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劫持人質的歹徒總能被警察一槍擊斃?

國內新聞中總是看到這樣的報導:某地歹徒劫持人質,被一槍擊斃

而很少看到人質死亡或者受傷的報導。是歹徒們圖樣圖森破,還是選擇性曝光帶來的失明?


謝邀。

人質劫持事件的處置是有慣常的流程與套路的,最佳的處置是人質、嫌疑人、警方都無一傷亡,警察也不是屠夫,就算嫌疑人再怎麼罪該萬死,有權對其生死予奪的只有法庭審判。除非萬不得已,否則能用嘴談下來的就絕對不能開槍,更何況對於人質而言,活生生的一個生命就在自己眼前消逝,這種心理刺激是很大的,常人很難以承受。

回到你的題設,警方都到了開槍的程度了可想而知嫌疑人對人質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到了何等的威脅程度了,此時不一槍斃命,難道讓他繼續傷害人質?

人質一旦死了,你再把嫌疑人擊斃一百次,這個行動也是失敗的。

至於為什麼總是被一槍斃命,一是平時訓練的多,子彈喂出來的,狙擊手身上也有些天賦(比如我,在特警兩年,突擊手可以讓我上,狙擊手嘛,沒天賦就別去硬撐。);二是都開槍了,你有且只能有一種結局——擊傷或擊斃嫌疑人,讓其無法繼續傷害人質及其他人員。這和打戰一樣,打到最後就指著核按鈕的境地了,你怎能讓它無效呢?


可能題主年紀太小,早些年還沒開始關心新聞,其實人質劫持處理失敗的案子很多。

比如南京11年那事兒,第一槍就打中人質了,鬧得沸沸揚揚,後來我就把這玩意兒寫成畢業論文了。

現實中人質劫持主要靠談判和徒手控制為主,因為大學是特警專業,所以這類視頻看過不少。一般來說,一個有經驗的指揮員在與劫匪溝通幾句後基本就能判斷談判成功的概率了,如果得出談判成功率低的結論,那麼接下來重點可能就會往武力解決去靠了。

而武力解決中,也會準備好幾套方案,狙擊一般是下策。南京特警後來換上了價值不菲的26式,加上又有了自決開火權,估計那種失手的案子會少很多,而且現在玻璃也越來越多的應用在狙擊手的訓練中,以後實戰精準度應該會更高。

中國向來追求大事化小,劫持類案子能談就談了,實在不行,找個人偷襲解決也好。和毛子最喜歡強攻不同,中國是很少用槍去解決,這當然也有各方面的因素影響,不過最近好像經常弄毛子的教官來國內搞培訓,不知道會不會小範圍影響處理風格。

其實中國警察的水平說不上多厲害,但及格線還是有的,有些特警隊談判專家上天入地的去搞談判,效果其實也還不錯。而普通武力級別的強攻則是我們的強項和特色,中國以外的地方一般對槍械強攻更在行。我聽說的劫持案多數都是棍棒盾叉搞定的。

當然我們也不是說扯到槍就慫了,雖然警察用槍的綜合水平有待提高,但精英是絕對有的。

關於用槍幹掉劫匪的典型案例,外行人可能會提到廣東女警便裝擊斃匪徒的案子,可能我們這些了解內情的人只能笑而不語,就我而言,四川銀行劫持案那個處理才是真正的厲害,神配合加神心理素質,簡直堪稱天衣無縫。

以上為一點拙見。


偶爾(極度少)也有失敗的,新聞不說而已。


狙擊手的射擊準度很高,經過長期訓練後如果心理素質過關擊斃人難度不大。

狙擊用的都是長槍,長槍本身精度就很好。用我自身舉例,手槍射擊二十五米靶,瞄準時間很久,十槍八十環左右,在單位里成績屬於前百分之三十。我第一次打狙擊步槍,室外環境一百米靶十槍打了91環,再打一組仍然90環。

面對劫匪時,狙擊手隱蔽距離至多五十米,有足夠的時間瞄準,一槍斃命在射擊技術上不是問題。心理素質很重要,所以要經過長時間的訓練,訓練再訓練……養兵千日,用兵一時。

劫持人質案件在我所在的將近三百萬人口城市,從警十年只發生過一次需要警匪對峙,狙擊手一切準備就緒,最後和平解決了,皆大歡喜。


首先要說,劫持人質這樣的惡性事件其實並不多見,但是處置,卻是特警的日常訓練科目。

遇到這樣的事,基本都是直接布置狙擊手的。同時進行心理戰術,能直接勸下來當然對大家都好,犯罪嫌疑人也能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如果勸不下來,並且犯罪嫌疑人有過激行為,那隻能最後一步了。

狙擊任務也分兩種,一種是較遠距離的,一種是近距離的。

較遠距離的使用狙擊步槍,在50~100米距離執行任務,這個距離使用狙擊步槍,是指哪打哪的,牆上爬個蒼蠅也能命中的那種,所以一擊斃命肯定不存在問題。

較近距離的使用手槍,在2米之內執行任務,這個距離,特警快速出槍射擊打中撲克牌這麼大的目標是相當有把握的。

所以,劫持人質的嫌疑人被一槍斃命,這個並不偶然。


南京特警狙擊手真牛 一槍撂倒人質 第二槍撓痒痒http://m.tiexue.net/touch/thread_5298635_1.html


其實之前我國警察這方面能力也是很糟糕的,04年瀋陽一個年輕女子被劫持了,警察開了你猜幾槍?才把罪犯擊斃,總之罪犯在被擊斃之前對著被害人脖子扎了三刀,看照片脖子都捅爛了,這下警察才開始重點訓練反劫持應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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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霍sir的提醒是長春的案例,特此更正。


因為媒體只需要一槍斃命的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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