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警察被記大過、女子被警告的處理結果?


怎麼看??公權力不到的地方自然有私權力填補。

以下均為可能敏感內容,所以刪除,希望能夠恢復答案。


如果你是第一次看見這個答案,一定會覺得奇怪。一句話的答案也可以有快1000的贊同。非常可惜,我實在是不知道如何避免敏感了。只好留下這個廢墟。


上個月去了趟蘇州,然後和霍霍吃了頓雞蛋全宴,記得當時我說南京不是號稱刑偵第一市么?霍霍說那得是上海,年命案在100左右(包括自殺、溺水、踩踏等等),然後給我各種注入上海刑偵如何如何,當時有了種感慨,上海是中國最宜居城市,沒有之一。

不知道霍霍看了這條新聞怎麼想,即使上海公安技術再棒,政府支持度再高,那麼普通民警呢?交警呢?輔警呢? 畢竟,我霍不是也流竄到基層了么,沒事還去西湖喊個麥啥的\(◎o◎)/

摔人肯定不對,尤其是對方抱著孩子,這裡真不是講要保護孩子,因為連帶方無辜啊,總不能你執法過程中導致路人甲受到傷害,還要為自己叫冤吧?但問題是,以目前,尤其是很多一線城市的公務員素質,加上近幾年出現的對公不公現象,很少出現明目張胆叫囂的公務員了。

那違規的大媽,又是扇人,又是掐人的(她自己說的),一個口頭警告就算了?為什麼在國內要鬧呢?不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是因為鬧的成本低,收益高,尤其是當他們看似弱勢的時候。

這件事就和電動車撞機動車一樣,沒辦法,對方弱勢群體,咱得擔全責不是?可自從擔了全責,交警一邊站後,這電動車可比機動車猖狂多了。這老太掐人扇人咬人,最後一句口頭警告,然後呢?然後就是呼啦啦一群小壞崽子,老流氓開始玩「撒潑求全」唄。

別說,剛去搜了「警察打人」和「打警察」兩個新聞,發現曝光率不在一個緯度上,後者天天有,還TN不帶重樣的。。。

以法治國,以鬧取利,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看來這事啊,不可說,不可說,公務人員是公僕,可能真不是公民,所以移民賴誰嘍?

為什麼要鬧啊,成本低,低在哪裡?低在社會偏袒,低在懲罰甚微。為什麼訛公?好訛唄,家大業大,息事寧人,反正不用自己掏錢。訛醫院都不說了,還訛動物園,再過兩年,這口子不緊緊,該訛法院、檢察院了(゜o゜;

犧牲小我,維護大我。這姿勢太高,我是學不來。還記得前段我一直拿我朋友吹風刺激他,為嘛吹風呢,接上訪去了,接了一天晚上就請客吹風了。群眾太腦洞,招架不住。這就是現在的公務,一哭二鬧三上吊,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你也不能把我咋地,扔出一接盤的,還有一堆接盤的,甩了倆背鍋的,還有一堆背鍋的。不維護成員利益,誰跟你這團隊干啊?臨時工甩完了,開始用督查來建公信力,就是這種建法?貼了瓷磚不上保溫板,表面光。

為什麼考公務員:這是唯一不看工作簡歷,對學歷要求低的職業。

真希望我們的公務員以後不要被這句話應驗,否則,各國移民都收口了,大家自求多福,別想著第三國轉第一世界了,不現實。

雲南30W鐲子,是我為數不多回到行業的回答,不為別的,反正我建議沒事把同僚、同行扔出去背鍋、踩一腳的,您老抓緊移民南極,世界辣么大,為了世界和平,就那旮瘩祥得住你們了。

還記得上回和霍霍吃飯,我和他說過,我頂看不慣攻擊職業的,這和地域黑有區別么?職業是人賦予的,也是人來承載的,歸根到底是人性的好壞,而不是職業的好壞,醫生罵警察,商人打醫生,一群各色職業鬧動物園。

事理都分不清,出來耍啥子呦?

想杜絕這種事,很簡單啊,信用社會,捆綁信用就好了,繳一張罰單降資質,看看還有多少人沒事喜歡亂停,這還是我原來的草稿呢。

無信,去死可好。

@霍sir 出來吃瓜,我要吃螃蟹,不帶雞蛋的。


利益相關,答主是刑警。

自從走向社會,看了類似與這種新聞之後我已經下定決心,絕不會將自己陷於這樣的風險。

剛入隊的時候,隊里的每一個接警的老同事都以懷疑的眼光,審問的思路,謹慎的面對每一個報警人,從他們的字裡行間,一顰一笑從揣摩事件的真相。我問他們有這個必要嗎?老哥詭異一笑,以後你就知道了。後來我真被一個追債的假警弄的差點身敗名裂。

從那之後,我才知道,那些自詡善良,看起來可憐兮兮,哀求著來報案的人,和那些無惡不作,殺人越貨的嫌疑人一樣,都是披著外衣的動物,外衣下是什麼東西,需要仔細甄別。而我只是國家暴力機器上的小小部件,只要出錯了,磨損了就會被扔到角落慢慢銹掉。

從那天起,我面對所有人都抱著懷疑的態度,所有的事情嚴卡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有一次,一個老婆婆從鄉下來開一個證明材料,需要我給她蓋一個章子,可是她沒有在當地派出所先蓋派出所的章,我審查了這個材料,沒有什麼問題,章子就在我抽屜里,但是按照規定,需要從下至上依次審查,逐級提出意見,我當時很猶豫,這個鄉離我這裡非常遠,交通不便利,老太太年齡很大,一個人來的,我可以先蓋我的章子給她,打電話給派出所說明情況,然後讓派出所獨立出具他們的意見。但是我突然想到,這是違規的,如果這個老太太回到派出所審查出問題,派出所會不會因為我的意見而給她過審。會不會這個電話成了打招呼。如果派出所不給蓋,會不會老太太用我的簽章做文章?最終我也沒有給她蓋,老太太求了半天,最後失望的走了。後來這個材料耽誤了半年才又一次送到我桌上,我看著這個材料感慨萬千,老太太這個事因為過了今年的排隊時間最少要再等一年。

做出這個決定只有一個原因,我怕!我怕的不是嫌疑人有多兇殘,有多狡猾。不是法條規章有多冰冷,有多無情。我怕的是善良面具下的懷疑、誣陷、誹謗。它像一股寒冰,順著影子,熄滅了與惡龍搏鬥的燃燒少年。

其實做出這個決定的那一刻起,我就死掉了,就像展翅的雄鷹被刺瞎了雙眼,就像驕傲的鬥牛被斬下了頭顱。

魯迅先生說國民是愚昧的,但是我曾報有種種幻想,親身吶喊,在這個小房子里喚醒那些睡著的人,但是,你永遠叫不醒那些裝睡的人。

這件事不會損害警察的形象,因為警察已經在裸泳了,也不會損害婦女的利益,因為她不在乎,即使是那個小女孩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畢竟她會長大,站在她的年代,點評自己親歷的那個時代。

而受傷最重的人,就是在這個回答下點贊評論的遵紀守法的你們。。。。


先說結論:這個處理結果,會讓全社會為某些人的愚蠢買單。

涉事交警處置不當被行政記大過,OK,沒有毛病。

中年婦女打輔警耳光,接連辱罵推搡民警,阻撓執法,被警告?

來我給大家解釋一下什麼叫警告。

「下次別這樣了哈!」

「好的,一定一定。」

「走吧,沒事了。」

這叫警告。

而且通告全篇只說了中年婦女對民警朱某的推搡等行為,對其打輔警耳光等行為隻字未提。

不知涉事輔警心裡作何感想?

不知上海乃至全國輔警作何感想?

輔警沒有編製,那麼輔警在輔助執法過程中被打了怎麼辦?誰來給他們討個公道?

恐怕所有輔警心裡都要打一個問號。

注:很多人揪住視頻沒拍到輔警被打耳光這一點來噴,如果你看過完整視頻的話,女的被拷以後,警察說她:「認為我執法不對可以投訴,但是不能動手,有話好好說,這是基本常識,你動手不對,攔車不對,打輔警耳光不對……還咬我……」婦女:「說我打人都是誣陷,我沒咬你,牙印呢?」警察指著胳膊給她看,婦女:「我沒咬,就掐了你。」。

輔警貼了婦女條,婦女出來扯皮,但視頻開始的時候輔警卻在車上坐著。

打沒打輔警耳光,明眼人自然能分析的出來。

你覺得沒打,那就沒打好了,畢竟某些人只相信他們願意相信的,而不是選擇相信事實。

再說中年婦女,毆打輔警,推搡民警,阻撓執法等一系列行為,竟然僅僅是警告了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妨礙公務罪在遇到輿論壓力的時候就不適用了嗎?

可以。

一個事件成了社會性事件之後,其影響絕不會伴隨著這一事件的結束而結束的。

就像「蝴蝶效應」,雖然這件事解決了,但此事對全社會帶來的深遠影響才剛剛開始,也許數年、數十年後再發生的社會性事件,可以追溯到幾十年前的某件事上。

例如:南京彭宇案的判決結果,其直接影響使中國誕生了一個職業碰瓷的行業。在彭宇案之後,江蘇的張黃立案,天津的許雲鶴案,西安的張衡案……單是維基百科列出的被媒體曝光併產生社會影響的案例就將近70起。

在一項"如果遇到老人倒地,公眾的第一反應會是什麼"的調查中,55.6%的參與者選擇直接走開,僅有5.4%的人選擇毫不猶豫主動扶起來。

2011年的「小悅悅案」,恐怕大多數人記憶猶新吧?

2011年10月13日,2歲的小悅悅(本名王悅) 在廣東省佛山市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7分鐘內,18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最後一名拾荒阿姨陳賢妹上前施以援手,引髮網友廣泛熱議。2011年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零時32分離世。2011年10月23日,廣東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發地點悼念"小悅悅"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2011年10月29日,設有追悼會和告別儀式,小悅悅遺體在廣州市殯儀館火化,骨灰將被帶回山東老家。

你以為「彭宇案」過去了11年,「小悅悅案」又過去了6年,事件影響過去了嗎?

近日,發生在河南駐馬店市的一個撞車視頻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視頻中,一名女子在一個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上行走時先被一輛計程車撞到,隨後躺在路中間無人援手,後又被一輛轎車碾壓。在6月7日22點35分,河南駐馬店公安局官方通過官方微博表明,事故發生在2017年4月21日晚,被撞女子身亡。涉事的兩名司機已經到案,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時隔6年,同樣的悲劇再一次上演,有人說「南京彭宇案」是所有見死不救的開始。

我覺得不是沒有道理。

良好的社會風氣建立起來很難,但摧毀卻很容易。

現在來看,彭宇究竟有沒有撞人已經不重要了。

但當年乃至現在,那些跳著腳喊打喊殺,那些吃著「彭宇案」人血饅頭的媒體和人,他們得到好處了嗎?

並沒有,不僅沒有得到好處。恐怕如果有天走在馬路上不幸被撞了,他們只能靠自救和運氣活下來了。

前兩天看了這麼一個問題,上海警察絆摔抱娃女子,誰才是最終的受害者?

我們就這個問題,再來回顧「彭宇案」。

2012年時任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的劉志偉公開為"彭宇案"站台,透露彭宇確實撞了人,就連彭宇本人也供認不諱。但其實,這也只是一家之詞。劉志偉接受《瞭望》雜誌的採訪,是"彭宇認錯"的唯一信源,我們有理由懷疑這一"真相"的可靠性。

事實上,"彭宇案"二審階段突然失聲,直到2008年3月,江蘇省最高法院院長答記者問時才透露,此案已通過調解,雙方和解撤訴。2008年到2012年,所謂的"真相"整整遲到了五年,這其中發生了什麼外界並不知情。但即便這一事實是真的,法院依據"日常生活經驗"做出的判決,依然是一次徹頭徹尾的錯誤。

作為當事人的彭宇和徐老太,從不同角度上說都是受害者,但也只是針對此案而言的受害者,無非是彭宇賠了錢,徐老太斷了腿。

但「彭宇案」最終的受害者是誰?

是小悅悅,是駐馬店被二次碾壓的女孩,是一切死於路人「見死不救」的人

這是一條條鮮活、無辜而且本不該死的生命啊。

誰又敢保證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到自己頭上?

再回到上海警察的事件,警察是錯了,但警察的錯不是不該把中年婦女放倒,而是不該連人帶孩子一塊放倒。

但不良媒體裹挾著吃瓜群眾鋪天蓋地的指責民警的執法不當,喊打喊殺,用盡能想到最難聽的辭彙,卻刻意忽略了中年婦女的違法行為。

入警以來我一直在思考,是誰把人民警察放到了人民的對立面。

本案,是交警主動站到了抱娃老太的對立面嗎?

不是的。

交警三番五次強調,如果你對處理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但抱娃老太不聽勸阻,接連推搡民警,阻撓執法,是她仗著懷中的小孩,自己站到了交警和法律的對立面。

在任何人選擇對抗執法,甚至暴力襲警的時候,都自動選擇了站在警察、站在法律的對立面。

在媒體為吸引眼球獲得利益,對警察當中的英雄事迹選擇性忽略,卻對警察執法當中的瑕疵進行無限放大、甚至歪曲事實,裹挾著一群不明真相或別有用心的群眾對警察喊打喊殺的時候,是無良媒體把警察踢到了人民群眾的對立面

黑龍江警察英雄壯舉,隻身抓獲殺人兇手,媒體卻集體沉默!

是,我不否認警察當中存在敗類和渣滓,但當警察侵犯了你的權益,起碼有紀律和條例管著他,你可以向紀檢督察部門舉報

但是當有一天抱小孩的老太或老頭侵犯了你的權益的時候,你可要想清楚,她們襲警也就是個口頭警告,從某種程度上,他們甚至是「法外之人」,你能把她們怎麼樣?

相信我,雖然這件事結束了,但這份處理決定對幾百萬警務工作者乃至整個社會的影響才剛剛開始。

警察侵犯了老百姓的權益要被處理,被輿論一邊倒的指責謾罵,但當警察的權益被侵犯的時候,卻被選擇性無視。

為什麼?

督察部門每個公安局都有,但民警「維權辦」為什麼只有鄭州市公安局的好使?

心寒的不只是在職警察,還沒參加工作的警校生恐怕也涼了一半。

這個收入與勞動嚴重不成正比、時時有流血天天有犧牲、靠情懷才能死撐的職業,現在連情懷都快被某些愚蠢的處理決定熄滅了。

乾的漂亮!

和「彭宇案」一樣,這件事的最終受害者,是你,是我,是所有遵紀守法的人,和以後所有被抱娃老頭老太太侵犯了利益的人。

而受益最大的,是那些沒文化沒素質沒教養而且抱著孩子的「老紅衛兵」

她們不懂什麼「維穩需要」,更不懂什麼法律常識,她們只知道上海有個老太太抱著孩子打了警察只被口頭警告了一下就放了。

那些吃慣了警察人血饅頭的無良媒體和個人,希望你們永遠不會和抱娃的、醉酒的、老弱婦孺等弱勢群體發生衝突。

同時,那些在人民警察被不法分子襲擊之後發出歡呼的路人,希望你們能笑到最後。

阿木:如何看待上海警察被記大過、女子被警告的處理結果?

最後送個視頻給你們。


還是那句話,你怎麼看醫鬧,你怎麼看快車道夜跑大爺,你怎麼看打人廣場舞大媽,你想說那些事和這件事沒關係?如果上面這些社會問題出現時你希望警察強力執法,那現在擺在警察執法個體面前的唯一選擇恐怕只有和稀泥。


老實說我不太關心處理結果,上海檢方認慫和上海警方把涉事警察拋出去平息輿論都在預料之中,畢竟獅鷲大會就要召開了,穩定壓倒一切,這都沒毛病,我唯一關心的是,作為一介平頭老百姓,要是遇到了這種事能怎麼辦。

公務人員當然是沒有人權的,抱孩子的大媽當然也不敢硬肛脖子上帶著金鏈子胸口紋兩條帶魚的黑社會,我又窮又慫當然更不可能主動招惹別人,但是萬事難保有個萬一,比如地鐵上擠了一下,公交上沒主動讓座,路邊走多看了兩眼,你道歉認慫都沒用,大媽今天心情不好就是要弄你,,不把你弄爽弄服了不算完,那麼你怎麼做才能自保?

我大概想了想有幾個辦法。一是趕緊跑路。大媽年紀大了又抱著孩子,大概率是追不上你的,只要大媽別喪心病狂到喊一嗓子」抓小偷「,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二是跪下認錯。態度誠懇一點,猛抽自己耳光當然不至於,但是嚎啕大哭必不可少,大媽們應該熱衷於瓊瑤劇,馬景濤式的演技最容易打動人心。三是從懷裡掏出白帽子戴上。這就無需過多解釋了,大媽再牛逼那也只能在五等漢內部囂張,遇到二等神族立馬就被打回原形,就是戴白帽子晦氣了點,特別提示一定要小心穿幫,萬一被神族發現你是假冒的,破壞民族團結的大罪你有九條命都不夠賠的。另外有人說可以先把孩子抱開再動手,這餿主意真是太缺德了,大媽只要喊一嗓子」搶小孩啦「你跳進黃河都洗不清,還是放棄抵抗這種無謂的念頭吧。


警察記大過這個處分,說重也沒重多少;

老太婆卻只是警告,最輕的違法處理,和放個屁也沒啥區別,有些人為了維穩連卵蛋都縮進去了,「公平公正」也一併隨著卵蛋縮進屁眼了。


我們看看被人推搡後,不及時控制會發生什麼


「依法辦事」在中國不是說不可能,但其實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

尊老愛幼(不管這些老人多麼混蛋,孩子多麼操蛋)

他還是個孩子(即便殺人也可以原諒,因為,他還是個孩子)

人死為大(人都死了,你還想怎樣,賠錢,不然砸了你家大門)

法律不外人情(你還有沒有點人情味?要考慮到群眾的心理感受)

穩定壓倒一切(你還有沒有點大局觀了?)

民族團結大於天

法律在這些中國式「政治正確」面前能有多大力量,我是從來不曾奢望的。

所以知乎群眾不要總是在嘲笑現在美國的「政治正確」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歡迎大家補充。


當年以為只是個笑話,後來發現現實是多麼荒誕。

以後估計只能這麼辦了:

這還是有理想,有作為的好青年。

你看人家城管,已經進步到如此文明了:

以後遇上抱小孩的騙子,大肚子的小偷,耍無賴的潑婦,傷害了你,可別玻璃心啊。

最好也別報警,多麻煩,警察也真心不想管的,大家都是活該作。


更新下。剛發生的,社區和城管哥哥一同出去清理老舊小區亂堆亂放,有一家在院子內放了一輛軲轆都沒有的電動三輪,旁邊堆了一大堆苞米和柴火,基於有安全隱患,大家就去清理,順便還喊了警察叔叔以防萬一。然而並沒有啥卵用,協商不成,城管大哥聽命令開始搬,被大媽一棒子打到頭上,城管大哥高喊:這是第一次,我和你不一般見識,下次不行啊!圍觀眾人表示…………(′?_?`)

雖然和警察叔叔不是一個職業,也經常黑警察叔叔( ^_^),不過基層現在就四這個樣子,有法不能嚴格執行,一切以維穩為主,搞的之前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的矛盾糾紛都改為上訪鬧事去了,尤其是和執法有關的事件,管他有理沒有理,先鬧下再說,很大幾率得到各種補償……

回到這個警察摔孩子的事上,警察叔叔的確不該這麼摔,但基層工作者也是人啊,天天面對各種人各種事(尤其是各種奇葩),真的很難調整好心理,要麼是麻木不仁,要麼是天雷勾動地火,暴跳如雷,這位警察叔叔就是忍了,沒忍住……

我自己分析這位警察叔叔好歹也是執法者,平時里沒咋遇到過這種潑婦,所以沒有控制好自己情緒和行動,不像我們社區臨時工,被打被罵習慣了,在各級領導的嚴格要求下,絕對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還有部分以前居委會時期留下的大姐大媽做不到請諒解),有一位大姐在小姐姐的時候,入戶調查被老大爺當頭一耳光,直接哭著回來了,直喊不幹了;有一位同行大姐,也是入戶登記殘疾人資料時被精神殘疾人一刀劈頭上了 ,我自己遇到更多危險,別說動手了,伸手都不敢,弄不好就成為替罪羊被黑鍋了。

總而言之,在當今基層工作者已經被調教成上級不發死命令不打包票的情況下,誰也不敢動違法違規者的現狀,如今又出了警察叔叔摔孩子的破事,估計今後更沒有幾個執法者敢動手的了。

會前打字,思緒不清,見諒。


最直觀的後果

警察原本因為 王文軍案(抱大腿)等案件 已經夠和稀泥了

現在么 只要面對抱著孩子的 警察那就更加和稀泥

恭喜鬧事的人又習得對付警察的一招-----抱孩子打警察

警察縮了 最終受害的人是誰 現在在狂歡的人估計是沒怎麼想 畢竟一堆sf型的人占多數啊 233333

大家還記得 於歡案吧

當初說自己不想成為王文軍案的周 慶安案的徐 就往死里懟警察 警察縮了 和稀泥了

於是出了於歡案 警察各種和稀泥 這時候 想起來 警察有保護公民的義務了 呵呵

甚至 還有人以為警察在於歡案後會嚴格依法執法 但事實並非如此

現在又出了本案 輿論繼續懟警察 警察必然還是會選擇 和稀泥

因為 當初 輿論懟警察有多狠 那警察給予的保護就越不到位 警察執法的尺度就是這樣的 統一而不可雙標

根子問題不解決 警察還是和稀泥啊 2333333

還有一個詞 叫破窗理論 以人的生命為由維持破窗 同時使得警察不敢去修補破窗 很好很強大

據統計

目前對付警察而警察當時束手無策的方法:抱大腿----王文軍案

抱嬰幼兒--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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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了 兩個警察抱走嬰兒再放倒啊

那是扯淡 沒有可操作性

提出這種餿主意的就是拍腦袋決策的鍵盤俠

引用 @MemoryC 的評論

人手不夠啊。借用別人舉過的例子「假設一個人抱著一個瓶子,如何能在保障瓶子不落地的情況下把人制服?至少需要4人!」

只有在保證警力優勢的情況下 才能做到的事

現在 要求警察在警力缺乏的情況下立即解決警力優勢情況下才能解決的問題 你怎麼不上天呢

而呼叫支援必然把事件拖的 曠日長久 不知道因此被堵車的人會不會罵警察不作為呢(尤其是要去辦急事的) 2333333

另外 就憑當事人打輔警的態度和做法 你認為 如果警察真的動手搶孩子 當事人就不會 扯著嗓子嚷嚷 警察搶孩子了 之類的么 到時候畫面太美不敢看啊

警察制服抱娃女子摔飛孩子 警方已介入調查_騰訊視頻

放上鏈接 民警提到了 打輔警耳光啊 23333

面對打輔警的當事人

請說說看 如果警察不果斷作為 是不是氣焰會更為囂張 甚至會直接打民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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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這個結果是明顯息事寧人的結果

參考這個

Sina Visitor System

=====10.2更新=======

果不其然 真的出現了這個碰瓷警察的事件了

想不到!用孩子來「碰瓷」警察執法的真出現了

@椒江葉sir 的視頻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

【對抗警察執法又見新招】日前,某地警方在整治交通過程中,遭被執法的非法載人電瓶車主追打,制服後,另一婦女扔下手抱幼兒在地上,警察抱起落地幼兒卻被婦女奪回扔地上。劇情發展到這裡大家想應該是利用幼兒對抗執法的版本了,可沒想到高潮是婦女把錢放內褲里交罰款。警察不好當,當好也不容易。

Sina Visitor System


趙子龍為何長坂坡能七進七出?為何百萬曹兵對他無可奈何?


你想無成本違法犯罪嗎?你想當街打警察全身而退嗎?你想成為熱點新聞嗎?老鐵們,孩子生起來,辛苦十個月,幸福一輩子!!

——中國二胎辦公室宣


有時就感慨,事無新鮮事,如何說明我們比古人先進,如何拿出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這事無非就是三打白骨精的變體。唐僧是人民群眾,警察做看似神通廣大實則四處受氣的孫行者。

你看那路上的妖怪,有的是自行修鍊的,窮凶極惡的臉上就寫著壞蛋倆字,這好辦,無非是惡鬥一場,拼著流血流汗,吃俺老孫一棒,拿下了上上下下都歡喜,這種最好辦,大聖爺心裡也開心。

但更多的妖怪是巧加修飾的,他們抱著孩子,挺著大肚子,拄著老頭棍,裹著太婆腳,抬著擔架,掛著吊瓶,有的家裡剛死了人,有的瘸著一雙腿,他們臉上寫了倆字「我弱」,大聖爺沒辦法啊,大聖爺火眼金睛,此等妖怪一抬屁股大聖爺就知道他們要放什麼屁,可是唐僧不吃這一套啊,慈悲著呢,大聖爺這邊要護著唐僧,那邊唐僧還在絮叨:你這潑猴,金箍棒可長可短,為何不打腿,你看這婦女剛生了孩子,為何要打她!你這潑猴,你去吧!

西遊記里的大聖被唐僧趕跑之前,好歹打死了白骨精。上海這事則沒有,大聖爺還沒來得及動手,如來佛迫不及待的壓下來了,於是乎白骨精批評教育一番放走,大聖爺被處分,唐僧倒是沒鬧騰,只是一味地讚歎說佛陀佛陀就到,真快啊!

白骨精回去重整旗鼓,心想這次換個變化,有了,就變成患者家屬,聽說他們打醫生還掙錢,要不就變成外賣小哥,聽說他們亂開摩託事故頻出還都是情理呢,哈哈隨心所欲我變變變!

新上任的六耳獼猴可聰明,差不多行了,大聖爺那麼拼,還不是掃地出門,我且揮揮棒子做個樣子,趕明兒跟師傅說說,以後一周五天,一天八小時,啥迎來日出送走晚霞頂風冒雪兩肩霜花的,西天又跑不了,慢慢走,著啥急。

唐僧一如既往的慈悲:六啊,人死為大啊,別難為患者家屬啊堵門燒紙那大夫不還正好休息幾天,外賣小哥要體諒人家啊闖啥燈都別管,要不為師給你髮網上,如來佛祖饒不了你!

本院想想大聖爺也真可憐,打硬怪打得一身傷,打邪怪打的一肚子委屈,我看再過幾年,大聖爺回了花果山逍遙自在,剩下些假冒偽劣的六耳獼猴,這唐僧護不周全,可就悔之晚矣了。

吃瓜,吃瓜。


反正我從警以後絕不動手,只和稀泥。

不能把責任扯到自己身上,不然倒霉的是我而不會是違法者。

現在執法不嚴,等著執法不力吧……

最後損失的不會是警察,是你們自身利益。匿名關評論,不撕逼不接受評價。

在美國波士頓 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上,

In Germany, they first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but by that time,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up.

by Rev. Martin Niemoller,

1945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我寫了很多話,最後都刪了。

只剩一句:絕望。


行政複議要兩個月,鬧一鬧兩天就解決了。

執法難,當事人不理解不配合,圍觀群眾瞎起鬨,無良媒體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這些情況現在有,將來還會有。

執法者要有紮實的業務水平,果斷的執行能力,要能把法規法條用老百姓聽得懂的方式表達出來,要沉得住氣,受得了委屈,下得了手。

但這一切需要上級部門的支持,而不是甩鍋。


原來看過這麼一句話,有人問我國是法制國家還是人治國家,有人回答說既不是法制也不是人治,而是治人。治人治到什麼程度,完全看某些領導對大眾的情緒反應,什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抵不過一群噴子的言論。

希望依法治國不要永遠在路上………


我最噁心你們這些知乎好警察洗地了!

你們就不能深刻反省一下自身錯誤么?

一邊是違紀

取了違紀的最高處罰

行政記大過!

一邊是違法

取了違法的最低刑罰

口頭警告

同一個國家

同一個法律

嚴格貫徹落實依法治國

重在體現把權力老虎關進位度的籠子里啊!

這難道不是一件很值得大家欣慰的事情么?

老鐵

這才是我們法治國家進程中里程碑式新起點!

下次遇到這種事情

全國交警要參照本次案例執行

嚴格杜絕類似上海警方的不當執法行為

小到違停

大到作死

只要是遇到抱著孩子的

警察五百米開外請避讓

最好是繞行到下一條街

不讓群眾有不必要恐慌

這才體現以人為本理念!

同時實在是要教育一下本次出警的交警同志

你說你躲不開

直接開警告罰單就行!

罰款進國庫和你們交警有半毛錢關係?

你為什麼要損害群眾利益來做不利己的事情?

為了把你的權力展現得淋漓盡致你有意思嗎?

凡事都要學會通融

要學會理解群眾難處!

人家帶個孩子多不容易

不就去主幹道停了幾分鐘車嗎?

萬一人家是給孩子買奶粉買葯的怎麼辦?

我們某些交警同志

在執法崗位上固步自封脫離群眾……

這樣低的覺悟是相當危險的行為

已經忘記了要群眾切身利益放在心上

要盡量減少行政干預對普通老百姓帶來的不便

建議這些人加強學習

要學會增強和諧意識

努力維護好警民關係

要時刻提醒自己

要把為人民服務放在心上

實實在在的落實在行動上

警察無論任何情況不要對弱勢群體下手

比如說天橋上的殘疾人、公交車上的艾滋病患者、大馬路上的精神疾病人員、步行街的南疆貧困失學孩童、生活困難的賣花小孩子、年紀較大的廣場舞老人、落後地區的少數民族同胞、機動車道上運動的叔叔阿姨、還有火車上抱著哭泣小孩子的柔弱婦女。

你們要時刻提醒自己,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要給予弱勢群體最大的關心和愛護。雖然你們是國家暴力機器,但是你們要知曉你們的權力來自於人民,取自於人民!

一切以人民意志相違的行為,都是死路一條!

這是師兄給你們的一點點建議

最後

加油!

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大家共同的努力

這盛世如我們大家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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