬,不給他一個有位變態前夫而且正好在便當店工作的漂亮女鄰居,哪有心情去完美犯罪嘛。


題主你好,您的問題,是不可能被證明的。

原因在於,有矛盾。

如果要證明:優秀的推理小說作家可能做出完美犯罪,那麼需要例子來證明。

也就是,有一名優秀推理小說做出了完美犯罪。

然而,按照完美犯罪的定義,完美犯罪是不可能被人發現的犯罪行為。

那麼,這種例子就不可能出現,出現了就不是完美犯罪。

因此,是有悖論的。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某個推理小說作家做出了完美犯罪,並因為「無敵太過寂寞」而坦白。

很抱歉,這種可能性更加是微乎其微。放在現實考慮,完美犯罪就是為了掩蓋事實。

因此坦白了就毫無意義。

而那種把犯罪視為藝術的人,又是推理小說作家,恐怕是千年等一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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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非得要討論,我認為,是有可能的。

不對,應該說,基本上每個人都有可能做出完美犯罪,並不一定是推理小說作家。

推理小說里的完美犯罪,也不是推理小說作家完成的,而是書中的角色。

在這個領域,職業反而並不是主要因素,而在於一個人的策劃能力。

這方面的話,推理小說作家只能說有優勢,但並未比醫生,警察,甚至律師好到哪裡去。

以上。


謝邀。

推理小說的故事舞台設置往往是具有一定限制性的,而且案件本身為了故事的好看也具有一定的連續性。但現實中的案件卻不是這樣。

完美犯罪不一定是推理小說描述的那種複雜的做法,反而是越簡單越好。舉例來說,一個從沒有不法記錄的人,在無監控的人群中隨機捅人,只干一次絕不再犯,事後被抓住的幾率可以說幾乎為0。

這類無動機的隨機犯罪,推理小說家也是很清楚的,無動機的犯罪很難構成有趣的故事,要說他們能不能達成自己筆下那種完美犯罪,那基本不可能,畢竟百密一疏,更別說推理小說的寫法往往是先設置過程再尋求結果。而我說的那種無動機的隨機犯罪,所需要的就只有超出人外的三觀了。


有趣,你怎麼知道他們沒有做過完美的犯罪呢?

完美的犯罪可是不會被任何人發現的。你自然不會知道。

但是,也有因為事件太轟動所以全世界都知道了的情況,比如阿加莎的失蹤疑案,這個事件不僅驚動了警方,連柯南道爾都出動了。

但是這個事件至今沒有定論。

以下文章轉自《杭州日報》

英國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創作的近八十部偵探推理小說,以特異的場景、神秘的情節和扣人的懸念,推出一樁樁棘手的案件,讓人讀時心跳加速,又欲罷不能。當然,這一樁樁疑案,最後她都安排由她的比利時偵探赫克爾·波洛或馬普爾小姐解開了。但她本人卻留下一樁甚至比她作品中的案件都要難解的疑案,困惑了她的粉絲和研究者達八十年之久。

阿加莎·克里斯蒂失蹤之謎

她上樓吻了睡夢中的女兒,就駕了她的黑色莫里斯·考里運動車離開了。此後就消失了,再也沒有人見到過她。

一切都起於1926年的12月。

12月3日星期五晚,阿加莎·克里斯蒂離開她英格蘭伯克郡的家之後,就不見了。

這位偵探小說家的失蹤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阿加莎·克里斯蒂突然蒸發」、「女小說家失蹤之謎」等大字標題見諸報端,甚至上了美國的大報《紐約時報》的頭版。英國的《新聞日報》出資五百英鎊來獎勵第一個了解作家下落的人。

阿加莎·克里斯蒂原名阿加莎·瑪麗·克拉麗莎·米勒(1890-1976),她身材修長,有一頭略帶紅色的金髮,算得上是一個漂亮的女子。她1914年與皇家航空隊的上校軍官阿奇博爾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結婚,1919年生了女兒羅莎琳德。

同年,繼1920年的第一部偵探小說《斯泰爾斯莊園奇案》之後,她的第七部偵探小說《羅傑疑案》上了暢銷書排行榜,賣得很好,成為她的成名作。

近一段時期以來,阿加莎·克里斯蒂心情異常壓抑,還有點兒神經質。因為幾個月前,她深深愛著的母親克拉麗莎·米勒去世了。阿加莎去了一趟法國,待了一個月來醫治她的心理創傷。剛回到英國,又得知丈夫長期來一直愛著另外一個女人,年輕的南希·尼爾(Nancy Neele)。她心靈的創傷是多麼的深重是不難想像的。

在創作成功的背後,命運卻給女作家如此巨大的打擊,深重的痛苦會將她帶往何處呢?

12月3日這天她是在倫敦郊外以她第一部小說的名字「斯泰爾斯莊園」命名的宅第過的。早餐時,她曾跟丈夫發生過爭吵,原因是他要去薩里郡戈達明(Godalming,Surry)看南希,並和她一起度周末。

丈夫離開後幾個小時,晚上九點四十五分左右,她寫了一張便條給秘書,說她要去約克郡,取消一切她原有的約定。她上樓吻了睡夢中的女兒,就駕了她的黑色莫里斯·考里運動車離開了。

在離她丟棄汽車的四分之一英里處有一口池子叫「靜塘」(Silent Pool),克里斯蒂曾經在她的一本書中寫到過,書中的一個人物就掉進這池子中。

後來,她的車在離斯泰爾斯數英里一條公路的溝渠旁被發現,她丈夫要去和她情婦度周末的那家旅館就在附近。她這輛被遺棄的車,上面蓋了一層厚霜,車燈還亮著。車內有一本過期的駕駛證,一件裘皮大衣和一隻小手提箱,裡面放了兩件衣服。

第二天,各報對女作家的失蹤作了報道之後,立即引起轟動。由於反響強烈,當時的內政大臣威廉·喬因森-希克斯(William Joynson-Hicks)命令警方儘快破案。連另外兩位著名偵探小說家——在作品中創造出大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形象的柯南·道爾和創造出「彼得·溫姆西勛爵」形象的多蘿西·利·塞耶斯(Dorothy L Sayers,1893-1957)也加入到尋找失蹤女作家的行列。

柯南·道爾想從阿加莎遺棄的一隻手套入手進行研究,塞耶斯則去考察她失蹤的現場,後來就此寫出了犯罪小說《非常死亡》(Unnatural Death)。

對於克里斯蒂失蹤的原因,有多種猜測。一種看法認為她是由於母親的去世和丈夫的不忠,心理嚴重受壓抑,最後精神崩潰,或者完全喪失意識,或者已經自殺身亡。

女作家出走前寫的幾封信又容易讓人把猜測引向另一個極端。雖然她給她妹夫的信只是說她是要去約克郡度假,但她給當地一位主要警官的信卻說她為她的安全而擔憂。於是,人們認為她可能已經被殺,甚至懷疑她丈夫殺了她。

另外,儘管有的人相信她是真的患了「記憶缺失」症,才身不由己地不知跑到哪裡去了。但大部分公眾對她的反映是負面的,認為這是一樁精心設計的炒作,有作家著文解釋,說炒作的目的是要讓人相信事情真的發生了,為的是報復她丈夫的通姦行為,使他在公眾面前陷入尷尬境地。

也有人批評警方,說因為她,耗費了多少納稅人的錢。在離她丟棄汽車的四分之一英里處有一口池子叫「靜塘」(Silent Pool),克里斯蒂曾經在她的一本書中寫到過,書中的一個人物就掉進這池子中。人們懷疑作家也可能在這裡跳水自殺。於是警方立即打撈,但是毫無結果。轉而發動一萬五千名志願者去郊外和周邊地區搜尋。

警方在報上刊登了阿加莎的照片,許諾支付巨額獎金來獎勵找到她的人,並在英國歷史上第一次派出一架小型飛機,在郊外低空飛駛,查核志願者們的搜尋進程。

阿加莎·克里斯蒂簡介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英國著名女偵探小說家、劇作家,三大推理文學宗師之一。代表作品有《東方快車謀殺案》和《尼羅河上的慘案》等,被譽為「舉世公認的偵探小說女王」。她的名字伴隨著她的作品傳遍了世界各地。她一生共創作了八十多部長篇小說,一百多個短篇,十七部劇作。她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時偵探波洛和英國鄉村女偵探馬普爾小姐的形象。她的作品被譯成一百零三種文字,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一九六一年的報告,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當時世界上作品最暢銷的作家。她的著作在一百零二個國家出售。據有人在一九七六年她去世後不久統計,她的作品在世界上銷售達四億冊。美國著名雜誌《紐約人》指出,克里斯蒂的作品其銷售量在書籍發行史上僅次於莎士比亞的作品和《聖經》。

阿加莎·克里斯蒂開創了偵探小說的「鄉間別墅派」,即兇殺案發生在一個特定封閉的環境中,而兇手也是幾個特定關係人之一。歐美甚至日本很多偵探作品也是使用了這一模式。

她在12月3日星期五這天乘上火車消失之後,於第二天星期六早晨住進了這家旅館,登記的是與丈夫的情婦同一個姓的名字。

當志願者們得知阿奇博爾德·克里斯蒂長期以來對妻子不忠時,他們就把她的失蹤懷疑到他頭上。他家的電話暗地裡被裝了竊聽器,他無論去到哪兒,都有人跟蹤他。於是,涉嫌的丈夫便公開表示:「只要讓我知道我的妻子在哪裡,我樂意支付五百英鎊。」消息越來越轟動,卻始終不見女作家的蹤影。

直到十一天後的12月14日,在英格蘭北部約克郡哈羅蓋特礦泉療養地的水療旅館(Harrogate Hydropathic Hotel)見到這位女作家,這時才弄清。她在12月3日星期五這天乘上火車消失之後,於第二天星期六早晨住進了這家旅館,登記的是與丈夫的情婦同一個姓的名字,來自開普敦(Cape Town)的「特蕾莎·尼爾女士」(Mrs Teresa Neele)。

女作家不但絕口不談自己失蹤的十一天里發生了什麼事,有幾位住在旅館裡的客人認出她後,她還笑言,否認自己就是報上所說的那個一直沒有找到的名作家。最後,有人出了個主意,說帶她丈夫來指認。可是當她丈夫來到旅館時,克里斯蒂竟驚呼說:「想不到我的兄弟也來了。」

克里斯蒂夫婦立即被隔離。有幾位醫生被請來,他們對她做了檢查,診斷她是「記憶缺失」症。阿加莎自己也說,她是「記憶缺失」,現在正在回想因母親去世而失卻的記憶。但是人們不相信,對她失蹤的原因仍舊頗多猜測。甚至已經過去幾十年,她的失蹤仍然困惑著研究人員,一次次希望解開其中的秘密。

1979年,美國華納兄弟電影公司根據她的這一事件拍攝了一部影片《阿加莎》,由著名電影明星瓦內莎·雷德格雷夫扮演女作家一角。影片把主要的故事情節集中在伊斯坦布爾一家歐式旅館「佩拉帕拉斯大飯店」(Pera Palas Hotel)里。這家旅館是為適應著名「東方快車」旅客的住宿而於1892年建造的。

「東方快車」(Orient Express)為歐洲第一輛橫貫大陸的列車,從法國的加萊發車,途經巴黎、第戎、洛桑、米蘭、威尼斯、的里雅斯特、薩格裡布、貝爾格萊德、索菲亞,最後到達伊斯坦布爾。1883年開始運行,30年代是它的黃金時代,英國國王愛德華八世、大導演阿爾弗里敦·希區柯克、大明星格瑞特·嘉寶等名人都曾入住這家旅館。

阿加莎·克里斯蒂經常去伊斯坦布爾,尤其是20-30年代,都入住這家旅館,她最著名的偵探小說《東方快車謀殺案》就是1934年在「佩拉帕拉斯大飯店」的411號房間寫成的。

在克里斯蒂進這房間後,蘭德說她看到克里斯蒂把自己關在房間里,將一把鑰匙藏在地板下面。

在影片《阿加莎》首映前夕,作為宣傳的一部分,電影公司請來著名的好萊塢靈媒塔瑪拉·蘭德(Tamara Rand)在旅館的411號房間舉行「降靈會」,請求她與三年前去世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亡靈對話。

塔瑪拉·蘭德以能夠「通靈」而聞名,在她的諸多奇異事迹中,最有名的是1981年1月6日,她在迪克·莫里斯(Dick Maurice)主持的拉斯維加斯電視節目中預言,說在3月的晚些時候,美國的羅納德·里根總統將有生命危險,屆時會有一個名字首字母「J.H.」的金髮年輕人要向他開槍射擊。果然,1981年3月30日,有個精神病人——一個叫約翰·欣克利的金髮年輕人企圖暗殺里根,向他開了一槍。

經佩拉帕拉斯大飯店的安排,1979年3月7日,土耳其的記者們和飯店的工作人員都聚集在411房間,讓身在洛杉磯的塔瑪拉·蘭德和這裡的工作人員們電話連線,希望解開克里斯蒂失蹤之謎。降靈會實況通過衛星在美國電視轉播。

「降靈會」開始後不一會兒,蘭德就聲稱,克里斯蒂的陰魂已經附入她的軀體。隨後,她開始用一種她從來不懂、後來才學的土耳其文字書寫,她甚至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筆跡來寫。最先寫出的是「Mesrutiyet Caddesi」兩個詞,那是佩拉帕拉斯大飯店所在的街道名。接著她說自己看到一座有「佩拉帕拉斯」標記的漂亮大廈,還說自己產生了阿加莎·克里斯蒂走進這座大廈,上了扶梯,進了411房間的幻象。

在克里斯蒂進這房間後,蘭德說她看到克里斯蒂把自己關在房間里,將一把鑰匙藏在地板下面。

工作人員立即將411房間里的地板全部撬開,最後,果然在房門和牆壁間的角落裡,找到一把已經生鏽的小鑰匙。蘭德聲稱,用這把鑰匙,可以打開克里斯蒂的日記,揭開克里斯蒂失蹤之謎。

鑰匙的發現讓媒體記者們狂喜了一陣子,以為可以馬上解開這一多年困惑人們的秘密了。但是他們高興得太早了,因為旅館方面和電影公司達不成一致的協議,因而無法將這把開啟日記的鑰匙帶往英國去試開。

這把鑰匙從來沒有離開過旅館的辦公室,至今還留在那裡,作為解答女作家失蹤之謎的最後希望。而1987年在411房間又找到一把鑰匙,把事情更加複雜化了。

他說,根據他的研究,阿加莎·克里斯蒂當時是處於一種十分罕見,但現在已經漸漸被人們了解的「神遊」的精神狀態,用專業性的話語來說,叫「心因性迷睡」。

2006年秋,醫生出身的作家安德魯·諾曼(Andrew Norman)出版了一部題為《已完成的畫像》(The Finished Portrait)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傳。在這部書中,諾曼研究了女作家的病史,認為她失蹤的十一天里實際上都是處於一種「神遊狀態」,他宣稱,是他,第一個據此獲得了與此事的各個環節均相符合的解釋。

諾曼最初學的是動物生理學,後來研究醫學,1983年前做一名普通執業醫生,現在是一位著名傳記作家,著有《希特勒傳》、《柯南·道爾傳》等。

諾曼聲言,對於這個一直困惑警方和克里斯蒂迷們的問題,關鍵不在於是誰,而在於為什麼會有這事。他說,根據他的研究,阿加莎·克里斯蒂當時是處於一種十分罕見,但現在已經漸漸被人們了解的「神遊」的精神狀態,用專業性的話語來說,叫「心因性迷睡」。那是由創傷或抑鬱引起的,並不是只有克里斯蒂一人有這樣的狀態。

1995年,著名的英國作家和喜劇演員斯蒂芬·弗賴伊(Stephen John Fry )原來還有循環性精神病,因與同事關係惡化,在倫敦西端(West End)的一次演出中,離開劇場,迷失了好幾天。還曾企圖自殺,後來放棄了自殺的念頭。不曾對家人和朋友留下隻言片語,在神遊狀態中跨海離開英國,最後到了比利時的布魯日(Bruges)才恢復意識。

諾曼說,斯蒂芬·弗賴伊「那些天的這種神遊狀態十分符合克里斯蒂在哈羅蓋特水療旅館時表現出的癥狀。」諾曼在《已完成的畫像》中進一步指出,克里斯蒂在入住那家水療旅館時,用了一個新的名字特蕾莎·尼爾,而且沒有認出報紙上的照片是她自己,即是她經歷了一段時間的抑鬱症之後陷入心因性記憶缺失的表徵。「我相信她有自殺傾向,她的情緒非常低落,她後來在自傳體小說《未完成的畫像》中通過西莉亞這個人物對此做了描述。」

安德魯·諾曼深信自己已經解開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失蹤之謎。但是有人仍覺得她的失蹤另有深層的秘密在。誰知道謎底到底是否已經解出?

作者:余鳳高

然而在幾年之前,我又看到了一篇文章,它聲稱阿加莎失蹤並不是因為什麼迷睡,而是她刻意製造的,目的是逃避這個世界去追求屬於自己的愛情。

其實阿加莎與丈夫的感情早就名存實亡,她只是在儘力維繫最後的一層虛偽關係,而她丈夫變本加厲,終於捅破了窗戶紙。於是阿加莎決定拋下這一切,策划了這場失蹤,把現場偽造成「本人已死有事燒紙」的樣子。

而她本人則和剛認識的一個男生度蜜月去了。在這被全英國尋找的半個月,她和那個男生度過了一段無憂無慮的時光。惜別之後,她主動暴露自己,並告訴公眾自己是記憶缺失。

好在後來的結局是美好的,她和這個不忠的丈夫離婚了,轉而和一個比她小十四歲的男人結婚了。失蹤的那半個月到底發生了什麼,誰也不知道,仍舊眾說紛紜,但這個版本是我最喜歡的版本。

最後這個版本是我很多年前在某雜誌上讀到的,具體內容都記不太清了,如果有知道的朋友請告知我一聲。


謝邀,不能。

世界上絕沒有完美的東西。

所以不要妄圖編完美的計劃,而是該溫和準確地利用對方的漏洞。

比如說當年那個趁英國人喝醉灌毒藥的案子,其實寧可灌催吐劑(會吐掉不留痕迹),弄成嘔吐物反流窒息就自然得多。

在自己能承受的程度上留一點無法繼續追究的瑕疵,也就是照顧不周了,反而可以光明正大去探口風,去要求不知內情的熟人幫忙。到時候懷著歉意再給對方家人一點好處……(灌毒藥一看就不是公安系統混的人出的主意,一個流程要買通多少張嘴啊)

比如也可以開車和想殺的人一起出去,席間自己不喝以便開車,等機會自己悄悄猛灌幾口白酒(酒瓶扔掉),然後製造一起酒駕導致司機傷副駕死亡的交通事故。

最多追究酒駕了,但那是和死者一起喝的,除了幾年牢和賠錢還能追究啥(有錢人可以派司機去,用不著自己開車)。

有利害關係的情況下,是根本逃脫不了警方懷疑的,還不如留點小罪名,掩蓋大罪行。

一般謀殺犯的心理:

1模仿猝死和意外

2栽贓給別人

3毀屍

4合作殺人(包括雇凶、團伙等)

5金田一電腦山莊最早正直的老師被殺是兼有1和4

6改換或隱去身份逃逸(包括整容,假證件,冒充相似人員)

以現代的刑偵手段,理論上長期只有2是最安全的(一般人還很難設計得全無破綻),別的幾種終究有跡可循,有隙可攻。

可除非與栽贓對象也有過節,否則太違背良心了。

最好還是在不託人不行賄的情況下讓公安機關主動不查。


炒股牛逼的,不一定會出書;寫書牛逼的,不一定會炒股。

理論與實操的差別還是很大的。

完美的理論可以通過借鑒、聯想、巧合、套路等來完成。創作者在創作的時候,可以用上帝的視角看到一切,也可以用上帝的超能力安排一切,更重要的是他還可以用上帝的天賦讓讀者看到一個無限接近於現實的超級完美的故事情節。

但,理論永遠不是現實,哪怕無限接近於現實。

因為理論是死的,而現實是一直在運動、發展、變化著的。

實操則是根據個人的判斷,利用現有的條件,審時度勢,做出來的具體的事情。

所以,我認為即使東野圭吾這類人犯罪,也不一定能完成完美犯罪。

電視劇《征服》里的劉華強是個慣犯,心思縝密,霹靂手段,把衡州市公安局耍的團團轉。但是,最後還是被捕了,因為女人。

人可以控制自己,但不能控制環境,不能控制同夥,更不能控制環境的變化、同夥的情緒。

有時候,人連自己都控制不了。

犯罪是反人類、反社會的行為。人犯罪的時候,難免會瞻前顧後,難免會考慮很多,因為這是有悖於自己的正常行為模式的行為。

犯罪和競技,在某種程度上有點類似。

假定你的對手都是傻子,環境也很有利於你,你去實施犯罪,也保不齊傻子裡面有一個聰明的,給你製造一些突發情況。

何況現實中,犯罪以後,你的對手就變成了整個警察系統,甚至整個社會系統。你要印跡藏形,你還要不暴露,這不是一個簡單的躲貓貓遊戲。

由於需要面對的情況特別多,完美犯罪需要的個人素質和個人能力也特別高,如果這個人的性格本身就很反人類、反社會,可能會更好。

很顯然,作家除了在創造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其他方面比如體能、耐力、心理素質、犯罪經驗等並不會特別突出。

所以,不是讀了《孫子兵法》,你就會打仗;不是看了《炒股入門》,你就會炒股。

吃過豬肉和看過豬跑,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體驗。

紙上談兵,會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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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寫東西,

可能寫的不好,

但謝謝你願意看下去。


謝邀。能完美設計,但是未必能完美執行(完成)。完美犯罪需要智商、心理素質、身體素質等等。


不行。

因為他們雖然是推理的老手,卻是犯罪的新人。

作家可以設定一個非常完美的環境,但是刑事犯罪要面臨的是一個不完美的世界

簡單點說就是一個再完美的主觀想像,總會被客觀的世界擊碎的。

不要說是這些作家。哪怕是刑警犯罪,一樣也做不到完美的犯罪。因為即使你窮盡了一切可能的想像,還是會遇到很多客觀上無法排除的情況。即使你再小心,做過的事情永遠會留下痕迹。這樣的痕迹即使現在檢驗不出,卻可能隨著技術發展而露餡。

目前來看,所有的所謂「完美犯罪」其實並不是完美的。很多只是受限於當時的技術無法偵破,而證據卻又隨著時間而消失造成了懸案。而更多的「懸案」,在後來偵破以後會發現,大部分神奇無比的案子,主要是當時警察的疏忽與客觀環境的巧合,而不是犯罪者有意為之的。有很多拖了許久才破的懸案到後來會發現,要不是當時偵查人員疏忽或者恰好有個巧合讓線索斷了。大部分的犯罪者可能早被抓了。


現實與小說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小說中種種完美犯罪的布置在現代社會的高科技面前是無所遁形的


題主你好。

作為一個幾乎看完了東野桑的所有著作的東野迷,每次合上一本書的同時也在幻想自己在對一個人厭惡至極的時候能不能完成一次完美犯罪,不怕你嘲笑,也曾真的暗暗構思過殺人犯罪法。(當然,這是題外話)

在我看來,類似他們這種推理小說家是無法實施完美犯罪的。

作為一名推理小說家,完成一部完美的推理小說,他需要在腦中構建一副清晰的犯罪思路圖,同時,又是一個創作者,也會將人物關係隨自己的喜好去編排。被害者可以有虐童的癖好,可以有家暴的傾向,或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後根據這些去鋪展開來。一切隨著自己的意向去書寫,把讀者的思維拉向他們的邏輯。這是站在上帝視角完成的大作。如果將自己置身於一個罪犯的角度,我覺得完成這樣多線度犯罪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東野桑有那麼多著作,本人偏愛長篇小說。除此之外,不知道跟我一樣喜歡東野長篇著作的朋友們有沒有發現,《聖女的救濟》、《幻夜》、《白夜行》、《惡意》等等書,犯罪線都拉的很長,有的甚至十幾年。恕本人平時社科類新聞看的比較少,在我的印象範圍里,鮮有戰線拉得這麼長的犯罪,某人幾乎都是一怒之下砍死多數人,某人精心策劃數日,埋伏於門後殺死誰誰誰。

畢竟,心理素質好加上腦迴路清奇,同時耐力buff滿分的天才,真的太少了。


謝邀。

不會。寫小說和殺人是不一樣的,構思詭計和實現詭計也不一樣,何況連頂尖小說家都難以預料情節的發展。

會寫愛情小說,自己的愛情卻處理得一塌糊塗的人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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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現實中真正難破的是那種隨隨便便上街看誰順眼就殺的無差別殺人。

《七宗罪》就很像,但規律太明顯,所以兩個警察能找到端倪(這時兇手上場)。

《ABC謀殺案》這種接近無差別殺人,現實破案成本很高,可是在中國一旦出了連環殺人案,警察會不計成本地排查(私以為通過大量的排查是可以破案的)。


基本不可能,

原因有這麼幾個,首先他已經積累了大量的財富,自己一個人避世去寫作可能佔用了大量時間,你想讓他受到足以下決心去殺一個人,客觀上不存在那麼長和集中的接觸時間;

其次他較之常人的話,犯罪預想和犯罪預備的準備周期都會特別長,而且以他這麼高產的作家,想出一個全新的殺人套路來,需要的準備時間和花在準備上的精力會很大,說不定這個長周期的準備中他想開了放棄了呢;

最後還有就是如果你看過&<&<浪矢雜貨店&>&>的話,你會感覺東野其實是個內心特別溫暖的人,這樣的人多數時候會選擇或者理解或者包容或者原諒而不會輕易選擇殺戮,財富和閱歷帶給人的不是享樂,更多的是平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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