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里如何衡量腦力勞動的價值?

馬克思主義里如何衡量腦力勞動的價值的?如果經理人使產品銷量上升一半,那麼是不是商品里一部分的勞動價值就是歸經理人的?同理,資本家是不是也一樣?如果是,這麼說明資本家所得的那些反而都是他們應得的?


這個世界上還有僅靠股票利息等為生,專門只干錢生錢遊戲的資本家,這些資本家就是最終形態的資本家,資產階級里的戰鬥機,他們玩錢生錢投機遊戲的勞動對於人類沒有半點用。職業經理人也是無產階級,只不過是很有錢的無產階級罷了,以至於有錢到很容易就拿著成百上千萬的工資來投資當資本家。

從資本主義社會的勞動力再生產的角度看,因為生產資料私有制,所有的培育和教育成本都基本由個人或家庭承擔(當然,資本主義發展到今天,這種培養的社會化程度也大大增加了)。平均來說,生產腦力勞動者的勞動力,所需要的教育等各方面的資源要比生產出一個一般的體力勞動者的資源要多得多。通俗來說就是,教育、養育成本更高,要讀到更好的學校更高的學歷,提供更加有利於學習的環境,通常要花費更高的成本。另外,一個成功的腦力勞動者都是與無數個炮灰勞動者的競爭堆上去的,所以這樣的人的工資就會一般的更高。並且在更好的企業里工作,無形之中也是給了勞動者一個更好的實踐學習機會。

在社會主義社會裡,養育、教育等對人的培養過程都是社會化的,通俗地說就是「免費的」,同時生產資料公有制,你可以盡情利用社會的一切公有生產資料盡情地在任何你想乾的實踐活動里盡情學習。你看,這樣「工資」就和培養「成本」相抵銷了,而且人不再是狹隘的礙於舊分工體系而只能從事某一類職業的人,而是可以在所有領域全面發展的人。也就是說,不管是腦力勞動還是體力勞動實際上就只要按照無差別的勞動時間來計算,並按此分配社會產品的使用價值就可以了,也就是消除了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間的差別。

最近讀《反杜林論》有此思考,如果有不妥當的地方還請指出。


馬克思沒有否定腦力勞動的價值,諸如工程師科學家教師之類的職業對社會顯然是必須的

但同時在馬克思主義體系內確實否定了相當一部分腦力勞動,諸如題主所說的管理崗位,金融從業者,律師,公務員等。衡量標準就是這個職業是否是依賴於資本主義法權體系的。

維持一個專制國家的鎮壓機器運作無疑需要大量的人才,這種腦力勞動者不僅不創造任何價值,還非常有害


我想了想你理解出錯在哪兒:

如果經理人使產品銷量上升一半,那麼是不是商品里一部分的勞動價值就是歸經理人的?

勞動者獲得工資從來不是因為勞動在生產中產生多大作用,而是出賣勞動力這種特殊的商品,而勞動力的價值與使得勞動者能夠生活和恢復勞動力的資料的價值差不多。

所以這些所謂的腦力勞動獲得的跟勞動者獲得的對等嗎?


我對這件事的批評是這樣的:

題主的提問作了一個錯誤的假設,就是一個人的工作的價值,可以看成有他工作時的產出和沒他工作時的產出之差。但是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考慮一個搞商業很厲害的人A,一個設計很厲害的人B和一個全棧程序員C,三個人一起創業,賺了五千萬。再假設這三個人中去掉任何一個人,這次創業都會失敗。那麼按照題主的邏輯,A的勞動的價值是五千萬,B的勞動的價值是五千萬,C的勞動的價值也是五千萬。那麼他們三個加起來,總共還是只賺了五千萬,他們被誰「剝削」走了一個億呢?

當然沒人拿走這一個億。問題就出在題主給的定價策略完全不自洽。


3謝邀

根據定義,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人類勞動,所以真·腦力勞動就是價值。

比如軟體工程師們編寫了一個軟體,刻在光碟或放在網上出售,那麼軟體工程師們只消耗電能和化學能(吃飯),幾乎不使用什麼原材料就創造了「軟體」這個商品,那麼這樣的腦力勞動就是價值,同理作家寫文章,畫家畫畫等都屬於有價值的腦力勞動。除了關於有知識產權的商品外,還有一些服務性的腦力勞動,比如律師,偵探,會計,顧問,教師等,他們的生產的「商品」是看不見摸不到的服務,也算是商品,凝結在這些商品上的人類勞動,就是有價值的。

那麼什麼才算是沒有價值的假·腦力勞動呢?那就是形不成商品的腦力勞動。比如我投資了比如說一億元在一些項目上(或者說存在銀行一個億),平時我做的事情其實就是收賬和統計(其實就是收錢和數錢),其利息或紅利足夠讓我過上富足的生活,那麼我就算是資本家了,即使我的實際收入也許並不如隔壁牛叉哄哄的大律師,然而在定義上,我是資本家,而隔壁大律師還是工人階級。原因就在於我在家收賬做統計雖然也是腦力勞動,但沒有形成商品,而隔壁大律師的腦力勞動形成了商品,反而我投出去的這筆資本,我沒有對社會做任何勞動就額外獲得了收益,這些收益就是從其他勞動者那裡「榨取」的。是的,你存在銀行的錢每月吃的利息,除掉通貨膨脹的部分,剩下的就是你別的勞動者的剩餘價值,只不過大家都在銀行存類似價值的錢的時候,相當於大家互相吃剩餘價值,反而當大家大多只有幾萬元存款的時候,你卻有一億的存款的時候,你吃別人的剩餘價值就遠超過別人了。

題主舉了經理人的例子,其實經理人並不算是資本家,只算是高收入的工人階級。區分很容易,那就是經理人的勞動產生了商品,這個商品是看不見摸不到的服務業,即把一個公司的烏合之眾和亂糟糟的信息整理的有條不紊,將各部門組織起來的腦力勞動,這樣的勞動在人才市場上是有標價的,屬於商品,有價值。

其實現實生活中極難找到純粹的工人階級和純粹的資本家,工人階級很多都擁有存款,投資,很多工人階級都自己是房東,那麼這些工人階級其實也帶有資本家性質。一些看起來是資本家的老總,實際很多時候也在做真·腦力勞動,比如很多公司董事長或股東會兼任總經理或者公司的其他職位。要區別一個人是資本家還是工人階級,主要還是看他的收入來源的比例,如果他的勞動所得收入佔大部分,他就是工人階級,如果他的資本利得收入佔大部分,他就是資本家,工人階級不一定就要比資本家收入低,但總體上來說,資本家往往收入要更高,並且由於在不停的吸取別人的勞動價值,長遠看資本家的收入要更高。

資本家的資本利得當然是他們應得的,這主要是由一個國家的憲法規定的,中國的憲法規定公有製為主,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其實就是在說資本家的資本利得收入是合法的,應得的。那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就更不要提了。資本家的資本利得合法主要是發展階段所限,人類目前的發展階段就得要允許資本利得。


馬克思(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提出理論的人 生活的年代,腦力勞動的價值不重要,也幾乎沒有 基金股票等金融工具,大家的產品 幾乎沒有差別,這個時期 工人的勞動 幾乎就是 無差別的體力活,你是白痴還是制杖和天才 在工作崗位上沒有差別,因為只是搬磚,扭螺絲而已。

那是一個沒有銷售經理和現代企業管理的時代。

馬克思又不是神,他的理論肯定是解決當時社會的主要問題和矛盾,不是解決未來世界人類社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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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要 拿著 錢可以生錢和資本家等 來證明 馬克思 是錯的,因為你的邏輯錯了,這些東西人家假設不應該 存在或者是違法行為。


馬克思否定勞動有價值,《資本論》中就對「勞動的價值」、「勞動有價值」的用語進行嚴厲批判!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資本論》定義)、「價值是異化的人類勞動。」(《1844年經濟哲學手稿》定義)它代表的含義,《手稿》和《資本論》都用了一個詞來表達,那就是"權力「。而把它當成財富、蛋糕的,被《資本論》批為商品(貨幣)拜物教。

因此不能說「勞動的價值」,這是失去價值定義,無恥掩蓋人支配人勞動的權力關係的用語。

勞動只對相應對像有用,馬克思否定勞動有價值,《資本論》第一卷第六篇第十七節,對「勞動的價值」用語和「勞動有價值」說法進行嚴厲的批判!

《資本論》中的原話:「勞動是價值的實體和內在尺度,但是它本身沒有價值。

  在「勞動的價值」這個用語中,價值概念不但完全消失,而且轉化為它的反面。這是一個虛幻的用語,就象說土地的價值一樣。但是這類虛幻的用語是從生產關係本身中產生的。它們是本質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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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表現形式的範疇。事物在其現象上往往顛倒地表現出來,這是幾乎所有的科學都承認的,只有政治經濟學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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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邏輯上再來分析:

「勞動的價值」這樣的用語等於說勞動的狗屁功勞、成果、貢獻,何為功勞、成果、貢獻,難道對每個對像都一樣么?正如日軍通過勞動驅使一個人去剝他女兒的人皮給日軍做皮鞋對日軍來說是勞動的功勞、成果、貢獻,對工人來說就是自身勞動與自身意志對抗的痛苦折磨,這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該死的金錢增值是一回事,對資本家來說剩餘價值或者說利潤帶來的價值增值是功勞、成果、貢獻,而對工人階層來說,就是他們勞動製造出對他們勞動時間更長的支配關係,大量的勞動被奴役成價值(金錢原子)。因此追求分配金錢(價值)的實質,就是追求分配他人的勞動本身,它代表的不是商品拜物教的垃圾們所謂的財富、蛋糕,而是代表權力,價值的增值正是源於剩餘價值(剩餘勞動),即價值(金錢)增值的實質就是製造出對人們勞動時間更長的支配關係。

因此「勞動的價值」是無恥掩蓋人支配0人勞動的權力關係的用語,事實上不是什麼「勞動的價值」代表的對相應對像的狗屁功勞,而是勞動能力的勞動(勞動力的價值)代表的人支配人勞動的權力關係,支配他人某種勞動力下的勞動,就代表了權力。即總量價值完全與技術生產率無關,它不涉及任何具體使用價值(或說實物)代表的財富的原子。這也是馬克思創立勞動價值論的目的所在,技術關係被完全剝離,而要提示人支配人勞動的權力關係。

工人當自身的勞動力出賣給資本家時,他自身的勞動在工作時間內就不屬於自身,他工作時間內乾的一切事情都是資本家指使的,這反映的正是價值代表的人支配人的權力關係。

舉一個惡俗的例子以便讓大家長記性,比如我是資本家,我驅使一個女工勞動1小時,我可以讓她用拖拉機挖土1小時,也可以讓她用鋤頭挖土1小時,還可以讓她脫了衣服給我跳裸體舞1小時,在這裡只代表她的行為不屬於她,而屬於我支配的權力關係,在這裡不涉及具體的實物(使用價值)生產,因而根本找不到像新古典那樣涉及生產具體蛋糕的邊際生產力。

因此工人出賣的不是自身的勞動,而是出賣的自身的勞動能力,如果出賣的是自身勞動,那麼工作時間內資本家就不能任易安排他,但事實上工人工作時間內的乾的一切與工作相關勞動都是資本家指使的。

某些人爭論勞動的價值,無非是一種爭功邏輯,如果認為馬克思也是這樣的邏輯,這完全是在侮辱馬克思的智商,事實上勞動價值論、剩餘價值理論揭示和攻擊的的正是整個金錢遊戲、商品生產,而共產主義要根除的就是這種金錢增值遊戲,要根除的就是商品生產(為利潤而生產)。

當個人自己給自己生產,自己使用時,個人會節約自身的勞動時間,而交換的社會關係中確不一樣,當通過交換榨取他們的剩餘勞動來支配這就代表的權力,而利潤就是用貨幣計量的剩餘勞動,而金錢遊戲的實質,事實上就是要用多數人有限的生命時間用於該死的資本金錢的無限增值。

資本是價值量的概念,是過去的死勞動,它像吸血鬼一樣吞噬著人們的活勞動,要把人們有限的生命時間用於該死的資本金錢的無限增值,從而在這種遊戲中隨著資本的積累,有機構成越來越高,要嘛失業,要嘛成為窮忙人,人們必須用一份兩份多份的工作來還諸如學貸、房貸、醫貸等至到多數人被驅使到生理的極限,即經濟危機,只有大量的資本破產,社會關係才能重組,危機才能過去,資本主義才能重新迎來黃金期,而該哪些資本破產呢?這個問題不是直接引發了一次、二次世界大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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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剩餘價值(剩餘勞動)?

假設資本家支付工人勞動力的價值是3小時,而資本家實際驅使了工人勞動10小時,那麼剩餘價值(剩餘勞動)=10-3=7小時,在這裡同樣不涉及具體的實物生產,只涉及資本家通過剩餘勞動時間這種無償支配工人勞動的權力關係。

而虧損企業的剩餘價值只是未能轉化成利潤而已,但系統整體,總剩餘價值=總利潤,總價值=總生產價格(自己去翻《資本論》中生產價格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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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馬克思顯然是希望一個完全非商品化(不為利潤而生產)的社會,如果社會像一個人使用自身的勞動時間一樣使用社會的總勞動時間,只考慮每個人勞動時間的節約或者總勞動時間(預算)的節約,而無需去管社會組織是否贏利,那麼整個社會就非商品化了。那麼貨幣因為不再是商品,而不再是原來意義上的貨幣,即作為商品的貨幣被消滅

當然這時成本標準就與商品社會完全不一樣,商品社會中,由於生產的目的是利潤,這時的成本是花多少錢用多少錢代表的交換比例,而價格就是反映這種與利潤率相關的商品之間的交換比例。正如個人自己給自己生產,自己使用一樣,成本是個人的消耗,而交換的社會關係中確不一樣,別人累死累活消耗多少勞動要素,完全與資本主義的實際成本無關,花多少錢用多少代代表的交換比例才是資本主義的實際成本,正如用相應的工資去交換工人更長的工作時間,或者相應工作時間下給工人更低的工資,市場經濟(資本主義)的成本才更低。最典型的就是企業為提高利潤率而採用的減員增效,它不是提高單位勞動時間內的物質生產效率,而是提高剝削效率,即讓工人更長的工作時間不屬於自身,不為自身服務,加重對工人勞動時間的不等交換比例。

而當生產的目的不再是利潤時,真正意義上的價格就被消滅,社會只有代表如個人自己給自己生產的技術關係上的生產消耗,它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確定社會總勞動時間在生產中分配的尺度。

因此,馬克思、恩格斯是否認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會繼續存在商品生產、價值(交換價值)和價格(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的。

而某些爭功主義者荒唐的邏輯確是要去爭論如何分配金錢,以什麼什麼的功勞來爭論如何分配金錢,他們根本就不了解金錢(價值)增值遊戲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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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金錢(價值)代表的是具體的財富、蛋糕,這完全是拜物教邏輯。如30年前你父母給你存錢,30年後你取錢出來夠買MP5、手機、個人電腦等,如果金錢代表的是財富、蛋糕,難道說30年前就生產了這些來庫存?並且現實中絕大多數日用消費品折舊和報廢時間就幾周到一年多不等,如果停止生產試試,看是否有所謂的死財富來兌現。

並且實際GDP(錢)統計中的各種產品是異質的,怎麼可以加總在一起表示實物產出呢?實際上,這種加總和指數問題在理論上是有確定的結論的,即只能是單一產品或穩定狀態增長(即所有的產品按同樣的比例增長),比如說有蘋果和梨兩種產品,如果它們的增長率都是10%,可以確定的說產出的增長率是10%;但如果蘋果的增長率是15%和梨的增長率是5%,我們是不可能得到一個確定的指數的。這一問題實際上很容易理解,比如對於我們現實生活的異質品世界來講,說GDP增長5%,顯然不如說去年生產的是5噸的卡車而今年生產了10噸的卡車更清楚。在這裡加總在一起的只能是人支配人權力關係的勞動。

對於物價指數的統計也是如此,這種統計只能在單一產品和穩定狀態下才是可能的,比如蘋果和梨的價格都增長了10%,可以確定的說物價上漲了10%;但如果蘋果的價格上漲了15%和梨的價格上漲了5%,或者價格同時上升而蘋果和梨的產量比例變化了,我們是不可能得到一個確定的物價指數的。前面所舉的用購買力平價方法計算人民幣的匯率出現的尷尬結果就是一個例子。主流經濟學教科書中也說,物價指數的統計可能忽視了產品質量的變化,對這一問題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如果物價指數的統計考慮產品的質量變化,由於產品的質量變化太快(比如電視機),那將使物價指數的統計失去意義,因為只要質量變化了就要把它視為一種新產品而不能與原來的產品構成時間序列的指數。聯繫到國民收入核算的實際,現實中物價指數統計的困難遠超出前面的例子,不僅產品的質量經常在變動,而且新產品層出不窮。可以舉一個例子說明這一問題,目前我國物價指數的計算是以1990年為基期的,而如今在市場上幾乎難以找到與1990年完全相同的產品,更不用說占消費支出很大比重的新產品。顯然,這種物價指數的計算與實物量的統計相差甚遠。

    就人們通常所說的物價指數是指消費者價格指數(即CPI),這種消費者價格指數經常被作為計算實際國民收入的依據。然而,這種消費者物價指數顯然不是全部產品和勞務的統計,比如資本品的價格變動被排除了,資本品的價格變動是用單獨的指數來表示的,由於資本品在我國GDP統計的全部產品中要佔到30%左右,所以GDP並不能表示實物量的變動是顯而易見的。就消費品而言,消費者物價指數所包含的產品也不是全部消費支出的構成,比如在上個世紀90年代,家用電器在我國居民消費中已經佔有很大的比重,但只是在2000年時才考慮將其加入到物價指數的計算中。顯然,用這種物價指數的方法來計算實際GDP是大有疑問的。

並且勞動支配方式不同(以金錢的分配量表現出來),消費品生產就不同,在一個賺錢逐利的社會,生產必然大量指向當時生產力下的奢侈品生產,相反在一個非商品的社會生產必然是大量指望當時生產力下的中低檔消費品。

當然在資本主義的世界體系這個玩錢的世界中,誰的錢(GDP)越多,誰的力量就越大,但前提是要在這個體系中玩,按體系的規則開控,錢的力量才能轉化成力量對比。並且這代表的不是財富,而是權力,正如匯率不包括任何物質屬性的原子一樣,事實上代表的正是資本主義世界體系交換商品的一種權力關係。

這對於民族國家的大國或者聲稱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去當別人的依附是否恰當?為什麼不破壞資本主義的世界體系?


謝邀。

馬克思劃分了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但沒有說明如何劃分,更沒有提出如何衡量其價值。

我一直認為,馬克思關於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劃分是其敗筆,是為了說明二者工資差異而添加的假設。實際上,其理論邏輯就不支持這種假設,因為一切勞動最終是變成無差別的人類勞動,而不是分為無差別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而具體的工資差異,需要從具體的生產關係中分析,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劃分在生產關係中不具有特別的意義。


我是不知道這世上有啥方法能準確的測出銷售額提高一半全是某經理的(或一群推銷員都)勞動後的結果。難道是控制變數法?書讀的少請務必告訴我。

如果是控制變數,那哪一環也不能缺啊……


馬克思否定了資本和市場,他覺得好算體力勞動的價值,面對腦力勞動就傻了,也不懂培養一個工人和一個科學家的投資度差別,更不懂這其中國家和個人的百分比。漠視了對於馬體系中的根本基礎生產力的最重要因素創造發明的價值。 一句話,狗屁理論。


由於概念因語境而異,我們首先要明確馬克思的幾個基本概念。

商品,是指為了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

它開始於生產過程,經過流通,到達使用者體現為使用價值而終結。

價值,是指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形成價值的勞動是社會必要勞動,對此,馬克思的說法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指在現有的社會標準的生產條件下,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與強度,生產任何一個使用價值所必須的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價值量。

因此,馬克思所說的勞動是狹義的,單指作用於商品的勞動,而且與價值相聯繫的是抽象化的社會必要勞動。除此之外的人類活動不被視作勞動。

馬克思關注的是整個社會,在他這裡,商品、價值、勞動,都是抽象概念,是整個社會範圍內的總量的平均值。具體的個別情況的差異,並不在研究範圍內,對他的研究結論也沒有影響。

PS:有一點大家經常弄錯了,馬克思所說的資本家,並不是具體的人物,而「只是經濟範疇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階級關係和利益的承擔者」。具體的人物不大可能這麼純粹。

題主所謂的腦力勞動,在馬克思這裡,並不是一個統一的概念,它至少包含兩種情況。

如果某種腦力勞動是形成商品所必須的(實際上沒有哪種勞動不需要動腦筋),那麼它和其他勞動沒什麼不同,同樣具備二重性,同時表現為特色的具體勞動,和同一的無差別的抽象勞動。一個商品涉及的所有勞動者的抽象勞動一起在商品中凝結為價值;

如果某種腦力勞動不是形成商品所必須的,其作用只是增加了商品的利潤,這種個別情況對社會整體的影響很小,那麼它與價值無關,不屬於馬克思語境下的勞動。這些人獲得的報酬,是剩餘價值/利潤的分成。但是分成也不可能是按勞分配,因此這些人同樣是資本/資本家的剝削對象。

初學者的一點看法,請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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