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虎爸狼媽」體罰12歲女兒致死》?
新聞原標題如下:"虎爸狼媽"體罰女兒致死 不救女兒先送兒子上學
根據網易新聞報道,且視其為事實基礎: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然而,贛縣梅林鎮一對夫婦,卻因12歲的女兒偷了超市一包零食,在家對其採取用繩子反捆雙手、雙腳,用襪子塞住嘴巴,用冷水澆淋等體罰方式,而且在女兒出現昏迷後,仍沒有及時送醫院搶救,最終導致女兒死亡。
日前,贛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判處這對夫婦有期徒刑四年。
超市偷零食 叛逆女孩被抓現行
在劉藍的記憶中,她的童年都是在爸媽的打罵聲中長大的。特別是在弟弟劉江出生後,她成了爸媽眼中多餘的女孩。爸爸劉險、媽媽王連都沒有工作,在很不寬裕的家庭條件中,他們更是視劉藍為家中的累贅。
長期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劉藍變得十分叛逆。看著別的同學買零食吃,她沒錢買,就到超市偷。她的悲劇就是從一起偷零食引發的。
2015年12月28日,是劉藍的12歲生日。這天下午上學前,她向媽媽要兩塊錢賣零食吃,被拒後,她背著書包獨自上學去了。在學校附近的一小超市裡,她又一次偷拿了巧克力糖,結果被店老闆發現。這時跟蹤劉藍的王連也到了這家超市。付了兩塊錢給超市老闆後,王連將劉藍帶回家中。
父母聯手施暴 反捆雙手襪子塞嘴
到家後,王連開始教育劉藍,由於性格叛逆,劉藍並不接受教育,反而是處處與王連唱反調。這讓王連十分氣憤。眼見口頭教育無效,王連開始對劉藍「棍棒教育」,拿板條打劉藍的手和臉。
當天下午5時許,劉險回到家後,得知女兒又偷人家東西,便和妻子一起對劉藍進行「棍棒教育」。 這時,劉藍情緒激動,拚命反抗,用手亂抓亂拍。看到女兒如此反抗,劉險夫婦更加生氣,就用板條使勁打劉藍的手、腳和身上。在棍棒前,劉藍更是拚命地反抗,於是,劉險就去客廳抽屜里,拿了用來捆蛋糕盒子的繩子,夫婦兩人一人控制住劉藍的手,一人用繩子將劉藍的雙手反捆,捆起來之後,劉藍還是拚命地喊叫,腳也亂踢。夫婦倆又將劉藍的腳也捆住,還拿來襪子將她的嘴塞住。
「這樣你就不會嚇到弟弟了。」劉險夫婦此後辯稱,當時是擔心劉藍的喊叫嚇到兒子。才拿來襪子塞住劉曉的嘴。
劉藍不能再反抗,也無法喊叫了。但是,劉險夫婦還是不解氣,又將已經捆綁的劉藍提到衛生間,將其衣褲脫掉,用淋浴噴頭往她頭上澆冷水。劉藍在掙脫時,腳上滑了一下,面朝地摔倒在了地上,前額撞到了地板上,左前額部位起來一個很大的包。此後,見劉藍不再強烈反抗,劉險夫婦才停手,沒再打她了。
女兒陷入昏迷 仍未及時送醫
當晚8時許,因劉藍不再頂嘴也不再反抗,王連才將劉藍抱回房間。這時,劉藍嘴角流出血跡,雙腳冰冷,並出現了尿失禁現象,王連夫婦用紙巾將劉藍嘴角的血擦乾淨,並用碘酒在劉藍擦破皮的地方塗了一下,就回屋睡覺,並沒有及時送她到醫院檢查。
直至第二天早上7時許,劉險夫婦發現女兒劉藍已處於昏迷狀態。但是,兩人考慮到小兒子還未上學,兩人直至送完小兒子上學後。劉險先打了120,然後又自己去了第二醫院,領著救護車來了家裡,才把劉藍送到贛縣第二醫院治療。
到達醫院時,已是上午8時許了。醫生診斷,劉藍急性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而且顱內大量出血。當天上午,經劉險夫婦同意,劉藍轉入贛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治療,附屬醫院急診科建議對劉藍住院手術治療,但兩人拒絕,於是2015年12月29日再次轉入贛縣第二人民醫院治療。當晚,劉藍因搶救無效死亡。
經贛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被害人劉藍身體表面有13處皮膚擦傷痕迹、12處皮膚青紫淤血痕迹,解剖後發現其有牙冠折斷、口腔黏膜出血、蛛肉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出血、腦幹出血、腦組織挫傷等損傷,系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 夫婦同獲刑4年
5月13日,贛縣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此案,並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庭審中,劉藍的老班主任老師在證言中稱,劉藍在學校成績為中下水平,不太愛說話,性格較自閉,很少夥伴,上課較遵守紀律。但劉藍的媽媽對其反映過,劉藍經常在外偷東西,劉藍的母親因為她偷東西的事情會打劉藍,有一次劉藍來學校上學時臉上寫滿了「騙子」兩個字,後來其了解到是劉藍的母親寫在她臉上的。
「爸爸媽媽不喜歡姐姐,因為她不聽話,又不懂事。」劉藍的弟弟證實,劉險夫婦重男輕女思想嚴重,對兒子偏愛有加,但對女兒則愛理不理。
贛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險、王連在其女劉藍在外偷東西且不服其管教的情況下,用板條及拖鞋毆打劉藍身體、用繩子捆綁手腳、用襪子塞嘴巴、脫去衣褲用水淋身體等方式實施體罰,且在被害人劉藍摔倒後出現全身乏力、嘴角流血、雙腳冰冷、小便失禁的情況下,未及時將其送往醫院救治,致劉藍因大腦多處腦內出血,經搶救無效而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是被告人劉險、王連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險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王連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總結上文:
- 小小要求兩塊錢,何況生日十二年。女兒叛逆不聽勸,父母棍棒掄上臉。(偷了超市東西)
- 女兒盜亦又盜,父母打了又打。不知下手過重,又未及時醫療。一不留神,過失殺人。(當天又偷,父母又打)
- 父母坦白,從輕判刑。(很多人關注的點)
- 不可否認,父母有重男輕女的觀念。可能因為重男輕女忽視了女兒的家庭教育,使得女兒積怨深重,從而加劇了女兒的叛逆。然後父母又因為,女兒是女孩,又不聽話,而對女兒更加不滿排斥。形成惡性循環。那麼問題來了,兒子十二歲的話又是否會被拒絕?抑或,如果女兒即使被不公待遇,但很聽話逆來順受,父母是否會拒絕?父母拒絕女兒更多是因為女孩身份,還是女兒不聽話呢?
- 這件事更多展現的是如何對待叛逆孩子的問題。孩子叛逆原因很多,但很多人只看見如何對待他們,而忽視了是什麼造就了他們。很多打工子弟學校學生,品行可能有些偏差(很多人破罐破摔),我們該如何引導他們形成更健康的觀念。同時也該知道打工區域的社會風氣很可能影響到孩子。
- 關於孩童教育,私認為應該通過獎懲系統,從而使孩子得到基本是非觀。即讓孩子明白當他做了這件事,他將得到什麼,他又將付出什麼代價。
- 廣義的棍棒教育(我認為的),是通過類似暴力行為,類似強迫行為,使我們明白再犯錯誤會有什麼懲罰。這處處發生在我們身邊,執行者不一定是我們的父母。可能是一條咬過你的狗,從此你不再欺負他;可能是一次觸電經歷,讓你明白電很危險。
- 而大多的棍棒(懲罰)教育卻很失敗,執行者只是打斷了棍棒,宣洩了情感,卻沒有讓孩子明白什麼,甚至埋下仇恨的種子,畸化人格。
- 懲罰教育對待叛逆孩童是否有效,也許可能是有效的。然而獎勵性的教育對大多內心善良卻行為寂寞(壞孩子不一定壞)更有效(三觀完全不符合社會的人除外)。但很多時候迫於生活等原因,獎勵教育療效好,見效慢。
- 應該通過更有趣有效的人生引導與意識宣傳,使叛逆和尚未叛逆的孩子從內心辨認黑白,防止被社會消極因素侵害。
- 女孩去年死亡,直到判刑才為人所知。很多事不是沒發生,而是我們不知道。
- 請大家不要一味要求死刑。法官在量刑的時候也要為很多事情考慮,比如弟弟的撫養問題,女兒與父母的倫理關係等等,結果無法令所有人滿意,可能是不合理的,也可能是我們考慮得不夠多。
- 很多朋友可能不太了解殺人(致人死亡)罪。說一下我的理解:
主要有兩大類,故意和過失:
主觀上,我是否想殺你;客觀上,我做了什麼會引起你的死亡;我的行為與你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係。
(用下藥的例子說明常見情況):1.想讓你死,在水中下致命毒藥,你喝了你死了。故意殺人2.想讓你死,在水中下致命毒藥,還沒喝你就被別人打死了。故意殺人未遂3.開個玩笑,在水中下瀉藥,沒想到你喝了你死了。疏忽大意的過失殺人4.開個玩笑,在水中下普通毒藥,我有解藥(原本以為能救你)卻失敗了你死了。過度自信的過失殺人5.還有許多其他情況,如安樂死,教唆自殺,防衛過當等故意殺人罪。- 過失殺人,3~7年,輕則3年以下(對很多考了駕照的人來說有印象吧,開車肇事不逃的3年以下,逃的3~7年,逃時又闖禍的,7年以上。)。故意殺人,無期,死刑,10年以上,輕則3~10年。
- 自首,坦白,污點,服役良好有減少刑期機會。
- 很多人不了解法律,認為法官不公正,就會按照自己的意思「公正判刑量刑」,當我們越了解法律,才對刑法會有更多認識。希望有些更有效的普法活動(而非形式主義的)。
- 若君閱之,滋生異議,歡迎交流。
傻逼不配有孩子。
「到達醫院時,已是上午8時許了。醫生診斷,劉藍急性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而且顱內大量出血。當天上午,經劉險夫婦同意,劉藍轉入贛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治療,附屬醫院急診科建議對劉藍住院手術治療,但兩人拒絕,於是2015年12月29日再次轉入贛縣第二人民醫院治療。當晚,劉藍因搶救無效死亡。」這是謀殺,絕不是一般的所謂管教就算不判死刑,故意殺人罪總是有的吧
不清楚細節,按新聞內容」未及時送醫「看確實是過失致人死亡。但這刑罰也太輕了,虐待罪也應計入量刑,數罪併罰,不止四年。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註:致死公訴)
有誤請指正。
不配當父母,無知的禽獸
牢房裡會有人虐打他們,四年之後他們出來,也會有勇士虐打他們的。
我不敢肯定新聞的真實性,所以說不敢妄加評論。如果是真的,我覺得輕判了,這種心智尚不健全父母不配有子女,為那個女孩惋惜。默哀
棍棒底下出孝子。呵。
重要的是從根源解決
我覺得可以判死緩,這是考慮到如果判死刑的話剩下的那一個孩子就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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