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羅輯思維第二季《我們應該反壟斷嗎》?
羅輯思維 2014
感覺羅胖舉的例子都很特殊,而且也沒有論證不反壟斷能帶來什麼好處...本人經濟學小白,希望大神來答....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有必要先分析下這檔節目自我定位的嬗變。羅輯思維這檔節目最初是在模仿冬吳相對論,所舉的例子、設定的話題有不少是借鑒了冬吳相對論以前的內容。不過,去年中後期則走上了另一條道路,不再是簡單為了做脫口秀、自媒體而存在的,它有更長遠和意識形態上的追求。這也就決定了這檔節目在選擇話題時基本上體現為兩大特點:
1. 亦邪亦正:往往一期節目是為了吸引眼球,提高人氣,一期節目則正襟危坐開始佈道,宣講其所認可或至少希望受眾相信它所標榜的某種認識或理念。
2. 這檔節目面臨著生存和發展的問題,需要有資金支持,但又不能完全依賴收會費,所以不排除有軟廣的可能性。例如《我們應該反壟斷嗎》這期節目則是在最高法院宣判騰訊訴奇虎不正當競爭案二審判決的前夕播出的。此時播這檔節目即迎合了時事新聞的發展,同時也為之後最高法院審理和宣判奇虎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營造輿論氛圍。
至於《我們應該反壟斷嗎》這期節目本身,漏洞是很多的,基本上是在重複張維迎已經重複過的薛兆豐的觀點。另外,這期節目的策劃人是鉛筆社的一位成員,但網路上有一些對他的負面評價,雖然不知是否屬實,也大概不完全都是撲風捉影。這樣一個團隊和節目定位試圖做出一個顛覆美國一百多年反托拉斯法實踐的節目,結果如何不難想像。另外,他們共同忽視的是對其他國家,尤其是歐盟及歐盟主要成員國競爭政策的關注和歐美比較分析,因而難免進一步以偏概全。
這期節目給我的最大收穫就是,讓我知道邏輯思維這檔節目並非是中立的、嚴謹的,而是有導向性的,選擇性地使用文獻資料,需要小心謹慎甄別。而此前羅曾專門寫過一篇文章批評周鴻禕,羅振宇「道德底褲論」直指奇虎360_財經新聞。通過這期節目也進一步讓觀眾瞭然,羅是傾向支持馬而反感周的。個人好惡無可厚非,但作為一個媒體人,他的受眾應該清楚哪些媒體人有哪些傾向性。
附:
@薛兆豐 曾經寫過【當心反壟斷法被濫用——評 「奇虎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某些競爭者在市場上失利後,會轉到法庭和政府官員的辦公室里反戈一擊;但反壟斷法要保護的是競爭,而不是競爭者。(薛兆豐「法律、管制與經濟增長」專欄,當心反壟斷法被濫用 : 薛兆豐 新制度主義時代)
老師能堅持對歐盟處罰微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的批評,值得欽佩。這比有些人總左右搖擺好。但我想補充點背景知識。有人說微軟2004年被歐盟處罰是栽在曾
頒給比爾蓋茨名譽博士的Neelie Kroes女士手中的。不。對微軟的全套調查是傑出的經濟學家Mario Monti主政歐共體競爭總局時的傑作。
有些人可能不熟悉Mario
Monti(馬里奧·蒙蒂)。除了兩位水管工,義大利有好幾位超級馬里奧,如歐洲央行行長馬里奧·德拉吉,球星馬里奧·巴洛迪利,還有馬里奧·蒙蒂,將意
大利初步帶出財政危機的義大利前總理,歐共體競爭總局前局長,將經濟學方法引入歐洲競爭法,使之脫胎換骨的改革家。
老師並不欣賞Mario
Monti,因為他師從詹姆士·托賓,後者發展了凱恩斯主義經濟學,支持政府介入。但Monti在歐洲競爭法現代化的改革中更多地應用了後芝加哥學派的理
論和方法,雖受到德國法學界主流學者的質疑,但他仍使之真地貫徹了下來。所以歐盟和美國競爭法實踐的差異不在經濟學方法。
@薛兆豐
老師在文中提及目前谷歌瀏覽器市場份額很高。但沒有2004年歐共體對微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處罰和微軟的部分整改措施,谷歌瀏覽器能取得今天的成績嗎?
歐盟再次加罰微軟是因它沒完全履行整改承諾,為什麼微軟敢這樣?除非是因為它怕全整改了,會連PC操作系統的主導地位都丟了。
我也看了那期節目,個人覺得羅胖的觀點有待商榷。羅胖的論證有幾個前提我覺得需要注意到,首先就是自由市場,即雙方要能平等的交換;其次競爭不能摻雜政治因素;最後人必須充分理性。稍微解釋下我的觀點。反壟斷法是從國外引進來的,西方法律提倡的自由,從自由角度說每個人都有進入任何一個領域的自由,他人不得隨便干預,這是該法的思想源頭之一,從這個角度說,反壟斷法有存在的必要性,至少存有旗幟意義;目前來看,反壟斷法主要是用於保護本國產業,為了維護本國相關產業的秩序,從這裡可以看出反壟斷主要是用於國與國之間貿易的競爭,即政治層面的經濟壟斷還是很常見的,例如OPEC壟斷石油,而羅胖並沒有提到這一層;最後,羅胖舉的例子都是在理性人的前提下進行而得到的,而人並不是時時都是理性的,那麼他就有可能做出帶有壟斷市場的決策,這也是我們需要防範的。
我們假定沒有反壟斷法,大家知道後果是什麼嗎?這個社會就會完全是資本說了算。無論你做什麼樣的努力和創新,不差錢的寡頭會用錢砸死你。砸的你一點脾氣都沒有。大企業也不用創新了,只要盯著剛有點苗頭的企業,出來一個弄死一個。競爭這個機制估計都不會存在。小企業被弄死,大企業搞聯合。還會傻傻的燒錢創新嗎?
政府反壟斷,這是典型的自相矛盾:政府不正是社會裡最大的壟斷者嗎?
法院裁定壟斷,這也是自相矛盾的:法院不正是壟斷法律解釋和法律裁定的嗎?
從原理上來說,壟斷就是一個奇葩概念:產品要有差異化,你都差異化了還壟斷毛?凡是壟斷,無不是同質商品,只有同質商品才可能通過規模經濟把競爭對手趕盡殺絕。
所以壟斷這個事還是留待理論完善再說,現在的確該慎用。
應該是現代人普遍都有的共識, 符合大家的常識, 凡是占壟斷地位的品牌往往都是最好的,而且比不壟斷的企業做得好,例如微軟Windows是宇宙第一壟斷產品,做得非常好。 說常識沒意思了,還是喜歡聽羅輯多說說中國必定成為世界老大, 這集百聽不厭
他說的例子都很極致也很有代表性。經濟學在反壟斷的概念上還是來自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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