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atles 的偉大之處從何體現?


說一下自身感受。

六月在倫敦看了一場Paul McCartney,演出票在四個月前開售,出票十五分鐘內售空,老頭兒最後被迫在倫敦加演一場,但還是有很多網友抱怨沒有搶到票。

演出當天預料當中的是整個O2座無虛席,我旁邊坐了一對英國老爺爺老奶奶,開場前等待的時候,和他們聊了起來。老爺爺說他在五十多年前在Hammersmith看過Beatles現場,可惜的是,那時他沒有相機,沒有紀念那場讓他終身難忘的演出。之後他妹妹去看Beatles現場回家時,絲襪磕破,衣服不見,眼妝哭花,摔的渾身是傷。他父親嚇了一跳問他妹妹,發生了什麼事情,你和別人打架了嗎。 他妹妹邊哭邊說說她去看了Beatles。他父親問她演出如何,她說,我聽不到他們唱什麼,因為每個人都在尖叫,後來我們都哭了。

老頭說,那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憶,even though everyone was crazy. 他說前兩年他一直想看Paul的演出(因為Beatles里,他最喜歡Paul),但一直沒有買到票,這次終於如願,帶著他的愛人一起來看。我問他,那你這次帶相機了嗎。他說我到了地鐵上才發現自己忘記了,他拿出他的老式手機說,我的手機也不可以拍照。我說沒有關係,我可以幫你們拍,之後發郵件給他。

後來演出開始,Paul唱新歌時,觀眾就會比較冷靜,但是一旦唱到Beatles 的歌,尤其是他送給John,George的歌時,觀眾就會比較emotional. 後來Paul也說,在那個沒有相機的年代,大概沒有像現在這樣容易看出哪些歌受歡迎哪些歌不是,他說現在在他唱老歌的時候,就可以看到台下都是相機和手機,他就知道,這些歌是大家喜歡的。於是全場大笑。

演唱會一個小插曲是,工作人員把台下一對舉著牌子的老年夫婦請上台來,因為丈夫舉著的牌子上寫著,「請給我妻子一個簽名,她等這個簽名已經等了三十多年了。」 於是Paul在全場的見證下給這位女士簽了名,還開了開這位丈夫的玩笑。

整場演出雖然是Paul的個人演出,但我相信很多人,都是為了Beatles 而來。返場的時候Paul唱了Hey Jude, Yesterday。終於很多人都哭了,兩次返場之後,觀眾依舊不願意離場,Paul出來向觀眾最後道別,觀眾才起身離開。離開前我問坐在旁邊的那對老爺爺老奶奶,要不要我幫他們拍照,他說,謝謝你,不用了,把它留在心裡就好,就像五十多年前那樣。

不少人問過,Beatle 到底偉大在哪裡?

他們的偉大在於,他們代表的是一個時代,他們是那一代的青春,而那個時代,和他們的青春,一去不復返,也不可被複制。

大概也有很多人年輕人像我一樣,覺得雖然沒有機會經歷那個時代,能夠在這個時代看他們的演出,也是一種榮幸。

我非常喜歡的一部英國電影《The Boat That Rocked》有很多被刪減了的鏡頭,有一段恰恰是我認為這部電影最精彩的一段。船長帶著船上的DJ們去倫敦開Bachelor Party,他們的第一站不是電影最後保留的Soho or anywhere else,是Abbey Road。他們來到了Beatles當年錄音的Abbey Road Studio門口,站成一排,船長說了這樣一段話:

The glory of our age, the bringers of joy, there are future generations. There will always be poverty and pain, war and injustice in this world, but, well, thank the Lord, also always be the Beatles.

之後,全部人不約而同向Abbey Road Studio敬禮。

所以,在倫敦第一次去Abbey Road,我在Abbey Road Studio門口站了好久,腦海中閃過了電影中的這些畫面,還有這一段台詞。


感謝陳世強邀請

The Beatles 對於我來說是流行音樂的啟蒙 從12歲聽到Yesterday開始

曾經有一兩年除了他們以及各自單飛的作品聽不進去其他任何人的音樂

所以很難客觀地評價他們的偉大

況且藝術欣賞是很主觀的事情 也是見仁見智的

所以 我也認為如想了解他們的偉大 就去聽他們的作品

以下有我以前回答過的披頭士樂隊以及四人單飛後的各個專輯簡介 可供參考

你比較喜歡 The Beatles 的哪一張專輯 ? 專輯裡的哪一首歌最能打動你? - Zhu Johnny 的回答

如何看待The Beatles成員單飛後的音樂生涯? - Zhu Johnny 的回答


深不見底的豐富性。

前期羅伯特·彭斯式的情歌,到Help!、A Hard Day"s Night這樣的「硬搖滾」,到小黃船、Hey Jude這樣樂觀到吐血的作品,到In my life、挪威森林這樣靠簡單的風格支撐起「內涵」的小歌謠(我覺得很類似奧登後期的敘述短詩),以及那些第一耳朵聽上去就能聽出「深刻」來的複雜製作,比如George主寫的Something、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Get back、Come togeter這些。


私以為,披頭士的偉大之處應該分為流行和搖滾兩個方面來看。

披頭士是支十足的流行搖滾樂隊,他們確實是搖滾樂的開山鼻祖,但是拿現在搖滾樂的標準來看,披頭士的作品大多比較柔和,顯然又搖滾得不夠厲害。流行和搖滾分別的作用在於,樂隊是否流行能決定樂隊的認可度、流傳範圍,所以任何一個偉大的樂隊都會有一些口水歌,你要知道,廣大人民群眾是非常不能接受狂躁的電吉他發飆的。而是否搖滾決定了他們的音樂能在聽眾中紮根多深,決定了音樂真正的價值,說白了就是逼格,樂隊光有傳唱度而沒有逼格,不就是五月天了嗎?

從這兩個方面看,披頭士就已經具備了成為一支偉大樂隊的前提條件。具體到創作上面,披頭士的冠軍單曲很多,而之所以能拿到冠軍單曲,是因為人民覺得那些歌「好聽」、滿足了大眾的口味。而披頭士的不同在於,讓歌曲「好聽」的同時,並沒有讓他們爛俗(雖然《你好,再見》這樣的歌我實在覺得很俗),披頭士的作品,一大特點就是:樂器使用靈活、和聲豐富,不信可以比較下披頭士的《Yellow Submarine》和五月天的《你不是真正的快樂》,聽一聽各自的樂器使用種類、和聲,你就會猛然覺得,操,這才叫玩音樂啊;歌曲主題寬泛,這就涉及到披頭士的搖滾面了。

樂隊作品主題是否深刻,取決了樂隊的人都是什麼樣的,顯然披頭士的四個哥都是相當鑽牛角尖的人,跑到印度去研究甚麼神學、在錄音室屋頂上搞LIVE SHOW、為女人吵架,這裡面最叛逆最出名的就是約翰列儂了。簡單地說,約翰列儂的存在,讓披頭士除了成功之外,還具有了傳奇性。列儂這個人,一看就是搞搖滾的:頭髮長而凌亂、面無表情還略微帶點不屑、帶個圓眼鏡、娶個日本妞、妞兒還是搞行為藝術的、唱起歌來全是」我不相信XXX,不相信XXX「,完全就是」英國真朋克「!正因為列儂的搖滾勁兒,讓他在這個以保羅主導、而且漸漸偏向流行的天團呆不下去,錄音的時候輪到他唱的部分,都唱的非常慵懶、不情願,只有在他和洋子搞那些藝術的時候才high得起來。——最終,披頭士只存在了10年就解散。轉瞬即逝的東西更讓人容易留念和神化,所以更易給人偉大的印象。

以上只是大致原因,想要真正理解披頭士,那就去聽他們的每一份作品。


偉大之處?

死了幾十年還一直有人翻唱,你買一整套碟放家裡時不時聽一聽還是那麼好聽,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偉大

當然Beatles在我心中肯定是比不上beegees的啦~


謝邀。Beatles的思想就不提了,早期的熱情,單純到晚期的複雜,深刻。

音樂上,主要的我認為是他們的音樂比較好聽也耐聽,尤其是耐聽在流行音樂中很難得,像black bird,She loves you,hey jude,yellow submarine什麼的。lenon自己單幹的作品也很耐聽像beautiful boy,image,Power to the people.

他們的音樂形象準確,節奏活躍,和聲豐富,樂隊效果很給力,作品有調式風格,民間味道或者異國情調,通俗易懂,也還不庸俗,音響有控制不狂躁,能為大多數人接受。

最後,這種偉大與工業化運作是密切相關的,雖然作品不錯,如果沒有流行樂的推手,beatles影響不會這麼大。


好聽啊,尤其喜歡penny lane、 look at all the lonely people這樣的歌,好聽死了。還有據說yesterday是傳唱最廣的歌。


給這個世界的愛


進入錄音棚之後, 每一張新專輯都是對音樂的一個新版圖的開擴


簡單地說,他們的偉大在於兩位天才火星地球般撞擊產生的火花。


最實力的偶像派,最偶像的實力派。

ps I love every song of them

pps敢問你聽過多少他們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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