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語中複雜的詞形變化的意義是什麼?
比如說第三人稱單數謂動詞要加s,be有三種形式,不規則的過去式等等,這些語法對句子的理解並沒有幫助,理論上把它盡量簡化(比如說is、are、am全部用be表示)不是更有利於語言的傳承和傳播嗎?
這些奇怪的語法規則是怎樣形成的?對語言本身的發展是不是有利的?感覺答主們不太理解我的意思,其實我不是針對英語(只是看英語時想到這個問題,所以拿來舉個例子),而是像英語這些語言在發展歷史中為什麼會形成這些「故意」增加語法難度的地方?為什麼不是像自然選擇那樣,更統一更容易的語法能被更多人接受從而一直流傳下來?本人替題主修改了一下問題。我理解題主的意思是,這些複雜的詞性變化看起來好像對語言的使用沒有貢獻。既然沒有貢獻,為什麼要存在?換言之,詞形變化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謝 @Brian 喵。目測一大波屈折語狂熱者即將來襲——實際上已經有幾個先頭份子到達了戰場了——趁著他們還沒有大肆進攻的時候,我來佔領高地。題主是我見過的為數不多的敢說「我覺得性數方面的語法一致真的沒什麼意義」的人;恭喜你,你在語義學方面說了實話。但是在語義學方面沒有意義,並不代表其在句法學、形態學方面沒有意義;性數對語義不起作用,不代表其他的語法範疇對語義不起作用;這樣的現象不能一概而論。題主也說了,並不僅限於英語,也不僅限於性數的變化,那麼我希望以這個回答作為語法範疇功效方面討論的收尾,這樣剛好就三部曲了。也就是說,之後誰再問有關語法範疇的問題,我就可以不必回答了,可以直接留言讓提問者參考現有的文章,因為以大多數人對這方面的了解,基本不會超出我這三部曲回答的範圍。Prerequisite reading 1:德語、法語等名詞有性別的語言中,如果去掉名詞的「性」或只用一種「性」,這門語言會混亂嗎? - Chris Xia 的回答Prerequisite reading 2:超市物語·Agreement on AGREEMENT - 聽雨庭院工作室謝喵圖書館 - 知乎專欄(本文建議抽時間精讀)如果你沒有時間或者流量精讀我的prerequisite reading 2的話,我就把那篇專欄的要點列在這裡作為參考:
- 語法性是語法範疇的一種,是 phi-features 三者之一。它的存在不影響語義。
- 有多種語法一致現象,其中由於語言個體的不同,語法性有可能參與在內;對於名詞來說,語法性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參與構成語法一致。
- 在語法一致中,主謂一致和修飾—被修飾一致都不會影響語義,語言可以不存在主謂一致或修飾—被修飾一致。
- 人稱、數量、語法性的作用在名詞和代詞上完全不同;判斷一種語言是否顯數顯性,需要檢驗它的名詞是否根據數量和語法性進行形態變化。不顯示語法性的語言依然可以區分男女人稱代詞,用代詞的區別來討論語法性基本可以被認定是耍流氓行為。
- pro-drop 現象和 phi-features 的顯示互相獨立;用 pro-drop 來討論語法性的問題並不足夠切題。
題主今天所問的剛好也是從語法一致開始,所舉的例子也是主謂一致的動詞隨人稱、數量及語法性的變化。如果仔細看過上一篇專欄的話,就知道主謂一致是不會影響語義的,所以題主在描述里所說的有一部分是對的。同樣的道理也可以推廣到修飾—被修飾一致的現象上。
那麼為什麼語言里會出現這些不影響語義的語法一致現象呢?目前以喬姆斯基一派為主的共時形態學/句法學並沒有給出相關的研究,而相對的歷時研究(也就是歷史語言學)里也相當之語焉不詳,只解釋了這一現象的流變,卻沒有解釋為什麼有些語言會有這樣的現象;我並不清楚認知語言學裡是如何解釋這一現象的——他們說不定有解釋,不過我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內容。但是在專欄的留言里, @poem 老師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在這裡分享給大家:
話說,語法的一致性讓我聯想到了母音和諧,不知道是怎樣的認知動力能讓這些語言追求某種方面的「一致」?
廣義上的母音和諧也稱母音協調,是指在一個音系詞的兩個成分相互接觸之時發生的一種變化:每個成分里都會包含一個母音,有可能出現一個母音複製了另一個母音的一部分特徵的現象,比如說在南島語系Maga Rukai語里,當一個含有/u/的前綴遇到了含有/a/的詞根併產生關聯時,/u/將會受到/a/的影響降低自己的舌位,從而變成二者折中的/o/。母音和諧與語法一致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它們都是一種一個元素受到另一個元素的影響而變化自己的形態的現象,都並不直接影響語義,而且都達到了某種程度的一致,只不過一個發生在音系層面,一個則發生在形態/句法層面。
母音和諧和句法一致的現象讓我們產生了一個猜想:人類語言中可能普遍存在脫離語義的形式方面的調和,並且以多種方式體現出來;更重要的是,這些形式方面的調和對母語者是不產生認知負擔的——否則我們無法解釋為什麼這些東西沒有被完全淘汰。學習者們認為的複雜的動詞變位和形容詞變性,對於母語者來說,其實是一個語法特徵在句子內其他成分上的自然延續,在一些語言里(如希臘語和俄語),由名詞主語發起的某一個語法特徵可以延續至全句其他任何一個成分上,而這樣形態方面的延續有時也會造成音繫上面的同化,比如押韻等現象。從不同的角度來說,這樣的自然連續是便利的,當然也可以是不便的。如果我們可以抓住一個連續不變的因素,將其貫穿於整個句子的形態結構中,這樣的自然連續當然不會對語言的發展造成任何阻礙,其使用者也不會認為這是「故意增加難度的行為」;而如果我們認為這樣的連續只是形態上的變化,對錶意並不起到任何作用,那麼我們當然也會覺得這種形態的延續是多餘的。題主補充的描述多少有點是在倒果為因:實際上,我們今天在共時形態學/句法學裡見到的語言,和其背後可能構造出來的原始語已經相差甚多了,共時研究里所針對的語言本身已經經過了一定程度的「自然選擇」,從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類語言在構建時的偏好;並不是說在語言的演化中故意添加了這些因素,而是這些因素隨著語言的演化保存了下來。但是——是的,我又但是了——對於不同的語法特徵、語法範疇來說,它們的待遇是不完全一樣的。在prerequisite reading 1裡面,我提到了英語和荷蘭語的語法性的退化;從歷時研究的角度來看,語法性的退化是比較明顯的,相比之下,三大phi-features里人稱和數量的退化就並不顯著(有些語言退化了第二人稱的敬語式),而如果我們再把phi-features之外的語法範疇包括進來的話,那麼我們會發現,在印歐語系裡,時、體、情態和語氣都沒有發生明顯的退化(有細化合併,但並沒有完全消失),而放眼望去,全世界的主要語言里至少都還保留了極性這一語法範疇。同樣是語法範疇,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如果通讀過之前的兩篇文章,大家可能有個印象:在印歐語系裡,語法性對語義的影響程度是比較有限的,而時、體、情態和語氣是直接關係到語義的,極性本身甚至已經成了語義方面無法分割的一部分——畢竟我們不可能總是說「是」。所以,我們多少可以說,對語義本身並不造成太大影響的語法範疇,的確是會被「自然選擇」慢慢淡化掉的。在音系方面也是如此:現在的日語已經不存在母音和諧現象了,但在上古日語里卻有這樣的現象,這多少也說明,不影響語義的形式一致,是有可能被淡化掉的。為什麼有的上古語言會出現屈折現象,追求形式上的一致,而有的上古語言則沒有這樣的現象,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一個完全的定論;很有可能這不過是人類早期一個無心的小小偏好,到現在卻變成了一個重大的問題。事實上,我們並不知道上古語言究竟具體是什麼樣子,一切的研究還都基於構造和猜想。即使是以孤立分析語而聞名的漢語,依然脫不掉上古屈折的可能,沒有可靠的文獻、標準的記音,我們沒有辦法說事情就是這個樣子的。其實這多少有點像你和一個女孩子聊天,你不停追問她:「你為什麼剪短頭髮呢,長頭髮多好看呀,長發飄飄的美女那才是真正的美女,我覺得你梳辮子一定特別好看。」性格再好的女生,理由再為充分的女生,被連續問個兩個小時,大概也會最後急得跳起來說:「我樂意梳什麼髮型,跟你有毛線關係!」語言在形式方面的一致,大概也可以被概括如此——我選不選形式一致,全是我樂意,跟誰都沒關係。就這樣喵。非常贊同Chris Xia的答案
實際上,屈折語也不是老祖宗,多式綜合語才是人家一個詞頂你英語一句話,怕不怕?愛斯基摩語:tuntussuqatarniksaitengqiggtuq = 他當時還沒說他要再去打馴鹿這都是從 tuntu(馴鹿)一個詞變出來的這個tuntu的詞形變化,至少有幾百上千種,是不是超牛逼?屈折語什麼的都弱爆了多式綜合語先發展成了複雜黏著語
芬蘭語:Juoksentelisinkohan = 我自己應該亂跑嗎?複雜黏著語發展成了
(1)簡單黏著語:
日語:働かせられたら = 如果當時被叫去幹活(2)屈折語拉丁語:comprimuntur = 他們被擠到一起==&> 到了這個級別,一個詞 = 一句話 的難度就大增了這兩者的下一步,就是發展成分析語(英語已經快了):
漢語: 我 明天 要 去 公園 玩(明天 還能拆成 明-天,公園 還能拆成 公-園)整個過程的原理,我覺得大概就是:
原始人不知道怎麼造句,只能用詞綴堆砌隨著辭彙量的增加,需要自由組合的語素變多,於是就開始了從 多式綜合 向 分析語 的瓦解之路
分析語的語素,達到了最自由的全面組合,但高度依賴於複雜的語序比方說,上古漢語 內-納 其實是一對詞,內=名詞(nuups),納=動詞(nuup)但是現在兩個字都掙脫了枷鎖,獲得高度自由所以,題主的問題實際上是個倒果為因的偽命題
【詞形的變化】是一開始就有的,越早越多,越發展越瓦解咱們看到的現代英語,實際上已經到了瓦解的末期至於屈折語的狂熱粉絲,只能說無力吐槽其實這些「無意義」的規則正是為了保證語言使用的靈活和自由!
拿德語舉個例子好了Ich habe gestern einen Kaffee getrunken.
I drank a cup of coffee yesterday.
我昨天喝了杯咖啡。
如果我想強調「咖啡」,我昨天喝了杯咖啡而不是別的。
德語只要把語序改一下,把Kaffee放在第一位。Einen Kaffen habe ich gestern getrunken.
英語要變成一個帶從句的複雜句。
It is a cup of coffee that I drank yesterday.中文要另加補充說明
我昨天喝的是咖啡,不是別的。以此類推,在德語的這個句子中我想強調其他成分,只需吧其放在第一位即可。
在這三種語言中德語的規則是最多的
habe的原型是haben,在Ich(我)人稱的情況下變位為habe,getrunken是動詞trinken(喝)的過去分詞。Kaffee是陽性名詞,在此句中充當賓語,因此Kaffee是第四格Akkusativ,其不定冠詞ein 變位為einen。所以在德語中,只要動詞和助動詞在句子中的位置正確,其他成分可以任意放置而實現強調或者平衡句子結構的功能。====================================
補充說明:為什麼這些」無意義「的規則很重要以德語為例:1.德語中每個名詞都有性(無規律)而且名詞首字母必須大寫:德語是一種非常古老的語言,而名詞具有性這種特點可能是從非常古老的德語中延續下來的, 有時候連native speaker都會混淆名詞的性。對於初學者來說,德語的性是比較麻煩的部分。z.B. der See(湖,陽性)die See(海,陰性)
雖然說德國人自己也在吐糟為什麼名詞會有性,但是在這種特點還是能帶來一點小小的便利的。德語中有著豐富的合成詞,這些詞有時候看起來有點嚇人:z.B. der Naturwissenschaftler - scientist die Staatsangehoerigkeit - nationality在一些文章中,特別是與法律相關的一些文章,如果需要多次使用這樣的長詞,代詞無疑是一種較為理想的選擇,如本例中der Naturwissenschaftler可以使用陽性代詞er,而die Staatsangehoerigkeit可以使用陰性代詞sie。如果兩個長名詞剛好有不同的性,那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方便地區分它們。德語名詞首字母要大寫同樣也很重要z.B. Duschen和duschen,前者是淋浴裝置(複數),後者是淋浴(動詞),還有Morgen(早晨)和morgen(明天)。2,德語中的動詞變位
德語是一種屈折語,其很大程度上是靠詞的變化來表達意思的,詞的變化可以說是德語的靈魂,所以說不是因為要寫強調句所以發明動詞變位,而是因為動詞要變位,所以句子成分可以自由安排,所以寫強調句不用另外加東西。
動詞變位並不會使動詞的數量翻好幾倍,因為大多數的動詞變位是有規則的,德語中常用的不規則動詞只有200多個(比英語還少)。
其中規則動詞如machen(做)machen變位為(未列舉虛擬式):現在時態:ich machedu machster,es,sie machtwir machenihr machensie machenSie machen過去時態
ich machtedu machtester,es,sie machtewir machtenihr machtetsie machtenSie machten分詞
gemacht而不規則動詞如系動詞sein(相當於英語中的be,其為最不規則的動詞)
sein變位為(未列舉虛擬式):現在時態:ich bindu bister,es,sie istwir sindihr seitsie sindSie sind過去時態
ich wardu warster,es,sie warwir warenihr wartsie warenSie waren分詞
gewesen可以看到,sie/Sie/wir人稱全部使用動詞原形(包括不規則動詞,sein為特例),而ihr人稱永遠都是規則變位,剩下的只有 ich/du/er,es,sie。(英語中的「三單」動詞+s也可以看成是一種簡單的變位)
而不規則動詞中的大多數du人稱和er,es,sie的詞幹是一致的:z.B. nehmen(相當於英語中的take)ich nehmedu nimmster,es,sie nimmt所以說,動詞變位不可能會導致動詞數量翻倍,因為變位只是同一個詞穿了不同的馬甲而已。3 德語中的四個格(Nominativ, Genitiv, Dativ, Akkusativ)
Norminativ稱為主格,在句子中相當於主語,動詞的變位也取決於它。Genitiv稱為屬格,有點像英語中...of...的結構(z.B. der Sinn des Lebens---the meaning of life)Dativ稱為與格,在句子中相當於間接賓語 Akkusativ稱為賓格,在句子中相當於賓語當然不同的動詞和介詞會支配不同的格。在屈折語中,動詞變位和格保證了語序自由,反過來語序自由要求正確而嚴格的格和動詞變位。德語中語序不是很重要(與漢語這種孤立語相比)所以格非常重要,動詞的變位和格確定了,整個句子的邏輯關係就能確定,所以德語的句子就能寫得很長,因為我也是剛開始學學習德語,所以我手邊並沒有很詳細的例子,同時在這個階段,我也沒有機會接觸到很難或者很長的句子。但是我相信,一個複雜的必須用長難句才能表達的概念,德語寫出來肯定能比英語學出來簡潔易懂。因為只需要觀察詞的變化就能得知它在句子中的功能,進而確定整個句子的邏輯關係。如果你感興趣的話,你可以在wikipedia上對比一下同一詞條的英語頁面和德語頁面,可以感受一下兩者的區別。至於格為什麼重要,我可以舉個例子:
zum Beispiel:Sie isst den Kuchen.她在吃蛋糕den Kuchen為Akkusativ.如果Kuchen的冠詞用錯,用成了其Norminativ的形式,Sie isst der Kuchen.由於sie的Akkusativ也是sie,所以整個句子的意思就變成了蛋糕吃她。4 德語的動詞/助動詞必須處於句子的第二位,從句中動詞/助動詞必須處於句尾。
在這個規則的影響下,有時候主語並不一定在動詞前面。在這時,動詞的變位以及格就顯得至關重要,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確定真正的主語。這樣的特性實際上更有助於在閱讀中理清句子的意思,特別是句子很長的時候,因為不同類型的句子其動詞的結構是不同的,其效果相當於在英語中把主句和從句用不同顏色的marker標出來,而性和數的一致也能起到相應的功能。5 德語的名詞複數形式有很多種:
Dorf-D?rferGesicht-GesichterKette-KettenHügel-HügelHals-H?lseErziehung-ErziehungenGarten-G?rtenVerstandnis-VerstandnisseHandy-HandysMinisterium-MinisterienPasta-PastenPraxis-Praxen等等……而且每個名詞的複數該用哪種並沒有什麼規律,這點大大增加了背單詞的難度而且在書寫的層面看起來沒必要。相對來說英語的+s或者es就顯得方便容易的多。但是從口語層面上來考慮,除去那些加了es的名詞,普通名詞複數單數的區別僅僅在詞尾的一個輔音s(通常不會導致重音變化),在日常口語中,特別是語速較快的情況下,詞尾的輔音很容易被忽略掉(在準備雅思聽力的時候被坑過無數次)。反觀德語,名詞在從單數變到複數的過程中,每個詞都至少加了母音或者是詞內的母音有變化,同樣整個詞的重音也會發生變化(單複數同形的詞冠詞有變化,詞尾+s的詞多為外來詞),這樣在口語表達的過程中德語實際上是比英語有優勢的(ps.英語中的一些特殊詞比如medium-media實際上是從德語中繼承過來的)番外: 那些德語中看起來很長的詞如前文所述,德語中有著豐富的合成詞,這些詞有時候看起來有點嚇人:z.B. der Naturwissenschaftler - scientistdie Staatsangeh?rigkeit - nationality但是這些詞的性質相當於把英語中的片語合成一個詞。die Naturwissenschaft +ler(職業/人的後綴)nature science而且這些合成詞非常形象:z.B.kranken(生病)它可以與Haus(房子),Wagen(車),Schwester(姐妹)合成為Krankenhaus(醫院)(hospital)Krankenwagen(救護車)(ambulance)Krankenschwester(護士)(nurse)再比如die Lieblingssehenswürdigkeit很長吧,其實它是由4個部分合成的Liebling(寵兒) sehen(看)würdig(值得的) -kein名詞後綴意思是favorite tourist attraction這樣算起來的話其實德語真的比英語簡單。語法現象的殘留,動詞變位是印歐語的特徵,英語「退化」了
舉例子,現在有好心情
有關於「是」這個動詞,全部都是直陳式現在時,以我你他,我們你們他們的順序列舉。古希臘語ε?μ?, ε?, ?στ?(ν), ?σμ?ν, ?στ?, ε?σ?(ν)拉丁語sum es est sumus estis sunt義大利語sono sei è siamo siete sono法語suis es est sommes êtes sont可以看到這些語言對於一個動詞都有人稱變化,而且是不僅這個動詞有,所有的動詞都有。人稱信息加在動詞詞尾是印歐語的主要特徵之一,英語將這個特性剝離了,但依舊存留在這個最基礎的動詞上。可是我查不到古英語的,求大神簡單介紹。
--------------------------------說點別的,你們就高興吧,英語現在基本上名詞都是+s/+es變複數,而且從來沒有格變化(名次所有格就算了吧。。)學過有變格的語言的同學們都懂,這件事情有多麻煩。但沒辦法,這是人家習慣。英語屈折程度已經沒有這麼高了,名詞沒有格、動詞不跟著人稱變、而且很基本都是助動詞+分詞來表示不同的時態語態,一個單詞背好原型、分詞、過去式就好了。不過拉丁語就不可以呀,這是我們需要背的所有動詞變化: 圖特別不清楚,反正也就是看個感覺。你要是哪怕接觸過任何一門其他的印歐語系語言就不會有此想法,甚至還認為英語已經十分簡單了。
在中古英語中,動詞現在時陳述語態第一人稱單數變位以 -e 結尾,第二人稱單數是 -(e)st 結尾,第三人稱單數是 -et,複數全部是 -en。現代英語 -s 的變位就是 -et 的孑遺。不規則的過去式和英語複雜的詞源、中古英語的強弱動詞等有關,現代加 -ed 的過去式變法是來自中古英語弱動詞的,而改內部母音是強動詞的做法。古英語的 Be
古英語的 do、go 和 will。至於為什麼幾乎所有的原始語言都是屈折的……我的猜想是把一堆概念直接混起來要比造一堆專門表示語法結構的抽象詞 + 把它們按順序排列更簡單些。外國人學漢語還吐槽呢,你們中國人沒事整那麼多不同的量詞幹嘛!一匹馬,一頭牛,一隻羊,有特么什麼意義啊?!
我不是語言學大神,留法學生而已,剛開始學習法語的時候,動詞變位也讓我頭疼的要死,還有很多其他奇奇怪怪的規則,英語在這方面比起法語德語之類的只能是小巫見大巫。
但是語言發展到今天,豈是我們說簡化就能簡化的?就像手錶對於現代人而言一樣,看時間已經成了次要功能,更多的是生活態度和身份的象徵。語言也一樣,人們這麼多年來已經習慣了,不同的特點給了它們更好的辨識度,是一種「特色」,並不是只以實用為出發點,否則全世界都強制說一種語言豈不是方便的多?但是不實際。- 意義是什麼?
有的地方,如 I am, he is 裡面的動詞變化看著就是多餘的。但對等的拉丁語的 sum, est (不另外提主語的話)當然是有意義的,起碼能區分到底是「我是」還是「ta是」嘛。
題主的重點應該在後面。- 為什麼會形成這些「故意」增加語法難度的地方?
不是「故意」,完全可以是語言演變中「無意」地造成的,然後就那麼繼承下來了。
掃了下已有的答案的解釋,可以總結為:自古以來;還有更複雜的……好吧,這確實能回答為什麼今天是這樣子。但是源頭呢?好像只有 @林霄 的答案里嘗試去解答緣由,但貌似還是沒有解釋題主說的那種「複雜」現象是怎麼來的。「詞綴堆砌」的說法沒有解釋比如 am, is, are 的人稱和數是怎麼堆砌的;如拉丁語 bon-a, bon-us, bon-um 和複數 bon-ae, bon-i, bon-a 里的性和數是怎麼堆砌的;同是「我愛」的 am-o, am-em, am-avi 的人稱和時態和語氣是怎麼堆砌的。這些「屈折」變化真心讓人完全摸不著頭腦,原始人類為什麼會堆砌這些亂七八糟的無規律的詞或詞綴呢。我猜題主的就是想問這些看起來沒有道理的屈折變化以及貌似毫無意義的主謂「一致」之類到底是怎麼形成的,吧?我相信大多數人比較容易接受「黏著」詞綴。比如日語的黏著詞尾「部屋-に」, 芬蘭語的「變格」詞綴 talo-ssa 並不比漢語的「房間-里」神奇太多。而「屈折」變化貌似毫無規律可言。* 對「屈折」和「黏著」有疑問的同學可以看下這篇:拉丁語是個綜合語,什麼是複雜的屈折變化體系? - 匿名用戶的回答我的答案就勉強嘗試分析一下,「屈折」是怎麼產生的。其中一個途徑是語音的演變。語音演變常常將原本規律的變化變得不規律。看下面拉丁語名詞單數的變格:單數主格,單數奪格camp-us, camp-opuell-a, puell-arex /rek-s/, reg-ire-s, re是很「屈折」的變化吧。同是單數奪格,詞尾卻完全不同。再來看古拉丁語的變格:單數主格,單數奪格camp-o-s, camp-o-dpuell-a, puell-a-dreg-s, reg-i-dre-s, re-d可以看到,其實單數奪格有個很規律的 -d 啊!然而後來拉丁語丟失了這個 -d 就變成一團糟了,就是「屈折」了!語音演變的破壞力是巨大的,可以讓拉丁語 fatum 變西班牙語 hado, 拉丁語 calidum 「咖喱燉」演變成法語的 chaud 「咻」,讓一門語言分化出互不相通的方言。那個單數奪格 -d 是有文獻可考的,而其他「屈折」背後,會有多少是已經被歷史掩埋的語音變化的結果呢?據 wiktionary,am 和 is 的原始印歐語形式分別是 *h?ésmi, *h?ésti。算是較為規則的詞根 *h?és- 加上詞綴。之後的語音演變歷程是m 前的 s 被同化&> 原始日耳曼語 *immi, *isti丟失末尾音節,一些母音變異&> 古英語 eam, is &> 現代 am, is另一種途徑是,一開始不同的詞的變形,由於意思接近慢慢被人們聯繫起來,視為同一個詞的變形。如拉丁語 fero 的完成時是 tuli。其實 tuli 源自另一個詞 tollo,那 tollo 的完成時怎麼辦呢?好辦,用 sustuli (加了個前綴)。又如英語 go 的過去時 went 源自另一個動詞 wend。再如古英語的 beon, wesan 兩個動詞的變化合併成了現代英語 be 的各個變化——儘管古英語中 beon, wesan 已經不規則了。可以推想現在時 am 和過去時 was 就是源自不同的詞根,遠古印歐人說「現在是」和「當時是」時根本就是用不同的詞,只是後來被聯繫起來,被當作一個詞的現在時和過去時變位。還有個很好的例子。西班牙語有兩個系動詞:estar 和 ser。estar 源自拉丁語 stare,用於如 dónde estás 「你在哪裡(where are you)」, está muerto 「他死了(he is dead)」。* 加上了英文,不然不好展示系動詞。ser 源自拉丁語 esse 用於如 eres una buena persona 「你是個好人」。本人水平不高,總之是想表明兩個詞用途不同。estar 和 ser 各自有完整的變位表的。義大利語也相應有 stare 和 essere。法語中則只有一個系動詞 être(中古法語 estre),就是拉丁語 stare 和 esse 的兩個詞的變位混成了一個詞,過去時的 étais, était 等都是源自 stare 的變位。同樣的事情可能也發生在詞形變化上,來源不同的幾種詞形變化因為用途有關聯,最終合併成一類變化。總結下就是:一,規律被語音變化抹掉了二,不同來源的形式組合成了一套變形語法規則不是先制定然後推行的,而是人們總結出來以便更好的學習語言。比如議事規則,這就是我們先制定,然後推行以提高議事的效率。語法規則不能無中生有(當然有特例,比如漢語普通話的 「他」,分化成毫無語法根據的 「他/她/它」),也不可以無視語言中某個特性,將其從語法規則中刪除。
之所以我們覺得英語有些規則沒有意義,這是因為英語不是我們的母語。講英語的人還可能覺得我們語言的聲調沒有意義呢。能意識到一一些東西對一些人有意義,對一些人沒意義,就是最有意義的事情之一。我也算是狂熱粉絲吧。
性數格,最高高一張常規的阿拉伯語辭彙動詞變位
最右邊是人稱代詞 從上到下分別為他、他倆、他們、她、他倆、她們、你、你倆、你們、妳、妳倆、你們、我和我們。
右邊第二列是過去時 第三列是現在時 第四列是命令式
還沒涉及到被動、完成、不規則變位等情況。
從《飄》里思嘉麗對北方來的下層白人(相對她這樣南方貴族來說)的評價「說話時語法亂用」來看,說明英語為母語的人在日常說英語時也不是全部按照嚴格語法來執行,既然語法沒有影響到正常表達還是被一些人在用,個人意見,除了在書寫、正式場合顯得更規範外,語法很可能是作為身份群體的辨識工具,就像英國上層社會的專屬口音,或者南方人談喝茶、北方爺們聊盤串兒一樣。
英語的語法算很簡單的,一般印歐語系的語言,辭彙都有性數格,英語已經沒有陰陽性了,也沒有動詞變位,要是把你說的都統一化了,邏輯上還怎麼區分,不是所有句子的所有成分都一清二楚的。意義和形式上的語法規則,相輔相成,互相補充。不然就容易陷入邏輯混亂或者形式繁瑣的境地。相比法語,英語已經有很多的地方都比較靈活,或者從另一方面說,不太嚴謹,而法語的表意和語法形式對應得嚴格工整的多,學習成本高,但是理解方便。 評價一門語言,不能光看學習成本,運用的便易程度也是一個重要原因,不然語法規則清晰的世界語為什麼沒能成為我們的世界語呢?
其實你如果這樣問更有意義:為什麼語言會有「規律」?這些所謂的「語法」是不是人們臆想得到的?因為我們發現了有太多的「不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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