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阿里旅行酒店預訂不可更改或取消的霸王條款?
通過阿里旅行深圳的一家天貓店預訂了成都的酒店,因大雪封路,只能取消自駕出行,這時與賣家溝通,賣家以確認後不可更改或取消為名,先是說可退70%房費(這期間我因為通過另一家天貓旅行社預訂的同一家酒店因同樣原因全額退款而拒絕這家退去70%房費),後賣家連70%房費也拒絕退款!這使樓主氣炸了,申請淘寶介入,淘寶經多達10天的審核的結果讓樓主驚呆了,竟因為賣家的訂房確認單直接判處樓主全額付款給賣家,哎,樓主心都碎了,想問下各位大神,我該如何維權呢!淘寶的判決公平嗎
這麼多贊,受寵若驚啊!
7.7更新抽了幾家阿里旅行的酒店看了下退訂政策,凡是代理商的,基本無法推定。1、杭州良渚君瀾度假酒店,一共20家代理商,除了藝龍旗艦店外,其餘均不可退訂;2、上海浦東香格里拉大酒店,6家代理,除香格里拉酒店集團旗艦店外,均不可退訂;
3、三亞亞龍灣美高梅度假酒店,10家代理均不可退訂;4、香水灣君瀾度假酒店,自己直營,可退訂;5、三亞亞龍灣天域度假酒店,5家代理均不退訂;6、廈門時代雅居酒店,17家代理,2家可退訂;7、麗江古城英迪格酒店,16家代理均不退定。抽的是阿里旅行首頁推薦的酒店。換句話說:所有酒店中,自營的可以退訂(香水灣君瀾度假和上海香格里拉),代理商比較大的,偶爾可退訂。其餘的,只要你錢出去了,就別指望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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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比較長,重點也不突出,稍微整理了一下。
1、預定不可退款是否合理?如果是提前幾個小時或者一天要退款,確實會影響到酒店銷售,不允許退款或者收取高額手續費我能接受;但是,如果是提前了很長時間(如一個星期甚至大半個月)要求退款,那麼我認為這應該不至於嚴重影響到酒店銷售,除非是定製(如婚禮,酒店方已經安排現場了)。對於一般的酒店客房預訂,提前了很長時間要求退款,阿里旅行可以收取合適的手續費;但現在阿里的做法是一刀切的不予退款,這種做法是否恰當?2、酒店問題能否給代理商差評?
我原答案貼了一個代理商的霸道條款(不可因酒店問題給代理商差評哦)。我覺得這是比預定不可退款還要霸道的條款。我選擇去代理商代理的酒店入住,是基於該代理商對這家酒店的描述,但到了酒店後發現實際情況和代理商描述差異極大,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無非三種:a.酒店和代理商之間信息溝通有誤;
b.酒店給代理商提供了虛假信息,而代理商沒有發現;c.代理商知道實際情況,但做了虛假描述。無論代理商是主觀(虛假描述)或者客觀(溝通問題、被酒店欺騙)導致了這個結果,代理商都存在責任,他沒有做好自己的審核、溝通等工作,甚至就是在串通作假。那麼,我可以認為代理商的工作有失職,既然有失職,我就可以給予差評。3、空殼代理商問題。
因為現在鼓勵民間創業以及減少審批流程、不再強制驗資等原因,成立公司非常容易,這本身是一個好事,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但在這個政策下面,空殼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或者到位後馬上抽逃,沒有辦公場所或者有辦公場所但長期無人辦公等)也越來越好成立了。而阿里旅行對這類空殼公司沒有任何審核機制,甚至在有意迴避這個問題。以我原答案里的成都美邸酒店專營店為例:這家公司的工商公開信息顯示14年註冊資金是3萬,3個股東;在14年9月份左右突然膨脹到600萬,其中一個股東退出(估計是覺得風險太高不願意玩了),也是在差不多的時間進入阿里旅行(阿里旅行對代理商註冊資金要求是30萬)。
基本可以確定,這家代理商就是為了入駐阿里才增加了註冊資金,兩股東就沒有拿600萬出來的打算(工商認繳時間為2099年)。如果這家公司未來出現侵權事件,賠償額應該是600萬為限。但是這家公司真能拿出來600萬賠償么?跑路更加實在吧!難道阿里拿600萬出來?更加不現實。而阿里旅行對空殼公司沒有任何的事前審核機制,也沒有事後的處理方案,而阿里旅行上有多少是這種空殼代理商?PS:我貼出來的這家公司曾向阿里旅行反應,至今無答覆,我也不指望會有答覆了。4、代理商房源審查問題。
阿里旅行對代理商入駐的標準是:30萬註冊資金、工商資料齊全、營業範圍有酒店代理代訂等、可提供三份與酒店簽約的代理合同。隨後,代理商通過審核後,可以隨意放房源,阿里旅行不再進行審查。a.如何避免多重代理問題?如A酒店有B代理商代理,B代理又分一部分給C代理,C又分給D。b.如何保證房源滿足相關資質?不是危房不是黑店等等。
就目前阿里旅行的審查機制,我不認為能夠對上述情況進行有效的審查。無意間看到這個問題下有阿里旅行的公關在,不知道會不會來答覆這些問題。
———————————————————————————————————————————遠離阿里旅行,保護生命安全。
我沒開玩笑,認真的。
發幾張截圖,自己先感受一下。
現在我們來說說這幾張圖什麼意思。
這幾張圖片是我以商家名義諮詢阿里客服關於酒店入駐標準的事情的。1、酒店代理商入駐需要註冊資金要求么?
答:需要,最低註冊資金30萬(這兒我沒有截圖),看著是不是沒有啥問題?但是不需要實際繳納啊!!!!!!!!!!!!!!但是不需要實際繳納啊!!!!!!!!!!!!!!
但是不需要實際繳納啊!!!!!!!!!!!!!!也就是說,入駐商家說說自己有多少註冊資金就有多少啊!
現在工商不要求驗資了,1000塊送你一個1000萬註冊資金的空殼公司啊,多買多送還打折啊!具體的,請大家百度「工商代理」、「工商註冊」等關鍵詞,前幾頁都被工商代註冊廣告給鋪滿了好不,隨便選啊,證照齊全包郵到家啊!阿里旅行的這個審核機制也就是騙騙不明真相的群眾就行了,呵呵噠 !有不信的,看看這家公司。成都美邸酒店專營店開設公司是:成都美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先來看看阿里貼出來的營業執照:註冊資金600萬,是不是看著是家高大上的公司呢?至少不會坑人了吧?
小夥伴們來看看工商局信息吧
什麼意思呢?
公司兩股東:我們要拿600萬註冊公司。工商局:行,那拿600萬出來吧。公司兩股東:我們現在手頭有點緊,以後拿。工商局:啥時候拿?兩股東:2099年拿怎麼樣?
工商局:……你妹。也就是說,這家號稱600萬註冊資金的公司,就是個空殼啊!空殼!空殼!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阿里旅行不檢查實際繳納資金么?它要給這些空殼公司放行啊!放行啊!放行啊!不然它吃啥啊!2、阿里對所有入駐的酒店以及代理商,對其辦公場所不做任何檢查的!
不做任何檢查!!!!!!!!!!!!!!!!!!不做任何檢查!!!!!!!!!!!!!!!!!!不做任何檢查!!!!!!!!!!!!!!!!!! 小夥伴們繼續來看圖。一家公司,沒有辦公場所?無法收件?呵呵噠!
公司註冊,必須要有辦公場所,沒辦公場所怎麼辦?代註冊啊!
證照齊全包郵到家,附送市中心繁華地段辦公場所的租房合同啊!!!!!阿里旅行敢去檢查實地辦公場地么?敢去么?敢去么?酒店代理商幾乎都是空殼公司,你去實地檢查不是找死么?還做不做生意啊?3、對酒店代理商代理的房源不做任何審查,放上去就可以了。
放上去就可以了!!!!!!!!放上去就可以了!!!!!!!!放上去就可以了!!!!!!!!所謂酒店代理商,說直白點就是二道販子。以協議的方式從酒店那取得房源,然後直接就放到阿里旅行上去了啊,直接就放啊!猜猜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a、代理商以較低價格長期租用了酒店某幾間房,然後再轉租出去(掛阿里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代理商的成本就是租金,實打實的成本。如果是酒店直銷,預定退款還好點,一般都是給定多少天以內不再允許退款,在那之前退款依據時間收手續費,畢竟它的成本支出也無非就是酒店閑置,況且還得考慮下酒店聲譽不是么?但是代理商不同,它成本是實打實的租金,賣不出去租金就白付了啊!況且你酒店聲譽管我屁事啊!大不了到時候再註冊個空殼繼續啊!預定不允許退款,大多數都是酒店代理商,不信你自己去看看。但這不是阿里旅行不檢查房源的原因,請看下面:b、酒店實在是爛得不行,連阿里的那些形式審核都無法通過。對,有的酒店連阿里的形式審核都沒辦法通過。但是有代理商啊!!!!!!!!!!!!!!!!但是有代理商啊!!!!!!!!!!!!!!!!但是有代理商啊!!!!!!!!!!!!!!!!酒店爛得離譜,以酒店名義直接在阿里旅行開店實在是不行,怎麼辦?
阿里旅行非常神奇的給這些酒店開了一條綠色康庄大道啊!!!!!!!!!!你可以去找代理商啊!!!!!阿里旅行不對代理商的房源做任何審查的啊。你!直!接!往!上!放!就!行!啥,代理商名聲搞差了差評多?一個千萬級別空殼公司1000元包郵到家啊,咋換個殼繼續啊!房源繼續往上放啊,差評一個都沒有了啊!最新裝修酒店新鮮上市啊!酒店房間賣出去了,代理商收到代理費了,阿里旅行也有收入了!啥?消費者被坑了?你消費者是誰啊?繼續看看成都美邸酒店專營店(成都美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感受下
它代理了如下酒店:一家成都的空殼代理商,有寧波、太原、麗江、常州、北京等地的房源,猜猜是怎麼拿到的?
再來看看它霸道的服務條款!
預定不可退款,這個題主已經說了。
酒店問題還不可以差評哦?酒店問題還不可以差評哦?酒店問題還不可以差評哦?
能不能給我說說啥問題可以差評呢?
啥問題可以差評呢?啥問題還可以差評呢?還有啥問題還可以差評呢?這霸道程度,不給退錢,還不準說壞話哦!
我說了你壞話你要畫圈圈詛咒我么?我好怕怕哦!但是:這些都不是重點,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如果這種代理商酒店出現侵權事情,很難維權的!1、這種通過代理商進入淘寶店的酒店,絕大多數資質本身就有問題,甚至有可能完全就沒有酒店運營資質、或者安全資質沒有拿到、或者就是舉報多次的黑店。但由於阿里旅行不做房源審查,這些酒店就能繞開阿里旅行那本來就沒啥作用的形式審查進入堂而皇之的放在阿里旅行上出售;這種情形下,這類酒店出現侵權事件的概率極高,什麼房間小、沒熱水都是小事,出現生命財產問題都有可能。2、大的問題不說,我們想像一個小事情:你在代理商上買了一個酒店,到店無房,怎麼辦?你不是在酒店直接購買的房間,人家一句沒有你的信息就能夠打發你;代理商?不能因為酒店問題給差評哦,我只是代理哦,請和酒店協商解決;阿里:請舉證酒店確實無房。呵呵呵!如果出現更大的侵權事件,你絕對會被當成花式足球踢。遠離阿里旅行,特別是要遠離這種空殼代理商!但由於阿里旅行對這種空殼代理商不做任何處理,甚至在有意無意的給這些代理商以及一些資質不那麼好的酒店放行,而作為絕大多數消費者,又沒有辦法像我這樣定個酒店還去扒這麼多資料。所以簡單粗暴的方式是:遠離阿里旅行,保護生命安全!我覺得在國內這還是不算霸王條款的。
1:你享受的價格基本來說已經非常低廉了,而低廉的價格是要用某些東西來換的。(當然,不能用違背原則的事來換取低廉價格)2:某一部分人素質大家都懂,如果支持隨時退訂,就一定會出現「不管去不去先定個房間吧,不去也沒啥」。「明天情人節,不知道能不能約到人,先定個房間,約不到再退」。要知道某些節日酒店賓館有多火,如果某些報復社會單身狗定了房間不來,等快到時間再退訂,對商家喝其他消費者來說有多不公平。3:題主這種情況可以說是很少數發生的。天災人禍出現大家也都沒辦法。我的建議是增加一些細則,比如像火車票退票一樣商家退訂按時間收入手續費。
4:我認為,定了房而無法去的幾率真的很小,至少小於定了房我不想去了的幾率。所以:無法去和不想去,這兩個群體出現的概率影響了阿里去哪訂房不支持隨時退的結果如果大家都能做到,只要定了房間,沒有發生大事故,或者不可抗因素,就會赴約的良好品質,隨時退當然可以支持阿里,藝龍,去哪兒都經常用。可以說這種第三方的預定都存在這種問題。但話說回來你在這些網站拿到的價格也是最低的。而且只要仔細留意肯定有關於房費的支付條款,而且往往是提前預付的房款最便宜。但靈活性也最小。所以個人覺得這事沒啥好說的,你不能說預定的時候選最便宜的後來出了事讓人按更貴的來給你處理,出來混不是這麼個道理。假如下次要想避免這種事完全可以選擇去官網或者選擇購買類似於去哪兒的保險完全可以杜絕此類事件
不算霸王這就好比如你去飯店叫個麻辣燙,人家都上好給你了,你突然說不要?你讓店家怎麼辦?(別說時間還沒到,還沒用什麼的,預訂的意思是特意留給你的了,每個人都說取消就取消,那店家還有生意做= =?如果你能接受預訂了,但去到之後店家說已經給別人,先到先得的原則,那就是霸王了)合同意識要有的,這點不能怪人家,你就好好溝通,別鬧翻。
一樓也配當律師??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使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內容的規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經營者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承擔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等責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提出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以及獲得違約金和其他合理賠償的權利。
這完全就是阿里旅行的霸王條款!!!
我也遇到了與樓主同樣的問題!!!
我在阿里旅行訂了標準間306元,而豪華間241元!!!
我要把我標準間換成豪華間,也說訂單下了不能改!!!這完全就是阿里旅行的霸王條款!!!霸王條款!!!霸王條款!!!
有個網站叫http://booking.com繽客網
建議下載一個booking app,作為出行首選,國外比國內要全,訂不到再考慮其他軟體。這就是霸王條款啊,沒有去可以扣適當費用,提前有意向不去,全扣算怎麼回事呢?你們還說契約精神,別逗了,這是違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你們愛舉例子,我也舉例子。X去吃飯,說五天後去吃飯,如果X有事,在前3天跟老闆說不去吃了,老闆反正沒做,無所謂。如果在前一天跟老闆說,老闆可以說特地買了菜,那付點辛苦錢就行了,說不定別人也要吃。如果吃飯時候不付錢,老闆會打死X。如果吃飯時候老闆說被隔壁Y地主包場子了,或者忘了買菜了,想吃明天必須再來,那麼這得是老闆要付X心理落差費吧。一律一刀切,不是霸王條款是什麼?敢說X可能犯錯,老闆就沒機會出問題?反正我再不用這個坑爹產品了。
訂的時候寫了預付不能取消就是不能取消的啊,難道合同意識都沒有嗎。我在攜程訂的連改日期推後一天都不可以呢。
這個問題應該出在樓主自身吧, 首先你預定酒店的時候相當於和酒店簽訂了合同, 合同中甲方酒店的義務是冒著低價的風險來為你保留房間 ,乙方也就是樓主的義務是按時到達酒店 ,樓主在訂酒店的時候就以按時到達酒店為擔保換取等額的優惠 ,在攜程藝龍百度糯米上訂酒店都可以看到有註明不可取消的條款,不匿名因為並不是托。
作為一個一周出差4天的業務猿,住酒店當然也是跟吃飯一樣必要的事情了,現在我訂酒店一般都是用去哪兒跟百度,(其實他們就是一家的)百度有個比較好的,就是大部分都可以選擇到店付(當然了,其他家也有類似的),這樣就免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了,比如酒店不滿意,行程變更等等鋒等啦,不夠缺點嘛就是價格沒有先付的優惠了,憑良心來說阿里也有做的不錯的,那就是信用住,沒有押金,退房不用查房,而且下午18點前可以取消!
補充下,其實定了酒店,如果不能及時趕到,大酒店一般都有一個部門,客房銷售部,跟部長好好說下,基本可以延遲入住,有一次去北海,行程晚了一天,溝通後還是給我留了房!其實真的很合理,是應該不能退的,不然酒店每天都被訂滿,結果天天都是空房,以後我們還怎麼訂酒店啊,上攜程就是滿房。。。。。。。反正訂了都能退
我也一個,我是剛剛預訂的預訂成功後發現日期寫錯就想招客服取消打電話給酒店酒店說只能啊里取消打了無數個電話硬是沒人接 客服也不回信息,心中簡直是無數匹馬在奔騰不僅僅是金錢上的損傷還是對這個app感覺無比失望
怎麼不能退。就是霸王條款,違反消費者權益的。很多人都是提前一禮拜取消,這根本對雙方都沒有損失的事情 ,店家就一意孤行,不是霸王條件是什麼,換做我,定了個酒店,但是是到付的,如果我不去住,賣家也不能賣給別人,否則我可以投訴賣家陪我酒店錢是么?因為我已經預定了,不管我有沒有去住有沒有付錢都不能算,只要預定了,賣家就不能賣給別人,這不是霸王條款?賣家不就是仗著自己收了錢就可以耍無賴么。我都已經提前兩禮拜退了,就因為不退不改所以不給我退,這也能給酒店造成損失?霸王條款,我第一次用阿里旅行,以前在別的平台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霸王條款,除非是特價的,但是我定的酒店是溢價,因為國慶期間比平時貴了兩倍,可是我也是提前半月取消啊,還不給我退,我問能不能幫我轉賣也不行,太噁心了,就是想黑心昧我的錢,以後不會用阿里旅行。
我也曾在阿里旅行預定過訂單不可更改不可取消的酒店,後來因為一些原因去不了,當時去前台詢問,前台幫我聯繫客服,客服人員去和區域經銷商協商,區域經銷商同意最後聯繫淘寶賣家,最後淘寶賣家訂單取消,前台的預定也就取消了,是挺麻煩的,但其實這和看電影選座預定有時候買了就不能退是差不多的道理,給了優惠有時候就會失去一些其他的東西,我是覺得他們這種機制是挺麻煩的,阿里旅遊只是一個平台,平台承載一些淘寶賣家,然後再是區域經銷商,最後是酒店,有時候甚至通過阿里旅遊訂的酒店前台顯示的訂單來自去哪網。當然平台各項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合理,也會更加方便消費者,這也是他們會慢慢改進的地方嘛。
我最近剛好也碰到了類似的問題。但是我預訂的平台不是阿里,而是攜程。目前看來,類似這種情況還是蠻普遍的。我們社區里也已經收到了3、4個相關的案例了。目前我們正在通過多個渠道反饋、投訴中。方便的話,題主可以把你的案例PM給我。我們要堅決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
我就想問問「升艙費」算不算霸王條款!
前段時間在阿里旅行訂了澳門威尼斯人,這幾天颱風,威尼斯人自己發的告示是希望預訂的旅客可以改期,我問客服能否退訂,居然說不可以。人家酒店都叫大家改期了,他憑啥直接拒絕啊,好氣
今天朋友自己花錢給我預定了一個,在15號晚上8點的時候。然後16號凌晨1點我們到店,店家一上來就說了滿房!沒有你的訂單!朋友跟她溝通,非常不情願的開電腦查上面的訂單記錄,嘴上還說:看!哪有你的訂單!(氣憤臉)!
然後我們看到了自己的訂單,但是因為訂在了16號晚上6點到17號12點,(所以?)店家才一個勁強調沒我們的訂單。
這當然有我們的失誤,但是,15號晚上8點,默認日期直接跳轉16號這種事,沒有問題么?
合同法規定格式合同的條款不能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不準退款!也沒有問題么?
最可氣的,是店家的態度!我們(顧客?)從進門開始一直都是很和善的在溝通,店家(服務行業?)卻是一上來就態度惡劣,言語刻薄。(是??錢都已經扣了??)
後來我問到:那有沒有其他類型的房間?可不可以退款?店家:沒有!退不了!你們明天來住吧!(我16號下午回家的票)!!!!!然後!!!!!!!!重點來了!她回去睡覺了,把我們扔在前台!這幾句話都是頭都不回背對著我們說的!
接下來就是踏上找酒店的路程。因為是旅遊季。問了七家不同地段的酒店,小旅店無數。花費了兩小時,好的,終於找到了。疲憊!朋友也一路上自責尷尬難堪道歉。
我是打算維權的。一會天亮就去打客服電話。飛豬客服如果不處理就去12315看看。這種商家!這種坑一個算一個的!沒售後一次性買賣的!簡直寒心!
這真是一次(愉快??)的旅程!!!!!要點自尊,那可就不止這點錢。約定都定好了,你後來要反悔,還要跳起來鬧,咋翻臉能這麼快呢?
我最近也遇到這種事情,知乎各大神求給意見:我今年9月份通過阿里旅行定了一個十月份出國旅遊的行程:機+酒+地接團的組合。機票是從香港機場出發的。碰巧航班當天遭遇颱風,航班延遲到第二天才飛,這樣的話整個行程縮短一天,酒店也少住了一天。遊玩回來後,我要求旅行社退換一天的房錢,旅行社拒絕了。旅行社的理由是:1、酒店沒有退換他們費用,他們不承擔連帶責任,不予退換;2、他們為我們提供的只是酒店和機票的代訂服務,酒店定好了,機票定好了,他們完成了合同約定項目,不承擔責任。我這邊的理由是:1、我們跟旅行社約定的合同上有寫「如遭遇不可抗力,雙方均不承擔責任,但是賣方有協助買方辦理退變事宜的義務。」我認為,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我並不屬於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也不應該承擔這個違約的損失,且根據合同的等價原則,沒有消費的部分應該退換;2、合同具有相對性,我與旅行社之間簽訂的合同,只針對我們雙方權利義務,與他的上家如何並沒有關係;3、同行的其他遊客有的是有退的,這個是要看旅行社跟酒店如何協商。我認為航班變更通知是提前一到兩天出來的,在通知出來後旅行社就應該跟酒店協商,而旅行社並沒有;4、香港機場因為颱風而導致延誤的情況不在少數,幾乎每年都有,這麼大概率可能出現的事情,旅行社之前從來沒有提到過,也沒有給我們購買延誤險和航意險,並且沒有提醒或者詢問我們是否要購買這些險種。綜上,目前正提交阿里申訴,還不知道結果,如果阿里判定不需要的話,那如何繼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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