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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the pretty reckless的音樂?


就算得罪腦殘粉,我還是得說:沒戲,怎麼折騰都沒戲,即使Little J像麥粒那樣把衣服脫光了都沒戲。

你看,風向完全變了,這已不是十數年前艾薇兒的時代。那時流行朋克、新金屬、Post-Grunge——統稱「流行搖滾」——還不是昨日黃花;如今這幾大流派在流行樂壇的地位之尷尬有目共睹。Little J揚言要「搖滾起來」,是的她的確很努力的「搖滾」,我聽到了,但勁兒完全使錯方向:再來一個艾薇兒?或者再來一個Amy Lee?流行樂壇——無論主流流行還是獨立流行——現在(也許是暫時)不需要她們。有Kelly Clarkson和P!nk不就夠了嗎?

所以你能理解我聽完Going to Hell的震驚:媽呀!太凹凸了吧?這就是Little J心中所謂的「搖滾」?她活在哪個年代?都已經二十一世紀十幾個年頭,她還一心作這些過時的音樂(post-grunge+抒情搖滾,九十年代一抓一把的爛梗),太可怕了。那邊就有不服氣的粉絲問了:你倒是說說「時髦」是什麼?很簡單,「重返八十年代」,以Taylor Swift、Charli XCX為代表的主流流行歌手、以及眾多獨立樂隊/歌手都在走八十年代復古路線。其實復古之風在獨立樂界早已盛行,主流流行則將其撒播至人盡皆知的地步。

由此又帶來另一個趨勢:獨立音樂主流化,或者主流流行indie化。曾經涇渭分明的兩者正逐漸交融。換言之,銷量和口碑,兩者必居其一。看The Pretty Reckless的表現,口碑肯定沒戲了,獨立樂界不會承認「它是我們的人」;至於銷量…自求多福吧。

一個自稱很酷的人,作得卻是最不酷的音樂,這真是莫大的諷刺。過時的音樂形式+空洞的內容(歌詞寫得很「嚇人」,但年輕時誰不會放狠話呢?),如果這就是Little J選擇的音樂之路,我不得不替她捏把汗。


不管你們寫什麼。人家叫泰勒摩森,不叫little J……


第一次聽tpr的歌是make me wanna die…在電視上偶爾看到當時覺得歌還不錯tay(當然當時的印象是女主唱)也很美 但是沒有看到歌名…只記得循環的make me wanna die這句歌詞,在網上搜這句歌詞想了解一下這個樂隊,但並沒有搜到這首歌(我想大概是當時是真的很小眾)

然後過了幾年我補看了gossip girl 覺得裡面的little j長得很眼熟,但是還是沒想起來…然後再有一天 突然在洗澡的時候想起來這個女生不就是當時那個mv的女主唱么 然後順藤摸瓜找了她的資料發現了tpr這個樂隊 然後入坑到現在差不多也有六年了……

說這麼多有的沒的我只是想表達的是

真正的好音樂,是讓人過耳不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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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第一的評論感覺挺難受的 畢竟我也算是腦殘粉 我自己的觀點就是 音樂好聽就夠了 我不太在意是否流行 聽歌不就是為了讓自己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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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再上一次知乎突然發現被很多人贊同了 很開心 廢話不多說 新單要發了有錢就多買幾張吧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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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突然點贊了一波 難道是火了??


記得那是一個夏天,那時我的音樂列表裡還是鋪天蓋地的Avril和Beyonce。

然後我的同桌——一個腦殘哈韓妹子硬是把標著R的耳機塞進了我的左邊耳朵。我一翻白眼,小賤蹄子又想給勞資洗腦順便讓我去買SJ周邊了是吧。

然後聽到第一句的時候,我就硬了。

「Here we are and I can think from all the pills I ate

Start the car and take me home

Here we are and you"re too drunk to hear a word I say

Start the car and take me home」

我在想,哎喲我的媽,這是怎樣風騷的女紙才能唱出這樣的調調。

黑暗的,暴戾的,卻是很美。

等我聽到副歌的時候…

「Just tonight I will stay

And we"ll throw it all away

When the light hits your eyes

It"s telling me I"m right

And if I, I am through

It"s all because of you

Just tonight」

那聲音,嘖。如果非要形容這種感覺的話,可能就是「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吧。

我第一次那麼感激被我日日鄙視的low逼同桌,她為我打開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門。

我問她:誰唱的?

她說:噢,好像叫Taylor吧,那個很紅的Taylor Swift。

我:難怪她很紅。

在未來的一段歲月里,我見人就說:你知道Taylor Swift嗎?我的新女神。

他們說:噢,我知道啊,是不是演戲的那個?

我說:她還演戲?果真是女神啊。

之後我才知道,唱這首歌的煙嗓妹子是叫Taylor沒錯,不過,她不姓Swift,她姓Momsen.

她的樂隊叫做the pretty reckless.

一個樂隊的靈魂是主唱,就像槍花的Axl Rose,就像U2的BONO,Radiohead的Thom Yorke…Taylor就是the pretty reckless的靈魂。

你看她的妝容,就可以知道她的音樂風格。

是不是一臉吸毒重症者即視感?

yeah!皮夾克,柳丁靴,還總是配上性感的蕾絲吊襪。

朋克式妝容,煙熏+大黑唇妥妥兒hold住。

真是放蕩不羈愛自由啊,just as her music

她一旦唱起歌來,那種爆發出來的能量,非常的誘人。就像一朵在黑暗中綻放的花,綿密而沉重的花朵壓在我心上,那種透不過氣來的感激,竟然覺得歡愉。

所以,燥起來吧。人類們。扭動你們年輕的身體,風騷起來,狂野本該是你們的天性,搖滾才是你們的本能。


Awesome

第一次聽是nothing left to lose

剛看完皮囊全部 聽這首歌太有感覺

很有那種活在當下 迷失 的感覺

雖然很多人不能理解這樣的頹廢感覺吧

但是她真的迷到我了 和皮囊一樣 迷到我了


最愛「Nothing Left To Lose」

在我的認知里,一直都是Taylor Momsen一個人的The Pretty Reckless

這首歌里,我聽到很多words和feeling

你並不是我的,你只屬於你自己,從開始,到最後。

It"s only we"ve lost everything that we"re free to do anything.

是的, 「I"ve got nothing left to lose,before I met you.」

但是,「In a heartbeat, I would do it all again .」


對於評價TPR的音樂,感覺就是TM本人的樣子——三俗又脫俗

有辨識度的聲音、鮮明的節奏、上口的旋律就是她的美顏、長腿、高冷

但是聽得時候又覺得不入流行口水歌的俗套,正如她不安分於按套路做一個演員

當時第一次聽到她的歌就想:唱歌這麼好乾嘛去演戲

對於高票答案我覺得有些可笑,我認為音樂首先是主觀藝術,不要加某些標籤上去

你聽來是渣的音樂也許在別人眼裡就是天籟

如果以商業價值來說分析的有理有據

但他顯然以商業價值來作為衡量作品的唯一標準

歌不是拿去與別人比的,是給自己聽得

過時與否、時髦與否這些與音樂本身是無關的

在我看來,聽TPR爽!勁爆!張弛有度!

作品日趨成熟和穩定

愛到什麼地步呢?

就是打開新磚點擊播放的時候,會緊張……


首先,自己是tpr粉絲一枚,最近也剛剛看了who you selling for專輯的演唱會。其他幾個答案大致看了下,在這裡略表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想說的是TPR是一個樂隊,而不是taylor一個人,雖然很多腦殘粉的確是因為taylor而知道這個樂隊,但是樂隊大部分音樂都是Taylor 和Ben一起創作的。音樂形式的確較為復古,但音樂不同於科技的一點就在於每種形式都有聽眾,如果非要把引領某種潮流的音樂形式稱為好的音樂,實在不能苟同。而且taylor在採訪中也曾提到過類似factory girl之類的歌便是向70年代音樂的致敬。

其次,說下tpr的live。我有幸在芝加哥的house of blues 聽了一場,taylor現場的表現真的是太贊了,音準音色在rock band 現場中應該算得上是一流的。吉他solo恰到好處,安可之前也給了鼓手solo的機會。結束前還嘗試了一小段電子樂。

最後,我想說的是誠然tpr不是每張專輯的每首歌都質量很高,但是taylor一直堅持自己的音樂夢,建立了自己的聽眾,反正我是會一直支持下去的,其實最愛的還是各種她各種歌曲的acoustic版,大愛cold blooded。


有人愛也有人說是偽搖滾,還有人說她生不逢時。我只知道我聽她的house on a hill的時候沒有來由的哭,哭得痛徹心扉,旋律唱法並沒有什麼特別,只是因為她恰好戳到我心裡。apologize,don"t cry這樣的歌打動了很多人,我也被打動了,但也就是掉幾顆眼淚的事。tpr的大部分歌聽起來還有些稚嫩,但是hoah之後我認為這姑娘是可敬的。


第一次聽到是Just tonight

很難形容當時的感覺

感受全在歌詞里

就是這樣


現在正在聽他們的歌!

最開始的時候是豆瓣fm給我推了My Medicine,作為一隻苦逼趕實驗報告且昏昏欲睡的工科狗,表示聽到這首歌突然就醒了,那種突然為之一振的感覺現在都還記得

然後就去搜了一下這個叫the pretty reckless的樂隊,發現主唱竟然是Gossip Girls里的Jenny,這畫風完全不對啊好么!

後來聽了他們的大部分可以在網上找到的歌,每聽一首都是冒星星眼狀覺得好好聽。我是一個不會怎麼專門去聽歌的人,一般聽歌都是為了給寫報告時當背景音樂,所以對於他們的音樂並不能夠專業地分析出個一二三四條出來。但是the pretty reckless的音樂里爆發出來的能量,卻能夠直接感染到我,Taylor Momsen的煙嗓真的是會勾人的,聽她的嗓音會上癮


歌詞偏黑暗但都是真實的表達,旋律很好聽有的偏流行,但你知道聽眾最喜歡的是什麼嗎?

我喜歡的Tpr最大特點就是 「性感黑暗美學」

TPR獨有的那種女性黑暗美學,性感的煙嗓給人的吸引力,就是一種特立獨行的藝術。Tay是怎樣的打扮:煙熏 黑唇 皮衣,誰也是這樣的打扮? Maliyn mamson,他們是有共同點的,也一起演出過。推薦黑暗向MV《Miss nothing》《Going to hell》《Heaven knows》《My medicine》等

當初在各種音樂視頻搜索欄 輸入「搖滾女」

出來的視頻依次看:第一堆avril,kelly clarkson,kesha,pink這根本不是我要的。第二堆,譚維維,飛兒樂隊,羅琦 張韶涵 范曉萱,聽了聽這也不是我想要的,第三堆 女主唱樂隊Paramore,Icon for fire,Halestorm,Tonight alive,依舊不夠滿意

直到聽到Tpr的 Miss nothing 怎麼翻譯:「一無所念」「虛無小姐」「錯失無物」?Heaven knows, Make me wanna die, 卧槽,這嗓音,這MV,這身材,特么才是我想要的,夠黑暗,夠性感,夠瘋狂。自己在生活中也很叛逆,Taylor momsen就成了我第一個喜歡的搖滾女神。

Tpr吸引我的是什麼,我覺得就是這種黑暗Post-grunge+抒情和Tpr的女主唱煙嗓結合在一起的風格。很多樂隊都有女主唱,但所有我聽過的搖滾樂隊中的女主唱,我覺得Tpr的是最令我滿意的之一。我就是Taylor momsen的聲控,性感的煙嗓就是一種藝術,再配上整個樂隊,一種黑暗而性感的風格,這就是屬於Tpr的音樂美學。

有人說 「她活在哪個年代?都已經二十一世紀十幾個年頭,她還一心作這些過時的音樂」「一個自稱很酷的人,作得卻是最不酷的音樂,這真是莫大的諷刺。」

我想知道什麼是酷的音樂?不過時的音樂嗎?

我會和他說,所有的音樂都會隨著時間流逝而過時,萬物都是有壽命的,每個人都會過時。而Tay在一個採訪中曾這樣描述過自己的專輯:「不會是人們所期待的那樣的東西」。《Light me up》中有一段歌詞「 I"ve got it on my mind to change my ways.But I don"t think I can be anything other than me. I don"t think I can be anything other than me。」

Tpr只想做自己喜歡的音樂,做最真實的自己,不是為了「銷量和口碑」,為了做自己,難道不是最酷的嗎?


zombie這首歌歌詞寫得好還好唱,唱著還爽到飛起。僅此一首就粉了。摩森的嗓音真是讓人醉


以前特別喜歡gossip girl,用了暑假的一個星期看完了那麼多季。對little J的轉變很震驚。

全劇最後一集訪談之前有一段是年輕演員大概複製了一些場景吧,然後bgm的TPR的kill me,當時就被征服了!!立即聽歌識曲,然後愛上TPR!

覺得符合我最喜歡的英劇皮囊的風格,很瘋狂很頹廢卻又那麼迷人。


自己喜歡就行


預警!全程開啟女性視角,大段跑題!!!

讀高中的時候,看Gossip girl, 裡面的長腿小J真是美到沁人心脾不過有點八婆討人厭就是了。然後差不多第三季的時候甜美八婆J轉型了!!開始各種煙熏妝皮夾克弔帶襪鉚釘靴了。於是,毫無懸念地開始對小J的意淫。在此感謝豆瓣,讓我知道了這妞兒還真是他媽玩搖滾的。雖然並不覺得有多硬核,呵呵。

樂隊風格很燃,舞台張力實在棒!沒辦法啊,人家泰勒摩森本來就是個小童星啊!

然後2011年維多利亞的秘密,大秀開場用了那首make me wanna die ,感染力不要太強好么。另外米蘭達可兒太美,當時她前夫還起立為她鼓掌,然後鞋子綁帶開了,下台的時候順勢一踢,美得讓我都想做那隻飛出去的鞋了。。。

最後,泰勒摩森腿是真長!身材是真好!是不是叫泰勒的都是大長腿啊!


很重的煙嗓,我把under the water 讓我閨蜜聽,我倆一拍即合,她說沒想到你會聽這種類型的歌哈哈,那時候的心境覺得聽到這首歌剛剛好,然後翻了歌單,my medicine 也讓我循環了很多遍,就像一個吃貨遇到了最近一直想吃的美食,對我來說,音樂也是這樣。


the pretty reckless的Taylor Momsen,一個很有實力的搖滾樂隊。有實力的地方在哪裡?第一,堅持做自己特色的音樂,這是意志的強大,但是這樣子做的話會註定了這隻樂隊永遠都不是大熱,幸虧她不太在意,但是她的堅持一直打動著我,還有就是新專一般,感覺和以前的差太遠。第二,她的唱功不錯,像《just tonight》這首歌,音域不算低,在這個音域上,還可以唱得這麼粗獷還這麼動人,是強勁的表現,而《you》這首歌,抒情起來也是對戀人渴求之情也是情聖級別的,給人很大的代入感。這樣強勁的歌手,不可多得。不過這支樂隊一直在走下坡路,做的音樂都比不上第一張專輯《light me up》。有一個很容易檢驗的標準,就是一首歌循環放足夠多的次數,你會發現第一章的專輯的個別歌沒那麼容易聽厭,例如《just tonight》。但是之後的專輯的歌,很難做到這一點,但是也比taylor swift那些口水歌要好上一百倍,那些口水歌聽一遍都覺得幼稚,太裝逼了。有人說歌詞好歌詞不好什麼的,我只能說,我是一個中國人,不懂英語裡面的風情,不能評論她的歌的歌詞如何如何。

《just tonight》《my medicine》《you》《nothing left to lose》是Taylor Momsen的極致體現,一首是她唱過的最難唱的歌,一首是她最野的歌,一首是她最酥的歌,聽到想要保護她,給人感覺就是一隻再調皮再野的貓還是想要一個主人的感覺,一首是唱的最淡的一首歌。其他的歌,一般般,聽多幾次就厭了。


陪伴我從高一到現在准大三

考試複習煩躁複習不下去的時候一聽效率馬馬up

my medicine當鬧鈴一整個高三也並沒有毀掉這首歌


很喜歡tpr 更喜歡這個taylor

不太清楚理論。。大概屬於後車庫?

每次聽到她的煙酒嗓都有種發泄自我的快感

推薦幾個

Zombie

Nothing left to lose

Make me wanna die

Heaven knowns

Under the water

Just tonight

突然發現 自己喜歡一切 弔帶襪 機車靴 煙熏妝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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