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馬離婚案最終判決結果,示範效應是否會超過彭宇案,其對中國社會造成什麼影響?


我好心扶你,你卻訛我;

我掏心對你,你卻毀了我。

這是甩在我等恐婚症重度患者臉上的又一記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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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某些答案還有所不足。

大眾傳播是由四個階段對人們產生影響的,分別是:認知→情感→態度→行為。有答案說這是一場普法教育課,的確有道理。但是還僅僅停留在了此事件對大眾認知上的影響。而對於社會的影響,應該從人們的態度和行為來講。彭宇案的影響惡劣,就在於此,人們由對判決結果的認知,產生了巨大的不信任感,繼而轉化為漠然的態度,最終產生了不扶老人的行為。

無論離婚判決結果如何,它僅僅只是一種認知。是這個事件帶給我們的諸多認知中的一種。相較於十年前的彭宇案,王寶強事件在一開始就成為了巨大的社會熱點話題,目前曝光出來的女方的各種行為也不斷刷新著大眾的認知下限。在如此大規模的傳播下,如果說彭宇案是動搖了法律的公信力,那王寶強案應該是動搖了人們建立在現有規則之上的婚姻觀,在判決結果可能對受害方不利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我們不美化愛情,也不美化婚姻。婚姻關係本質上就是一種契約關係,它依靠法律和社會道德輿論對雙方行為進行約束。試想,如果判決結果是對馬蓉方有利,馬作為違約方,在如此之大的輿論壓力下,依舊掙了個盆滿缽滿,然後全身而退,跑得比誰都快,而王寶強卻人財兩空,綠成一座青山。那結婚證跟草稿紙還有什麼區別?甚至對於婚姻中的經濟優勢方而言,結婚證更像是定時炸彈,不知什麼時候就把自己炸的粉身碎骨。

對大多數人而言,王馬事件對自己態度和行為的改變是更為隱密的。相較於扶老人,婚姻是關乎切身利益的。當我們開始懷疑和不相信某人某事的時候,我們不會舉個牌子寫上「我不相信」,而是在內心的某個角落,悄無聲息的開始產生一道逐漸擴大的裂痕,而這道裂痕將會影響我們處事的態度和採取的行為。

更為讓人擔心的是模仿行為。畢竟世上從來都不缺少在同樣一個坑裡跌倒的冤大頭,何況有多少生意十年能賺一兩個億的?

有些人可能會說這個事件會推動婚前協議的普及,我覺得很難。畢竟我可能會想:你是不是覺得我像馬蓉?Orz

有人又說,這將會推動法律的完善,所以這件事的影響是積極地。暫且不管輿論能轉化成多少的持久力和行動力,難道對信任和良知的損害就不是損害了?難道能促使人們改變的過錯就不是過錯了?難道只剩冷冰冰的法律條文的社會就是我們想要的了?誰會想要一樁滿是狐疑、防備和警惕的婚姻?

本末不能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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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蠻多人在爭論當初彭宇確實是撞倒了老太太的事情,想稍微講兩句。

傳播學有「擬態環境」的說法,指大眾傳媒給受眾構建的輿論信息環境。這個環境不一定是客觀環境的再現,可是它卻制約和影響著大眾的認知。這也是我們責罵無良媒體不負責任的依據之一。

彭宇案到底事實如何,在今天這個語境里已經沒有那麼緊要了,就如同歷史上的陳世美究竟是好是壞已經沒那麼緊要一樣,他們都變成了我們的一種認知符號,只具有象徵意義。人們一提起陳世美就想到負心漢,人們一提起彭宇案就想起訛詐,無論你同不同意,實際上他們已經是綁定在一起的符號了。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破壞已經造成了,覆水難收,再去爭個面紅耳赤又有什麼意思呢。偷偷寫在這裡,不知道有沒有人能看見。


我不想消費他人不幸,但就這個事件的社會效應而言,我想說幾句。

法庭一審二審怎麼判,其實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執行。目前可知,王先生對於夫妻共有的資產是幾乎沒有控制力的,特別是非其名下的。部分資產還在海外。如果這些資產已經事實轉移,就算宣判王先生獲得一定的份額,如何實際獲得,可以預見是一個難題。何況,馬女士很有可能在海外,她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完成資產轉移,並獲得海外綠卡或者政治避難的保護。

根據目前的信息,王馬夫妻共有財產不確定且分散,按照當下的民事法庭的執行能力,估計會是一個漫長又低效的追討過程,未來王先生能夠真正獲得的,很可能比宣判的要少得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王馬婚變上估計不是難事,但執法必嚴這點,恐怕依然會落空。我悲觀估計,這才是後來者在這次事件對司法系統的主要詬病。

即使上升為刑事案件。

馬女士朋友圈的那句話,真的讓人咬牙切齒,但這很可能就是王先生的結局。


王寶強的判決不一定會不利,或者較大不利。這個和彭宇不一樣。因為彭宇案開始的時候沒人知道會引發山呼海嘯般的輿論震撼,那只是地方法院一個疲憊的法官隨隨便便的判決罷了。而王寶強案早已經名聞四海,上達天庭了,有了彭宇案的前車之鑒,我想大BOSS們會慎重考慮把關,集六部委(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司法部,安全部)的法律智慧,最終給出一個無論是法律還是民意上至少都過得去的判決。(可以肯定的是會等待風暴冷卻,再短的也要三五個月,長的說不準三兩年都有可能,不會在這會兒風口浪尖上判)

關於影響,那必然是超過彭宇案的了,不僅僅因為目前這無與倫比的關注度,這一判決將體現甚至重鑄婚姻法的價值觀,是否會更加註重婚姻家庭的道德內涵,是否會加大對於出軌約炮等不道德行為的民事懲罰。它將向我們顯示婚姻法在若干年內的發展方向。


感覺影響要更大,畢竟遇到倒下的老人是小概率事件,而結婚買房是人人都要經歷的。特別有錢的人早就普及了婚前協議,而普通人只能遵照婚姻法解釋。王寶強離婚事件之前早就有比這更加駭人聽聞的白靜案,只是影響力小,當初自媒體也不如現在發達。現在,坐在電腦前一天工作十三個小時拿命換錢的程序猿們,在把工資卡交到女朋友、老婆手中前,大概要開始猶豫一下了。當然,首先.


首先我覺得示範效應必定超過彭宇案,根據目前網路媒體的發達程度,加上王寶強本來就是名人,相比10年前的網路發達程度和彭宇只是一個普通人,人們這件事的關注度非常高。

至於最終判決結果,前面已經有答主提到了,在媒體的宣傳下我們得知王寶強的資產很有可能主要是被馬蓉掌握,因此王寶強報案時無法暫估資產總值,而且很有可能馬蓉能夠避開凈身出戶,然後拿下一筆不菲的財產跑路(事實上現在正在跑路)。

而群眾們的呼聲是:要馬蓉凈身出戶。這樣一來,形勢不容樂觀。其實哪一種情況也好,都會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假設真的達成【馬蓉凈身出戶】,那麼網友們一片歡呼,什麼惡有惡報之類的,估計馬蓉的微博那邊持續增加辱罵的評論一陣子就慢慢平息,大家會當一個熱點事件看過就過了。雖然大多數人可能沒機會遇上這樣的事情,但我覺得對於普通人來說,即使是一般家庭的破裂,分財產什麼的也是很容易吵到面紅耳赤,甚至殺人。如果這件事以網友所期望的結果來結束,有可能很多人不會去從中獲取教訓,即是在婚姻中要注意自己家庭的資產有多少、有多少屬於自己,有多少屬於對方,不要跟我扯什麼你的就是我的,離婚的時候,雙方巴不得全都是自己的,這種事情可不是少數。

假設沒有達成【馬蓉凈身出戶】。這種可能性其他答主也有說過,這個可能性很高,而且還可能分到一半或以上財產。這個結果出現的話,負能量可是很重的。因為大多數普通人比起法律法治是如何運作的,更側重於被害的一方有沒有被法律保護。如果這個結果出現,那麼很多人會認為,法律沒有辦法保護自己,法律不保護弱者,是會對法治造成強烈的不信任;或者說,如果想要用法律保護自己,按法律流程走的話,那就必須要去學習法律相關知識,在這個過程中,估計很多人首先會感到一陣惡寒,對於婚姻中不完全信任的伴侶來說無疑是增加了相互之間的警戒心,然後,鑒於目前離婚率高的現狀,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的婚姻能夠一直維持,因此為了避免離婚時在財產上鬧得不可開交,雙方都留有一手,結婚前的財產公證估計要普及了,婚後的財產應該也是能劃清界限就劃清界限,談錢傷感情的事兒越來越多吧。不過對於真正有默契、三觀相近的男女來說,談錢應該不會傷感情吧···至於那些整天去捧臭腳的屌絲備胎們,是時候醒醒了,把自己的感情投進去就算了,別整天做無意義的物質投資給自己追不到的女神,傷感情沒什麼大不了,傷感情又丟錢了更不爽。

另外,這個事情目前帶來的影響,我總結了一下:

1.不管哪一方出軌,被出軌的那一方發脾氣的同時,一定要想辦法去找證據,不要只顧著暴走。上法庭法官可不是看你發脾氣就可以幫你的。當然只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的不用管這個。

2.對處於不平等男女關係的人,不管男的女的,是備胎也好是夫妻也好,被傷害感情還不算嚴重的,被傷害感情的同時又被對方拿走了自己的錢更嚴重,被傷害感情的同時不僅被對方拿走了自己的錢還被對方用伎倆把自己的命都弄丟了才是最嚴重的,你想報復都已經沒辦法了。


希望能給圍觀的吃瓜群眾一個能接受的答案。

畢竟我也是希望以後若是結了婚能得到對方的充分信任,而不是先考慮工資卡存款的歸屬問題。

愛情與婚姻,至始聖潔。


借用我在如何評價王寶強的前妻馬蓉? - 張晶的回答這個問題下的回答,

判給馬蓉財產,從此中國再無灰姑娘;

判馬蓉凈身出戶,依法治國就是笑話。

輿論造這麼大,這個案子很可能就變成第二個南京老太太案。


為什麼你們都覺得寶強能得到大約一半?人家倆人幕後操作這麼多年,寶強前幾天才後知後覺,倆人不知道合法的轉移了多少財產,查不出來的更不知道幾何!所以寶強能拿到他該的十分之一就已經很不錯了!也就是那幾套房子車子包的一半加一點點表面的資產,估計勉強還陳思成的借錢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我堅持法治精神。

法律判決就應該按照法律來,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範圍內,不應該考慮道德上誰對誰錯,不應該考慮民意,不應該考慮什麼鬼示範效應。法律規定有自由裁量權的地方才可以考慮酌情。

假如,這次按照法律判決的結果是馬蓉分得一半,全國人民都覺得不爽,那我們也沒必要罵法官,罵法院,罵司法體系。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呼籲相關人大代表提請修改法律。那麼下一個王寶強就能勝訴了。

法律是一步一步完善的。就像羅馬不是一天建成。

如果都按照民意來,要法官律師幹嘛呢?把案件資料掛到網上,全民投票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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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我低下的表達能力造成大家的誤解,我舉個例子。

首先假如雙方無過錯無其他協議自願離婚,共同財產分割大家五五開,這是基礎。

現在女方有過錯,法官酌情判男女七三開,但是考慮到輿論影響法官判到九一開,這時候男方不服,輿論不服,怎麼辦?大家覺得按照道德標準應該十零開才對啊。要是十零開那相關共同財產分割的條文讓大家當夜宵吃了?

好了,現在法官最後屈服於輿論,終審判決女方凈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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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現在大家要的示範效應好戲來了。

一年之後,富豪李寶強覺得家裡黃蓉人老珠黃身材走樣該換一個了,顧某著名男模主動勾引黃蓉並拍下出軌視頻。黃蓉的對手可不是王寶強啊,怎麼可能找得到李寶強設套陷害的證據?最後法官根據馬蓉案判個10-0,黃蓉辛辛苦苦十幾年陪李寶強白手起家就這樣一筆勾銷了?這就是輿論要的示範效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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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誠心感謝評論區各位,包括調侃我的水友。所謂思想需要碰撞才會出火花。我本來也是屬於讀書少只配給別人點贊系列,這次首次收穫百贊的同時,從大家的評論也能夠讓我看問題的時候拓寬不少角度。

衷心希望寶寶能如大家所願最後能討回公道,也為大家對我國的法律體系恢複信心,讓依法治國的觀念深入人心。


會,tc的判案一向如此,大事情看政治影響,中等事情看輿論影響,小事情看法律。

寶強這個案子的結果,會在相當一段長的時間內影響大家對法律對婚姻的看法。如果事情沒反轉,判案結果一定會對寶強較為有利。


如果說彭宇給普天下的熱心助人者心中加了一根刺,那麼寶強案要是判的偏向馬榮一點點,可以說是給普天下其貌不揚的老實男人心中加了一根刺,他們得仔細掂量掂量配不配這麼漂亮的配偶。也給富人們上了一課,婚前財產公證的重要性。

老實人得罪誰了究竟?老實本身就是原罪。


勸人分手時必然會多出這麼一個例子:

你以為你對TA好就行啦?你看看王寶強什麼下場………


彭宇之後多碰瓷終於有下聯了

馬蓉之前少出軌


你們都忘了之前的一些問題么?女的問買房不出錢要掛自己名的這些問題。如果之前沒搞定,以後肯定不會搞定了。父母都會當兒子跟王寶強一樣的容易被騙,縱觀他們的孩子有可能有多麼渣。這是血的榜樣啊。看看之後有多少人還會再問房產留名


簡單地說:這場離婚案,可能導致很多本來就充滿控制欲的男人加強對婚內資產的轉移和控制。注意,我說的是婚內財產轉移。

事實上,離婚時分割財產和婚內是否出軌,是兩個問題。出軌並不一定導致凈身出戶。有很多男人可能認為「老婆是我老婆,當我不當她是老婆的時候,她就得光著身子滾蛋」,事實是這是誤解。

像馬蓉這樣的離婚女性,離婚後暫時不必掙扎於經濟壓力的女性,是極少數。大部分情況下,女性仍然是婚姻破裂時候的弱勢群體。大部分女性離婚時面臨的困境是既分不到錢、也分不到房、甚至因為自己在養育子女、操勞家務上花費太多時間而導致職場失敗、經濟不獨立,然後就連自己每日每夜照顧的孩子的監護權都要不到。離婚以後,要看孩子、還得看男方的眼色。

王寶強的熒幕形象和他個人在婚姻中的行為表現以及他個人的品質,其實都被很多人弄混了。很多人並不真正同情他這樣鹹魚翻身、從底層爬起來的新興明星。而恰相反有相當一部分看客,只因為自己是城市有產階級,對婚姻破裂導致的財產損失和孩子監護權分隔問題心有餘悸,同時會因為他離婚導致的財產分割而心有戚戚焉。很多人並不是同情王寶強,而是同情自己。


可能以後老實人接盤都不敢接


法律裁判吹響了比賽結束的哨子聲!最終比分為人渣隊5--0大勝吃瓜群眾!進球的分別是13號未成年,18號校園霸,10086號哄魚搶,73號倒地扶,以及最近大熱的種子選手3號真愛軌!其中表現最搶眼的當屬73號和3號選手,整場比賽沒有領到一張黃牌!

現在我們來採訪一下特約嘉賓神律師: 請問,面對吃瓜群眾對裁判的噓聲您怎麼看?

「在我個人看來,裁判的現行做法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真是感人的評判!我們再來採訪下迷妹代表田園女利:請問你怎麼評價雙方的表現?

「討厭,倫家的真名叫女權啦!倫家是這樣看的,真愛軌是新時代的自由標尺,我們都要隨著它的腳步堅定不移的走上人生巔峰啦!反觀瓜眾,完全是LOW逼啦!他們的品味完全配不上像我。。。。」

謝謝您的發言!廣告之後,我們繼續本次比賽的精彩回顧!

我是廣告: 兩塊錢,你買不了黃鶴!兩塊錢,你買不了小姨子!

好!精彩的廣告之後我們繼續。現在在我左手邊的是真-女權,右邊是明-嘆息,請問兩位對真愛軌在毀一生聯賽中的表現和其產生的意義。

「這個鍋。。。」

「吃瓜們慘了!絕對慘了!現在女孩辣么少,賣方市場啊!真愛軌這得分能力,又不吃牌兒,肯定吸引更多迷妹!迷妹多了,真愛軌更能得分了,惡性循環下去,我大清吃棗藥丸啊!」

「讓我說一下,經濟獨。。。」

「吃棗藥丸啊!一定要改啊!我大清。。。」

保安!保安!

好了,今天的跪乎播報就要結束了,我們的口號是:既不獨立,也不思考。

謝謝大家。


馬女士若能請到古美門研介這樣的律師,就可以無罪釋放,而且還能分一大筆錢。就是不知道她高速旋轉攻三點練得怎麼樣。律師是關鍵啊。民意嘛,呵呵。


馬這個條件相親時也不是遇不到的那種。

但是看看自己,賺錢能力根本和王寶強不是一個世界的。

個人魅力也差的遠。

不敢結婚啊!

漂亮的招蜂引蝶守不住,不漂亮的以後賺點小錢了被別人為了錢撬走防不了。

真的不明白為啥有的人就那麼快就能和妹紙拉近關係。

為啥有的女人就能放著老公孩子不管和別人走了。


兩個基本觀點

1.關注王寶強案真的是可笑可笑+可笑

2.彭宇案其實是果,不是因,之前就沒人碰瓷兒了?

王寶強案其實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案子了,之所以會引起大家聲討,大概也就是這麼一個心理:

王寶強是屌絲逆襲——屌絲抱得美人歸是諸多屌絲的願望——結果屌絲被坑了,諸多感同身受的屌絲憤怒了

無非是一種屌絲的身份認同,加強了王寶強的吸引度。。。我要是換個話題呢,比如當事人換成《泰塔尼克號》里的各位呢?

家庭關係是和社會公序良俗還是有區分的,你可以彭宇案讓大家不去扶老太太,讓老人去訛人。但你會覺得如果王寶強案判馬蓉獲勝,就會有一群嫁入豪門的女孩離婚嗎?你們太不重視家庭關係了,你們也太小瞧豪門了

知道嗎,我朋友處理的民事案件,有多少是那種有錢人名下幾十套房產,最後讓糟糠之妻凈身出戶的案子嗎?有的是!!!放到知乎上我能寫一個月~當事人男方沒有一個好東西,但這案子還得接!!!放到知乎上又會是另一種風向標

聖母婊你們知道什麼叫婚前協議嗎?

你們看著鄧文迪分了一個億就咬牙切齒,你們知道默多克有信託計劃嗎?一個億也就他們家狗的生活費而已

如果真要上升到法律層面,抱歉,第一現在婦女的權益還是很低的,別看你們嚷嚷女權,你在家裡沒有財權你就是屁(這也是我經常提醒女士不要做家庭婦女的原因)

你們真的以為現在還能靠嫁入豪門再離婚來發家致富嗎?現在有錢人,稍微在大城市裡住過的,都知道類信託保險、婚前協議是什麼東西。娶你進門跟買個牲口一樣,你生個男孩給多少錢,你不離婚給多少錢,就差規定你一天晚上伺候男人多少次了

所以,王寶強案,我唯一認為有問題的,是王寶強自己

他太傻,不是傻的可愛,是傻的可氣

我要是王寶強,絕對會娶村裡和我玩大的翠花,不會取城裡的馬蓉,不管我掙了多少錢。說的不好聽一點,我最多會找馬蓉這樣的玩一玩,整個小三小四小五的。

這是個人頭腦的問題,是社會階層和門當戶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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