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新華社對王寶強離婚是炒作的論調?


挺有道理的。

然而從反面來講,王寶強被綠之後的反應也挺有道理的。

至於怎麼看:忙,有空刷知乎,但是沒空看。


10月18日,王寶強離婚案與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引發大批媒體和網民圍觀,新華社當日發表評論稱,「作為影視明星,把家事當公事,拿炒作家醜來擴大社會影響,實在令人不齒。」

新華社在評論中稱: 家醜不可外揚。某些影視明星唯恐天下不知,把家醜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這種違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

作為國家媒體新華社,竟然用家醜不可外揚的理論來批判某明星,還說毀人三觀。我感受到了一股深深的惡意和寒意。

打一個比方: 一個班級里的宣傳委員,突然不滿足於僅僅干宣傳了,要跑出來當學生的爹,覺得你讀什麼書,吃什麼飯,想什麼問題,甚至你做家庭作業的姿態,他都要來干涉指責一番,你覺得過分嗎?

新華社的這種言論看上去它似乎只是輿論而已,但是因為它是國家新聞媒體,代表的可能是一種輿論導向和某種風向標,這是一種值得我們警惕的姿態。

按照新華社的邏輯:家暴了不要報警,最好是忍氣吞聲,因為家醜不外揚?現在反腐力度這麼大,查處了不少官員,按照新華社的邏輯,還是別查了,查處腐敗分子影響執政黨形象,因為家醜不外揚?按照新華社的邏輯,「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就不要曝光了,外國人士會怎麼看待中國產品,家醜不可外揚?

我們偉大的革命導師總設計師說過一句話:我們防右傾,但更要防左。這句話飽含深意。偉人因為經歷了浮浮沉沉,所以深知只有保障人民自由的權利,才能讓社會發展的更好一點,更快一點,社會才能流動起來,活躍起來。

要知道在曾經某個年代,馬蓉這位女士會被稱為破鞋,可能會被侵豬籠;而王寶強以及眾多圍觀群眾則可能討論這事的資格都沒有。因為大家讀的書,看的報,談論的內容都有嚴格限定,稍一不慎就有可能被舉報成為資本主義的毒害分子,是會受懲罰的。

但還好,這樣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我們可以自由的討論某些事;我們可以光明正大的表達訴求和喜好;我們可以自由的決定讀什麼書,看什麼報;我們甚至可以編排段子來擠兌領導,這就是進步,這就是我們每個人都享有的選擇自由,更是執政黨的自信。

我們應該要有這樣的共識和包容: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大眾,都有一個最基本的自由權利,那就是只要沒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沒有違背社會公共良俗,那麼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他可以自由的做任何事情

這個權利既不會因為他是明星就比別人更大,也不會因為他是普通人就不具備資格。然而近年來,某些中央媒體時不時刊發一些匪夷所思的言論,比如拿科學家的收入和明星的收入進行對比;拿明星去世的關注度與一位將軍逝世的關注度進行對比;拿明星熱點與奧運冠軍進行對比等等諸如此類。

進而得出科學家、將軍、奧運冠軍社會貢獻大,明星沒創造社會價值,不該這麼高收入,不該這麼受關注;得出社會浮躁,人民缺乏信仰,這屆網民不行!

按照這些媒體的邏輯是,最好每天關注新聞聯播,訂閱一份新華日報,每天進行思想政治學習,這樣才配稱之為好網民?

事實上,作為吃瓜的圍觀群眾,今天可以為祖國閱兵的威武文明而自豪點贊,同樣也可以為明星八卦操碎了心,至於你硬要說圍觀群眾更偏愛誰一點,那就是相當於問別人你是愛你家人一些還是愛吃香蕉一些?本來就不是一個層面的事,非要硬扯到一起對比,能得出有意義的答案嗎?

關註明星八卦,不代表不愛國;熱衷某些段子,不代表就不關注時事,網民也一樣會尊重科學,會為不公正義憤填膺,會為受苦受難的同胞淚流滿面,會愛國愛人民,但我們討厭別人來替我們做出選擇!

因為這是我的自由!


群眾關心你不關心,

群眾譴責你不譴責,

你故作驚人言論,站在大眾的對立面,違背一般人的認知去解讀事件,到底你是腦子進了水還是屁股坐歪了?你算哪門子新華社?

你氣急敗壞,上竄下跳的去否定,指責,咒罵的只是你臆測,編造的情節,說別人是為了「炒作電影」,背後是「公司利益」,請拿出切實的證據來,拿不出?你算不算侮辱誹謗?是不是造謠生事?背後有沒有陰謀邪祟?

別以為有「新媒體」三個字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扛著「新華社」這樣的招牌藏私貨,謀私利,填私慾。就算你是新媒體,也是新華社的新媒體,你的「新」不是「標新立異」,更不能是「刷新下限」,新華社這樣的平台,承擔的本應是引導輿論,定止紛爭,弘揚正氣的職責,天然就應當是極端保守的,膽敢以「新華社」之公器對明星的家事說三道四已屬妄為,更勿論用「專電」造謠污衊,胡說八道,實在狗膽包天!難以不讓人懷疑背後是否存在著「權錢」、「權色」交易。

閻王殿里的蒼蠅也該打一打,老虎也該敲一敲了!

言論有自由,但新聞必須有底線,這個底線是對事實的尊重、良知的敬畏和對社會正常價值觀的認可。離開了這個底線,就算你是新華社,怕也不過是個笑話。


我覺得王寶強躺槍躺得比較無辜。

明明炒作的是一群興奮地跳腳的營銷號,我記得那新聞剛出的時候這群傢伙不知道有多開心了,知乎都有一群呢,說不是在炒作我晚飯少吃一個雞腿。

新華社的標題改成《有營銷號靠炒作明星家醜擴大社會影響 令人不齒》比較好。


嗯。回答的人還是少的。我來湊個熱鬧。

本人大二學生。水平一般。能力有限。

這是新華社小編寫的這個文章。

真的是。漏洞百出。

1 家醜不可外揚。什麼個意思?

這個的出處是《五燈匯元》。意思是,自己家裡面內部發生的問題,需要自己內部解決給外人說了會遭到算計或恥笑。

那麼我就想問問這位小編。家醜不能外揚。這種封建思想為什麼還存在。那麼,什麼樣的「丑」可以揚。什麼樣的「丑」又不可以樣?話又說回來了。中國的反貪污的紀錄片都做出來了。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按照你的理論這是,丑還是不醜。揚還是不揚?

2 一場本很正常的婚變。

王寶強是明星不假。這婚變,普通么?出軌。轉移財產。還反咬一口。就算是普通人,婚變成這個程度。也是要上新聞的好吧。說出這話。難道小編是綠帽俠?

今天老師上課。也談到了這個寶寶離婚這個問題。其實,現在我們這些吃瓜群眾現在關心的並不是明星離婚。很大一部分關心的是,類似於寶寶這種情況的人。他們遇到這種事情。在自己的權益被傷害,資產被偷偷轉移了。結婚了到底能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或者,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換句話說,最後的判決結果這也是給吃瓜群眾的一次法律科普。

3 是炒作。

就不提某張姓歌手的事情了。這才是真正的炒作好吧。

王寶強的事情。微博公布離婚也是想告訴大家。作為公眾人物。他這麼做,沒問題。承認。當時那半個月這個熱度確實很熱。都高於奧運會。不過,熱度不也是你們媒體跟我們這些吃瓜群眾炒出來的么。王寶強求著你們炒了?沒有。媒體也參與其中。現在來擦乾淨自己身上的水。又往事發者身上扣了一個屎盆子。臉呢?

小編寫這個文章,是不是也想炒作一把呢?

最後,新華社,是我很敬重的媒體。因為它沒偏。評論事情,客觀中立。但是這次。讓我很失望。不單單是新華社,某些無良媒體。說公民的道德觀,價值觀不高。究竟是我們道德觀,價值觀不高。還是你們這些媒體引導我們導致我們的思想水平,看問題的水平不高?

http://t.cn/zHdhl8V (二維碼自動識別)


古人云:「君子絕交不出惡語」。雖然王寶強受到馬蓉的背叛,有諸多值得同情的地方,但王寶強也確實利用了自己的明星影響力,置前妻於千夫所指的極為不利的境地。

從王寶強高調公布妻子出軌,到索賠精神損失費等,目的無非是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利益,而置妻子(兩個孩子的親娘)與難以在社會立足的地位。所以,王寶強炒作離婚事宜即便可以理解,但其絲毫不念舊情,炒作的動機並不高雅,有挾持粉絲對妻子進行道德審判和影響審判之嫌疑,其做法確實不值得推崇。

婚姻失敗的過錯方如果不承受相應的代價,當然有損社會公平,客觀上也會鼓勵更多婚姻中可能和正在出軌的一方。但是,如果婚姻雙方和則百般恩愛,對方百般好宛如完人;一旦分手,則完全不念舊情,恨不得置對方於死地,則更讓人寒心。這種做法和現象如果也能得到社會追捧,那麼對社會道德、婚姻道德的傷害無疑也是巨大的。

事實上,王寶強即使不高調離婚,也同樣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他為什麼偏要不惜自揭家醜,高調離婚呢?是為了維護社會公義嗎?是為全天下婚姻受到背叛一方張目嗎?都不是!確實是出於維護個人利益而不念舊情,確實是不值得稱道的。


我感覺啊,徐祥達記者你這種靠和人民大眾唱反調來提升自己影響力和點擊率的行為,才真正是炒作,讓人感到噁心和毀三觀。


是怎麼看出來是一場【挺正常的婚變的】


媒體本來一片紅的,寶強卻讓它夾雜著綠,你說它能高興嗎。


徐祥達剛剛入職就搞了個大新聞。他的錄用公示剛剛到期5天


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如果是為了博取關注,那麼就是小丑。

如果是利益相關,那麼這個作者應該被逐出新聞界。

如果是新華社利益相關,此處應@中紀委。


臭不要臉。

常言道:「家醜不可外揚。」普通人尚且明白這個事理,作為影視明星更應明白。發生家庭婚變,一般人都會低調處理。作為某些影視明星,卻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發布,又是在新片發布會上大講此事,把家醜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這種違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

哈哈說的真可笑,只會站在道德制高點的偽君子。發生簡單的婚變,是可以簡單低調處理,但是如果一方又出軌又轉移財產的,又或者又是賭博又是家暴的婚變,站出來講訴說明事實,有何不對呢?是他的自由啊。而且當事人自己的發聲,也好過來自其他渠道的加工發聲吧?比如說什麼無良記者自媒體蹭熱點亂加工。

他的發聲,能火,是因為他是公眾人物,本身就站在大家的視野里。換句話來說,如果他是個普通人的話,能關注的也只有他身邊的朋友親戚。甚至也可能是某個社區論壇上被置頂的匿名貼。

那為什麼火了寶寶的影片呢?因為寶寶是受害者啊,大家都喜歡這個樸素認真的人!心疼他!明星跟群眾的互動效應本身就是雙向的,現在他受委屈也得到宣傳推廣影片,就說他不人道,家醜外揚,違逆中國傳統道德。那如果是他出軌,那他的片,不是一樣會糟糕得一塌塗地?某些出軌小三的明星例子還不明顯嗎?怎麼不見得你去罵記者爆別人的家醜呢?當然最後結果如果是寶寶的錯,還假裝受害者炒作,那這種不用你說,群眾一樣會指責的。

正如,你住的小區里,街尾里,有個離異的男人,他的老婆捲走他的錢,帶著兒女,和情郎跑路了。他在一個攤點,賣東西。出於同情的心理,我是會去支持一下他,但是前提也必須是他的商品是好的,而不是過期的、壞的。

反正,就目前所知的情況(馬某轉移財產加出軌),我站隊寶寶,這種有什麼不能外揚的呢?憑什麼老實人要委屈呢?憑什麼受害者不能發聲呢?為什麼要隱瞞惡行呢?

像公交車上,女性給非禮,難道不能出聲外揚嗎?還是要忍氣吞聲呢?

妻子給家暴了,丈夫賭博,這種還是不能出聲外揚嗎?丟人?

女孩在外邊遇到壞人給非禮強姦,回去父母也要責怪這個女孩?家醜不可外揚?

呵呵。

多少年來,多少受害者依舊不敢公開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又都給這句「家醜不可外揚」套牢了。

家醜並沒有什麼不可外揚的,家美也要外揚!不公平、壞人的事我們要說出來,美好的事,我們也依然要說出來!!祝寶寶能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第一感覺是「徐祥達」收好處了!

接著看了看小徐的背景

新華社總社2016年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公示

小徐同學剛剛畢業,由此來看,他有收錢的膽量可能還不夠,應該是他領導指派的任務!

期待真正的「徐祥達」果斷出現


嗯,我覺得這個記者是想炒作自己


人家寶強招誰惹誰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不可以嗎?又不是寶強炒作,是各種營銷號,媒體,和吃瓜群眾自發性圍觀 。


黨媒要姓黨果然有道理


我無話可說,知乎已經那麼多見識短淺,一下子就被帶節奏的噴子,真的失望,新華社看不下去這種網民低智化,出來提醒兩句,某些人倒是斷章取義,趁機攻擊伸張正義者。看不清還不聽勸,我不是針對這裡的哪個個人,我是說在這裡罵新華社的都是三尺屋之困犬,見光即吠,想必要麼就是弔兒郎當的無知之徒,要麼就是水軍。


我覺得是炒作,是新華社在炒作(滑稽)


我覺得「家醜不可外揚」是針對某些沒必要外揚的家庭說的,有評論說到家暴這種,的確要揚,大大的揚,但是王寶強這邊的是可以安安靜靜地過去的,想得到大家的支持並沒有錯,但是他應該考慮這件事的影響力,無論是對雙方的圈子還是吃瓜群眾,負面影響還是很多的。至於炒作,本人第一反應也有點這樣的想法,但是我覺得王寶強是個性子直了一點的老實人,但畢竟娛樂圈,不排除炒作的可能性


該批判的是那些媒體,那些社會民生的話題不去關注,貧窮、疾病、貪腐、拆遷、高房價,天天追著明星屁股後面跑,哪個明星懷孕了也能成為一條新聞,而且還是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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