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6年,婆婆不願意出婚房,如何處理?

請各位耐心看完問題日誌

簡化一下我的整個事情,內容太多了。特別感謝那些誠懇回答的人。我還是會繼續更新下去。
(希望大家不要對我罵噴子的態度嚇到,平時是很溫柔愛笑的,但是黑子噴子絕不留情:)確保知乎環境人人有責)

1.戀愛6年,雙方都獨生子女,感情不錯,在國外已領證
2.雙方均南方二線城市,只經過一次雙方會面,了解到女方家裡條件比男方略好。整體條件還是相配的。
3.想去大使館把國內證領了,但家裡和我都對男方提出要求,需要男方提供婚房。
4.女方已付婚紗照3萬買寶馬20萬雙方名字。
5.男方父母不同意婚房完全由男方出。
6.男生和母親關係不好,男生母親逼迫強勢的人。
打算:
共同買房,男方首付,共同還款。
看之後他們態度決定以後對男方父母態度
堅決保持距離,彼此禮貌,最好不見,即使有娃也不見如果態度不好的話。
買房時候寫清協議
和男方父母產生矛盾點:
1.對我態度一般,對我們已經扯證一事態度淡然,在乎錢,不願意吃虧一點
2.擁護男女平等,以所謂男女平等為借口拒絕花一點錢在女方身上。當得知婚紗照等一系列費用先由我出時,不說話了...需要他們來商討婚房時,堅決平等的態度讓我反胃。

有些噴子特別是男的,對我觀點不贊同的,或者是惡意揣測甚至幼稚到改我題目的請離開知乎!我表示這些打算我男友完全站我這邊,作為男人他認為在婚房一事上跟女人計較的話就沒什麼本事。他目前在存錢首付之後會努力和他父母溝通。所以下面噴我觀點的請回吧,層次不同別硬融。low男繞道先。請結過婚有經驗的人進。謝

更新:男友家人像哥哥姨媽還有男友爸爸都同意我們要求,只有這個婆婆死命不願意,婆婆對公公說你要是同意她就和公公離婚……


注意了同學們,下面介紹的這個題主,就是典型的「中華田園小公舉」。

劃重點!

請看當事人原話: 雙方都是南方二線城市,都有房子, 女方希望男方出個現房作為婚房就好了,贈與給夫妻兩個,寫雙方名字。

大家看到這裡一定會奇怪:既然女方自己有房子,為啥還要男方拿出一套房子來(婚前財產),然後寫上雙方名字(婚前贈送給女方一半)呢?

女方做出了回答:(如果)什麼都不要就結婚了,如果男方有什麼不測,比如出軌或者什麼的(當然我們戀愛那麼久沒發生過這種事情),那女生就抱著孩子直接滾是嗎?

同學們,那麼我們大概可以明白女方的訴求是什麼了。

女方的意思是:結婚前,讓男方把自家的一套房產,分一半放在女方名下,萬一結婚後,男方出軌而導致分手,那麼這半套房的財產,等於是賠償。

婚前要半套房,等同於……押金?

沒錯,就是押金。風險押金。

貌似邏輯是合理的?沒毛病么?

那麼,我們假設一下哈,想對女方也提出一個小小的問題:假如婚後是女方出軌了怎麼辦?男方婚前先給了你半套房,婚後你出軌了,男方戴著綠帽子,還得搭上半套父母攢了半輩子的房子送給你,讓你和別人雙宿雙飛去?是嗎?

在這種角度來看,男方是不是也應該向女方要風險押金呢?

風險都是相對的啊。

要錢就是要錢,整那麼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幹啥呢?

做人誠實點好么?


看你一再修改,一再加黑體字。

【站著說話不腰疼】

【小人之心】

【大部分留言的直男】

【通情達理的男方該知道怎麼做】

……

你看你這個破問題,

還沒搞清楚是非對錯,

就連升數級嘲諷,把答題者全激怒。

相戀6年,國外留學,婚前還買了車。

多好的談判條件啊。

乖巧一點,會來事一點,嘴巴甜一點,沉得住氣一點的姑娘,簡直是要什麼給什麼。

如果因為買不起房子談崩了,那確實是房子的事兒。

但他們家買得起房子,卻還是談崩了,那就跟房子沒什麼關係。

這事兒根本不是婆婆不給你買婚房,

而是在於你實在情商太TM低了。

就算是我這種不差錢的,

兒子把你這種盛氣凌人的打火機帶回家,我也不給買房。

想讓老子花錢,還給老子添堵,憑什麼。

不信啊,

你讓你男票換個老實乖巧版的女生再試試。

人最多一句「女孩子大老遠嫁過來,好歹有點保障吧」。

房子兩個字都不用提,老太太絕對全套給足。

別問了,散了吧。

你倆沒戲。

——————

曬一曬


熟悉我的都知道我的立場,我不批判女權,也請你別污名化女權,女權不是這麼玩的。

我就請問你別人父母憑什麼出套房子給一半你?尤其是對方看來是獨生子的情況下?你真跟他白頭偕老還怕不是你的?

真覺得生孩子吃了大虧可以不生,談不攏可以不結婚,沒說非要你在一棵樹上弔死,以這種方式要補償你到底是結婚還是做代孕買賣來了?

你能假設你老公出軌,我們為什麼不能假設你出軌?知乎上都是老阿訇,網上那些出軌女的視頻大家都看多了。

重點來了,我國法律根本沒有所謂出軌凈身出戶的規定,如果你出軌他爸媽就活該硬扛半套房子的損失?到時候如果你出軌了你老公找誰哭去?

真的在乎房子,也該他爸媽賣房出首付,立好字據,你們倆自己還房貸。

頭一次看到不講理還這麼理直氣壯的。


分!為毛嫁給這種家庭!連半套房子都不給!誰家的女兒賣的這麼便宜?


我就覺得這種談了6年一拍大腿想起來結婚得要房子的事兒挺搞笑的,你說呢。

說什麼誰家也都不差那個錢,您不差錢您別要啊。


題主這麼理直氣壯,又是國外領證又是身邊人都說婆婆摳門,卻沒有意識到問題的本質:歸根到底你這是在問人家要某樣東西,不管你的理由多麼充分,只要沒有法律上的規定,如果人家就是不給,你毫無辦法。

題主的所作所為讓我想起了在火車站拿殘疾證找人捐款的。不管他們是不是真的殘疾,我都從沒有給過他們一分錢。因為他們那副你不給就纏著你的嘴臉是在讓我噁心。

我最後再強調一下,你這是在伸手,問人家,要東西。


萬萬沒想到

竟然遇到了

想給婆婆點贊

的題


婆婆是上輩子欠你了?

父母有義務給孩子買房嗎?有些人啊,真的恬不知恥,啃老不以為恥,反而為榮。啃的理直氣壯,大肆宣傳,生怕人不知道。

你要嫁就嫁,覺得虧就別嫁。不嫁人永遠虧不了。

真煩這種把婚姻跟原生家庭混在一起的人,就不能特喵的獨立一點嗎?跟個巨嬰一樣,還結什麼婚啊


我原來的答案還是在給題主說話,但是看了看她在各個回答下的評論,還是算了吧,我是看走眼了。其實題主要房子,要房產證加名都不是問題,兩人結婚本來就是要談好條件,你提出自己的要求,希望男方家滿足你,這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你提了這個要求,人家男方家庭也有選擇接受或者拒絕的權利。現在人家選擇拒絕了,那你要麼降低要求,要麼選擇分手。

可是你在題目中,還有各個回答下面批評指責婆婆是怎麼回事,難道說只准你提要求,不準人家拒絕了?是不是你結婚要1個億,人家也不能拒絕你,否則就是人渣了?

這個問題的重點根本就不是什麼要房子和房產證加名,也不是婚後怎樣履行義務什麼的,而是你們既然結婚條件沒談妥,那就應該好聚好散。背後說別人壞話,實在是有些過分。


算盤打得太響。

看到題主遭到圍懟,其實本答主心裡是有一些小心疼的。

但看到分不分這幾個字的時候,我的心還是沉了一下。

談了六年戀愛,因為公婆不給出房錢的事,兩人這就要分手了。題主還在問題描述中寫了男友有多愛題主,多為題主著想。

因為房錢而分手,透過這個問題,我覺得題主的愛情觀和婚姻觀已經歪到骨子裡了。

我如果是你男友,我真的覺得吃屎了。我會不無悲哀地想到換了我,你找一個有錢的男人,談戀愛結婚生孩子還是一樣的。說到底,除了房錢,男友的價值在哪裡?到底這份價值有多低,不出房錢,就支撐不起你們的感情?

這才是你真正思考的現實問題吧?

說真的,出房錢防出軌防外遇這些毀三觀的觀點我就不吐槽了。用金錢套住人性?你如果在考驗男友的人性,選擇質疑他的人格,我不禁也要以最壞的打算質疑你的人格。怎麼能保證肚子里孩兒他爹是你男友而不是別人?是不是出生時要先做親子鑒定?萬一不是怎麼辦,要不要在房產契約上約定一旦親子鑒定失敗,房產全部收回?

你想要的是這種生活嗎?

當今社會,誰有安全感?你為了自己的安全感,讓男友簽了賣身契。男友就活該自己承擔那份不安全感,還不準說對吧?

你真的找了一個好男友。倘若你同時遇到了一個不講理的婆婆,那是你遇到了老年的自己。

別把愛情當兒戲。


如果你提出一個合理要求然後婆婆全力阻撓,我覺得你嫌婆婆煩還可以理解。

如果你要求婆婆送給你半套房子受到婆婆阻力,然後嫌婆婆煩,我覺得你不要臉。

如果你找你的父母要一碗面遭到全力阻撓,我覺得你嫌他們煩還可以理解。

如果你要求你的父母送給你一套房子受到他們的阻力,然後嫌父母煩,我覺得你也不要臉。

不管是誰,不屬於你的東西,你去無恥索要,都是不合適的。

別人自願給那是別人的自由,不管是你的父母還是你的婆家。

別人不願給那也是別人的自由,不管是你的父母還是你的婆家。

你覺得你有資格討要這些東西你也有可以這麼想的自由。既然你把婚姻當成一樁生意,那麼大家就要買賣自由,願買願賣才能成交。

生意不成交沒什麼了不起,好聚好散不行嗎?

最討厭的是哪種人?就是那種生意沒談妥,非要背後罵人一頓,指責別人道德有問題,性格有問題的人。

你貪他人財物在先,還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審問別人?


為什麼不考慮替代方案:

男家出十萬彩禮,女家出十萬陪嫁

你男友出五萬積蓄/公積金,你出五萬積蓄/公積金

這樣就有三十萬首付,買個百萬左右的房子應該沒問題,再一起折騰公積金貸款,寫你兩名字,房子問題不就公平解決了嘛

要是你覺得你之前已經出了三萬的什麼錢,就讓你男友多出三萬的首付唄


如果我的眼睛沒問題,我的電腦顯示也沒問題的話,你問的是「女方希望男方出個現房作為婚房就好了,贈與給夫妻兩個,寫雙方名字」。

大姐,「贈與」啊!你的要求是「贈與」啊!

Excuse Moi?你就這樣直白地管對方要財產,真的覺得合適嗎?!你真的覺得自己這麼金貴嗎?!你男朋友非娶你不可嗎?!

男方家長如果願意送你半套房是情分,不送是本分

以下是我的幾套解決方法:

1. 按照你說的,男方家送你半套房,且婚後你不想工作就不工作,所有開支全部由男方出,但是你明確表示無論你出去工作與否,婚後你都包攬所有家務,任勞任怨。十年內,如果因為你的錯誤而導致離婚,你凈身出戶;十年後,雙方再行商議。南方二線城市,我現在假裝是珠海,均價兩萬,買100平米,200萬,你這十年的家庭主婦工作相當於100萬,一個月8300,看你這個狀態自己出去工作應該賺不了這麼多。

2. 按照你說的反過來處理,你們家出一套房,送你老公半套,婚後他包攬全部家務,生孩子花錢選個代孕,生出來以後你開心了就逗一逗,不開心就老公全程帶。十年內,如果你老公出了幺蛾子就他凈身出戶,十年後再定。

3. 雙方家庭共同出首付,雙方共同還貸,一人佔50%。婚後雙方都工作,但是還貸比例按照個人收入佔小家庭總收入來劃分,比如你老公賺10000,你賺5000,每個月貸款是3000,那麼你老公每個月出2000還貸,你出1000。家務方面雙方共同分擔,你做飯你老公洗碗,你洗衣服你老公擦地板。生孩子期間你不工作,由你老公養你和還房貸,生完出了產假你回到工作崗位,你和你老公還有雙方父母一起帶孩子。

4. 男方家出首付和裝修,雙方共同還貸,按照出資比例在房產證上寫比例,比如房錢+裝修款一共250萬,首付+裝修男方出了100萬,還需要還150萬房貸,那相當於你需要還房貸75萬,可以在房產證上佔30%。家務和孩子按照方法3中的方式來分。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你提出來佔個35-40%,正常的男方家庭都會同意的。

5. 男方家出現房,你家出錢重新裝修買傢具,按照你家出資總額占該房屋現在的大概售價的比例,在房產證上寫數值。比如他家房子現在200萬,你家出了50萬裝修+買新傢具,那麼總共是250萬,你佔20%。家務和孩子同樣按照方法3來分。在這種情況下,你提出來占不超過30%的房產比例,正常男方家也會同意的。

6. 以上方法你或你家都不能接受,那趕緊分手,別讓你男朋友和他家人鬧心。

7. 以上方法中的1、3、4、5你男朋友家不能接受,那也趕緊分手,別讓你自己和你家人鬧心。

這套婚房你或你家出錢了嗎?沒出錢就別在這兒XX。

不要只想權利,不想義務。


這個問題我不打算給題主講法律,我只想提醒題主一些道德上可能存在的隱患。

在目前這種房價高企的時間段內,「讓父母幫忙出錢買房」這並不是一個值得指責的問題——我們實際上能看出來,目前中國正在走向日本式的代際資產差異,年輕人需要生活,需要房子,這些都無可厚非,在現實社會當中父母出部分或全部的錢是一種具有普遍性的現象。這些也並不重要,我也不想談論。

我真想談的是,在男方父母出錢買了這個房子之後,題主所要擔負的道德義務。

在題主和男朋友結婚之後,你們住進了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里。即使這個房子的戶口本上寫的是題主和男朋友兩個人的名字,你們仍然生活在男方父母的資本之上你們小夫妻倆掙了錢,該孝敬父母了吧?先去哪裡,又後去哪裡?你們小夫妻倆做生意賠了本欠了債,該向父母借錢了吧?向誰借?誰先誰後?你們只要結婚了,或者還在這段親密關係當中,還在這個社會當中生活,你們就逃離不了「孝」的概念的控制——而在當你們做決斷的時候,這種資本的力量就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你完全可以想像:當你力爭多去去你的父母那裡時,你的男朋友會怎麼想,怎麼說,怎麼做?你們兩個將會因為這套房子陷入無休止的爭吵之中。很明顯,這種物質資料的力量反過來控制了你們——這是一個很簡單地異化的過程。如果你是真的想陷入無休止的家庭生活的話,你也完全可以選擇繼續堅持下去。嘴硬的婆婆我見得多了,到最後還是會把婚房給你送上,但你有考慮過婚後的婆媳關係嗎?沒有。從你的提問中我發現你從未思考過這些問題,你所重視的也只有和你的男朋友之間的二人關係而已,你想的只不過是「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我倆打算結婚,婆婆應該給我們套房子」。但我們很清楚,結婚絕不簡簡單單是兩個人的事,它是作為一種制度將與這核心的兩個人有關的任何人建立聯繫的一種方式。

要這一套房子,搭上你的後半生(或者說更長的一段時間)真的是值得的嗎?

我斗膽猜一下,大概是題主的父母建議題主這麼做的。我不知道題主是不是獨生子女,如果是的話,我覺得你完全可以多向自己父母提提建議——畢竟他們這一代人死後也只有你一個人繼承財產,沒有必要考慮別人的問題,當然你的話不能和我在這個答案里寫的這樣討厭。

如果不是獨生子女,我就猜你會有一個哥哥或者弟弟吧,很有可能你的父母會更喜歡男孩一些,想養兒防老——在這種情況下,我猜你的父母也需要像你的准公婆一樣,為著自己的兒子掏出自己辛辛苦苦攢下來的一點錢,但題主提到過,父母在二線城市,有一套房,我猜大概是個一般的中產家庭,這種情況下,你的父母給你贊助一部分錢(不會很多就是了)應該是可以做到的,說一說,勸一勸,不要鬧得太狠,父母還是會願意的。

當然,讓自己的父母出一部分錢也只是其中一種選擇,讓男方的父母出全款當然也是另一種選擇。上面所有的話的前提都是題主認同父母應當為子女結婚出錢。這句話的意思是,當然題主也完全可以選擇不過這種靠父母的生活,上面這些話只是為了反駁鍵盤俠們很多人意識不到他們的父母給予了他們多大的幫助,試圖證明自己奮鬥是唯一的路。父母現在不願意,未必未來不願意,不願意也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比如「擔心題主只是為了騙個房子」這就是一個非常正常的理由),任何問題一味地將它歸於對特定的人的價值批判,而不將它引向合理的解決方案,拙見以為有所不妥。題主完全可以多和事件相關的人進行交流、討論,而並不是立刻就選擇分手。有些答主認為分手對男方是件好事,但男方長達六年的感情又需要多長時間來彌補傷痕男方和自己的父母(即題主的准公婆)會產生多麼大的矛盾,會因為一套房子鬧成什麼樣你們又是否考慮過

一個人的命運啊,當然要靠自我奮鬥,但是也要考慮到歷史的行程。

偉大的勃學家 @徐國曦 曾經在勃學群中說過,「我這一生都不能像我父母那樣富有。」我們可以摸著自己的胸口發問:我這輩子能超越自己的父母嗎?

完全空口說大話讓年輕人獨立奮鬥,這是不科學的,也是不人道的,代際之間的資產差異是很明顯的社會問題,這種由於年齡而存在的階層流動性缺失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思考——在同一時段內,我們的解決方案很可能要更傾向於這種看似不光彩的啃老行為啃老問題並不僅僅是某些人在會議上提到意識問題,這跟當年解決下崗問題只認為下崗職工再就業困難是職工思維轉變不夠徹底一樣又傻又壞。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艱難困苦,但隨著現代性的逐步推進,這種苦難並不是在減弱,而是在加強——而且我們很清楚,我們今日所奮鬥的這些過程,也只是為了後人的幸福。非要說這種索取遺忘了「可憐天下父母心」,我看也並不是一種合適的邏輯。

最後還是要說一點,知乎永遠不能為你做出決斷,這種分手與否的問題永遠都是需要你自己做出的。

望君思量。

相關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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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要房子是為了防止男方出軌,那麼女生也應該買一套房子寫兩人名字。約定好,誰出軌,無過錯方就分走對方出資的那套房產的一半。

否則,女方出軌,男方的權益誰來管?

寶強的教訓還不夠?

如果覺得,要房子是為了彌補女性在家務、生育上的損失。那麼你要搞明白兩個問題:

第一、男方家裡是不是明確要求家務必須由你做?很多女性有著被迫害妄想的毛病,總是想當然認為家裡肯定都是女性做家務,男人都是甩手掌柜。事實上,做家務是兩個人商量的結果,誰多做誰少做,你們完全可以在婚前商定好,又不是包辦婚姻。以感情為基礎的婚姻,夫妻雙方本就應該互幫互助,誰又能量化出家務該如何平均分配?

第二、生育與否,決定權在你。我再重複一次,你們是自由戀愛,非包辦婚姻如果你覺得生孩子對你而言傷害太大,你完全不想承擔生育帶來的損失,你可以選擇丁克,在此基礎上擇偶。如果你願意跟你愛的人孕育一個孩子,那麼你就要明白,這是你自願的,沒有人強迫你,你在懷孕之前,應當做好即使發生一切變故,你也願意把孩子撫養長大的心理準備。我認為這是一個女人婚前應該明白的道理。

如果你說,即便雙方都樂意要孩子,可是女性付出就是比男人多。

沒錯,我認同。但這個鍋該由你丈夫背,而不是他父母來背。你可以要求你丈夫在金錢上比你多付出,以此彌補你在生育過程中的損失。但你沒有權利要求他的父母為你付出,結婚和生育是你跟你老公的事,爹媽幫忙,那叫情分;不幫忙,你還真的挑不出毛病。

父母把孩子養到大學畢業,供書教學,已然是盡了職責,後面還要付出多少,就純粹看個人了。

說句心裡話,我挺看不起那些談了多年戀愛,最後僅僅因為婚房、男方出錢少等問題而分手的女性。

人都有物質的需求,但是幾年的陪伴與扶持最後僅僅敗給了錢。人特么成了金錢的奴隸,可恥可悲。

如果深愛一個人,最不想發生的,難道不是要跟他分開嗎???

難道,沒有房子,比起你永遠失去深愛的人,更讓你難過么???

最後說一點肺腑之言,也是我在婚前,一個同事大姐對我說的。

獨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沒有不良惡習,家裡的房子、車、錢以後都是留給孩子的。只是當小兩口剛結合時,父母可能出於對兒媳/女婿的不信任,以及對孩子理財能力的不放心,未必願意把財富立刻交給你們。

這時候,聰明人(無論男女)的做法應該是不張嘴提太多要求,給對方家庭留下一個不慕名利的好印象。然後跟另一半把日子過好了,時間長了,兩代人之間建立起信任,父母總有老的一天,他們的財產不給孩子還能給誰。

只有傻瓜,才在婚前錙銖必較,分毫必爭,給對方父母留下「這姑娘/小伙跟我孩子結婚是不是為了我的錢」的壞印象,一旦形成這種印象,婚後的關係還能好嗎?更不要說很多情侶在爭的過程中就談崩了,最後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


結婚前提要求沒問題,婆家不答應也沒什麼問題,你看不慣婆家也沒關係,問題是你能不能接受這樣的現實。不能接受就換一個能滿足你要求的男友和家庭,能接受就對男友表達理解,然後好好過日子。

最忌諱無可奈何接受現實,而又心懷怨念,時時翻舊賬,這樣的感情和婚姻,是很容易出問題的。

如果婆家實在不答應,而題主又不甘心,但也不想分手,就跟男友表達內心的委屈,讓他在其他方面補償你,例如給你買其他貴重的禮物,或者答應你做什麼事,然後這事兒就此翻篇兒,不再提,你倆自己努力掙房子。

不要指望改變別人,改不了,也傷感情。如果你實在忍受不了,要麼離開,要麼忍受,要麼改變自己。


不要現有的房子,買一套新的,房產證上寫兩人名字,首付兩邊家裡共同承擔。由於車是題主全款,那男方多出一點。婚後兩人獨立過自己的小日子。

現在大著肚子就別上知乎和人撕了。

根據題目信息,題主婆婆不是省油的燈。根據題目編輯信息,題主也是強勢的性子。

突然有點心疼題主老公,

風箱里的老鼠——兩頭受氣。


我的觀點就是自己掙來的比要來的好,如果女人覺得非結婚不可,可以去爭取最大利益,但是不要強要,這要看你的本事和在別人眼裡的價碼?人家有權不給你,可能是給不起可能覺得你不值這個價格你要高了。

尊嚴是在金錢和婚姻之上的,弱者更要自強,不要被人看不起。

女人也可以買房買車孩子跟自己姓,哪天膩了把他掃地出門就是了。

希望所有女人不要只盯著房子了,有空多看看婚姻法時刻關心國家法律改動,父母贈予的房子就算房本寫你的名字也沒用必須過戶,就算過戶如果有一天離婚,人家拿出贈予的證據你也未必能占理。

國家改動婚姻法,房本加名字無效就是專門真對你這種人的。

無論是男方婚前的房子還是人家父母的都和你無半毛錢關係,女人也不要出裝修費買車,必須要有自己的房子,條件不允許就和男方一起買房,買房時要寫兩個人的名字,房本加名字早就無效。不是自己的房子住的也沒底氣沒保障,不要總是盯著男方的財產了還盯著人家父母的,別給女人丟臉了!

自己的房子住的最踏實,自己掙的錢花的最安心。女人要自立經濟獨立有自己的房子是當代女性要平等的更本。


自己出首付,讓男方幫忙還貸啊,這TM才是大便宜啊!(婚姻法)

然後買房子沒錢了,養不起小孩,就丁克吧。這時就換婆婆急了……

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捨不得老婆……

總之,先定個小目標,自己出首付。


婆婆全款買的房子,幹嘛寫上你的名字?幹嘛不婚後一起賺錢一起買房,即便只是賺得個首付,也很有底氣寫上自己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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