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裡是否沒有可以準確表達「judge」這個單詞含義的詞語?
比如「不要隨意judge我」這句話中的「judge」,在這句話的語境中,是否找不到一個中文詞語可以稍微準確地表達其含義呢?
這種不可翻譯性的原因也不難解釋,因為這個詞在另一個語言里未必能找到一個「詞語」來與之對應。有時原文一詞多義,各個義項在另一語言里是不同的詞;有的內涵外延獨特,在另一語言里只能解釋,而無法有精確對應的現成的詞。翻譯成句時,一個詞當然只能佔一個詞的位置,無法將解釋長篇大論地堆上來,這就造成了困難。為了避免粗譯帶來的誤用誤解,不如用原詞直截了當。另外,我們看漢語里夾雜英語辭彙,有一個潛在共識,就是這個詞一般屬於常見辭彙,含義為多數說中文懂英文的讀者所掌握。這是最初使用者憚於嘗試的背景,也是這種用法逐漸流傳的條件。生僻或過於獨特的英語俚語,是不容易在漢語圈流行的。
還有一點,就是某些英文辭彙通過特定途徑在漢語圈較為常見,也易於成為夾雜使用的對象,比如初中教材的常用詞,好萊塢電影或近年美劇的高頻詞,涉外商務圈或學術圈常用詞,歐美網路流行詞,都因為有共同且有一定數量的中國使用者,而獲得了傳播的條件。judge這個詞,也不在乎以上幾種情況。
最後,我覺得只要母語水平夠,像judge這種詞還是可以找到對應的用法的。語言翻譯100%對應本來就不可能,在一個場景里用差不多的詞來表達沒有那麼困難。評判、判定、品頭論足,都是可能的用法。多語言互譯之中,有一種概念叫做「不可翻譯性」。意思是指某種語言中的某些詞語是產生於只有這種語言才具有的、不可複製的語境之中,所以在外語中找不到完美對應的詞語。
舉個簡單的例子,希臘語之中有一個詞叫做ουσ?α,按照詞典的解釋是「存在」,來自於ειμ?(類似於be動詞)的過去分詞。然而在拉丁語之中找不到這個詞的直接對應,雖然生造了幾個詞比如essentia, substantia(essence,substance),這些詞語的語境意義和原來的ousia不完全相同。所以後世的哲學家以及教會人士表示ousia這個概念的時候會斟酌,有的時候會用拉丁語的essentia,有的時候會直接套用希臘語的轉寫ousia來保留語境義。
同樣,英語裡面judge, justify, legitimise這種詞,在漢語裡面找到一個完全相同的詞語對應也是非常困難。使用者也會斟酌到底是要保持語境含義,還是翻譯成漢語。
不要隨意評判你。在這個語境里,「評判」已經可以做到精準翻譯。
「不要隨意給我下定論」
Judge
vt. 武斷,定論
這還用說,當然是我國外交部的名台詞【說三道四】啊。
使用例1
中方在釣魚島領海進行巡航執法是中方固有權利,日方無權說三道四。
使用例2
英國政府通過發表所謂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指手畫腳,報告中的一些內容對中方無理指責。
使用例3
美方所謂年度人權報告涉華部分無視事實,充滿偏見。同時,美方在報告中對他國內政說三道四,對本國人權問題隻字不提,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感覺適合說「不要在我說完之前就依據傳統觀念和個體人生經驗主義就把我定性而歸為某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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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定性」四個字不能再少了,因為多數場景下都是對方沒有解釋清楚之前怕你鄙視的先堵嘴招式,提前的意思值得強調,白話的話,「先別扣帽子」「先別預判我」……也不是什麼好的說法,其實沒有好的說法,中國人,見面問收入,換做准岳父母就更...你對他們說dont judge me,哈哈
理解英美語言,得先理解英美人格,字幕錯的都那麼多,觀眾只能見多才不怪了20世紀初的翻譯,關於Judge這個詞我還挺欣賞的
BBdon"t judge me等於別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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