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京寶馬車高速撞散馬自達後逃逸 兩人當場死亡」新聞發生後引發的爭論?

新聞內容:下午兩點,南京石楊路與友誼河路交界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陝西牌照寶馬車撞上一正常行駛馬自達轎車,馬自達車內一男一女當場身亡,四輛車被轎車零部件砸到不同程度受損。目擊者稱肇事司機當時闖紅燈加速,已逃離現場。

  據揚子晚報,肇事者已被抓獲寶馬司機疑似毒駕。據了解,駕駛寶馬車的當事人已被抓獲。有目擊者說,在寶馬車上查到疑似毒品的粉末狀物品,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目擊者稱當時司機可能涉嫌毒駕。

  據@937江蘇新聞廣播,目前肇事的寶馬車司機正在南京光華路派出所接受調查。據派出所內目擊者介紹,肇事司機在派出所時疑似毒癮仍在發作」。約半小時後,南京交管會在微博發布最新情況。(本台記者繆鵬程)

  事故還造成多人受傷,目前傷者已被送往南京454醫院搶救,具體人數待報。

本人不解的是,目前網上關於此事的討論中,焦點不在於如何嚴懲兇手,追責問訊,而是日系車不耐撞,選日本車就是找死。這種論調反映了目前群眾什麼樣的心態?是政府在對日輿論導向方面潛移默化的影響還是個人的合理性的主觀判斷?

目前事件的最新進展,警方經調查鑒定,嫌疑人已已排除酒駕毒駕嫌疑。南方都市報評論「目前司機被刑拘時涉嫌的罪名是交通肇事。最高量刑是7年。若能查出他酒駕或毒駕,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最高為死刑。」一時間各種陰謀論,黑手論喧囂四起。。。


超速對正常,D級對A0,正面對側面,車重差一倍,兩者動能差了幾十倍吧,這不撞成粉碎才怪,拿這個黑車系的有點良心,或者說智商么?


補充另外一起車禍圖。


除了裝甲步兵戰車,實在想不出來任何車能夠在120kph的側面衝突上全身而退。

哪怕是裝甲車,成員也會震傷的,何況區區馬自達。日系車質量好的也不少,中東神車hilux,地質專家landcruiser,英菲尼迪系列的幾款高檔車質量也都不錯的。

追求絕對安全的話,還是開坦克吧。


ˊ_&>ˋ 反正借這茬黑日系的直接拉黑。


當年在傻13女司機和暴力男司機相互別車視頻曝光以後,知乎上一片喊打喊殺,認為要把女司機給打死的人不在少數。

但是在今天,這起由男司機負全責並且肇事逃逸,幾乎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發生以後。

大家有的在討論A級車,B級車,C級車;有的在討論美系車,日系車;甚至還有討論為什麼市區灰塵那麼大的。

從某些方面來說,知乎的反智化一直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只不過,有些人喜歡用所謂文明和裝逼的形式來包裹自己反智的言論,這跟微博那些簡單幹脆的粗話相比,顯得還虛偽不少,令人作嘔。

這位知友的回答很有代表性

對啊,有什麼好討論的,死的只不過是兩個開A級車的普通90後而已,這種人,在你我身邊到處都是,這種人,可能就是以前的我,或者未來的你,死了又有什麼可討論的呢?如果這寶馬撞飛的是一條哈士奇,說不定,我還會騰出筆墨多點兩支蠟燭。

沒錯,反正中國是一個完全的法治社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只要肇事者進了派出所,那等待著他的,必定是法律最公證的審判,就像當年,杭州的70碼,北京的李天一,老百姓根本就是瞎胡鬧,瞎操心,討論個什麼勁啊!?沒你們在這瞎起鬨,案子說不定會更加從嚴,從速處理了,你們不知道習大大說他要依法治國了嗎?

最新進展:


200碼的時速,用正面撞擊人家的側面,一輛是A0級,一輛D級,那些無腦噴子們認為換做Polo能保得住?不要跟說話不用大腦的人爭論什麼,浪費時間~


不提那輛馬自達,據說那輛寶馬時速有200,正面撞上去車頭沒了不過車艙基本保持完整,德吹的話還是有吹點的,日黑就算了


偽造成意外事故的謀殺吧,挺像的。

事故本身畢竟黑白分明沒什麼好說的,想洗地也得有墩布才行啊。

剩下能討論的就是德吹和日黑了。

德吹也不是沒道理,黑日就過分了,這個位置撞上,只有薩博的車能不斷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

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答主滿意嗎?

2015.6.21修改

有傳言說肇事者後台硬要被洗地。確認後再說吧。


真的很不理解,在這樣一起重大事故後,大家的關注點仍然在車的質量,而不在人和我們現在日益混亂的路面交通和脆弱的監管力度。

真心覺得國內的駕照難考,從科目一到科目四,層層把關。網上吐槽在駕校練車辛酸的段子比比皆是,大家都算得上是從正規駕校學成出身,照理說,我們的路面應該是井然有序,可實際呢?離線遠遠地看見綠燈已經變黃,多少司機就是一腳油門沖了過去?雙黃線呼呼超車;沒有照相的紅綠燈,即使紅燈已經亮了,很多人也不管不顧,趁著另一個方向的車啟動的空檔,就直接開了過去;右轉時看前面有車直行等燈,直接一個打輪拐向自行車道……

我們缺的可能真的不是開車的技術,而是安全意識。我的駕照是在國外拿的,路考之前,只學了8個小時,而且是真正的只摸過8個小時的車,因為國內家裡沒有車,屬於完全的零基礎。除我之外,我也認識很多的朋友和我一樣,就是找駕校或者朋友教了幾個小時,覺得差不多可以了,就參加了路考並拿到了駕照。

說實話,拿了駕照一年,在國外開了一年車,對自己的技術還是相當的沒譜,可是我並不害怕上路,因為我知道,只要我遵守交通規則,正常駕駛,是不會出事的。

美國很多的交通崗是沒有攝像頭的,可是基本上是沒有人闖紅燈的,有的紅綠燈下面會標明(no right turn on red) 紅燈的時候不要右轉,大家就乖乖地在那兒等到變燈再轉。很多小的路口根本沒有紅綠燈,只有一個stop sign,看到後,大家就會減速、停住,左右看看,確定沒車後再走。在主路直行的時候,邊上路口的車會確保主路車輛駛過後,再轉彎進入主路……

其實在國外也會有不遵守交規的人,我常常看到路邊被警車截停的車輛,聽大家說,美國的警察都暗中躲在一個角落,一旦發現有違規現象,馬上鳴笛截停。在國內似乎真的是覺得只有在真的發生交通事故後,才會看到接到電話通知的交警。

整體上來說,在美國開車讓我精神上沒有那麼緊張,不會擔心有人別車或忽然間從一個岔路串出一輛車。真的不是故意在這兒鼓吹什麼什麼都國外的好,只是回來一段時間,自己在路上坐車或一走一過的一些想法。其實大家都別去搶那幾十秒鐘,互相讓一讓、等一等,因為真的,有時候一搶,可能自己這一輩子就沒了,而且還可能連累別人沒了一輩子。

(很多時候在國外開車心裡暖暖的,比如我打燈準備左轉到一個小路口,對面的直行的車看到後,會減速,司機沖我擺擺手,讓我先過。簡單的一次等待、一個動作真的不會耽誤到什麼大事。比起凡事都沖、不讓、按喇叭,不如試著停一下,讓別人先過。)


昨天和朋友小聚,席間大家又聊起了坦途和猛禽。。。


我老婆可凶了。我蹲在派出所的地上,屁股隔著褲子,瓷磚涼涼的。

內天中午,我老婆說要吃面,不吃挂面不吃速食麵,要我現擀現拉。我知道我老婆的脾氣,話都沒說我就夾著尾巴灰溜溜地開車出門買麵粉去了。

中午這太陽真夠大的。

剛買了麵粉上車,我老婆的追命連環CALL就來了:

你要死啊?你想把我餓死啊!你是不是不想過了?讓你做個事就那麼難?那麼磨蹭?

我只能解釋,不能回嘴。心裡也著急。

我堂堂一五大三粗的漢子,事業有成,不賭不嫖也不沾花惹草。幹啥要受這老娘們兒的氣?這老娘們,打小就霸道,仗著家裡從來就沒個大小,不知道尊重。他媽的。

算了,這娘們對我也是有恩。二十啷噹歲一窮二白,她不管不顧,就死心塌地跟著我。咱能有今天,這娘們也沒少出力。雖然平時脾氣壞得夠嗆,但她這心,絕對不壞。

殘害小姑娘這事,早兩年我也干過。這小姑娘啊,好上!她要啥,我就給啥,你把爺伺候好了,爺賞給你就是,咱又不是沒這個條件不是?

後來這事兒被這娘們知道了。果然紙包不住火。這娘們啥都沒說,約了小姑娘出門吃飯。我心想,糟了!這得出人命了!

結果?結果這娘們拿錢把這小姑娘辦了。給了400萬現金,讓她滾蛋。到家後,這娘們就冷冷地沖我說:老娘今天給你把屎擦乾淨。如果以後再有,我讓我哥他媽斃了你。

你說,這事我本就理虧,這娘們還那麼大度。居然也沒吵吵。

你說,我還敢瞎折騰么?

也就是這事之後,我知道這女人,是真能踏踏實實一起過一輩子的。

你他媽什麼時候回來!

這一晃神,電話內頭又炸毛了。

馬上!馬上!我開快點!你別急!馬上!

一腳地板油,只聞車響。

這太陽真他媽刺眼!

"嘣!"

我操!我的麵粉!

怎。。。怎麼?

我撞著人了?

我回頭看了眼,十字路口亂作一團。

不行,我得先回家讓我娘們吃上面。不然我死得肯定比這還慘!

能用錢解決的都他媽不是事!

既然車趴窩了,那我就走回去。

真他媽是個敗家娘們!這頓麵條,老貴了!

警察同志,我交待完了。

警察同志,這媒體睜著眼睛說瞎話啊!

警察同志,這政府說話,都他媽沒人信了嗎?

【純屬虛構,如有異議,你是對的】


很嚴肅地說:其實是馬自達救了寶馬車主的命!馬自達用自己最柔軟的側腰做了寶馬車的氣墊。


題主一定也很失望,知乎的也在討論車。

車黑是抓住一切能黑的時機,逮住就黑,人命哪有信仰重要。

心理扭曲。


你們沒發現媒體的說法一直在變嗎?

毒駕──無證──無毒駕有證──?


普及三個知識:1,動能跟質量成正比,跟速度平方成正比,目前世界最嚴格的IIHS側向碰撞標準是1.5噸質量的物體以50km/h撞

擊車身,今天的7系是2噸/200km/h,動能是IIHS標準的21倍,任何轎車都是無法承受的;2,車輛前部緩衝區的長度遠遠超過側面結構;3,動量守恆,碰撞瞬間加速度跟質量成反比。我說完了 轉自微博38

終結一切謠言


泰森使出全力,一拳打在了一個毫無防備的普通人的蛋蛋上,蛋蛋碎了。竟然有人會指三道四的說,蛋蛋太不耐操……


記得以前發生日系車遭黑的時候,日本人在推上這麼吐槽過:

誰買車是為了拿來撞的?


在日本待了10年,就我電視上看到的車禍報道,從來沒有說車名or品牌名出了車禍,直接在現場畫面中出現是有的。一般的報道都是:在XX道路發生車禍,受害者的名字,肇事者的名字,事發時情況。並且配以CG,以表示當時的情況,也會請專家評論、請教處置方法。說到底,報道交通事故的目的是什麼?交通事故每天都在死人,為什麼要報道那幾個?

這就讓我反思,我們的媒體水準到底還能再多低?當然國內媒體水準低的例子實在太多,就事論事的說本次事件:

新聞媒體的職責是報道,客觀or隱晦的導向輿論,而不是為了製造火爆而在標題上突出【寶馬車時速200km/h撞斷馬自達】之類的字眼。應該介紹當時的道路情況!應該呼籲安全意識的提高!乃至於促進法律的完善,公民意識的形成。

再退一步說,即便喜歡用火爆的大標題了,何不就事論事的做一集汽車強度的科普專題節目,我覺得其意義遠遠大於每個台都重複報道的【寶馬車200km/h撞斷馬自達】

人身體都有軟肋,100kg的人對著你側腰撞一下,你試試還能站著說話不腰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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