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國大選的低投票率?
根據我所接觸到的新聞媒體,美國的大選的投票率普遍比較低(40%~50%)。
http://viewpoint.inewsweek.cn/columns/columns-2349.htmlhttp://news.sohu.com/20121107/n356906922.shtml有的說,美國的民主是虛偽的,代表少數人利益。有的說,民眾對政治冷漠是因為選誰都一樣。還有的說,低投票率並不意味美國公民參政意識淡薄,他們更願意通過社群公益而不是通過個人的投票去參與民主政治。
我想先確認一下這樣的現象是否屬實,如果屬實是什麼導致了這一現象,是否能夠藉此斷定這樣的選舉不夠民主(因為並非多數人參加),我們應該怎樣看待這一現象?
謝邀
在西方國家裡,美國的投票率是出了名的低,比起歐洲經常的 70-80% 的投票率,美國最好也不到 60%。2012 年的大選,投票率也不過如此。
美國公民入籍考試里有一道題,問得是「美國公民被賦予的最重要的權利是什麼?」
答案是,「選舉權」。
一般人會覺得,既然這項權利這麼基本,那就是人皆有之,在選舉的時候,政府也應該努力創造條件,方便公民們來履行自己的這項神聖權利。
可是不然。在美國,有各種各樣的限制條件和要求,讓公民要去投票,還要頗費上點力氣。
比如要想去投票,你當然選要是美國公民。要想入籍,先要拿綠卡。拿了綠卡,還要再等五年,才能申請入籍。入了籍了還不行,要投票,在絕大多數州里(只有 North Dakota 州除外),你先要成為註冊選民。並不是只有總統選舉才要註冊,州里州外大大小小的任何政府選舉都要註冊。註冊一次還不行,很多州都規定了,只要你搬家了,就要再次註冊。不僅如此,選民註冊還不能通過換郵寄地址,換駕照這樣的步驟同步完成,就更加顯得繁瑣。而且如果你長期對選舉沒興趣,不參加投票,就算是你不搬家,已有的註冊也會被取消,想投票,請重新註冊。更糟糕的是,在絕大部分州,註冊在選舉日期前 30 天就停止了。好,就算你成功註冊了選民資格,會發現,各種選舉,不論大小,黨內黨外,不是放在周末,而是放在一個不三不四的星期二,上班時間。於是,要麼你請假,要麼你早起,或者查看當地是否有提前投票,反正,要能保證自己選票能順利投出,就要作出點額外的功課。等你興沖沖的抵達投票站,還會發現大部分州要求選民同時還要出具指定的證件,才能進行投票。等你進入投票間投票了,會發現選票一點也不簡單,不是投一個總統而已,還有大大小小各種聯邦和地方職位要選。
這些情況,當然不是一下子憑空製造出來的,你見到的,是有美國特色的競選體制,而它也是沿著歷史的步子,一點一點走過來的。
雖說美國人講自由平等,實際在建國之時,自由要重於平等。確切的說,美國的開國元勛們其實不相信真正的民主。Thomas Jefferson 相信,政府是脆弱的,必須要保護。怎麼保護呢?是要由那些有道德的公民來保護的。所以建國之時的美國,是精英治國的共和制度,能夠參與到政治生活中來的所謂投票權,是留給那些有地產的人的。John Adams 說過, 好的憲法是道德之邦的結果,而不是原因。所以,能夠擁有政治權利的人,應該是品德高尚的人。俗話說,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所以要想保有自身的品德,就要經濟獨立。為了保證政府的道德純粹性,那些沒有地產,靠別人吃飯的人,就不能擁有投票權。
但是這種說法顯然是一廂情願。Jefferson 的夢想是一個自己自足的自耕農的世界。但國家從來不是由獨立的人組成的,而是由一個一個相互關聯的公民組成的。在資本主義國家裡,它的核心特徵,自由市場體制是更是把所有人用看不見的手拉在了一起,通過對個人利益的自由追求來達到集體利益的最大化。於是,政治不可避免的成為一門交易,販賣的是候選人和政治權力。事實上,美國很大程度上就是這樣誕生的:在殖民地時期,北美地廣人稀,為了讓北美這塊投資能迅速產生價值,最有效的開發辦法,就是大量注入人口。而為了吸引人來,用的交易籌碼,自然就是政治權力:地方的自治權。於是,美國各個殖民地就逐漸建立起了自己的共和政府。
既然政治交易不可避免,如何最好的利用這個特徵呢?對於此,美國的立國者也早已意識到。James Madison 指出,各個州一定要聯合起來,讓美國成為一個大國,只有這樣,才能讓各方勢力保持平衡。換句話說,就是既然選戰如商戰,那就把市場搞得大一點,增加有不同政治消費理念的選民,才能最好的促進市場競爭,避免行業壟斷。
於是,黨派就成為競選這門生意里的企業,候選人就是它的產品,競選綱領就是產品的功能。
但是,自由市場本身永遠是革命性的,它讓企業不自覺的去改變自己,迎合市場需要。對於競選這門生意來說,自身選民的數量就是它的市場佔有率。想要勝利,就要擴大自己的佔有率。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挖掘新的用戶,那些潛在選民。於是,到19世紀上半頁,選民資格開始放開了,沒有物業的公民也有了投票權。民主黨領袖 Martin Van Buren 抓住了這個機會,在 1828 年大選時,對選民保證,只要同意投民主黨候選人 Jackson 的票,就可以加入民主黨。結果 Jackson 在萬眾歡呼下入主白宮,所謂的 Jackson 民主誕生了。 美國進入了黨派體系的新階段。各個黨派開始積極拉票,像候選人提名這樣的活動也開始了,選舉進入普通人的生活。
到南北戰爭後,1868 年的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讓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自動擁有了公民權,並定義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十五修正案則肯定了包括黑人在內的所有人種,都擁有一樣的投票權(雖然憲法如此,在這之後的幾十年里,像在美國出生的印第安人和亞洲人其實都沒有獲得公民權)。在十九世紀下半頁,投票率都在七八成上,比如在 1876 年,合法選民的投票率就超過八成。這段時間也常被人認為是民主大選的黃金時代。
但是,正如馬克?吐溫(Mark Twain)所言,這黃金時代,只是鍍金時代。
既然是自由市場,就要承認,每個選民的政治需求不同,對候選人的期待也可以不同。有人或許期待這位候選人能改變很多,有人或許期待很小,有人放眼未來,有人只專註當下。有的人,要得只是一個投票權,誰給我公民身份,我就投誰。有的人是誰給我一塊錢,一份三明治,我就投誰。有的人則會去為了拿到更多的一點好處,去充扮死人,多投幾張。
既然是自由市場,就會有人利用市場管理的缺失,採用不道德的手段,強買強賣,擴大自己的銷售量。比如在那個時期,很多時候選票是由各黨自己印刷,而投票也是在公開場合,在無數其他選民的目光下填寫。這時的拉票,是實實在在的拉票,大選是一個節日,所有人都被拉上街頭,專門的助興者在一邊吹吹打打唱歌跳舞,大家身不由己的去參加投票派對。
這種情況在城市裡尤其普遍,因為這裡人口密集,貧富差距明顯,這種政府機器可以快速的發展起來,用小恩小惠來拉攏選民。當這種行為產生不平衡,尤其是偏向某個黨派某些組織時,市場上的其他競爭者當然看不下去了。
這時候,對競選行業的監管就堂而皇之,不可避免的登場了。於是有了新立法,為競選行業樹立基本的行業道德準則,投票開始改在封閉的投票間里進行,成為了一種私人行為,這樣,每人選民有了投票的自由,也有了不去投票的自由。同時,也對競選的產品制定了最低質量標準,產品規格。用三明治買票這樣的方法,賣得自然是偽劣產品,成為嚴打的對像。這樣,競選產品的賣點,就只能是所謂的高級功能,對購買者的購買力要求也自然高了,也把一些對高級功能不關心的人推出了競選消費者的行列。
更利害的是,競選行業還制定了一個標準,來決定消費者是否有購買產品的資格。因為對於競選者來說,獲勝並非只有擴大市場這一個方法。對於任何一個黨派,要打贏選戰,一方面固然要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把選民拉到自己陣營,一方面則是去打擊對方選民,讓他們不參加投票。這就好比是買車,只有拿到駕照的人才能買車上牌。對於競選,這就是選民註冊。
但是,到底誰有資格能投票,畢竟不像開車這樣分明,從本質上,這是精英制國思想的延續。而且,更關鍵的是,作為一個行業,競選行業的最大問題顯然是,它的制度從制定到執行,從本質上都是由這行業自己來完成的。這樣一來,這制度的動機和目的,就變得不像它表面上那麼單純。
於是,競選的第二戰場出現了。
選民註冊制度在各州開始出現。可是,除了註冊,很多州還引入了其它選民資格認證過程,比如選民要通過語言或文化考試,每年交納人頭稅,才能得到選舉資格。表面上的原因,是高調的政治改革,要防止政治腐敗,杜絕選舉欺詐。但具體到各州,更多的時候,卻讓主導的政治力量,可以藉機因著不同的原因,把他們不希望擁有投票權的選民給剔除出去。比如在北方, 可以把那些剛來美國不久,英語尚不利落的窮苦新移民排除掉;在南方,把大部分黑人和少部分無業白人以不識字的理由從選民中去除。
這一局面,直到 1964 年才得到改變。憲法第二十四修正案被通過,明確規定了不能用人頭稅或其它捐稅來剝奪公民的投票權,聯邦政府並在次年通過了《選舉權法( Voting Rights Act)》,來實施第二十四修正案的內容。至此,南方黑人的政治權利才算真正被解放,這離南北戰爭,已經隔了有一個世紀。
這並不是說這場戰鬥就此告一段落。選民的積極性並不是這麼容易改變的。很多老的制度還沒有改變,比如選民註冊制度還在。比如星期二投票日,在 19 世紀設定時,本來是為了方便當時的主要選民,來自郊區的農民,而這一制度就一直保留下來了。所以自 90 年代後,聯邦和一些州政府也開始簡化投票的手續,比如更方便的選民註冊過程,比如允許提前郵寄選票(註:Oregon 州乾脆取消了投票站,全部用郵寄方式投票)。最明顯的變化,是數個州開始開始允許當場註冊投票,結果在這幾個州,投票比例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了 10 百分點。
最新的一輪較量,則在 2000 年大選後,依然是打著反對競選舞弊的旗號,又一輪選舉改革開始,各州開始把選民資料電子化集中管理(而不是各縣自己管理),並開始和其它州,以及聯邦社會安全辦公室相互核對和更新選民信息。從 2003 年起,大部分的州開始要求選民在選舉時出具有效證件。
不管這些政策的具體效果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在美國,行使自己的投票權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表面上,選票是人人平等的,但實際上卻是兩極分化的。美國的選舉制度,並不是簡單的一人一票,因為每個黨派都想讓自己選民的票更有份量一些。在兩黨的博弈下,產生了一種妥協。美國沒有憑一些簡單粗暴的標準,去把某些公民的投票資格直接取消(除了持綠卡者,和服刑者等一少批人),而是為普通人設置了一些需要克服的障礙。雖然任何有投票權的公民理論上都可以獲得投票資格去完成投票,但是這些各州不同的規則,無形中抑制了很多特定人群的投票積極性,比如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居無定所的年青人,對法律法規不熟悉的外來移民,低收入的窮人。美國大選要求投票選民有相對穩定的收入,固定的住所,對地方和全國事務有長期持續的關注,能積極參予政治生活。也因為如此,美國地方社區政治生活的主導權依舊掌握在滿足上述條件的中產階級中。
這樣下來的結果,因為美國競選對產品質量和消費者資格的控制,讓相當一部分選民對政治失去興趣,不去註冊選民,美國的大選投票率上不去,也就不難理解了。反過來,那些主動的去註冊選民的人,也是政治的積極份子, 他們的投票率也自然很高,達到了 90%,完全比過了任何歐洲國家。
也正因為這一點,美國的選民註冊制度,依然是競選的焦點問題,在兩黨對抗中不斷發展變化。同樣,只要選民註冊還存在,發動選民註冊,也就成了美國選舉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大量的未註冊選民對於兩黨來說都是一筆巨大的潛在財富。如果能降低某些選民註冊的難度,發動未註冊的選民,就可以為自己黨派帶入一大批生力軍,而且,歷史經驗表明,黨派的忠誠度往往會跟隨他們一輩子,所以這些新選民一但出現,完全可以改變美國的政治形式。比如在 30 年代,Roosevelt 為民主黨贏得了工會的藍領工人選票,在 60 年代,民主黨解放了南方的黑人選民,在 70 年代到 80 年代,共和黨發把不關世事的福音派白人教徒拉入了陣營,在 90 年代,Clinton 又把大量的拉美裔選民拉入了民主黨。
現在,在發動選民這一點上,對民主黨又尤為重要。因為選舉制度所抑制的選民,低收入人群,移民,年青人,都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傳統上屬於支持民主黨的。據估計,僅投票時必須出具證件一項,就可能讓民主黨失去一個百分點的選民。所以在 2012 年,Obama 僅在 Florida 一州,就有 24 個訓練營,培訓專門的志願者去發動選民註冊。據 Brennan Center 的一份報告,選舉中的各種限制條件,能讓超過 500 萬這樣的選民不能在 2012 年大選中順利投票。
於是,選民總動員,把選舉權實實在在的交給支持自己的選民,就成了每一次選舉活動的第一步。前兩天剛好在大學Political Science課上也提到這個問題。美國投票率低的原因大家歸納了幾個:
? 要花時間。投票並不是今天想起來去投票就能投票去;大多數州要求投票之前兩三個星期要到polling station投票點去註冊自己的投票人身份,提前一個星期或幾星期關閉註冊,過期不候。投票點的工作時間基本上朝九晚五,要註冊得耽誤自己的工作時間。選舉當天也一樣,不能網上投票,必須親自跑到投票點。投票時間基本只有一天之內的幾個小時,而且是在工作日,投票點有限,我同學一排長隊兩三個小時,絕對耽誤上課上班時間。相比之下歐洲國家會安排投票在周末,這樣不耽誤大家工作時間。
? 總統選舉的話,美國計算投票結果的時候以州為單位,州內即使是51%比49%,也會按51%的那個候選人來算。在有些明顯一邊倒的州,比如大多數人都倒向民主黨,這時候想投民主黨的人就會覺得反正大家都會跟我投的一樣,我這一票不算什麼,不用花那個時間投票;想投共和黨的人會覺得反正就算我投了,最終肯定也是另一邊得票多,我投了也沒用,那還不如也不投了。? 要投票的事項太多。和歐洲5年投兩次票這種頻率不一樣,美國大大小小各種投票都很多。從大到小說,總統4年一投,國會2年一投,按各州規定也要定時投州長、州議員,各郡也是,各市也是。平均一年要投5次票左右。每一次投票,都要註冊啊翹班啊費時費力,所以除非自己非常關心某一項選舉結果,通常是懶得投票的。? 權利和義務相伴。地方法庭的陪審團,由公民輪流擔當。被叫到的公民必須履行義務,但是這幾天履行jury duty肯定也要耽誤工作,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公司員工做jury duty的時候要帶薪。在有的地方,當你註冊投票的時候,當地政府會把你記錄在案,到時候就叫這些註冊了的人。我有的工作比較忙的同學家長就因為這個而不去投票。投票率低到底影不影響這個國家的民主,這個見仁見智。固然可以說這種投票參與人數比例太低,不能反映多數人的看法。但是每個人在自己關注的問題上都會去投票爭取;比如有些人懶得給同性戀合法化投票,卻非常關注自己工會的權利,所以一定會在工會問題上投票。這和政治冷漠還是有區別的,因為不能指望一個普通公民對事事都上心。還有一點,正是因為只有在意的人才投票,證明凡是投票的人都是抱著認真的態度投的,不會出現好多人隨便一投的情況,最後反而不能反映真正在意的人的聲音。樓上說的都挺有道理。我來個簡約版:1. 投票在星期二。有些人不願意請無薪假去投票。2. 美國的民主制度太成熟,選誰對社會的很多人沒什麼太大區別。3. 政府層次太複雜。聯邦的,州的,縣的,市的,學區的,一張選票正反數頁幾十道選擇題,跟考一個GRE似的。很多人嫌煩或者看不懂,乾脆不投了。
4. 對選舉總統來說,選舉人制度使大部分州的局勢在沒投票之前就定了。所以投不投無所謂。
5. 美國人流動性大。每到一個新地方要重新註冊投票。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大家都漏掉了。
因為美國行政架構是複合制國家,州權比較強。而且三權分立比較平衡。
所以,民眾要影響和自己有關的聯邦政策,不一定需要通過選個總統。
關鍵議案的時候,打電話給自己的2院代表的辦公室施加壓力也很有用。組織個遊行,讓高院大法官注意到你的邏輯也可能有用(但最好邏輯清晰,否則沒用)或者寫信給當地報紙和電視台也會有用。和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可能更涉及州長,或者州議會,縣管理委員會的選舉。所以一個不熱心聯邦職位選舉的人,很可能只關心州內的政治事務。聯邦政策對日常生活的影響沒那麼大。(有些人一輩子可能都不出自己的州。)比如你是個Gay,你當然首先關心本州議會能不能先通過同性婚姻。然後再關心聯邦層面。然後一級級上去。等到聯邦法和州法衝突,並且企圖干涉的時候,你才注意法律程序。
歐洲單一制國家。所以當然中央政府職位重要,對他們生活影響大啦,所以投票率高。
另外一方面,這也說明美國很自由,更多方面靠市場,而不是靠政府決定。研究憲法學的張千帆說過,美國大選為什麼投票率低,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成本和收益不對稱。 根據經濟理性人的假設,一個人去投票站登記投票,一定要付出時間、油錢、精力以及因此而放棄的娛樂休閑···等等,可他所能發揮的全部影響只有幾千萬分之一(具體數據還不清楚,暫且假設一共是幾千萬選民進行了登記投票),多了一個他,他僅僅是增添了幾千萬分之一的影響力而已;而少了他,如果這位候選人本來就能壓倒性通過,他去與不去其實無關緊要。 他所能夠獲得的收益卻遠遠無法與付出的精力、成本相匹配,並且一項政策不是為他個人量身定做的,覆蓋面很廣,他完全可以坐享其成而不用親力親為去投票(所謂外部性)。 也就是說,如果我參加,是百分之百一定要付出成本的,可是能否得到收益是相當不確定的(因為一個人對收益與否的決定權只有千萬分之一),既然成本-收益極其不對稱,對每個人而言,都缺乏足夠的激勵去促使他投票。最後的結果是—— 幾乎所有人都不會去參加大選投票, 可為什麼還是有相當一部分參與投票了呢,張千帆認為這其中道德感召、公民的使命感、尋找存在感···發揮了很大作用,成為一部分人參與投票的原因。 PS:我答案的角度與talich不同,他更傾向於證明各大政黨喜歡從中上下其手、玩弄手段有意而為之從而導致了投票率低這種局面。但是我認為,即使各個政黨拚命拉攏選民,給予各種小恩小惠,放寬一切選民限制,鼓動傳媒機器拚命造勢,動員一切力量,還是會面臨投票率低的困局—— 我答案里用到的分析框架很簡單,就是從成本收益比來看。 只要成本收益比嚴重不匹配的情況無法改觀,那投票率一定不會高。 試想一下,如果發手機簡訊就能投票選總統,我相信,投票率立馬提高很多個百分點。
特朗普和希拉里完成電視辯論後很晚了,想吃東西補充能量,他們一起進一家麵包店,可兩人發現身上都沒帶錢。希拉里猶豫了一下,然後趁店員不注意時伸手取了3塊糕點藏進口袋。她小聲對特朗普說: 「你看我多聰明,店主什麽都沒看到,而我甚至都不需要撒謊, 我一定會戰勝你贏得美國總統寶座!」特朗普說: 「為了達到目的,以欺騙和盜竊行事,難道這就是你的一貫作風嗎?其實,用誠實的方式也能獲得相同的結果。看我的!」 於是特朗普對麵包店老闆說:「我是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現在我會表演一個魔術給你看,拜託你幫個忙把這塊糕點遞給我。」 店老闆很好奇,立即按他吩咐給了他一塊糕點。特朗普狼吞虎咽下去,並要求再來一塊,也吞下肚。然後特朗普又要了第三塊糕點,又一口順到胃裡。 此時店主有些納悶,就問特朗普到底魔術何時會出現。 特朗普答曰:「現在是見證奇蹟的時刻了,剛才的3塊蛋糕都在希拉里的口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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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Huntington認為,民主選舉的意義不在於每次選舉選民都能理智地選擇最好的候選人,而在於如果在任上的領導人幹得太差或者太過分,選民可以把他選下去。他分析美國的投票歷史,發現由於兩黨為了拉儘可能多的選票逐漸出現立場都趨於中間化、差別越來越小的現象,投票比例越來越低(既然兩方的候選人差不太多,很多人覺得選誰都無所謂);但是一旦危機出現,人們的投票比例就會升高(這方面他好像舉了一些其它制度構架類似美國的拉美國家的例子,至於美國是否出現幹得太差的總統換屆的時候投票率升高我記不得是否有證據了)。
有很多原因,例如周二投票,需要提前註冊等等。但總體來說,低投票率是好事。不投票說明選舉熱情不高、對選舉結果不在乎。
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大多數公共事務上都有廣泛共識,左右的區別不過是婦女是不是可以合法墮胎,同性之間的結合是不是也能叫婚姻,對大多數人的生活幾乎沒有影響,當然投票率低。
相反,在重大議題上極度分裂的社會通常會有非常高的投票率。例如台灣,統獨問題上雙方極度對立,所有全台範圍的重要選舉投票率無一不超過70%。再例如,這次美國共和黨的初選,由於共和黨人對特朗普兩極分化的看法,一方面投票率創新高,特朗普是歷史上初選得票最高的共和黨候選人,另一方面,他也是幾十年來初選得票率最低的共和黨候選人。像美國這樣的社會,如果哪天,有一個可能當選的候選人,說要實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那一套,我看,大概90%的投票率也不成問題。原因是美國的民主制度臻於成熟,兩黨在大政方針上已經達成共識。
言論自由是否是好事,人們有沒有權利抨擊政府,黑人是不是應該跟白人享受同等的地位等問題,兩黨之間是有共同的認識的。
舉個例子:在大方針已經確定的前提下,兩黨爭論的焦點可能就是,一黨認為我要從百姓口袋裡多收0.3%的稅,來完善公路設施、公辦學校;另一黨則認為我要少收點稅,讓百姓口袋裡的錢多出來,可以用來消費刺激經濟。
而關於這兩點,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了,或者對於很多人來說,其實兩者沒差啦。
所以,低投票率也就可以理解了。
資料來源:劉瑜《民主的細節》其實你會看到在中東的「民主」國家得票率反而高的出奇。 林達先生給出的解釋是這些國家的政黨分歧其實比較大,不同黨派上台國家走向可能會完全不同。而美國的憲政比較成熟,會有一些選民認為哪個黨派當政其實對他們的生活影響都不大。
政治課本里早就有答案了
因為不管誰上台都是資產階級執政啊~~~~
深藍或者深紅的州的選民投票肯定不太積極,因為即使投了也改變不了什麼沒有具體的數據,但是感覺這也會影響投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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