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群體可以成為基督徒嗎?

LGBT群體是否有違反聖經?那他們可以成為基督徒嗎?聖經說上帝愛世人,那基督徒對LGBT是持什麼看法的?


上帝愛不愛你和你沒關係,

其它基督徒愛不愛你才是最要命的。

虔誠的基督徒拿著god hate gay的牌子遊行的可不在少數。


回答:可以,完全沒問題。

這世界上有兩類人:一類是用左手寫字的,一類是用右手寫字的。左撇子雖然是少數,但是用左手寫字並沒有錯誤,它只是一個選擇而已。

LGBT 同理。

LGBT 團體和這世界其他人一樣,都是天主的兒女。一些人口口聲聲說自己信主,卻一再發表歧視 LGBT 的言論,至少在《聖經》中,某些人已經違反了耶穌基督所說的最大誡命的第二條——愛他人如同愛自己——僅次於欽崇天主於萬有之上。

還是方濟各教宗說得好:
「如果有人是同性戀,他尋求天主且心地良善,我怎能判斷他?」我覺得,這才是一位基督徒(不管你是在公教正教還是新教)所應該有的態度。

God bless LGBT.

利益相關:我不告訴你


上帝表示每個產品都是殘次品,都要回爐重造的← ←


LGBT群體是否有違反聖經?

聖經明確的指出,同性戀的行為是罪:

羅馬書1:26-28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猶大書1:7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

至於某些所謂「新派」或者「自由派」的神學觀點,對不起,如果我只說他們是「異端」,已經算是很客氣了。也正是因為這些人的存在,教會才一天比一天墮落,所以聖經早就警告我們:

馬太福音7:21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約翰一書2:3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那他們可以成為基督徒嗎?

同性戀是罪,坑某拐騙也是罪,撒謊動怒動淫念都是罪,人人都犯了罪,沒有例外。但如果人真心悔改,願意來到耶穌面前,接受耶穌的救恩,那就叫做基督徒了。

所以,同性戀患者如果真心悔改,願意接受耶穌的救恩,就成了基督徒。

聖經說上帝愛世人,那基督徒對LGBT是持什麼看法的?

基督徒和同性戀一樣,都是罪人。像愛其他人一樣,基督徒也應該愛同性戀患者;像狠惡其他罪一樣,基督徒也狠惡同性戀行為。


聖經清楚地指出,同性性行為並不合乎神的心意,是一種性罪。

首先,在創世記中可看到一夫一妻制屬於創世秩序一部分,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不符合神的心意,自然同性性行為違反了神的旨意。

再者,聖經多處指出同性性行為違反神的律法 ,而且是逆性的行為。 (利十八22;林前六9;提前一10)

最後,聖經記載的一些事件也顯出同性的淫亂行為是嚴重的罪行(創十九4-11;士十九22-26)。

近年一些神學家重新看待了此問題,認為 聖經所反對的不是同性戀本身(如兩情相悅的同性愛),而是一些不合理的同性性行為(如孌童和濫交) ,將同性戀定罪的經文有時代限制,不能應用於今時。

現在多數神學家對同性戀表示寬容,表示教會應謙卑聆聽同性戀群體的聲音,不一定要贊同和理解,但要對這一群體表示關心關懷。


神到世上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所以同性戀和稅吏、妓女一樣,都可以做基督徒


我是gay 也是基督徒

記住 "God love me as what I were"


同性戀不代表就是淫亂濫交,異性戀也不代表是淫亂濫交。聖經中並沒有同性戀相對應的舉例,都是說上帝厭惡性的淫亂。同性戀者可以信上帝,信仰純屬個人行為不需要誰同意和承認你是基督徒。教會沒有權柄說你是同性戀不可以信,上帝知道你信就好啦。


按聖經里說的,上帝好像不太喜歡LGBT啊


聖經里沒有任何確鑿證據可以用來反對我們現在一般所說的同性戀者間的戀愛/婚姻/性行為。

把個別聖經經文單獨抽出來「反同性戀」,卻不考慮相關經文的上下文和時空背景,這樣的讀經方式顯然是錯的——如同歷史上那些濫用神的名義在現代社會維護奴隸制的所謂基督徒。

基督徒身份,與LGBT群體身份,並不是互相矛盾的。這個問題我在【同志基督徒.cn網站】專門有作答:同性戀/LGBT群體能是基督徒嗎? - 同志基督徒.cn網站


不必困惑,神愛同性戀者,不但如此,即便是殺人犯,神也愛你,因為神愛世界上每一個人。神就是愛的本體。

但同時神亦是聖潔公義的,所以神無法容忍罪,神在聖經里明文表示他不喜悅同性戀的行為。

不論當今世界各國的律法是否通過同性戀合法,是否有同性戀的教會,是否有所謂牧師願意去為同性戀婚姻證婚,這都這不重要。

聖經《羅馬書》上清楚記著: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如果你願意成為基督徒,你能否接受神給你的標準?

你在自己的性取向和神的喜好之間若只能二選一,你做怎樣的決定?

至於我,我不論這世界的潮流走向如何,我只知道神不喜悅的事,我就不去做。


講真,這種問題你應該去問當地堂區的司鐸或者牧師,而不是跑到知乎上問,問著問著就變成誓反和公教互懟。本誓反如是說


請參考這個美國紀錄片《聖經上這麼說 For The Bible Tells Me So》

視頻封面【QAF】聖經上這麼說 For The Bible Tells Me So—在線播放—優酷網,視頻高清在線觀看視頻


1. 人人有罪,同性性行為有罪,異性性行為也一樣。凡是肉體的情慾都不是來自於神的,都是不好的; 約翰一書 2:16 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2. 作為人,我要保持謙卑,不要審判人。提摩太前書1:15連保羅都說過,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我豈敢以為自己比其他人好?

3. 我是個罪人,我愛基督。LGBT也是凡人,也有罪,毫不為奇。我也求你們讀聖經,接觸神的話,去愛基督。我要跪在所有人都面前,求你們讀聖經,給你們洗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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