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營銷活動中的minisite到底能產生多大效果?為什麼市場上充斥著這麼多的minisite?

很多minisite都是做一個小遊戲,然後引導受眾過來,玩過之後分享,然後送禮品。個人感覺這類的廣告活動毫無作用,很少會去為了一個禮品去玩一個遊戲。但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類似的廣告活動,請指點!


忍不住說兩句,正在做某網媒地方站的廣告代理業務,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幫各種各樣的客戶在我們的地方站上搞活動,做專題(minisite),我想我對這個問題還是挺有感慨的。

我最開始是做網站出身,本來想做互聯網產品,但是後來覺得不太靠譜,風險太大,所以就轉投互聯網廣告。

在剛接觸互聯網廣告的時候,對各種各樣的minisite很感興趣,覺得很多營銷的minisite創意很好,而且也收集了很多優秀的案例,於是我滿懷豪情地進入了互聯網廣告行業,立志要做出跟這些優秀案例一樣,甚至比他們還要好的minisite。

進入工作後不久,跟題主一樣,我也沮喪地發現,大多數在我們這邊投放的minisite是很雷同的,就像流水線一般,無非就是上傳照片贏大獎、微博轉發@幾個好友抽獎,頂多中間加一些小遊戲等等,再加上我們的專題系統中可用的互動環節還很有限,來來回回都是砸金蛋、大轉盤。。。讓我這以前做產品的人感覺更加痛苦,很懷疑這些minisite存在的意義。

但是,當我真正面對客戶,坐下來跟客戶聊具體需求的時候,仔細研究受眾群體心態特徵的時候,我發現對於客戶來講,一個單純的minisite毫無意義,他們需要的是minisite背後的整套營銷方案,需要的是最後達成宣傳的效果

在與客戶具體溝通方案的時候,minisite怎麼做從來都是放在最後討論的。minisite存在的意義,不在於其設計多精美,互動多有趣,獎品多貴重,而在於其背後的營銷方案,能否真正的把握住消費者的G點,也就是所謂的consumer insight

至於minisite玩法老套的問題,我想說的是,同樣的一個互動方式,在不同的客戶身上,在不同的營銷項目中,稍微包裝一下,都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關鍵還是看這個點把握的準不準。

比如買完產品送禮品或者抽獎的活動,夠簡單了吧,現身說法一下,小時候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買小浣熊乾脆面,就是為了收集裡面的水滸卡,滿滿都是回憶啊;到後來我買可口可樂就是為了它那個「再來一瓶」的活動,「再來一瓶」後來停掉後還不習慣一陣子;再到前段時間樂事的那個促銷裝的活動樂事誰是你的菜,也很不錯;再到Milka:最後一塊巧克力,只留給你最在意的人的營銷案例【案例】Milka:最後一塊巧克力,只留給你最在意的人,著實讓我驚艷了一把。

我們看到目前到處泛濫的minisite,到處泛濫的微博微信分享抽獎,其實都很正常,這種方式沒有什麼不對,只是可能廣告公司或者客戶本身沒有把握好G點而已。

營銷的本質在於溝通,溝通的本質在於互動。即便是基本類似的核心玩法,只要能把握好消費者的G點,換上不同的包裝,再加一點點的創新就能達到很好的效果。可見:線下獲取編碼線上驗證

總結起來就一句話,招式簡單,內功深厚


曾經有廣告主覺得互聯網上如果沒有minisite就等於沒有做功沒有業績,沒有玩遊戲就沒有互動體驗,沒有抽獎和競賽就沒有用戶會感興趣。

曾經有廣告公司覺得沒有minisite就沒有地方體現他們的idea,沒有minisite就收不到由此產生的創意和製作費用,沒有minisite就不能在媒體之外掌握ROI。

所以你看到獨立的minisite,在social media上的minisite,很多手機app也差不多就是個minisite。最神的是曾經有很多廣告主覺得在媒體上直接放minisite會顯得不那麼體面正式,所以非要自己租伺服器搭然後再花錢從媒體導流量。

我是說曾經。

其實我並不反對minisite這種形式本身,高逼格的minisite甚至可以用藝術品來形容,適度的互動對於加深用戶對產品的了解也很有幫助。但是毀就毀在互動上要強調的engagement,是很重要的KPI,曾經很多人覺得如果不讓用戶註冊信息或者玩個遊戲就不叫engagement,但是又怕人家不愛玩那破遊戲,所以就要發獎品也就是incentive進行勾引。如此這般。

我是說曾經。

現在廣告主們都進步了,又都覺得沒有微博沒有微信就沒有一切了。


謝邀。

愚以為對於 mini-site 營銷效果的討論最好分成兩部分:mini-site 本身在營銷策略中的存在意義,以及創意水準的影響。

首先,基本上所有的營銷活動其最終目標都是指向目標受眾的特定行為。當然很多時候,一個campaign做到有廣度的awareness這個層面就OK了,這種時候一個mini-site除了能令點進來的人印象深刻一點外,和傳播目標間沒有很強的聯繫,所以並不是必要的東西。

然而當目標牽扯到更深的傳播效果,比如特定行為——像是募捐、申領新品、參與線下活動等,或是需要傳遞或教育一句話說不完的複雜信息時,營銷者就需要自己建立個高度可控的渠道了—— mini-site就是其一。

可控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信息呈現方式的可控以及數據的可控。mini-site上你不必受制於其他媒體平台的技術限制(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你就能做出好東西 OTL)。

而數據呢,這是關係到整個營銷策略的評估與調整的核心。自己沒個站點的話,只能看別人給的數據——通常都比較粗放,一則未必能touch down到特定的策略目標,二則不足以提供insight指導今後的活動。比如你設計個遊戲,按三個產品特性做了三個問答題(對不起這個遊戲很無聊……),從答對率你就能看出產品特性哪個容易被記憶。要是做成廣告的話,你不做個事後市調哪裡會知道這些信息?一個網站能提供的訪客來源、瀏覽路徑、跳出率等等數據都會給之後的評估與洞察提供依據。

總之從策略角度來說,mini-site是個集中兌現目標傳播效果和收集數據的好渠道,但前提是你的傳播策略有深入精細到這個程度。廣告主若是沒有領會該前提,則會陷入濫用的境地。

至於創意水準嘛……創意永遠只是屬於少數人的,就是這樣╮(╯_╰)╭。題主覺得這些mini-site無效,我想問題基本上不在於使用的是mini-site,而是沒創意啊。


拋開所有概念和外在的東西,一個campaign總要有個聚合的總結報告吧


做這行的都知道,很多時候做一件事情的價值並不在於「它能產生多大效果」

一個agency很多時候所做的事,無非是幫助客戶給客戶的老闆一個好的交代,更快升職加薪

每年你總得做點something new吧?每年你總得提點什麼來搶錢吧?

mini-site起碼是前幾年最能體現新銳啊時髦啊互聯網特點啊engagement啊的東西,也比較容易出創意(我做的case從來不會做大轉盤申領試用抽獎,一旦要啟用mini-site必定是個big idea)

順便一提,這幾年為了做something new,什麼大眾點評團購,格瓦拉賣票,豆瓣小站,蘑菇街新品發布會……能玩的都玩過了,靠譜的媒體不多啊……

不過現在甲方一窩蜂都要做微信了,於是要受拽的要死的騰訊的鳥氣(啊好像偏題了


這個問題我應該回答下!估計沒100也做了50個minisite的策划了~

1、ministe有多大作用?

只考慮用心設計的minisite

對於目標用戶,大大簡化了用戶操作成本,提高用戶參與度,例如:一個活動要求用戶 @ 3個好友 又要關注微博,微信等,minisite可以寫個組件,點一下立刻完成;還有,例如收集手機號碼,肯定也要做個minisite收集吧,不然直接貼在回復里?;還有還有,你要告訴用戶你產品的優勢,通過文字描述有多少用戶願意看,做個小遊戲,參與途中可以了解不是更好植入?等等等..........

對於甲方, 其實就是面子,好向上面邀功,基本甲方對接的都不是老闆,都是基層或者中層,做個minisite的確比banner圖片、論壇文字活動好看的多多多

2、為什麼市場這麼多?

沒更好的替代品;

製作周期短,一個好的minisite從策划到上線,弄個3~4個月都正常!但是一般甲方,給廣告公司、網站的時間很少超過1個月,甚至有1周的;


恐怕還要繼續長時間存在。

1,廣告要著陸

2,甲方不再僅僅滿足於曝光。個人一直認為營銷的核心就是溝通,與利益相關者溝通,溝通就需要互動,互動就不是單方面告知,廣告無法承載更多的互動功能。

3,簡單,還能彌補compaign創意不足。

4,代理商增加報價選項。


因為廣告主現在都流行做IMC

IMC除了Awareness要達標還要有Engagement

Engagement是Digital Team的終極使命啊

所以打了OTV掛了Banner之後必須有Minisite

搞點小遊戲鼓勵大家上傳照片發表感言就顯得有互動了嘛

不然Digital Team無法體現其存在價值啊

微信微博之類的同理

其實私心覺得digital上面最靠譜的還是OTV和Banner

尤其是國內現在的digital agency根本都是靠捏造數據給客戶一個交代

但是老闆說要個IMC,那就只能做個IMC咯

不然顯得我們一點進步都沒有啊

不然人家賣燒餅賣奶茶的都要二維碼掃一掃了

我們國際大公司多麼落後不與時俱進啊


廣告主決對是土豪,預算實在是花不完,花在傳統媒體上又不甘心,只好搞個mini出來彰顯自己的獨具慧眼,獨具匠心,想用一個逼格idea來討好老闆,同時給自己臉上貼金?

當然了廣告公司非常樂意去做這事啦,既可以吞下這筆資金,又有機會將互動大獎捧回家?


講真,不僅僅是minisite,大多數campaigns錢投下去,得不到有效可以評估的數據化結果,甚至很多時候,campaigns都沒預先kpi的,現在social media也是一樣,大家都只是流於內容的陳列,根本沒實際touch到客戶,為了活動而活動為了發獎而發獎,真的很尷尬,我覺得是乙方能力有限,作為甲方我甚至要自己去挖掘自己想創意,這樣太被動的,而且錢投進去了真的看不到直觀的效果,還要跟上面要錢非常尷尬.也許是預算不夠請的agency不夠好?


論是MILKA還是可口可樂昵稱瓶,產品本身不只是等價交換的承載物,已延伸成為傳播觸點。這是互動技術的營銷價值之一。精明的代理商緊貼消費者活用技術,笨蛋代理商COPY形式。

我只是很好奇,這種有意義的互動,背後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個龐大的策略支撐!!!誰來回答我啊!!!!!!!!!!!!!我應該去小公司小團隊,還是留在大公司繼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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