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急離職,但是上司要按流程走。怎麼破?

因為做的不是自己喜歡的,待遇也很一般所以找好了下家,新東家說10天之後要入職,但是這邊上司卻說按流程一個月之後才行。

1.之前有人離職也沒有按流程一個月來。

2.只有上司同意就可以提前走,但是上司不同意

請問一下,怎麼讓上司同意我提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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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的時候都是找回答 【職場、工作】類比較多的,在想 是不是都是做HR這塊的。否則,為什麼回答很多都是教 我 職--業--操--守呢?

縱觀現在社會,按照職業操守 工作的,本本分分的賺到錢的極少。俗話說:樹挪死,人挪活。換工作本是天經地義的事,只是提前離開罷了!而且也不是什麼核心崗位,對公司是沒有損失的!

有人說要好好溝通,好好交接【肯定有好好溝通,這都沒的說。誰會大吵大鬧的溝通呢? 只要還在公司就會好好交接,這也是沒的說的】;有人說直接走,管那麼多幹嘛【1.如果直接走,沒發的工資就都沒了,那我在這裡問這些還要什麼意義 肯定是下下策】;有人直接告訴我自離的危害,卻也沒說怎麼處理妥當,實在是.....

最後,謝謝大家回答。畢竟有人理我總不是壞事。真的謝謝!!!


這都什麼答案啊?

職業操守,是一個職場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其一,作為一名職業人士,離職前做好交接,是基本的素質。

其二,職場低頭不見抬頭見,愛惜自己的羽毛,即便你不喜歡公司,也沒有必要讓你的職場聲譽蒙羞。

其三,更不好的,如果現公司HR是很professional的話,是會先前公司了解你的職業性的,所以不要以為走了就走了。

----------------------------------建議做法-------------------------------------------------

與主管、公司好好溝通,竭盡全力配合交接工作,你做得好,人家自然也會投桃報李。

如果還不行,寧可與現公司溝通晚一點報道,相比早報道讓公司看到你的積極性,讓現公司看到你的職業性更重要。


謝邀。

一般來說,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然後按照公司規定交接工作,走離職流程。

祝好!


為什麼要談職業操守,是因為,我們希望你能有職業操守,你們公司也能與人方便

你要耍流氓,你們公司就能對你造成合法傷害,包括工資損失,社保損失,名譽中傷等等。

公司A:求職者所在公司。

公司B:求職者將要入職的公司。

如果你在不提離職的情況下就離職,公司A可以怎麼做?

第一個,沒有離職證明。公司A就可以不續交社保,但不辦理減員,你社保和醫保就面臨斷繳。對方公司B也沒法辦增員。也就沒法幫你交社保。(醫保斷交見注1,社保斷交,非北京戶口在北京五年內無法買商品房 注2

第二個,給你現在的公司B去律師信,說你沒有辦理入職即到公司B入職,要求其賠償,並懷疑你的工作誠信。(實際操作過,對方公司辭退該員工)

第三個,按該員工的身份證地址給他家裡寄一份通知,限制多少天內要求他回來公司A上班,如果不回來上班,當自動離職算,由郵政快遞寄出,註明是寄的什麼通知,到郵局列印查詢結果。先不要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在員工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回來上班後,再寄勞動合同的通知書。(主要是拖延社保繳納,延長離職日期,對方無法入職)

第四個,在A公司網站上掛出員工未做交接開除通知。

說實話,這個圈子有多大,不管上面幾項,公司A只要使用1 、2個手段就可以對你造成不小的傷害。而且是合理合法的!

你有竟業禁止協議么?如果有,因為你是未離職就入職,這個時候協議就生效了。ok,賠償一般為你年收入的2-100倍,具體數額要看竟業禁止協議的賠償條款,好多人到新公司入職的時候都沒看的。

如何解決你現在的困境呢?

既然有人贊了就講一個今年7月份幫助候選人順利入職的故事吧。

候選人最後成功入職某公司。

故事大概是這樣的。候選人所在的公司A,當時連續3、4個月同一個組多名員工出現離職,新領導剛剛入職兩三個月。部門內確實有很多工作壓在了候選人這,之前有一個候選人的同事b就提了離職直接就走了,公司很生氣,拖延了這個人一個月才出離職證明。之後就嚴正聲明,提離職必須滿一個月才能走,要不不給出離職證明,不給辦減員。

大家知道,正規公司入職是一定要有離職證明的。

後來,我給候選人提了三個建議。

第一要表明兩種態度。

一、要和現在公司A的領導做好關係,和他一起吃個飯,感謝他的領導與幫助,希望他幫忙協調入職的事情,並表示自己一定做好交接工作,就算自己離職了,公司A有什麼問題,自己都可以過來幫忙解決。哪怕周末來義務加班,公司A曾經給我自己機會,自己也會知道感恩。

二、要和新公司B表明態度,說自己在之前的公司A確實有很多任務要做,而且到了這個時節,確實不太好找人接替,希望能延期入職,但這邊只要能辦好離職,自己就會過去入職,如果有新工作,自己也可以兼職做,哪怕過去周末加班義務做也是可以的。

第二要做三件事情。

第一、要低調,不要把自己離職的事情搞得沸沸揚揚的。

第二、要給公司A領導和人力發離職申請,發完離職申請,就可以離職了。注意離職申請的格式,請按照規範格式並做好存檔。好多公司在oa上提交的無效。保證一個月之後能離職(最壞結果)。

第三、盡量結束手頭的工作,不遺留麻煩。(職業道德)

第三件事:要相信三個人。

第一個人:你現在的領導AA,世界不大,你們能聚在一起,就是緣分,彼此還是不錯的關係,AA他會幫你的。

第二個人:你未來的領導BB,他面試讓你通過,應該覺得你還不錯,在你碰到了困難的時候,BB會幫著你。

第三個人:未來公司B的hr,她會幫你協調的。

後來問題順利解決,候選人花了兩周的時間離職。順利入職公司B。

注1:參保人員(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醫療保險關係的,醫療保險關係轉移參保後,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的可以補繳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補支。

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在醫療保險關係中斷3個月內提出補貼申請且被批准的,自醫療保險關係中斷之月起的醫療保險費可以補繳補支,補繳後視為連續參保;醫療保險關係中斷超過3個月提出補貼申請且被批准的,自提出補貼申請之月起的醫療保險費可以補繳補支。

但連續繳納月份要重新計算。(各地政策不同,各位可以查一下。)您好,斷交之後是不會清零的,但是中斷繳納社保,醫療保險馬上會鎖定不能使用,後期如果補交後,醫療保險還會有三個月的觀察期。續交半年後才有住院報銷,具體的社保問題可以去社保局詳細的諮詢。謝謝!

注2: 非京籍家庭購房條件

  ●持有北京有效暫住證;

  ●在北京沒有住房;

  ●連續5年(含)以上在北京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這是有多少人點了反對?!另外和題主價值觀不一樣,按照職業操守 工作的,本本分分的賺到錢的是大多數


成熟點,按照規矩辦事。和那家說好10天去報道的公司溝通好,就說崗位相對比較重要,且工作交接比較多,因此公司要求按照正常流程來辦理離職,以一個月為期限。就說你已經很儘力的爭取儘快離職了,但是公司不同意。

首先:對自己負責,離職,按照公司要求的正常程序走(如果公司要求這樣的話),這是一個職場人士最基本的素質之一,每個公司都希望招聘到的人是一個盡職負責的員工。你如果這家公司沒交接好,那麼下次可能會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做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人。

對現公司負責:你還在這裡上班,就一定要把自己的分內事做好,包括工作交接,不是自己喜歡的工作就不代表公司對你這個崗位不看中,後者就可以草草了事的,公司還得花成本去招聘新人進來,還得進行業務方面的培訓來接替你這個崗位。因此,離職的的正常期限為一個月,是給公司的一個用人緩衝期。

從題主的問題來看,估計是答應了新東家10天後入職的,所以,你該知道怎麼去處理這個事情了吧?


「按照職業操守 工作的,本本分分的賺到錢的極少」

當你哪天被公司耍流氓坑了後,不要忘記自己說過的這句話。


明知需要一個月流程還要答應人家10天到崗,還怪老東家不放人。

買賣不成仁義在,和平分手不行嗎。要麼跟新東家商量延長時間,要麼跟老東家商量縮短唄。

不過話說回來,是什麼樣的單位招個人連一個月都等不了?工地嗎?


個人覺得不考慮新就職者按照勞動法應有一個月時間離職期的公司多半也不是什麼正規公司。。。公司不正規的後果可能是很嚴重的,因為不遵守勞動法的話,這個公司就有可能會有無償加班、無帶薪假期、無五險一金、不簽訂或者不遵守勞動合同等等一系列不正規的問題,後果堪憂。


按程序要30天 提前走 一般上司會體諒 多扣點錢而已 你這種 上司實在不同意 你就只能犧牲下money了 不要了直接走 或者消極怠工逼迫上司同意 之類的


該交接的你要有責任心的交接完,然後你走你的。


還是正常按30天的通知期離職比較好。

當然只要你跟上司溝通到位,他提前放你也是可以的。

我現在這份工作入職前,就是跟之前的上司協商好,自提出離職之日起後20天,他放我走了。

勞動法規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你自己的權益也不會受到傷害。

就事件本身來講,你的做法還是欠考慮了。

當新的公司要求你10天就入職的時候,你應該先跟在職的公司上司溝通確認之後,再答覆那邊。

其次,10天,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工作的交接也是很匆忙的。為什麼有30天的離職通知期就是為了能上公司可以找到接替你工作的人,完成工作交接,把對工作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前面的答案都不知道實習期什麼事都沒有花了一個半月才能離職的痛啊


對於那種直接走或者敷衍自己的人,我實在無話可説。

一句話,找工作就跟選老婆一樣,要慎重。

如果你一定說不合適,當然可以辭職(離婚),但請好好的,好聚好散。

特別在小城市或者某些行業,山水有相逢,日後好相見。

處理好當前工作的交接,做好新公司的入職。

可能我的回答並不符合題主或者大家的心理預期,

但是我希望知乎上的問題跟答案並不只是對題主有收穫,而是對更多的人負責。

不匿名,如果有罵的,我不會回答,謝謝!


碰到部分候選人用的方法是:在領導面前哭,領導不鬆口就不停,女性尤其管用。當然最基本的就是做好工作交接,甚至可以的話幫公司找一個同職位的人員,從而解決領導的後顧之憂。


跟新東家說工作交接需要一個月時間,表示歉意,而不是讓你的主管讓你提前走。工作要有職業道德,也是要知道如何做人。


你想一下作為一個負責的職業人事的工作態度應該是怎麼樣的

然後把這個回答給到下家的HR作為你晚去入職的原因


不要錢,沒合同的話,你想怎麼走就怎麼走~~


哎呀呀,正處於這麼一個時期,就趕緊滾過來看看有啥好的意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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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辭職完再補充。

………………………

好噠,來補充了

過程很簡單,也很艱苦,我還是按照公司流程走的程序,不過,其實不用那麼長時間,我也是為了後續,又呆了半月吧…最後處理個差不多,趕緊撤了…

最後奉勸一句,辭職前要找好下家!切記切記啊!


既然一個月時間走流程是不可避免的,那麼只好來走流程就是了。

唯一的辦法就是和新公司老闆說明一下情況,延遲入職。


直接走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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