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連環殺人案犯高承勇是個什麼樣的人?怎樣分析他的心理?

從幾篇報道來看,高承勇稱不上特別複雜,他為什麼成為這樣一個人?

參考:

1:高承勇的3張臉:老實人、賭徒及差點被捅死的隱忍者https://view.inews.qq.com/a/20160828A04EQ500?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1

2:揭秘白銀「殺人狂」高承勇:喜怒不形於色 其老婆從未穿過紅色衣服__萬家熱線

3:獨家對話白銀連環殺人案疑兇長子: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http://mini.eastday.com/a/160828222414389.html?btype=indexsubtype=shehuiidx=2ishot=0


千辛萬苦,我們終於採訪到了參與案件偵查並直接審訊殺人嫌犯高承勇的刑警。

高承勇是個什麼樣的人,他為什麼殺人?我們終於不用再去苦苦揣測了,下面通過我們的刑警,聽聽高承勇自己怎麼說吧。

@柳渡虛同學有一些觀點是準確的,這個人確實不同於常人。「過分冷靜」,幾乎是嫌犯高承勇留給刑警王洋(化名)的唯一印象。被抓後,高承勇事無巨細地回憶每一起案件的細節,他幾乎沒有什麼表情,即便是在陳述最慘烈的作案過程時,語氣也聽不出起伏。他至今也未表露對死者及其家屬的歉意。

王洋向新京報記者講述了審訊高承勇的部分內容。「你想像不到他那種冷靜,平靜得令人害怕。」以下為王洋警官自述。

「20多年了,11起案子的作案時間,高承勇都記得清楚」

被抓捕後的當晚,高承勇有點激動,他想死,頭撞到審訊椅上,「嘣」地一下,額頭縫了兩針。自殺無望,他迅速平靜下來。

我做了20多年刑警,當嫌疑人被放到「鐵凳子」上時,第一反應往往或是抵賴,或是答非所問。高承勇不,你問什麼他說什麼,平靜得簡直讓人害怕。他說話慢慢悠悠的,出乎意料地,竹筒倒豆子般都說了。

「殺人了嗎?」

「殺了。」

「在哪殺的?」

「白銀十個,包頭一個。」

現在的報道都是說白銀九起案子,包頭兩起案子。實際上,他交代白銀有十起。內蒙古同期有五起案子,有條件併案的是一起,手法類似,他自己招供的也只有一起。

我很奇怪,如果是一個普通人,你給他一張紙讓他背時間,他可能都背不下來。20多年了,11起案子的作案時間,高承勇都記得清楚,甚至能夠具體到幾點幾分。我們考慮他可能有日記什麼的,但在他家沒找著。我懷疑,他平常一個人待著的時候,可能在回想每一起案子給他帶來的那種快感。殺完人之後,晚上回去至少心裡有點恐懼感吧?他沒有。

高承勇對他殺的那11個人,一點愧疚都沒有,說起來還是那麼輕鬆。他殺了那麼多人,到目前為止,一句道歉都沒有。

我們見的人多了,你想像不到他那種冷靜,人過分冷靜,其實已經是一種機械性的麻木,純粹屬於殺人取樂。只有一次,他問,「我這事兒不牽扯我那兩個孩子吧?」我尋思,你殺人家孩子的時候,咋沒想到這些呢?

有傳言說,還有未遂的案子,有媒體採訪了部分「倖存者」。但高承勇至今還未交代任何未遂案件。現在外頭的傳言,警方並未認定。

「作案後,他把『小白鞋』的影集拿走了,晚上在被窩裡看,看完再起來燒掉」

高承勇剛開始作案是以弄錢為目的。第一起案子,1988年,高承勇24歲,他殺死了鉛鋅廠的職工「小白鞋」,白某。

當時因為交通條件不行,他騎著自行車從青城到白銀城裡,在平房區胡亂竄,想偷東西。走到「小白鞋」家這一片,他聽到她家裡收音機聲音開得很大,他想偷東西。趴在門邊一看,白某在床上睡著了,他進去後被受害人發現,就把人殺掉了。

這個案子的現場很從容,打掃過。他把死者放到床上,衣服扒掉,雖然沒奸,但他絕對有那個想法,因為死者的大腿內側有血手印,他是把大腿給掰開了的,可能第一次殺人,心裡緊張,沒做成。

算起來,他老婆當時懷著孕。

高承勇說,「小白鞋」長得特漂亮,他就把她的影集拿走了,晚上在被窩裡看,一直看到半夜,看完再起來燒掉。還有兩起案子,他作案之後也把人家的影集拿走了。

從這點上,你能看出他變態。但是變態的心理是,要毀滅美好的東西,而他在毀滅的同時,又去想她,這是不是有點不可理喻?

「小白鞋」被害六年後,1994年,高承勇第二次作案,白銀市供電局19歲食堂女工石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她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當時,高承勇從宿舍二樓開始轉,到了四樓那個房間。他看房間沒人就進去先翻了包,發現包里沒東西準備出門。石某那時剛拖完地,出去洗拖把去了,回來兩個人在門口撞上。石某指著地上的腳印質問他,是不是偷東西的?高承勇說,他一看自己走不了了,乾脆把她殺了。

從1988年到1994年,這六年他沒有作案,警方問他為什麼?他說不清。

「1998年,是他心靈最扭曲的時候」

從1998年開始,他殺人有些機械性了,這時候,他心理已經畸形,這一年,他連續作案四起。1月份,他作案兩起後休息了半年,因為警察查案子動靜比較大,周邊也有人說白銀出了個殺人狂。那半年,他就不怎麼到白銀來,怕被抓住。

那年,同樣在供電局宿舍,他殺了一個8歲的小女孩,殺了之後還強姦,那是他心靈最扭曲的時候。他下手太狠了,簡直就不是人做出來的事。案發現場的桌子上有一杯茶,最開始,我們認為是小女孩給熟人泡的。實際不然,是他自己泡的。

8月29日,受害人白某父親家中。他一直把女兒當年製作的一件刺繡門帘掛在小卧室門上。新京報記者吳江 攝

為什麼這麼從容?那天他從青城來得比較早,到供電局是下午兩點鐘左右,大家上班剛走,他想到城裡人五點多才下班,家人不會再回來了。他很淡定,作案後,他覺得特別渴,就泡了杯茶,放了少量的茶葉。

警方問他,殺小女孩的時候,你孩子多大?他說十歲。我和他對視,他就這麼瞪著我,大概10秒,他才低下頭。我一肚子火,差點掄起拳頭朝他嘴上狠狠地砸一拳。

我們這個職業,見過很多殺人現場,但看完那個現場後心情特別差。當時就想著把兇手抓著以後……你們想像不到我當時的心情,我自己也有小孩兒。

高承勇還曾割下被害人的人體器官。他說割完後很興奮。

1998年11月30日,氟化鹽廠女工崔某被害,身體多處器官被割,他說用了五分鐘吧。就這麼平靜,可能比我說得還平靜。我們當時也被熟練的作案手法給騙了,想要麼是外科大夫,要麼是屠夫。我們當時把周圍大概一兩百個垃圾箱翻完了,尋找扔掉的器官,但沒有。

高承勇說,每次殺完人,他把那些割下來的器官用塑料袋裝著。從白銀回家路上有個黃河弔橋,走到橋的中央,他怕連袋子扔被人發現,就解開塑料袋,把那些器官倒出來,刀子也一撇,回家了。這麼兇殘的手段,我們都懷疑他是不是遇到了什麼重大的變故,他說沒有。

「他說,覺得心裡慌,就要殺個人」

警方問他,殺人之前會想什麼?他說,到那兩天就急得不成,覺得心裡慌,就要殺個人。

於是,他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門,四處轉。他並沒有特定的目標,都是隨機選的,合適的就尾隨進去,看得上就奸,看不上就殺掉。這個尾隨過程,失敗不止一次兩次,說明這個人很小心。他內心就是我今天要殺個人,但不是那麼盲目地殺人讓人抓住。另外,他的奸和殺是分開的——就是想殺一個人,並不是想奸一個人,而且大部分是殺了但沒奸。

他說,切器官的行為,是一種報復心理,因為對方反抗。

我們定性為故意殺人,因為他是有預謀的,有犯罪準備階段:第一,晚上睡不著覺,第二天起來買個刀,就要殺人去。第二,他故意穿深色的衣服。命案現場進去以後,滿屋子都是血,反抗過程中,他身上肯定有血。高承勇說,他每次穿個黑褲子,藏藍色或者深色上衣,那種顏色的衣服血沾在上面外人看不到。

你說他完全的變態?不是,他的準備活動做得很正常,很充分。他不是那種不計後果的,穿個白襯衣也要去殺人。

1998年後,白銀出了個「殺人狂」,專殺高跟鞋、紅衣服、長頭髮女子等傳言傳開了。我當時還跟老婆說晚上不許出門。高承勇說,有時他也聽別人說起這些,他只是聽聽,從不吭聲。2000年、2001年、2002年,他繼續作案。

2002年之後,他停手了,一個是他身體已經不行了,後面有兩個死者反抗得特別厲害,他已經有點控制不住;第二是因為,他兩個孩子要上學用錢。2002年到2013年間,他大部分時間在蘭州和內蒙古打工。2002年,白銀也開始大規模打指紋,他知道這個事情,就躲出去。他是不是真心的害怕,我還不知道。

現在,看守所專門派了個老乾警,一天24小時陪著高承勇。他吃得好,睡得香,睡得不舒服還提要求——他是死刑犯,戴的腳、手銬是連著的,左手和右腿之間掛著鏈子呢,他說自己有點腰間盤突出,睡得不舒服。

我尋思,你都到這個程度了,殺了那麼多人,還要吃得飽,睡得好,可想而知,這人心理狀態是什麼樣子。

「我感覺,高承勇已經麻木了」

我感覺高承勇這個人已經麻木了,沒什麼表情。他飯量大,吃完飯第一件事就是抽煙,一天能抽一包多。問跟兒子聯繫不?他說不聯繫。為什麼不聯繫?他不說。問跟老婆怎麼樣?他說就那麼回事,怎麼回事又不說。

他還評價一位刑警,印堂發亮、前途無量,把人氣得沒招。

他說,你們(警方)最近重啟偵查,一位朋友把新聞發給我看了,網上寫的材料騙人的,我自己干下啥我自己清楚。問他上網不,他說不會搗鼓,只是從手機上看看新聞。

這個人在村裡不務正業,八十年代,他還是農民,屬於不好好種地、出來到城裡混的人。他到處亂轉,村長說近十年沒有見過他。我們生活當中應該見過這種人,從小生活在農村,又不安於農村,按他自己的話說不愛種地。再加上改革開放後,青城是最早出現民工潮的地方之一,高承勇進城做的是建築行業里的民工,有些工種甚至當天結算。

他家裡有錄像帶,大概七八盤泳裝片、三級片,都是八十年代那段時間的。家裡還有他們一家四口的全家福,大概是2000年左右拍的,高承勇年輕的時候挺帥的,現在頭髮髮際線已經有點高了。

現在能破案,也就因為有DNA技術了。要是十幾年前,這案子真破不了,案件剛發生那幾年,指紋比對還是拿著放大鏡,一個一個靠眼睛來看的。說實話,以前警察的水平也有限。還有些案發現場,報案人特別不注意,進去躥一圈再出來,很多東西第一時間已經被破壞了。有些判斷也對我們有些影響,說兇手是變態、獨居。這哪兒是獨居啊,不僅有老婆,還有倆孩子。

從目前來看,這麼多年,他妻子沒有發現他殺人。他被抓後,妻子嚎啕大哭,無法接受丈夫是殺人犯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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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對於犯罪心理的研究,必須要從犯罪行為和各個作案時間點進行綜合分析,首先,為了便於研究手法共性以及犯罪行為演化,我把高某人在白銀做下的9起案件的時間,受害者年齡,現場基本概況羅列在一起,得到下面這個烏七八亂的紙:

首先,在分析犯罪心理之前,我們先來剖析一番犯罪行為和犯罪邏輯,並且解釋一些大家都在討論的,想不通的問題,我認為白銀案並非如很多人所說的是以「性」為主導的性意識殺人案,它真正的犯罪動機實質上來自「憤怒」,而憤怒的根源是生活平衡感的缺失,也就是說本案是一起「以毀屍與性侵作為基本手段,以尋求控制感作為動機」的系列犯罪,這是我對案件的定性。

在圖上我們可以看出,在案件五前,高魔和受害者始終沒有生殖器的接觸,我認為這不是源於生理上的障礙,而是一種不屑,一種鄙視。這一點在第三案和第四案中表現得非常明顯:案件三的現場環境,可以讓兇手很明白的判斷出受害者是獨自居住,他有充分的時間去做很多事,他也確實做了,他唯一一次將受害者衣服全部剝去,就是這個案子,他開始切割受害人器官組織作為紀念品帶離現場,但就是沒有強姦之類的舉動。而案件四有這麼一個細節——受害人褲子只是被扒到膝蓋處。想必成年人都能想明白,如此彆扭的體位,表明兇手壓根沒想過和受害人發生關係。但性侵行為為什麼自案件五齣現了呢?先前我考慮過,可能是性功能間歇性障礙,但還是覺得很牽強,因為這類問題哪怕是得到很好的治療,病患的性功能也很難發生由極弱到恆強的轉變,那麼從案五發生轉折的關鍵到底是什麼呢?是受害人的年齡因素,後面也將提到,我認為這是一起連環殺人中的意外案件,高的目標本很可能不是這個小女孩,這讓他在面對小女孩時,表現出了連環殺人少有的不連貫性,我們可以從這個行為中讀出,這個年齡的幼女讓他心裡感覺舒適,就這個話題,我們從殺人手法上也可以佐證,高承勇大多採用閃電式刺割受害人脖頸的殺人手法,目的簡單明了——在作案第一時間,讓受害人徹底喪失抵抗或求救能力,這表明兇手對自己的能力很懷疑,沒有足夠信心,也可以看出這個人的自卑情緒,因此,當突然面對年幼無知,便於掌控的小女孩時,會改變殺人手法,至於在作案後藏之於衣櫃中,很明顯是內疚甚至羞愧心理促成的,但為什麼這個情緒只在第五起案子中存在呢?,答案和上面一樣,因為受害者的年齡因素,但,因為受害人是小女孩,就產生強姦慾望,也產生了愧疚心理,這兩者矛盾嗎?表面上看確實不好理解,但在解釋之前我要說另外一個犯罪行為中的矛盾點,幾個案件里,高都採用入室作案的手法,無論怎麼說,這都是一個高風險選擇,但他還是如此執著,原因有兩個:一是現實環境中他沒有單獨一人居住的房子,無法對目標進行拘禁等行為,另一點,在潛意識裡他是很渴望與受害者建立某種親密關係的,矛盾就在於此,這一方面體現的是一種對美好事物加以毀滅的心理,另一方面,他痛恨和厭惡的是女性叛逆複雜的成年時期,對於思想簡單,心理純凈的幼女是有著相當的好感並會被激發性慾的。最後一點疑問,為什麼後面的案件里,面對他厭惡的成年女性,他也會產生性慾呢?解答這個問題的前提就是後面要提到的,高確實存在相當程度的性壓抑,但強姦或奸屍的重點不在這裡,它映射的是一種在性衝動下的企圖強烈「佔有」的心理,也因此在平靜下來後,猛然發現自己對一個和自己兒子年齡相仿的小女孩做出如此舉動,才會把她放到衣櫃里這種表現羞愧心理的行為,但是他突然發現,他掌握了一種更具有代表意義的摧毀和佔有方式,於是在隨後的案子里,他的行為得以不斷強化,具體請往後看。之外,我們可以基本通過上圖分析出下面幾點:

1.高承勇符合連環殺手幾乎所有的基本特徵:

(1)選擇對象是陌生人:大多數的連環殺手目的不是圖財針或者對個人的特定報復,殺人,只是為了殺人獲得的畸形快感,所以獵物的選擇上,可能會針對某一類人選擇或是沒有針對性的隨機選擇,除去「98·7·30」案件外,高承勇選擇的目標是中青年女性群體,多數為比較有姿色的女性群體,從犯罪心理學來解釋,兇手選擇被害人若是有一定具體形象的,那麼這個形象可能是某個對兇手價值觀帶來顛覆的人,是形成其畸變心理的最初刺激源,通過後續報道,我們也能認為這是一種「毀滅美好事物心理機制」,後續將加以剖析

(2)作案具有部分行為連貫性:作案模式基本可以確定為「選擇—尾隨—溜門—謀殺」,他很清楚白銀職工作息規律,這導致他明目張胆的選擇白天作案,白天作案,反映的是兩個事實:第一,強烈的殺戮慾望。第二,潛意識裡對第一起案件的犯罪時間延續。作案手法上大家可以直觀的看出很多連貫性,比如「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身負數十刀」幾乎成為了一種慣性的固定動作,這個模式基本就是第一起案件的模式,也反映了高魔對第一起案件手法很迷戀並加以延續(後來得以強化—割屍,強姦)

(3)周期性對殺戮上癮,存在冷卻期------一旦開始殺人(有時第一次殺人確實是因為意外,正如高承勇所說第一次殺人是盜竊被撞破而導致,個人認為是可信的)他會發現自己開始對殺戮上癮,便不顧一切尋找下一個受害者,在冷卻期中,回歸正常生活,在這期間的他會承受難以想像的壓力,他會失落,痛苦,這就導致他尋求新的獵物,因為謀殺幻想和謀殺,是連環殺手唯一能夠感到舒服快樂的消遣方式.但是要注意的是,高承勇的冷卻期研究個人偏向於認為前幾起作案是隨心而為的,作案頻率瘋狂飆升,在1998年達到巔峰,之後可能有一些不為人知的環境原因或者家庭原因,頻率減慢而最後收手。

(4)暴力等級加速發展,導致紀念品的出現:紀念品是一種犯罪標記,所謂犯罪標記,是指犯罪人為滿足心理上或情感方面的需要而實施的特殊行為,是一種犯罪人進行的多餘行為,是幫其自己做的,具有一定連續性。在白銀案中後期出現的「屍體部分缺失」正是一種犯罪標記,高某對於第一起案件加以基本上的延續,暴力等級也在發展,發展的方式大致為兩個方向,割下屍體帶走或者強姦,兩大強化快感方式,在中後期幾乎缺一不可

綜上我們可以確定,高承勇是一個標標準準的連環殺手,一種為了滿足慾望而不擇手段,殺戮儀式和生存機制相結合,將殺人轉化為一種內在精神刺激的生物。

2.倒錯的性慾望和性幻想,內在的性壓抑:擁有這種畸形心理的人,只有摻雜暴力,傷害,甚至折磨的行為,才能滿足其病態性快感,這樣的罪犯往往是最臭名昭著的,例如BTK殺手—丹尼斯雷德和泰德邦迪。另外,對於受害者的瘋狂捅刺,也來源於此:他要摧毀她,於是他用兇器一次又一次瘋狂的捅刺受害人,前面也提到,這種過度的殺戮,如果是系列案件的偶然因素,會被視為他的初始犯罪手法,通常是稚嫩和混亂的體現,但是他把它延續了下去,形成了在犯罪中非必須而他執意執行的動作,成為他憤怒和性壓抑的行為證據。

3.向強者認同,得不到的美好,毀了就好:高承勇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經歷過挫折,兩次高考落榜,飛行員選拔失敗,還有很多我們所不知道的事,我們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我們可以舉出眾人在報道中熟知的那件事加以分析,從而映出他內心惡魔的冰山一角:

連曾經與高打過架的王永強都有點不相信,那個曾被自己捅過兩刀的男人就是白銀連環殺人案的疑兇,儘管他當晚見到了村民眼中少有的高承勇。

在青城鎮生活的王永強回憶,大約十年前,王永強在當地一處新開的舞廳里碰上了高承勇,當時,高承勇和妻子張桂芝及兩個朋友一起在舞廳跳舞。離開舞廳時,王永強的朋友與高承勇擦身撞了一下,據王永強稱,高承勇張口罵了人,隨即雙方發生了口角,高承勇先動手打了王永強的朋友一拳,於是三個男人開始廝打起來。王永強喝多了酒,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在高承勇的肚子和大腿根部捅了兩刀。高愛民證實了這次衝突事件。

惡魔高承勇被這個叫王永強的捅了兩刀,但是他沒有把惡氣灑在王永強身上。

因為他要把怒火加給更弱的人,那些個可能傷害過他的人,那些比他弱小的人,那些美好得讓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他想要卻得不到的人。

「向強者認同」:當一個人受到強者的壓制,由於自身無法擺脫困境,通過心理過濾反饋,反而將這種強者必然壓抑弱者的錯誤邏輯合理化,當心理淤積成疾,行將崩潰之時,便選擇去傷害弱者而不是反抗強者。高承勇也是如此,他的虐殺,其實是在殺死弱勢,自卑而平凡的自己,從而獲得強者心理。

「毀滅那些我所得不到的」:現實生活狀況的平凡和不佳或者境遇轉變往往是引發高度焦慮的根源,加上一直壓抑在心底無法宣洩的變態性慾,是高承勇蛻變的溫床,他要毀滅一切美好的東西,那些無法企及的,這是他釋放壓力的方法,擁有這種情緒的人根本不會在乎別人說他殘忍,因為他認為那是彰顯他"能力"的一面,他會被人唾棄,但不會被人輕視,這正是他想要的,也正是他潛在心理邏輯動力。

其他補充:1.關於「98·7·30」案件,應該是這個系列案件的不連貫點,這種不連貫個人認為是由於偶然因素造成的,高魔的獵物本應該是受害人的母親,但當時正好是孩子獨自在家,惡魔的本性讓他實行了雖然與前幾次案件不同但是仍然飽含性暴力的殺戮。

2.在這裡反對一下高票回答柳渡虛答案的一個觀點——高魔是「高智商,善於邏輯思考「的,與之不同我認為高介於有組織兇手和無組織兇手之間,而且偏向後者,首先,我論證了高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連環殺手,那麼,我們看一個圖:

這個圖是連環殺手的兩個做案模式,可以簡單的去分有組織和無組織兇手,很明顯高是趨向於無組織做案模式,我們想一想,一個高智商的犯罪者,居然會玩出來一大堆指紋DNA應有俱有的現場?居然干出了在錯誤的時間進去殺了個錯誤的受害者的事?很明顯,他不是個聰明的人,他長時間的不伏法,只能說明兩點,第一,當時刑偵技術所限.第二,他的運氣非常好。要說他高智商,邏輯嚴密,沒有證據.

總結一下,他和大多數連環殺手一樣,看上去很普通,很老實,但觀其內心世界,自卑而狂妄,孤獨而麻木冷血,可能從童年開始,因為一些人,一些事,他們的個性就已經開始失衡,他們無法適應人與人之間的微妙規則,而孤獨,讓他們有大把時間發展,進化,深思自己的幻想,消極的生活環境,外在的某些挫折讓他們的幻想下流而暴力,同時,對於恐懼和焦慮的體驗感下降,道德感無法發展,同理心和同情心缺失,喜怒不形於色,最終,墮入深淵。

最後想說的是,逝者已逝,願逝者安息,活著的人要好好活著,學會保護自己和自己心愛的人遠離危險。不要讓自己親愛的人,成為別人筆下討論不盡的話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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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個評論區提出的問題:為什麼高承勇會最終收手?

首先來說電視劇里所說的「連環殺手不是死了或者行動受限了是不會停手的」這個觀點有局限性,一般來說,連環殺手的作案始於幻想,或結束於幻想枯竭,或結束於完美實現了幻想後心力交瘁,或結束於死亡或行動受限,也或許不會結束,會一直重複,典型的案例是大名鼎鼎的亨利·李·盧卡斯,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變態殺人狂,但他殺人的根源來自於他的母親,出生貧困,母親是妓女,父親是個酒鬼,靠干一些非法行為營生,他的童年可以說慘不忍睹,虐待,忽視,甚至母親賣淫時要求兒子和丈夫在旁觀看,不從將招致暴打,這一切讓他深深的厭惡他的母親並激發了他的反社會人格,瘋狂殺人,正如在法庭上他那令舉世震驚的辯解:「我喜歡殺人,這很普通,就像很多人喜歡出去散步一樣,我們只是嗜好不同而已。如果我有這種需要的時候,我就上街去找個人……」,但是在最終殺掉自己的生母后,他開始對殺人的興趣有所下降,最後居然非常容易的讓警方將其扣押,這是因為他的幻想已經最終實現,他已經精疲力盡了。

就像下面這個模式圖:

所以我認為高承勇屬於由於多次作案而且多次強化使得內心幻想已經基本完美的實現後,加之2002年家庭原因(兩個孩子都很有出息,從審問里也可以看出他擔心他的行為會影響他們的前程)和刑偵技術的發展讓他不得不擔心再次作案的成功率,而且自身控制力和行動力也大不如前(據其交代後期作案時候受害人的猛烈反抗讓他感到力不從心)等綜合因素導致他最終收手。其他問題歡迎評論區留言。


一群小說看多的人?

可憐之人?

孩子這是血淋淋的真實案例,不是你在電視上看的恐怖片。

分析這個人毫無價值,很簡單。

這個人的強大遠超你想像。

人的能力很大一部分表現為耐力或者說是控制力。

從這人的平時表現來看他的自我控制力超強,善於邏輯思考,能忍耐,有系統布局能力。

同時自視甚高,控制慾望極強。這一點直接導致他的殺人行為。

他渴望控制一切,但是很快發現有些事無法控制,比如死亡,比如賭博。

無法控制的痛苦讓他急需發泄自己,所以犯罪成了他的最佳選擇。

強姦除了發泄性慾之外還代表他對受害人身體的控制,殺人代表對死亡的控制,而不停作案,代表對抗社會過程中,各種輿論恐慌帶來的控制快感。

總結一下,這人就是個高智商的人渣,僅此而已。

我要批判的就是這種為了滿足自己精神慾望完全針對弱者的犯罪,他們只是善良的綿羊,對他們犯罪只能體現出你的軟弱和卑賤。

如果人渣們要犯罪請認準餓狼下手,快感加倍,社會認同感加倍。

現在我想問問,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到底什麼心態?

根據美國的犯罪研究,這種對始祖級犯罪者的研究宣傳會引出一群模仿犯罪者。這些中二傻13會以模仿殺人為樂,而各種新聞和細節分析文章全都成為他們的輔助工具。

你們在這發表的任何同情犯罪者的言論都會助長他們的犯罪決心。

你要問為什麼?

第一,你們的這些問題給大眾一個信號,那就是這些人都有可憐的一面,某種意義上,他們有內涵,有深度,值得挖掘,研究和同情。

第二,提高犯罪者的曝光度,讓模仿者能看到自己受關注的未來,他們爽爆了好嗎。

第三,你們都在關注犯罪者,對受害者的關心一字無有,雖然保護了受害者家屬不再受傷害,但是在這幫傻13的眼裡這是受害者符號被抹殺的明證,也就是說在他們認為受害者即使被害也無所謂是全社會的一致觀點。

所以你覺得他們會做什麼?

關於這方面歡迎各位補充說明。

我的手在發抖,這個案件彷彿給了各位大V又一次曝光圈粉的機會,而你們從未想過這對受害者和未來的受害者意味著什麼。

說犯罪者精神有問題?

相比他的冷靜和控制能力,需要給所有黑暗面找個光明點的各位更像是妄想症。


作者:十方迦南

鏈接:Case No.06:光明已來,夢已醒 - 甘肅白銀案 犯罪心理分析 - Criminal Minds Lab - 知乎專欄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位置:中國 甘肅 白銀 內蒙

案件類型:連續強姦殺人

結果:11名女當事人死亡

背景:長期壓抑造成的人格分裂帶來的犯罪

犯罪動機:畸變的慾望和壓抑的複雜情緒

犯罪目的:發泄(第一起案件為求財)

作案時間:1988年5月 至 2002年2月

案件經過:(來源於新聞報道並整理)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白銀公司23歲的女職工白某被害於白銀區永豐街家中。警方勘驗發現,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時50分,白銀供電局19歲女臨時工石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時許,居民發現白銀區勝利街29歲的女青年楊某在家中遇害,調查證實楊某被害時間為1月13日。受害人「頸部被切開,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16處,雙耳及頭頂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45分,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頸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傷8處,左乳頭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時許,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下身赤裸,頸部系有皮帶,陰部被撕裂並檢出精子」。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時許,白銀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銀區東山路的家中被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有22處刀傷,下身赤裸,雙乳、雙手及陰部缺失」。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時許,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在家中被人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雙手缺失」。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時許,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的女護士張某在白銀區水川路的家中被害。受害人「頸部等處有銳器傷16處,並遭強姦」。

2002年2月9日中午1時許,25歲的女子朱某在白銀區陶樂春賓館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強姦」。

罪犯環境背景以及犯罪心理分析:

環境背景方面:(部分來源於新聞報道並整理)

簡單說一下高某的環境背景吧,為什麼簡單說,因為媒體報道都很泛濫了,這個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只是整合了一些重要的,

話不多,內向,老實,性情沉默,幾乎不和人爭吵,孝順,這是村民們對高承勇最基本的印象。高承勇的父親去世前癱瘓了好幾年,那時高承勇守在床前端屎端尿,每天給父親擦洗全身。他的父親身上疼痛難忍,高承勇半夜騎自行車到距離青城鎮30公里外的白銀市去買葯。

高中畢業的高承勇最嚮往的大學是空軍學院,他的願望是這輩子要吃航空這碗飯。第一年以4分之差,高承勇與他嚮往的大學失之交臂。之後,高承勇又補習了一年,但最後還是沒有上得他心愛的大學。

高承勇姊妹八人,五女三男,他是最小的一個。在高承勇小的時候,高承勇的雙胞胎哥哥掉進河裡遇難。這對高承勇打擊很大,多次跑到哥哥遇難的地方失聲痛哭。

高某人生的第一筆生意是販賣刀具。每次吃完飯,高承勇就把他販賣的各種刀具拿出來講,哪一種適合幹嘛用,哪一種比較鋒利,高承勇對刀具頗有研究。

高承勇的最大愛好就是賭博,不管輸贏,高某好像都不在乎,即使是贏了牌,他也只是微微一笑,輸了錢,也是嘿嘿一下,打一晚上的麻將,高某的話最多超不過十句,高承勇有時候話少得讓人害怕。「打一晚上的牌,他連個屁聲也不吭。」就是輸得再多,他的表情都是那個樣,也不激動,也不埋怨,有時候我們幾個人合起來打他,他就是發覺了,也不會大吵大鬧。」

犯罪心理方面:

首先,成長環境帶來的壓抑型性格。高某是家裡的老幺,《自卑與超越》中,有一段是專門談論老幺的問題的,其中說到,由於家庭位置的特殊,老幺受到的關愛是最多的,但是,樹敵也是最多的。這並不能阻止老幺成長的順風順水,因為是最小的孩子,可以得到很多的幫助和吸收之前哥哥姐姐的很多經驗,從而規避很多的風險,所以老幺一般都很優秀,差也差不到哪裡去。回到高某的童年,他確實也曾經很優秀過,由於家族的優秀,人才輩出,所以高某的壓力會比其他的老幺更大,而這種優秀和期望一直伴隨著他的成長,一直到高考。當然高考的失利並不是他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打擊,真正的打擊,是他的哥哥的意外離世,對於小時候的高某來說,一直以來學習和模仿的榜樣突然去世了,更多的是少了很多的安全感,這對於一個孩子來說,造成的心理壓力是巨大的,導致高某的性格更加內向,他不能和其他人說,因為大家都會覺得他是老幺,他的所有負面情緒都會有人照顧,但是這不是他想要的,他要的就是情緒的發泄而已,所以他跑到意外發生的地方去哭。第二次,高考的失利,這個我認為是從根本上造成大面積情緒積壓的原因。太多的期望和支持,如果失敗,就意味著太多的落差和負面情緒,在一個人才輩出的家族裡的老幺,理應很有出息,在成長的過程中,高某基本都是這樣的觀念,也一直努力,但是因為很現實的原因,造成了他兩次失利,這就帶來了的轉變,開始自我否定,加之性格的內向,造成大面積的負面情緒擠壓。慢慢的形成了壓抑型的性格,並發展成人格障礙。

其次,人格障礙與變態型犯罪者。從高某的犯罪行為上面進行劃分,應該屬於變態型的犯罪者,因為高某的犯罪行為當中,有很多犯罪行為里的不尋常行為,並且有很強的情緒和慾望宣洩的感情因素體現,是一個不單一的犯罪行為。變態型的犯罪者,通常都伴有多重人格,在不犯罪的時候和正常人沒有區別,可以正常生活,但是一旦行為發生,所做的行為就很難讓人理解,這是高某的日常生活表現之一。而變態型犯罪者的心理和行為之間的聯繫,一般是通過各種人格障礙來體現的,比如感知上的,情緒控制上的,還有意識上的。綜合高某的表現,加上人格障礙量表的分析,高某所表現的人格障礙應該是「分裂樣人格障礙」,這種人格障礙的特徵,就是高某在生活中所體現出的一些特徵,比如對人情感淡漠,缺乏親密,信任的人際關係,無知心朋友,孤僻,好沉思,總是單獨活動,對別人的讚揚和批評無動於衷(孩子考上好學校別人都羨慕,但是自己卻很少表示),很少表現強烈的情緒體驗(暴力行為一直到流血過多暈倒),缺乏進取心(打工並沒有存錢,而是全部賭博),性表現冷淡(間歇性猥褻和強姦行為)。而高某本身,因為自身壓抑的情緒和對自己生理缺陷的自卑,所以行為中伴有性變態的犯罪行為出現,這個是一種自卑的轉化,因為無處去訴說,所以只能發泄在目標身上,具象化為行為,比如割除性器官,性虐待等強烈返祖感的行為。

再次,單一的發泄途徑與情緒長久積壓。高某沒有太多的愛好,這個可能有些人說,有啊,高某愛賭博和養狗啊,沒錯,但是這兩種愛好並不能幫助高某發泄心中的壓抑的情緒,因為缺少了傾訴渠道。我們看環境背景裡面的一段描述,高某即使在從事自己熱愛的賭博的時候都話少的讓人害怕,而賭博也不是一個可以一直持續的愛好,沒有和人之間的溝通,加之本身我們上面說到的高某壓抑型的性格,他也許只是當賭博行為是一個行為而已,並沒有多餘的感情體驗,也就沒辦法進一步去訴說心理的感覺。而養狗,我們可以知道高某愛狗如命,有時候都沒錢吃飯了,否要去買肉給狗吃,這種行為其實是心理寄託的一種轉移,這可以適當的起到一點緩解作用,但是高某並無法和狗進行交流,只是一種心理寄託,以高某心理的壓抑來說,這個程度已經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了。本來親情是一個很好的發泄途徑,但是由於高某常年在外打工,和老婆孩子都是聚少離多,所以這樣的社會關係紐帶並不牢固,出現了諸如家庭親情關係缺失之類的問題,感情淡泊,加之本身高某的分裂樣人格障礙,這種情感的感知淡漠就會更加的嚴重,所以在小社會環境中,發泄渠道一樣是封閉並且很有限的。這樣一直發展下去,加上高某的性格,負面情緒就會一直累積,並無處發泄,這個時候曾經轉化的衝動犯罪給他帶來的那種心理快感就會格外的吸引高某,長期的壓抑情緒一次性發泄,從一定程度上讓高某意識到這種發泄途徑,加之猥褻和強姦行為的伴隨,推高了心理快感的體驗。在這樣的情況下,高某的犯罪心理循環漸漸穩固,個性化犯罪心理形成,下意識的在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就會重複實施與之前行為類似的犯罪。

最後,進化與返祖。犯罪者的進化行為一直都有在討論,並且在連續犯罪中一直都有顯現,這裡說的進化其實是一種犯罪技巧和心理穩定度的增長,也就是犯罪心理結構的突破和個性化的過程。至於返祖,又是一個犯罪心理的共生矛盾面,因為這兩個概念一般是不會出現在同一事物上的,但是連續犯罪者,特別是變態型的犯罪者和職業型的犯罪者,是會有這樣共生的情況產生的。回到白銀案中,這樣的共生就出現了,我們可以看到進化的過程,割喉作為一種致死行為一直存在,但是在第一起案件中,轉化衝動犯罪開始的時候,是不存在強姦行為的,有的只有可能發生的猥褻,最開始的幾個受害者,都有衣物被去除的情況,隨著犯罪者心理的穩固,衣物被去除從而猥褻或者觀賞已經不能滿足這樣心理結構下的快感需求,所以行為進一步的進化成強姦或者是奸屍,這就是第一種進化。而另一種伴隨著返祖行為的進化,則是對於受害者身體組織和器官的收集和保存。這個複雜行為蘊含著兩層含義,第一層的進化含義,可以看到高某對於剝離受害者器官或者是組織的需求,從小面積上升到大面積,從部分第二性徵上升到第一性徵,從被行為器官到主動行為器官這樣的進化;而返祖,則表現在對被害者器官和組織的剝離和保留,這就好像我們祖先對於獵物部分器官的剝離保留和留著以後使用一樣。(手部的截取和保存,可能是有什麼特殊含義,這個我沒有考慮清楚,是否是和行為人的自體性行為有關係,目前只是猜測,因為曾經有過這樣的案例)

還沒完!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很多問題無法逐一的陳述在定性分析裡面,所以專門寫了下面針對個別問題的回答,這裡我只回答我想到的,並且可以回答的問題,其他還有個別疑點是我無法回答的,很抱歉,

1. 初次犯案與後續犯案區別。高某的初次犯案,是轉化型的衝動犯罪,並沒有預謀,但衝動犯罪的行為中依舊錶現出了高某的一些心理訴求。入室盜竊是基礎犯罪行為,被人撞破後,衝動下進入歇斯底里狀態,於是產生了殺人和猥褻行為。這個可以理解,因為入室盜竊被撞破從而轉化成暴力致死犯罪的可能性很高。但是後續的案件,報道出來的就都沒有盜竊行為了,全部是溜門進去直接發生的猥褻和殺人。可以理解為高某已經捨棄了有跡可循的盜竊行為(因為盜竊要銷贓,而當地範圍比較小),進而選擇了可以極大帶來心理快感的猥褻和後續的強姦,至於滅口,從一開始轉化的那一刻,高某的行為就已經被貼上了必須滅口的標籤。

2. 行為人致死手法選擇。所有的案件,致命攻擊部位全部是頸部(除了8歲的苗苗,是皮帶窒息),為什麼是頸部,而不是其他例如腹部,胸部之類的地方,這和之前高某打工做的第一份生意,販賣刀具,有一定的關係。高某熟知各種刀具的用法和鋒利程度,而這份生意也會使高某了解到如果快速讓動物死亡,特別是,在目標進行反抗的時候,如何讓目標快速停止反抗,並且不能發出呼救的聲音(至於有一位受害者頸部是刺割傷,我認為是因為高某過度自信的過失,致使一次未成功緻死,反抗過程中加大了對受害者頸部的攻擊力度,所以有刺的行為)。

3. 行為人作案範圍選擇。案件發生多數範圍比較近,其中有兩起不在白銀本地,但也都是在高某外出打工的地點發生的。這個其實就是犯罪者對於行為範圍選擇的問題了,一般的犯罪者,都會選擇自己熟悉的大環境來實施犯罪行為,因為這樣做首先是好逃跑,好隱蔽和藏匿,其次是犯罪者在實施行為時的心理壓力會比較小,有利於行為的實施。在犯罪地理學的知識體系裡面,是可以根據連續作案的犯罪地點繪製出犯罪嫌疑人大概出沒範圍的地域圖的,但是對於本來就屬於流竄性較強的犯罪類型來說,實踐中會有一定困難。

4. 行為人父子關係。很多人都會關注媒體在行為人到案後,對於高某兒子的採訪,並且驚異於高某兒子的冷靜。其實我覺得這種冷靜,是最普通的反映。往回縱觀高某兒子敘述的成長過程,以及高某兒子說的,我比較擔心我媽媽的情緒這句話,就知道在成長過程中,父親角色的缺失是既定的事實,高某作為父親的社會角色並沒有在成長過程中發揮作用,或者說僅有的作用也是被兒子否定的。個體心理學中的基本觀點認為,兒子本身對於母親的依賴在童年時期就多於父親,換句話說,父親的社會角色在童年如果沒有成功介入,那麼就是很容易被置換和退出的,而高某的情況,恰恰就是如此,兒子對於高某的印象很淺淡,並且多數是中性和負面的。某種程度上來說,高某對於兒子來說,心理地位可能還不及生活中一位好朋友。那麼對於一個心理地位如此低的人,表示遺憾和不理解,就是對於一個普通心理角色最好的評價了,這就好像我們看新聞事件一樣,惋惜,遺憾,不理解。

5. 犯罪基因的遺傳。我在這裡單獨拿出來說這個問題,就是因為關於這個問題居然可以在知乎上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我是堅定的反天生犯罪人者,因為到目前為止,除了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論(後期被自己推翻),並沒有直接的科學研究證實人類是帶有犯罪基因的,並且這種基因存在於人類的遺傳當中,至於所謂的雙生子研究,也就是同卵雙胞胎的犯罪軌跡和概率研究,由於基庫數量問題,還有就是無法從根本上隔離雙胞胎在同一類似生活環境下的這個問題,而不成立。攻擊行為源自模仿和學習,任何人都置身於環境之中,犯罪並不能遺傳。

6. 曾經講述殺人過程。變態型犯罪者多數都會有這樣的行為產生,因為多伴有雙重人格,所以對於自己做的事情是沒有多少感覺的,甚至有時候會把它講出來當成娛樂,享受聆聽者那種聚精會神甚至有時候帶點羨慕的眼光和感覺,通過這樣的表述,來達到兩個方面的目的,第一,排解自己的壓抑心理,第二,從他人處得到心理快感和強化。

7. 僅有的兩次顯現暴力經歷。在高某被抓之前,僅有兩次有記錄的外顯型暴力行為,一次為家暴,一次為在跳舞過程中產生摩擦而導致的暴力事件。這兩次僅有的外顯暴力行為中,我們可以看到高某性格里壓抑的那一面,在家暴的那次,老婆被高某打,高某卻幾天不理老婆,要老婆哭著找高某,這種情緒的壓抑和暴力過後深深的自責是無法排解的。第二次,高某被人用刀捅了,依舊站著不動,沒有表情,這種行為並不是一般心理狀態下的人可以做出的,高某一直在壓抑自己的防衛和反抗心理,隨後因為失血過多暈倒。

8. 關於被害者全部是紅衣女子的澄清。其實很多人說為什麼他只殺穿紅衣服的,包括我之前看媒體報道都說紅衣服之類的,說是造成當地穿紅色衣服女子的恐慌,我也確實有考慮過為什麼紅衣服作為篩選目標的標準,是否是一種依戀缺失的報復(因為之前有報道說高某的相冊里有一張某親戚穿紅色衣服的照片,高某一直很重視這個親戚,但是後面此女子嫁人,並且過的不幸福,高某很傷心和自責),但是後面有採訪到當年參加過這個案子調查的刑警前輩,就指出說並沒有所謂的只殺紅衣女子的情況,這只是一種謠傳而已。也感謝關注者在後台發新聞鏈接給我。

9. 最小受害者為什麼不是慣常犯罪手法的原因。首先我們可以肯定的是,8歲的受害者並不能達成有效的反抗,其次,由於突如其來的驚嚇,8歲的受害者肯定表現出異常的驚恐和顫慄,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沒有必要去割喉致死,而是極大的激發了行為人性方面的變態心理,於是發生了窒息性的死亡,當然還有在這之前的性虐待和強姦,脖子上的皮帶,說明了行為人把8歲的受害者當做了獵物來支配和圈養,而最後,應該是在強姦和虐待過程中的暴力強度過大導致的死亡。

10. 偶發性強姦和猥褻的原因。縱觀所有的案件調查簡報,會發現好像我們前面說的,有一些是衣服被去除的猥褻和欣賞,有一些則是明確遭到強姦的,那麼這種間歇性的變動原因是什麼?猥褻和強姦的這種交替變動,以及行為中體現的這種性壓抑,已經說明了行為人有一定程度的性障礙。但是有人會問,說行為人有兩個孩子,一個有兩個孩子的人,性障礙是否是個猜測?這種性障礙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人格障礙造成的,前面分析過,另一個是職業傷害。根據時間軸,我們可以判斷這個性障礙,是在孩子出生之後所患,外出打工造成的職業傷害,讓行為人患病,不僅是勃起障礙,還有肝臟的問題,高某從事的是金屬冶煉工作,由於技術落後,很容易讓他攝入過量的重金屬,而所在地又是重金屬的盛產地,這樣的職業傷害導致了勃起障礙還有肝病。而這些,又反向激發了高某的犯罪行為,因為肝不好的人的情緒自控能力比較差,容易激動,容易有出格行為,這個是有文獻可以佐證的,要感謝Vincent提供文獻和加強觀點。

這個案子很多人付出了很多的努力,而在多年的懸而未決之後,終於也等來了光明,當年其實案子留下了足夠的生物證據,還有目擊證人,但是因為當時條件局限,加之行為人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還有一些其他根本判斷上的問題,造成了長時間的膠著,但是依舊不能否認前輩們的堅持和努力。

最後,我們在探究真想的時候,請不要忘記逝去者,是她們給了我們線索去維護正義,也不要侵犯了受害者家屬選擇忘卻的權利。

共勉

希望回答可以幫到你


我從來不指望輪迴報應、良心折磨,真正要感謝的是現代刑偵技術的發展和公安幹警們付出的勞動。

那些聖母,再看看高某大兒子對受害者的態度,「對於受害者家屬,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如果以後我的能力能有所增長的話,對於他們能夠有所幫助。因為現在我沒有能力去承諾什麼。」

我想說,他們一家子現在擁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11個被殘害的受害人及其家庭痛苦煎熬了28年的基礎上的。從1988年開始,如果當年第一個案件你爸就被抓獲歸案,會有你弟的出生嗎?你能順利一路走到今天、通過政審有這份工作?你倆讀書生活的錢你爸沒有供應?

而你爸,28年從未有過自首的念頭,如今被抓獲後也毫無悔意。有個網友說得好,「你們這二十八年的平靜時光是偷來的。」從受害人的冤屈里,從受害人家屬的慘痛里,從正義遲遲不能實現的困苦裡,從犯罪成本低廉的悲哀里,偷來的。

看看你說的話吧,「如果以後能力有所增長」,「現在沒能力承諾」,哈哈,意思是你現在一點力所能及的幫助都做不到了?要能力增長到多大才能去做呢?是成為了富豪還是當上了主席?

毫無誠意,措辭狡猾而敷衍。這類人不會在意別人的痛苦,只在意自己將會失去些什麼。

不要用冷靜理性來為其遮掩,不要給這兩個詞扣帽子,冷靜理性而又善良的人很多,但他們絕對不會像高某大兒子一樣說出這番話。我們不挑剔組織語言的能力,我們在意的是從語言中可以看到的態度。

最後我想問一句,你覺得你父親必有可憐之處,到底是哪裡可憐了呢?是動手家暴可憐?是感情受了挫折可憐?是連環殺人潛藏了二十八年可憐?還是沒來得及享上你們兄弟倆的福可憐?

可憐的人千千萬萬,而可恨的人執著於尋找理由。

// 更新 //

從另一個角度看,高承勇他家給受害者至今一句道歉都沒有,說第一次作案為偷盜完全就是撒謊,欲蓋彌彰,就是為了給兩個兒子留點面子。不知道你們注意到沒有,高承勇回憶殺人細節的時候面無表情,毫無悔意,但突然問了一句「我做這事對兩個孩子不會有影響吧」。還提到大兒子想接他們去成都養老。說明他們父子關係完全沒有他大兒子說的那麼冷淡。

他大兒子叫高意峰 北航畢業 中航工業成都飛機設計研究所工作,算是人才,幫他老子圓了航空夢,二兒子叫高意偉,蘭州理工大學石油學院在讀,比他哥差一些,不過考慮在甘肅農村,絕對也是他們那一片羨慕的對象,由此可見他們一家智商絕對不差,說的話那都是考慮到很多的,反正高承勇是死定了,根本不需要通過賠償獲取被害者家屬諒解,那麼盡量淡化和殺人狂的親情關係自然是首選。

到這裡,肯定有人道主義戰士批判我上來就爆出人家名字也不打馬賽克,呵呵,各種報道受害者家人全名,加害者家人化名,更別說他家人連最基本的態度都沒有,馬加爵媽媽姐姐跪著對受害者道歉的,而高家人在採訪中,沒有表示出一絲的愧疚與對被害者家庭道歉,只用了兩次「遺憾」一詞。採訪中更是絕口不提賠償,一力撇清關係,說什麼父子關係冷淡云云,沒什麼交流,打馬賽克?對不起,很「遺憾」你不配。

在現代社會,我不要求株連連坐什麼的,但人一生起起落落,必有遭遇挫折的時候,碰壁後,像他兒子這種擁有心思縝密又出奇冷靜基因的人會不會像他爹一樣我們不得而知,只是說句真心話,誰家的女兒放心嫁給這家的兒子?從人性的角度,儘力撇清、淡化與其姦殺犯父親的父子關係這一點來看,此人冷靜得可怕,與他爹姦殺人後的冷靜一樣可怕。


反社會人格,長期壓抑自我,首次嘗試殺人後釋放大量壓力並感受前所未有的快感,得益於當時比較落後的偵查手段和他自身犯罪水平,沒有被抓住,後續連續作案。這種人可以感受別人痛苦,但不會在乎,而由於長期壓抑還在別人的痛苦中找到了快感,一發不可收拾,同時他不會有負罪感,把日常生活當成遊戲,可以熟悉適應社會規則(不管是明的還是潛的),能夠沒有情緒波動的做任何事情,不管這事會給別人帶來多大痛苦,他不會在乎。這樣看是不是覺得很像身邊的某些精英朋友,這種人格據稱在人群中有4%,要成長為連環殺手很難。主要是他們獲得快感較難,而犯罪屬於強刺激,跟他們原本特性一結合就非常可怕,他們是絕對的沉默的羔羊。如果讓他們獲得快感的是比較正面的強刺激,那他們就很可能成長為某方面的專家,而且反傳統,敢突破,不在乎挫折和各種束縛。


比他可憐的人多了去了,就他姦殺這麼多女性,手段還是如此地殘忍。他就是個惡人,骨子裡流暢著魔鬼的血液,十惡不赦的犯罪,該處於極刑。最討厭對惡人慈悲為懷的人,大多是沒在社會上見識過真正惡人的小白兔。知乎 有個高票回答說的好,中國最讓人不解之一就是:對惡人太善。

對這種人一定要處以極刑,是伸張法律的正義,是告慰慘別人世的亡靈,是對受害人家人的安慰,更是對潛在犯罪分子的震懾。並且,我們還要唾罵他,讓他在死之前都不能心安,這是他為他的惡行付出的應有的但卻遠遠不夠的代價。

堅決反對對他任何的心理分析以至於到可以理解的程度。比高更慘,更可憐的人,還是非常多非常多的,就他犯下如此泯沒人性的滔天罪行,只說明他的本質就是一個犯罪分子的本質。


看了這個問題後我一整天心情都不好。高這個人真沒有多大的意思,不管他在現實中遇到多少不如意的事,有多麼鬱郁不得志,不管他因為什麼原因而心理變態,以至於把憤怒宣洩在弱小無辜的女性身上,其中甚至包括了一個八歲的女孩,(其手段殘忍不用再多說了,我也不想再了解得更深了)他都不應該這麼做。你有憤怒,有痛苦,你要發泄,要殺人,那你去啊,你去殺那些得罪過你的人啊,殺比你強大的人啊!就連十年前被人捅了幾刀這種事,他都能忍的下來,而且沒有發生過報復的事件 。什麼原因呢?恕我不負責任的揣測一下,是不是高這個人害怕報復了之後,警方很容易就查到他身上,以至於發現他曾經做過的那些可怕的事情。或者是另外一個原因,他根本就沒那個膽量去報複比自己強大的人,只敢在弱小無辜的生命上作威作福。懦弱,噁心!

起初特意關注這個事情是因為我很好奇這麼惡劣的案子,多年沒有被破的懸案是怎麼樣發生的,警方又是怎麼調查的,以及犯下這種滔天大罪的兇手現實生活中又是怎麼樣的人。結果發現,兇手看起來就是一個很普通的鄰居大叔,我們生活中都會有這麼一個類似的人,不愛說話,但是該吃吃,該喝喝,還是一樣的過日子。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感覺這樣的人可能不得志,對人生也不太滿意。大多數的人或許都會覺得不得志,都會鬱鬱寡歡,心裏面會有憤怒,有時逼急了的情況下會鬧出點亂子,比如殺人。但是請不要把憤怒發泄在無辜的人身上,冤有頭債有主。

有些知友覺得不應該歧視兇手的兒子,但是東野圭吾的小說《嫌疑人x的獻身》裡面有一句話,大概意思是這樣的,人們會歧視犯人的家人,因為這樣,才能讓那些想要犯罪的人明白,犯罪是會付出代價的,家人也會跟著遭殃。


白銀連環殺人案的惡魔是怎麼煉成的?(上)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MjAxNDU4NA==mid=2650765990idx=1sn=788d3c9fd06a7a41d71d7820c567018dchksm=f3abbcb1c4dc35a71199c017dc2a57dae3b5eaed1ea3e4220aa3589727343d495f417506a504scene=2srcid=0907bhoUOzFE2cVf66XTuhmG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白銀連環殺人案的惡魔是怎麼煉成的?(下)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MjAxNDU4NA==mid=2650765990idx=2sn=6bd3cc351c17c9504bee33a7ed2019dachksm=f3abbcb1c4dc35a7ab1ce63fad664a4a35ce174a5daa037eacc5a5a94a0d0be5999bc32b8f59scene=2srcid=0907PVwgrP5hu5xDyX3M1LT8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回答的評論看了一下,看到這麼一個問題

看到回復中的問題,我回復了這位朋友「這個問題想得到什麼答案」?

如果我說,「這種殺人犯的兒子,我死都不會跟他做朋友」,您滿意不滿意?

可是,你我都是旁觀者,案件是關注的重點,以前跟案件有關的人都會受到懲罰,如果他不知情,沒必要連坐這個人,如果之情,也不需要你對他口誅筆伐。

我的回答,也沒有偏袒或者強烈的情緒,所以我不能滿足你提問的期望。

既然說到願不願意跟殺人犯的兒子做朋友,那麼,提問的時候,我想你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在知道這個人是殺人犯的家屬的時候」,我願不願意跟他做朋友。

  1. 假設一,有這個案子為前提,估計當事人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也不願意交朋友,何況就算我想碰瓷營銷自己,人家也不會給我這個機會。所以這個假設作廢。

  2. 假設二,沒有這個案子的因素,這個人和你三觀合,經常打交道,互相尊重欣賞,做朋友OK。三觀不合,動不動撕逼,我相信,就算他是勞模,你也不會和他成為朋友。

---------------------------------------------嚴肅的分割線---------------------------------------------------------

案子終於破了,大快人心。

好了,下來我們說說採訪的事。

直觀感覺:通篇採訪看下來,流程上記者都是以引導式的問題進行,不存在煽情,表態講立場的暗示。

關於採訪中出現的幾個問題點:

說到採訪里的父子關係淡漠

如果真像他兒子所說基本不回家的情況,這種家庭關係中國不在少數,父母和自己小孩缺乏溝通的例子舉不勝舉,不必為這個事牽強聯想。所謂的不親近不等於對立,OK?

加上發生這麼一個概率微乎其微的事情在自己家裡,當事人表面看上去平靜,內心是個人估計都亂成一鍋粥了。

又說到被採訪者的冷靜不正常

我想請問,誰可以規定哪一種反應是正常?對著記者哭訴和嫌犯父親感情不好,和父親劃清界限這才是正常嗎?

個人認為,這個時候的家屬們,腦子應該還都是一片空白(僅僅為個人推測),來不及做太有張力的反應。

最後,想說一句

對於社會大眾來說,高承勇是十惡不赦的連環殺人犯,對於被採訪人來說,他只有一個角色:父親。

至於在別的提問中說到的兒子應該也有殺人犯基因,我只想說:呵呵呵。

反智無藥可救。

願受害者安息

End


下面是公安大學專家武伯欣關於疑犯性變態心理的分析,

http://c.contx.cn/v1/feedDetail/tp4/147256254341963576.html?ver=1vid=10514604accessId=9001appId=83ee783f8111b5ec3f0d888d0e5a0381vx=share=trueinstallversion=6.2.1

我覺得這文章有點內容,比如所謂的性變態行為心理特徵、誘惑與衝動機制、固定行為模式導致的心理行為的定型、動機助長作用(成功作案導致的犯罪動機強化)、特殊性需求的無法滿足問題、幼兒期的性探索等。

說的挺有道理的,就是還是不能自圓其說。

比如說,

犯罪心理強度超過法律對自我的約束。那不是跟瘋了一樣,失去了基本的利害判斷。就算大家想強姦美女,因為法律限制也不敢亂動啊,甚至不敢亂想啊,因為這是犯罪,會導致嚴重後果的。罪犯連殺那麼多人,法律後果極其嚴重,他一點不怕嗎?這理論解釋不通。

性變態犯罪是沒有預謀的,也不愛收拾現場。沒有預謀,疑犯的刀子哪兒來的,尾隨哪兒來的?自己都說矛盾了。

說疑犯作案非常有節制,不擴散,收斂快,會避風頭,冷靜和控制力強。那這和他控制不了自己的犯罪衝動不是矛盾了?

我覺得這專家有點被有限知識誤導了,怪不得他指導的當地案情分析沒有起到多大作用呢。你不能為了解釋而解釋,瞎編起來了,偏離了科學和理性思維的方法。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理解就是不理解,沒什麼丟人的,不懂裝懂才是丟人的。

不過這個專家提到的一個細節可能是真的,即罪犯選擇的都是20-30的成年女性,那個8歲小女孩是個特例,可能原本不是罪犯的犯罪對象。

之所以會出現特例,可能是碰巧了。最初疑犯瞄上的可能是另外一個人,這個孩子的偶然出現成為他實施犯罪的障礙,於是將錯就錯,把她也弄死了,而且殺人方式與其它案件都不同,破了自己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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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認為從性變態的角度解釋犯罪心理,有一定參考作用,但很不全面。

什麼叫變態啊?人家戀愛、結婚、生子、經營業務,和大家一模一樣,有了自己的一個家庭和生活圈子。你不能用一個犯罪事實,否定了他的正常生活的事實,兩者不是矛盾衝突的,本來就是共存的。

我都沒結婚,沒老婆,沒孩子呢,我還沒他成功呢。從這角度說,我比他變態多了,我連基本的社會化任務都沒完成呢。

可是我並不想強姦、殺人、虐待,沒這興趣,也沒這幻想。

所以我覺得沒什麼變態不變態的,跟高承勇比,我不變態。高承勇和大家比,也不變態。

他之所以能做出常人不敢為的事情,是另有原因的。

我的分析見下,

白銀連環殺人案能給人什麼啟示? - 心理學

還不全,有機會再補充。


看了嫌疑人兒子的訪談,我覺得嫌疑人就是那個時代一個普通的人的縮影。他家的境況和我家的境況驚人的相似,我的父親也是文革前後高中畢業的,只可惜高中畢業第二年才恢復的高考,我的父親在學校成績名列前茅,由於少年農村的勞動經歷身體素質優異,也是參加飛行員的選拔並通過,但在後來被人檢舉選房某親戚是地主成分而無緣藍天。再之後被本地鄉村小學找去做了老師,要知道那時候的老師社會地位不高,不是現在這種比如說你是程序員或者軟體工程師,雖然你還是自嘲為碼農,但還是略帶自豪的。自然不願意去,要為家分擔,痛哭數日不得不去做了老師。還有更多的相似之處,比如父親早亡。在我成長的過程中,亦是父子交流甚少,我常年在外讀書,也曾感慨過沒有從父親那裡得到過什麼教育,如果有的話,大多也是反面教育,即告訴我什麼是不對的。細想他們這代人,不乏優秀者,但是卻有好多心雖剛,命不強。但是命運受到重大挫折,心理必會留下創傷,很多人會有不同的應激方式,來對創傷做出反應,當然不一定會走上極端去殺人。我的父親是通過酗酒和無節制的吸煙,來宣洩內心的痛苦,包括壯志難酬,婚姻的不如意,家境出身的幽怨,雖然我難以理解,我覺得生活會越來越好,酒精來麻醉自己並不能對現實有任何幫助的。長期的酗酒和父母間無休止的爭吵,給我一個永遠不願回憶的夢魘般的童年,少年。。直到父親的去世。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犧牲品,我們不能理解,遠古時代那些殉葬的奴隸,會為它們的命運不平,也難以理解,為什麼選房親戚曾經是上個時代的有錢人就能影響你開飛機,也不太容易理解,同樣在為社會經濟發展做貢獻的人們,包括各種蟻族,鼠族,卻要經常受到暫住證居住證等不明概念的騷擾的時候,我們要明白這就是每個時代的犧牲。話說回來,文革期間社會確實挺亂,尤其是偷盜等,當時的通信落後,科技力量也不發達,所以身手好的盜賊被抓的可能性不高,很容易造成一次殺人以後膽子放開了,變成惡魔。。其實我只是想說我們相似之處挺多。


現在來複盤高承勇作案的經歷,是一件有著重要價值的事情。

而高承勇也毫無疑問會成為中國犯罪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而與其類似的犯罪者其實並不少見,比較著名的有白寶山、彭妙計、黃勇、張永明、王書金、張君、龍治民、馬加爵等。

從 @新京報發布的報道來看,高承勇具有非常典型的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是一種精神病態的表現。

反社會型人格的幾個顯著特徵,包括高度攻擊性,無羞慚感、行為無計劃性和社會適應不良,在高承勇的作案經歷中均有體現。

關於高度攻擊性,大眾認知一般認為是日常生活中好勇鬥狠,經常打架鬥毆,實際上還有另一種是在日常生活中表現為性格內向、老實寡言,民間有句俗話叫『蔫人出豹子』,這種類型的犯罪者在滅門案中較為多見,其攻擊性在日常生活中被社會適應不良所掩蓋,一旦爆發則呈現非常極端的表現。

這種殘忍性在高承勇作案中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割喉的殺人方法,極為毒辣,不留活口。

無羞慚感,也被歸納為『無情型』,這是一種在受到外界刺激時,情緒無激烈波動的表現。情緒作為一種本能反應,會對人的認知和記憶產生非常大的影響,而對於這種類型的人來說,由於很難受到情緒的影響,其記憶力和理性思維能力表現更為突出,高承勇所表現出的『極端冷靜』,就是最典型的表現,其實對王書金、黃勇、張永明等人的審訊中都能夠發現記憶極為清晰,作案後長時間逗留,離開現場時不慌亂等普遍特徵,我市曾經破獲過的一起敲頭搶劫殺人系列案中,犯罪者也能夠非常清晰的回憶起被害人的細節特徵。

其實這個特徵在呼格案真兇趙志紅身上表現更為明顯,在指認犯罪現場時,時隔10多年,周邊環境已經改變,包括當初作案時的廁所都已經拆除,但是趙志紅還是非常明確的指出了屍體當時的朝向。

至於行為無計劃性,恰恰這一點是比較容易誤導辦案民警的,因為現場往往有著明顯的清理痕迹,體現了犯罪者的有條不紊,而這種無計劃性,其實主要集中體現在案發之前作案時間和目標的選擇上,推理小說經常用到一個『隨機殺人』的概念,想到就要儘快去做,才是無計劃性的根本。

『覺得心裡慌,就要去殺個人』,是這種無計劃性最突出的體現。

最後一點社會適應不良,一方面是體現在社交上的自我封閉,缺乏交流意願,還有更重要的一個表現,就是無法認識到自身的人格缺陷,難以從過往的經歷中取得教益,換句話說,就是認識不到自身行為的錯誤,無法修正自身,從而導致了行為的長期持續發生和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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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的報道同時也揭露了一些疑團。

比如高承勇自述第一起案件,『他聽到她家裡收音機聲音開得很大,他想偷東西。趴在門邊一看,白某在床上睡著了,他進去後被受害人發現,就把人殺掉了。』

這和正常的盜竊犯罪是完全相悖的,一般以侵財為目的的入室盜竊,隱蔽性是嫌疑人最為關注的一點,家裡有大動靜,是不會被選擇為作案目標的,而收音機聲音很大,受害人是如何睡著的呢?又是如何發現了高承勇?難道高承勇潛入屋子裡的動靜比收音機還大嗎?

並且從其他證人的描述來看,正是因為收音機的聲音,掩蓋了受害人被殺時的動靜,才沒有及時發現,所以在這個部分,高承勇的供述恐怕並非案件發生真正的原貌。

高承勇在看到受害人的情況下潛入屋子,其目的顯然是殺人,而非盜竊。

從後來的發展來看,高承勇帶走了受害人的影集,其本身並無變現價值,而最有財物價值的女士機械錶卻留在了現場,其侵財的目的供述並無說服力。

而在後來的幾起案件披露中,都沒有講到帶走影集這件事,不清楚是由於工作原因沒有發現,還是出於保密的考慮。

而關於現場普遍出現的脫掉受害人衣物,恐怕並非出於性衝動,而是一種試圖誤導偵查方向的做法。將故意殺人偽造成姦殺,現實中來看,他也確實成功了。

需要說明的是,性衝動只是反社會型人格作案誘發因素的一種,而從高承勇的情況來看,其作案的根本誘因是焦慮,其日常的情緒波動很小,但是這種焦慮一旦爆發,則需通過殺人毀屍的行為加以平抑。

要下班了,待續。


他就是個慫逼。身體強壯但是平時被人欺負都敢怒不敢言,被小混混捅傷也不敢還手。暗地裡卻殘忍連環殺人。心理變態是肯定的。有空再碼。


眼前走來了個穿紅衣白鞋的漂亮姑娘

他多嫖了幾眼,不由望出了神

姑娘還是城裡的好啊,人又高,膚又白,走路還屁顛顛的,人都走遠了味還香著

如果能考上飛行員

我的老婆也是這樣的吧

想了想家裡的老婆,高承勇猛抽了口煙,把煙踩在地上

草她媽的***,要不是勞資成分差,怎麼可能考不上,還不是這原因當初被人給擠了!

這姑娘本來就是勞資的東西!

去拿回你的東西吧,她本來就屬於你的,腦子裡閃過了這個念頭。

後面不用說了,尾隨,入市,緊張和急躁導致不舉,強姦失敗,殺之泄恨。

他想拿回他覺得屬於他的東西,殺戮是他拿回的方式,所以除了個小姑娘為什麼受害者都是城市女青年的原因。

佩服你,你居然把我的胡說八道看完了。

?(?? ??)?


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特么頭一回聽說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這個說法,玩文字遊戲洗白要不得!


不知道怎麼說,在座諸位認為他兒子應該有怎樣的表現才能說明他沒有遺傳父親的犯罪基因呢,嚎啕大哭傷心欲絕?或者是反正不是這個反應

從他兒子的回答我感覺是個正常的寒門出生技術男,我覺得他兒子說的沒有,是指在當時突然被發問的情況下,快速檢索記憶,沒有特別突出的,有可能想起一兩件,他判斷就是普通瑣事,跟父親的犯罪行為沒有必然聯繫,然後給出答案沒有,關於兒子的冷靜,寒門子弟,腦殼裡面裝不下太多東西的,生活真的挺不容易的,發生這種事,他可能腦子就一片空白,作為重大嫌犯的孩子被媒體採訪的體驗,你能找出幾個例子,換誰不是迷茫?

十二怒漢電影不少人都看過,法律上說,沒有充分證據說他有罪,那他就不能被判有罪,各位可以不接受他,懷疑他,提防他,但是在公共場合發言,還是盡量思考一下吧?

他的兒子已經在承受壓力了,萬一他是正常的呢,萬一壓迫過度做了傻事呢?目前來看真要這樣社會損失不比那個被騙自盡的女大學生小,

我在看知乎上輿論能有多恐怖這問題的時候,跟現在這裡真不太一樣。


網上有一群聖母非要想方設法地理解他,似乎不想承認世界上確實存在著一種基因上就反人性的從殺人中取樂的變態,而忍不住殺人來獲取快感這正是高在口供里很清楚地承認了的,高都沒給自己找理由,他們像他親兒子一樣幫他找!!!

因為高貧窮且社會地位低,心理上委屈了,所以他可以姦殺虐殺女人取樂,是這個邏輯嗎?要知道全中國跟高一樣貧窮一樣被人看不起且在社會上收到不公待遇的人,得以億為單位。我覺得這些聖母處在和高同樣的位置上,大概也會覺得想要殺人發泄一下吧?


今天又火了一篇分析文章,作者把白銀殺人案的兇手描寫為厭女症患者,這種歸因似是而非,但是既然趕上了熱點,又迎合了政治正確,確實想不火都難。

不過火了不代表是事實。

一、厭女症?

人們很早就發現了一個現象:拳擊手在搏鬥的時候其陰莖是最小的。看起來這個說法有些弔詭--「男性氣質」達到最高時,反而是最不「男人」的時候?

不過細想一下倒不難理解,人類的注意力是有限的,你沒法在充滿憤怒應對外敵的時候還在腦中設想一場艷遇。如果有一個腦活躍模型,並把與身體各部位的活躍一一對應的腦區的活躍具現化為身軀的話,你可以發現在肌肉最膨脹的時候,他的陰莖越小,直到最強烈的危險來臨時完全消失。

如果把美國的殺母文化作為厭女症的代表的話,它顯然是性冷淡的拳擊手式的,這種把一切失敗歸因為錯誤的教育的傾向所代表的正是一個渴望獲得勝利的拳擊手:只要擊敗對方,我的美好生活就將來臨。

這時性幾乎完全消失了。

但是這並不複合高承勇的情況--相當一部分女性都被性侵過,切掉乳頭之類性意味明顯的情況也多次出現,顯然高承勇的行兇是充滿了情慾意味的。也正因為如此,當年警方對兇手的人格側寫是內向寡言,木訥,因為這類人更難以通過正常渠道發泄自己的性慾並且更缺乏向他人的傾訴渠道,只能向內擠壓自己。

現實的高承勇也確實如此,他幾乎和鄰居從不說話,和自己的兒子交流也極少。出身貧苦,難以獲得女性的青睞,以至於有些恐懼自己外向的妻子。

正常情況下,一個人如果有了苦悶,首先嘗試解決問題,如果不行的話,會選擇向人傾訴舒緩壓力。這就是經典的進攻-逃跑模型,我們的祖先面臨野外的危險時,需要判斷到底是攻擊還是逃之夭夭,直到今天我們面臨一切壓力的時候都遵循這套邏輯。高承勇在不能得到又不能消解的慾望下,最終走上歧路。

二、人慾

如果說厭女症式的殺母文化是向外歸因的(是她害我一無所成),那麼高承勇的求而不得就是向內歸因的(為什麼我會因為女人而痛苦)。雖然看起來都是女性導致自己變得痛苦不堪,但是實質的不同之處其實非常清晰。殺母文化是因為我是受害者,我要報仇。而高承勇是因為痛恨自己有對(特定)女性的情慾導致的自卑和羞愧--我這麼強大,為什麼會如此追求女性以至於讓自己受辱?這時兇殺本質上不是征服,而是恐懼。

正是這種自卑和恐懼的自厭情緒導致他轉而向外進攻,與其說他盯著紅衣女人是盯著獵物,不如說在他的內心中自己才是紅衣女人的獵物:她為什麼又來了?為什麼不放過我?為什麼不能讓我安靜的生活,非得攪亂我的一切?

這種恐懼促成了對他來說是自衛的行為。但這種「自衛」永遠不會結束,女人永遠有,他就不得不永遠痛苦下去,也許早期干預和化學閹割是拯救他和別人的最好辦法,但是受制於篩查制度的不健全和他本身的教育水平,這隻能是一個美好的設想。

也正因為如此,警方觀察到性侵往往發生在受害者死亡或者起碼是重傷以後,這是一個不那麼尋常的現象,一般的強姦殺人犯是在強姦受害者以後,恐懼法律的報復而殺人,所以很多指南會提出受害者不要直視罪犯的雙眼--這會刺激對方的情緒。

而高承勇只對死者和重傷者性侵的情況正好呼應了他認為應當首先消除威脅的心態,在那之後才是性。正常的女性會拒絕他,諷刺他,讓他羞愧難當無地自容,但死人不會這麼做。死人完全屬於他--這恰好是所有戀屍癖的基本心態,一種徹底的安全感。

字母圈曾經有一個說法是,控制欲都是潛在的戀屍癖。但真相也許是,認為自己不配控制才是戀屍癖的基礎屬性,所以我們的時代遍地戀屍癖。

我們再回到第一段,可以發現極為不同的是,厭女文化的背景是對女性的客體化,而恰好高承勇的犯罪是因為他對女性的主體化,他太在意和擔心女人的看法了,他是在自我客體化。

所以高承勇並不是一個神經錯亂的,萬中挑一的瘋子,我們可以輕易的觀察到他的心態在人群中廣泛存在。比起政治正確的追逐熱點,這才是我們需要擔心的。我們捫心自問,有沒有和高承勇類似的心態?即便我們不至於犯罪,但是會不會對他人造成自覺和不自覺的傷害?

三、做一個極端伊斯蘭主義者?

如果我們看不起高承勇自暴自棄的「自衛」,我們有什麼別的辦法呢?一個直覺是克制自己的慾望。印度的苦修者會為了剋制自己的性慾拿鞭子把自己抽的遍體鱗傷,或者乾脆餓到沒力氣去想。這種存天理滅人慾式的玩法確實不夠順其自然,但是足夠值得欽佩--寧可傷害自己也不傷害別人。

伊斯蘭社區中有一種獨特的思潮叫寂靜主義薩拉菲派,他們和其他薩拉菲派一樣極端和不妥協,但他們極度反對傑哈德應該是向外的,他們認為應該對自己的內心進行傑哈德。這種思潮多少影響了伊斯蘭運動,齊澤克斷言說正是對西方的求而不得導致了對西方的反對,無論這個說法成立,對自己的內心進行聖戰顯然是更合適的做法。

但這一切依舊沒有脫離進攻-防禦的怪圈,對自己內心的進攻並非是克制了自己的生物本能,而恰好是生物本能自身,所以長此以往,並非每個人都會成為聖人,更可能的則是類似封建教化下的國人那樣扭曲。所以也許這就是人類的悲哀,除了早期的教育和干涉,其他最終一切終要歸於同態復仇的你死我活之中。


就是一變態,有啥分析頭,凌遲半年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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