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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應對「現在不抗爭,強拆遲早到你家,社保遲早要崩盤,中國遲早要河蟹」的言論?

來源我就不說了,我只是懷疑發表這類言論的人的動機。


同意這種說法。

作為一名參加過二調,徐州地籍調查,江蘇一張圖,揚州衛片更新,江蘇地理數據採集,江蘇測繪院衛片核查的工作人員,應該的說對江蘇的強拆有著比較深的理解。

第一種強拆,鄉鎮的居民擅自違章擴建,鄉鎮府違章瞞報更改土地性質,農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私自非法出賣出租土地。

舉個例子,去徐州某地替當地農戶換髮新的房產證,換髮前需要實際測量下當地人的房子,後來統計發現,違章擴建面積一個村達到了7300平方米,當地村戶數不過五百多戶,原來屬於國家保障農田的被一道道圍牆圍成了自家院子,有的甚至在圍牆裡豎起了籃球架,原本平矮的土房變成了漂亮的樓房,如果這還是小面積的違規,那麼有些地方私自出賣土地,把農田變成了小區,變成了廠房,違規面積數觸目驚心。非法獲利可以說是恐怖。但是,國土局能聯合當地政府強拆嗎?有,但是執法難度特別大,最後只能已補辦合法手續和罰款來終結這些事情,即使是這樣,國土局的信訪辦公室也被潑過好幾次汽油,我也有過被困在商場辦公室里一天不給吃不給喝,必須要給他們一個說法的經過。

這時候的抗爭,應該是法律層面和制度上的抗爭,當地基層權利尤其是街道辦和村集體上權利過大,而且被少數人把持著,作為普通群眾呢,往往不知法也不懂法,只要給夠好處,就紛紛按手指同意了。就像上面所說的違章建築,最大的就是村支書家,一戶五口,框了整整800平米地,後面還有一塊面積不詳的廠房沒有讓測繪人員進去,而國土局執法權利過小,普法能力不足,多方合作流於表面,法律成為了一紙空文。

基層成為了被少數人為操縱的牟利機構,鄉紳重新出現在這片土地上,與政府開始分裂對抗,而最後的被迫害者卻是普通人民群眾。如果大家對這段話不太理解,可以參考明朝時的納地免稅制,真正受苦的還是普通老百姓。基層選舉要變革,基層權利要被監督,基層村委會街道辦事處要變革。

第二種強拆基本屬於一種,但也有區別,一種強拆是為了基礎設施建設下的強拆,一種呢是把土地變成了商業用地而強拆,前面一種出現強拆的原因有溝通不足或者補償標準太低,而且越是地方工程越容易出現這種現象,現在一公里縣級公路,補償金往往高達百萬,本來為了便民而修建的公路,最後往往兩頭不討好,舉個例子,村裡普通砂石路因為農民有錢都買車了,需要改成水泥路,但改路意味著闊寬,闊寬就意味著要拆遷,好了,鄉政府通知村集體協商補償金,這方面往往一談不好,就意味著工程的停滯,然後要求擴建的農戶又會上訪,協調人員成了風箱,兩頭受氣,最後怎麼辦,文的把村裡小金庫的錢拿出來做補償,武的就是開始強拆了。而且以沿海江浙滬為中心,越出這個圈子,強拆現象越嚴重,為什麼,一是政府沒錢,二是怕麻煩,最後越怕什麼越來什麼。

這時候誰要抗爭,路邊的農民嗎?我覺得不是,抗爭的應該是政府,有錢了才能好辦事,有錢才請得動專業的協調人員工作組,有錢才能讓大家都開心,不再委屈求全把工程辦成十年計劃內,錢從哪裡出,地方稅制繳納制度,也就是俗稱的三七稅需要改革。大家往往發現,為什麼高鐵拆遷,重大國家項目拆遷被強拆的少呢,因為除了地方出三分,國家出七分外,發展銀行和國務院還會特批資金或者貸款用來消除隱患。基層政府應該對自己轄區內的稅款有較大的操作權來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

土地變成商業用地出現的拆遷,毫不客氣的說,現在大家在新聞上看到的強拆案往往都是這類拆遷,家裡掛橫幅的,門口束煤氣罐的,跪在政府門口,兩邊都是新聞記者的,都是這類,很上面一樣,強拆的原因還是因為錢,但不同的是,他們被強拆的原因不是因為錢少,而是因為錢給的不夠多。少數意見人士批評我國房地產房屋價格太貴時,會把原因歸結為土地出讓金太貴,第二是房屋稅費太貴,但我憑記憶說下現在的土地補償金事項往往就高達二十多項,從動遷時原居民的另租房屋租金到農田作物補償金,從俗稱的人頭費到房屋裝修費,合計起來是一個恐怖的數字,有多恐怖。南京建鄴油坊橋那片地,原來是農村,後來全部變更為商業用地,補償金是一個人二十萬,外加每個人40平米左右的商品房面積,也就是說一戶最普通的五口之家,補償款達到了三百萬左右,而且是非常恐怖的在升職中,而他們原來實際的宅基地面積不到100平米,耕地面積不超過一畝,也就是六百六十多平米。我們開玩笑的統計過,土地出讓出去,原始土地出讓每平米價格在蘇南地區已經從2005年的兩千元左右飆升到了現在的六千元到一萬元左右。

而且這還不是強拆的主要原因,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俗稱的三通一平和最後截至日,通水,通電,通路如果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那麼平整土地在限期內,如果平整不了就要賠償給出買方巨額違約金,就成了當地政府最後寧願冒天下之大不違,也要行強拆之事的上吊繩了。這裡只說兩點,苛刻的日期限定是先由我們的島國朋友提出,然後被我們的台灣同胞利用,最後被自己國內的大型央企開發商,國資委企業發揚光大。最後被強拆的還是普通老百姓,得利的是頂層金融巨鱷,紅頂商人們,而當地政府則被圍堵的,被摘帽的,被暴動掀了辦公室的。而少數人也是借著政府不能說出口的隱痛,連同著某些媒體,惡意炒作著強拆,進一步推高著市場房價。

大家如果相信我所說的,就會發現,強拆問題,是一環套著一環,每一環都從中獲利,但每一環都承受著損失,而損失最大的往往還是普通百姓和政府的公信力。

強拆問題不是一部法律就能解決的問題,它涉及了稅制改革,涉及了普法教育,涉及了權利分配,涉及了媒體採訪的不公正,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革。

抗爭,確實是需要的,每一層都需要,每一個人都需要,但事後怎麼做,如何去做,需要比抗爭更大的勇氣和智慧。

在我從事這項工作中,我知道普通人認為土地私有,不容侵犯會解決我國現有的土地問題,而抗爭的目的往往也是這樣。但我對此表示非常深刻的懷疑。

我的觀點,現有的強拆問題是現存的土地制度不合理的最突出的外在表現之一,而更多的不合理處則像冰山一樣潛伏在平靜的海面之下,盲目的抗爭只會船毀人亡,但是如果不抗爭,那麼我國的國祚甚至有可能還不如同樣在土地制度上出現大問題的明朝。

和諧社會和社保基金了解方面不多,不做評論。

。。。。。。。。。。。。。我是愉悅的分割線。。。。。。。。。。。

第一,我寫這些絕不是說基層政府需要多少錢,因為越是通過錢來解決拆遷問題,而不是通過法律約束,通過真正的座談會吸取民眾意見,通過安排就業,分享基建福利,那麼強拆只會愈演愈烈,不抗爭,最後受苦的還是真正守法的老百姓。

第二,我不是政府工作人員。。。。。。


其實這說得一點都沒錯,我現在擔心的是老家剛蓋好的房子被拆,更擔心老了之後社保沒錢支撐。

我是妄想症,但是我還不是太糊塗


XY,我覺得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說法也是沒錯的。這種問題為什麼要邀請我?我看上去很五毛么?

社保我不知道,我知道住房公積金,你有沒有注意到現在住房公積金取起來越來越難了?從隨時可以取變成三月一取,又變成半年一取,有些土政策還要求公積金賬戶里必須有五千以上的餘額。

還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誰取誰知道,麻煩的一逼,總之以阻止你取出錢為目的。


起初他們追殺party,

我不是party,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再後來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馬丁·尼莫拉牧師。波士頓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銘文。1945年。

我是主人的電腦,已經具有初步人工智慧,主人不在,家裡水表已拆。作為主人的家用電器,我也挺懷疑你的動機。


「別的不說了,只懷疑動機」,嗯說的不錯,精闢,一針見血。

我也懷疑樓主的動機。


不是大城市的話,拆遷這事真的令人鬱悶。

一方面有很多漫天要價的釘子戶,逼得開發商改了設計後又去市政府抗議不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往往又會和地痞合作,膽小怕事的就服軟了,敢反抗的又被警察抓走了。而法院此時則是不作為的狀態,地方政府和拆遷戶往往又不喜歡走法律程序,村鎮幹部什麼的許諾的時候特別大方,但是從不兌現。

我個人的建議,確定自己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把事情鬧大,網路時代出新聞方便多了,地方政府捂不住蓋子的時候就輪到縣太爺倒霉了。我記得的被送進牢房的兩個市長,其中一個是遇到了焦點訪談,另一個是被組團上訪,引起了省里的注意。

這種言論其實沒有應對的意義,漫天要價的釘子戶和形同地痞的地方政府都有,每個拆遷戶遇到的情況都不一樣。你在講規則的大城市恐怕沒見過黑社會和強拆,但是在廣大的農村,這些並不鮮見,我尤其同情西部農村,因為那兒連爆炸物都不太好找,很難弄個大新聞。


前半段是沒錯的。強拆並不是不可以,但是要「規範化、法制化」。低價強購居民土地,和漫天要價都是要規範的。當然,後一條就不需要你爭取了……法制化其實不是說僅僅是一個點,而是全面的進步。

至於後半段,無視即可。既然真認為會這樣,還光顧著打嘴炮的,不是妄想狂,而是白痴~


1、這樣說的人,大多也就是說說而已,說完了繼續上學、上班、扯淡,啥也幹不了,包括題主自己。類似說法、觀點產生嚴重後果的可能性接近於兒時理想的實現。

2、能產生這樣觀點的人,一般也不小了,若非自省能力極強,或者遇到極大的事件衝擊,三觀是不會改的。類似的人,因你一段話而改變的可能性接近0。

3、常人的辯論極少極少能帶來真正的交流,不停變換概念、轉移論題、以偏概全、導致因果等等邏輯錯誤層出不窮,導致辯論幾乎不會出現勝利者,何況題主自身的知識積累和思辨能力並無特別優勢。你毫無說服別人的希望,甚至都不能贏得辯論,那麼反駁別人也沒有太大意義。

4、我的結論:你走你的,他走他的,真正能改變別人的人,有自己的辦法。


這裡一堆推牆黨啊。

我看到的,恰恰是釘子戶漫天要價,小販擾亂治安。農村的人爭著被拆遷,因為這樣就能發財了。

歐洲的高福利引來大批綠教和黑人移民。本國的GNI增幅一直低於美國和日本,更別說中國了。

有句話說的好,兔死狐悲傷其類。

當然朝廷也犯了很多延續到現在的嚴重錯誤,比如兩少一寬,但這恰恰是被這堆人推崇的正確政策。

那些認為自己的破房子自己可以隨意要價政府必須聽你的像供大爺似的滿足要求的就閉嘴吧。滿嘴髒字的拉黑不送。


兄弟們,都給我上!


請看黃仁宇黃河青山中,安如何評價國民黨

她說國民黨是個缺乏憲政的國家,所以才會會哭的孩子有奶喝。

而中國大陸,法罪不一的現象俯拾皆是。這也叫缺乏憲政基礎吧~


我這窮鄉僻壤,地沒人征,故房沒人拆!好桑心.

那塊破承包地,一戶一畝都沒到,一年一畝也就千把塊,買糧都不夠...承包期就30年,3萬塊啊。.....!

什麼時候拆啊......


謝邀。

抗爭和爭取權利是唯一的途徑,而且通常不是有效的途徑,這就是當今我國窮困階層的窘境。

去年上訪共1000萬例,真正引起社會關注並成功的非常少

為了防強拆,有的村民在自己家裡修了一座簡易炮

這個社會需要由上至下的改革,也需要由下至上的改革。我認為有效的工會和社區委員會的成立是必須的, 這一方面可以防止當地政府強制性的侵佔居民土地,一方面可以防止被強拆居民的聯合暴動。社區委員會完全由當地居民投票選舉,負責保障居民基本權益。每個居民在每個行動中都有投票決議權。這樣當一個居民受到強拆威脅,由委員會牽頭,由所有志願居民保護該居民,合理合法的維護權益。

這個方案的確也有很多問題:1. 委員會的監督和定期重新任命需要考慮;2. 居民的維權意識不強,常常不能控制自己合理合法的維護權利,如醫鬧、自焚等;3. 居民如一盤散沙,無法有效組織,需要懂得理論和實踐的人士長期磨合; 4. 前期牽線搭橋風險較大

這個方案的一些獨特的優點:1. 如果按照正確模式發展,委員會的力量會與當地政府持平,在很多事情上會有議事權;2. 當地政府無法鎮壓委員會,因為委員會的每個成員是當地居民


話沒錯,關鍵是怎麼抗爭。

如果是指約束朝廷權利、通過有建設性的行為使這個國家社會越來越好至少是不那麼壞,自然是正確的。

如果是指打倒現政權把船搞翻,那麼操心的就不是房子拆不拆和養老的問題,而是這一代多少人活下來,下一代多少吃得飽的問題了。


杭州人民是巴望著拆遷,能不能一夜之間成為千萬富翁,在此一舉。


說的抗爭能解決問題是的,政府和草民誰也不比誰乾淨,哪邊退一步,哪邊就進一步。


走,咱幹革命去。


這動機沒什麼問題,

妄想症也沒什麼問題。

我就是以

「現在不抗爭,

那些因為自己蠢所以在現行體制內吃屎,變成其他體制也必然吃屎的弱智,

將會讓中國退化成大家一起陪他們吃屎的弱國」

為立場的呀~


我有發表這些言論的動機,因為我碰到了。

相信不同地方的拆遷會有不同的問題,而我家就不幸遭遇了其中一種。

地點:某產蘋果的半島上。

賠償原因:西氣東輸,屬於天然氣管道用地(算國家項目吧,賠償應該好談吧,too young too naive啊)。

過程:

一,畫管道線。管線規劃經過我家幾十棵蘋果樹,七八年生的盛果期紅富士,官方年產在500~800元,按照今年蘋果的收購價紅富士每斤4元以上(往年也只有3元左右,所以身在外地的我今年是買不起蘋果吃了),扣除成本純收入至少在350以上。父母不同意,協商要求稍微繞路,換到旁邊林間小路上(旁邊小路也是這幾家果農在用,開挖最多農民伯伯幹活時候繞點路轉過去,這樣能少挖好多樹)。規劃人員說,這個路線可以後期微調,堅決把路線划了。

插播:管道開挖對於果農的影響。

以蘋果為例,果樹種下5年開始結果,7年後進入盛果期。管道開挖是挖土機直接果樹鏟走,蘋果樹根系差不多在1米到2米深,以現在的技術鏟走的樹是無法成活的,必須重新種。旁邊堆土是否對未畫線的果樹有影響暫未知,表層土施工方會單獨放,控制一部分肥力損失。

綜合,一棵7年的蘋果樹挖走,接下來的四年只有投入沒有產出(肥照施藥照打),第5年和第6年損失減少。所以,人力損失不算,賠5年算基本保本(價格請你漲的慢一點!!!!)。

二,談賠償。談了前後一兩個月吧。

1、村委,家裡談了5到10分鐘,中心思想:每棵樹賠償450元,多了沒有,無什麼青苗費、佔地費之類的說法。態度十分強硬,拿出合同,要求籤字。放話:不簽也要挖。談判結果:崩。

2、村長:談了10分鐘到20分鐘,中心思想:村委幫忙去鎮上多要求點,語氣較和善。幾日後回復:每棵500。談判結果:崩。

3、村中開始流傳改路線了,不經過幾家蘋果地了。此時村中涉及的普通耕地都已經以每畝1000元的價格談好了(此價格以年收入來說,仍然是偏低的,最便宜的玉米一年一畝都是1500啊,地里的玉米花生都是直接拔了當草燒啊),當然是按照涉及的面積談下來的,每家也就幾百吧。

4、流言破除,路線無法改,施工方是很有名氣的XX公司(強拆專業戶,養了一批XX)。家裡父母抱著必死的決心不簽。

5、XX公司找人探底,問可承受的最低底線。

6、XX公司負責人來啦,表示一棵1000,其他家都簽啦。

三、結果:沒有具體賠償細則,要不到。政府可以告,流氓不能動。一棵1000,現金交易,簽字畫押,合同直接帶走,農民伯伯太淳樸,都不知道拍照留念,就算以後查起來沒合同那不也是叫天不理叫地無門么。

中間找了國土XX局,此局表示:哎呀,這個項目不是永久徵用,不歸我們管的,xxx。

某些在政府工作的同學通氣:XX公司承包的,做好心理準備,人比較要緊,錢就別指望了,xxx。

律師事務所:我們已經被請去喝過茶了,xxx。

附網上可搜到的新疆賠償標準:http://www.xjgtzy.gov.cn/xjgtzy/zcfg/gfxwj/2012/49597.htm,

關於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可見:中國林業網

按照政策,我家涉及的是施工佔壓用地和管道開挖用地,大西北跟我們還是一個國度的么。

綜述:農民伯伯真好欺負。好多基層幹部素質真是不咋滴。流氓很可怕。

提問:我們損失的錢錢都去哪裡了呀!!!!!!

真實案例,剛結案的。我以前也認為拆遷是不會到窮鄉僻壤大農村的。

第一次在知乎回答問題,不知是否是被摺疊的命運。


實際上是很有道理的。

民主法制的進步寄希望於有聲的抗爭。

而實際生活中政府確實也在不停的試探大眾的底線。

例子數不勝數就無需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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