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開源後,能否有開源和商業化兩種授權?

有一款小眾的開源軟體,遵循Apache2開源協議發布,作者是一個人維護,更新不活躍。我想在此基礎上做閉源的開發,我能否向原作者付費得到新的授權,原作者同意後,我可以商業化發布我自己的版本,而與作者原來的開源項目互不干擾。作者這樣的授權是否有效?如果不行,是否可以變通的辦法?


Apache協議不阻止你在這個基礎上開發閉源的商業軟體,僅僅要求你的商業軟體聲明在這個軟體的基礎上開發,並給出開源軟體的相關信息和Apache協議。

也就是說,你連作者都不需要去問

當然你首先要確定原始作者釋出的代碼是遵循Apache協議開源的,不放心可以和作者確認一下。

作為 Apache 協議開源的代碼,你沒有給原作者付錢的義務,你可以考慮捐贈一下。

順便說一下其實GPL協議是很奇葩的,開源感染的開源協議看起來很美好,但實際上卻是與開放的精神所違背的,對使用者的限制(必須以同等協議發布),會減少使用者,從而降低開放性。

Apache協議更具備開放精神,對使用者幾乎沒有任何限制。所以我的所有代碼都是Apache開源的。


開源的意思是你按照某種公認的開源協議(GPL、BSD、Apache等)向一般人授權使用你的軟體。但你仍然可以

  1. 收費。開源不天然等於免費。
  2. 向某些人以其他協議授權使用軟體。

題主你提的辦法在法律上是完全可行的,能商量出什麼價格看你和作者討論的結果了。

其實有一個著名的軟體就是開源/閉源雙授權的:著名GUI框架Qt。閉源協議需要花錢。不花錢的情況下可以用GPL/LGPL拿到。

主要開源協議的圖解:


當然可以,作為開源軟體的作者,你完全可以給不同的人不同的授權。除非你用了GPL系列協議,這樣別人就可以破壞你這個行為,而且你沒有任何辦法。


當然可以。

例如 MiniGUI 的授權方式:

http://www.minigui.org/zhcn/commercial-license/

MiniGUI 的開源版本遵循 GPL 條款發布,因此,所有鏈接到 MiniGUI 的軟體均應遵循 GPL。如果您不能接受 GPL,則需要按照 MiniGUI 運行時副本的使用量購買商業許可。

如果你遵循了 GPLv2 協議公開源代碼,那就可以免費使用如果不想遵循 GPL,那就需要購買商業授權。


我覺得比較好的方式是參與到這個開源項目中去。而不是另起爐灶,做分裂。


Apache協議好像隨便fork隨便閉源都沒關係,又不是GPL。

另外,Apache協議的東西你fork了以後也可以用一個比它自己更嚴格的開源協議(如GPLv3)再發布。(Apache License v2.0 and GPL Compatibility)

當然了,要想符合Apache授權,請閱讀它的文本(http://www.apache.org/licenses/LICENSE-2.0)。你似乎需要在你的項目的什麼地方說明你用到了哪個Apache協議的項目,並且把它的NOTICE文件也包含進來,但是不需要開源。

*本回答不是律師意見,作者也不為這個回答造成的任何後果負責。


可以

雙許可證的做法很常見


好多軟體就是免費版本GPL,付費版本另外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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