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動詞」表過去式符合現代漢語語法嗎?

本人中原人,上了大學發現南方的朋友們用這種句式比較多。因為我從小沒聽過也沒用過,書上也沒見過,就很好奇這樣說對不對啊?


「有+動詞+過」表示的不是過去式,應該叫「經歷體」更確切一些。

這個用法原來是普通話里沒有,部分方言里有。現在使用得越來越廣泛,有逐漸進入普通話的趨勢。

普通話里吸收的方言辭彙、用法是很多的。這個用法最後能不能在普通話里被廣泛接受認可,至少要等幾十年再看。我個人認為希望很大。作為普通話經歷體「動詞+過」的強調形式(雖然某些方言里可能原本並沒有強調義)很有用,跟原有用法也不衝突。

題主沒聽說過嗎?感覺經常能從主持人演員主播什麼的嘴裡聽到啊……可能題主不怎麼看娛樂節目?


  • 「有+動詞」符合漢語語法。
  • 「有+動詞」不符合現代漢語語法。

我從電腦幾千篇論文里,搜到以下4篇有相關介紹,請大家自行查閱

如果說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粵語語法有「歐化」現象,也許還說得過去。但是台灣曾經被日本殖民,而大陸福建地區的各種閩語難道也有「歐化」語法,請問支撐這個觀點的論據是什麼?

如果說是粵方言向閩方言傳播,那就涉及在網路不通,資訊交流不通的年代,閩方言使用者是否存在這種用法,也就是使用閩方言的中老年人是否存在這種用法。如果存在,接著需要證明閩方言的中老年使用者是如何被「歐化」。

就因為跟「have+done」形式類似,表達效果相仿,所以推出這是「歐化」語法?能否繼續推出南方方言(例如客贛方言)有這一種用法的,都是「歐化」語法?

怎麼唯獨「歐化」了這一條冷僻的「有+VP」,而沒有把很常見的「我好中意你」歐化成「我中意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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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睇」是方言詞,那記載著「睇」的《說文》和《廣韻》《集韻》是不是方言文獻

大標題被修改了

男性的睾丸也會分泌少量的雌性激素,功效與女性的雌性激素相似。推出因為有雌性激素,所以這個生命體就是雌性?

因為「有+VP」類似於「have+done」,所以推出這是「歐化語法」?

就算是「歐化語法」也沒關係,請提供詳細而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就可以了。


我有聽說過啊,這個就是我們台~灣~話~的講法~


我認為符合漢語語法,不過沒有專門做過這方面的東西,所以只是提供一點思路。

除了題主說的用法(其實不是過去式,是完全體(perfective))之外,漢語中「有」還有兩種主要用法:

1. 表示「存在」。『從前有座山』

2. 表示「擁有」。『我有一條小毛驢』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種意義下的「有」的否定形式都是「沒/沒有」

3. 這裡什麼都沒有

4. 我沒(有)錢

在上面的基礎上,我們發現完全體的否定形式也是「沒/沒有」,無論肯定形式有沒有「有」這個詞:

5. 我去過那了

6. 我沒去過那

7. 我(有)跟你說過

8. 我沒(有)跟你說過

儘管北方方言確實不常使用「有」的完全體用法,但既然「有」的另外兩種用法(1, 2)的否定都是「沒/沒有」(3, 4),那在完全體的情況下,認為「沒有」的肯定形式也是「有」就很合理了。

我個人的猜測是北方方言是逐漸省略了「有」,但是在語法層面還存在。省略的原因大概是「過」和「了」都可以標記完全體,所以「有」並不是很必要。

不過還有一點很有意思,我不確定怎麼解釋:

9. *我有去過那了

10. *我有去那了

這兩個好像在任何方言都不太正確,9不正確的原因可能是三個完全體標記太多了,10我就不知道了...


不符合現代漢語語法,但是在南方一些地區的方言中是存在的。

這個問題我們上現代漢語課的時候老師講過。


你好,是比較常見的、能夠被廣泛理解的漢語用語習慣,但絕非是現代標準普通話的正確語法。


「有+動詞」乃是一個很明顯的漢語歐化的例子,是直接模仿英語的「have+done」而來的。這種用法最早出現於南方閩粵地區,然後在大眾傳媒的影響下由南往北傳播到了北方地區。

漢語未歐化之前是不存在「有+動詞」這種語法形式的。現代漢語中的「有」是個動詞,後面只能跟名詞,數量短語等體詞性辭彙,短語。不能跟謂詞性辭彙和短語。例如:

1.有時間。有+名詞

2.有一個蘋果。有+數量短語

3.有他的名字。有+定中短語

以上的例句都是符合現代漢語語法規範的。。至於「有+動詞」這種歐化句式目前還未得到廣大語言學家的認同,也就是說在目前「有+動詞」這種歐化句式是不符合現代漢語語法規範的,而像「我有告訴過他」這種句子那就是錯上加錯。因為,現代漢語表示過去式一般用兩個詞—「過」和「了」。例如:

1.我去過北京。

2.我花了三百。

「我有告訴過他」既用了「過」表示「告訴」這個動作已經發生,又用了沒被承認的歐化句式,可以說錯得很離譜了。就算這種歐化句式是合現代漢語語法的,這個句子也犯了重複的語病,與語言的經濟性原則相抵觸,仍舊是錯的。你直接說「我告訴過他」,中國人都懂。

那麼肯定有人用「我吃過飯了」來懟我。你看這個句子里「過」和「了」這兩個表示過去式的詞都存在,是不是也不符合經濟性原則?是個病句啊?其實,不是的!!!

「了」的情況比較複雜,舉例如下:

1.我花了兩百。「了」表示「花」這個動作已經發生。

2.他就要去北京了。「了」只是一個表示語氣的詞。

「我吃過飯了」里的「了」其實是例句2里的了。

此外,「沒有」與「沒」是兩種不同的語法單位,「沒」是個副詞,「沒有」是個短語。某些人覺得「沒有」後面可以跟動詞,所以「有」的後面也可以加動詞,其實仍然是一種錯覺。因為所有「沒有+動詞」的格式其實都是「沒+動詞」。他們根據「有+動詞」創造了「沒有+動詞」,然後又用「沒有+動詞」去驗證「有+動詞」的合法性。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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