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管轄的醫院,投訴不了,只能通過法律途徑?
12-31
本人創業,想借清明節放假將腳踝內固定釘子取出,希望1周內完成(諮詢過幾個大夫說3-5天就能出院) ,結果骨折內固定在取出時斷了,想問下目前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關鍵點概述1-術前拍片一切正常,距離上次手術1年零2個月
2-術前找為我做手術的H大夫,說至少要2周,清明節前不一定有時間3-找了同是副主任醫生的Y大夫,說1周能出院,住院次日即可手術,於是就決定在Y大夫下做4-手術同意書告知有斷釘風險,追問助理說概率很低,沒說怎麼處理5-術中被告知釘子斷了,如取出需在骨頭挖個大洞,不取鈦合金在體內影響也不大,於是本人決定不取6-術後看了斷釘,側面全裂,懷疑釘子有問題,Y醫生說可以聯繫供應商,但否認手術操作不當7-問Y醫生第一個斷還是第二個斷,先說第一個斷,馬上改口說先取的那個沒斷8-供應商和醫生三方對峙,供應商否認釘子有問題,出於同情弱者可以給予精神補償(沒說多少,但只能是安慰)9-撥打12331食藥局投訴釘子問題,被告知醫院是央企直屬,他們管不了,建議先找院方協商,不行再尋求法律途徑10-一周後要求出院,Y醫生說還得一周,否則出院後一切問題概不負責。關於釘子留在體內和取出各自風險1-取出需挖一個比釘子粗一倍的洞,腳踝關節骨頭小,損傷大,骨頭不容易長好2-如果確定是鈦合金,在體內影響不大,但如果質量有問題就沒法評估傷害有多大,而且後續如果二次骨折會造成更大傷害。圖1術前拍片 圖2術後拍片 圖3取出半截的斷釘
釘子斷掉老實說是常有的事,只要當時安放時的片子表明釘子位置在合理範圍內,那麼就當事醫生就沒有問題,同樣,只要釘子有國家葯監局的合格文書,那麼釘子質量也是合乎標準。大部分情況下,內固定斷裂與患者日常活動有關。像題主這樣在取釘過程中發生斷裂不排除醫生操作違規的可能性,但是同樣不排除在取釘前就斷裂的可能性。剩下的釘子取不取看你個人想法,不負責任的說,要是我就不取了。所謂賠償問題,按目前所展示的證據來說,醫院能給你減免一點醫療費就算到頭了,再多不現實。
國外都是不取內固定的。
斷了就斷了吧,不取也行。留好品牌和型號,以便追蹤。
話說,創業還有功夫扯這個淡,創業這麼舒服的嗎?老司機,求帶帶我。斷釘是取內固定風險之一,自己看手術同意單,只要沒有產品質量問題以及違規操作,不是醫療事故,醫院醫師無賠償責任
撥打12331食藥局投訴釘子問題,被告知醫院是央企直屬,他們管不了,建議先找院方協商,不行再尋求法律途徑
這段真沒看懂……莫說釘子,就是鋼板斷裂,也大多不是醫方責任
1 未遵從醫囑,自行提前或推遲患肢運動時間,自行更改運動強度,二次傷害,都是內固定變型/斷裂/移位的原因。2 對於釘子來說,骨癒合速度快,長的比較結實,在取出內固定時,阻力超出釘子的性能,也會斷裂。當然也有可能是基於 1 的原因,釘子本身已經有金屬疲勞,甚至是斷裂了,只是片子上顯示不出。3 對於「超出性能」,任何醫療設備/器械都是基於大多數人的身體條件設定的指標,這就決定了斷釘斷板是有一定幾率的4 對於釘子滑絲,可以採取向內攻少許,再往外松的方式,基本都能成功5 任何醫療器械都是在規定的標準下生產出來的產品,這種事情應該有醫方自行填寫器械不良事件報表,逐級上報,追溯起源,以此督促廠家查看尋找原因,促進工藝的不斷進步,進一步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
------從目前的證據來看,器械生產方,醫方都沒有明顯過失-----創業好閑~謝邀。釘子斷了雖然不能說經常發生,可也是在手術不可控風險之內。這個風險難道只能讓醫生一個人背?
在創骨輪轉的時候老師說鋼板其實不取也沒啥,但是別人總覺得有異物要取,還要再下次手術室在挨幾刀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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