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有哪些素材可以改編成犯罪電影?

都說韓國犯罪電影屌。我想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應該更震撼吧。雖然對受害者有些不尊敬。我記得央視普法欄目劇也經常出現一些神劇情的好劇


雖然我是一個條子,但是平時也十分迷戀罪案,曾經看過一個帖子,叫《扒一扒今日說法中的那些奇案》其原著作者:天涯論壇 ID 瘋狂的香乾。 個人覺得這些案件都很具體代表性,本人本著學習探討的態度,將這22起兇殺案全部整理了出來。 本文中的所有文字編輯,均是原貼作者 瘋狂的香乾完成,我只負責整理。本文篇幅比較長並帶有大量圖片,不停的看,估計夠看四至六個小時,請在WIFI下選擇性閱讀。 對於文字中存在錯字、錯句等問題,本人時間沒有時間整理,請大家將就著看。

對於有些網友擔心,《今日說法》中的手段是否會「泄密」,我對此專門寫了一篇帖子,本人本著不給雙方添堵的原則,請擔心者看完後,選擇性閱讀本回答。

帖子傳送門:如何評價李昌鈺博士? - 痕迹檢驗師九滴水的回答 - 知乎

聲明,以下幾種人,請謹慎閱讀:

1.未成年人

2.心裡承受能力較差者

3.有被害妄想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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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 案例1 --監控盲區消失的女人

期號:20140824

  說真的。這個案子是LZ看今日說法以來覺得最拍案叫絕的一個。我稱之為「奇」並不是因為案件本身,而是因為警察蜀黍破案的手法,真的太機智了。

  閑話不多說,開始啦。

  2012年12月26日下午14點左右,聖誕節的後一天。

  一個名叫李紅的年輕女子在走出廈門火車站附近一間商廈後神秘失蹤,2台手機都聯絡不上。她的家人隨即報警。

  根據其家人的說法,李紅當天中午午飯後,就出門前往廈門火車站附近的商貿城更換前兩天買的手錶,此後就從人間蒸發。警察蜀黍前往商貿城走訪,營業員對李紅有印象,她是一個人來的,並且換完手錶後就離開了,沒有什麼異常。

  警察蜀黍調取了商貿城的監控,發現了李紅從商貿城離開的身影。

 接著警方又在商場外的視頻監控中發現了她。而這,後來被證實是她留在人士的最後一段影像

首先,有必要介紹一下這個商場附近的情況。

  這個商場靠近廈門火車站,在一條單向行駛的車道旁。商場出口往東20米就是一個社區監控探頭。而往西走一段距離,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的門口有探頭。而這兩個探頭中間,相隔50米,也就是這50米的監控盲區,讓這個案子變得撲朔迷離--警察蜀黍調取了李紅失蹤前後時間段的視頻,卻完全找不到這個人!那也就是說,李紅的身影就是在這50米的盲區內,消失的。

  我們都知道,火車站是車水馬龍人流密集的地方,而且下午2點是大白天,一個大活人不可能憑空不見。但那又要怎麼解釋她就此失蹤了呢?

  根據生活常識,有以下幾種可能:

  1.有可能她去了50米盲區內的商店,然後從商店的後門(如果有的話)離開。於是警察先排除往西到酒店門前道路上的兩家商店。這2家店一個是咖啡館,一個是戶外用品商店。咖啡館店員均聲稱沒見過她,而戶外用品店老闆表示也沒見過她,因為來他們家的都是男性顧客,如果有女士進來一定有印象。

  2.坐公交車走了。但是這50米內沒有公交車站。

  3.打車或者坐私家車走了。這個有可能。

  4.由於窨井蓋丟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別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門確認過之後,那段時間沒有下水道窨井蓋丟失,也就是說明沒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

  所以只剩下第三種可能是成立的。

我們先把她是如何消失在這50米的盲區內的問題放一邊,來先排查下受害人的資料。

  李紅,24歲,離異,廈門打工,和弟弟一起住。KTV陪唱女,高危人群,社會背景十分複雜。

  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們、同事等等等等,都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然後警察又查了她的話單,發現她在失蹤前連續接到過3個來自同一個電話號碼的電話(繞-,-)。一查這個號碼,發現是沒有登記戶主信息的那種街邊可買的手機號。這個號碼很可疑,可是對於警察來說又是一個dead end。

  於是,這個案子進入了僵局期。

  沒辦法,警察只好回到我們上一個問題了-也就是「李紅到底是怎麼消失的?」

  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種可能--她上了私家車/的士。

  前面說過,她失蹤的這條路是一個單行道。在火車站前,雙向12車道,中間有高架橋,有護欄,在盲區50米內沒有可供掉頭的路口。雖然理論上也可以認為她翻護欄去了街對面,但是街對面剛好也是一個大商場,有攝像頭,也沒有看到她。

這也就意味著,警察得排查這一時間段通過附近探頭的所有私家車。這時候,探頭就成為了唯一能夠幫助警察破解謎團的工具!

  但說的容易,做起來難有沒有。這個時間段通過的車幾千輛,要怎麼才能找到那輛帶走李紅的車呢?更何況視頻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來和大海撈針一樣。

  讓你們直觀感受下探頭能看到的是什麼情況。

既然已知這段路上沒辦法掉頭,也沒有額外的路口,那麼在監控盲區這一區域內,兩個相鄰道路探頭之間通過的車子數量就是一定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兩個探頭之間的距離是一定的!

  然後警察蜀黍計算了一下在當日車流密集度的情況下,平均通過兩個道路探頭的速度是60km/h,而正常通過這個距離的時間是30秒。

  當日在該路段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所有車輛通過的時間應該是接近的。最後,通過逐一排查,警察鎖定了一輛用時接近1分鐘的越野車。

雖然鎖定了疑似車輛,但是警察沒有證明這輛車和失蹤的李紅有直接關係的證據。

  於是就順藤摸瓜,摸清了車主的信息,發現車主居然是個有前科進過監獄的人員,以下簡稱A,嫌疑度又加深一層,現在開一家婚紗店。

  再接著調查車主在案發期間的行程,發現此人家住廈門島內最南,卻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而最離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10天,連押金都沒要就退房,退房的時候還把房間打掃的十分乾淨。房東大媽表示:這種事情我租房子這麼多年也沒有見過。

  然後警察就進入出租房,進行地毯式搜尋,在衛生間和床墊上提取到疑似血跡,但無法證明是否是李紅的。

  同時警方又從房東大媽那裡得知,退房時A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還拉來了另外一個男子B,兩個人一起非常迅速的搬好了家。

  警察繼續調查,發現B是A在監獄服刑期間認識的獄友。並且得到消息,這兩個人近期要帶另外2個年輕姑娘去外地,為了防止嫌犯A繼續加害女性,警察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將A和B請進了警察局協查。事實證明這兩個人果然有問題。

  B一進局子就開始不正常發言,說一些什麼:「我做了壞事但是我現在不想說,你打我兩巴掌我就說」的話。而A則一言不發。

  然而協查也是有期限的,除非有證據,否則過了一個時間段就必須放人。這時候一個警察就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將A帶到出租房去看看。結果一到那個小區,A的心理防線就徹底潰敗。交代了事實。

  事實是這A和B出獄以後雖然也能漸漸跟上社會的生活節奏,但是還是嗜賭成性。A甚至連自己的婚紗店都輸了。於是兩個人就想到從女人身上搞點錢。而A一年前曾經在受害人李紅的KTV玩過,也認識 了李紅。A和B就覺得這種娛樂場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錢都挺多的,就準備從她那裡下手。

  案發當天,A用購買的一次性電話聯繫李紅,(就是之前那個3通電話)叫她出來喝茶。然後在那個監控盲區內載上了李紅,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內,要走了李紅的銀行卡和密碼,可是一查發現她的卡上只有幾百塊錢。A和B惡向膽邊生,就把李紅殺了,拋屍大海。同時警方在衛生間的一個塑料置物架的角落,提取到了李紅的一點點人體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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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 案例2 作案者-幾人?

期號:20150212

  我們都知道,各類兇殺案中,犯人遺留在現場的蛛絲馬跡是警察蜀黍鎖定兇手的重要線索。然而在接下來這起案件中,線索在一定程度上卻影響了警方的偵查。

  2014年1月27號,臨近大年三十,本該是千家萬戶團聚過年的日子。而河北保定的一個村莊里,卻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兇殺案。

  先來一張案發地照片。

被害者為本村30歲男青年梁強,剛剛從外地務工回鄉,獨居。梁強被發現時俯卧於自家大門旁邊,門縫開10厘米空隙,死者姿勢像是正要爬出門。他頸部被砍2刀,死因是動脈大出血失血過多。根據屍檢顯示,他死於1月25日,而由於住的偏僻且獨居,直到27日村民才發現他被害。

  警察來到現場,發現他家裡景象極其血腥。血腳印從他的卧室一路蔓延到屍體邊,而炕上和附近血跡斑斑,十分恐怖。

 同時,警察蜀黍在他的炕上發現,他的被子被整齊的切了一個口,而手機、錢包等物也散落在床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錢包里只有銀行卡,沒有現金。

 依據被子上的缺口,警方推測,梁強是在床上睡覺時被人砍中,因而被子上留下了齊整的缺口。

  接下來,案件中的一個重要線索被發現了。

  而接下來,警察蜀黍在房間的窗框上發現了本案最重要的線索--兩枚新鮮的中指和無名指的指紋。

經過排查,這兩枚指紋不屬於死者和他的家屬,那麼很有可能就是兇手留下的。同時在指紋的附近,警察又發現了幾處不完整的腳印。這腳印是布紋質地的,意思是兇手具有反偵察意識,穿著鞋套或者襪套這類的東西。而在院子里,警察又發現了另外一種鞋底有骷髏頭的腳印。

綜上,警察發現的指向兇手的線索是:

  1.兩枚新鮮指紋。

  2.一種布紋腳印。

  3.一種骷髏頭腳印。

  於是弔詭的事情就出現了。兩種腳印也就意味著有2個兇手,但是為什麼一個兇手十分具有反偵察意識穿著鞋套,卻留下了指紋,另外一個兇手沒穿鞋套?

  雖然覺得奇怪,但是警察蜀黍覺得骷髏頭鞋底是一個很好的突破口。而看護現場的一個村幹部留下的相同腳印讓警察們找到了賣這種鞋的鞋攤。鞋攤老闆表示:這個款式我只進了8雙,都賣出去了。警察四處尋訪,卻只找到其中4位賣家,案件陷入僵局。

  不從線索入手,那來分析一下殺人動機。

忘記說一點,警察在屋外的圍牆上也發現了有人攀爬留下的痕迹。

  梳理一下:

  根據現在的線索,可以推斷的是:2位兇手,攀爬進入梁強家,從窗戶躍入,砍殺梁強。梁受傷後逃出房間,卻因失血過多倒在家門口。兇手一人穿骷髏頭鞋。

  而從動機的角度說,排除變態殺人狂的可能性,殺人動機基本上只有:情殺,仇殺和財殺。

  梁強在外地務工,24日才回到村子,24日的主要活動就是在村裡的棋牌室打麻將,25日凌晨就被害。可見殺他的人必定是知道他回來了,起了殺意。

  警方排除了情殺的嫌疑人(因為指紋不符),仇殺的嫌疑人(指紋不符)。剩下一個很詭異的嫌疑犯A。

  這個A到現在樓主都覺得他簡直詭異至極。

  A是梁強24日一起打麻將的牌友,A在接受警察詢問是說:梁強24日晚9點曾經接過一個電話,聽語氣似乎是和對方在吵架。而同時和梁強、A一起打牌的另外兩位村民也證實梁強接過電話。 但當警察調取梁強的話單時,發現9點多根本沒有打給梁強的電話!後來,另外兩名村民表示接電話這件事是A事後提醒他們的。

  而且A也曾經的25日中午(此時梁強已被害)在3缺1約牌時,別的村民要叫梁強過來打麻將,而A卻搶過電話與梁強「通話」,並表示梁強不舒服不來了。

  簡直詭異至極有沒有!

  儘管A的嫌疑很大,但由於A體型較胖,不具備翻牆入室的可能,且因為和腳印比對不符,他的嫌疑也排除了。

  情殺仇殺都排除,那就剩下財殺了。

調整思路後,警方收集了全村知道梁強回來的87個男性的指紋,和現場遺留的指紋一一比對。對指紋是一件非常非常艱難的事情,大家平常看美劇好像「嗶」一聲就對好了,其實真實情況是非常艱辛的,因為現場的指紋往往很難非常完整,需要一個特徵點一個特徵點的去對。本案中,87個指紋10多天了才比對完2/3。

  在指紋比對的同時,警察在兇案現場牆根的一個角落一塊石頭下,找到了一個只抽了一半的煙。這其實是不符合常理的,因為農村人大多節儉,不會抽煙抽剩下一大半就扔掉。而這個牌子的煙也不是被害人平常抽的,因此警察推斷極有可能是兇手留下的。

  最終,兇手果然就在這87個人里出現了,而他的DNA也和半截煙上的DNA相符。

  而令人震驚的是,真正的兇手只有一個人。

這就是兇手劉勇。

  兇手B在村裡是個大家都知道的老實人,家境不好,依靠在村裡打零工為生,已婚,有一個女兒。而他的殺人動機真的就是為財。

  事實真相是:劉勇在案發當天在棋牌室打麻將輸了300元,而這300元是他女兒的看病錢。B輸完錢後心情鬱悶怕回家被老婆罵,所以在離開棋牌室碰見返鄉的梁強就動了搶劫的心思。當晚,劉9點多翻牆進入梁強家,拿了塊木板準備把梁敲暈後實施搶劫,在不安和興奮的作用下他抽了一支煙。結果抽到一半,老婆打電話叫他回去睡覺。於是他用牆角的石頭掐滅了煙,又翻牆走了。

  回去睡到半夜3點,劉勇被那個搶梁強錢的念頭佔據了大腦,按他的說法是:「什麼也不想管就是想要搶他錢」。於是帶上自家的菜刀又一次翻牆進入梁強家。

  然後他發現卧室門鎖了,於是就在屋外脫下了自己的鞋,翻窗進入了屋內,拿走梁強的2000元現金,準備開門離開。沒想到門的聲響驚動了梁強,劉一不做二不休就砍傷梁強。梁強受傷後逃向大門,劉勇居然還在屋外穿好了鞋,然後走過去朝掙扎著的梁強砍了第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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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3 案例3 --殯儀館不可能事件

  期號:20131006

2010年7月13日。山東商河。

  孫集鄉的一塊廢棄農田因為處於偏僻地帶,很少有人涉足。而在這一天,有村民在這塊農田遊盪時,在農田中的一處鮮有人知的機井裡發現了異常,隨即報警。

  警察蜀黍趕到現場時,被眼前的景象給震驚了。

  只見只比籃球直徑大那麼一點點的機井裡頭下腳上的插著一具高度腐敗的全裸男屍。

  警察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屍體從狹小的機井裡「拔」了出來,發現屍體由於高度腐敗,已然面目不清。但從死者身形判斷,死者大概30-40歲,身高1.83,體重90kg。現場因為是廢棄農田,荒蕪不堪,幾乎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而屍體被「取」出後,警方在機井底部找到了一柄工具斧。

  經過屍檢,死者是由於腦後遭到重擊所導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時間判斷為3個月至1年前,也就是2009年7月到2010年4月之間。現場發現的斧子上沒有血跡和指紋。

  綜上,警察蜀黍現在掌握的情況如下:

  1.30-40歲壯年男性,身強力壯。所以兇手應該是具有一定行動能力的青壯年。

  2.拋屍在一處連村裡人都很少知道的農田機井裡,可見兇手熟悉周邊情況,是本地人或是曾在本地來往過的人。

  3.死者全裸,說明兇手不希望死者的身份被別人辨別出來。

  無名屍類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點就是尋找屍源。

  於是結合上面的第二點,警察蜀黍開始排查孫集鄉周邊村鎮是否有失蹤人口。與此同時,警方發現的那把斧子也大有玄機。

大家看看這把斧子,和我們平常看到的斧子的區別是什麼?

  最明顯的應該就是斧頭和斧柄交界處的加固鐵片。這種斧子一般不用於家用,所以警察就到孫集鄉附近的五金店排查。終於找到一家店鋪有售賣這種類型的斧子。老闆表示:這種斧子進了13把,已經不記得賣給誰了。但是是在2009年年底進的貨。這是一條很重要的線索,因為這說明命案發生在2009年年底之後,將死者死亡日期壓縮了整整5個月。

  接著又有村民表示,2010年1月28日曾經在廢棄農田看到過暗紅色類似血跡的物質。

  於是警方推測,案件應該是發生在2010年1月期間。

  而負責查找失蹤人口的警員發現,孫集鄉失蹤的17個人的DNA都和死者不符,他們還檢查了全國失蹤人口資料庫里的DNA,比對後也均不符。

  這也意味著,通過屍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麼,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破解無名屍案呢?由於找不到屍源,警察蜀黍就改變策略,決定通過逆向思維的模式來破案。

  而在這個案子里,依舊結合兇手應該熟悉本地情況的推測,大開腦洞的警察蜀黍們忽然意識到,失蹤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是幹了壞事潛逃的兇手啊!

  於是他們就橫向對比在2010年年初左右失蹤的孫集鄉本地人,果不其然,一個具有作案可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X,30多歲,離異,在當地開養雞場為生,欠有巨額外債。失蹤於2010年年初,但此人身材只有165,十分瘦小,與刻畫的嫌疑人有些出入。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於,他曾於失蹤前半年買了一輛嶄新的轎車,可是卻把幾乎全新的車拉到修理廠進行「整車噴漆」。而後來由於他失蹤了,車也丟在汽修廠沒去拿,於是警察蜀黍就找到了那輛車,是一輛紅色的桑塔納。

  進行了極其仔細的搜尋後,警察蜀黍在轎車的後備箱角落的一片枯葉上有了發現。

這片葉子上的一點點暗紅色物質引發了警察的注意。

  考慮到車的噴漆是紅色,有沒有可能是油漆濺到上面了呢?警察觀察後發現,油漆變干後會變得十分硬,而葉子上的物質似乎並不硬,所以極有可能是血跡!拿回法醫處分析後,經過4次的反覆嘗試(因為實在太小了),法醫大大終於提取出了完整的人體DNA組織成分!和屍體一對比,果然就是同一個人的。

  至此,王X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個兇手,也是個幫忙運屍的幫凶。而警察蜀黍採用的逆向思維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過找兇手來確定死者。

  那麼死者是誰呢?還是要按照王X的社會關係來排查。

  王X本人失蹤半年多了,根本找不到他。於是警察調出了他的話單,發現他在2010年年初和兩個天津人聯繫密切。繼續調話單,發現這兩個天津人其中一個人的手機在2010年1月24日就停機了。這個停機的人會不會就是被害人呢?

又經過一輪走訪調查,死者的身份終於確定了--就是那個手機停機的天津人,以下簡稱A。據A的家人反應,A在2010年1月左右和同鄉人B一起外出打工,失去聯繫。後來返鄉的B卻告訴A的家人A失聯後獨自前往外地打工了,所以家人就沒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外一個天津人B就是王X話單中頻繁聯繫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B的就成為了警方重點懷疑的對象。在證據的面前,B終於交代了案情。

  真相是:2009年7月,天津人A和B被山東人王X以10萬元僱傭到商河暗殺一個叫張本嶺的男子。然而沒想到這個張本嶺的命格十分硬,車禍、在車上安裝爆炸裝置都沒有要了他的命。到了2010年1月,殺人的籌碼已經增加到14萬元,可A、B在又一次暗殺中還是失敗了。這時,王X突然告訴B,你和A兩個人互殺,活著的那個人可以得到全部的賞金。於是B就趁A不備,在郊外用斧子重擊其後腦致其死亡。然後王X利用自己的轎車後備箱和B一起將屍體運到廢棄農田的機井裡拋屍。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X成為了殺人通緝犯。

  但你們以為這個案子就這麼結束了嗎?並沒有!

  因為在過了2年以後,經過無數次關係人的排查和暗訪,期間還經歷了全國清網行動,警察仍然沒有找到失蹤的王X!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為一個人在外是需要開銷的。王X的銀行賬號、汽車、身份證在失蹤後一次都沒有使用過,全國各地的親戚朋友也都沒有見過他,那麼他到底躲到哪裡去了?在這個案子里,警察蜀黍發現,王X失蹤後曾經給全村男性熟人發了一條群發簡訊,而這條簡訊就成為了揭開這個謎團的第一扇門。

簡訊的內容看上去沒有什麼問題,很符合一個畏罪潛逃罪犯的情況。所以在2年的過程中警方並沒有特別在意,然而有一天,一個警察蜀黍忽然發現了簡訊中最不合常理的一個地方--稱謂!

  我們都知道,農村的輩分是很分明的,而他發簡訊的對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爺爺輩的。在王X的村裡,民風還相對保守,若按簡訊開頭的「兄弟」稱呼自己的叔爺輩是極其沒有禮貌的一件事。即使是群發,也可以叔爺輩群發,兄弟群發啊。

  福爾摩斯大大曾經說過:當你排除調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個即使再不可思議,那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於是,結合各方面情況,警方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簡訊不是王X自己發的,而這也就說明,王X其實不是失蹤了,他應該也早已不在人間了。

  那麼殺他的兇手又會是誰呢?

首先懷疑的對象自然就是那個和王X合夥殺A的天津人-B。因為他們之間是單純的金錢關係,以利益為驅動。但調查後發現B並沒有殺人的作案時間。

  這時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個人。

  你們還記得那個被王X雇了A和B去暗殺的張本嶺嗎?

  在調查AB暗殺案的時候,張本嶺曾經在協查中無意說了一句話。而這句話印在一個做筆錄的警察蜀黍心裡。他說的是:這兩個白痴還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話就把他燒了。

  「燒」死一個人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往往會發展成火災引起大家的重視。那麼還有什麼手段能夠輕易地燒掉一個人又不會被人發現異常呢?

  那就是在殯儀館火葬場燒!

  警察蜀黍再查,發現這個張本嶺在本地經營喪葬服務的店已有10多年,而他的一項日常工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殯儀館火化。

  然而在我國,要火化一個人是有十分嚴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證明,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會等出具火化證明。

  假定王X已經死亡,那麼他死亡的日期應該就是在他失蹤不久。那麼他具體是幾月幾號失蹤的呢?經過多方尋訪,一個村民回憶王X失蹤的那天,當地的天氣是大霧並伴有小雪。警方找到氣象局,發現2010年年初只有3月9日下過雪,並且也有大霧。那就可以推測出,王X失蹤的日期就是2010年3月9日!

  接下來,警方又奔赴本地和臨縣殯儀館調查3月9日後10天由張本嶺拉來火化的人員名單。查來查去發現他拉來的5個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續。這就奇怪了,難道張本嶺不是兇手嗎?

  警察蜀黍繼續腦洞大開,他們調取了張本嶺近年來火化人員的所有名單。終於,在2008年12月的名單裡面,一個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為這個丁姓老人的名字在2010年3月9日在臨縣火化人員的名單上也出現過,而拉屍體去火化的,也正是張本嶺!

  一個人不可能死兩次,也不可能被火化兩次。而老人家屬表示,老人是2008年12月因病去世的,早已火化。所以2010年3月9日被火化的,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蹤了的王X!

  警方同時還發現,王X僱人來殺張本嶺的原因是因為王X與張妻有染,二人合謀欲除掉張本嶺。張妻也表示,2010年3月她回家發現冷天,可是家裡沙發上的坐墊卻不見了。問張本嶺,他也支支吾吾的。於是警方仔細查看了張家的沙發,終於在一個角落發現了幾點噴射式血跡,證明屬於王X。在證據面前,張本嶺承認了自己的確利用多餘的空白火化證明,在殺死王X後,將屍體送到了殯儀館燒了。殺人動機是:和他老婆出軌,卻還敢派人來暗殺他,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此這個堪稱「奇葩中的極致」的案中案終於告破,王X雇兇殺張本嶺,沒想到反被張本嶺殺掉。殺手A和B為了金錢互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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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4 案例4--金蟬脫殼

  期號:20150119

  2014年5月8日,江蘇徐州趙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點起床,發現村裡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輛小型麵包車側翻在村道邊的旱水溝內,已經燒得只剩下車架了。隨後,他們報了警。

案發現場。

  在等待警察蜀黍來的時候,村民中的眼尖者突然提出了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發現--駕駛座上好像有個人形!

  隨後警察的現場勘查也證實了這一點。車內發現了一具已經燒得高度碳化的屍體,面容肢體燒毀極其嚴重,只能隱約看見個人形。不過警方還是從屍體殘留物中找到了男性的外生殖器,並據此判斷死者大約40多歲上下。死者隨身物品已經全部燒毀,沒有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只剩下一個燒壞的手機和一個皮帶扣。而根據村民的說法,昨晚大家睡覺前沒有發生火災,晚上也沒有聽見車禍聲響。於是警方推斷,事件應該發生在5月7日深夜至5月8日凌晨。

  到此為止,這起案件似乎看上去是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村道夜晚沒有路燈,道路狹窄,駕駛員不小心側翻旱水溝內,並且掉入1米多高的旱水溝昏迷。昏迷中汽車發生爆炸,釀成悲劇。

  然而在警方對車進行進一步檢查時,意想不到的情況卻出現了。

  車輛發生燃燒主要有2個可能,其一是發生自燃,其二是人為縱火。但發生自燃的車有一個顯著特徵,就是發動機和油箱必定會被燒毀。而現場這輛車的油箱和發動機卻完好無損。這就說明,這輛車是人為縱火導致燃燒的,而車上的死者很有可能就是被人謀殺的。

  就此,案件由單純的交通事故變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接下來,就要確定死者身份了。很自然的,通過現場的車牌,警方找到了車主--徐州本地人牛廣俊。牛廣俊的妻兒證實牛的確失蹤了,隨後他們前往現場認屍,牛的兒子發現現場的皮帶扣和手機是屬於他父親的。於是警察推測牛廣俊已經被殺了。然而隨著調查牛廣俊的個人背景,警方發現牛廣俊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購買了4家保險公司的保額高達150w的人身意外險。而牛妻對此的解釋是,牛因為從事裝修行業,經常外出,所以對購買保險一事一直比較注意。

  接著,現場發現的重要物證改變了整個案情的走向,並且直接鎖定了真正的兇手。

  在高度碳化的屍體上,警察發現了一小撮死者的頭髮。這一撮頭髮位於大腦的後枕部,由於頭靠車的靠背,沒有和空氣直接接觸,所以沒有被燒掉。而更奇怪的是,這搓頭髮的長度居然長達6厘米。普通男性的後枕部頭髮都是較短的,長達6厘米只有可能是死者的髮型是中長發。於是,警方將頭髮上的DNA和牛廣俊兒子的DNA進行比對。與此同時,法醫大大還發現,死者的頭骨上有多處被鈍物打擊的痕迹,其中幾處還造成頭骨粉碎性骨折。而這種程度的骨傷是不可能在車翻下旱水溝發生的,因為旱水溝高度僅1米多,車輛不可能進行多次翻滾導致頭在車裡碰來碰去。也就是說,死者是死於頭骨粉碎性骨折,之後和汽車一起燒焦的。而DNA的結果也顯示,死者並非牛廣俊。

那麼,死者到底是誰?失蹤的牛廣俊又去哪了呢?

 既然身為車主的牛廣俊不是死者,且車燒毀後又下落不明,警方有理由認為牛廣俊是這起燒車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於是一路調取監控追蹤,從徐州一直追到新疆,終於把牛廣俊捉拿歸案。

  補充一下:現場遺留的長髮說明死者應該是從事藝術行當,或是流浪漢。

  事情的真相是這樣的。

  牛廣俊投資失敗,欠高利貸50萬還不起,於是就想到了殺人騙保這一個辦法。他在徐州尋覓了很久,終於在一個菜市場附近鎖定了他的「替死」目標--一個流浪漢「憨子」。憨子在附近居民眼中是一個好人,他雖然腦子有些問題,但是幾年下來卻從來不打擾大家的生活。大家平常還時不時會接濟他一些食物衣物。而牛廣俊就在5月7日的晚上,來到了憨子身邊,用磚頭重擊他的頭部,將失去知覺的他拖上自己的車。把車開到旱水溝里後,牛把手機,皮帶扣,衣物等放置在憨子的身上,一把火連車帶人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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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5 案例5 致命的4.3公里

期數:20130406

  這個案件曾經讓LZ覺得,有時候真的不得不相信「命里犯劫數」的說法。而此案案發現場之詭異,而最終事實真相之簡單,絕對突破大家的想像。

  這個案件發生在12年前。

  2003年5月17日,廈門。

  由於昨夜下過的一場瓢潑大雨,城裡的空氣十分清新。而一通自首電話,卻揭開了一個就發生在昨夜大雨之中的離奇案件。

  時年22歲的年輕男子洪火灶報案稱,自己昨夜酒後駕車撞了人,然後逃逸的路上車子翻到了一條路的溝里。現在前來自首。自己的車是一輛微型麵包車,車牌號是閩C69372。

  警察蜀黍按照洪提供的翻車地點,前往了發生翻車事故的現場(以下簡稱B街)。很快就找到了洪火灶的車仰翻在一個2.67米深的路旁的涵洞溝里,車頭有燒焦的痕迹。而接下來,警察卻發現了一個出乎意料的東西--在車的旁邊約2-3米處,竟然有一具面朝下俯卧的裸體女屍。

  為了給大家直觀的感受,LZ準備放下面這張現場圖。今日說法的屍體圖都是經過處理的,但是為了不引起大家感官上的不適,LZ在屍體處做了進一步的模糊處理。下圖右側長方形區域就是女屍的位置。

此外,女屍身上還纏繞著一圈黑色橡膠。讓警察感到奇怪的是,洪報案時並沒有說車旁邊醒目位置就有女屍。追問洪火灶女屍的事情,他卻開始一言不發。

  那麼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是交通事故,還是姦殺案呢?

  可是這起案子的詭異之處遠遠不止於此。

哪裡詭異了呢?就在於那個車牌。

  當刑警蜀黍看到那個車牌的時候,忽然想起來在洪火灶報案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下大雨的16日晚間9點多,交警大隊曾經轉報過來一起發生在另一處A街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輛微型貨車撞倒行人並逃逸,現場交警蜀黍撿到的車牌也是閩C69372!

  而這起事故讓交警覺得「離奇」到都「不認為是一個交通事故的現場」的原因在於,現場除了車牌,破碎飛濺的車玻璃和一雙女士皮鞋,被撞的人居然不見了。那麼把A、B兩處的現場一合併,很顯然我們就得出了結論:撞人的就是洪火灶駕駛的69372貨車,而被撞的女子,就是那個在B現場的女屍。

  補充一點:前面說過車頭被燒焦,而且旁邊的女屍上也有被燒的痕迹。

  A、B兩處相距4.3公里,那麼這個被撞的女性到底是遇到了什麼,忽然從A街跑到了B路,還被脫光了衣服呢?

  刑警蜀黍們於是正式開始調查女屍的屍源。很快就有一個郭姓男子稱自己的20歲的女兒於16日晚間8點出門接朋友後回家喝酒失蹤,經過認屍,郭姓男子確認死者就是他的女兒-小郭。

  而另一路刑警則走訪A街交通事故的報案人,一個髮廊女。髮廊女表示,當時看到貨車撞到了那個女子,然後就逃跑了,撞完人後,被撞的女孩也不見了。於是她就報了警。

  同時,對小郭的屍檢也表明,她是死於「創傷性休克」,且死前未遭受性侵害。這是符合交通肇事被撞後死亡的死因的,但死者家屬卻表示無法接受這一結果,因為屍檢無法解釋為何小郭是裸體的。

  根據現在警方獲得的信息,比較可行的推斷是:洪火灶在A街撞了小郭后,發現她已經死了,於是就把她搬到自己車上,為了給自己脫罪,他扒光了小郭的衣服,偽裝成她是被姦殺的情況,然後自己再假裝翻車?但是這個說法卻有一個致命的漏洞--如果洪要脫罪,他為什麼不幹脆直接把屍體藏起來,還要留在自己車的旁邊等著別人發現呢?還有死者的衣服去了哪裡?

  於是刑警蜀黍就沿著A街到B路這一段4.3公里的路段反覆尋找,終於在路上找到了小郭的衣物。同時警方又在B路翻車現場的樹林里找到了小郭的手機。

而此時,在B路附近,又有目擊者表示親眼看到洪的小貨車以約20km/h的時速開著開著忽然翻入山溝裡面去。這就說明洪的翻車並非偽造。也就推翻了上述的猜想。

  根據洪火灶的供述,他翻車後就爬出了駕駛室,然後打了個電話給自己的朋友孫某,孫某就開車過來將洪載走了。第二天上午他才自首。而根據警方調取洪、孫二人的話單,發現洪是在16日晚上9點21分給孫打的電話。

  目擊者髮廊女曾經說過,小郭被撞前似乎是因為等朋友,一直在打電話。小郭的手機話單也顯示,她最後一通電話是21點11分打的。那也就是說,洪火灶在這10分鐘里從A街到了4.3公里外的B路,時速大約是20km/H,符合目擊者關於他的描述。

  綜上,梳理一下:

  1.A到B處相距4.3公里,而洪開了整整10分鐘。有沒有存在中途拋棄小郭衣服的可能?

  2.洪的朋友孫某當時是不是也在車上?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就有了一人開車一人拋衣服的可能性。

  於是刑警蜀黍開始調查孫某。發現孫某當天晚上並不具備作案時間,而就是對於孫某的調查,終於讓案情峰迴路轉。

在調查孫某的過程中,警察依舊調取了他的話單。發現在16日晚間孫的手機就幾乎沒停過,一直在和人打電話。而他打電話的對象,居然是洪火灶的堂哥洪X。警方找到洪X,他馬上就交代了當晚發生的事情。

  當晚9時許,洪火灶酒後駕車,在A街撞上小郭后,開車行進到B路時發生翻車事故。洪爬出車後給孫某打電話求助,孫某在去現場的路上聯繫了洪火灶的堂哥洪X,兩人一起趕到事故現場,接上了洪火灶。然後在聽說洪火灶之前在A街撞了人,於是一行三人就駕車返回A街。結果交警正好在勘查A街的現場,洪火灶十分害怕方向盤的指紋會讓警察找到自己。驚慌之下,他們就去找了洪的表姐-區人大代表吳秀敏求助。

  吳秀敏知道後,就帶著洪火耀一起回到B路查看情況。到了現場吳洪二人才發現,現場居然還有一具裸體女屍!情急之下,他們兩人決定將車燒毀。

  案情到此,所有秘密都揭開了。但似乎還是無法解釋小郭是如何平移了4.3公里並被脫光衣服的。更加詭異的是,上面我們已經說過,根據計算,洪開4.3公里用了將近10分鐘,時速只有20碼左右,而洪在案情大白後自述,自己撞人後是一路狂奔的,這和事實是嚴重不符的。那麼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於是警察蜀黍們有了一個大猜想並且做了一個實驗。

  動腦時間到~~~同志們根據現在得到的信息,來想想小郭是如何被平移4.3公里的呢?

大家還記得一開始提到的小郭身上的橡膠圈嗎?這個橡膠圈很可能就是將她平移4.3公里的工具。

  警察蜀黍的猜想是:

  當晚在路口被撞後,洪火灶的車前擋風玻璃由於高速撞擊粉碎,而那個橡膠圈就是用來固定密封擋風玻璃的。由於玻璃碎裂,橡膠圈脫落,一頭套在了小郭的身上;而當時正在下暴雨,雨刮器開著,橡膠圈的另外一頭就卡在了雨刮器的上面。被撞後,小郭被正面卷到車底下,腰上又被橡膠圈套著,所以當洪火灶一路狂奔的時候,小郭實際上是被吊在車底一路拖行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洪火灶覺得自己是在狂奔,但車速卻很慢的原因:因為車底還拖著一個人。

  這個猜想由刑警蜀黍做的實驗中得到了驗證。他們找來同款式的麵包車和符合小郭重量55kg的重物,用擋風玻璃橡膠圈以20km/h的速度行駛了4.3公里,沿途中重物並沒有脫落。可見這個猜想是成立的。

  而如果大家仔細觀察小郭沿途脫落的衣物,可以明顯看到邊緣有被磨損的痕迹,符合拖行時衣物與地面摩擦造成剝落的情況。

  當然最重要的證據來源於小郭的屍體。由於家屬完全不能接受這種說法,法醫再次進行屍檢。這次在小郭的屍體銼平面(就是和路面摩擦的那一面)組織中找到了和沿途相符的沙土,甚至她的骨頭都受到了磨損,同時也在骨骼中找到了相符的沙土。

  至此,這個離奇的平移4.3公里的謎題被徹底解開。

  對了補充一下:為什麼屍體身上有灼燒傷呢?是因為當天下雨,車的汽油隨著雨水飄到屍體上,也就引來了部分火源。

  而她的手機則可能是因為被撞前在打電話,從擋風玻璃飛到車內,在翻車時又飛到樹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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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6 案例6--19年前的罪惡

  期號:20130511

  7歲,本該是一個孩子最天真爛漫的年紀。而在1994年的7月12日,一個7歲男孩卻經歷了他生命中最殘酷的一天,由此他的人生軌跡也被徹底改變。

  午後,7歲的勇勇和4歲的弟弟寬寬跟著他們的媽媽肖學琴一起去鎮上趕集買東西。肖學琴一家4口人,生活在四川開江的永興鎮。丈夫老趙是在工地做工的,家庭生活和睦。走在鎮上的大街上時,路邊一戶人家正在熱鬧地打牌,其中一個人還招呼肖學琴進來玩。

  這時候,肖學琴做出了她人生中最錯誤的一個決定--走進了屋子。兩個幼童則在房門口等著媽媽出來。

  不一會,屋子裡的人漸漸都離開了,可是肖學琴還是沒有出來。兩個孩子正等得有些不耐煩了,忽然屋裡傳來了激烈的打鬥聲和吵鬧聲。勇勇和弟弟兩人就跑進屋子查看情況。讓他終身難忘的場景出現在了眼前:他的媽媽正在被幾個男人按在地上毒打,還有一個男人拿著一把刀直接刺向他媽媽肖學琴的後背,頓時鮮血噴涌而出。

  兩個孩子見到這種情景嚇得目瞪口呆。他們邊哭邊衝上去試圖保護自己的媽媽,卻因為人小力薄反而被那幾個男人捉住,關到了一個黑乎乎的房間。他們倆試圖逃跑過,但又被壞人給捉了回去。關了很多天後,勇勇和寬寬被壞人們買到了福建莆田。從此被迫離開了自己的家。

  事發前一家人的溫馨合影。

而老趙,在當天下工回家時,發現家裡冷冷清清的。一開始他以為妻子帶著兩個兒子回娘家了,可是在問過娘家人後,發現母子三人並沒有去過。這下老趙著急了,開始在鎮上四處打聽。鎮上有幾戶人家私下被大家叫做「人販子」--不時就會有小孩消失在他們家的屋檐下。老趙懷疑其中一個叫蒲際建的最有可能拐走了自己的妻兒。於是他報了警,警方傳喚蒲等人來問話,他們卻一口咬定沒有拐賣兒童,鑒於沒有證據,加上當地在90年代有不少女性帶著孩子離家出走,警方就沒有深究。而老趙也認為自己的妻子帶著兒子遠走他鄉了。老趙原本溫馨的小家庭瞬間破裂,他的父母也因為受打擊太大相繼去世。

  找了兩個月後,老趙在家譜中記下:「母子帶起跑了。」

到了福建以後,勇勇和寬寬先是在一個叫「阿和」的中間人家裡住了幾個星期,然後很快分別被不同的人家買走了,從此音信全無。在被賣到異鄉的歲月里,勇勇一直無法忘記那個下午發生的罪惡。母親生死不明,自己和弟弟也分開了。而養父一家又時常毒打虐待他,讓他堅定了遲早有一天要找到自己親生父母的想法。於是勇勇用畫筆畫下了自己印象中目擊到的場景。長大後的勇勇前往了廣東,並成為了一個雕玉工。同時他也開始通過網上的志願者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通過多方努力,以及憑藉自己在吃川菜時吃到的折耳根和臘腸,勇勇確認自己的家鄉應該是四川。期間他多次回到四川,尋找記憶中模糊的地名,但都無功而返。當地的報紙也對他進行了長篇報道。而也就是這個報道,為勇勇終於找到自己的家埋下了伏筆。

  老趙在家庭破碎後也前往外地打工,於是這篇報道讓肖學琴的家人看到了。由於母子三人同時失蹤是十分罕見的情況,事發時間也十分接近,肖學琴的家人很快就確定:勇勇就是他們家的大兒子,於是他們就聯繫了志願者。很快,老趙也接到了親戚的信息,趕回了四川。勇勇第N次踏上回四川尋家的道路,這一次,他終於回家了。

  父子相認場景。

經過DNA鑒定,勇勇和老趙確實是父子關係。

  勇勇把當年親眼所見的事情告訴了父親和家人,於是,在相認的當天下午,父子二人就前往派出所報案。

  那麼接下來,就到了讓那些犯下罪行的惡人被繩之以法的時候了。然而,除了「拐賣」這一事實清晰,證據充足以外,勇勇所看到並記錄下的肖學琴被傷害的場景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能夠證明。

  警察蜀黍決定從拐賣鏈條入手,逆向探尋發生在19年的事實真相。

  首先要找的就是那個莆田的中間人「阿和」。

  勇勇對於阿和的回憶只限於他們家的二樓有一間佛龕(因為當地的風俗)。警察到當地多方尋訪,終於鎖定阿和是個外號,只知道他來自莆田高陽村。然而這個村很大,分了許多個大隊,房子也全是新蓋的。勇勇在村裡找了整整一個星期,也沒有找到和記憶吻合的房子。而現在,找到阿和的唯一可能,就是通過他的養父。

  警方在對他養父進行教育後,養父和勇勇一起繼續挨家挨戶的找著阿和。終於,他們找到了。

而通過阿和,警察很快順藤摸瓜找到了當年將勇勇和寬寬賣到福建的人販子--就是當年那個曾經被懷疑的蒲際建。這個蒲際建曾經以為拐賣兒童被判入獄,剛剛出獄,又被警方抓獲。

 蒲在被抓後,終於交代了當年他和另外一個兇手廖定傑犯下的罪惡。

當天下午,二人殘忍的殺害了肖學琴,並且將其分屍裝入三個編織袋,埋入蒲際建家院子里。後來蒲曾經挖出其中2個袋子的屍骨進行焚燒,剩下一個袋子他忘記埋在哪個位置了就作罷。

  於是警方開始在蒲際建的院子里進行掘地三尺的挖掘。在第三天的傍晚,警方在菜園的青草之下,終於找到了肖學琴的遺骨。

結局:蒲際建、廖定傑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拐賣兒童罪被逮捕。中間人鄭智現也以拐賣兒童罪被逮捕。其它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警察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結局的結局:警察蜀黍最後也找到了勇勇的弟弟寬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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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7 案例7 -- 供暖道里的乾屍

  這個案子也是前面一個筒子點名的,LZ剛好看過,覺得值得一八。

  期號:20140406

  2012年12月10日,吉林遼源正處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時節,室外溫度只有零下30度。這一天,一個供暖管道工人來到一處居民區的地下管道進行維護工作的時候,聞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於是他用頭頂的照燈在漆黑狹窄的管道內查看,結果卻看到了讓他毛骨悚然的景象。

  在不遠處的管道和牆壁的夾縫中,一隻乾枯的手赫然指著他。維修工頓時嚇cry,馬上報警。

  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來到現場以後才發現,發現枯手所在的地下管道極其狹窄,寬高都不到1米,還具有一定的坡度,只容許一個人匍匐前進。警方爬到枯手邊,發現了屍體。

  屍體已高度腐敗成乾屍狀,沒有頭,沒有雙下肢。軀幹部分早已腐爛不堪,死者一隻手指向前方,好像在控訴著什麼。

  由於管道過於狹窄,警方沒辦法在不破壞屍體的情況下展開調查,於是只好從地面上向下挖坑,把屍體取了出來。挖出來以後,警察又在現場的深處找到了死者的頭顱,雙下肢,一把菜刀,女式胸罩和一個轉運珠戒指。很快,根據屍檢,法醫大大確認,死者為女性,30歲左右,身高160cm,死亡時間大概在2009年。死亡原因是根據斷了的舌骨判斷出的--被人扼頸掐死的。

  而發現屍體的現場又不像是殺人第一現場,更像是拋屍現場--這是因為,現場空間極其狹窄,成年人在裡面尚且無法直立行走,更別說殺人了。死者奇怪的姿勢據推測是因為兇殺拖著她的屍體在洞里爬行,所以當屍體腐爛後,還保持著原來的伸手狀。

  綜上所述:死者是在別處被人掐死後拖到地下供暖道里藏屍了整整3年的時間。

乾屍的手就處於右側管道和牆壁的縫隙位置。已馬賽克。

  接下來,就是確定屍源。通過對比遼源當地3-5年內失蹤的30歲左右的女性,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被害人--張巧巧。

  張巧巧失蹤的時間是在2009年9月10日。而報案人是她的丈夫孫向輝和她工作的窗帘店女老闆。據其家人朋友反映,張原本定於2009年9月10日和她的老闆一起出差前往瀋陽出差,可是女老闆表示在車站等到火車都走了也沒見到她人來。於是老闆就到她家去找她,沒想到她丈夫孫向輝卻說昨晚12點他回家的時候就沒有看到張巧巧了。而且還發現張巧巧收拾好的去出差的行李包也不見了,還以為她直接去出差了。

  張由於平時人緣很好,經常和朋友在QQ上互動,在9月9日晚10點多時曾明確和朋友說自己明天要出差,要早睡。為什麼在10點多到12點她丈夫回來之間的短短2個小時,卻忽然出門了呢?

  當時,接到報警的警察也曾經在張巧巧家進行過仔細的搜索,卻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地方,屋內沒有發生打鬥等場景。假如孫向輝所說的是事實,可見張巧巧是平靜離開家的。

  而外圍調查也顯示,孫張二人家庭生活和睦,孫也十分孝順岳父母。張失蹤後,她的丈夫孫向輝似乎一直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中獨自生活,兩人的孩子寄放在孫的岳父岳母家。由於兩家離得近,孫幾乎天天去岳父家吃飯,3年來工資卡也都一直放在老人處。

  那麼到底是誰殺死的張巧巧呢?

  發現屍體的地點距離張巧巧家非常近,可以想見,張巧巧如果出門的話,應該是在家附近就遭遇了不測,並被兇手拖入井下的。兇手能夠不引起人們注意的殺人並拋屍,那麼他的活動範圍應該就是在張巧巧家一帶。警察排除了周圍可疑的鄰居和張的前男友,最終還是將懷疑的目光放到了丈夫孫向輝身上--因為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一個明明說要去睡了的女性會在晚上10點多還要出門辦事,並且會帶著自己的行李呢?

  接下來,警察的調查更加說明了孫向輝身上的重重疑點。警察蜀黍發現的疑點如下:

  1.窗帘店老闆反映,9月10日當天她去張巧巧家裡時,發現張巧巧的包包不見了一個。而老闆之前曾經和張聊天過,張說去瀋陽天氣很熱,不想帶平常經常背著的那個大包,想帶個小包。但在張家裡剩下的那個沒有帶走的包是那個小包!

  2.孫向輝是煤礦工人,具備在黑暗狹窄的地下道里作案的能力。

  3.張巧巧的家人一開始不同意二人結婚,因為孫家境很一般。而後兩人未婚先孕了,才勉強同意。

  4.婚後雖然孫對張家人都很孝順,但卻沾染上賭博的毛病,還曾經偷了岳父的存摺。被發現後,孫的財政大權完全由張巧巧把持,銀行卡也都放在岳父家,每天身上只有10、20塊錢。

  5.岳父表示,張巧巧的屍體發現後,他也曾懷疑過是不是孫乾的。曾經問過他,孫回了一句:「怎麼可能是我。我背不動她。」

  也就是這句話讓警方決定抓捕孫向輝。這個問題其實沒什麼懸念。因為正常人脫口而出的話應該是類似:「我們感情那麼好我們這可能呢?」這樣的,但孫卻說了一句「我背不動她」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在被帶回局裡後,孫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孫一直是一個極其敏感小氣的人。因為娶了一個比自己條件高很多的又漂亮的老婆,他總擔心老婆會和別的男人跑了,於是天天疑神疑鬼。剛好張巧巧又人緣好,常常在孫面前說一些自己和朋友出去玩的事情,這就刺激到了孫的神經。其實張巧巧的做法無可厚非,有時候通過開些小玩笑刺激下老公讓老公吃點小醋,都是很正常的。沒想到孫卻都當了真,還常常把生活中的巧合和玩笑做對應,自以為掌握了妻子出軌的真相。也因為他性格內向,於是才會把這種壓力都寄託到賭博上。

  9月9日那天,孫回到家時張巧巧已經睡著了。孫之前就懷疑妻子和自己的領導在家裡發生過關係,想到張第二天要出差,他就想到可以利用出差離家出走的借口掩蓋自己的罪行。於是他在床上掐死了張巧巧,並且拋屍家附近的那個地下供暖管。此後三年,一直裝無辜,還照常孝順張的父母。

  最後由於孫積極賠償,積極坦白罪行,配合調查,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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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8 案例8-- 絕不放過你-31年前的兇手!

  期號:20130901

  第八個案子其實案情也不複雜,但是LZ認為這個案子中刑警的那種精神真的讓人敬佩。以及最精彩的是刑警和兇手之間的鬥智斗勇。

  當77歲的老偵查員王學仁來到31年前那個命案現場時,他發現這裡早已物是人非。曾經鮮明印在他腦海中的所有細節早已經隨著時光消逝地無影無蹤了。整整31年,風華正茂的年輕偵查員早已退休,身軀也已不再挺拔,當年曾經一起辦案的同事們許多已經帶著遺憾離世,但他心中對於正義卻依然渴望。

  現在我們就一起回到1981年,回到最初的現場。

  1981年8月10日,上海靜安區的建華旅館中瀰漫著一股難聞的氣味。這座旅館是用地下室改造的,異味讓旅客們抱怨紛紛。很快,服務員就被叫來尋找臭味的來源。巡視一圈過後,確定味道來自42號房間,服務員敲門,無人應答。於是打開房門,見床上卧著一個男子。服務員驚奇的意識到連著兩天,這個男子都保持著同一姿勢!

  警察很快趕到現場,正值夏季,屍體早已腐爛。根據男子遺留的工作證,死者為來自山東的採購員小李,今年28歲,入住時間為1981年8月8日。死者臉頰部有七處燒灼樣傷口,法醫大大認定死因是電擊,死亡時間就是小李入住的當晚。案發現場早已被破壞,因為連著2天都有服務員進屋打掃衛生。然而刑警們沒有放棄,繼續努力搜尋房間的角角落落。

  兇手用電擊殺人,很顯然是利用了屋內的插頭。找來找去,屋子裡只有電燈處有一個插座,插座旁有一個通風口,警方在通風口裡找到了用小李攜帶的提貨單包裹著的小刀、電線。通風口的葉片上提取到了4枚殘缺的指紋,其中只有一枚具有比對價值。

與家屬聯繫過後,發現小李隨身攜帶的200元手錶,200多元現金都不見了,丟失金額在當年等於某些家庭一年的收入。根據現場分析,死者顯然是在睡夢中被人電擊殺死,42號房為三人間,小李入住時屋裡已經住了一個人,但此人之後未結賬就離開了。

  當年還沒有身份證,大家在外面住宿都是用工作證,介紹信這類的東西。這個離開的人登記的姓名是李義清,登記的工作單位是吉林省吉林市一個鄉鎮中醫院,後經證實此單位根本不存在。據此,上海警方認為,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沒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過了半個月,8月26日在浙江嘉善縣的魏塘旅館又發生了一起電擊殺人未遂事件,受害人馮守安被電擊後驚醒呼救,才逃過一劫,可是兇手卻逃跑了。

  到了9月,江西上饒和九江也接連發生兩起旅社電擊殺人案。短短一個多月連發多起電擊案,公安部表示極度關注,由於作案手法類似的案件在80年代有13起,警察蜀黍就想是不是有連環案的可能呢?於是就對幾起案件中登記住宿的筆記做了對比,發現江西的兩起和上海的建國旅社案的筆記能夠吻合,遂由上海警方領銜併案處理。而浙江那起案件由於兇手未曾留下筆記,所以暫時沒有考慮併案。

  警察蜀黍分析,這個兇手手段兇殘,並且連續作案多起,有可能是有前科的。目前警方只掌握到他的一枚指紋,根據服務員描述製作畫像,在全國範圍內發布協查通報,並要求監獄勞改場等地的上報符合相貌特徵的人員的指紋進行比對。

  最後全國一共匯總了40萬個疑似對象的指紋上來比對。當年沒有電腦,大家只能靠放大鏡顯微鏡用肉眼去識別,花了3個多月的時間,還是沒有找到相符的指紋。

  但王學仁等刑警蜀黍沒有放棄,還是一直在四處走訪排查,希望能夠找到犯人,但都沒有收穫。

  這是當年王學仁製作的嫌犯分析圖。

 時間一晃而過到了2012年,當年和王學仁一起尋訪的許多老刑警都相繼去世。而進入21世紀後,隨著刑偵技術的提高,指紋庫的建立,這個逍遙法外31年的罪犯,終於浮出了水面。

  2012年4月18日一大早,來上班的上海指紋庫的刑警蜀黍小劉就激動得不行了。因為在前一天他剛剛把這枚31年前的指紋投放到剛剛聯網的江西指紋庫中進行比對,居然給比對上了!指紋的主人叫艾紅光,江西人,63歲,對上的指紋是83年此人因搶劫罪入獄時留下的。

此人就是當年犯下連環電擊案的真兇。

  很快,警方在江西一個工地將其捉拿歸案,並再次提取了指紋,和31年前現場指紋進行比對。

  但艾紅光和警察之間的較量才剛剛開始。艾紅光在審訊中一開始是堅決不承認,連連喊冤,說自己在80年代從未到過上海。

  儘管警察手上握有指紋這一鐵證,但還是需要艾的口供。艾紅光在多輪勸說審訊後終於開口了。但是他所說的情況也是讓警察跌破眼鏡。

  他說80年代他曾經在上海金山區犯下一起電擊未遂案。當時那個人被他電了以後就醒了,於是他就跑了。洪還說,那個旅館外圍有圍牆,有2層樓高。

  但是作為當年連環案的偵查員,王學仁認為他說的是假話,因為當年上海地區除了建華旅館案以外沒有再發生任何電擊殺人未遂案件。

  但是大家還記得那段時間發生的電擊未遂事件還有另外一起嗎?發生在浙江嘉善的魏塘旅館。那麼是不是艾紅光為了混淆警方視聽給自己脫罪,利用真信息混搭假地點的手法,故意將發生在嘉善的案件移花接木到上海呢?

  警察決定去找當年的受害人馮守安一問究竟。馮守安已80多歲了,還健在。回憶起當年的事情,他依然記憶猶新。當晚他很早就睡了,也沒看清楚隔壁床睡的人長什麼模樣。他就在睡夢中忽然感覺到脖間一陣冰划過的刺痛感,他馬上醒來用手一撥,撥到一根電線,然後大喊救命,那個兇手竟然又一次拾起掉在地上的電線想再電他,馮一邊掙扎一邊呼救,然後服務員來了之後,那個兇手就跑了。

  馮說的大部分細節都能夠和艾紅光說的對應上,但這還不夠。於是警方找到當年的魏塘旅館。30多年後旅館只剩下了外圍結構,正在等待拆遷。警方發現魏塘旅館的確是外圍有圍牆,3層樓高。但更具體的現場早已找不到了。

  這時候,77歲的王學仁忽然想起,當年他前往嘉善走訪時,有群眾曾經說看到有人從旅館翻牆出來,趟水渾身濕淋淋跑走的。魏塘旅館的後牆的確臨著一個小河,於是警方找到了突破口。

  再審艾紅光的時候,警方詳細追問他是如何逃跑的。艾一開始支支吾吾,最後說道:「翻過去是一條小河還是小溪什麼的不知道,我就趟水走的。」如此只有罪犯才能知道的細節都能吻合,可見發生在嘉善的電擊未遂案正是艾紅光所為!

  於是警方調整策略,將底牌亮了出來--你當時可是留了指紋在通風口啊!指紋這東西每個人獨一無二啊!

  最終艾紅光哭著求警察給他一條生路,並承認了自己當時在上海用電殺害小李,在江西殺害另外兩人的事實。

就這樣,幾代刑警共同努力,終於將這個惡貫滿盈的罪犯給逮著了。

  正義有可能遲到,但永遠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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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9 案例9 -- 8年前的女朋友

  期號:20130624

  2013年3月15日晚,無錫的警察蜀黍正在對轄區內的各類涉毒場所進行清查。當晚,根據群眾舉報,在某出租屋內將一位吸毒人員小陸抓獲,繳獲冰毒27克。

  在這裡插話表揚一下我國各地機智霸氣的群眾。懲罰壞人的偉大事業中有你們,真好。

  咳咳,回歸正題。警察把小陸帶回局子,發現他已經不是第一次因為吸毒被抓了。之前曾經被治安拘留了15天。而這次由於是二進宮,而且根據我國法律,持有毒品超過10克以上就要接受刑事處罰。所以小陸就被提溜到拘留所了,然後管教就找他談話,告訴他他這次要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陸顯然被嚇cry了:求ZF給機會啊,能不能減點刑啊。

  警察蜀黍就表示:除非你有立功表現啊。看你吸毒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接觸的人都不太正派,有什麼殺人啦販毒啦的線索告訴我們,屬實的話就可以減刑嚕。

  小陸考慮了一會就說:我有話要說。

  然而警察蜀黍沒有料到的是,小陸居然爆出了一個大猛料。小陸表示他朋友小趙曾經告訴他:小趙有一個朋友曾經在8年前把他自己女朋友殺了。

  警察聽完覺得有點無語,你這料爆的也太模糊了,完全沒有具體人名時間之類的細節,是不是吹牛啊。

  本著人命關天的想法,警察還是找到了小趙。小趙承認,幾年前有天他和他的朋友陳曉偉一起吃飯,因為陳曉偉曾經交過一個叫毛毛的女朋友,小趙見過。所以小趙就問他:毛毛哪去啦?你們分了?

  陳曉偉可能是酒後一時興奮,就隨口說:我把她給殺了。

  警察接著問小趙是否知道毛毛的真名,小趙說不知道。

  於是警察就開始暗中外圍摸排陳曉偉的信息,發現他2006年就結婚了,還有一個孩子。一直在無錫本地生活居住,沒有任何不正常的表現。

  這也是很不合常理的,因為殺了人之後,一般兇手都會潛逃或者躲起來,像陳曉偉這樣還結婚生子留在本地的怎麼看都不像啊?

  既然陳曉偉看上去不像殺人犯,那如果找到了他的女朋友毛毛就可以確認他並沒有殺人了。

  然後警察又找到了陳曉偉一直居住的社區去詢問,得到的消息是確實他8年前交過一個叫毛毛的女朋友。然而因為毛毛是外地人,陳曉偉的家人不是很同意他們交往,於是陳曉偉就搬到了毛毛租住的地方一起住。

  又經過一輪打聽,警察找到了毛毛曾經的房東。從房東那裡警方找到了毛毛的真實姓名:茆桂琴。在全國人口失蹤系統裡面,也沒有發現有報案的記錄。房東也只大概知道2004年到2005年之間毛毛離開了。

  一個人在外生活肯定要用錢,警察隨即又跑遍了我們日常生活中能看到的所有銀行,想看看毛毛是否有開過任何銀行賬戶或者金錢交易。離奇的是,完全沒有任何銀行記錄。她似乎就從人間蒸發了一樣。

  警方接著想,不用錢總是要聯繫家人的吧。根據戶籍資料在江蘇姜堰找到了毛毛的家人,家人表示我們也找了她很久了。2003年開始毛毛就外出打工,很少回家,知道她在無錫交了個男朋友叫陳曉偉。2004年10月左右毛毛曾經打電話回家借錢,但是家裡沒借。後來就再也聯繫不上她了,家人以為是因為不借錢毛毛賭氣不理他們,也登過尋人啟事,都一無所獲。而且毛毛這個人家庭觀念不強,不戀家,所以他們以為她可能只是去了外地。沒有報警是因為不敢往不好的方面想。

  警察一聽,2004年10月就差不多是8年前,毛毛失蹤的時間和疑似殺人案能夠吻合啊。

  警方據此,決定正式開始調查陳曉偉的殺人嫌疑。

毛毛的照片。

  由於涉嫌殺人,陳曉偉被警察蜀黍帶到了局子里。陳曉偉表示:我們住在一起以後發現性格不合,然後我就跟她分手了。她就和另外一個男的一起走了。時間差不多是2005年4、5月份這樣。

  當警察問跟誰走的,他又說不上來。然而,再次對毛毛的房東的詢問卻顯示,2005年房東最後一次看到毛毛的時候,她正是和陳曉偉一起走的。那麼顯然,陳曉偉說謊了。

  但是,這還是不能解釋陳曉偉殺人後還留在無錫本地照常生活,這完全不符合犯罪心理啊。除了一種可能:就是陳曉偉認為自己的殺人手段天衣無縫,非常有自信不會被別人發現。

  也就是說,陳曉偉的殺人或者藏屍的手段中不可控的因素被他減低到了最低。那要達成這樣的條件,很顯然他殺人藏屍的地方是他極其熟悉的!而一個人最熟悉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

  警察蜀黍隨即對陳曉偉的鄰居進行走訪,看看2005年期間是否有什麼不尋常的事情發生。果然,一個鄰居提到,05年陳曉偉他們家的水井出現過臭味。陳曉偉居住的社區位於無錫市的城鄉結合部,在8年前還是村莊,還沒有自來水。農村為了取用水方便,會在家裡挖一口小井。當時鄰居們聞到異味,還以為是水井的水被污染了,然而全村只有他家的水會臭,別人家的都不會。而這個說法也在陳曉偉哥哥那裡得到了證實。

  到了這時候,警察不願意卻很無奈地得出了一個結論--這口井應該就是藏毛毛屍體的地方了。

  而當警方去到陳曉偉家裡時,發現他們家院子里的井已經在裝修的時候用瓷磚給封上了。撬開地磚,可以看到一個深約1.7m的小井,水很清澈,看不出來有任何異常。警察調來了抽水機,他們會發現什麼呢?

當警察提到水井時,在局裡的陳曉偉眼神閃爍,沉默良久。他終於招供,當年由於兩人性格不合,他單方面提出分手。可是毛毛卻不依不饒,他給了錢她也不願意分,天天纏著他。陳曉偉不勝其煩,覺得能夠徹底擺脫毛毛的方式就是讓她離開這個世界。

  在2005年的一天他將毛毛帶回了家,趁父母不在,在床上將毛毛用被子悶死,隨後用白色塑料袋將她的屍體裝好,丟入自家的水井裡面。

  隨後,警察蜀黍在抽完水的水井底部的一層碎磚下面,找到了裝有毛毛屍骨的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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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0 -- 26個女包

  期號:20140614

  這個案子中沒有已知的死者,但是LZ希望看帖的姑娘們能夠平常嚴格注意自我保護,不要在周圍荒無人煙的地方親信任何路上給予所謂「幫助」的陌生男子。自珍自重,遠離性侵。

  2009年凌晨,西安未央區的一個在夜店上班的女年輕服務員小A在下了晚班回家的路上,由於腳磨破了,走得有些蹣跚。這時候一個騎著紅色農用三輪車的中年男子經過,並主動提出載小A一段路。小A看此人面向老實善良,就放下警惕,坐上了車。結果,她被男子帶到了一片桃林的看護房內捆了起來,隨後中年男子對她實施了搶劫強JIAN。此人走後,小A花了一個多小時掙脫捆綁,跑到公路上獲救並報警。警方提取了她身上殘留的精斑。

  而由於天色太晚,小A沒有提供更多有價值的線索。而且由於當地地處偏僻,沒有按照探頭,警方經過四處走訪,都沒有找到嫌疑人。

  到了2013年8月10日,在西安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女大學生小B和男友在夜店玩到半夜,結果在回家路上二人發生口角。小B憤然下了男友的車,而男友也就這麼揚長而去(渣男無誤,這心是有多大!)小B下車的路上空無一人,所以當她看見騎一個紅色農用三輪的中年憨厚男子經過時,就問他附近哪裡可以打到車。男子表示:挺遠的,我載你過去吧。於是小B就上了車,並且和男子抱怨男友的所作所為,聊得很投機。結果等她發現不對勁的時候,她已經被帶到了20公里外的一個廢棄工地了。中年男子將她制服後實施了搶劫強姦。

  警察看了小B的案件,發現和4年前發生在未央區的那起案件有很多相似之處。遂提取了小B身上精斑殘留進行比對,果然是屬於同一個人的。

  警方分析嫌犯能夠花了20公里專門跑到這個工地,說明他很熟悉周邊地形。在調取事發地探頭後,警方推測,嫌犯的主要活動範圍應該集中在城北的農村。而這,恰好也和09年強姦案中得出的範圍重合。

  但在當地這種農用三輪車很多沒有牌照,警方就想:你有車總要保養的吧?那我就去找你修車的地方! 而由於小B在和男子聊天時,曾經看清了他的長相,警方根據製作的模擬畫像,在城北村一帶找到了經常見到畫像男子的修車師傅。師傅表示,此人應該是來自附近的「中官亭」村。而走訪該村村民後,警方確定,此人就是本村村民劉剛。

  很快,在劉剛家警察將其捉拿歸案。劉剛40多歲,以賣瓜為生,妻子已經去世,家裡還有2個正在讀書的女兒。

  而真正讓警察吃驚的事情發生在對劉剛家進行搜查的時候。

  從他們家的各個角落,警察蜀黍居然發現了26個不同款式的女包還有幾雙女高跟鞋!其中三個包一個屬於大學生小B,還有兩個包里還有失主的身份信息。警察很快找到了這兩位受害者。兩位受害者均表示,都是受到了劉剛的誆騙,被他帶到偏僻處或者他家裡實施了強姦的罪行。兩位受害者表示收到的傷害已經很大了,均不願意多談。

  而剩下的23個包的失主,警方卻毫無頭緒。

在提審劉剛後,他一口咬定,他只犯下了09年小A,13年小B和另外兩位有身份信息的一共4起案件,其它的包、鞋,都是一個早就找不到的收廢品的人給他的。

  由於沒有證據,警方只能以搶劫、強姦罪將他送入看守所。而同時,對剩餘23個包進行媒體等曝光,希望受害者能夠站出來指認劉剛,但都石沉大海。

  同時,警方對於劉剛的關注卻絲毫沒有因為他被抓而降低,他們懷疑,他身上還藏有更深的罪惡。

  看過美劇的都知道,監獄是一個信息量巨大的地方。犯人之間魚龍混雜,也更方便警方安插探子,發現之前不知道的情報。

  經查,劉剛沒有身份證,村主任和劉剛妻子的家人只知道他是1989年來到西安,認識了賣水果的劉妻,之後入贅到劉妻家的。沒人知道他的底細。 而這時,警察蜀黍放在劉剛身邊的「探子」--劉剛的獄友說,在大家交流的時候,劉剛似乎對自己犯下的強姦、搶劫十分不屑一顧,很願意和大家探討。這也是很反常的。大家應該都聽說過,強姦犯在監獄裡是最受大家鄙視的一類犯人,而劉剛似乎完全不在意這些。

  於是警察就找劉剛各種談心。想套取他到底來自何方,有沒有案底。可是劉剛嘴硬的很,完全撬不開。警察甚至想到打親情牌,問劉剛他的爸爸媽媽現在怎麼樣。劉剛則表示,他們早就沒了。

  不知道是不是警方的試探有了成效。在和劉剛談心後沒多久,更有價值的線索出現了。獄友又來彙報,說好像晚上聽到劉剛說夢話,要找媽媽。聽他夢話的口音,像是山東青島的。因為剛好這個獄友曾經在青島打過3-4年工,能夠辨認的出來。

  警方於是提取了劉剛說夢話當天的監控,並對音頻進行了降噪處理。

在進行辨認後,確定他夢話的口音就是山東青島一帶的。西安的警察蜀黍馬上聯繫了青島的警察蜀黍,後來查明,劉剛原名劉遵松,是青島下轄的即墨人。24年前曾經在山東犯下一起命案,在逃。

  結局:青島的警察蜀黍把劉剛押解回去受審了。

  而我們並不知道,那23個女包中,是否還有除搶劫、強姦外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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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 11 案例11 -- 離奇的溺水

  這個案子是樓里筒子之前提到的,LZ下午碰巧給找到了,又是一起騙保案,只不過這次殺的人不是流浪漢,而是自己的新婚妻子。

  2013年5月10日上午7時,在江蘇常州的一處公園,晨練的人們發現在公園裡的人工湖中漂浮著一樣奇怪的東西。大家圍觀後都認為,懷疑是一具屍體。大家很快打了110,警察趕到了現場。

  屍體位於公園內人工湖上的一處斜拉弔橋附近,警察將屍體打撈上岸並進行了屍檢。屍檢顯示,死者為28歲左右女性,身高160cm,死因為溺水身亡,死亡時間為前一天晚上9點至12點之間。初步判斷是一起意外溺亡事件。

  正當警察開始走訪調查死者身份時,當天下午的4點左右,一位神情焦慮的青年男子向警方報案,稱他的妻子從昨晚9點出門練習騎電動車後就不見了蹤影。警方隨即想到了那個剛剛在人工湖發現的女屍,經男子辨認,這正是他的妻子。

  該男子叫李良,死者是他新婚剛剛兩個月的老婆小廖。李良對著警方痛哭流涕,表示妻子昨晚打電話告訴他她要出門練習騎新買的電動車,李良覺得妻子的死都是自己的錯,因為電動車是他買的。

很快,警方就在案發公園的湖裡找到了一輛嶄新的電動車,電動車的開關還處於開啟的狀態;而屍體發現的那座弔橋上因為一處斜拉鋼筋斷裂,形成了一個小豁口,在豁口邊可以清楚的看到有新鮮的劃痕。

  這一切似乎都可以解釋得通了:小廖晚上在公園聯繫騎車,結果在橋上失控,從豁口掉入湖中淹死。

  然而,警方在接下來的調查中卻發現了無法解釋的疑點。李良、小廖和小廖的弟弟三人一起住在李良新租的房子里,夫妻二人感情非常和睦,沒有什麼矛盾。

  結合小廖弟弟和她朋友的描述,當天晚上8點多,小廖正在好友莎莎的店裡聊天,這時突然接了一個電話,就回家了。回家後,小廖讓弟弟幫她把電動車推到樓下,並稱有事要出門一趟,同時也給她老公李良打了電話表示她出門去練車。警方在小區的監控里看到了小廖出門的身影。而之後,小廖又被公園附近的探頭拍到。

  而一個不合常理的現象就在於此處:探頭中的小廖十分熟練的駕駛著電動車,而假如小廖真是出門練車,為什麼不在家的附近練,而要跑到十多里外的公園練車呢?況且公園也不是一個合適的練車地點,因為裡面沒有路燈,如果不開車燈什麼都看不見,誰會跑到一個黑燈瞎火的地方練車呢?跑到公園,感覺更像是赴約啊。

  於是警察就想,會不會是那個電話讓小廖去約會的呢?正準備調取小廖的通話單,沒想到李良忽然到警局和警方反映,打撈上來的小廖的東西都在,除了一台蘋果手機。

  警察蜀黍表示:這年頭沒有手機我們照樣也可以查通話記錄,而且這麼大個湖你讓我們去撈一個可有可無的小手機,是想幹嘛?可是李良居然自己花了2000元僱人去撈手機,還真給他撈著了。

  無視李良的舉動,警方查看電話清單,發現了一個號碼在當天晚上的8點多至9點多給小廖打了3個電話,而這個號碼被證實是小廖在用的。難道她自己打給自己?

  這時,小廖的父母也趕到了常州,父母完全不能接受好端端的人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於是拒絕在死亡通知書上簽字,而李良也表示,希望警方能夠找出小廖真正的死因。

  於是警方調查的重點,又放到了那個手機號碼上,在10號那個手機號碼就停機了。根據詢問小廖弟弟,警方得知那個手機號之前是放在家裡,好像是一個叫周九偉的人在用。周九偉是李良的老鄉兼好友,之前曾經在李良家借住過一段時間。

  這樣一來,難道小廖深夜赴約的對象是周九偉嗎?於是警方再次調出當晚9點前後公園附近的監控,終於發現了周九偉打車前往公園的身影,而他離開的時間則是次日凌晨的4點多。那麼這7個多小時,周九偉在做什麼呢?在證據面前,周九偉承認,他和小廖有婚外情,當晚二人是在公園約會的。可是到11點多,小廖提出要回家了,周就用電動車載她回家,途徑那個斜拉弔橋的時候,一時沒有控制好方向,二個人連人帶車掉到了湖裡。他很快游到岸邊,卻發現小廖浮在湖面上,好像是溺死了。他見小廖死了以後,很是驚慌,於是在岸邊坐到天亮才離開。

  殊不知本案最大的破綻也就在於此!警察蜀黍測量過人工湖的水深,只有1.45米,雖然湖底有3-5厘米深的淤泥,但一般成年人只要站起來就不可能發生溺水。而小廖身高有160cm,腳踩10cm高的高跟鞋,高跟鞋底部還有和湖底相同成分的淤泥。也就是說明,當時落入湖中時,小廖還曾經站起來過!試問一個170cm的人怎麼會被145cm深的水淹死呢?

  只有一種可能會讓一個170cm的人死在145cm深的水裡--那就是她是被人按在水裡的。

  而當晚,唯一有可能做出這件事的人,只有周九偉。

  同時,在對小廖的個人信息進行篩查的時候,警察蜀黍發現,就在小廖死前不久,李良曾經為小廖購買了2份保額共為450w的人身意外險,而據業務員介紹,這其中一份保險在業內被稱為「求死險」--也就是為那些從事高危職業的人準備的!小廖無業,又何來的高危呢?業務員還補充,一般人辦這個求死險都是作為附屬險的,但當時小廖和她丈夫李良來辦理的時候,李良堅持只要單獨購買這一份。最弔詭的是,李良還背著小廖把這份險的受益人由直系親屬改為了他自己!

  更可笑的是,在警方進行調查的時候,李良還跑來向警方要求開具死亡證明。而前幾天,要求警察調查清楚妻子死因的人,也正是他自己。

  於是,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李周二人帶回了局子。很快,一樁精心策劃的令人髮指的陰謀呈現在了大家的眼前。原來,這一切都是源自於李良的陰謀。

  李良曾經是一個網吧老闆,有一個妻子和兩個兒女,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他欠下了數十萬元的巨債,將於2013年6月到期。走投無路的李良在思考後,決定利用騙保的手段套取巨額保費。於是他就構思了一個堪稱完美的騙保計劃。

  首先,由於他的前妻比較聰明,不是一個合適的人選,所以在13年2月他就找借口和她離婚。在李良的計劃中,他的犧牲品必須是一個比較愛錢且無腦單純的女性,利用微信,他很快就用搖一搖功能鎖定了在常州打工的小廖,並提出了閃婚的想法。沒想到,小廖很快就答應了,於是兩人在認識15天後,沒辦酒,沒見家長,就去民政局領了證,並搬到了一起住。

  而這時,李良開始故意在小廖面前展示自己為前妻購買的保險,激起小廖的嫉妒心。很快,小廖就要求李良也為自己辦理保險,於是兩人購買了450w保額的保險。為了讓小廖死心塌地的進入他的陷阱,李良還在小廖身上砸下了數萬元為她購買金首飾、蘋果手機等。

  然後,李良的好友兼老鄉--周九偉就閃亮登場了。周九偉在常州打工期間一直都靠李良罩著,周認為李良有恩於自己,自己要對他忠誠並且報恩。所以對李是言聽計從。李良告訴周,事成之後可以分他20萬元保費。出於情感和金錢的雙重理由,周答應了李的計劃。按照李良的要求,周搬入了李家,並且李還故意讓周和小廖獨處,讓他們兩產生感情。很快,小廖就和周發生了婚外情。

  案發當晚,周九偉將小廖約到公園見面,小廖還打電話告訴李良自己去練車,想瞞過李良自己出軌的事,卻沒想到這一切都盡在李良的掌握中--那個公園的斜拉橋的豁口就是一次夫妻二人出遊的時候李良發現的。

  周九偉和小廖在公園聊到11點多後小廖提出要回家。於是周就在駕車經過斜拉橋時故意撞向豁口,兩人落水後都很快站了起來。然後周九偉就趁小廖不注意把她的頭摁在水中,很快小廖就死去了。

  而在家裡的李良也沒閑著,半夜時他還故意叫醒小廖弟弟,說要出去找小廖。結果開車到外面的大馬路上慢吞吞的挪了20分鐘就回家了。第二天下午,在火急火燎的跑去報警。之後警察蜀黍也從保險公司那裡得到了錄音電話:就在小廖死後沒幾天,警方還在調查的時候,李良就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要求賠付保費。

  犯罪嫌疑人 周九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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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2 案例12--殺人名單

  廣西羅城,是一個地處山區,風景秀美的地方。2013年3月26日這天下午,在縣城某旅館內,一名服務員正準備打掃一間房間的衛生,可打開門後,卻被眼前的景象給嚇得魂飛魄散。只見牆上,地上滿是血跡,房間凌亂不堪,最恐怖的是牆角還露出了一個男人的腳。服務員立馬報了警。

  警方來到現場後,也不禁被屋內的血腥情景給嚇到了。這是一個普通的標間,有兩張床。屋裡到處都是血跡,而且很明顯是發生過打鬥。而在其中一張床和牆面之間的狹窄空間內,警察蜀黍看到了那雙腳的主人-一個倒在血泊中的年輕男子。男子已經死亡,經過法醫大大鑒定,死亡時間大概在當天上午11點左右,死因是頭後部遭受鈍器的多次打擊。

  更不正常的是,床上居然還有一個手槍的槍套和一排子彈,而手槍卻不翼而飛。

  在男子身上,警方找到了他的身份證--他是本地人,20多歲,名叫小伍。外圍警察隨即前往小伍的家中,發現他家裡只有爺爺奶奶。爺爺奶奶表示,孫子一般住在鎮上,很少回家,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惹到了什麼人。

  而在旅館進行調查的警察蜀黍們,卻很快發現了一件讓他們毛骨悚然的事情--在房間內另外一張床的床和地板之間,居然隱約看到了一雙穿著皮鞋的腳!在房間調查的警察蜀黍們馬上驚得汗毛直立啊,這不是鬼故事最常見的前景嗎。而且也不知道在床下的人是死是活,萬一是兇手,他還帶著一把槍呢。所以警察蜀黍們悄悄退到外面,武裝過後進入房間,將床墊抬起,結果,又一具男屍出現在了他們的面前。

  也就是說,這個房間內其實有兩個死者。

  死者身份很快找到--是本地一個商人,名叫謝軍,死亡時間大概是上午10點。而經過屍檢證實,死者同樣也是頭部遭到重擊死亡,且位置和方向與第一個死者一致,所以排除了兩人互毆致死的可能。

  而旅館服務員也表示,事發上午10點多,曾經聽到房裡傳來激烈的響聲,他們還曾經去敲過門,而裡面很鎮定的回復說沒事。由此,警方推測,在這個房間內的應該還出現過第三個者。賓館監控顯示,當天9點多,二號死者謝軍曾經和一個禿頂男子一起進入該房,而12點34分,一個頭戴棒球帽的男子獨自離開了房間,根據身材判斷,棒球帽男子就是之前的禿頂男。而由於賓館的登記系統剛好壞了,經理只能證實該棒球帽男子就是開房人,且他總共開了3間房間。

  進入房間和離開房間時間剛好能夠和兩位死者的死亡時間重合,因此,這個棒球帽男子就成為了重要作案嫌疑人。

  由於監控模糊,男子的面目無法識別。

之後,警方又在事發房間發現了最重要的線索。在事發房間的衛生間的垃圾桶里,警察找到了一疊碎紙片。垃圾桶裡面有水,碎紙片經過浸泡,字跡已經相當模糊了。紙片似乎是從一本筆記本中撕下來的,其中一張殘缺的紙片上,警方能夠辨認出一個名字:老戴,還有他的電話號碼。

  於是警方迅速聯繫了老戴,發現他的電話沒人接聽,而在調取他的個人信息後發現,他居然就是1號死者小伍的父親!警察蜀黍馬上兵分兩路,一路人趕往老戴家(也就是小伍奶奶家),另一路把收集到的碎紙片帶回局裡做烘乾拼接處理。

  很快,第一張碎紙被警察們拼接了出來。紙片分為兩個欄目,第一欄寫的是一些準備物品和事項。比如:手槍、鐵棒、衣服、鴨舌帽、開3間房等。警察隨即聯想到,兩名死者都是被鈍器致死,和紙上寫的鐵棒吻合。而現場也發現了槍套,也與手槍吻合,而兇手離開時還帶著一頂棒球帽!

  而第二欄的標題是:「城裡客人」,下面寫有8個人的電話號碼和名字,在每個名字旁邊還括弧標註了時間。而其中擺在第一第二的分別是謝軍(10點)和小伍(11點),而這居然和兩位死者死亡時間吻合!排在第三則是老戴的名字(13點)。

警察拼出的名單

  警察蜀黍忽然就意識到,這其實是一份殺人計劃單!上面第一欄很明顯是殺人要準備的事物和步驟,而下面的就是兇手要狙殺的對象。那麼既然第三個名字是老戴,也就可能意味著他就是兇手的下一個目標,而此時已經馬上就是下午5點了,說明他現在也就處在危險之中!

  而另一邊老戴的家人反映,大概1點左右老戴接了個朋友的電話,就帶著獵槍和狗出門了,說是要去附近一座柴火山上打獵,於是接到紙片線索的警方馬上前往那座山。那座柴火山地勢複雜,樹木眾多,警方還調來了警犬。很快,他們在山腳下找到了老戴的皮卡車,警犬繼續帶路往山上,忽然一隻土狗竄了出來,經辨認是老戴家的獵狗。於是警犬就跟著獵狗在山中穿行,20分鐘後他們在一片灌木叢中找到了老戴的屍體--同樣也是頭部遭到打擊而死。死亡時間大概在3小時前。

  而這時候,局裡的警察蜀黍終於完成了所有紙片的拼接工作。紙片總共有3張,算上第一張上的8個人外,總共有26個人的名字電話和殺人時間!其中,「城裡客人」22人,「鄉下客人」4人。鄉下客人這一欄下的名字的最後,兇手還留下一句話:「除此以外,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見一個斃一個。」

 那麼,兇手的下一個目標會是誰?警察蜀黍分析,兇手在「鄉下客人」那裡留下的「見一個斃一個」的字樣,顯然和鄉下客人們之間的仇恨更深。經過調查,發現鄉下客人里第一個名字是老戴屍體被發現的柴火山附近的臘洞屯村村主任老許。警察認為,兇手殺完老戴之後,很有可能就近下山去老許那裡。於是迅速聯絡到老許,發現他還安然無恙。根據老許的辨認,鄉下客人里的名字都是他們村的人,而跟他們整個村都有仇的人只能是一個叫覃文會的男子。警方隨即把監控拍下的照片給他看,發現棒球帽男子就是覃文會。終於,警察鎖定了嫌疑人的身份。然而覃文會為什麼要對這個村的人見一個殺一個呢?

  老許說,覃文會是個生意人,這個人平常看上去很老實和藹,不像是會殺人的。可能是因為村民們之前曾經拔過他的樹苗,他就懷恨在心。

  鎖定嫌疑人後,警察判斷,覃文會此時應該還沒走遠,於是他們迅速封鎖了周邊公路,並且在村裡巡邏,勸說村民儘快回家。而在晚上8點中,柴火山腳忽然傳來兩聲槍響!

  大家順著聲音趕去,發現了一個受了輕傷的村民在呼救。村民說他之前在河邊電魚,忽然間一個子彈擦著他耳朵就打過去了。他以為是對方打獵誤傷,沒想到第二發子彈隨即而至。村民隱約看見了一個人影,就衝過去和他搏鬥,打鬥中那人的槍被他打斷了,就跑了。

  警方勘查河邊現場,發現了一把斷了的獵槍,經證實是之前老戴帶上山打獵用的,另外還有一把手槍。警察認為,開槍人應該就是覃文會,於是大家就順著那人逃跑的方向追去。沒想到過了一會,帶隊的派出所所長居然接到了一通電話。電話正是覃文會打來的,他表示他要自首。經過幾輪試探,警察蜀黍確定,覃文會不是故意耍詐,在當晚22點,警察在約定的地點逮捕了一天之內連殺3人的罪魁禍首--覃文會。

覃文會到案後,看起來一點也不像一個窮凶極惡在一天之內連殺3人的罪犯。

  覃文會說,他本來是當地一所小學的高級教師,在2003年後開始承包當地的林地,並發了一筆財。之後他的生意越做越好,這時他的老朋友謝軍和老戴錶示要入乾股。覃文會說著兩個人不投資生意卻總來找他要分紅,讓他覺得極其不爽。而後來他的生意遇到一些困境,開始走下坡路,欠了別人好多錢,此時謝戴二人又來向他要錢。而謝戴二人的家屬卻說,沒聽說他們生意上的事情,只知道覃文會欠他們錢。而事實的真相到底如何,也隨著謝軍二人的死不得而知。

  事發當天早上,覃文會騙謝軍到賓館說要給他錢,結果趁他不注意用鐵棒敲死了他,隨後他將謝軍的屍體藏於床下,又約來了小伍。在殺小伍的過程中,由於下手輕了,小伍開始和他打了起來,最後也被他制服。而小伍快死的時候服務員聽到動靜還來詢問過,都被覃文會掩飾了過去。之後他趕往老戴家,將他約到山上,在騙老戴挖筍的時候,殺了他並且搶走了他的槍。

  殺臘洞屯村民的動機則是,覃文會之前在臘洞屯附近的山上買了片地中桉樹。而村民們認為桉樹會破壞水資源,雙方協商無果後,村民們於是就集體上山把他種下的樹苗全部拔了,覃文會因此也損失慘重。

  當晚,在殺了3個人後,他心想哪怕能殺一個村民就好,於是在河邊對電魚人發起了攻擊,沒想到在打鬥中失去了獵槍,手槍也丟了。他知道警察可能已經設下重重包圍,知道自己跑不掉了,這才打電話投案自首。

  更令人咂舌的是,他殺和他無冤無仇的老戴兒子小伍的理由--他認為自己的兒子很懦弱,等他殺了老戴以後怕小伍會來找他兒子的麻煩,所以就老子兒子一起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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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3 案例13 -- 夢境擒凶

  這個案子樓里很多筒子都提到了,樓主剛剛看完,這就開八啦。

  2008年6月,吉林省長白山市正是到了舒適宜人的夏季。沒想到,就是在長白山腳下附近一個小村莊里,發生了一件大事。

  女村民劉曉林向警方反映,在自己家的柴垛底下發現了一件帶血的男式迷彩上衣,而劉曉林也認出了這件上衣的主人正是她的鄰居,失蹤了一周多的張永成。

  據劉曉林說,張永成是她賣山貨的合伙人,最後一次看到他是在2008年6月11日晚上10點左右,張永成在她家打理完山貨後,就離開了她家回去了。之後卻再也沒有出現過。

  警方很快就聯繫到了張永成遠在老家遼寧的姐姐張燕,張燕趕到了長白山,並且用弟弟家的鑰匙很順利的打開了家門。在搜查張永成家的時候,警察也沒有發現任何入室搶劫,或者離家出走的情況。由於在迷彩服的前襟上提取到了屬於張永成的血液,警方認為,張永成可能是發生了什麼意外。

  隨後警方在張永成和劉曉林家中間的一處沙堆上,發現有許多蒼蠅在圍繞著。頓時,警察心裡就有了不好的預感--蒼蠅嗜腐嗜血,很有可能沙堆里會有屍體的存在。於是警察蜀黍小心翼翼地挖開了沙堆,發現沙堆下有許多暗紅色類似血跡的物質,並沒有屍體。由於血液已經滲透到沙堆內部,很難看出失血量。但這些血被證明也是張永成的。有血,有帶血的衣服,那麼張永成現在人在何處?他還活著嗎?

  而沒過幾天,張燕找到了警察,並說出了一件至今都無法用科學解釋的事情。

  張燕表示,自己做了一個夢,夢到了弟弟張永成說他已經被人殺了,埋在了一個地方。她希望警方能夠和她一起去找到那個埋著她弟弟屍體的地方。

  儘管警方能夠理解張燕焦急痛苦的心情,但他們還是很難相信「託夢」的存在。不過為了安撫張燕,一行人還是跟著張燕走了。蹊蹺的是,張燕從來沒有來過長白山,路上是各種灌木叢和分叉路,可她在帶路的時候沒有絲毫遲疑。走了一會,來到了一處人跡罕至的空地上。這裡離鐵道有20米的距離,是個「無人區」。張燕表示她弟弟就埋在了這裡。

  警方半信半疑地開始打量著現場,然而,讓他們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一位眼尖的警察蜀黍很快就發現,在大部分白色沙土的空地上,有一塊地方似乎土色泛黑,像是被人翻動過。

  難道張永成真的被埋在這裡嗎?於是警察蜀黍就甩開膀子開始大挖特挖。挖了2米多深之後,一具男屍赫然出現在他們眼前!經過辨認,死者就是張永成,他還穿著那條和上衣一套的迷彩褲。而他身上的傷痕總共多大13處,均為刀傷,有一刀直刺心臟。可見兇手對張永成有著極深的怨念,泄憤的傾向非常明顯。而從照片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埋屍地附近沒有任何有人經過或是打鬥的痕迹。

  據此,警方開始排查張永成在村裡是否有任何仇家。

  這裡有幾個細節請大家注意。

  1.挖一個深達2米多的坑,對於很多人來說是一件極其消耗體力的事情,而且挖的越深,土也就越難拋出,更何況是在一片漆黑的晚上呢?

  2.張永成身高183,體重100公斤,埋屍地又沒有打鬥的痕迹,兇手又是怎麼把這麼一個健壯的男子帶到這麼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的?

  3.沙土空地周圍沒有任何一點腳印或是車輪的痕迹,而沙地上的印記一般沒有10天半個月是不會掉的。這說明兇手一定曾經專門清理過現場。

  同時,警察表示張永成的姐姐在案發之前連遼寧老家的鄉鎮都沒出過,怎麼會如此清楚她弟弟埋屍的地方呢?會不會是有人殺了她弟弟告訴了她,然後她良心不安來假裝託夢呢? 調查了一圈,警方沒有發現村裡任何人和張燕認識。

  接著,一條重要的線索很快就傳到了警察蜀黍的耳朵里。村裡很多人說,張永成的山貨合伙人劉曉林和他關係曖昧。而劉曉林是一個有夫之婦,她的丈夫顧大海是一個鐵道維護工,常年不在家。而劉曉林家門口發現的血衣和不遠處的帶血沙堆,似乎也將矛頭指向了他們家。

  經過排查,劉曉林在當晚沒有作案時間,但劉曉林的丈夫卻不在家。他說自己在單位值班,不過沒有任何人能夠佐證。難道說顧大海是發現了妻子和張永成之間的曖昧關係而一怒之下殺了他並埋屍嗎?

  同時,在村民中的走訪中,警察還發現,原來張永成不是唯一一個和劉曉林有私情的人。劉曉林的前任山貨合伙人-韓志剛也曾經和劉曉林之間傳過緋聞。並且根據劉曉林的說法,韓志剛這個人極其有佔有慾,就是傳說中的霸道「土匪」那種--你跟了我就不許跟別人。 劉曉林沒有要和顧大海離婚的想法,韓志剛為此還常常趁顧大海在家的時候跑去找劉曉林,劉感到煩不勝煩,後來就轉而和張永成合夥了,對此韓志剛還來警告過劉曉林。

  6月11日張永成失蹤的當晚,韓志剛的弟弟表示曾經在10點多看見過他哥哥,人的確在家。但奇怪的是,在張永成屍體被警察發現的第二天,韓志剛就對家人說要去山東看讀大學的女兒,離開了家,並且手機也聯繫不上。當時正值6月中旬,大學馬上就要放假了,這時候去看女兒,完全不合常理。而且,有誰會去外地了反而把手機給關機了呢?

  綜上,劉曉林的丈夫顧大海和前合伙人兼曖昧對象韓志剛都具有作案嫌疑。但由於韓志剛一直未歸,也沒辦法對他進行審問。

  加上張永成,這三男一女之間到底有什麼糾葛呢?誰才是殺死張永成的兇手?

  警察蜀黍感覺,劉曉林應該會是案件的突破口。加上劉曉林在審訊過程中似乎有所隱瞞,於是在多輪心理戰的進攻下,劉曉林表示:他們家的菜刀不見了兩把,而且不見的時間就是張永成屍體被發現之後!她害怕她老公顧大海是真兇,所以之前不敢說。

  而這時候,顧大海的弟弟也告訴警察,之前他哥曾經神神秘秘地把兩把刀交到他手上,並且讓他保密。然而在對死者傷口進行比對後,發現並不吻合。顧大海則表示他藏刀是怕別人以為他是兇手,因為血衣在他家發現的,他怕別人說是因為經濟糾紛他才殺了張永成。

  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不過,警察蜀黍採用了一條古老的計謀,很快就找到了真兇。警察採取的計謀就是--引蛇出洞。由於韓志剛的嫌疑很大,警方就在和劉曉林、顧大海溝通過後,故意放出消息,稱張永成一案的兇手已經抓到了,就是顧大海。

  果不其然,在消息放出後的第三天,韓志剛就返回了長白山。而在警方進一步的走訪中,一個關鍵性的證據出現了--有一個村民說,在6月11日晚上,韓志剛曾經向他借過他們家的獨輪車,說是要去運沙,而且第二天就洗的乾乾淨淨還了回來。

  獨輪車的出現一下打通了很多案件中的疑團--100公斤的張永成完全可能是兇手用獨輪車運到沙土空地上的。儘管韓志剛清洗過了獨輪車,但警方還是在車斗下方的膠帶附近提取到了一點張永成的血跡。

僅有獨輪車上的血跡只能說明張永成的屍體可能通過獨輪車運送過。很快,搜查令到手的警察蜀黍們去韓志剛家進行了地毯式的搜尋,終於在他家院子一個簡易淋浴棚的磚頭下,挖出了兩把帶血的刀,上面的血就是張永成的。至此,張永成被害案的兇手韓志剛終於被鎖定。

  兇手韓志剛。

韓志剛交代,自己殺人的動機就是因為看到劉曉林和張永成走的很近,讓他嫉妒得發狂。他打定主意要殺了張永成以後,就在鐵路旁的空地上挖好了一個深坑。6月11日晚,他帶著刀,先是在張永成家找他,可他卻不在家。正在這時,他看到張永成正巧從劉曉林家出來,妒火中燒的韓志剛衝上去就捅了張永成幾刀,張永成則和他搏鬥起來,掙扎中張永成的外套剛好就丟在了劉曉林家的柴垛底下。張永成找了個空隙跑到了沙堆位置,韓志剛追了過去又給了他幾刀,張永成就死了,血也滲入沙堆中。然後,韓志剛回到家去推那個獨輪車,沒想到他弟剛好碰到了他,還以為他在家。接著韓志剛帶上鏟子,用塑料布蓋在張永成身上,用獨輪車將他推到事先挖好的坑裡埋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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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4 案例14 -- 花店悲劇

  期號:20130805+20130806兩期

  湖北天門的西湖風景區,是當地居民常常去放鬆娛樂的地方。西湖不大,邊上有一座橋,橋的另外一邊是一條後壕河,和西湖相連。

  2013年3月27日,一位西湖風景區打撈垃圾的老伯發現,前2天他曾經在後壕河那邊看到的一個人形物體飄到了橋洞下。之前他們曾經看到過這個物體,當時以為是模特或者充氣用品就沒有在意,今天仔細一看,老伯頓時嚇壞了,因為他確認,那是一具屍體。

  警察很快趕到了現場,組織打撈屍體。屍體被發現的時候情形十分奇怪:頭部套了一個塑料袋,上身被粉紅色繩帶捆綁,下身卻赤裸著。之後經過法醫大大鑒定,死者為女性,35歲,身高158cm。死亡時間為8天前,也就是3月19日,死因卻不是溺死,而是機械性窒息而死。儘管女屍呈現出的狀態很像是受到了強姦後殺人,但警方在她身上沒有提取到任何性侵害的跡象。

  捆綁屍體的繩帶。

前面說過,這種案子首要思路就是確定屍源,一般屍源確定了案件基本上就能迎刃而解了。理論上,能夠完成殺人拋屍這種作案手法的,一般都是死者的熟人或者有交集的人。警察蜀黍正準備查看失蹤人口情況,忽然想起來前幾天天門當地電視台曾經刊登過一則尋人啟事,失蹤者的情況和失蹤時間和女屍死亡時間符合。於是很快就聯繫了家屬,經確認,死者就是35歲的家庭主婦--張麗萍。

  然而,警方原先以為找到屍源就能很快破案的想法就被打破了。這起案件遠比想像的複雜,而破案的關鍵,就隱藏在邏輯的最角落,等待警察蜀黍的發現。由於確定了屍源,警察很快就還原出張麗萍失蹤當天的情形。她是一個家庭主婦,丈夫做點小生意,有2個女兒,家庭和睦。3月19日下午,通過他們家小區的監控,警方發現她離開了小區。隨後在2點左右,又在道路的監控中相繼出現,而2點14分,在衙門路的探頭中,她的身影最後一次出現,之後周邊所有道路上都就再也沒有看見過她了。由此警察推斷,她失蹤的時間應該就是下午2點14分後。

  張麗萍所消失的區域是當地的市中心,十分熱鬧。光天化日之下,如果發生任何惡性搶劫殺人事件,都不可能不引起大家的注意。而隨著對她最後出現過的衙門路和拋屍地點後壕河的走訪,警方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那麼很有可能,張麗萍是跟著熟人離開了有探頭的主幹道,之後被人殺害的。

  於是,警察還是將調查的重點放到了張麗萍本身,看看是否存在情殺、仇殺、財殺的情況。

  首先被懷疑的就是她的丈夫張少波。可是張少波在案發時正好在西安出差,沒有作案時間,而根據調查,兩人感情很好,雙方也都沒有婚外情的狀況。而且張麗萍沒有工作,也沒有什麼仇家。夫妻二人之前一起經營了一家文具店,生意做得還不錯。之後在12年年底,他們家店鋪轉給了張少波的弟弟小張。

  小張也被警察懷疑過,因為他具有一定的動機:他接手店鋪的時候還欠了哥嫂8萬元,但很快因為有不在場證明而被排除了嫌疑。

  熟人排查了一個月,卻還是找不到任何有作案可能性的人。警察蜀黍決定改變調查思路,轉向認為是偶發性事件導致了張麗萍的被殺。於是,他們再次調出了所有記錄下張麗萍最後路線的視頻,並畫出了路線圖,沿途挨家商店尋找線索--既然不是熟人將張麗萍帶離了主幹道,那會不會是她進了某家商店後發生的意外呢?

  張麗萍最後一段出現過的路徑。

 這一段200米的「死亡之路」上有數十家店鋪,如果張麗萍真的是在這段路上的某家店裡招來了殺身之禍,那麼她到底會遇到什麼呢?

  警方的監控中發現了她的一個反常舉動--張麗萍曾經在衙門路的一小段上來回走了幾次。而這時,他們又從她丈夫那裡得知,張麗萍平常的愛好就是擺弄花花草草和購物,家裡花從來不斷。警方眼前一亮,因為那小段路上就有2家花店,那麼張麗萍是否是在花店出事的呢?然而2家店的老闆都對張麗萍沒有印象,更重要的是這兩家店位於衙門路東面,而張麗萍最後是在衙門路往西走之後才消失的。

  她丈夫還說,他原本準備4月份就帶張麗萍去西安住一段時間。

  聽到這裡,警察蜀黍就覺得奇怪了:既然馬上就要去外地了,張麗萍還會去花店買鮮花嗎?但既然她喜歡花,常常在家裡放上各種花進行裝飾,那她會不會去買不會壞的假花呢?而剛好,在衙門路的西面,就有一家假花店。更重要的是,那個捆綁張麗萍的繩帶看起來也很像禮品店花店常用的包裝繩!

警察隨即開始了暗中對假花店老闆的調查。花店老闆叫何雄,30多歲,12年開始和老婆一起經營這家店,他老婆一般都只有早上會在店裡,下午就去打麻將玩了,只有何雄一個人看店。他們家一樓是門面,二樓是倉庫,為了做生意方便,他們家還有一輛中型麵包車。

  這在警察蜀黍看來簡直太有作案嫌疑了:

  1.店鋪位於張麗萍最後消失的衙門路西面。

  2.下午時男老闆一人在店裡,沒有不在場證明。

  3.有麵包車,能夠達成運屍的條件。

  4.假花店,能夠接觸到捆綁屍體的禮品常用包裝繩。

  於是警方開始調查何雄在19日當天是否曾經到過拋屍現場。當晚9點半左右,何雄獨自一個人駕車離開了花店,然而根據道路監控顯示,他的車沒有按照最近的路線直接回家,而是饒了一個大圈,從另外一條會必經西湖風景區和後壕河上的那座橋,同時白天都沒什麼車走的小路回家。

  而更蹊蹺的是他開車從店裡回到家的時間是從9點34分到9點55分。當晚該行駛路段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和堵車,他花了21分鐘。警察蜀黍隨即也在9點34分開始從他們的店沿何雄駕駛的路線開到他們家,發現以正常的行駛速度只需要7分鐘。而何雄卻多花了將近14分鐘!這14分鐘他去幹嘛了呢?

  由於何雄極其可疑,警方就把他叫到了局裡。一面對刑警蜀黍,何雄馬上就崩潰了,交代了他殺害張麗萍的原因僅僅是因為50塊錢。

  當天下午2點多,張麗萍來到他的店裡看花,他介紹了半天,張麗萍還上樓去看了存貨,可是她卻沒有要買的樣子,何雄心裡就有些不爽了。而下樓的時候,張麗萍不小心踢翻了一個花瓶,花瓶摔壞了。何雄就讓張麗萍賠償50元錢,可張麗萍卻表示不願意,兩人很快就發生了口角,還推搡了起來,爭執中,張麗萍還踢了何雄一腳。何雄被踢疼了,一時衝動失去了理性,拽過一條包裝繩就將張麗萍勒死了,並將她的屍體藏在二樓。晚上他讓老婆先回家,自己關門後,繞路駕車到後壕河,確認周圍沒人後進行了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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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5 -- 11年前的舊氈帽

  期號:20130727

  這個案子之前LZ問過,下午的時候我找到了,就來八一下。

  這起案件性質極其惡劣,而由於種種原因鎖定嫌疑人又極其困難。如果不是因為刑偵技術水平的提高,嫌疑人基本上可以達成完美犯罪了。

  2002年12月1日,清晨五點,天還沒亮。四川省資陽市一家名為四海集團的廠區內,逐漸熱鬧了起來。四海集團是當地一家規模頗大的以經營生豬屠宰等為主業的民營企業,每天清早5點左右,來自四川全省甚至全國的豬販子們就會聚集在廠區的空地前和廠家進行生豬交易。

  正在這時,30多歲的女出納曾文和小英兩人從空地另一頭的「金庫」正走了出來。由於生豬交易需要大量現金,而銀行又不可能5點開門,四海集團的出納每晚都要把第二天需要的現金取好,放置在廠區專門設置的金庫中。曾文的包里,此時就放著41萬元現金。

  一切都很正常,曾文和小英剛剛跨出門檻,忽然間小英感覺到耳邊一震,接著一聲類似鞭炮的聲音響了起來,那時她還沒意識到那就是槍聲。小英馬上發現,同事曾文倒在地上,還呻吟著「疼」。小英剛去扶曾文,從黑暗中竄出一個男人,迅速將曾文懷裡裝有現金的包給搶走了。

  而在場地另外一邊的豬販子們,此時也聽到了動靜。他們迅速聚攏過來,有人手上還帶著刀,想要抓住那個男子。有目擊者事後表示,當時男子退到院外,又冒出來一個同夥,兩個人並排背靠背站著,手裡都拿著槍,呈扇形隊形往外逃。人群中有人想要上前制服他們,結果大家馬上又聽到了第二聲槍響,只不過這次是朝天開的一槍,試圖警示眾人。大家無法,只得眼睜睜地看著兩個犯人騎著摩托車消失得無影無蹤。

  由於天還沒亮,沒有光線,大家都沒看見兇手的長相,只能隱約看見他頭上戴著一頂雷鋒帽型的氈帽,身高不高,其它細節都看不清楚。

  而出納曾文,在送醫後很快就因傷勢過重而去世。

  警察在現場提取到了彈殼,而彈殼卻進一步加重了案件的複雜性。

經過技術專家的鑒定,這枚彈殼不屬於民間自製,或是境外走私,而是一枚中國正規軍工廠出產的制式武器,彈殼上還有編號。而根據彈道分析和現場目擊者證詞,兇手手上拿著的槍很長,槍身上還裝有孔洞,警察認為,這枚子彈應該是由一把中國專業軍工廠生產的軍用衝鋒槍中射出的。

  很快,外圍有群眾在離案發工廠1公里遠的鐵路道口撿到了一頂氈帽,這頂帽子和嫌疑人當時戴的似乎是同一種款式,然而這種帽子在當地十分流行,甚至四海集團的冷凍庫部門都有很多人戴,警察暫時也無法確定是否就是嫌疑人留下的。

  群眾撿到的氈帽。

 搶劫巨款,殺人,並且持有軍用衝鋒槍,案件很快就得到了公安部的重視。

  由於兇手的作案目標非常明確,沒有絲毫猶豫,可見是對四海集團每天清早的工作行程很了如指掌的人。於是警察首先認為,應該看看是不是有內部員工監守自盜的可能。

  經過1個多月,排查了全部414名員工,特別是針對受害人曾文的社會關係,警方沒有發現任何疑點。

  很快,警察獲得了情報,說當地有一個黑社會團伙曾經放話說要搶劫四海集團的錢。經過部署,很快將這個團伙的全部成員一網打盡。可是團伙頭目卻說,他們之前的確是有這個想法,不過還沒開始實施就被別人捷足先登了。而且事後也證實,該團伙成員不具備作案時間。不過警方卻從頭目那裡得到了一個信息:他們知道四海集團每天早上有大量現金交易的事情,是從那些和四海集團打交道的豬販子口中獲知的!

  警方隨即將四海集團2年內所有的豬販子名單進行了篩查,發現總共有1萬多遍及四川和全國多省的人員。這種面向散戶的收購,人口流動性極大,今天來了明天不來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而這些人中的任何一個都有可能會在經意或不經意之間把消息透露給他人,口耳相傳過後,不知道又會有多少人能夠知道四海集團的事情。警方想要通過這個途徑鎖定嫌疑人,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從人的角度突破案件成為了不可能,於是警察轉換思路,決定從槍入手。

  眾所周知,國內的槍支管控很嚴格,一般人幾乎沒有途徑能夠搞到槍,何況還是正規的軍用槍支呢?警方分析,能夠獲取軍用槍支的途徑只能有2個:

  1.工作中能夠接觸到軍用槍支的。例如警察、部隊、銀行等押運部門等。但經過仔細排查,當地及其周邊沒有發現有任何一把槍丟失。

  2.罪犯通過非法手段獲得,比如搶槍等。

  很快,有警察蜀黍就注意到,在案發前的3個月,也就是2002年8月,陝西鳳縣曾發生過一起殺死武警哨兵並奪槍的惡行事件。

鳳縣發生的奪槍事故中,被搶走的槍正是一把軍用衝鋒槍。案發地點在秦嶺深處的一個鐵道路口。2002年8月30日凌晨2點,獨自站崗的武警戰士曹建強被前來換防的戰友發現,被人用槍打中太陽穴而死,同時曹建強的衝鋒槍也不見了。經鑒定,打死曹建強的是一把自製手槍。

 這起案件剛好就發生在資陽搶劫殺人案之前3個月,那會不會有關聯呢?然而,由於那個崗亭地處人跡罕至的地方,事發時又是在深夜,陝西警方經過許多努力,也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插話一句,儘管當時沒有辦法找到那把槍的下落,資陽警方在辦案過程中順便解決了不少當地黑社會團伙持有槍支的案子,收上了不少自製槍和走私槍。也算是無心插柳吧。

  言歸正傳,至此,這個案子儘管警方十分努力,但還是無法找到任何能夠鎖定嫌疑人的突破口。難道真的就這麼讓罪犯逍遙法外嗎?這時,警察蜀黍想起來了那頂群眾交上來的氈帽,而這,也是他們唯一的線索了。

  但經過四川省廳的仔細鑒定,氈帽上沒有可以指認兇手的生物檢材。

  調查進行了一年多,由於案件沒有進展,專案組之後也解散了。負責偵辦的警察蜀黍無奈把15本厚厚的卷宗整理好,放進了檔案室。但同時,他們在心裡也暗下決心,終有一天,一定會將那2個窮凶極惡的歹徒繩之以法的。於是,他們妥善保管了那個唯一的物證-氈帽,希望未來某一天能夠用它指認兇手。

  時間飛逝,11年後的2013年,隨著DNA技術在刑偵上的應用逐步提高,資陽警方決定重啟這個塵封了11年的大案。這一次,他們找到了全國目前在這一領域最好的鑒定機構。經過半個多月的等待,終於傳來了讓大家激動不已的好消息。

  技術人員從氈帽上提取到了一個(注意這個單位,是一個)脫落細胞,併入庫比對,找到了一個嫌疑人--49歲的梁開武。

  這個梁開武是資陽下轄一個縣人,曾經在案發前1年多,也就是2001年和人合夥搶劫一個蠶絲倉庫,在指認現場回去的路上藉機逃脫。當地警方也找了他很久,但他卻行蹤不定,一直在逃。

  資陽的警察蜀黍馬上趕往梁開武家。他家裡人說此人從小就喜歡偷雞摸狗,擺弄槍械,家裡人也管不住他,也很少聯繫。

  那麼這個梁開武會是搶劫殺人案的真兇嗎? 而根據梁開武家人的說法,2001年那起案件後,他和他的表弟兼合夥犯罪的石盛強一起跑到了陝西鳳縣開了一家餐館。而他們的餐館所在的那個村鎮,是離2002年8月武警戰士被殺案的鐵道口最近的一個村鎮!更巧的是,在奪槍案發生一個多月後,梁開武和石盛強就關門大吉了,又過了一個多月,四海集團持槍案就發生了。

  由此,警方認為梁開武有重大作案嫌疑。通過多方打聽,終於在四川遂寧抓到了梁開武。

  兇手梁開武。

到案後,他只承認2001年的那起盜竊案,卻矢口否認和四海集團案有關。不過,不承認也沒有用,警察蜀黍在他的手機里發現了大量他拍攝的自製手槍的照片。經過訊問,他交代在他家門前的樹下埋著幾把自製槍。注意,當年武警戰士曹建強就是被自製手槍打死的。

  而隨著警方與梁開武家人的談心,他父親說,梁開武多年前曾經在家裡的地窖中藏了一個包裹。警察蜀黍找到並打開了包裹,呈現在眾人眼前的,赫然是一把軍用衝鋒槍。儘管槍身上的號碼已被抹去,當內部編號和彈道分析,這把就是武警戰士被搶,並且殺害了出納曾文的槍。

在證據面前,梁開武只好交代,當年他們逃跑到鳳縣後,想干一票大的。因為他之前曾經向四海集團賣過豬,所以知道四海集團在清早的時候很容易搶劫。而由於現場的豬販子們都有砍刀等工具,梁開武怕自己自製的手槍威力不夠,所以就想到了搶槍。他和石盛強商議後,決定對鐵道崗亭的哨兵下手,因為哨兵站崗時只有一人,且離營房的距離很遠,不易被發現。

  2002年8月30日晚0點左右,梁開武帶槍來到早就踩過點的崗亭附近,趁著有火車經過的時候,拿出槍,正準備瞄準,哨兵的狼狗叫了起來,正在此時,戰士曹建強也似乎發現了梁開武,於是梁開武就搶先一步朝曹建強的頭部開了槍,之後搶槍逃跑。為了被發現,他把槍埋在了山上,過了一個多月風頭過了才挖出來,帶回了資陽。

  而12月1日清晨,他假扮豬販子混進了四海集團的廠區,然後實施了搶劫殺人計劃。門口接應他的人,就是他的表弟石盛強。二人逃離現場後,經過鐵路口時,由於顛簸,他的氈帽也掉了,也沒來得及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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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6 案例16 -- 恐怖行李箱

  2013年6月30日清早,位於廣東省汕頭市附近海面上的一座海島--德州島上,海事局駐島工作人員起來打掃衛生的時候,在海邊的一座礁石上發現了一個非常奇怪的箱子。

  箱子外面有一個用水管焊成的鐵架,上面還纏繞著鐵鏈。工作人員表示這個稀奇古怪的箱子有點詭異,於是還是決定報警。

根據本樓案件的走向,大家應該都猜到了。在極其刺鼻的臭味中,很自然的警察蜀黍們在打開的箱子里發現了一具蜷縮著的高度腐爛的屍體,更可怕的是屍體只有軀幹,沒有頭顱。

  經過法醫大大鑒定,死者為女性,20多歲,1.6m,死亡時間大概在一個月左右。

  而進一步的屍檢則發現,在死者的大腿靠近膝蓋處,有一個貓樣的紋身。

 無名屍案的第一個步驟就是確定屍源。而由於德州島是一個僅有3個足球場大的小島,島上沒有居民,只有海事局2位工作人員駐島負責航標塔的工作。所以警察蜀黍推測,箱子應該是從距離島只有幾公里的汕頭市區飄過來的。而在警方對汕頭近期失蹤人員排查中,均沒有發現任何符合無頭屍的人員。很顯然,兇手砍掉死者的頭就是怕警方發現死者的身份。

  如果不是汕頭當地的失蹤人員,死者又會來自哪裡呢?

  接著,法醫在屍檢中發現的兩個不得了的東西,將為找到死者發揮重大作用--兩個隆胸用的硅膠。

警察把硅膠胸罩拿去給整形醫院工作人員辨認,她們說,這是英國某品牌的隆胸硅膠,而這種硅膠在國內有一個總代理,所有出售記錄總代理都有登記。這對於找不到屍源的警察蜀黍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很快他們就奔赴位於武漢的代理商那,並且從他們那得到了一個表格。該品牌硅膠在中國一共售出了29個,賣給了10多家整形醫院的15位患者。每位患者都留有她們的聯繫方式,警方聯繫到了其中14位女性,唯有一個在珠海做手術的女青年--青青聯繫不上。那麼青青會是死者嗎?

  警方很快找到了位於珠海的某整形醫院,很快從醫院那裡得到了青青的身份信息。她是廣西人,1991年出生。醫院表示,青青是一個愛美的女孩,一共在他們醫院進行了6次整形手術,其中最近的一次就是隆胸手術。而原本預定好的6月10日的複診,青青卻沒有出現,醫院也覺得奇怪。

  警察又接著聯繫了在廣西的青青的家人,家人表示,6月8日之後青青的電話忽然就打不通了,他們也很著急。警方為了確認死者就是青青,還詢問青青身上是否有貓紋身,得到了家屬的肯定答覆。而之後的DNA鑒定也證實,無頭女屍就是青青。同時,她失蹤的時間就應該是在6月8日。

  隨即,針對青青失蹤前後的行跡和她個人社交網路的調查開始了。警察發現,青青平常生活在珠海,6月6日,也就是她失蹤前2天,她和她男朋友,一個香港籍商人一起前往深圳。她男朋友當天就出國做生意去了,而青青則留在深圳,借住在一個朋友家。朋友說,青青的一大愛好就是拍個人寫真。6月8日下午3點她約了一個攝影師幫她拍寫真。而通過調取她的通話記錄,警方發現最後一個電話就是攝影師在8日下午2.42分打給她的。

  那麼攝影師會知道青青的下落嗎?警察找到了攝影師,他說當天下午他們幾個人搭好了警,可青青卻沒有出現,他們打她的電話就打不通了,為此他們還聯繫了青青的朋友抱怨她放鴿子的行為。

  而之後,青青的一些個人情感生活情況也被警察掌握。青青是個小三,她所謂的男朋友其實有家室,是一個香港籍富商,交往2年多,對她很好。同時她還有個網戀對象,不過這倆人的作案嫌疑都被排除了。

  青青的寫真照。

從熟人作案的角度,似乎完全找不到任何突破口,於是警方開始調查青青死亡後個人財務的下落--她被發現時,身上沒有任何證件或是錢包,手機等物品,而她朋友說,她有2台手機。很快,追查她銀行信息的警察有了發現。她總共有6張卡,其中一張在她失蹤後,甚至是屍體被警方發現後,分三次被人取走了一共5.9萬元,而銀行的監控也記錄下了取款人的樣貌。但這個取款人明顯具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每次都進行了各種面部偽裝--戴眼鏡、帽子、繃帶、做鬼臉等等,不過很明顯都是同一個人。

  而更重要的線索來自於對於青青手機下落的追查。在外圍一直辛苦尋找青青手機下落的警察蜀黍發現,青青的兩台手機被人在深圳某電子市場出售了。通過買賣記錄,警方很快找到了賣家--一個在該市場打工的汕頭人--小黃。小黃表示這2台手機是他表哥黃飛山在6月9號給他的。表哥說這2台手機是他從舊貨市場上低價買來的,想出售。給他之前,也就是6月8日的晚上,還曾經專門打過電話諮詢如何關閉手機的定位功能。

  警方忽然覺得,這個黃飛山有點讓人懷疑。試想,6月8日下午3點左右青青失蹤,而他就剛好買到了她的手機?還詢問關於如何關閉定位的功能,而且,黃飛山6月9日就把手機給了小黃,這麼著急出手是為什麼呢。

  於是警方展開對黃飛山的外圍調查,他也是汕頭人,在深圳沒有固定職業,以開黑出租為生,並且好賭。同時還發現他和銀行監控中取款男子居然有一樣的特徵--同樣都有一對招風耳。

  為了不打草驚蛇,警方悄悄通過深圳的監控,發現了黃飛山的黑車的運動軌跡,很快,就有了驚人的發現。警方的發現是,在6月8日下午3點左右,黃飛山的黑出租曾經來過青青朋友家附近,而之後這輛車就離開了深圳市區,下午4點多,在深圳郊區的一個出租房,警方發現了他的車,並且直到晚上11點半才駕車離開。而這個小區,也不是黃飛山的家,黃飛山大下午的生意不做跑到一個小區呆了7個多小時是為什麼呢?之後,在6月9日,警方又在深圳前往汕頭的高速上發現了他獨自駕車的身影。

 綜合一下黃飛山現在的疑點:

  1,他是開黑出租的,而他8日下午3點運動軌跡剛好和青青重合。

  2. 7個多小時呆在郊區一處出租屋內。

  3. 8日晚上他曾諮詢賣手機事宜,儘管他自稱他是從舊貨市場買到的,但探頭顯示8日下午4點到晚上11點他根本沒有離開過郊區出租房,他怎麼可能去所謂的舊貨市場呢?

  4. 9日他就一個人獨自回了疑似拋屍地汕頭。

  根據以上疑點,警方逮捕了黃飛山。儘管黃飛山百般狡辯,稱他租的出租屋是為了平常賭博用,但警方還是在獲得搜查令後在出租屋內找到了數滴青青血跡。

  在證據面前,黃飛山終於承認了他的罪行。

  原來,黃飛山已經成家,妻子剛剛生了一個女兒,加上他好賭,家裡的經濟壓力很大。於是他就想到了綁架的歪主意--剛好他開黑車,他的主要目標自然就是他的乘客們。為了實施綁架拘禁,他在郊區租了一間一樓的房間,方便將車開進去。8日下午3點,青青上車後,2人由於車內空調壞了原因發生了爭執,黃飛山一怒之下就決定綁架青青。用早就放在車上的繩索和刀控制住青青後,他將車開到了出租房,把青青關了起來,並且實施了毆打和性侵犯。雖然青青一直求情,但他最終還是殘忍殺死了她,為了拋屍方便,他進行了分屍,將頭封入一個水泥墩中,而軀幹等裝入行李箱。為了防止行李箱從海中浮起,他特意焊接了水管加重。

  9日,黃飛山開車將裝有青青屍體的箱子拋入家鄉汕頭的海中,因為沒注意,箱子飄走了,他怕箱子會被人發現,於是就將裝有頭顱的水泥墩帶回了深圳的出租房內。

裝有頭顱的水泥墩

  兇手黃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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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7--超額的水

  2012年6月,一個來自湖南的年輕男子來到海南海口美蘭分局報案,稱他在足療店工作的姐姐呂秀燕已經十多天沒有和家裡人聯繫了,警察蜀黍隨即展開調查。來到呂秀燕工作的足浴城,警察才發現,正是足浴城的經理聯繫了呂秀燕的弟弟報的案,因為她十多天沒有來上班,甚至連發工資都沒來。這是很反常的,因為呂平常一直都工作努力,從來沒有曠過工。

  警察走訪得知,呂秀燕最後一次出現在同事眼中是2012年6月7日晚上下晚班。為了工作方便,她租住的房子就位於足浴城樓上,有一個一起同居的男友--楊常進。那麼楊常進是否知道呂秀燕去了哪裡呢?

  楊常進對警察蜀黍說,呂秀燕之前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廣東的網友,她應該是去找他了。楊常進並拿出了一條呂秀燕發給他的簡訊,上面表達了要和他分手的意思,並且說要去廣東投奔那個對她很好的男人。

簡訊截圖。

  儘管楊常進這麼說,但警察還是到了呂秀燕的家裡進行了一番搜索,結果卻有了一些奇怪的發現。呂秀燕的家不大,只有15平方米左右,但結合楊常進的說法,現場的一些情況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1. 呂秀燕的房間打掃的異常整潔,幾乎達到了一塵不染的程度。

  2. 經過她弟弟和朋友的辨認,她的衣服似乎少了一些。

  3. 房間的一張桌子上有淺淺的印痕,根據印痕的大小和位置,警方很容易就推斷出,這個桌上曾經放過一個台式電腦。但是,誰會帶著一個台式電腦去外地呢?

  當然,不能百分百排除呂秀燕帶著電腦和衣服去了廣東。於是海口的警察就和廣東的警察聯繫,發現不管是飛機還是火車,都沒有她的蹤跡。

  而這時,在呂秀燕家附近的走訪中,警察得知,在呂秀燕失蹤的前一晚,也就是7號晚上,有鄰居聽到呂秀燕和楊常進在房間里吵架,吵架的內容好像是呂秀燕和人上網聊天的事情。

  而這,加重了警方對於楊常進的懷疑,隨即他們開始調查7日晚楊常進都做了什麼。根據監控和走訪得知,他從7號晚上到8號晚上,一直呆在呂秀燕家附近的一個旅館裡。據楊常進說,他呆在賓館是因為和呂秀燕吵架後一氣之下就住了出來,8號回去時呂秀燕已經不在家了,他就認為呂秀燕去了廣東。

  然而,警方又找不到呂秀燕離開海南去廣東的任何跡象。而廣東的網友也說從來沒有見過她。再說,如果是要去廣東尋找新生活,也沒有理由不和家人聯繫。那麼是不是楊常進在說謊呢?很快,他們的視線又回到了那條所謂的分手簡訊上。警察發現,簡訊上提到了一句話:「你又沒有身份證」。那楊常進為什麼會沒有身份證呢?楊常進本人對此一言不發,而據呂秀燕的家人朋友說,楊常進曾經說因為自己是孤兒,從小就沒有辦過身份證。

  但是,很快一個眼尖的警察蜀黍就忽然覺得這個楊常進很眼熟,好像是湖南郴州警方在找的一個命案在逃犯。於是海南警方就把楊常進的照片發給了湖南的警察,經證實,楊常進就是被湖南警方通緝的人,他的真名叫「邱昌發」。海南的警察蜀黍先將邱昌發羈押,在等待湖南的警察來接人的期間,他們還是繼續在尋找呂秀燕的下落。在對呂秀燕銀行卡的調查中,警察發現,呂秀燕的卡曾經在她失蹤後的6月8日和10日,分別兩次被人取走了總共3.9萬元。這和邱昌發所說的情況不符,因為兩次取款都是在海口進行的。但不巧的是,銀行取款機的監控在那段時間是壞的。不過在對銀行周圍的監控進行辨認中,警察發現,這兩次取款時間的前後,都看到了邱昌發的身影。對此,邱昌發辯稱,這是因為他沒有身份證,所以是用的呂秀燕的身份證辦的卡,實際上卡里的錢是他在用的。不過警方對他的說法遲懷疑態度。

  但事情忽然又出現了轉機。就在邱昌發被羈押期間,網監部門的警察蜀黍通知,說呂秀燕的QQ居然又上線了,不過只上線了不到20秒,而IP地址顯示,登錄地點就在海口!警察分析,這很有可能說明,呂秀燕的QQ是處於自動登錄狀態,一旦開機就自動上線。而邱昌發這時候已經被抓了,不可能登錄電腦,那會是誰上了呂秀燕的QQ呢?根據IP地址,警方很快找到了一處出租房,屋主是個年輕女性A。警察在她的家裡找到了呂秀燕的電腦以及呂秀燕衣櫃里不見的衣服。

  這個A交代,這些東西是她的男朋友給她的。經過辨認,她的男盆友就是邱昌發。原來,邱昌發也背著呂秀燕劈腿,還在她失蹤後把她的電腦給了他的另一個女朋友。這進一步加重了警方對邱昌發的懷疑。至今,警察沒有找到任何能夠指出呂秀燕下落或是指認邱昌發殺人的證據。

  但就在此時,呂秀燕出租屋的物業提供了一條至關重要的線索。

  物業說,呂秀燕他們平常在房間裡面也就洗洗澡,也不做飯,一般用水的水量一個月只有不到2噸。但6月份僅僅前半個月,就用掉了總共7噸的水!警察蜀黍的神經馬上就繃緊了:多用了5噸水,是為什麼呢?做什麼事情需要一下用掉這麼多的水?有沒有可能是殺人碎屍後用來清理現場的呢?

  警方再次來到呂秀燕的家,並對衛生間做了極其細緻的檢查,卻一無所獲。他們甚至花了3天3夜,將衛生間的地磚全部撬開,提取了500多份磚的樣品,試圖找到哪怕一絲呂秀燕的血跡,但結果依然讓人失望。

  與此同時,湖南的警察蜀黍馬上就要到達海南,要將邱昌髮帶走了。在看守所里的邱昌發也對審訊他的海南警察表示了挑釁:有本事你們就找到證據啊!他的底氣這麼足是因為他知道,只要一回到湖南,呂秀燕這起案件就不可能再有下文了。至此,警察蜀黍已經有很大把握證明邱昌發的確用某種手段殺死了呂秀燕,但他們還是沒有直接的證據。

  距離湖南警察來提人只剩下不到20個小時了,他們能不能找到至關重要的證據呢?有時候關鍵的證據就是在關鍵的時刻才會出現。

  一個對呂秀燕家固話進行調查的警察發現,在6月8日晚上10點多,有人用呂秀燕的固話給一個修下水道的工人打過電話。警察立刻找到了那個下水道工人,工人表示,當天晚上有個男的給他打電話讓他過來修管道,但當他到電梯門口的時候,那個男子過來跟他說,讓他把修下水道的工具給男子就好,不用他進去幫他修了。管道工表示不同意,而男子之後說願意多給點錢,於是管道工就將根據遞給了男子。而經過管道工辨認,那個打電話並且給他錢的男子,就是邱昌發!

  警察蜀黍們一聽,眼睛馬上亮了:這不是逗我嗎?哪有人叫人來修管道卻不讓人進家門的?如果不是房間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是見鬼了!

  在最新的人證面前,邱昌發終於承認了殺害呂秀燕的事實。

  他說,他和呂秀燕也是網上認識的。兩個人開始感情很好,由於呂秀燕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就提出結婚,但他由於沒有身份證且命案在身,就不願意結婚。呂秀燕為此常常和他吵架,也漸漸開始和網上的其它男人聊天。邱昌發對此很不爽,也開始劈腿。6月7日那晚,兩人再一次爆發激烈爭吵,邱昌發覺得呂秀燕吵架聲音太大,怕被人聽到影響不好,就更加生氣,一怒之下就掐死了呂秀燕。殺人後,他馬上跑到賓館住了一天,造成了「不在場證明」,並在第二天晚上返回呂秀燕的家,將其分屍,期間發現管道有點堵了還打電話叫了修理工來。分屍後,打開水龍頭一直衝了好久,將血跡衝掉。2012年10月5日,警察蜀黍在海口當地一條河裡,和一個苗圃里找到了呂秀燕的已經化為白骨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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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8 第18案 -- 情人梅鎖定的殺人魔

  期號:20140111

  2012年7月2日晚上10點,廣東汕頭城鄉結合部的一個小賓館,女服務員正在對樓梯進行最後的清潔,之後她就可以下班回家了。而在她正要清洗到3樓的時候,一個前額有些禿頂的中年男子從她身邊走過,手裡拎著一個旅行箱。這個人服務員認識,是住在306房間的客人。沒有多想,她繼續打掃,但很快,在三樓樓梯的地磚上,她發現了好幾大滴鮮紅的血液,看上去是剛剛滴在地上的。這血之前她並沒有看到過,繼而她聯想到那個306房間的客人,就莫名感到了一絲寒意。於是服務員追了出去,那個客人剛好走到門口,服務員問他:血是不是他的?禿頂男子扭頭說了句:是我的,剛剛手割破了滴的,說完就騎著摩托車走了。

  服務員半信半疑,覺得很奇怪:手割破的話血也不該是這麼大滴呀?

  她的心裡升起一種不祥的預感。於是,她開門進了306房,發現屋裡異常整潔,像是被人打掃過一樣,似乎沒什麼特別的。但當她走到衛生間的時候,角落裡的一個旅行袋讓她渾身毛骨悚然--旅行袋裡面還有個塑料袋,她隔著旅行袋戳了戳,好像是一個硬硬的球狀物體。服務員聯想到外面的血滴,頓時嚇得魂飛魄散,立馬衝出了房間報警。

  衛生間的旅行袋。

警察蜀黍很快就來了,旅行袋裡裝著一個女性頭顱,依面部判斷。年紀大概30多歲。 然而進一步的勘查卻讓警察蜀黍震驚。

  這個頭顱上的切割傷口極其利索,手法老到,一看就是老手所為。警察判斷,兇手有可能:

  1.從事屠宰行業。

  2.從事醫療行業。

  3.分屍過不止一具屍體,是個連環殺手。

  兇手心理素質極好,現場除了一枚殘缺且不具備比對條件的男性拇指指紋外,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的線索。現場的床頭柜上有一隻女包,包里有一些價格低廉的化妝品和一包開了口的情人梅。警方判斷,這個包應該是屬於受害人的。

由於屍體只剩下一個頭部,警方很難從衣著等角度判斷屍源。儘管負責外圍的警察努力比對當地上報的失蹤人口,但都一無所獲。偵查重點轉移到那個離開306房間拎著旅行箱的禿頂男子身上。

  然而,由於這家賓館是私人經營,很不規範,沒有住客身份證登記的制度,警方無從了解這個男子的身份。而且探頭時好時壞的,服務員只能確定來開房時只有該男子一個人,女受害人什麼時候來的沒有人知道。調取為數不多的監控,警察發現了男子離開房間時的身影。

而從他的行為舉止上看,他離開房間時動作從容,完全不慌不忙,也側面說明他心理素質極好。

  服務員說,男子離開時騎著摩托車。但由於賓館處於城鄉結合部,人員來往極其密集,調取沿路的監控警方無法發現男子的身影。不過,住在307房間的客人很快提供了一條有用的線索。他說,在當天下午4點15分左右,聽到306房間有傳來女子的喊叫聲。

  警察推測,很有可能女子就是在當時遇害的。這也給警方鎖定女子來到賓館的時間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隨即警察調取4點15分之前賓館附近的監控,發現在3點50分左右,禿頂男子出現在賓館附近的馬路上,看上去像是在等人。4點,禿頂男子和一個紅衣女子一起邊說話邊朝旅館走去,可見紅衣女子是認識該男子的,不存在綁架脅迫等情況。4點左右到達賓館,和307客人的敘述吻合,而該紅衣女子之後再也沒有在監控中出現過,警方認為,她應該就是受害人。

  而通過提取探頭,警方獲得了禿頂男子的正面照,考慮到他可能涉及連環殺人案,他們很快將案件通報給周邊地市,很快,一條來自臨近揭陽市的消息就傳來了。

  男子監控照。

揭陽警察說,2011年12月當地也曾經發生過一起分屍案,只不過不見的是頭部。揭陽當地的一條河上出現了一具無頭女屍,死者差不多20多歲,由於線索很少,警方經過努力也沒有下文。而讓他們覺得巧合的是,經過比對,發現兩位死者身上的傷口等作案手法極為相似,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由於揭陽方面沒有太多有價值的線索,汕頭的警察蜀黍決定根據紅衣女和禿頂男見面的地方沿路找到女子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在排查了周邊無數探頭和道路後,警察終於找到了女子最早出現在監控中的地方--位於客運站附近的一個路口,在這裡女子上了一輛摩的,來到了事發的小旅館。

  然而,客運站人來人往,又要怎麼判斷女子的來處呢?警方忽然想起來那包開了口的情人梅,他們發現,情人梅的外包裝上,有一個價格標籤,標籤上寫著:中山物價所監製。物價所需要給當地的物品定價把關,那也就是說這包情人梅應該是在中山買的,這是否說明紅衣女子是來自中山呢?

警方於是走訪了當天始發地為中山,或者途徑中山的客車,很快就找到了一輛由珠海開來汕頭的大巴,司機說,當天在中山站就上了紅衣女一個客人,所以他記得。

  警察於是趕往中山,在失蹤人口裡找到了該紅衣女子--張靜。而調取張靜的手機發現,張靜曾經在2號頻繁的聯繫過一個汕頭的號碼。她最後一通電話是在3點55分的時候和那個汕頭號碼打的。警方於是橫向對比禿頂男子在等人時的視頻,發現3點55分他正好做了接電話的動作!那麼就說明這個號碼就是兇手的,但由於這個號碼沒有登記機主,這條線索又斷了。

  不過,揭陽那邊又有了好消息,有人反應曾經在揭陽一個村子裡見過長得很像截圖中禿頂男子的人。警方經過摸排,發現這個長得很像的人叫曾祥福,貴州來廣東打工多年,離異,現在獨居。而在對其近照進行比對後,發現這個人就是禿頂男!很快警察突擊抓捕了曾祥福,而之後對他進行的搜查和審訊,也逐漸揭開了他所負的罄竹難書的罪惡。警方在曾祥福的家裡發現了許多女式生活用品,包括衣物、首飾、錢包、筆記本電腦等等,聯繫到發生在揭陽的無頭女屍案和兇手分屍手法嫻熟的刻畫,大家心裡都開始發毛--曾祥福到底殘害了多少人呢?

  而殺人搶劫這一切的邪惡,在曾祥福看來居然是出於一個所謂正義的目的。

  他說,他9年前和妻子來到廣東打工,被妻子嫌棄沒用不會賺錢,於是妻子就和他離婚跟別人跑了。後來他也談過一個女朋友小梅,交往一段時間後小梅也嫌他沒用,也離他而去。他一個人很孤單,就開始通過QQ網聊結交朋友。他發現,一開始和他聊得很投機的女性一旦知道他是個打工的就不願意理他,而當他把個人資料改成私營老闆後,許多女人反而很主動地貼上來和他聊天。

  至此,曾祥福開始恨上了女性:特別是那些愛慕虛榮,愛錢的,他決定自己有必要給她們點教訓,讓她們學會做人。於是他開始以自己是私企老闆給介紹工作為由,頻繁和女網友見面,並且通常是在滾完床單以後帶著網友的財物離開,為了防止那些網友馬上報警,他把人家的衣服也拿走了。所以他家才有那麼多女性的衣服。

  事實上,被抓時曾祥福正在上網聊天,警察發現他聊天的網友真的是「海量」的多--8個QQ同時在線,加起來有幾千個網友!甚至還約了好幾個女性第二天見面。而此時,離張靜遇害僅僅只過了5天。很難想像如果不是被抓,曾祥福還會禍害多少人?

  而據曾祥福說,2號那天,和張靜見面後,他本來只想和她滾床單然後搶東西走人。但當他先告訴了張靜自己騙了她,讓她把錢都給他的時候,張靜開始大喊大叫,他怕被人發現,就用隨身攜帶的繩子勒死張靜,然後離開賓館,去買了箱子等物品,晚上9點回來進行分屍。沒想到離開的時候被服務員撞見了。

  但警方仍然覺得無法釋懷:如果只是殺了張靜一個人,既不是屠戶也不是醫生的他手法為何如此嫻熟?使用相似的分屍手法,又住在距離揭陽無頭女屍發現地幾公里居住的曾祥福,難道真的只是巧合嗎?

  而對他通話記錄和QQ聊天記錄的調查,警方又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線索。

  6月13日前,曾祥福曾經頻繁聯繫過一個廣東江門叫黃鳳的失蹤女性,而這個電話號碼在13日之後就停機了。警察對黃鳳進行了調查,發現黃鳳46歲,離異,有一個女兒,喜歡上網聊天。據她女兒說,黃鳳曾經在6月13日前往汕頭找工作,之後就消失了。

  警方訊問曾祥福,在多輪情感和心理戰後,曾祥福承認自己也殺害並分屍了黃鳳的罪行:他覺得黃鳳挺好看的,就想和她交往,於是就把實情告訴了黃鳳。黃鳳一聽大怒,爭吵中曾祥福又殺黃鳳。

  最後,曾祥福還承認揭陽的那具無頭女屍也是他做的。死者就是他的前女友--小梅。原因是小梅要鬧分手,並且在吵架中說他「一文不值」。

  變態殺人狂魔--曾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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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 19 第19案 -- 逃出生天

  期號:20141228

  2014年1月25日的深夜,福建福清的何先生到警察局報案,說自己被人搶劫了。

  何先生是常年在外做煤炭生意的,除了過年很少回到家鄉。25日晚8點多,他本來準備去一個洗浴城做桑拿,結果下車的時候,忽然感到一個硬物頂在了腰間,然後有兩個男子在他背後說:回車上趴著。說完就推搡著何先生上了車,何先生被迫趴在后座上,兩個男子一個人用槍指著他,一個人在前面開車。劫匪開著他的車在城裡繞來繞去轉悠了2個小時左右,拿走了何先生的包,和車上搜出來的8萬多元現金,就把何先生連人帶車留了下來,跑了。

  何先生報案後,說除了8萬元現金外,他的包里還有一個價值30多萬元的百達翡麗的手錶。警方經過各種摸排,包括檢查車上遺留的任何生物檢材痕迹,都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正當警方準備試圖看看有沒有人典當了何先生的名表的時候,又一樁綁架案發生了。 2014年3月5日中午,生意做得很大的李先生接到了一個匿名電話,稱他的妻子鄭女士現在在他們手上,要交500w元贖人。一開始李先生還以為是惡作劇,因為前一天晚上,他和妻子在郊區的別墅和朋友打牌,晚上9點多因為要給孩子做飯,鄭女士返回了位於市區的住宅。孩子以為鄭女士還在郊區,也沒在意。

  將信將疑中,李先生回到市區住宅,在地下車庫看到了鄭女士奧迪Q7車。而蹊蹺的是車子沒鎖,家裡的鑰匙也放在車內。李先生這下才知道事情大條了,於是趕緊報了警。

  警察來到現場以後,發現車庫的監控壞了。

  首先懷疑鄭女士是不是被人跟蹤了。但鄭女士回家時的探頭顯示並沒有可疑車輛尾隨,

  這說明劫匪可能是早就等待在車庫了。

  而調取並分析可能的鄭女士被綁架的時間段路上的視頻時,他們發現了鄭女士的奧迪車居然又一次開到了馬路上並且行蹤詭異:比如會在一條路上進進出出多次。於是警察蜀黍有了個大膽的猜想:劫匪劫持了鄭女士的車做起了繞行運動,意圖迷惑警方的視線。之後他們再將車開回車庫,並且用自己的車將鄭女士劫走。果然,警察在奧迪車裡方向盤上和車內有很多手套和衣服擦拭的痕迹。

  而同時,警察蜀黍發現,鄭女士的銀行卡在她被綁架的晚上11點被人分兩次取走了6000元現金。探頭顯示,取款的是一個男子,並且在取錢時做了面部偽裝,但細心的警察發現,劫匪前來取款前1分鐘,有一輛白色小麵包車從銀行前經過,並且停在了離銀行不遠的車位上。而劫匪取完款之後也正是往那個方向去的。通過對小麵包車一路行蹤的追蹤,警察在一個高清探頭路口發現了他們的車牌號。

根據探頭一路追蹤,這輛車最後出現的地方是平潭。然而,經查,這輛車的車牌是假的,這條線索又中斷了。

  不過另外一路在地下車庫的警察有了重要發現。根據之前的推測,警方有理由認為,劫匪是自己駕車來到車庫,看到目標下手的,那麼他們肯定會留下些痕迹。在車庫的一個角落,警察蜀黍發現了四枚丟棄在一起的新鮮煙頭。車庫有煙頭不稀奇,但是這麼緊密的聚在一起的煙頭,就很可疑。抽四隻煙最少也需要半小時,那麼在這個位置是不是有人長時間呆了半小時呢?

  根據對煙頭的DNA鑒定,果然,煙頭屬於2個人抽的,而且其中一個的DNA屬於一個有綁架前科的嫌疑人-- 何尾興!更重要的是,何尾興的老家就是在那輛套牌麵包車最後消失的平潭!

  但是這隻能說明何尾興曾經在最近來到過鄭女士他們家的地下車庫。由於缺少直接證據,警方只能對何尾興展開外圍監視。何況考慮到人質現在還在他們手上,警方也不敢貿然行動。

  而就在3月6日的凌晨5點多,一條讓所有人都興奮到蛋疼的消息傳來了。鄭女士自己逃了出來,而根據周圍群眾的介紹,她所在的地方是何厝,而何厝就位於平潭,也正是何尾興的老家!

  於是,警察蜀黍立馬趕到了何厝,解救了鄭女士,並且同時,對何尾興實施了抓捕。

  劫匪之一,何尾興。

很快,何尾興就承認,鄭女士的綁架案,以及發生在1月份的何先生的持槍搶劫案,都是他和同夥石阿兵犯下的。

  鄭女士又是怎麼逃出來的呢?

  原來鄭女士當晚駕車回到自家地下車庫後,剛下車就被劫持了,然後劫匪駕駛她的車去外面饒了一大圈,回來換上了那輛小麵包車。劫匪將鄭女士帶到他們事先準備好的一個地堡裡面。原來平潭由於處於重要戰略位置(彎彎你懂得),又有眾多的島嶼,所以有許多廢棄的防空洞和地堡設施。何尾興和他的同夥石阿兵兩人事先找到了一處位於地下2米多深的暗堡,在地堡外設置塑料話題和軟梯便於上下,了然後在裡面還設置了簡易的單人床和手銬、鐵鏈等,用於囚禁受害人。鄭女士被他們帶來後鎖了起來,然後他們就離開了。鄭女士本來試圖用床邊木板上取下來的木片撬鎖,但是沒有成功。不知道過了多久,她漸漸睡著了,睡夢中感覺有有東西在刺她的胸口,她於是就驚醒了。醒來發現刺她的居然是她胸罩里的鋼圈!

地堡照片和滑梯

  鄭女士急中生智一番掙扎,取下了鋼圈,掰直後花了很長時間把手銬給撬開。撬開手銬發現她腳上鎖著的鏈條還特地用鋼絲加固過,鄭女士於是就用手和牙咬了非常久,終於咬斷了鋼絲。在黑暗中,鄭女士摸索到了出口,卻發現因為劫匪帶走了軟梯,眼前有逃出生天的滑梯卻上不去,絕望中她用力推了推滑梯邊上的石頭,意外地發現石頭有些鬆動,於是她繼續用力,終於推開一條縫隙,跑了出來。

 最搞笑的就是,之前何先生被搶劫的時候包包里裝著那塊價值30多萬元的手錶由於沒有被發現,被2個笨劫匪連包包一起扔海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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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0 第20案 -- 雨夜絆馬索

  期號:20140407

  2012年12月2日,凌晨五點多。

  浙江上虞。

  冬天的天亮的比較晚,此時天還是灰濛濛的一片。外面正在下著淅淅瀝瀝的雨,一輛藍色的大貨車正在上虞某村的一條沒有路燈的鄉間小道上趕路。天色昏暗,車上一位司機和兩位押貨員正聚精會神地開著車,忽然他們聽到車頭前傳來「嘣」的一聲,好像撞上了什麼東西。司機立馬停下車,發現在他停車地點的前面不遠處的地面上躺著一個人,而再往前十幾米,路邊的排水溝里還有一輛側翻著的三輪車。

  司機報案後,警察很快趕到了現場。那人躺在一個三岔路的路口,已經死亡。死者是一位老年男性,身上還穿著雨衣,頭部有大量血跡,經過鑒定,是由於後腦勺著地導致顱腦受損而死。而老人前方的三輪車後鬥上還裝有滿滿一車的茭白。

老人屍體

側翻的車

  警察蜀黍想:那麼是不是因為貨車司機撞倒了老人的三輪車導致老人死亡的呢?

  現場的勘查很快就否定了這一點。老人的車和貨車車身上沒有任何剮蹭、碰撞的痕迹。

  而更蹊蹺的是,老人的脖間還有兩道用類似繩索勒過的痕迹。這又是為什麼呢?還有,司機聽到的那個「嘣」的一聲又從何而來?

  這一切很快就有了答案。警察在對現場周邊的勘查中,很快在貨車停車的地方附近就找到了鄉道兩邊齊平的兩棵詭異的樹。兩棵樹的樹身上都用繩子纏繞了很多圈,而中間相連的地方已經斷開,看上去不像是人為剪斷,而是被撕扯斷的。警察蜀黍馬上忽然意識到貨車司機所說的撞到什麼東西的聲音的來源了--貨車撞斷了綁在兩棵樹之間的一根繩子。

而這種猜想也解釋了老人可能的死亡原因--他騎著三輪車過來時,沒看到橫在中間的繩子,於是撞了上去,恰好脖子處被繩子勒到,從車上摔了下來,而車依照慣性繼續前進了10多米,側翻在排水溝。而經過化驗確認,繩子上確實有老人的血跡。

  這一場景很自然的讓人聯想到了武俠小說中設伏常用的小把戲--絆馬索。只不過,這次絆的不是馬,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警察蜀黍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要採取這種奇怪的方式呢?他們聯想到,會不會是看多了武俠小說而搞惡作劇的小孩所為?但在樹身上的繩索纏繞的方式卻說明,綁的這麼緊這麼結實複雜,小孩的力量不夠,只有成年人才能做得出。

  要找到原因,先要搞清楚是什麼人要致受害人於死地。很快,死者的身份就摸清了。吳老伯,本村茭白第一大戶,為人和善,沒有什麼仇人。老人的具體死亡時間實在2日的清晨4點而由於農村沒有那麼多探頭,唯一的一個在案發地點200米處的村口的探頭,在2日凌晨2點時忽然黑屏了,經過檢查發現,探頭沒有壞掉,只不過在2點時被人關閉了電源。考慮到在案發前2小時電源斷了,警察懷疑,雖然不排除因為下雨導致短路的可能,但被人人為關閉的可能性更大。在排除了若干個不具備作案時機的嫌疑人後,警察的目光放在了一個叫吳阿帽的村民身上。吳阿帽和死者吳老伯一樣,都常年經營茭白種植買賣,但他在業務上卻一直干不過吳老伯。

  除此之外,根據村民反映,吳阿帽平常在村裡人緣很差,跟誰鬧了矛盾,就會去整對方。比如曾經放走村長家養殖的魚苗、半夜把鄰居家的電錶給拉了。而且,吳阿帽每天去賣茭白,也要經過事發的那天鄉道,而且吳阿帽每天出門的時間大概都是在3點30左右,比吳老伯平常4點左右出門早了整整30分鐘,他也具有作案的時間。

  最重要的是,吳阿帽在事發前3天,忽然臨時決定繞路改走另外一條道了。據他說是因為原來那條路在修,他腰不好,騎那段老路坑坑窪窪震得他腰疼。雖然警察對他的說法將信將疑,但因為沒有證據,也只好作罷。

  而這時,鑒定室傳來消息,說那個「絆馬索」上除了吳老伯的血跡外,還提取到了另外一個人的DNA,經過比對,並不屬於吳阿帽的。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

  忽然,一個警察蜀黍靈機一動,覺得,既然無法找到可能殺害吳老伯的人,會不會這個案子就壓根不是針對他的呢?根據早期現場的測量,那根繩索綁在離地大約1.55米左右的位置,這個位置非常值得思考。為什麼呢?

  因為:

  1. 行人走路速度慢,不會被傷到。

  2. 車輛有擋風玻璃,還可以沖斷繩子。

  3. 電動車自行車因為車座低,正常身高的人坐在上面也會低於1.5米。

  而只有騎在電動三輪車的人的脖子,剛好會卡在繩索的位置上,這也就是說,兇手的目標就是騎著三輪車的人!考慮到這條路屬於鄉道,一般外人不可能知道,加上繩子被綁上去的時間是2-4點之間,沒什麼外人會大半夜不睡覺出來綁繩子,而3、4點一般是賣茭白的村民出門的時間,當地人都知道,所以兇手很有可能是本村或者附近村子和預設的被害人有仇的人。

  而一旦將受害人的範圍擴散到除了死者吳老伯以外的茭白農身上,警察很快就發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吳阿帽。根據走訪,警察認為預設的被害人是吳阿帽的可能性最大,因為這個人情商很低,和周圍人關係差,頗有些仇人。同時在之前對犯人進行刻畫的時候,警方認為:兇手應該是一個膽子比較小比較弱勢的人,因為和人有仇,不直接上門尋仇,而是採用這種一刀切的方法(很有可能會傷到別人)。

  這時警方發現,吳阿帽的鄰居梁光海很符合這個條件。因為梁光海自建房曾經因為有些擋了吳阿帽回家的路導致吳阿帽連車帶人掉到了河裡去,吳阿帽曾經報復過他:舉報他自建違章建築,並且說他有錢建房卻還在吃低保。但這麼大的矛盾,梁光海也從來沒有發過怒,或是找吳阿帽對質過。

  而案發當晚,梁光海也沒有很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很快,經過鑒定,繩索上的另一個人的DNA就是屬於梁光海的。

  梁光海交代,由於1日晚上在朋友家喝酒的時候聊到了他的惡鄰吳阿帽,他越想越氣,就決定整整吳阿帽。他知道吳阿帽每天早上3點半會經過那天村道,於是就在路上撿了個繩子設置好絆馬索。(沒提是否是他關閉了村口的監控)卻不知道吳阿帽3天前就改道走另外一條路了,於是倒霉的吳老伯就被那根原本為吳阿帽所準備的絆馬索給害死了。

  而事實上,吳老伯和梁光海的關係不錯。

  最後,梁光海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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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蝦塘螃蟹案

福建寧德霞浦縣毗鄰東海,是福建省極為重要的一處海產養殖區域,尤其是灘涂養殖。2002年5月,霞浦沙江鎮某村的村民阿海正在自家的灘涂蝦塘裡面幹活,這塊地是他承包的,這些年一直在虧損。忽然阿海看到了一隻很大的螃蟹在灘涂中爬行,阿海悄悄靠近螃蟹, 正準備將螃蟹抓起來,沒想到螃蟹忽然往灘涂裡面一鑽,就不見了蹤影。阿海有些生氣,就找來了鋤頭從螃蟹消失的地方往下挖,沒想到挖了40多公分,阿海看到了讓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只見他挖開的灘涂中赫然出現了一個白色的堅硬球形物體,阿海把東西拿了出來,居然是一個人的頭骨!他繼續往下挖,很快一具完整的人體骨架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阿海沒有什麼法律意識,自家的灘涂里挖出了骨架,他的第一反應不是報警,而是覺得也許這具屍骨才是這塊魚塘常年虧損的原因。於是阿海將骨骼收斂了起來,放進了一個酒瓮,在附近山上找了塊風水寶地,希望死者能夠安息。

  而這件頗有些離奇的事漸漸在鄉親口中傳開了。1年後,這個在泥潭裡挖出屍體的消息傳到了臨鎮-長春鎮A村的一個陳姓村民的耳中。陳姓村民的哥哥在10年的一個下午前離奇失蹤,警方也曾立案。陳姓村民想,這會不會是他哥哥的屍骨呢?於是他找到了阿海,可是阿海卻拒絕了他看屍骨的請求,於是他報了案。警察介入後,很快就將骨骼從土裡挖了出來。

  由於屍骨發現的地方是一個灘涂蝦塘,警方初步分析,死者很有可能是自殺,或者是失足落入灘涂里窒息死亡的。因為如果是被人殺害拋屍,屍體應該不會被埋在灘涂地這種極其容易被人發現的地方,更有可能直接拋屍到大海里。而且由於灘涂地里有防止養殖的水產跑入大海的高高的堤壩,如果有人帶著屍體爬上堤壩,很有可能會被人目擊到。

  然而,對屍體檢驗很快就否定了以上的猜想。

  根據法醫大大的鑒定,屍體已經完全白骨化了,牙齒和頭髮也沒有了,死亡時間在9-10年之間。根據骨齡等判定,死者為35-45歲左右的男性,身高175-180cm左右。而真正讓人觸目驚心的是死者的死因。

  他的頭骨、肩胛骨等要害部位均有多處骨裂和骨折,肩胛處還有很明顯的入骨的銳器傷,經檢驗,均為死者生前所致。法醫判斷,死者的死因為創傷性休克導致的死亡。

  要查清死者生前遭遇了什麼,最重要的是確定屍源。結合死者死亡時間大概在10年左右。警方很快聯想到了發生在1993年的一起案件。1993年10月18日下午,在長春鎮上做小生意的A村村民陳孝友在回家的中巴車上被鄰村B村的一夥村民挾持後帶下了車,從此杳無音信。警方也曾多次走訪B村,試圖找和陳孝友失蹤有關的人員進行詢問,但由於B村村民都很不配合,並且十分警惕,所有偵查都以失敗告終。十年來,陳孝友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家人和警方也都一直在找他,卻一無所獲。

  由於屍骨在海水中浸泡腐蝕了多年,骨骼上沒有了可供技術人員提取DNA的材料,霞浦的警察蜀黍為了弄清死者究竟是不是陳孝友,將死者的頭骨送到了位於瀋陽的中國刑警學院進行人像復原。之後,又去了在該領域最具權威的遼寧鐵嶺公安局213研究所進行顱像重合檢驗,經過和死者生前照片的比對,鑒定結果表示,在多項比對中,頭骨和陳孝友照片完全吻合!也就是說,死者就是陳孝友。

  人像復原。

顱像對比。

鑒定結果。

確定死者的確為陳孝友後,警方重啟塵封多年的舊案,再次來到了B村。由於有了屍體,這一次警察終於能夠名正言順地進行調查了。

  結果2個多月的攻堅,這場發生在1993年10月下午的「集體的罪惡」導致的悲劇終於展現在大家面前。1993年10月18日,長春鎮的A村(陳孝友來自A村)和B村村民之間發生了嚴重的械鬥。在打鬥中,B村村民陳某受傷嚴重,在送醫後很快就不治身亡。B村村民群情激奮,表示A村這群人居然害的我們村死了人,於是他們決定必須要讓A村血債血償。

  當天下午,在長春鎮收攤的陳孝友上了一輛前往B村的中巴。上車前,司機還提醒他,兩村剛剛發生械鬥,讓他不要上車。但陳孝友卻說自己離開A村多年,沒有參與打架,也和很多B村村民關係很好,沒問題。結果上車後,B村的村幹部和一個村民發現了陳孝友,他們決定要把陳孝友弄到B村好好收拾一番。於是當陳孝友到站準備要下車時,車上的B村村民堵住車門不讓陳孝友下車,並且威脅司機直接把車開回B村。

  到B村後,一群人先是對陳孝友拳打腳踢,之後把他雙手反剪,在B村遊街,B村村民一路上用各種工具對陳孝友進行攻擊。陳孝友2次試圖逃脫,但都被抓回來繼續群毆,2個多小時後,陳孝友在B村被活活打死。

  之後,由於B村人聽說他們村有一個村民被A村給抓了,怕讓他們知道陳孝友死了A村人也會弄死那個B村人質,在3位的村長老(03年時已死)的決定下,陳孝友被綁上石頭,拋入附近的大海中。

  沒想到蒼天有眼,陳孝友的屍體隨著漲潮,居然飄入到臨鎮沙江鎮的一片廢棄的灘涂地中,而隨著時間流逝,灘涂地里的淤泥也越積越厚,直到被阿海承包後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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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命案現場的紫荊花

  法律與道德 120912

  2011年4月12日晚上6點,浙江省象山縣的刑警蜀黍接到群眾報案,稱有一女子在自家的店鋪內被刺殺身亡,警察很快趕到了現場。

  這家店鋪是一個洗頭按摩房,店主,也就是死者本人,是一個30多歲的單親媽媽,店裡只有她一個人在經營,沒有請人來幫忙。現場分為里外兩間,外間是理髮+洗頭的地方,內間是店主休息的地方,有一張單人床。外間看上去很整潔,沒有任何搏鬥的跡象,而內間卻不然,到處是搏鬥的痕迹,地上有很多血跡,床單凌亂,死者倒卧在床附近,一隻拖鞋也丟在了床上。

  法醫大大判斷,死者大約於警察到達前1個半小時前,也就是下午4點半左右死亡,死因是失血過多。接下來,警方在現場的勘查中,又發現了一些線索:

  1. 根據地上的痕迹,看得出除了死者外,還有兇手留下的腳印。兇手的腳印尺碼大致是41碼。而且還有一串由41碼鞋留下的帶血足跡,警方順著血跡來到了房間內的洗手台,可見兇手在殺人後還到洗手台洗過手。

  2. 屋內發現一個煙頭。

  3. 在洗浴池的浴簾上,警方提取到了一處擦拭狀的混合血跡。所謂混合血跡,就是既有死者的血,也有兇手的血,可見兩人搏鬥的激烈程度。經過鑒定,血跡的DNA屬於一個男性。

綜上,兇手為穿41碼鞋的男性。

  殺人動機基本的判定思路是情殺,仇殺,財殺,不排除是糾紛產生的激情殺人,或者針對女性的姦殺。然而死者衣著完整,沒有被性侵的跡象。

  而根據外圍調查,死者前後有4任丈夫和一個現任男友,這些人都不具備作案嫌疑。所以排除情殺。

  而死者雖然社會關係複雜,但沒有發現有什麼仇人。況且經過走訪,四周商戶表示案發時間沒有聽到死者有任何呼救的聲音,暫時排除仇殺。

  由於現場的現金財物均沒有丟失,也排除財殺。

  那麼只剩下隨機性很高的激情殺人了。而同時,有警察在死者屍體附近的角落發現了一支紫荊花,而這支花也將成為警方找到犯人的最有力的鑰匙。

警察蜀黍會如何鎖定嫌疑人呢?首先,在命案現場出現一枝花是很詭異的事情。因為這花是單獨的,可以看得出來剛剛被採下來沒有多久,而我們知道如果喜歡一枝花,也應該將它養起來,放在花瓶裡面。同時在上面也提取到了兇手的脫落細胞,所以警方分析有以下可能:

  1. 死者買來一束花,但是因為上面有指認兇手的線索,所以花束被扔了,只留下這一枝。

  2. 兇手送來的,或者是隨手採的。

  而死者當天只出門一次,根據監控,死者手上很明顯的沒有拿著花束之類的東西。

那麼只有可能是兇手帶來的!

  象山縣種有紫荊花的地方有5處。分別是公安局花圃、自來水廠、縣政府廣場、育才路和東谷湖。公安局和自來水廠的花束很少,很快就能夠辨認出沒有花被採摘,而東谷湖的花最多,有25、6株,同時,東谷湖離案發現場最近,於是警方判斷,兇手很有可能是從東谷湖採摘了這枝花。

  於是警察蜀黍開始大量調閱案發時段東谷湖至死者的店鋪沿途的監控,看看是否有手拿著花的人。很快一位協警就發現了一個可疑的男子。

  此人可疑之處在於,他站在路邊的時候很不自然地摸一輛停在路邊的車,似乎是在看人家的車有沒有上鎖。而此前的監控顯示這個人根本不是車主,這人一看就不像是善類。當他在路口徘徊的時候,協警突然注意到了一個極其細微的細節。儘管正面看不出他手上是不是拿著花,但是在陽光投射下的陰影中,協警蜀黍隱約看見了他在倒手的時候似乎有一個細細長長的影子,看影子似乎挺像是一枝花!

於是,警方在同一時段同一路口在陽光下也做了測試,發現手拿著紫荊花的陰影和那個男子的非常相似。而且這個人最後一次被監控照到,就是在離案發地點20米開外的地方。

  據此,警方懷疑這個男子就是殺害死者的兇手。隨著懸賞告示的發布,很快,犯罪嫌疑人沈某就被抓捕歸案了。

沈某是刑滿釋放人員,本來想到象山找工作。由於他對象山不熟,就四處閑逛,並且在東谷湖采了一枝花。因為走累了,他的腰病犯了,就去死者的店裡敲背按摩。按摩30分鐘後,死者說要付費50元,而沈某卻覺得價格太高了,只想給30元。死者很生氣,拿出剪刀讓沈某交錢,沈某一時激動,和死者發生肢體衝突,奪過剪刀將死者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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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更新完了,本人對一些吃瓜網友的擔心,總結如下:

曾經辦理過一起全國流竄盜竊的案件,我們抓獲了5名嫌疑人,根據他們的供述,有多個城市是他們不敢去的,如: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因為這些地方,一來是對外來人口管制較嚴,二來是城市監控、交警探頭等基礎設施完備,三來是他們從電視里看到,大城市的警察牛逼,他們有所顧慮。

舉個不恰當的比方,一個城市就相當於一座城池, 城門外有很多「怪獸」 在覬覦,他們的本能選擇永遠是外面看起來沒有任何威脅的城池,等城池被侵犯,怪獸被消滅,仗打的再漂亮,城池裡的老百姓死的死,傷的傷,這種仗打的有何意義?

如果保衛城池的衛兵能過早的把 刀槍劍戟 等一些常規兵器漏出來,是否會給怪獸以威懾? 如果遇到難搞的BOSS,還可以使用秘密武器。

所以,打擊不是目的,預防才是真理,面對蠢蠢欲動的怪獸,就是要適當的亮劍,否則,受害的永遠是這座城池最無辜的老百姓。這就是《今日說法》,《天網》等欄目的最終目的。


我在12~13年在今日說法看了很多令我記憶尤深的案件,這些案子要不就是兇手作案手段殘忍,要不就是破案時間太長,要不就是警察的盡職盡責,堅持不懈。總之總有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我憑自己的感覺給了星級推薦,沒有別的意思,都是命案,星高一些的我印象更深刻。

散貝南時間和今日說法

2013-10-06 煙鎖殯儀館

山東的案子,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殺與反殺,偶然與必然,一環扣一環,警察在找不到有力的證據的情況下,只能憑直覺和猜測反推案情,好像有一絲有罪推定的感覺,最後終於找到了突破口。從情節來看,這案子確實適合改編小說~~

☆☆☆

2014-11-30 夢境擒凶

強推,確實離奇,死者的姐姐靠著託夢,找到埋屍地,警方抽絲剝繭鎖定兇手。不要決斷地說託夢是迷信了,也許是人死後也有某種方式與物質世界相聯繫。有人說可能是量子糾纏?好吧我文科生不太懂~~

☆☆☆

2016-11-6 挑戰(上,下)

30多年前發生在東北的兇案,受害人在小河邊被強姦後,又被汽油活活燒死。裡面的警察也熬白了頭。話說撒貝南時間分了上下集的,一般案情都很離奇曲折,都很精彩

☆☆☆☆

2013-09-01 追兇31年

1981年的連環殺人案,上海萍鄉九江多地作案,這恐怕和上面那起案子一樣,是最久遠最久遠的命案了。情景再現的警官穿的是年代感久遠的白色制服,是的,比淺綠色警服還要久遠。這案子驚動了公安部和高層。我記得我在電視上看,是分上下集的。可是這13091一期沒有。有些經典案子會另擇時間,重複播出,上下集講的更詳細,可能是在其他一期。希望小夥伴補充

☆☆☆☆☆

2016-11-19~20 較量(上,下)

1991年焦作市的命案,一對母子被殺拋入機井,警察熬了25年終於破獲。善惡有報,因果輪迴,可結局令人唏噓。最終罪大惡極的罪犯卻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最後定罪取證的過程非常精彩。☆☆☆☆

今日說法 2013-06-17 黑夜中的尖叫

23年前的案件。發生地在四川岳池和福建閩江。看完至今讓我毛髮豎立,渾身發冷。是讓我最不舒服的案件之一。你能想像被人從泄洪的大壩上丟下去是什麼感覺么?☆☆☆☆

今日說法 2013-05-11 深埋19年的罪惡

案情記不太清楚了,又是四川孩子被拐賣到福建的,兄弟雙雙被拐賣,母親被人當面殺死。19年的冤屈能否得到申雪?

☆☆☆☆

今日說法 2013-04-08 十年冤獄誰之罪

和柴靜聯合特別製作的節目。我記得電視里看的是上,下兩集啊,但是網上又只能找到這50分鐘版本的,比原版壓縮了很多。講的是浙江張氏叔侄冤案,相信很多人有所耳聞,今日說法里講了很多細節,包括獄中生活和叔侄倆遭遇的各種迫害陷害,我和我媽直接看哭了,看完人都懵逼了,又氣憤又傷心又欣慰又唏噓。好一個天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牆裂推薦!!☆☆☆☆☆

2013-11-10 2012年的最後一夜

記得是山西的案子,也是離奇的命案,失蹤的乾菜店夫妻,失蹤的犯罪嫌疑人,看到結局親兄弟互相下手,骨肉相殘也是醉了~很精彩的案中有案~

☆☆☆☆

2014-02-15 迷途的羔羊

非常非常震驚的連環殺人案,令人深思的青少年作案。我看的也是在電視上分了上,下集的。這個應該也是合併成一集的。湖南武岡市的兩個中學生犯下的駭人聽聞的滔天罪惡。今日說法沒報道前,我就在新聞里看到過兇殘連環殺人犯落網的消息,現場被圍得水泄不通。當時這兩個看似手無縛雞之力的人犯下的案子,激起了相當大的震動,全程是武警特警押解的~~

☆☆☆☆☆

2013-06-24 水井下的冤魂

江蘇無錫的案子。嫌疑人殺人害命後,把屍體藏在地下水井裡。又在水井上貼上地磚,鋪房蓋瓦,娶妻生子,若無其事的在這個埋了冤魂的平房裡生活近十年。警察從失蹤人口查起(這警察是真的負責),所以比較曲折,廢了九牛二虎之力破案。撬開地磚,雖然有馬賽克,但是從井裡打撈起縮成一團的受害人的那個片段…

☆☆☆

2012-07-07 帶豁口的菜刀

一共1個小時20分鐘,電視上也是分上下集的,2005年陝北定邊縣的命案,看完超級心疼超級難過。罪犯十分殘忍,罪大惡極。記得有個細節,兇手當年因為上網和父親吵架,一氣之下拿起菜刀把一根手指頭剁了…可想而知其兇殘程度。被害人是女大學生,我看家裡年老多病,和卧病在床的母親渴望著女兒早早歸來,眼淚都快下來了…現場被兇手打掃得非常乾淨,後來也是請了技術大神才鎖定了證據,案子一拖就是7年。強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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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好幾個印象深刻的案子,實在找不到了,2014年前的都不好找,我記得有個山東變態,性侵一個村裡女童的,實在找不到了。有時間再慢慢補吧


有個叫邊疆衛士還是啥的,還分上下兩集,講的新疆那邊的一件事,一個瘋狂殺人魔,犯下滔天罪行終被警察蜀黍抓住,在臨刑之前說有重大案情要舉報想換取活命機會,供述其一所謂朋友殺害女友一事,甚至說出埋屍地點,警察調查發現該朋友幾個月前死了,中間甚至殺人魔還把嫌疑轉到了自己親生哥哥身上,最後經過調查發現這個女的根本就是殺人魔自己殺的,甚至這女的算是他半個嫂子,至於所謂朋友和這個女的根本不認識。緣起是他入獄之後過了一陣有一個新獄友進來了,他跟人閑聊的時候聽說所謂朋友(其實也不是朋友)死了,因此想到這一招,想免於死刑的懲罰。完整劇情極其曲折,殺人魔之冷血實在駭人,他殺這女的就是因為他長期好吃懶做他親哥想激勵他工作因此不願意隨便給他零花錢,他又一次要錢失敗之後看到剛從他哥那裡領了工資的該女子,於是為了一點錢把這個女的殺了。其實當時那個環境,在新疆的大荒地里,周圍根本沒人,還是晚上 都看不清臉,你搶了走就是了,女的肯定追不上你,也沒啥證據線索的,但是他第一反映就是殺人。前面還有很多這個殺人魔犯下的滔天罪行,大家自行觀看吧!


有一個叫煙鎖殯儀館的案子,婚外情,謀殺,借刀殺人,反殺這案子里全有,裡面沒一個人是無辜的,個人覺得很因垂死聽。


應該把山東遠洋船那個事拍成電影。。。


標題:《難尋的真相》

播期:2015年11月28日

(截止到2015年11月28日,該案仍未破獲)

案 件 性 質:謀殺

案 發 時 間:2012年3月

案 發 地 點:雲南省昆明市

案件被害人 :胡祖英(女)

犯罪嫌疑人 :陳輝(男)

二 者 關 系:同居戀人

案 情 簡 述:

2012年3月9日早晨,家住昆明的男子陳輝像往常一樣出門上班。大約下午15點左右,陳輝接到同居女友胡祖英發來的一條手機簡訊:「遇見多年的朋友,約晚上一起吃飯。晚上麻煩你接一下孩子,我晚點回......」 但是到了當晚的22點多,女友也未回家,且電話打不通,信息也不回。著急的陳輝連夜找尋了很久,也未發現女友的蹤跡。擔心女友出事的陳輝於第二天一大早將女友失蹤的事情告訴了女友遠在四川瀘州的家裡人。家裡人接到消息後當即連夜趕到了昆明。經過一番尋找,仍沒有胡祖英的消息。於是他們向公安部門報了警。在警方調查的同時,胡家人繼續尋找著失蹤者。

4天之後,他們在昆明市郊的一個別墅區有了發現。在一個山溝里,他們發現了有一堆新土覆蓋在地面上。擔心胡祖英已經出事的家裡人對這堆新土產生了懷疑。於是他們決定挖開新土,想證實土下是否埋藏著什麼。但又因為擔心破壞現場,所以他們還將這個情況報告給了警方。後經警方採取措施,在新土下面挖出了一具蜷曲著的屍體。死者雙手、雙腳、頸部都被膠帶捆綁,頭部包裹著一個黑色塑料袋,身穿一件粉紅色的睡衣,腳上沒有穿鞋。雖然面部有包裹,但是胡家人還是認出了死者就是胡祖英。後經警方DNA鑒定,證實了死者就是胡祖英。

法醫發現,死者睡衣的前胸處有一大片血跡。剪開頭部的塑料袋,看到面部有一棉質毛巾覆蓋。整個毛巾被鮮血浸染。通過屍檢,發現胡祖英的頭部、胸部多處骨折。法醫認為,死者的死亡原因是被人用鈍器打擊頭部造成顱腦損傷所致,屬於謀殺。警方認為胡祖英的同居男友陳輝有重大作案嫌疑,於是將其拘留。

警方先後對陳輝做了14份筆錄,但陳輝一直否認殺人。2012年3月21日,陳輝被尋甸警方刑事拘留,4月26日被批捕。2014年11月被起訴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6月9日,後經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輝無罪釋放。。。。。。

此案的關鍵在於,警方在調查取證中發現了多處指向犯罪嫌疑人陳輝的證據。特別是一枚帶有死者血跡的指紋,且這枚血指紋印正好是出現在捆綁屍體的膠帶上。除此之外,原告的辯護律師還出具了多份證據來證實犯規嫌疑人陳輝是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除了那枚血指紋印,還有移動公司的話單記錄、3月8日晚至9日凌晨陳輝開車外出的視頻監控錄像、以及屍體被發現的地點正是距離陳輝所購買的別墅附近300米。這些有力證據都指向了陳輝。但是,即便是在有這樣幾乎鐵定的證據之下,法院還是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判定犯罪嫌疑人陳輝無罪釋放。原因是,警方沒有找到作案工具,沒有找到案發的第一現場。且在陳輝的住處以及懷疑運輸屍體的汽車內沒有發現任何與案件有關的生物檢材。這些現象又不得不讓人重新審視這個案子。

兇手究竟是誰?陳輝為何在案發的時間深夜開車外出?他外出之後究竟做了什麼?為什麼捆綁死者的膠帶上會留下帶有死者血跡的陳輝的指紋?為什麼陳輝供述的關於死者發來的手機簡訊竟然是和陳輝同屬於一個基站所發出?如果陳輝是兇手,那麼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他又是使用了什麼作案工具,以及他是在哪裡實施了犯罪?這一系列的疑問困擾著警方和被害人的家屬,也讓這個案件疑雲重重。截止到這一期《今日說法》播出的時候,該案仍未告破。


近日《明星大偵探》可以說是非常火了。

而大偵探好看不僅因為節目組壕,也因為明星班底選得好。

尤其是撒老師一個頂仨,狗頭偵探撒柯基走起。

冷cry了……

雖然設定是永遠投錯票的狗頭撒,但偶爾爆發起來還是很英勇的。

這一part很厲害了

關鍵時刻還能變成「行走的法律撒」,知識的魅力是無窮的。

給你加加雞腿

可以說,大偵探雖然口味重,但有了撒貝南——三觀一定歪不了。

Nili撒柯基是怎樣煉成的呢?讓我們今天從一檔和大偵探一樣三觀正且口味重的節目說起。

我們的童年陰影——《今日說法》。

1999年,《今日說法》開播,形式是主持人講解、紀實畫面穿插案情重演,開篇高能。

還記得nili張紹剛老師嗎?那時候他還沒有成「彈幕男神」

因為播出時間在中午12:40,節目口號直接就是「中國人的法律午餐」。

作為一檔帶著下飯使命的法制欄目,《今日說法》絕對做到了「重口味」三個字。

各種刑偵細節的無死角披露,讓這檔節目成為推理控刑偵迷中老年民(ba)生(gua)愛好者的福音。

結案時刻還有專家從法、理、情的角度,對案件條分縷析。

《今日說法》也是nili 撒柯基走向人生巔峰的開始。

一枚散發古早氣息的小撒

那麼《今日說法》奇案多,你最記得哪一個?

在各種類型的法制節目裡面,《今日說法》一定是一朵白蓮花般的存在。

因為它不僅文案流暢、不刻意賣弄血腥和獵奇,更有氣質清新不油膩的普法男神小撒。

咳咳,放錯圖,小撒正確的打開方式如下↓

但這樣一個主打理性、辯證和反思的節目,口味依舊重到飛起,仔細翻看陳年視頻,童年陰影會一幕幕湧來……

就E姐而言,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有以下三個。

夢境擒凶

2008年夏天,在吉林省長白山市警方接到報案,有人在自家院子里發現了一件帶血男式上衣。

經過村民辨認,這件帶血上衣是其鄰居張永成的,而張永成已經失蹤一周了。

在附近進行走訪時,距離張永成住處大約十五米的地方的一處沙堆,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警方的敏銳也是讓人嘆為觀止

警方注意到沙堆上有蒼蠅盤旋,扒開沙堆後,果然發現了已經滲入地面的血跡。

蒼蠅嗜血

通過進一步勘查張永成的住處,警方推斷,張永成很可能已經遇害。

屋內錢財、衣物等沒有被動過,門窗也完好無損

就在警方努力查找張永成去向時,張勇的姐姐張燕找上門來。

弔詭的是,張燕說自己夢到弟弟遇害,並且在夢裡告訴了自己他被埋著的地點……

從未來過長白山市的張燕十分清晰地說出了火車站以西,鐵路線以南的地點。

雖然並不太相信這個毫無科學根據的「託夢」,但考慮到張燕的情緒,警方還是按著她說的方向進行了勘察。

在一片人跡罕至、許多當地人都不清楚的荒地,張燕領著警方經過一條小路,來到了一片沙地。

警方發現有一塊土地土質發黑,與周圍的白沙地格格不入。

挖開這片土地後,一具男屍赫然出現。經過辨認,正是已失蹤多日的張永成。

僅憑姐姐的一個夢,就找到了埋著弟弟屍體的地方。

最後兇手落網,但這個夢境謎團始終沒有解開。

從古至今,這樣親人託夢緝兇的的案子並非個例,《三言二拍》中有多個章節講述了類似的故事,一直到今天,這樣的事情也沒辦法用科學解釋。

不過,從另一個方面想,也算善惡終有報,蒼天饒過誰……

警察蜀黍說得真好

煙鎖殯儀館

介紹這起案件之前,警察蜀黍就說,它不是「一般」的案件。

2010年7月13日,在山東省商河縣孫集鄉一口機井裡,有人發現一具頭下腳上、高度腐敗的全裸男屍。

井口直徑約35厘米

死者年齡在30到40歲之間,遭鈍器打擊頭骨致死,死亡時間在3個月至1年以內。

警方調查失蹤村民時發現,一個叫王希元的養雞場老闆失蹤時間與死者被害時間相近。

他身材瘦小,離異單身,欠有巨額外債。

隨後在他遺棄在汽修廠的紅色轎車後備箱里,發現一片染有死者血跡的樹葉。

這說明這輛車曾拉載過死者,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過王希元以往的通話記錄,警方發現某段時間內他頻繁聯繫兩個天津人。

其中一個叫韓本立的聯繫人和老鄉一起外出打工,最近半年失聯,並且身高體型與死者相符。

經鑒定,那個死掉的可憐人就是他。

而和死者一起打工的正是另一個天津聯繫人,韓寶山。

也是他交代了案件的全過程。

原來2009年9月,王希元出10萬元,請韓寶山和韓本立去殺在孫集鄉經營殯葬服務的張本嶺。

王希元雇兇殺人的對象張本嶺,也是命很大了

不過他們沒殺死張本嶺,於是王希元要求從天津來的兩個人殺了對方,並且給活下來的人一些錢讓他們回家。

後來暗殺張本嶺又失手幾次,所以韓寶山就對同伴韓本立下殺手,並叫王希元一起拋屍滅跡,然後離開山東。

只是在後來的兩年時間裡,雇兇殺人的主要嫌疑人王希元還是沒有找到。

這就苦了一直苦苦追尋的警察蜀黍們……當他們再次徹查案件的時候,發現了王希元失蹤前群發的一條奇怪的簡訊。

簡訊是群發,但是稱呼都是「兄弟」。此事定有蹊蹺

而張本嶺在警方調查時「無心」暴露了自己的嫌疑。

「要是我早把他燒了。」

張本嶺是做白事生意的。火化的流程對他來說輕車熟路。

經過大量比對,警方發現張本嶺曾經在不同殯儀館兩次火化同一位老人

並且在張本嶺的家中發現了王希元的血跡。

警方在張本嶺家的椅子背後發現噴濺的幾滴血跡

這完全……是《心戰》里陳豪把人殺死火化的既視感啊。

焚化完還敲骨頭

受害人與施害者的身份,也經歷了幾番反轉

——那行兇動機到底是什麼呢?

一個字,情。

不過他們顯然對「情」字有什麼誤解。

王希元和張本嶺的妻子有婚外情。倆人為在一起就雇韓寶山和韓本立殺害張本嶺。

張本嶺妻子張洪霞

之後,就發生了這些離奇的反轉,最終殺手之一韓寶山被隊友殺死,而原本的「受害者」張本嶺將「僱主」王希元殺死。

然而,涉案這幾人包括被害人,沒有一個是無辜者。

人心詭譎,由此可見。

案發現場的女人

這是一起發生在廣西賀州市的滅門慘案

夫妻二人、16歲的女兒和15歲的兒子,都被殘忍地殺害在家中。

案發現場血腥至極,連有著30年辦案經驗的警察蜀黍韋建平也覺得接受不了。

手段及其殘忍,不是沖著財物來的,而是要致他們於死地。

報案人是周子雄家的保姆。她和周子雄的母親在第二天下午發現了一家四口死在家中。

可怕的是,兇手在完成行兇之後,還仔細地清理了現場。

對現場的清理,恰恰說明了這是熟人作案,而且是利用鈍器和刀具同時作案,所以兇手不止一人。

這個案子在百度上還有條目。

據撒貝南在節目中所說,有大量電台媒體都報道了這個案件。

以為是周子雄這個「局長」在職場上結下的梁子,但其實「局長」手下只有六個人。這一塊排除。

以為是夫妻關係不好鬧出情債惹的禍,卻發現兩人的地下關係們都沒有到那麼深層的地位。這一塊也排除。

以為是凌小雲做生意財務糾紛釀成慘禍,但她的生意夥伴在警方清查賬務後也被排除。

不過有一個人和凌小雲的「債務糾紛」有點特殊。這個人是凌小雲的妹夫。

凌小雲是家裡的老二,上面有個姐姐,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據弟弟說,凌小雲和小妹凌小娟關係最好,經常走動。

妹妹凌小娟還拿出40萬借給姐姐做生意。

但妹夫給凌小雲打工,幹得多掙得少,想提工資還提不到。

用凌小娟的話說,自己的丈夫就是姐姐的「看門狗」。

在妹夫和妹妹眼裡,大概凌小雲更像是一個「惡老闆」而非姐姐。

是的,你們可能已經猜到了。兇手,或者說指使者,就是「看起來和姐姐關係很好」的凌小娟。

幫她配鑰匙的,是外甥女。幫她殺人的,是外甥女的男朋友和外甥。

凌小娟預謀殺人一年多,一直在等待時機。

案發前一天,凌小娟想給孩子們訂牛奶但是沒有錢,於是給姐姐打電話要求支丈夫的工資,但是遭到了姐姐的拒絕。

她的憤怒到達了頂點,於是便有了這樁慘案……

凌小娟以前是家裡的小女兒,嫁得也好,於是一直是被寵。

而第一段婚姻結束後,她的生活變得坎坷。整個人也變了,比以前更要強、嫉妒心也更強。

凌小娟的外甥女

她總是一味怪罪姐姐,並把對姐姐的不滿慢慢積累,最後終於忍不住爆發。

對於她的犯罪心理,專家是這樣分析的:

這大概就是老話說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吧……

今日思考

最後我們加送一個不離奇曲折,但令人嘆息的案子。

樂山市公安局沙灣局分局接到一起報案,有人駕車撞人逃逸。

很快,兇手自首,這位男子叫曾義。

然而經警方勘查發現,嫌疑人並非「撞人逃逸」那麼簡單,他是反覆將人碾壓致死。

好殘忍……

在證據面前,曾義供認不諱。

他講的故事是,他是一個重情義的人,很愛自己的老婆。

儘管收入不高,家裡經濟不算好,但為了讓老婆上班不被單位淘汰,東拼西湊為她買了電腦。

結果老婆學會了電腦,還學會了用QQ和網友聊天。

這位網友,他們夫婦都見過,是同一個地方的曾某。

用現在的話說,曾某對曾義的老婆是各種「撩」……結局不難猜到,曾義一氣之下把網友曾建強碾死。

值得深思的是主持人對此案的討論。原來,曾義並不是在他和妻子矛盾最激化的時候殺人,而是在兩人感情破裂後,才選擇「補刀」。

用專家的話說,這屬於典型的「激情犯罪」,並且是情感型犯罪。

而其實強行破壞別人家庭的死者,也要為此負責,他付出的代價是失去生命。

而「激情犯罪」,近年似乎越來越多,以後E姐會細講。

E姐結語:

我們必須承認,世界是危險的。

法制節目中出現的場景,就像我們每日生活的地方;受害人或罪犯也不過是普通人的樣子。這些節目的存在意義絕不僅是為讓我們替受害者感嘆一句命運無常,罵兇手一句心狠手辣。

它們是在警示我們。

一、絕對不應忽視和忘記那些在黑暗中負重前行的人。

現實中的警察和法律工作者們沒有電視里那麼「神」,他們不過也是普通人,拿著並不高的薪水,以信仰為支撐,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對抗著邪惡。

請對他們多一點尊重和理解,少一點敵對和冷漠。

二、法律的尊嚴不容褻瀆。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很多期節目中的兇手殺了人之後甚至都不知道這就是犯罪,普法仍舊任重道遠。對法律沒有敬畏,也就缺少對他人生命的尊重。

三、不要成為慾望的奴隸。

每個人都會有內心陰暗的時刻,恨不得仇人立刻死去,恨不得眼前財富盡數歸我,踏錯一步,萬劫不復。

但你要記得時時拂拭心上的塵埃,坦坦蕩蕩地追求夢想。

世界險惡,但我寧可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有一期叫心火,一女二夫釀成悲劇,從倫理道德底線發展成為犯罪。話題的可能性和探討範圍大,適合改編。


其實關於《今日說法》的影片,10年前就有人做了

而且是這是足以載入自媒體發展史冊的一劇

之後,估計這樣的創意作品會很多,但在中國能取得同樣的傳播效果的作品估計是不多了

(文不對題/跑路)


之前接觸過一個專門為《今日說法》寫劇本的編劇,據他所說,今日說法的案子其實都非常簡單和普通,但一方面要讓觀眾覺得好看,一方面又要凸顯警察蜀黎的牛逼,於是只能在很少文字的案宗上各種開腦洞潤色情節甚至有時會把5.6件案子整合成一件案子只是為了讓故事懸念叢生,所以大家看到的所謂好看只不過是編劇編的好罷了……


「七條」人命昨天在b站看的,簡直就是驚呆了,b站地址: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16882172


20160723

松花江畔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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