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夫妻會同時在本人姓氏前加上對方的姓氏嗎?
因為曾經在看 TED 的某段視頻時看到過 6A 的女創始人演講時提到自己的「婚前姓」,所以應該是女方會隨夫姓了,那麼男方真的也如百度百科裡寫的那樣冠上女方姓氏么?
另外,為什麼美國沒有像中國這樣徹底得廢除這種婚後改姓的做法?
謝邀。
在美國,沒有法律規定,「女方婚後必須隨男方姓」。
確實有「Maiden Name」這個東西,幾乎所有English-Speaking的國家,都延續了女方婚後改姓的傳統。但是,美國完全是出於自願改,並不是國家的法律或者哪個州的法律規定必須得改。
現在有願意改的,也有不願意改的。
願意改的理由比如有:
- 不認為改姓是侵犯男女平等
- 傳統是怎樣就怎樣
- 如果不改姓可能會引起很多誤會
比如,因為普遍都習慣了用,其他人會假定這兩個人結婚後女方會改姓,所以其他人可能會把她們的名字喊錯,或者,不知道他們已經結婚。所以,因為這一點,不想改姓的人
不願意改的理由比如有:
- 認為改姓是侵犯男女平等
- 職業需要
比如,學術界人士,改名後可能會引起她以前所發表的論文和她現在的名字不符,或者非常有身份的人,等等。
only the states of Georgia, Hawaii, Iowa, Massachusetts, New York and North Dakota explicitly allow a man to change his name through marriage with the same ease as a woman.
現在的趨勢好像更趨向於兩方的姓都保留。
有一些人用「-」連接兩個姓,但是這樣看起來很長,寫起來又麻煩,很少人這麼做了。For example, if "Hannah Kelly Watson" marries "Michael Errick", she might become "Hannah Kelly Watson-Errick" or "Hannah Kelly Errick-Watson".
有一些人會把兩個人的姓一個拆一半拼起來,兩個人共用一個新的姓。
Los Angeles, California"s mayor Antonio Villaraigosa"s surname was Villar until he married Corina Raigosa, at which time they fused surnames, creating Villaraigosa.
總之,選擇什麼名字,都挺自由的,可以改成對方的,也可以不改,也可以兩個都要。只是女方改夫姓目前為止還是占多數。
更多資料請參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ried_and_maiden_names#cite_note-2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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