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妻子以死相逼不與婆婆同住,男子租房藏母養九年」?

妻子以死相逼不與婆婆同住

他只好妥協:答應送母回家

現年50歲的劉相禮,是西昌市興勝鄉人。1985年,他從會理縣來到興勝鄉做了上門女婿。婚後,他非常勤奮,他外出當水電工,省吃儉用,除了家裡的開銷,掙的錢都存了起來。2004年,他花12萬元在村裡修起了一棟小洋樓。房子修好了,全家人都很興奮,劉相禮卻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得知住在二哥家的母親生活得不太好,他很想把母親接來同住。於是,他多次向妻子趙宗翠提出這個想法,都遭到拒絕。

2007年春節,劉相禮把母親龔興珍接到家中過年,但只住了一周多,母親就提出要回老家。「母親心直口快,她(妻子)也比較強勢,兩人經常吵架。」

在母親龔興珍的觀念中,自己作為長輩具有絕對的主持「家政」的權威,因此,兒子家裡大小事,她都要管。而在媳婦趙宗翠看來,婆媳平等,加上婆婆是一個外來人,不應干涉家政。

劉相禮心裡也清楚,婆媳矛盾是「千古難題」,問題沒那麼簡單。「婆媳兩人生活在不同的時代背景和家庭背景下,雙方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個性習慣都不同,相處難免有一些隔閡。」為了讓母親多住些時日,劉相禮只得兩頭勸,一邊勸母親安享晚年少管家事,一邊開解妻子多理解老人。

然而,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有一天,妻子和母親吵得不可開交。妻子一氣之下,喝下一瓶白酒,倒在客廳,借著酒勁嚷起來:「你要是把你媽接來我家長住,我就死給你看!」 妻子隨後不省人事,幸好及時送醫,才被搶救過來,「她從沒喝過酒,全家人都被嚇慘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劉相禮只好向妥協,答應把母親送回會理老家。但他心裡依然鬱結難解:「兒子修好了房子,老母親卻不能住,你說好笑不?」

決定

兼顧母親、妻子的感受

他選擇秘密租房供養母親

雖然接母同住遭妻子拒絕,但劉相禮並沒有放棄母親。母親的苦難,一直銘刻在他心裡。

劉相禮介紹,母親龔興珍小時在會理一吳姓人家做童養媳,每天吃不飽穿不暖,還常常挨打。後來,她帶著未滿月的兒子逃走,最後嫁到劉家。母親先後為劉家生下7個孩子,加上帶來的大兒子,共有8個孩子,3兒5女,他是老三。後來,兒女們長大成家立業,大兒被吳家帶走,5個女兒遠嫁他鄉,劉相禮到西昌做了上門女婿。父母便把財產留給二兒子,跟著他一起生活。然而,二兒媳婦佔據著家裡的主導地位,婆媳之間常鬧矛盾,無法在一起生活。老兩口仍在山上的老土坯房居住,條件艱苦。2006年,老伴去世,龔興珍唯一的依靠都沒有了。2007年春節前夕,劉相禮到會理老家看望母親,母親一瘸一拐地來迎接他,一句話戳痛了他的心,「老三啊,家裡沒有吃的了。」

母親告訴他,她只能靠上山挖點野菜吃,前兩天不小心摔傷了。劉相禮一陣心酸,決定把母親接去西昌一起生活。但他沒想到,這竟然引發了一場家庭風波。

但是,劉相禮也沒有責怪妻子,多年相處,他認為妻子並不是不講道理的人。而且他覺得,妻子的理由按農村習俗來講也不是全無道理——既然其他兄弟繼承了家裡的財產,就應該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即便二哥不願意照顧老人,家裡還有這麼多個兄妹,贍養工作可以大家來共同承擔。」但,五個姐妹均遠嫁他鄉。按農村習俗,「嫁出門的女,就像潑出門的水,老母親的贍養問題,不該由她們來負責。」

劉相禮不想計較這些,「生我養我的是母親,我總不能自己享福,把老母親丟在一邊不管。」那麼,如何安排好母親龔興珍,成了他必須面對的問題。一方面,母親絕對不能再回老家受苦;另一方面,也要顧及妻子的感受。他笑著說,作為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女人,兩個人都很重要。

於是,他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租房供養母親。「偷偷把母親接到西昌,只要沒人說,家裡人也不會曉得。」說做就做,劉相禮立即到長安街租了一間屋,把母親接到了西昌城裡。接走母親那天,劉相禮對妻子趙宗翠說,「我把母親送回會理老家了。」妻子相信了。

當時是2007年,劉相禮在西昌明珠酒店做水電工,酒店離母親的出租屋僅幾百米遠,照顧母親很方便。」自從把母親接到西昌來後,劉相禮除了上班,每天總會抽空給母親買菜做飯。但他不敢將此事告訴妻子,每次回家,都把這個秘密埋藏在心中。

辛勞

起早貪黑打三份工

辛苦維持兩個「家」

2007年,劉相禮只在城裡做了一份水電維修工作,每月工資1900元。那個時候,劉相禮每月上交1000元工資給妻子,供家裡的開支。但母親到了西昌後,房租、生活及醫療費每月也需要千餘元,劉相禮在經濟上出現巨大漏洞,已無力再向妻子交付每月一千元。

為了彌補家裡的開支,也為了不讓自己的行動暴露,他利用業餘時間,在西昌城裡跑電馬兒,每月可以多掙1000多元。這樣,他又可以按時給妻子上交生活費,繼續保守供養母親的秘密。

高洋是劉相禮在酒店工作的同事。「我們很多同事都知道老劉的事,都覺得他很辛苦也很偉大。但他經常笑著對我們說,這是為了兼顧兩個女人的愛,不得已作出的選擇。」

高洋還記得,那時,劉相禮上夜班,早上下班後,就匆匆去菜市場買菜,回到出租屋給母親做飯,然後小憩一會兒,就去跑電馬兒,「他真的挺不容易。」

可好景不長。後來,酒店破產,劉相禮失業了。為迅速補足資金缺口,他一口氣應聘了三份工作:第一份,在西昌恆盛物業公司做水電工,負責兩個小區的水電維修,每月工資2400元;第二份,在西昌318連鎖酒店做水電維修工,每月工資2000元;第三份,在西昌幸福里山莊做水電維修,每月1000元。

每天白天,劉相禮就負責物業公司兩個小區的水電維修;每隔一天晚上,就到318酒店上夜班,每月上15天夜班;其中山莊的工作最靈活,有維修需要才前往。三份工作基本佔據了老劉的全部時間。由於長期上夜班,他的黑眼圈十分明顯,「雖然很累,但沒得辦法。」三份工作合起來每個月能領到5400元工資。除了供養母親,每個月甚至還能再交給妻子2000元生活費。

妻子以死相逼不與婆婆同住 男子租房藏母養九年


我來說說事情矛盾在哪裡。

女兒們遠嫁,在農村,這老兩口的養老就該歸倆兒子管。

但是老三做了上門女婿,而老兩口把財產都給老二繼承,那麼責任就歸老二。

偏偏,老二的婆娘說不好聽點就是個惡婆娘,把老兩口趕到山上單獨居住。

後來老伴死了,老娘更是難以過活,老三接去養老。

結果老娘要「當家做主」,媳婦不幹,以死相逼不與婆婆同住。

於是老三在外面給老娘租房,藏著養老。

老娘的強勢「要當家」其實在老二家裡還不算大問題,為什麼?老二家是拿了老人的財產的,那麼老二夫妻和老兩口本質上是合夥生活。結果呢,得了家產就不認賬,把父母又趕出去。所以婆媳矛盾只是個借口,其實就是老二媳婦以及老二本人不想盡贍養義務,把父母趕出家門。呵呵,這種事,農村見得多了。

問題出在老娘到了老三家還想「掌權」。

可能是在老二家吃了虧,到了老三那就更是要變本加厲的把持家大權握在手中。這其實很可笑,偏偏這種心理又很普遍。

但是她沒想過一點,她憑什麼在老三家掌權?財產你沒分給過老三家,而老三又是上門女婿。

結果婆媳不能相處,兒子中間受罪。

你要問我怎麼看,唉,這種爛事農村簡直多得你過年過節聽親戚說的耳朵都要起繭了。

我只能說:

1、老娘這種思想要不得,但是沒辦法,這就是那種環境一輩子把人塑造成這樣的,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農村婦女。

2、老三媳婦沒有問題,真把權力交給婆婆,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也是對丈夫的不負責任,婆婆當家,指不定家裡好東西也要先給老二了。

3、老三是好男人、真孝子、新時代的道德模範。

4、老二一家「是要遭雷劈的」。


看了一些答案,覺得大家說的都很有道理。再補充一點:租房養母持續了9年,男主媳婦兒跟男主生活在一起,我不信一點兒都沒發現。發現了但是沒戳破更沒鬧,更加說明她「不是不講道理」,不是不想男主贍養婆婆,只是單純不想婆婆這個外人來自己家指手畫腳。

反觀婆婆還有她二兒子,我竟無言以對!


大家有空可以看看新浪新聞下的評論,有很多都在說兒媳婦不孝,以後會有報應或罵男人懦弱應該跟妻子離婚。

來來,閱讀理解一下,我們來看看這篇新聞。

按男權社會的理論,首先,我們先看這句話:劉相禮到西昌做了上門女婿。

我們再來看什麼是上門女婿,男權社會中正常情況下為男娶女嫁,女方婚後被視作男方家的人,生的孩子隨男方,男人是一家之主。而男方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叫做「上門女婿」,相當於「嫁」到女方家中,傳統習俗是上門女婿以後孩子都要隨女方姓,女方是一家之主。

再來看老太太的子女情況,老太太一共三子五女,男權社會中女兒不用負責自己父母的養老問題,兒子中老大已被父親家帶走,在父母離婚母親另嫁的情況下,前夫的兒子的養老責任略小一些,再看二兒子和三兒子,三兒子是別人家的上門女婿,二兒子掌握了父母的財產,按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二兒子一家(包括兒媳)是父母主要的養老負責人,現在實際情況是二兒子一家未承擔起給父母養老的責任。

身為上門女婿的老三為了照顧母親,把母親接到身邊,但母親與他妻子處得不好,是因為在母親龔興珍的觀念中,自己作為長輩具有絕對的主持「家政」的權威,因此,兒子家裡大小事,她都要管。而在媳婦趙宗翠看來,婆媳平等,加上婆婆是一個外來人,不應干涉家政。

呵呵,您兒子是上門女婿,按這個身份來說,嫁出去的兒子潑出去的水,您能來住就不錯了,還要拿婆婆的款,真是有點不知好歹了。

按男女平權的理論和相關法律,三個兒子五個女兒都應養老,二兒子掌握的財產最多,應為養老主力,其它人應該出錢出力共同贍養自己的父母,婆婆沒人養老從法律上說跟兒媳婦沒關係。

我的看法就是,母親沒有教育好孩子,搞不清自己的身份;三兒子處理得還可以,於情於理都說得過去;三兒媳反對婆婆干涉自家事情也沒什麼問題,態度可能有點過激;大兒子、二兒子和五個女兒才應該是輿論譴責的主體!尤其是二兒子,你不給自己媽吃飽飯就怪婆媳關係不好咯?


這婆婆也是賤催。

在母親龔興珍的觀念中,自己作為長輩具有絕對的主持「家政」的權威,因此,(三)兒子家裡大小事,她都要管。

然而,二兒媳婦佔據著家裡的主導地位,婆媳之間常鬧矛盾,無法在一起生活。

中國一大半人和人相處的問題就是偏心和欺軟怕橫。

最後找個「老實人」發孝心感動中國。


既然是問怎麼看這個報道。

看法就是:記者是傻逼、標題黨、唯恐天下不亂。

報道中出鏡的三個人,只有老太太坐了錯事。做為背景的二哥一家完全沒有批判,反而在標題強調媳婦以死相逼。讓全社會對記者的好感度進一步降低。到什麼時候,毆打記者的新聞再爆出來,你要記得這是你們咎由自取。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利益相關,我家裡成分是下中農。貧下中農的下中農,當年是全國倒數第二窮的一檔,除了貧農就是我們下中農最窮了,這種事也就是現在覺得值得上新聞,在我們村太普遍了。

看到有人贊,再補充一個故事吧。

我們家後鄰,我叫四奶奶,四奶奶也是兩個兒子,四奶奶臨死的時候在床上躺了半年,兒媳婦就是兩天去給她打掃一遍屎,最後四奶奶臨死的時候要抽煙,兩塊錢的煙,四奶奶拿出五毛錢叫兒媳婦去買,兒媳婦就不去。四奶奶的兒媳婦我叫大娘,俺那個大娘是村裡有名的熱心人,誰家裡有事都去幫忙,她這樣對她婆婆,村裡沒有一個說她不是的,原因就是她婆婆年輕時候風氣非常不正。

說句得罪人的話吧,樓上的答案大都是在紙上談兵,農村裡有農村裡的行為規則,就好比你一個學英語的去強答化學題,根本就是亂說,還扯到什麼女權上來,簡直莫名其妙。

本題中的上門女婿,我的評論中有一個人說的說到我心裡了,趕緊的離婚吧,上門女婿是養老的,這樣把自己的娘都接來了,這是妥妥的霸佔家財的節奏,兒媳婦現在堅持不了原則,將來必定會後悔。

--------------------------以下為原答案--------------

看到回答的都是城裡人,我就說說老百姓的意見吧。這件事,兒子做得不對,兒媳婦吃虧了。

1.上門女婿意味著凈身入戶,天然的比女方矮一頭,沒聽說過上門女婿敢叨叨的。上門女婿的父母是妻子那邊的父母,他和岳父岳母應該住在一起,而不是女方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這也是男子偷偷打工,不敢聲張的原因。

2.在贍養問題上,國家法律和鄉規民約有衝突。具體表現為老的給孩子蓋房子,給誰蓋誰贍養老人,幾千年來就是這樣的。這也是妻子為什麼不養婆婆的另一個原因。老人既然把錢都給了另一個兒子,就該讓那個兒子贍養,這個沒要錢的兒子不養她,是天經地義的。

3.按照國家法律來,那麼所有的子女都應當贍養老人,包括女兒兒子,而老太太顯然不願意找女兒,可能早就打翻了吧,兒子都不給錢,別說女兒了。另一個兒子,也算是硬氣,把老太太趕出來了,你別說,惡人自有惡人磨,像這個上門女婿,性子這麼軟,活該叫老太太算計,那個惡兒子,拿了錢不養人,老太太屁都不會放。

4.我們這一個老頭,生了三個兒子,都不養他,過去一問,老頭根本就沒管兒子,年輕時候掙下的錢都去「看媳婦」了。兒子們靠叔伯接濟過的日子,和這個新聞里的老太太異曲同工。

新聞里的母親,窮,不要緊,窮有窮的活法。但是有,不給孩子,自己花了或者給了別的孩子,現在又死皮賴臉的的欺負老實人。

我希望這個上門女婿的其餘兄弟姐妹能一起贍養老太太。


評價這個事件,首先我們應該從造成這個局面的原因是什麼這個角度來入手,這個原因也是核心問題,那就是:誰應該為贍養這位老人負責。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覺得我們首先應該有一個共識,或者說要聲明回答本問題的立場,那就是我們不應該僅僅從道德這個角度來評價這一個事情,因為這個事情肯定不能僅僅通過道德來評價,我們既不能通過來讚揚這個兒子如何如何的偉大,也不能通過批評這個兒媳如何如何的不孝來看這個問題。

首先,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他的幾個兒子包括女兒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也就是說這幾個女兒、這幾個兒子都應該贍養老人,但是並沒有。

其次,如果說我們不講法律,我們從情理上講,我們傳統上養兒防老,也就是說老人的兩個兒子應該擔負起贍養老人的義務。

最後,我們不從法律角度講,也不從人情角度講,我們從金錢上講,老人已經把自己的財產和自己的生活都已經託付給另一個兒子。拿錢是不是應該辦事?

好,以上的都不重要,下面是重點。

那麼,這樣的一個本來是幾個子女不撫養老人的民事問題,如何就變成一個感動中國還有批判媳婦的一個社會問題呢???


我不覺得兒媳婦做的有多大錯,很多網友看了標題和微博避重就輕的報道就開罵,說兒媳婦不孝。個人認為婆媳之間,媳婦能孝敬婆婆,事事順著你是情分,不把你當菩薩供著是本分。家裡親媽不給氣受,嫁過來受你的氣是什麼道理?還是上門女婿,該罵的不是老二家嗎?這婆婆被二兒子家趕出來也不反思一下,到了做上門女婿的老三家,還想指手畫腳,都是作


這事得怪老太太。

這種老人很多,幾個兒女非偏著一個,房也給他地也給他,他對自己敲骨吸髓,屁也不敢放一個。但是其他兒女看不過眼想幫親娘老子一把?

那就逮著旁的兒女狠命欺負了。有錢就要,有飯就吃,有家就連人家夫妻孩子一起欺負,住進去作威作福,哪怕自己子女被折騰離婚。

就象這位,家產給了老二,不敢跟老二媳婦爭競,躲在土坯房裡。老三身無分文去當上門女婿,婚後好容易掙起了家業。然後她就跑到老三家去當太后,那女方能樂意么。這也是老三做人還地道,也承認自己媽確實跟老婆合不來,沒真把老婆逼死——要麼就算老婆不尋死,這幾年少不了日子過得也不痛快最後可能離婚或者一直吵架,感情全無。老婆也還算過得去,知道丈夫有難處還是同意他把媽接回來了,剩下看這老太太會不會做人了。要是能改變態度,真正幫著兒子家庭和睦,這事可以算完,要還是吃了兩天飽飯就惦記誰收留她,她去敗誰的家啊,早晚老三的感情也得磨沒了,三兒子要一撒手不管,這老太太得慘。

前車之鑒數都數不過來,農村那種多子女而無人贍養的,一多半都這種情況。看著可憐,細一問並不是所有兒女全都天生不孝,是老人啊心眼太偏,生生地把本來孝順自己的也給作踐跑啦。


來首都開會,做了一晚上夢,一大早就睡不著了,看見這問題感覺必須答一下,因為文中的母親和我奶奶特別的像,我想說一下我的家庭情況、事件分析和解決方式。

作為琅琊王氏,大家長式的家族理念貫穿著我的前二十年。我家真的可以寫一部長篇小說,基本情況如下:

我爺爺:爺爺活著爺爺是權威(不僅在家裡),但幸虧爺爺屬於文化人(在我心中標籤很多:私塾教育、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批幹部、文革受害者、正直但有些拒絕體力勞動等),家裡事情基本不管,因為文革得了一身病,然後在我十二歲時去世,這就導致家裡實際的掌控者成為了我奶奶。

我奶奶:今年馬上九十歲了,真正的無產階級討飯人後代,在家絕對不講理的權威:文盲、自大、霸道、欺軟怕硬、超級怕死,上不敬長輩,下欺壓兒媳。真正的利益決定一切的人,對所有人好壞的評價完全看該人是否能給她帶來利益。

我父親:幼時超級聰明,喜歡讀書,管理區前三(現在我們大半個縣屬於一個管理區,現在我們縣應該130多萬人口)可惜攤上文革,受爺爺挨批影響被迫輟學,外傷導致聽力嚴重下降,身體亦是一身毛病,從而性格執拗,認死理,不願受我奶奶約束卻又無力抗衡,直至五年前去世。

我母親:今年快七十歲了,人確實木訥(笨?),不善於表達感情,逆來順受,被我奶奶壓迫一輩子,屬於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型。

我:在價值觀人生觀多方面受爺爺影響深遠,是一個永遠的矛盾體,再窮的時候也感覺錢不過是王八蛋,一個不尊重傳統而又對規則堅定支持的怪胎,智商137(曾被建議參加門薩測試),從小缺愛(看家族構成),在很多人看來情商也極高,但卻對任何人又不過度親密的矛盾體。

因為祖爺爺輩全部死於抗戰年代,所以爺爺沒有兄弟或者堂兄弟,我父親也是單傳,到我了總算有了好幾個姐姐(重男輕女這也導致我媽地位不高),好幾代單傳也就沒有分家的說法,我們家一直維持著四世同堂的最高境界,當年是祖奶奶到我,現在是奶奶到我兒子,從沒分過家。即使是現在,我買房子了,但奶奶不願住樓,所以為了方便,在我家附近給我媽和我奶奶租的房子(和沒分家沒區別)。從我祖奶奶(活了九十多歲)開始抗衡我奶奶的無一人成功,直到我這一代算基本成功。

我結婚後我奶奶曾想像掌控我媽一樣掌控我媳婦,但這是我絕對不允許的,因為我的生活裡面需要的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思想的女人,而不是唯唯諾諾的行屍走肉。所以,一旦我奶奶想干涉我媳婦的生活方式,我就會明確告訴她: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生活方式,我媽我已經改變不了了,但是你任何時候都別干涉我們兩口子的生活。而且,在任何時候我奶奶和我媽或者我媳婦產生糾紛的時候我永遠只幫理,不偏不倚,當然這與我結婚買房買車全靠自己(我也不想那麼辛苦,但家裡確實窮,可以參見之前回答)和我們家主要靠我賺錢養家有絕對的關係。然後經過我結婚後五年的磨合,現在我們家整體情況已經大有改觀。我奶奶現在也就偶爾訓我媽(基本不當著我的面了),經常誇我媳婦(我媳婦挺會做人),最多和外人哭哭啼啼的哭訴我不孝順啥的(總要有人做惡人)。

其實對付這種大家長主義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自己變成大家長,當然這個大家長只是針對本來做大家長的人。。。

最後加一句送給所有男同胞:你媳婦離開父母離開家嫁到你家,你是他她唯一的依靠,讓她不受委屈儘快融入你家是你的責任和義務。我剛結婚的時候,我媳婦曾很委屈的和我說:在你們家就我一個外人,感覺做什麼都是錯的,小心翼翼的好辛苦。聽完這句話,我就辭職回家鄉工作了,現在結婚五年,家庭和睦,她比我孝順,逢年過節母親節啥的我基本記不住,但媽媽和奶奶都有她送的禮物。家和萬事興,對我來說,結婚五年時間從一窮二白到現在全靠自己有車有房,穩定的後方功不可沒。


看了那麼多評價婆婆不好的,媳婦不好的,沒有一個給出解決方案。

來,我們一起看一下題目:

老人把家產給了二兒子,然後在二兒子家裡面待不下去,自己一個人住,飯都吃不飽。

然後找倒插門的三兒子訴苦,三兒子把她接回家中,結果婆婆要掌權,和媳婦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

最佳解決方案:

老人直接去法院起訴二兒子,收回家產,並且變賣,換的錢存入理財產品中。每個月的收益,應該夠自己住養老院了。

遇到撕逼的事情,請求助於法律,中國是法治社會。

遇到自己有資產但是吃不上飯快餓死的情況,請使用金融產品,讓那些有能力的人拿著你的資產去賺錢,並且分給你一些。

給我點贊吧。


說明了我國新聞編輯主力是三十到四十五歲左右的男人,正面臨上有老下有小掙得還比老婆少的壓力,正被迫與傳統、宗族、地域、舊道德切割只為融入更大的城市。他們心有疏離和鬱結,蠢蠢欲動,卻不知從何而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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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是按照傳統的做法,老太把財產全給了二兒子,就應該去二兒子家養老,別來打擾做上門女婿的三兒子,畢竟三兒媳沒有占婆家一點點便宜。之前老太是童養媳,估計吃的苦頭不少,現在終於做婆婆了,所以覺得可以翻身了?但你的兒媳都不是童養媳啊,人家沒吃你一口飯,憑什麼要聽你的?

2.要是按照現代的開放思路來,婆婆住到三兒子家,就忘了那套封建思想、別一副因為自己是長輩就指手畫腳的嘴臉——你兒子是上門女婿,你是什麼?

BTW,丈夫婚後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對財產的處分需徵得對方同意。這案例里,妻子只是不願意讓婆婆住自己家裡、並沒有阻止丈夫支付贍養費,合理也不違法,但丈夫瞞著妻子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


這難道不是一個皆大歡喜的故事嗎?為什麼新聞報道要這麼渲染悲情,演的跟九十年代台灣苦情戲似的?

當兒子的把母親接到身邊照顧,盡了孝心,讓母親住在外面也使夫妻感情沒有受到影響,小家庭和諧,多麼完美的城市家庭相處模式!這不就是前兩年媒體宣傳的「一碗湯」距離?城裡小白領自己住一套房子,讓父母在同城住另一套房子,小白領既顧小家又贍養父母,這就是媒體讚賞、大家也都習慣了的現代家庭模式,為什麼進城務工人員這麼做就變成忍辱負重的大孝子和刁蠻惡毒的兒媳婦了?這算是區別對待農民工嗎?

這麼個好故事怎麼就變成了批判兒媳婦「以死相逼」行為的大字報了?某些新聞從業人員能不能長點心,也長點腦子,非要鬧的五十多歲的大老爺們妻離子散、守著老娘母子兩人過一輩子就好了?

說實話我左看右看也沒覺得這兒子有多委屈,「不負如來不負卿」的雙全法都被他找著了,他心裡樂意啊。報道渲染的無非就是這男人要打多份工很辛苦,可他就是讓母親住在家裡,家裡多這麼一個人吃飯、吃藥,他也是要多掙一份錢才能養活全家啊!讓母親住外面,無非是多花了一份房錢、水電錢而已,一個獨居老人住的房間需要多少錢?這當兒子的多花一份房租水電,能夠給自己媽安一個窩,能夠讓自己妻子安心跟自己過,這筆錢花的值!這份智慧和眼力見我看是需要很多媽寶男好好學習一下的。

嗯,我覺得這報道其實真正在意的是,這兒子除了拚命工作外,還得給母親做飯,太辛苦了,意思是當媳婦的應該主動把婆婆接回家供起來,做飯給婆婆吃。可是那也得婆婆自己也識大體,不要老想著騎在兒媳婦身上還讓人家給自己做飯啊。老太太那麼多兒子,沒有一個兒媳婦願意和老太太過的,光是指責兒媳婦不孝有用嗎?

老太太年歲大了,經不起折騰了,三兒媳婦估計自己也當婆婆了,兩個人的脾氣個性喜好都不可能再改了,這當兒子的已經是做出了一個最優化的選擇了,而且三個人也都過得挺好的,媒體就不要再添亂了!

就是這個當兒子的,以後還是跟媳婦說清楚的比較好,我覺得他老婆沒那麼小心眼,說清楚了大家也都自在,他也不用瞞的那麼辛苦,說不定媳婦心裡早就有數了,不戳穿而已。

沒準說穿了之後,媳婦想通了也會主動做點飯菜讓老公給婆婆帶過去,以後逢年過節也可以聚一下。

又,把新聞完整看了一遍,最後婆媳巧遇,謊言戳穿,做妻子的同意把婆婆接回家,挺好的,本來就是人民內部矛盾內部解決,本來就沒什麼大不了,能住一起住一起,不能住一起就再分開,何必搞得慘兮兮悲切切的。說開了多大點事。


從這個新聞的有關輿論,我們可以看出幾點問題:

一、好人未必得到好口碑。就像以前知乎某個答主說過「對好人太壞,對壞人太好。」

二、沒有能力理順家庭事理的人不能做為配偶。

一、好人沒有好口碑

在這個事件中,除了知乎這種明事理的地方,遭到非議最多的人是誰?三兒媳。

而與這個事件相關的幾個人中,老人、老人的三個兒子、三個兒媳、幾個女兒。當中最壞的人是三兒媳嗎?

首先,女兒是根本不養老。

而三個兒子:

老大,老人離婚後,跟老人前夫。沒出過場。既然沒出過場就」沒過錯「,大兒媳更邊都打不著,再說本來就不關她事。

二兒子二兒媳,得到財產,還不承擔義務。好像也過得比誰都快活,盡得實惠。翻遍騰訊新聞下的評論,有幾個提到了這兩位。存在感太弱,悶聲發大財。

而三媳婦,老人是她家在養,反而她落得一身非議。

因為我們對好人太壞,對壞人太好。老三家養了老,大家(騰訊評論)還會覺得:「這兒子好可憐啊,這媳婦真不是個東西啊。這種女人換我非抽死她,不孝順啊。」

「我們」就是這樣,看不到隱藏在後面的壞人,卻對出場辦事的人百般挑剔。壞人總是不登場,就算登場,他一壞到底,大家拿他沒轍,反而譴責聲淡了好多。遇事往後一縮,久而久之都沒存在感了,沒存在感自然就「沒錯處了」。要是哪天突然干件好事,大家反而都稱讚。

而好人登場上,反而多少雙眼睛盯著挑錯處。你這點沒做好,你那點沒做好,你真不是個東西。他要是哪天想不服了,憑什麼別人不養老,我養,訴說自己的委屈。結果吐沫星子噴死你!「養老還要拼別人?養老還有條件!你管你別人養不養,別人就算不養,你也有義務!,不是人的東西,……」結果這個好人反而成了最壞的人。他要是不理這些非議,也一壞到底,長時間堅持,放心,他也會幹乾淨凈的過舒坦日子了,因為對待壞人的那套標準也在他身上生效了。最糟糕的,就是既沒辦法能做到捨身飼虎程度的聖母,又反抗,卻又反抗的不徹底的非完美好人。那恭喜你,所有的惡名你都要擔著了。

二、沒有能力理順家庭事理的人不能作為配偶。

我說的是理順,這是最起碼的要求。都沒達到「處理」的程度。

很多人,理不清家庭關係。加之受男權思想影響,這種情況,男人尤其多。這也是為什麼騰訊新聞下動不動就有「這種賤女人,休了她」之類的評論的原因。

你在配偶家庭的地位,百分之八十取決於你的配偶。對於女方在男方家的地位來說,丈夫無能家就軟蛋,丈夫慫貨妻挨責怪。反過來,對於女性也一樣。妻子無能,丈夫在女方家親戚中就被人看不起。

如果一個男人,在剛開始和你接觸時,就渴望著給你「立規矩「,什麼:我媽喜歡xx樣的女孩(比如勤快啊,疼老公啊)、你結婚以後難道不聽老公話嗎?結婚之後就由不得你了……之類的,快跑,趕緊跑。不管他怎麼求你,都不要相信。不要心軟。也許他會成長,會改變,但絕對不會在你身上。只能在你跑了之後,他也許會改變,但永遠與你無關。

如果男人理不順家庭關係,你就是最大的惡人。「本來我兒子/兄弟多好的,就因為你進了門,所以就怎麼怎麼……」。看這個故事中,多少騰訊評論:「這男人真好,這男人真厲害,他老婆真不是東西。」在這種情況下,要不你閉嘴忍受委屈,順從於他們既定的規則。要是不想受委屈,你就是那個惡人沒得跑。

其實,新聞中的這個男人處理問題倒不算太糟糕。而騰訊評論,要惡意上百倍。同時也提醒我們,理不順家庭關係的人有多少。

如果一個男人,沒有想著和你平等構建一種關係與家庭,而是想著把你納入他既定的規則中,這種男人不能結婚。

如果一個男人,沒有認真考慮過家庭之間的關係與原則,這種男人不能結婚。

如果一個男人,在他的父母非難你的時候。不擋在前面,卻想用要求你怎麼能滿足他父母來解決,這種男人不能結婚。

如果一個有以上問題的男人,在你終於和他提到家庭關係這個問題時,他回答你:「你是一個很小氣的女人,一個小氣的女人確實是家庭不和諧的原因,但我會寬容你。」之類的話。更要趕緊跑。不要有一絲一毫的猶豫。不管對方如何懇求。

否則以後,最大的惡人就是你!

不管男女,一個不承認自己父母是普通人的,都不能作為配偶。

不管男女,一個明明自己父母不對,卻認為你是你在找事的人,不能做為配偶。

如果你不相信以上原則,你以後一定會哭的。

再說說題外話,一個很殘酷的事實是:如果你真的和這種人開始了關係(結婚/戀愛),又沒辦法跑的話。說道理反而是最不頂用的方法。你越善良,越被欺,而且越擔惡名。用潑婦的那種方法,反而最有效,鬼怕惡人。你以為你善良,你講道理就可以不擔惡名了嗎?圖樣圖森破。


整件事情,我覺得只有一個人做錯了,那就是男主的母親。

其核心就是,「自己作為長輩具有絕對的主持「家政」的權威」

為什麼她在老二家待不下去?因為「二兒媳婦佔據著家裡的主導地位」;

為什麼她在老三家也待不下去?因為在媳婦趙宗翠看來,婆媳平等,加上婆婆是一個外來人,不應干涉家政」。

說白了,所謂的「婆媳矛盾」,就是「婆婆想要當家做主」和「兒媳不讓」之間的矛盾。

問題是,你憑什麼跑到別人家裡指手畫腳?就因為其中一個是你兒子?

媳婦好不容易熬成婆,卻發現不能作威作福,心裡就是不痛快是吧?覺得之前幾十年白熬了是吧?

我呸!

說句老實話,我覺得「租房養母」這個方法,恐怕是這種各方都不願意妥協的情況下能找出的最好方法了。

但即便如此,劉相禮的做法不妥。

因為既然也認同「妻子並不是不講道理的人」,為什麼這件事就不能跟妻子商量?

一個講理的人,會反對你贍養母親嗎?最多就是有些方式方法問題,難道不能好好談嗎?

另外,就算是租房養母,道理上來說,租房的錢不應該老三來出,而應該老二來出。

憑什麼分家的時候老三一分錢沒拿,卻要包辦贍養老人的所有義務?


恩。。。不掙錢不出錢還要管錢,恩,夠討嫌的,我就是很反感這篇文章及題目,明擺著在誤導觀眾,恩,更討嫌。

雖說母子親情不能以付出多少回報多少來評論,但是對於一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媳婦和婆婆來說,如果你不付出,想得到回報,是多麼異想天開。你生我了?你養我了?還是你教育我了?別跟我說我是你最愛人的媽媽,我生育了你最愛的人這類的話,這不是倚老賣老嗎。再說了中國最近的離婚率真的挺高的,是不是還不一定呢。

還有為啥女孩子結婚了就等於別人家的人了,在我這一代人眼裡,不可思議,我父母生我一個,我結婚就成了別人家的人,我爸媽就等於沒有子女了嗎?我結婚的時候就和我的丈夫和婆婆說清楚了,我不會住婆家,我也不會離我父母很遠,我父母需要我照顧,他們生我養我,我不能結婚了之後就叫他們沒有依靠。理解不了這些的,估計還是封建社會的思維觀念吧,中國人重孝,中國人也最不重孝,有限制的孝順還能叫孝順嗎?

男人租房9年養母親是他的本分,但是妻子也沒有任何的錯誤,孝順是要發自內心的,沒有感情基礎沒有血緣支持就能發自內心的孝順,太難了。


這明顯男主母親奇葩好嗎?如果要按照傳統,本來就不應該男主來養老,如果不按傳統,就別搞什麼控制別人小兩口生活的事情,你咋這麼好?好事情都給你沾了?一般遇到這種人我都說是當了xx還要立xx


做人,如果沒有獨立人格,就不是一個真正的人。

做好人,如果沒有原則,就是一個爛好人。

什麼是原則?

你可以孝順你的母親,但不能遷就不合理的要求。

你可以多承擔一些贍養,但不能不讓老大老二出錢出力。

你可以讓自己老婆理解,但不能不維護自己老婆的正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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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不吐不快,因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太混亂了。

比如,真的是「把家產都給老二」么?如果老太太自己真的有「家產」,會連飯都吃不上么?真的是「按照農村習俗,嫁出去的女兒不承擔養老人責任」么?實際上我們每個人都清楚,老太太生了兒子和女兒,所謂的家產是「把女兒嫁出去」換得的彩禮,而所謂的把家產給老二,不過是換得的彩禮錢,只夠老二娶媳婦的彩禮錢以及蓋一個房子。

我們說的難聽點,就是賣了女兒,給二兒子買了個媳婦。這就是真正的邏輯。這難道不是我們這個社會天天都在發生的事情么?這時候你們不談男女平等了?

好了,既然賣女兒買媳婦,都是這個「家長」做的,那麼自然新組建的家庭應該是家長說了算啊,那為何你們支持「二兒媳」跟婆婆對著干?媳婦不是只是買進門的么?按照舊傳統就應該這樣啊?

這時候就不支持傳統了對吧?這時候二媳婦又是她自己的家了對吧,二兒媳又有權利了對吧?談彩禮時你們怎麼不拒絕呢?

老人要權力時,你們就指責,兒子要娶媳婦,老人不出彩禮錢,你們支持不支持?

獨立的人格,首先要獨立的經濟,老人的經濟應該首先負責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給下一代蓋房子、娶老婆。下一代的生存、娶老婆,也應該首先自己負責,不是要啃老然後再把老人拋開到一邊。

我們這個社會為何彩禮錢貴,為何娶媳婦難,不正是因為賣媳婦一方希望把對方老人的血吸干,而買媳婦一方又有道德壓力必須要出這個錢么?

結婚娶媳婦時講傳統,婚後生活婆媳關係時又講現代文化,講婆婆不能做主,得尊重媳婦。當然這裡肯定不是指三兒媳婦,因為上門女婿其實就是每掏彩禮錢的意思。

我最上邊說的那些事情,在你自己和老人之間,相互不獨立的前提下,都完全不成立。


三兒子真好人,三兒媳三觀正,老娘可憐又可恨,其他子女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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