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清東晉南朝的歷次土斷?


東晉南朝見於記載的土斷一共是十次。

「達生康,復為丞相掾,咸和中土斷,故為長城人。」——《南史·陳本紀》

「先是,尚書令沈約以為晉咸和初,蘇峻作亂,文籍無遺。後起咸和二年,以至於宋,所書並皆詳實,並在下省左戶曹前廂,謂之《晉籍》,有東、西二庫。此籍既並精詳,實可寶惜,位宦高卑,皆可依案。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條徵發。既在此科,人奸互起,偽狀巧籍,歲月滋廣,以至於齊,患其不實,於是東堂校籍,置郎、令、史以掌之。」——《南史·王僧孺傳》

這是有史籍記載的第一次土斷,發生在晉成帝咸和年間,主要目的是整理由於蘇峻之亂損毀的戶籍,估計規模不會太大,所以在《晉書》中並未記載。

「詔實王公以下至庶人皆正土斷、白籍。」——《資治通鑒·晉紀十八》

「三月,庚戌朔,大閱戶口,令所在土斷,嚴其法制,謂之《庚戌制》。」——《資治通鑒·晉紀二十三

「太尉裕上表曰:『大司馬溫以『民無定本,傷治為深』,《庚戌》土斷以一其業,於時財阜國豐,實由於此。自茲迄今,漸用頹弛,請申前制。」於是依界土斷,唯徐、兗、青三州居晉陵者,不在斷例;諸流寓郡縣多所並省。」——《資治通鑒·晉紀三十八》

咸康土斷自王公以下始,庚戊土斷大閱戶口,還出台了《庚戊制》。義熙土斷除徐、兗、青三個僑郡外都有涉及,可以看出東晉年間的土斷規模較大。

「丘巨源,蘭陵蘭陵人也。宋初土斷屬丹陽, 後屬蘭陵。」——《南齊書·丘巨源傳》

「元嘉八年,更以江北為南兗州,江南為南徐州,治京口,割揚州之晉陵、兗州之九郡僑在江南者屬焉」——《宋書·州郡志》

第五次土斷大體發生在元嘉八年後,根據這次州郡割屬的範圍,可以判斷元嘉土斷的範圍大約為南徐、南兗、揚三州。

「雍州所統多僑郡縣,刺史王玄謨上言:「僑郡縣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請皆土斷。」秋,七月,辛未,詔並雍州三郡十六縣為一郡。」——《資治通鑒·宋紀十》

「孝武大明中,又分實土郡縣以為僑郡縣境」——《宋書·州郡志》

第六次土斷髮生在大明元年,總體規模較小,集中於雍州一郡。

「洎金行委御,禮樂南移,中州黎庶,襁負揚越,聖武造運,道一閎區,貽長世之規,申土斷之制。而夷險相因,盈晦遞襲,歲饉凋流,戎役惰散,違鄉寓境,漸至繁積。宜式遵鴻軌,以為永憲,庶阜俗昌民,反風定保。」——《宋書·後廢帝紀》

「冬,十月,癸酉,割南兗、豫州之境置徐州,治鍾離。」、「冬季,十月,癸酉,劉宋分割南兗州、豫州若干郡,設立徐州,州府設在鍾離。」——《資治通鑒·宋紀十五》

「周盤龍,北蘭陵蘭陵人也。宋世土斷,屬東平郡」——《南齊書·列傳第十》

第七次土斷髮生在元徽元年,主要集中在南兗州、豫州、徐州。

「虜寇邊,上遣安國出司州,安集民戶。詔曰:郢司之間,流雜繁廣,宜並加區判,定其隸屬」——《南齊書·列傳第十》

「上欲土斷江北,又敕世隆曰:「呂安國近在西,土斷郢、司二境上雜民,大佳,民始無驚恐。近又令垣豫州斷其州內,商得崇祖啟事,已行竟,近無云云,殊稱前代舊意。」——《南齊書·列傳第五》

「又敕世隆曰:呂安國近在西土斷郢司二境上雜民」——《冊府元龜·卷二百》

「建元四年,罷北淮陽、北下邳、北濟陰、東莞四郡」——《南齊書·州郡志》

第八次土斷髮生於南齊建元二年,實施範圍為郢、司、豫州

「改南東海為蘭陵郡。土斷南徐州諸僑郡縣。」——《梁書·武帝本紀》

第九次土斷,梁武帝天監元年,範圍較小。

「乙卯,詔曰:「自頃喪亂,編戶播遷,言念餘黎,良可哀惕。其亡鄉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內隨其適樂,來歲不問僑舊,悉令著籍,同土斷之例。」——《陳書·世祖本紀》  

第十次土斷:僑舊著籍詔,陳文帝天嘉元年,「不問僑舊」,範圍較廣。

———————————————————————————————————————————

南朝土斷和東晉的土斷是不同的,東晉時期的土斷,主要是為了解決黃白籍的問題,南朝時期的土斷則著重於僑置郡縣的管理。

總體來講東晉時期由於流亡人口較多,再加上東晉政府本身實際上是北人在南方建立的寓居政權,所以歷次土斷都致力於理清戶籍,清點人口。

南朝統治階級已經土著化,再加上東晉數次土斷的前車之鑒,認識到土斷的前提就是整理僑置政區,所以南朝土斷的重心主要在這一點上。


查下資料唄。來源,wiki

土斷是一種把新來的移民編入戶籍的行動,最早執行於晉朝,華北世族時為各種動亂而遷居江南,遷徙而來的世族並未有當地的戶籍,仍稱原本的籍貫。

此外,當時華北來的流民,使用流動戶口:「白籍」,並未有當地的戶籍:「黃籍」,故繳稅上發生了問題,土斷是指撤銷僑郡僑縣,以所居土地為斷,故名。

西晉,晉武帝太康五年(284年),汝南王司馬亮、司空衛瓘建議使用土斷,這是土斷最早的開始。

東晉時共有四次土斷,咸和二年(327年)開始整理戶籍,被稱為「晉籍」[1]。咸和三年晉成帝下令實行土斷[2],咸康七年(341年)四月,晉成帝下令第二次實行土斷,胡三省在注釋令文「實編戶,王公己下皆正土斷白籍」時誤解第二次土斷為第一次土斷。[3]晉哀帝興寧二年(364年),大司馬桓溫推行第三次土斷以整頓戶籍,史稱庚戌土斷[4]。義熙九年(413年),太尉劉裕因桓溫庚戌土斷過時已久,「王化所以未純,民瘼所以猶在」[5],決定再實行土斷,是為第四次土斷。[6]
南北朝時亦有土斷措施,由於「吏貪其賄,民肆其奸」,效果並不昭著,齊武帝永明四年,整理戶籍竟引起唐寓之聚白籍叛亂,人稱白賊之亂。


推薦閱讀:

為什麼北齊的漢族和鮮卑政策看似是完全矛盾的?
四部分類法是如何產生的?
司馬師是一個怎樣的人?
嵇康為何「非湯武、薄周孔」?
淝水之戰時謝安真實的心理是怎樣的?

TAG:戶籍 | 魏晉南北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