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歡《老爸老媽浪漫史》當中的哪一個?為什麼?
目測會被uncle Barney刷屏………
一開始喜歡ted,畢竟主角。
後來喜歡barney,有他在就有各種精彩。最後喜歡lily。這個變化和我對尋媽記的感情變化有關係。
最開始喜歡它的喜劇色彩,感覺非常有意思,後來喜歡它腦洞頻出的劇情和敘事。最近看第n遍的時候,突然感覺尋媽記某種意義上是個悲劇。
gang裡面其他四個人個人都帶有超現實色彩。ted設計師不幹了就可以當哥大老師,隨隨便便就可以設計紐約的天際線;robin富豪家庭,人也很美,還當過偶像,最後在新聞業也完成了自己的理想;marshall要考哥大就考上了,想進大公司就進大公司了,要當環保律師也當了,最後成為大法官;barney不用講。只有lily,她也有夢想,繪畫事業的夢想,甚至為此傷害了最愛她的人。
一開始我不了解她,覺得她是很bitch,但當自己步入社會後也有了一些小小的追求後,能理解她對於心中那個理想堂吉訶德式的衝鋒。但很顯然,和其他人不一樣,她沒有在這個超現實喜劇中被賦予天份,她失敗了,和你我他一樣,她是個在情景喜劇中少見的普通人。她回到了幼兒園老師的崗位,回到了結婚,相夫教子的平庸人生軌道。記得是第八季還是第九季,lily和ted的一段對話,她袒露了她的內心,她有時早上起來看見馬文希望拔腿就走遠遠的離開。不是因為不愛她的家庭,而是夢想的翅膀被拔掉後的幻肢在隱隱作痛。她可以理解ted求不得的心情,因為她其實就是最求不得的那個人。喜歡lily,因為她是美好童話和the one美夢中一道血淋淋的傷口。
在人生的各個階段,我們都會做取捨和選擇,大學選什麼專業?要不要出國?談不談男女朋友?是否考研?去A公司還是B公司?要和這個人結婚嗎?放棄喜歡的事情去更「踏實」的生活嗎?
無論你做什麼選擇,
在某個凌晨三點的夜裡,你從睡夢中起夜,四周是完全的黑暗,只能隱隱約約的看見帶著灰暗的天花板,房間里沒有任何聲音,像死了一樣。你會忍不住問自己:為什麼要做這個選擇,如果當時堅持、勇敢、努力一點點,生活是不是就會不一樣?但一切都過去了,你所有的只是下一個今天。但這就是你無悔的人生啊!巴尼。
或者說是尼爾-帕特里克-哈里斯 這個演員。
沒有他用生命來演繹,巴尼這個用花心來掩飾真情的西裝美男子,這部劇不會有如此大的成功,更不會延續九季。
仍記得barney對robin在S08E06「表白」後說的話:"因為Robin和我彼此相愛。我愛她。我愛她的一切。你要知道我並不是一個能隨意說出這種話來的人。我是那種不相信什麼「真愛」的人。我曾經以為真愛只不過是一種SB們覺得他們能感受到的一種東西,但是這個女人抓住了我的心,我想走都走不了。曾經有那麼幾次我想過要走,但我根本無法控制自己,在這種強大的力量面前感到自己無比卑微,有時甚至非常心痛。但是我無法不愛她,就像我無法不呼吸一樣。我是如此不可救藥而又無法挽回地愛著她。而她可能對此一無所知。"
這麼可愛耍寶的角色,真的很難讓人不愛,uncle barney 的演技水平不知道比呂子喬高到哪裡去了!這是可惜,這部劇在中國並不是大紅大紫,在美國最多也只有1200萬收視率,在CBS也只是接近前五的節目存在,遠低於平均收視率1800萬的 生活大爆炸和破產姐妹,有些遺憾,有些惋惜。
如果說老友記是六人平分秋色,那麼這裡的話barney佔據了絕大多數笑點和劇情走向,硬生生把TED這個絕對佔主導地位的主角給泯然成配角,硬生生成了引領劇情走向的男人。
一見君,誤終身。
實在是太搞笑了,真是討喜,好可愛的Barney。在《gone girl》裡面短暫而出彩的表演也真是空前絕後。
說實話,barney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萊塢帥哥,但是渾身都是戲,能唱會跳,多才多藝。主持人和童星出身的他,表演渾然天成,並沒有Ted那麼優柔嬌作,用力過猛。自然平和的塑造了一個奇妙的花花公子形象。
雖然barney說的話,基本都不正常,但是總有自己的獨到之處,總有一些發人省思的閃光點。
很喜歡他和robin,就像我喜歡chandler和monica一樣。
最後,我覺得應該改片名叫,how i hanged out with your uncle Barney.
或者 Barney and his friends .
To Neil!
來張男神barney的生活照,好迷人的全職奶爸。
「我愛你,從未放棄,直到我停止呼吸。」Ted......的前女友Victoria. 特別喜歡做甜點做cupcake甜得像出自她手底下蛋糕一樣。
她是我少見地認為拎得清的姑娘。
Victoria跟Robin和Lily乃至把Ted丟在婚禮現場的Stella都不一樣。Robin直到自己婚禮當天還在問Ted哎你說我是不是嫁錯人了該嫁給你因為你更居家?
Lily則是因為Marshall的原因再也沒有在自己的事業上更前進一步。出走三番事件給他們倆都留下了一個巨大的傷疤,從此再不敢輕易碰觸。後來Robin婚禮他倆吵架,Marshall翻舊賬導致Lily 傷心奪門而出也是很明顯的一個情節。
Stella 其實並不適合Ted,她住在new Jersey,而Ted對扭腰愛得深沉。不過Stella 其實是另一個版本的Victoria,都是逃婚新娘。可是寶寶就不喜歡她,任性。
Victoria和Ted的相遇就很美又浪漫。他們在一個婚禮上享受了一天對方的陪伴,然後Victoria要Ted閉上眼睛,她輕輕地離開。當時我就想這個姑娘真的是難得地有趣。不過真正讓我喜歡上Victoria的那個情節是她選擇離開的時候,她拖著行李,馬上就要上巴士。沒有什麼矯情的告白,也沒有任何歇斯底里的憤怒。她平平淡淡坦坦蕩蕩地對Ted說,你要在我和Robin之間選一個,如果我們在一起,你就不要再和Robin聯繫了。
所以你看這個姑娘看得多清楚。她看清楚了Ted,看清楚了Robin,也始終明白自己。我相信她沒有後悔跟Ted一起逃婚,也沒有後悔自己踏上離開的巴士。後來Robin結婚,Ted到處找那個掛墜項鏈甚至打電話到她那裡去,她也笑得甜甜的帶著點揶揄,還附帶給Ted郵了一盒甜點,沒有因為Ted的選擇而對他生出一絲怨氣,因為她始終都知道啊,而且尊重Ted的心之所向,她無法接受,就和平選擇自己退出,而不是逼著Ted一定要放棄Robin.
Victoria太可愛,五人幫里都有我愛和不愛的地方,但因為他們是一個整體,我愛的是他們所有人 [也就是團飯 ] 。可是真要在所有角色里挑一個,那就是Victoria沒得跑了。主角五人組個個都喜歡!
想成為Robin
想和Ted談戀愛想嫁給Marshall想和Lily當閨蜜想上Barney很多人吐槽第九季,可我卻覺得,第九季是我看過所有美劇的最終季中做的最精緻的。二十多集的劇情圍繞著48小時展開,過去八季中出現的人物一一出現並交代了結局,過去的梗一一回顧過,有條不紊。做的這麼有誠意,真不知有什麼可黑的。
但是大結局我也不喜歡。我是BR黨,始終覺得TR不合適啊。
如果拋開主角光環,其實Robin最好的另一半應該是Kevin,Barney和Quinn更合適(Nora很可愛但畫風差太遠了)。如果老媽沒有出現的話,Victoria和Ted也是很合適的。
而我心中最愛最愛的Couple,永遠是我們的Marshmallow和Lilypad。另一個答案http://www.zhihu.com/question/22848529/answer/22852959中提到 Barney的單集片酬是21w刀 其他人是12w刀 這劇有一半的笑點都是巴叔撐起來的 剩下的不多說 看我簽名就好
特別喜歡Wendy the waitress。
一個出現了九季但是始終沒有last name的女孩。
永遠是wallflower,偶爾和光芒萬丈的Barney來了一段,但是也是無疾而終。Wendy the waitress彷彿一下子就看出來了Barney那時候愛無能的本質,知道他不能和人過於親近,分手的時候還能給他一個愛的抱抱,分手後還能一如既往地在酒吧里招待他和他的朋友。Wendy活得很平凡,很像我們。畢竟,你身邊有幾個人是設計紐約摩天大樓的建築師呢?有幾個人是Columbia law school畢業然後成了紐約某區一名法官呢?又有幾個人是年少紅遍大江南北然後成為名記者或主持人呢?又有幾個人是帥而多金,一天到晚折騰致死不休呢?(好像Lily的履歷和其餘四人比起來稍微平凡,但是她性格和為人處世真的不可多得)
我們喜歡Ted的情有所衷,喜歡Robin似漢子般酷炫又不失美貌,喜歡Marshall體貼可愛,喜歡巴叔的一切,但是我們絕大多數人,都不能成為他們這些。我們只是很多大場面的wallflower,是很多legendary的見證,是別人精彩人生中的一粟。她穿梭在人群中,卻不曾麻木,總能感受到他人的痛與苦。她活得簡單,一句I hate Marshall Erickson為她帶來了愛了一輩子的人。她總是記得身邊的人,若干年後在機場偶遇Ted,她還能叫出名字,而Ted,對於這個serve他們gang無數次的女孩,卻連first name也記不起來。
喜歡Wendy,喜歡我自己。
喜歡老媽 Tracy McConnell鍾情 睿智 優雅 風趣,彈的一手好ukuleleTed的最終歸宿,卻沒有Ted的濫情,對自己的感情把握的很清楚Barney追求Robin的啟蒙者,卻沒有Barney對感情的無所適從,堅定的家庭主義者Marshall和Lily都超愛老媽,老媽卻又更多幾分仙氣和超脫平凡的感覺
相比Robin老媽知道自己要什麼,也善於經營自己的感情,不會患得患失
大概就是老媽太完美了,才沒能留住太久吧。主角團都蠻喜歡的所以我說說配角看到有兩個提nora的 嗯 我最喜歡Quinn巴叔女友質量比起Ted真的不要太高啊啊啊啊最近恰好在做他倆cp剪輯 於是重溫了劇情圖片豆瓣挑了幾張 手裡沒其他資源————————————————————
正文開始
Quinn是個一出場就讓巴叔眼前一亮的姑娘 巴叔在見她之前說希望他是個胸大無腦的姑娘 然而真正見到了 卻被她的聰慧吸引nora和Quinn都是一開始假意應和 然後給巴叔當頭一棒 巴叔內心欣賞的 其實還是這種不吃自己套路 卻會套路自己的類型然後Quinn的技術又讓巴叔神魂顛倒……巴叔開始時時刻刻想她在小野貓再遇巴叔 一如既往的聰明 沒有因為相識而真誠 反因此而欺騙 這點壞和巴叔如出一轍 卻能降伏巴叔
咖啡店再相遇 讓巴叔知道她對自己的事也很上心然後順理成章談戀愛 一上來就給四個人一個下馬威 迅速進入同居 同居之後 先是有放屁矛盾 然後是馬克杯矛盾 都迅速化解 最後脫衣舞矛盾 Quinn說自己哪天結婚了就不跳了 於是她辭職了 巴叔求婚了她是個能帶給巴叔認同感和共鳴感 又十分了解巴叔 願意為巴叔作出犧牲的人
最重要的是 她也能讓巴叔再度想結婚 想和一個人相守一生我喜歡他們在一起的感覺 喜歡這個聰明獨立又可以很小女人的姑娘可惜緣分還是不夠吧謝邀嘿嘿~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都最喜歡uncle Barney,尋媽記看了四五遍,論最喜歡的還是巴尼叔,帥氣多金很可愛,撩的一手好妹,playbook里多少技能,劇集追到最後,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樣除了想看看老媽長什麼樣,最想看的就是巴尼還有多少招數沒有使出來。但其實這些都不是喜歡巴尼的真正原因。巴尼其實最深情,年輕時單純善良卻被渣女欺騙,本就缺失父愛,心裡畢竟缺乏安全感,於是那顆心便永遠封存,留給別人的永遠是風流不羈。。但其實呢,遮不住他其實只是一個長不大的小男孩,雖然嘴硬但仍然渴望爸爸後院的那個籃球架。,嘴上說討厭小孩,但卻偷偷拿走來家裡做客的小嬰兒的小襪子(其實巴尼有一集明確表示過自己不想結婚,但想要一個孩子)。,害怕孤單所以要自己的每一天都過得legendary。,平日里鄙視婚姻,然而卻是他挽救了Marshall和Lily的愛情,理由是,你們是我見過的最好的一對,地球人需要你們在一起。Marshall和Lily的婚禮也羞羞的流淚了。 他最好的朋友在我看來不是Ted,而是Lily,lil最懂他,甚至有時像他的母親。所以他們兩個住在一起讓人覺得多麼和諧卻不會多想,所以巴尼去檢查心臟病自己不敢去非要拉上Lily。 然後就是Robin,這個巴尼深深愛過有深深傷害了巴尼的女人。play book里最棒也是最後的一章便是the Robin,多麼讓人感動,多麼讓所有女孩嚮往,求婚的那一刻多少人淚流滿面。然而巴尼和羅賓太像,兩個同樣缺失父愛,缺乏安全感又都那麼酷的人卻沒有如我們所想的一直走到白頭,巴尼苦於每天追隨飛來飛去的羅賓,這段婚姻走到盡頭也只能讓所有人坐在電腦前罵娘。 尋媽記的結局我已不想吐槽,只是覺得編劇對巴尼真的仁慈,此時巴尼已與羅賓離婚重新過上了夜夜笙歌的風流日子,比從前更甚,然而此時卻意外讓他擁有了一個女兒,這是上天多麼大的恩賜,上天讓巴尼被女人傷透了心,卻送給了他全世界最可愛最漂亮並且永遠也不會傷他心的女孩。女兒的出現最終終於改變了巴尼,多麼暖心。巴尼發誓,我將用我全身心永遠愛你。 我喜歡巴尼,喜歡的其實是那個永遠口是心非,害怕愛卻渴望愛的自己。
謝邀。
整部劇里,有兩個人讓我印象很深。他們不是主角,出現的篇幅不到半季,甚至在功能上來說,是真正意義上的的炮灰。他們就是Nora和Kevin。
Nora漂亮、性感、知性、有氣質,願意為了Barney作出犧牲。她是Barney遇到過的最優秀的女人,巴叔也為之神魂顛倒,但巴叔最後深深地傷了她的心。只因為她不是Robin。
Kevin聰明、學歷高、溫柔、善解人意、包容Robin的任性。他是Robin遇到過的最優秀的男人,整部劇里第一個向Robin求婚的人,但被Robin拒絕。只因為他不是Barney。如果不是因為主角光環,他們倆無疑是最適合BR的人選,卻因為要成全Barney和Robin那段曲折的感情而無奈成為炮灰。如果是現實中我的身邊出現了這樣的人,我是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雖然論演員的話我是NPH的腦殘粉,但論角色的話,就不得不說是Lily了。
打從第一集就被我莉迷住了。不同Robin初登場時女神版的驚艷,Lily的登場如同鄰家的女孩自然而然地踏入你的房間一般,清新、可愛、毫無距離感。一頭利落的短髮、一身休閑的裝扮、一雙似乎時刻含著笑意的大眼睛,再配上Lily這個如鮮花般綻放的名字,將一個生動鮮活的形象勾勒了出來。第一集的主角是TR這一對,Lily的戲份並不多,但卻承擔了「胸口的手印」和「不要在廚房do it」兩個讓人笑翻的點,單憑這一集我莉在我心中的好感度排名就直升最高。(未完待續,先丟個好圖)↑全季最喜歡的情節,沒有之一。
好吧有之一,比如Robin夢裡自攻自受的那段……作為看了尋媽記不下20遍的骨灰粉,必須怒答一記呀~最喜歡Marshall~理由如下:1.顏好~個人認為第一季和第二季的馬修顏值在三人中排第一。陽光,帥氣,溫暖,典型的鄰家男孩,每個妹子蘿莉時期暗戀的隔壁小哥哥,班級帥班長,高年級學長的形象。2.呆萌,少女心,從小就幻想自己的婚禮,還會為沒能在Lily參演的爛劇中露臉而憤憤不平,發現巴尼為泡保姆買的小火車興奮不已,當場就找電池組裝,童心未泯真是太可愛了。3.專一,深情~對莉莉始終如一,從無二心,從身體到精神。不能 fantasy threeway,連fantasy other girls都得先把莉莉killed off。4.仗義,泰德最好的朋友,總是支持他的所有決定,比如泰德買房的時候,其他人都覺得是big mistake,只有他懂得泰德希望settle down的心。還有勸羅賓搬出去,鼓勵泰德向羅賓表白等等,總之就是always on team ted。5.有責任感,能和妻子同甘共苦。儘管他一直想當個環保律師,但為了給莉莉更好的生活,還是去了其實很討厭的工作。在發現莉莉的巨額債務後也願意為妻子還債,也沒有過多的責怪。6.善良,不忘初心。最難得的是在為大公司工作,賺了很多錢之後,仍然沒忘記自己最初入行的原因,去了環保律所,fight for the little guy,實踐心中的正義。總之馬修在我心中就是絕種好男人的代表,正如barney所說,他和莉莉的愛情 make people believe in love
Kevin想嫁啊
TED因為1.戀愛經驗豐富,對待每一段戀情都是認真的。2.記性好,三十年的事情都忘不了。3.會製造浪漫,還記Stella的「一分鐘約會」嗎?4.脾氣好。5.開玩笑比較有分寸。6.即使愛情挫敗很多次,但仍抱定尋找真愛的信念。7.為愛好選擇工作,對工作有熱情。8.長相好像一條頭髮毛茸茸的狗。
最愛的還是wuli馬修 和小百合11年長跑修成正果簡直堪稱標配 而且對ted真的是感情好到可以eyecontact的地步 而且那麼大的個子可是少女心泛濫超級萌萌的 他爸爸死的那集我看著他真的哭成淚人
當然是加拿大猛女羅賓啦。她是美劇里少有的正面形象的加拿大人,其他加拿大人基本被黑出翔了。當然,羅賓也是有一定程度被黑。順便一提,作為一個急性子,我根本沒有耐心追劇追到老媽出場的時候,極其不喜歡拖沓的敘事方式。到現在我都不知道老媽長什麼樣。只知道羅賓猛性感猛性感的。
必須nora!顏值即正義!還有那一口性感的英音!圖來自豆瓣兒,沒有劇照,都是演員照片兒
Ted..平凡的像世界上每一個文藝青年..
這是一道多選題才對啊。
一定要選的話,uncle barney已經是人人愛了,我選老媽啊。Robin。來自女性的力量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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