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營銷活動中的minisite到底能產生多大效果?為什麼市場上充斥著這麼多的minisite?
很多minisite都是做一個小遊戲,然後引導受眾過來,玩過之後分享,然後送禮品。個人感覺這類的廣告活動毫無作用,很少會去為了一個禮品去玩一個遊戲。但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類似的廣告活動,請指點!
忍不住說兩句,正在做某網媒地方站的廣告代理業務,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幫各種各樣的客戶在我們的地方站上搞活動,做專題(minisite),我想我對這個問題還是挺有感慨的。
我最開始是做網站出身,本來想做互聯網產品,但是後來覺得不太靠譜,風險太大,所以就轉投互聯網廣告。
在剛接觸互聯網廣告的時候,對各種各樣的minisite很感興趣,覺得很多營銷的minisite創意很好,而且也收集了很多優秀的案例,於是我滿懷豪情地進入了互聯網廣告行業,立志要做出跟這些優秀案例一樣,甚至比他們還要好的minisite。
進入工作後不久,跟題主一樣,我也沮喪地發現,大多數在我們這邊投放的minisite是很雷同的,就像流水線一般,無非就是上傳照片贏大獎、微博轉發@幾個好友抽獎,頂多中間加一些小遊戲等等,再加上我們的專題系統中可用的互動環節還很有限,來來回回都是砸金蛋、大轉盤。。。讓我這以前做產品的人感覺更加痛苦,很懷疑這些minisite存在的意義。
但是,當我真正面對客戶,坐下來跟客戶聊具體需求的時候,仔細研究受眾群體心態特徵的時候,我發現對於客戶來講,一個單純的minisite毫無意義,他們需要的是minisite背後的整套營銷方案,需要的是最後達成宣傳的效果。
在與客戶具體溝通方案的時候,minisite怎麼做從來都是放在最後討論的。minisite存在的意義,不在於其設計多精美,互動多有趣,獎品多貴重,而在於其背後的營銷方案,能否真正的把握住消費者的G點,也就是所謂的consumer insight。
至於minisite玩法老套的問題,我想說的是,同樣的一個互動方式,在不同的客戶身上,在不同的營銷項目中,稍微包裝一下,都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關鍵還是看這個點把握的準不準。
比如買完產品送禮品或者抽獎的活動,夠簡單了吧,現身說法一下,小時候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買小浣熊乾脆面,就是為了收集裡面的水滸卡,滿滿都是回憶啊;到後來我買可口可樂就是為了它那個「再來一瓶」的活動,「再來一瓶」後來停掉後還不習慣一陣子;再到前段時間樂事的那個促銷裝的活動樂事誰是你的菜,也很不錯;再到Milka:最後一塊巧克力,只留給你最在意的人的營銷案例【案例】Milka:最後一塊巧克力,只留給你最在意的人,著實讓我驚艷了一把。
我們看到目前到處泛濫的minisite,到處泛濫的微博微信分享抽獎,其實都很正常,這種方式沒有什麼不對,只是可能廣告公司或者客戶本身沒有把握好G點而已。
營銷的本質在於溝通,溝通的本質在於互動。即便是基本類似的核心玩法,只要能把握好消費者的G點,換上不同的包裝,再加一點點的創新就能達到很好的效果。可見:線下獲取編碼線上驗證
總結起來就一句話,招式簡單,內功深厚。曾經有廣告主覺得互聯網上如果沒有minisite就等於沒有做功沒有業績,沒有玩遊戲就沒有互動體驗,沒有抽獎和競賽就沒有用戶會感興趣。
曾經有廣告公司覺得沒有minisite就沒有地方體現他們的idea,沒有minisite就收不到由此產生的創意和製作費用,沒有minisite就不能在媒體之外掌握ROI。
所以你看到獨立的minisite,在social media上的minisite,很多手機app也差不多就是個minisite。最神的是曾經有很多廣告主覺得在媒體上直接放minisite會顯得不那麼體面正式,所以非要自己租伺服器搭然後再花錢從媒體導流量。
我是說曾經。
其實我並不反對minisite這種形式本身,高逼格的minisite甚至可以用藝術品來形容,適度的互動對於加深用戶對產品的了解也很有幫助。但是毀就毀在互動上要強調的engagement,是很重要的KPI,曾經很多人覺得如果不讓用戶註冊信息或者玩個遊戲就不叫engagement,但是又怕人家不愛玩那破遊戲,所以就要發獎品也就是incentive進行勾引。如此這般。
我是說曾經。
現在廣告主們都進步了,又都覺得沒有微博沒有微信就沒有一切了。謝邀。
愚以為對於 mini-site 營銷效果的討論最好分成兩部分:mini-site 本身在營銷策略中的存在意義,以及創意水準的影響。首先,基本上所有的營銷活動其最終目標都是指向目標受眾的特定行為。當然很多時候,一個campaign做到有廣度的awareness這個層面就OK了,這種時候一個mini-site除了能令點進來的人印象深刻一點外,和傳播目標間沒有很強的聯繫,所以並不是必要的東西。
然而當目標牽扯到更深的傳播效果,比如特定行為——像是募捐、申領新品、參與線下活動等,或是需要傳遞或教育一句話說不完的複雜信息時,營銷者就需要自己建立個高度可控的渠道了—— mini-site就是其一。
可控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信息呈現方式的可控以及數據的可控。mini-site上你不必受制於其他媒體平台的技術限制(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你就能做出好東西 OTL)。
而數據呢,這是關係到整個營銷策略的評估與調整的核心。自己沒個站點的話,只能看別人給的數據——通常都比較粗放,一則未必能touch down到特定的策略目標,二則不足以提供insight指導今後的活動。比如你設計個遊戲,按三個產品特性做了三個問答題(對不起這個遊戲很無聊……),從答對率你就能看出產品特性哪個容易被記憶。要是做成廣告的話,你不做個事後市調哪裡會知道這些信息?一個網站能提供的訪客來源、瀏覽路徑、跳出率等等數據都會給之後的評估與洞察提供依據。
總之從策略角度來說,mini-site是個集中兌現目標傳播效果和收集數據的好渠道,但前提是你的傳播策略有深入精細到這個程度。廣告主若是沒有領會該前提,則會陷入濫用的境地。
至於創意水準嘛……創意永遠只是屬於少數人的,就是這樣╮(╯_╰)╭。題主覺得這些mini-site無效,我想問題基本上不在於使用的是mini-site,而是沒創意啊。拋開所有概念和外在的東西,一個campaign總要有個聚合的總結報告吧
做這行的都知道,很多時候做一件事情的價值並不在於「它能產生多大效果」一個agency很多時候所做的事,無非是幫助客戶給客戶的老闆一個好的交代,更快升職加薪每年你總得做點something new吧?每年你總得提點什麼來搶錢吧?mini-site起碼是前幾年最能體現新銳啊時髦啊互聯網特點啊engagement啊的東西,也比較容易出創意(我做的case從來不會做大轉盤申領試用抽獎,一旦要啟用mini-site必定是個big idea)順便一提,這幾年為了做something new,什麼大眾點評團購,格瓦拉賣票,豆瓣小站,蘑菇街新品發布會……能玩的都玩過了,靠譜的媒體不多啊……不過現在甲方一窩蜂都要做微信了,於是要受拽的要死的騰訊的鳥氣(啊好像偏題了
這個問題我應該回答下!估計沒100也做了50個minisite的策划了~
1、ministe有多大作用?
只考慮用心設計的minisite對於目標用戶,大大簡化了用戶操作成本,提高用戶參與度,例如:一個活動要求用戶 @ 3個好友 又要關注微博,微信等,minisite可以寫個組件,點一下立刻完成;還有,例如收集手機號碼,肯定也要做個minisite收集吧,不然直接貼在回復里?;還有還有,你要告訴用戶你產品的優勢,通過文字描述有多少用戶願意看,做個小遊戲,參與途中可以了解不是更好植入?等等等..........對於甲方, 其實就是面子,好向上面邀功,基本甲方對接的都不是老闆,都是基層或者中層,做個minisite的確比banner圖片、論壇文字活動好看的多多多2、為什麼市場這麼多?沒更好的替代品;製作周期短,一個好的minisite從策划到上線,弄個3~4個月都正常!但是一般甲方,給廣告公司、網站的時間很少超過1個月,甚至有1周的;恐怕還要繼續長時間存在。1,廣告要著陸2,甲方不再僅僅滿足於曝光。個人一直認為營銷的核心就是溝通,與利益相關者溝通,溝通就需要互動,互動就不是單方面告知,廣告無法承載更多的互動功能。
3,簡單,還能彌補compaign創意不足。
4,代理商增加報價選項。因為廣告主現在都流行做IMCIMC除了Awareness要達標還要有EngagementEngagement是Digital Team的終極使命啊所以打了OTV掛了Banner之後必須有Minisite搞點小遊戲鼓勵大家上傳照片發表感言就顯得有互動了嘛不然Digital Team無法體現其存在價值啊微信微博之類的同理其實私心覺得digital上面最靠譜的還是OTV和Banner
尤其是國內現在的digital agency根本都是靠捏造數據給客戶一個交代
但是老闆說要個IMC,那就只能做個IMC咯不然顯得我們一點進步都沒有啊不然人家賣燒餅賣奶茶的都要二維碼掃一掃了我們國際大公司多麼落後不與時俱進啊廣告主決對是土豪,預算實在是花不完,花在傳統媒體上又不甘心,只好搞個mini出來彰顯自己的獨具慧眼,獨具匠心,想用一個逼格idea來討好老闆,同時給自己臉上貼金?當然了廣告公司非常樂意去做這事啦,既可以吞下這筆資金,又有機會將互動大獎捧回家?
講真,不僅僅是minisite,大多數campaigns錢投下去,得不到有效可以評估的數據化結果,甚至很多時候,campaigns都沒預先kpi的,現在social media也是一樣,大家都只是流於內容的陳列,根本沒實際touch到客戶,為了活動而活動為了發獎而發獎,真的很尷尬,我覺得是乙方能力有限,作為甲方我甚至要自己去挖掘自己想創意,這樣太被動的,而且錢投進去了真的看不到直觀的效果,還要跟上面要錢非常尷尬.也許是預算不夠請的agency不夠好?
論是MILKA還是可口可樂昵稱瓶,產品本身不只是等價交換的承載物,已延伸成為傳播觸點。這是互動技術的營銷價值之一。精明的代理商緊貼消費者活用技術,笨蛋代理商COPY形式。我只是很好奇,這種有意義的互動,背後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個龐大的策略支撐!!!誰來回答我啊!!!!!!!!!!!!!我應該去小公司小團隊,還是留在大公司繼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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