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拉爾斯·安德森的射箭理論?

視頻封面丹麥弓手拉爾斯·安德森視頻


簡單的說,Lars的確是一個出色的弓手,但他的理論大多缺乏依據,視頻中展示的技巧也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特製的弓和特製的箭。

視頻里,他的射箭理論基本可以總結為:

1.古人通常把箭搭在弓的右側,可以提高射速,現代人搭在左側是因為射擊靜止目標時習慣了單眼瞄準。

2.背負式箭囊基本是好萊塢的創造,古人更多的把箭握在拉弓的手中,可以達到極高的射速,同時保持足夠的威力。

3.古代弓手應當能夠適應各種不同的作戰環境,在不同的情形下都能快速準確的命中目標,想學會這些,需要把自己已經學到的關於現代弓箭的知識給忘掉。

下面我來逐條評價:

第一點,現代弓箭手多把箭搭在弓的左側是因為他們大多使用地中海式撒放。

這種撒放的特點是,撒放瞬間箭尾會向左側擺動,因為弓弦會沿著鬆開的手指肚向左前方運動。這裡有一張撒放瞬間的截圖:

緊接著的下一瞬間,箭會反彈,脫離和箭台(弓把和箭接觸的部分)的接觸,「繞」過弓體繼續飛行:

對於沒有專門箭台的傳統弓也是這樣的:

老外把這叫做archer"s paradox,當箭的彈性(通常用撓度表示),質量分布和弓的拉重匹配時,就可以在撒放瞬間之後完美的脫離箭台,最大程度的減少撒放之後持弓手不穩定對箭飛行造成的干擾,提高射擊精度。當一個同樣長度的箭桿配上更重的箭頭時,由於箭桿負荷加大,應當降低弓的拉重把形變減小的原本的水平。

而東方民族普遍使用的蒙古式撒放(其實我更願意叫做拇指撒放,畢竟這不是蒙古人的發明啊),由於是拇指負責撒放,撒放瞬間弓弦會向右側移動,所以箭通常搭在弓的右側。這種撒放因為只有一個手指勾弦,更適合弓體短,拉距大的弓,如果用地中海式,滿弓時成為銳角的弓弦會夾住手指,很不舒服。

而Lars 提到的古代畫作中箭搭在右側,比如視頻中出現的這一幅:

這幅畫作於1493-1494年,畫中人物著中世紀服飾,使用的也是中世紀的長弓(紫杉木特有的外白內紅的弓臂)和帶絞盤的鋼弩,描述的卻是羅馬時代的故事:聖 塞巴斯蒂安的殉教(288.AD)。關於這個故事有大量的藝術作品(Saint Sebastian),這裡貼上另外兩張:

前一張的服飾更接近古羅馬時代,箭也都搭在弓的左側。後一張雖然也是中世紀風格,出現的弓手卻也是把箭搭在弓的左側的。

所以,基本可以看出,想從古畫中得到古人使用弓箭的細節基本是不太靠譜的,這些畫作都包含了畫家本人大量的再創作,尤其是大多數畫家對於射箭也許根本就不了解。想想在如今這個資訊獲取如此簡單的年代,影視作品對於弓箭中還是出現了大量不準確甚至完全錯誤的鏡頭,未來人類要是想從這些東西里研究現代弓箭,估計也是一頭霧水吧。

關於單眼瞄準,這個可以說是完全錯誤的,雖然也有少數運動員習慣單眼瞄準,但大多數人從一開始射箭起就被教導要使用雙眼,尤其是頂尖高手,都是雙眼瞄準:

韓國運動員林東賢,目前男子射箭(反曲弓)世界紀錄保持者。

Brady Ellison,從11年八月到13年4月一直保持世界第一的排名,是這一紀錄的最長持有者。

第二點,背負式箭囊在古代畫作中的確不多見,但也不是不存在,譬如這張關於圖坦卡蒙的畫作中就出現了背負式箭囊:

相比之下,更常見的應當是腰掛式箭囊:

還有這張介於腰掛和背負之間的:

http://amgalant.com/wp-content/uploads/2013/12/mongol-archer-in-inner-mongolia-1940s.jpg

所以,對於箭囊的問題,Lars的觀點基本也是錯的,而且箭囊並不像視頻中展示的那樣那麼容易讓箭掉出來。至少滿族的箭囊是所謂的擠壓式,相當於把箭夾在箭囊中,騎馬狂奔都沒有問題。

對於步兵中的弓兵,例如英國長弓兵,則是平時用袋子運輸保存箭矢,作戰時插在身邊的泥土上,順便讓箭頭變髒,傷口更容易感染。

而Lars提到的放在手中速射,的確是真實存在的,只是實戰中很難有需要如此發揚火力的機會,而且想達到如此之高的射速,Lars自己的弓都是沒有拉滿的。確切的說,這個時候他的拉弓手基本不動,而是靠著推弓手向前運動把弓拉開的:

注意他的右手肘,即使在開弓的時候都相當靠前,所以弓基本是半開,威力很小,基本沒有實戰意義。或者他會使用拉距極短的弓來進行速射:

而他展示射穿鎖子甲的那段視頻:

射速明顯比最高射速慢不少,也就是和視頻中用來對比的其他速射高手差不多。而且他用的鎖子甲屬於防護相當低下的版本,鐵環很細,而且Lars自己在視頻描述中也提到自己專門精心打磨了箭頭。

為了保持一定威力,射速必然會降低,Lars在視頻中展示了多種速射的方式,他自己最常使用的也比較實用的應當是下圖右上和左下的方法:

而他在進行極速射擊的時候,則是抓一把箭在手中:

注意箭羽的朝向,基本一致,說明這些箭已經預先排列整齊,直接扣在弓弦上就可以發射,而不需要進一步的調整。

這是普通的箭扣(nock),用於扣在弓弦上把箭定位。扣上去的時候會有一定的阻力,而且需要旋轉到特定的角度範圍才能扣上弓弦,這些動作都是需要花時間的。而且通常的箭扣都比較短,如果從箭囊中取箭的話手捏住的都是箭桿的圓柱部分,需要眼睛看一眼才知道箭扣的方向,這個部分會相當浪費時間。

而Lars使用的箭扣是這樣的:

截圖中的箭扣看上去比普通的箭扣開口更大一些,所以他在速射時需要把箭先排列整齊,箭扣方向一致。視頻中也有他充箭囊中直接取箭速射的鏡頭,但是這時候他的射速要低得多,而且一次只抓三隻箭。

其實對於速射,我比較推崇兩種射法,一種是Lajos Kassai先生的,持弓手抓箭,優點是依然使用標準的地中海式射法(左側搭箭,三指扣弦):

在歷史頻道的節目里,他曾經17秒射出12支箭,全部命中飛靶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yorHswhzrU

不過我在想他如果使用蒙古式撒放,搭箭也許會更迅速一點。

另一個則是這個視頻中的射法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o9RGnujlkI (也就是Lars對比片段中右上角的妹子)

這種射法顯得非常流暢,從箭囊中取箭到搭箭到撒放一氣呵成,可以說是最接近Legolas的動作,缺點是左側搭箭,三指在弓弦左側撒放(類似阿凡達中的動作),所以對於高磅數的弓或者遠程高精度射擊有些不利。而且這種射法需要用到特製的箭,也就是從箭扣到羽毛之間有一段橫截面扁平的部分,讓射手在取箭的時候就可以調整好箭扣的方向,不需要目視調整。

最後談談第三點。我覺得視頻中展示的各種鏡頭的一大缺陷就是沒有展示重複性。Lars射中飛來的箭的概率有多大,跳起來抓住飛箭的概率又有多大?而且,視頻中這些箭都是磅數比較低的弓發射的,飛行速度慢,動能也小。而古人的戰弓,拉重多在80磅以上(現代人大多是用的弓在30到60磅之間),英國長弓在鼎盛時期平均拉重可以達到150磅,精確復原的土耳其弓拉重多在120磅上下,這都是Lars使用的弓不能比的。想想你要抓住的箭是可以射穿10厘米厚橡木板的大殺器,你還敢去空手接白刃嗎?

而且古代的步弓手通常是用於陣地戰的,主要功能就是在固定位置射出儘可能多的威力足夠大的箭。上串下跳中命中目標固然厲害,可惜實用性幾乎為零,當然,也許給遊俠和刺客倒是有些作用。

相比射中迎面飛來(速度偏慢)的箭,我覺得Byron Ferguson射中10碼外扔出的硬幣和藥丸難度更大:

更重要的是,Byron不止一次展示這些技巧。當然,Lars依然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弓手,他的trick shot非常漂亮,但他錯在聲稱這些都源自古代射法並以此否認現代射箭技術,如果他只是單純展示自己的射箭技巧,我想他會更受我的尊敬。


果殼網的是水版的文章,說的是他跟古射術技法上不太搭邊兒,可沒否定他的速度和準度。其實拉爾斯的視頻早就有了,現在才火起來有點兒莫名其妙了。關於他的射法其實弓會早就議論過,現在再說有何意義?先不管手法對錯與否,這樣的成績肯定是練習量驚人的成果。但是拉爾斯只是一個拉爾斯,而卡塞不只一個卡塞,嚴格的三指速射或者拇指速射優秀的一大片,速度雖然不是這麼快但是實用性更強!個人覺得沒啥可爭議的,他玩就玩,玩的出色也證明了弓箭可以有這樣一種玩法。至於想往古射法復原什麼的上面靠,還是老老實實的按部就班搭架子練好正確姿勢和撒放再談別的吧。正兒八經的弓圈名人也沒見他,謝老爺子、盧卡斯、卡塞或者英國噴子哥哪個不是按部就班真正玩兒古射術的?首先大家都肯定,他射速nb,肯下功夫!肯下功夫的結果就是不管你是聳肩啊蘭花指啊「套撲」力轉弓啊都能出成績,為啥?動作固定了一致度高了唄!無他,但手熟耳!但是,又是但是!他這隻能說純射速流,跟古射法不搭邊兒,別的不說,一把碳箭換成80+g的套檔子他連弓把都握不住,磅數上50速度也肯定降下來,這種玩法為了射速限定和犧牲太多。另外靠爺的帖子解密了他的手法,大家可以上弓會看看去。


lars的技巧純熟 確實嘆為觀止 但是他所提出的很多古代射法根本不支持他現在的技術,古代弓箭也不是他用的這樣的,但不管怎麼說 很有觀賞性。


如何評價跳狙、盲狙在現代戰爭中的意義。


拇指撒放式,從春秋時代(或更早,百度有。)就已有,西方人稱為蒙古式撒放。拇指撒放是用拇指鉤弦,箭貼弓把的位置於鉤弦手同側。

視頻中這位大俠鉤弦是用食指中指,箭貼弓把位置和拇指式相同。

這種撒放最關鍵是眼睛看不到箭尖,純粹用心感應箭和靶子,個人認為這才是射藝所要體現的關鍵。用知乎的話就叫射箭要練腦洞,而且要練的大大的腦洞。大到什麼程度呢?你看到十米以外無上限,看到一硬幣,每一分的細節都腦補到你的腦洞理,猶如色狼腦里極品美女的每一寸肌膚。曾有過腦電波測試日本射藝老手和西方射箭老手,在撒放瞬間,腦電波為直線,也就是死亡狀態,聽說人在快感來臨時也是如此。連帶的好處是更靈活,更方便速射。

在日本和韓國保留的傳統弓道都有這撒放。在西方貌似比較少見,因為經常逛射箭類網站,也就日韓常看到,而中國因為文化關,才有不多數人用,也不普及,因為上手太難了。

(話說射箭感覺備爽!)


弓箭手適用於不同的場合,衍生出不同的分支,最先是騎獵和步獵,然後是遊俠和步弓。

騎獵是草原馬上射箭,有萬年曆史,而馬鞍出現才兩千年,騎射射准難度最大,因此箭術重點在動態射擊。

然後是山地獵人,在複雜地形下射箭,並以雙腿追擊獵物,多伴有陷阱和潛行射箭。

遊俠,是以弓箭為主武器的人,在農耕社會中產生,從事刺客、傭兵一類的工作,箭術重點在於殺人和防身。

最後產生的是步弓,步弓是戰爭對弓箭手極致要求的體現,不是隨便拉來一個步獵或遊俠就能充當的。在戰爭中,對於遠程射擊的極限射程的要求,步弓所用的弓拉力越來越大,大到離譜。以現代人的體能,仍然可以一箭射死北極熊和大象。長年從事職業弓箭手的拉力是普通士兵拉力的兩倍,英格蘭長弓手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而在中國,由於步弓是陣地互射,就產生了腳張弓,躺下來以雙腿雙手拉弓,這樣力量更大,射程極限也就更遠。因此,兩百米外,看不清敵人就被流箭射死,是常有的。

我們可以這樣換算,腳張弓拉力接近舉重,也就是200公斤,以漢代27市斤為一石,腹弓超過15石,以宋代一石59公斤,也有3.3石,一磅0.45公斤,換算成磅數則有440磅(當然,拉開好辦,十根手指齊放就難了,可能是用弩吧),而英格蘭長弓手一般為100至120磅,也有極少數用180磅。以20磅近射可以穿透人體,40磅近射獵殺野牛,80磅一箭可射死任何陸地生物為參照,440磅弓,什麼甲穿不透?

拉爾斯的射箭理論主要有:

1,動態射箭,包括騎射、跑射、跳射、轉身射,以及對移動物體的射擊,和雙方移動射擊,以及最極限的箭射飛箭和硬幣。

2,射速,是古代遊俠的專長,獵人和步弓並不著重射速。射速適用於近距離接戰,因此半滿弓就能有效穿甲致命。站立速射、跑動速射、跳躍速射、坐姿速射、轉身速射。

3,接箭。接箭傷手是不成立的,因為可以帶手套。超過100磅的弓近距離射出來的箭,箭速太高,基本是接不住的。當然,接箭場合一般是近距離輕弓的速射(單挑)和遠距離重弓互射(戰場),都是可以有效接住的。

4,箭匣箭袋。拉爾斯認為背部箭袋在跑跳中易掉落,也僅僅是不適用于山地獵人,對於其他三個職業仍然好用。而且有答主認為箭袋是把箭夾住的,倒持箭袋也不會掉落。當然,夾箭箭袋容量又成了問題。

5,射擊姿勢。一次持多箭是有效且經典的方法,沒什麼爭議。右搭和左搭,也就是地中海式和蒙古式,也可以說是西方式和東方式。基本可以認為任何一個弓箭手都會這兩種用法,畢竟太簡單了(笑),只是士兵就不同了,蒙古式需要扳指保護拇指,而地中海式需要手套保護三指,後勤有限,軍隊不會為每個士兵準備兩種手護具,戰場上是沒的選。弓往前甩這個我還真是沒聽過,也沒有理論支持這個,弓弦回彈速度遠遠大於甩動弓身的速度,甩弓的力難以作用到箭只上,基本是無用功,難道是古代人的嘗試和箭術開發?

拉爾斯的箭術理論大體是沒錯,只是沒意識到弓箭手還有職業細分,拉爾斯因為體能不足,沒法成為步弓,身兼三個職業的射法,混著用還是很不切實際的,射法還是要分場合。

總之,拉爾斯,再現古代箭術是成功了,但古代人也沒你這麼玩的!

以上。


現代是經濟,科學訓練,按經濟規則下肯定比古代強。古代是實戰,拚命,殺人肯定更強。


古代弓手不一定是他說的那樣。

一種是軍隊弓手,強調集體戰力,射的快這是肯定好的,但不必射的很准,第一目標是移動目標,第二軍隊是集群火力。

一種是獵人,要求快准擊中移動目標,但也不需要很准,老鼠那樣的目標沒有獵取價值,大目標你先射中,然後追就行。

至於他的某些表演,我覺得是反覆嘗試的結果。就像小羅那耳朵能做出N次射門柱的視頻,他實戰中也有不少打偏的


射自己的箭成為兩半那叫羅賓漢射法

英國有個老太婆最近也出現了

手臂上有個鐵半指手套的東西防止手被弓弦割傷的,武俠小說掌門扳指也有類似作用


上面一波又一波的分析讓我不禁懷疑回答者是否也是箭術大神,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人家至少10年實踐,如有箭術大神回答,那還是比較有說服力的


天賦有區別,我覺得我看看就好,


拉爾斯已經人弓合一了

隨緣打法


有些人片面強調弓的磅數,這是典型用弓箭狩獵的思想,實戰弓箭本來殺傷力就不大,據推測(中國古典傳統弓折算磅數考【前篇 先秦兩漢至唐五代篇】)差不多也就50磅左右,騎弓還會更低一些,高磅數的長弓反而是實戰弓中的異類。道理也很簡單,高磅數的弓既難以製造,也難以維護,根本不適合大規模生產,只是少數人可以使用的奢侈品,只有時代發展,生產力提高之後,高磅數的弓才得以普及。從古至今,身披數箭,甚至身披數十箭的也都不鮮見,也從另一方面說明實戰弓磅數有限。


看到有很多人因為弓箭的磅數問題否定安德森,認為磅數小的弓射程近破不了甲等價於在古代作戰不實用。

我就奇了怪了,難道威力是衡量一個武器的唯一標準嗎?是不是坦克發明了槍械就該淘汰了?狙擊步槍發明了自動步槍就該淘汰了?不同的武器有不同的適用條件,他的弓箭速射法對重鎧步兵當然沒啥用,但是古代又有幾成步兵著全身重甲的?

假如在沒有槍的年代地痞流氓火併,或者村子宗族械鬥,有安德森的一方你說佔不佔優勢?


去年,我剛開始學毛筆字的時候,看了很多名家作品、視頻,然後和一個小姐姐討教如何才能寫的好。

她的回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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