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是否有權利徵用私家車?
12-31
很多電影里都會有這麼一段(警察追罪犯,罪犯開車跑了,警察在路邊徵用私家車進行追捕,撞來撞去的)這種橋段在現實中合法嗎?
沒有徵用過,但是仗著臉皮厚搭過順風車
以前在鄉鎮所,在農村查案,只有一輛警車,另一組把車開走了,我辦完事正值正午,想著走到鎮上起碼半個多小時,於是身著站制服在公路邊看看有沒有過路車,沒等多久來一輛皮卡,我向他招手示意停車,哈哈哈,估計司機以為我是查交通的,一臉懵逼加害怕,不過他還是服從指揮停車,我上前表明意圖,他表情瞬間陰轉晴,高高興興的叫我上車,哈哈哈。這算不算徵用?不是什麼緊急情況哈哈哈不要舉報我哦合法。這是警察法里明確的警察執法過程中的權力。不過實踐中很少使用這一權力,原因很簡單,大家都在糾結人民警察證真的假的,等核實清楚了證件真偽,緊急情況已經成為過去式了。所以大家不用擔心這個權力被濫用。
當然,如果有警察真的濫用這個權力,也別給我面子,依法懟他就是。
《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築物,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警察法是特別法,優先於一般法。
具體賠償,可根據國家賠償法和相關地方法規實施。不過在中國實際執法過程中,不提倡這種孤單英雄式的追擊,也就是不能老撞來撞去,這會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損壞公私財產,擾亂公共秩序,中國警察抓人,犯不著這麼大動靜。當然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國家會賠償相關損失。
別說徵用私家車,就是警車也不會這麼玩。真遇到嫌疑犯,請求支援,到處都監控,不用車跟著也知道他超哪跑。在必經之路上交通管制,強行截停,這個過程不讓逃犯發覺是最好的,所以盡量避免追擊吧。
如果要抓一個人,真的要像大片里那樣一路撞過去,我寧願不抓這個人。剝去執行公務的外衣,這就是刑事犯罪啊,甚至是重罪。警察是執法的,是安全的守護者,應該避免這種情況。竊以為。謝邀,原則上是有的,但是我沒聽說過誰用過。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實際上這種情況沒有發生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築物,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法律規定可以,但是基本沒人徵用過。不要把香港佬的東西和我們聞風喪膽的大陸公安混為一談hhhhhhhhhhh
夏天出現場,在公園,車進不去。走了40分鐘,看見一大爺騎個小電驢,厚著臉皮搭個順風車 把同事拋棄在風中,到地兒了,大爺告訴我:小夥子,要多鍛煉啊。你該減肥了 。我忘了告訴大爺,真對不起我身上這些裝備沒卸。
記得在15年的新年前後有過一次 我們哥仨追倆砸車窗盜竊嫌疑人的時候 因為對方兩個都是18 9的體校學生 追出去很遠後實在跑不動了 正好後面來了輛攬勝 和司機哥們商量後帶著我們在附近搜尋了20分鐘後 在草叢發展其中一個嫌疑人 當這哥們看見從攬勝下來的我們的時候也是很絕望 哈哈哈
可以,不過之後得付錢。
平時又不是電影裡面窮凶極惡,不會有這麼緊急的時刻。合法。
第二十七條 (履行職責中的優先權)
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需要,可以優先使用或者徵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築物等物品、設施,用後應當及時歸還或者恢復原狀,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法條來源百度《人民警察法》。徵用程序合法的即有權
母雞啊,不過現實中似乎也沒有那麼賣力氣執法的吧
合法,警察有這個權力。當然就和別的答主說過的一樣,操作起來很難。
我不是警察,如果警察徵用我的車,如果發生的犯罪行為將要威脅到我切身利益時候,我可能會記錄下警號,就給他。如果不危害我切身利益,無論再急,我也會先要警察證明自身身份,警服警械警官證我不懂,我不會承認的,我會通過110核實。核實身份後,我會仔細對我的車進行攝像,包括內飾,外觀,里程,油量,並詳細詢問補償標準准,出現損害的賠償方式和標準並且只會在打到滿意答覆下才會給鑰匙。這還是配合警方。不配合,直接車鑰匙口袋一裝,沒鑰匙就ok了。所以現實中警察一般不會徵用私人車輛。太麻煩了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