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從《紅與黑》中看出了什麼?


今天剛寫了一篇文章,就在我知乎的文章里,關於《紅與黑》。這邊就直接引用好了。《紅與黑》的影子 - 須盡歡的文章 - 知乎專欄

一、司湯達與《紅與黑》

司湯達這人非常自信。即便是在最低谷的時候,他也一再堅稱:「我將在一八八零年為人理解。」「我所看重的僅僅是在一九零零被重新印刷。」「我所想的是另一場抽彩,在哪裡最大的彩注是:做一個在一九三五年為人閱讀的作家。」他深知,時代是變遷的,思想是變化的,如果說他想表達的東西,思想為這個時代所不理解不接受,那麼假以時日,只要作品得以保留下來,只要這作品確實有它具有的價值,總有一天會被人們所接收理解,從而發揚光大。很顯然,他做到了,甚至超額完成了任務,而《紅與黑》更是讓他早早贏得了法國乃至世界文學史上理所應得的地位和榮耀。說回《紅與黑》剛出版的日子,剛一面世就遭到了社會上各色人士的抨擊,可司湯達依舊不為所動,他所求的可不是當時英明,而是流芳千古。也正應對了後面他的地位和榮耀。

司湯達的名字其實叫瑪麗-亨利-貝爾。一看就是籍籍無名之輩。你說亨利別人以為踢球的,你說貝爾,別人還是會以為是踢球。但當兩個踢球的名字瑪麗蘇化後,那就是司湯達了。要不是巴爾扎克為他的《帕爾馬修道院》寫過《亨利-貝爾》專論,那個時代的人,估計對他鮮有人知。而《紅與黑》的名字最早在手稿里是紅與白,還出現過藍與白。雖然後來確實又出了一本《紅與白》他還特地用共和黨人呂西安和保王黨少女沙斯特來來暗示紅與白的存在。當然,這題目有很多種理解。結合書,你可以有別的認識。紅象徵著反抗與不屈,黑象徵著黑暗勢力與貴族階級。

這書本來用的是象徵性的書名,自然可以隱喻世間百態。雖然和巴爾扎克同為現實主義作假,但司湯達更側重於心理描寫與背景相結合的手法。如果說巴爾扎克喜歡把人的苦難遭遇通過境遇來表現如《歐也妮葛朗台》《高老頭》《人間喜劇》,而司湯達則更喜歡用傳說中的——靈魂辯證法來描寫。雖然我也不是很懂,但看到靈魂兩個字多少猜到一點,司湯達喜歡通過人物內心的掙扎來表現一個完整的人。《紅與黑》中的於連從最初就渴望打破社會的不平等。初入市長家便渴望得到和主人同等的待遇。其悲劇始因在於封建等級社會的門第森嚴,在於教會和政黨種種地下交易;《高老頭》中的拉斯蒂涅則是從最開始想著白手起家,步步升高來髮夾致富,可最後是因為金錢至上的社會而人性泯滅。

而社會就如同營盤,所謂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社會無論在哪個時代都是不變的。無論是不平等不公正,還是金錢至上,永遠都是時代的主題,愛情也同樣如此。

二、愛情

司湯達通過對人物的內在的描寫,讓他如同拿著柳葉刀的手術醫師,一點點剖析人物的思想,感情,心理,回憶。糅雜背景不可忽略的大環境,呈現一幕幕讓主人公進退維谷卻又容不得舉棋不定的種種情景。就比如於連與德萊娜夫人的愛情線一樣。因為於連的貧窮,更越發襯托出他內心的驕傲。而兩人家境的天差地別在最開始就埋下了悲劇的種子。只等著一天天發芽生根開花結果。因為於連的驕傲,「生來不是下跪之人」讓德萊娜夫人越發的敬佩。這種敬佩夾雜著同情與憐憫,夾雜著為愛的不惜代價。因為在德萊娜所處的階層社會,周圍的花花公子紈絝子弟的驕傲自滿多來源於身價財富社會地位,而於連的才華與不羈,驕傲與責任讓她眼前一亮,抓住便不願意鬆手。像極了窮書生與大小姐的戲碼。

德萊娜做足了在她看來應該做的東西,寬容,理解,包容,但這都基於欽佩和憐憫的地基。而因為於連的身世,更加凸顯了他的自尊心和恃才傲物的天性。司湯達鍾愛拿破崙,所以,於連在文中也不可救藥的以拿破崙為偶像,事事力求做到心中的要求,否則便回讓自卑和懦弱充滿內心。所以,在相處過程中德萊娜是痛苦的。她不僅僅需要兼顧愛人的自尊心,還要時時刻刻提防他的敏感與脆弱。因為在乎,所以謹慎,因為狂熱,所以坦誠。而最後,他們都用各自的方式征服了彼此。

而於連與瑪蒂爾德的愛戀則始於對拿破崙的崇拜。那種男人對於女人的征服慾望加上從最開始貴族門第的瑪蒂爾德就沒有用平等的眼光看待於連更是激起了他身為男人額徵服慾望。那種自信與驕傲,在沒有被徹底摧毀前是不可一世的。可這段感情並沒有像前一段一樣。或者說,這段愛情的伊始起於獸慾。一種佔有慾,征服慾望在作祟。男人對於女人有征服慾望,女人對於男人同樣如此。而瑪蒂爾德還需要於連來拯救她的生活,乏味的生活。於連如同一管興奮劑,給她的生活注入新的血液,這種感情更多的是需要新鮮感和激情,從而帶來更多的快感。所以,這段愛情的悲劇就不單單是因為門第觀念的差異,更多的還是心靈起點的跑偏。

兩段感情的結局都是悲劇。於連一來在精神層面告訴自己是強大的一方,一來又因為現實的不可妥協而覺得自己逐漸被改變破壞。他一方面希望自己不要改變,一方面又被責任所牽掛。他始終變不成他所痛恨的野心家。愛情上同樣如此。他在最後還是選擇了萊德娜夫人,更是與之前槍殺未遂形成了鮮明對比。他的矛盾夾雜著始於自己的迷茫。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又害怕失去,又害怕混亂。概括一句就是他的生活脫離了自己的掌控。如果說瑪蒂爾德是慾望和激情,那麼萊德娜便是真誠和寧靜。但是,姑娘們,不是社會上的每一個高貴萊德娜都能再次換回於連的初心。不是每一個男人都能在堅強被戳破後還能軟弱低頭的回歸摯愛。現實比書中的的現實更殘酷。

打個比方吧,想像著知乎某個小透明,他沒有權勢,沒有背景。除了在知乎上寫答案,寫文章,通過此媒介表現自己所知外別無他法。而此時一個大V女神恰好發現了他,對於他的遭遇與境地從同情到欽佩,從萌生愛意到相互依託。這就是於連和萊德娜。而當這個小透明不再透明,也有那麼少許粉絲後,他和之前的大V女神分開了,遇到了另外一個大V女神,正因為他對她沒有什麼好感,覺得除了頭像可人外,並沒有什麼特別吸引他的地方,出於自尊和驕傲,他對女神很冷淡。而這個女神又是女王范兒,他的行為激起他濃厚的興趣。女神就這麼在最開始沒有把他當一回事兒到反過來想征服他了。但是他們的初衷是彼此征服展現更多的自我價值。所以這個悲劇比之前的還大。

三、對立

《紅與黑》從書名到線索,從人物到故事,無處不充滿著各種對立。貧窮與富有,低賤與高貴。諱莫如深的段落中司湯達凝練出一條條血的真理。這個世界上很多機會就不是給你的,很多尊重就不是給你的,但你可以選擇抗爭,你可以去爭取。而結果,因人而異。正如前文所說,最重要的對立無外乎題目中紅與黑撲克色一樣的明示——紅色軍旅和黑色教會。

好的,你選擇了抗爭,而就在建功立業飛黃騰達指日可待時,拿破崙遭遇滑鐵盧,波幫王朝復辟,你的一切努力隨之灰飛煙滅。大環境的社會變革引起強烈的反應。於連選擇從紅到了黑,從軍旅踏足教會成為了一位傳教士。他渴望成功,渴望財富與地位,他有著雄心壯志即便生活想要撕碎他,他依舊奮不顧身的撲過去。但因為他的自尊,他拒絕了別人的施捨與幫助。說來真是巧。司湯達在於連的愛情歷程上圍繞自尊與驕傲,在他為夢想而戰荊棘的時候同樣設置了他最高的心坎——自尊。懷揣夢想的於連不亞於每一個北漂上漂。嶙峋瘦骨對抗虎豹豺狼。將生命中的一切光輝用他「低賤」的自尊點燃,哪怕流血,哪怕犧牲,與其苟且而碌碌無為,他更願意為理想死得其所。而這一切在各種對立中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

除了環境中階級的對立,這還是一個人與整個社會的對立。是一種默默無聞卻又擲地有聲的吶喊。對地位不公的不滿,對追求財富過程中不公的不滿,對努力有所為卻因為身世而受輕視鄙夷的不滿。受拿破崙影響的小資青年於連,就這麼煢煢孑立形影相弔。這是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這是世人皆醉我獨醒,世人皆醒我獨醉。他堅信自己的理想,並不為外界誘惑所改變初衷,以平民階層對抗封建勢力,以低位出身對抗高貴的權胄。可能榮譽不僅僅存在於戰場之上,也存在在他的心間。即便到最後,臨死前,他依舊拒絕赦免,從而完成自己生命的絕唱。他所處的圈子和他的野心格格不入。促使最後於連的死亡並不是他的功利主義,而是他的功利主義不夠純粹。正印證了李宗吾的《厚黑學》,皮不厚,心不黑,不足成功。

歷史是個車輪,總在重複一樣的故事。那種與世界為敵的思想不斷的被升華,指引,夾雜著血淚,遺憾,懊惱,迷茫。一個個為理想奮鬥的青年俊彥,一個個奮不顧身投身社會熔爐的年輕身影,都是書中想要表達刻畫的形象。雖然很多背景已不適用於當下,不宜生搬硬套背景,但於連精神永存。雖然他沒有宗教信仰,但他為了打破對立,為自己的夢努力;雖然他也有混跡江湖所影響的狡詐與虛偽,但這是不得不傍身的手段和武器。人人生而有面具,問題是,面具戴久了就和皮膚融為一體。形成新的對立。

很多時候矛盾就在於此。我們知道於連最後沒有成為他夢寐以求的人物。可倘若他成了,他會變成他曾經對抗過的那些人嗎?無從知曉。所以司湯達覺得他不得不死。現在的社會充斥著各種對立,嘲諷與鄙夷。鄙視鏈更是環環相扣,邏輯嚴密。由財富和權勢築框架,由虛偽和貪婪填血肉。當一些人痛罵所對立的人群時,他們可能只是沒有機會成為那撥人罷了。正如書中的瓦勒諾,曾幾何時和於連一樣的出身,而結果的不同更是說明於連是有機會成為他野心裡迫切成為的人。有人說瓦勒諾殺於連是出於嫉妒,出於自己的面子,不否認,但更多的是他在於連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要把他掐死在蛻變的邊緣。正如前面所說的那部分人群,當他們有機會成為他們痛罵的那撥人,他們會毫不猶豫,義無反顧的捨棄原本擁有的一切,當完成階級換血後,又會回頭痛罵曾經和他一樣的人。如果時間線可以展開,你會發現,現在的他,用盡一切辦法不讓過去的自己過來;而過去的自己用盡一切的能量痛罵改變以成為現在的他。

無限的色彩給予了無限的可能。它是一面鏡子,反射出一切的可能。而紅與黑,僅僅兩種顏色,可能便囊括世間一切浮華與虛妄。


看出了曾經的精神趙家人比現在講究多了。


法國文學,獨步天下,此書是吾至愛,是西方愛情小說和心理小說中的泰山北斗,一句話:深刻,太深刻了。雋永,機智,冷靜,魅力無話可說,我最喜歡的西方古典文學作品,沒有之一。

於連,是我讀過所有書中最孤獨的人物。在他的內心世界,一切都是被懷疑,鄙夷的對象。兩位深愛他的女人獻上她們純真的愛情,而他時而認為她們在踐踏他的尊嚴,時而認為征服她們是野心的一種宣洩方式。卑微的出身,貴族的蔑視,幻滅的愛情聯合他那孤傲自我的心造就了他扭曲的人格。敏感多疑的他時常感到絕望,對人性更多的是鄙夷。如若出身貴族門閥,他的人生或許會是另一番景象吧。

我很欣賞於連這樣的人。雄鷹般的孤高,對未來有無限野心,也甘願奮力追逐。


十七歲那年,我第一次看了司湯達的《紅與黑》。書中第四十章名為「瑪格麗特王后」,開頭的引用了一段《葡萄牙修女書簡》「愛情啊!為了讓我們尋得歡樂,你什麼樣的瘋狂達不到呢?」

接著,於連就在餐廳里,看見德·拉莫爾侯爵的女兒瑪蒂爾德小姐穿著一身重孝的黑色喪服。驚詫的於連不久得到答案—— 1574年4月30日,當時法國最英俊的青年德·拉莫爾,在巴黎的沙灘廣場被斬首。德·拉莫爾是納瓦爾國王亨利的忠臣,同時卻是亨利的妻子——瓦盧瓦王朝的公主瑪格麗特王后的情人。

德·拉莫爾為了營救亨利國王,率領二百名騎士來到聖日耳曼牆下,結果遭到逮捕並下令處死。這位被斬首的德·拉莫爾,就是現在於連所服務的德·拉莫爾的祖先。而真正感動到讓瑪蒂爾德為之穿戴孝服的,卻是瓦盧瓦王朝的末代公主,也是波旁王朝的開國王后——以多情與浪漫而著稱於史的瑪格麗特王后,她在德·拉莫爾被斬首之後,竟然向劊子手要回了愛人的頭顱。

第二天午夜,她捧著這顆頭顱坐上她的馬車,來到蒙瑪特爾山腳下的一個小教堂里,親手把它埋葬了。」

因此,「德·拉莫爾小姐的名字叫做瑪蒂爾德·瑪格麗特。」每年的4月30日,她都會身穿重孝的黑色喪服,紀念當年的祖先與瑪格麗特王后。《紅與黑》的最後,也是這個痴情大膽的女子瑪蒂爾德·瑪格麗特,為死去的於連送終埋葬。

我十七歲的腦中,總是揮之不去這段畫面——十六世紀的巴黎深夜,一個黑衣女子,膚如白雪,發似烏木,手捧著愛人的頭顱,沾著一身的血污,行走在盧浮宮的高牆之下……

2000年,我寫了一個短篇小說《愛人的頭顱》,說的是不知什麼年代,有個男人被斬首示眾,可這被砍下的頭顱卻還有意識,看到自己心愛的女子從皇宮中逃出來,帶著人頭潛入山林之中隱居。許多年後,當這個女子變老死去,這顆愛人的頭顱依然年輕如初。

在我的第二部長篇小說《詛咒》里,就用過這樣一幅畫面作為小說中的話劇海報——我想唯其如此的愛情,才夠現實出生離死別的悲慘與壯麗吧。

後來,我依然對《紅與黑》與瑪格麗特王后的故事念念不忘,再加上正巧看了《瑪戈王后》(法國片,阿佳尼主演,瑪戈王后即瑪格麗特,大仲馬為之寫過一部傳奇的歷史小說)的電影,於是想要為之寫一個長篇的懸疑小說。

終於,2004年的10月到12月間,我創作完成了《瑪格麗特的秘密》。說來讓人慚愧的是,本書創作臨近尾聲之時,正是我那年心情最為鬱悶低潮之時,一度中斷了創作數周。不過,最後我還是抹去了淚水,繼續敲打鍵盤完成最後幾章,也算是告慰了瑪格麗特王后與司湯達在天之靈吧。


燃燒的熱情,和絕望。


我看書極慢,差不多一年多零星時間,總算把《紅與黑》看完了,男主死刑前不斷勸說女2號改嫁,還要把女2號肚子里的孩子交給女1號撫養,總之男主矯情,女2號變態,變態少女即使送了男主一血還是敗給了純情的有夫之婦,最終都很變態,都很矯情,在世俗面前顯得愚蠢,果然,在人類社會只有多搞錢多搞大肚子才被認為明智

不得不說,任何認真書寫的東西都有令人頭疼的譯本問題,我之所以讀得慢就是因為讀得紙質書,時不時覺得翻譯和出版校正方面都有些小問題,結果網上搜來搜去只有另一版本,更糟,更粗鄙通俗的漢語,更多辭不達意乃至誤譯,譯者也不知是誰,真懷疑是不是哪個網友自己弄的蹩腳貨,因為不需要版權所以流傳到幾乎所有在線閱讀網站,這年頭到底該用什麼方法簡單快捷的搞到一本名著的各個不同電子版譯本啊?文化信息化遠遠不夠!好在我早已不是完美主義者,下面引用所需姑且就複製線上版本的,有的地方意思完全表達反了,讀者請自行結合上下文腦補糾正

倒數第二章,世間本無法

根本沒有什麼自然法,這個詞兒不過是過了時的胡說八道而已,和那一天對我窮追不捨的代理檢察長倒很相配,他的祖先靠路易十四的一次財產沒收發了財。只是在有了一條法律禁止做某件事而違者受到懲罰的時候,才有了法。在有法律之前,只有獅子的力氣,飢餓寒冷的生物的需要才是自然的,一句話,需要……不,受人敬重的那些人,不過是些犯罪時僥倖未被當場捉住的壞蛋罷了。社會派來控告我的那個人是靠一樁卑鄙可恥的事發家的……我犯了殺人罪,我被公正地判決,但是,除了這個行動以外,判我死刑的瓦勒諾百倍地有害於社會。

懷疑主義者總是從高大上開始搞起

我愛過真理……現在它在哪裡?……到處都是偽善,至少也是招搖撞騙,甚至那些最有德的人,最偉大的人,也是如此;」他的嘴唇厭惡地撇了撇……「不,人不能相信人。

還有一堆老莊思想的敘述

……一個獵人在林中入了一槍,獵物掉下來,他衝上去抓住。他的靴子碰到一個兩尺高的蟻巢,毀了螞蟻的住處,螞蟻和它們的卵散得遠遠的……螞蟻中最有智慧的,也永遠理解不了獵人靴子這個黑色的、巨大的、可怕的東西,它以難以置信地迅速闖進它們的住處,還伴以一束髮紅的火光……」

「……因此,死生,永恆,對於其器官大到足以理解它們的人類來說,都是些很簡單的事物……」

「盛夏,一隻蜉蝣早晨九點鐘生,傍晚五點鐘死,它如何理解夜這個字呢?」

「讓它再活五個鐘頭,它就看見和理解什麼是夜了。」

《秋水》

「井蛙不可以語于海者,拘於虛也;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

我不覺得司湯達讀過老莊,可見《逍遙遊》是個聰明人都想得到

小知不及大知(32),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33),蟪蛄不知春秋(34),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靈者(35),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上古有大椿者(36),以八千歲為春,八千歲為秋(37)。而彭祖乃今以久特聞(38),眾人匹之(39),不亦悲乎?

在山西的時候碰上的長輩大媽見我手持《紅與黑》,說她們年輕時候也喜歡,是禁書,因為描寫愛情,我笑說這是政治小說,所以禁了,大媽說【男孩和女孩看到的東西就是不一樣】——任何頭腦里的罪,在向沒什麼頭腦的人群解釋的時候都最好指向下體,這再簡單不過!

如果我位高權重,突然落馬,八成也會有個通姦的罪名,哪怕還是童子身,因為任何人類的正義都喜歡利用普通民眾的猥瑣的性心理來造勢,為它們要審判的對象凸顯必須污衊的理由

然而,經典之所以能是經典,僅僅是維持幾分鐘的性衝動、幾個月的愛慕嚮往、幾十年的政治鬥爭、幾百上千年的自然社會規律,都顯得短暫薄弱,更為持久和廣泛且細緻入微的,勢必是哲學上如老莊般不斷懷疑反思的非玄虛的玄虛,此恐怕也是經典區別於任何暢銷的最顯著特徵,量哈利波特再哈個777次或者網路小說再炮製億萬字,也很難甚至不可能觸及這樣的命題,因為它們的主流讀者們,芸芸眾生,是沒有能力思考這種東西的

故,一個東西價值的普遍性取決於其廣泛性,一個對象值得愛慕的恆久,在於其是否含有一些超然更多環境限制的元素,形式的美拘泥於形式從而接近瞬間,本質的美抽象於更多形式從而接近永恆


純屬個人觀點,也許有些地方斷章取義,不足以作學術探討,用心的長文——於連何以被兩位貴族小姐愛上

總覺得是這句話:好的作品是讓作品中的世界輪迴,才能在現實世界中經久不衰,就像莫比烏斯環帶一樣,讓所有讀者永遠不過邊界地走下去也解不開,但又覺得前因解釋了後果,後果也揭示了前因。

我看有關愛情的作品,吸引我讀下去的是,他們的如何彼此愛上。兩個人的關係之間我們可以看做是平衡的,誰也不吸引誰,我就是尋找打破平衡的一刻,誰先放輕了自己又看重了別人,所以兩人之間有了引力開始天旋地轉起來。

以下為正文

於連固然擁有美貌,除此之外還有才華和細膩的情感,但這些都不足以解釋他為什麼會快速被兩位貴族女性愛上,即使她們感覺到於連貴族身份缺失的遺憾,尤其是馬蒂爾德。相反,於連選擇女性的標準就「簡單粗暴」——漂亮和有地位。

於連自己在選擇女性時選擇了貴族女性,沒有選擇阿芒達或愛麗莎。這是因為於連嚮往貴族與階級。在擇偶中我認為一條不變的規律——人們會選擇的人一定是自己想成為的人。就和內心世界與外表不相同一樣,選擇的那個人可以代表內心世界中的另一個理想自己的映射。所以兩個人相近可以吸引,兩個人相異也可以吸引,關鍵看自己心裡想做怎樣的人。

於是於連第一次見到德瑞納夫人是「如此光彩照人的女人」但首先「於連從未見過穿得這麼好的人。」於連是什麼時候開始注意德拉莫爾小姐的?是在這個時候開始認真看的,「眼前這樸素的打扮和昨晚那豪華的服飾形成對比,看得於連來了興緻」只是因為她的服飾在身上出現了反差。服飾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階級,於連才會希望穿得好,有人才會說他作為神甫居然穿套裝。於連開始主意德拉莫爾小姐居然是因為她的服裝,可見於連在她身上只看到了階級,這天她的「階級」不是很高。

定律中表現得很明顯的是:在理想人物身上,自己已擁有的優勢不會是其必要組成,因為已經滿足。所以出現兩個人相異也可以戀愛。兩位貴族女性已擁有高貴的身份,於連自己認為的「不是貴族的缺點」反而不明顯了。

那麼兩位貴族女性為什麼會選擇於連?本文闡述了於連被愛上的各種原因與情況,很大程度上還因為文中兩位主要女性自身的原因。

一、外貌無疑是他的名片

外貌數次描寫,每次不盡相同,除了第一次敘述式的外貌描寫,其他外貌描寫只出現在女性出場的時候。他擁有的被人愛的特質,毋庸置疑是他的外貌:「面部的輪廓不大周正,但頗清秀,還有一個鷹勾鼻子。一雙大而黑的眼睛……他的身材修長勻稱,更多地顯示出輕捷而非力量……」(上卷第四章)

德瑞納夫人的第一印象:「這個小鄉下人面色那麼白,眼睛那麼溫柔……可能是一個女扮男裝的姑娘」(上卷第五章)

女廚子說「這小教士好漂亮」

阿芒達的第一印象「年輕鄉紳迷人的面龐」

所以只有女性才能注意到他的容貌,然後被吸引。慢慢他的外表描寫不只是停留在美麗的階段了,有所成長,從羞澀開始往迷人優雅發展。

這裡有個小插曲,再一次證明於連是可以刷臉卡的人,於連成功勾引到一個「身材極好,穿著足以為一間咖啡館生色」的阿芒達。靠的是外表、羞怯、文藝式示愛(背誦盧梭的《新埃洛契斯》),女僕艾麗莎也在於連進入德萊納先生家後首先開始獻殷勤。

特殊的是在神甫與主教面前外貌描寫也有兩次卻只是外貌中局部,那就是眼睛。阿格德主教部分「於連漂亮的眼睛產生了效果。」(上卷第十八章)「當時於連很靦腆,但他那雙溫柔的眼睛盯著他看,大概是把他嚇壞了」(下卷第二章)

可惜他美麗的容貌對於男性主導的社會沒有什麼影響,因為「此時這位年輕的高級教士根本不想認這個外省人。」(下卷第二章)。神甫說「不是為了您那雙漂亮的眼睛」(下卷第一章)於連的容貌一直是加分項,但不是權利階級社會的必做題。

二、於連的「弱小」讓女性們「母愛」泛濫

女性對於於連始終是希望保護他的。德瑞納夫人對於連的幫助是不勝枚舉的,除去她知道自己愛上於連後開始處處幫助他外,德瑞納夫人對於連的感情觸動是這樣開始的:「這種極端的貧困是德萊納夫人沒有想到的,她深受觸動」(上卷第七章)「德瑞納夫人對這顆高尚而驕傲的心靈充滿了同情」。女僕愛麗莎幫助也幫助於連一些小事,一有了一些財產便打算結婚,也有些抱著施以援手的態度希望和他結婚,謝朗神甫也是這麼認為的愛麗莎是在幫助於連。還有阿芒達見於連第一眼便決定施以援手,拿他的窘迫與十幾歲便從容進出咖啡館的巴黎少年比,為於連感到心疼。

於連的窘迫給予這些交際有限的女性愛的發泄口,意思是這些女性情感以前得不到付出,現在可以幫助別人了,並且恰好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自己的價值好像得到了實現。心理學證明幫人者心理愉悅要勝過被幫助人,這就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人們會無緣無故幫助互不相識的人,原因就在於自己會很開心。道德又提倡幫助他人,所以又會覺得自己很聖神,隨後被自己感動。所以也就有了情感小說中泛濫的男主女主互相幫助產生感情的情節,兩人從幫助開始互相注意,是因為覺得自身發生變化,有所提高——呀,原來我也可以這麼好。於連算是歪打正著。

三、 於連敏感的自尊竟讓夫人小姐愛上了他

除了他第一次在德瑞納先生與夫人面前展現的驚人的記憶力、優秀的拉丁文,和優秀成績,劍術與使用槍的技術外於連氣質也開始提升(劍術與使用槍的技術讓剛當中尉的他樹立威信)。再次回到德拉莫爾府上,在德拉莫爾小姐的眼裡,他身上的鄉土氣沒有了。他擁有氣質與才華,唯獨不擁有地位,用現在的話來講他就是「鳳凰男」。(特此說明:這裡使用「鳳凰男」,不帶任何貶義)

過於敏感與自尊是鳳凰男的缺點,他在很多人面前用言語與行為很明顯的表達自己的不滿時,我都為他捏把汗,說一句「何必呢?」這種自尊就像定時炸彈一樣,炸不炸取決於對方的容忍態度。有很多文章都在說於連「成也自尊,敗也自尊」在這裡就不贅述。

主要感興趣的是於連與幾位女性接觸中表現出來的自尊,這樣敏感的自尊其實是雙方感情的隔閡,多少有點讓兩位女性對於連的感情有些變質。敏感的自尊在現代愛情觀念中和大男子主義一樣被人所詬病,因為這種狹隘的思想往往讓男性去責備、埋怨女性,導致情感破裂。但是於連敏感的自尊居然讓夫人小姐們愛上了他。

1、於連的自尊反而讓女性們感覺到了受虐式的愛

(1)對德瑞納夫人

(上卷第七章)德·瑞納市長夫人給了他幾個金路易作為禮物讓他買襯衫時 , 他最初的反應是:「夫人 ,我出身低微,可是我絕不卑鄙。」繼而又在內心裡想:這就是這些有錢人的行為。他們侮辱了人,然後又相信可以用些狡猾的詭計來彌補一切。 結果呢?一個樸素 、 美麗 、 極富同情心的夫人對於丈夫要去羞辱於連時,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痛苦得快要暈過去了……她厭惡自己的丈夫,用雙手捂住了臉。她發誓絕不再說心裡話。」再來看這一段「她再見到於連的時候,渾身哆哆嗦嗦,胸口抽得那麼緊,連一句最簡單的話都說不出來。她窘迫中抓住他的手,緊緊地握住。」德瑞納夫人十六歲人,「有生以來,連與愛情多少相似的感情都從未體驗過,也從未見過。」也許這種心悸愧疚的感情就與愛情的相似,喚起了德瑞納夫人的對愛情的渴望

大概是「你弄疼我了」——「你讓我傷心、生氣」——「我很在乎你」——「那麼我愛你」這樣一個模式。

(2)對德拉莫爾小姐

德拉莫爾小姐與於連的愛上便是從頭到位的反覆互相折磨式,「他的眼睛裡閃爍著真誠的火焰和對世人虛妄評判的輕蔑;他的眼睛碰上了緊挨著他的德拉莫爾小姐的眼睛。但是輕蔑遠沒有變成優雅和溫良,反而變本加厲了」於是「她深受刺激,但已經不能忘掉於連了;她感到惱怒」「她被於連蔑視,卻不能蔑視他」「當他那雙睜得如此開的眼睛終於覺察到她的存在時,目光頓時暗了下去。德拉莫爾小姐注意到了,感到一陣酸楚」(下卷第九章)德拉莫爾小姐無疑是在於連這裡嘗到了一種新鮮的感覺——挫敗感。

在於連面露兇相神色可怕地對馬蒂爾德的時候,「馬蒂爾德害怕了,承受不住他的目光,倒退了兩步。她看了看他,對自己的恐怖感到羞恥,輕輕地快步走出圖書館。」(下卷第九章)

前面沒有自尊心的作用,從這裡「有一天……他對她說『他絕不是花錢雇來向她談思想的。』」德拉莫爾小姐的哥哥諾貝爾伯爵可能對他不滿讓於連變得憤怒,自尊讓他決定要開始施展手段得到德拉莫爾小姐。隨後馬蒂爾德為於連的驕傲感到驚訝,「突然間,她恍然大悟:『我得到了愛的幸福』」德拉莫爾小姐就這麼喜歡上於連了。

最經典的莫過於於連拿著古劍要殺死德拉莫爾小姐的情節,於連在自尊受挫,覺得自己被玩弄了就要殺死德拉莫爾,讓人驚訝的是德拉莫爾小姐想「我又要對他有所偏愛了」。這和女性受虐傾向很相似。對於女性的受虐傾向,有一個被人反覆引用的俄國農婦的故事:有一個名叫約頓的德國人到俄國去,他很喜歡這個國家,就定居下來,娶了一位俄國妻子。他非常愛她,一直對她很溫柔,但她卻總是露出一副不太滿意的表情,總是不斷地嘆氣。這位丈夫就問她這是怎麼了,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她說:"唉!雖然你很愛我,但你從沒表現出來過。"他把她抱在懷裡,懇求她告訴自己,他請求她原諒他。他妻子說:"不是別的,只是在我們國家有一個習俗:鞭子才是真愛的標誌。"直到約頓接受了這一習俗之後,他的妻子才開始真正愛她的丈夫。這種受虐的愛在後面兩人的相處中也有體現,如德拉莫爾小姐不滿於連說「你不愛我的話」,在後文「馬蒂爾德的動搖」中也會詳細分析。

2、女性為什麼容易在受虐的愛中愛上別人

德拉莫爾小姐周圍的男性對她關懷備至,她卻覺得沒意思。德瑞納夫人也覺得與德萊納先生的生活沒有波瀾與觸動。這與19世紀女性地位有關。

弗洛伊德的一句話很典型:「正如人們所說的那樣,受虐傾向是真正的女性氣質。"弗洛伊德曾將受虐傾向概括為三種類型:性慾基因型、道德型和女性氣質型。這三種受虐傾向中,女性氣質型是最為常見的,也是最易於辨認的形式。他指出:心理分析認為,受虐傾向對於女性來說是正面的傾向,是性成熟的表現。因此如果男性有受虐傾向,他就會被認為有女性氣質,也就是說他的男性氣質不夠強;如果女性有受虐傾向,她就會被認為不僅有女性氣質,而且其女性氣質比沒有受虐傾向的女人要強烈。換言之,女性氣質與被動性和受虐傾向呈正比。由於社會傳統迫使女性處於被動地位,對攻擊性的壓抑就為受虐傾向的發展提供了條件,而受虐傾向就這樣同女性氣質及被動性聯繫在一起。

關於19世紀法國女性的地位。1804年3月21日誕生的《拿破崙民法》確立了丈夫具有「一家之長」身分的絕對權威。體現「妻子應該服從於他的丈夫」

婦女一旦結婚,在公共領域中就失去了自己的身分,她的身分只能通過丈夫來體現請看當時一位作者在評述《民法》草案時所說的:「婦女、兒童、僕人沒有分文財產,因為他們自己是一種財產:婦女屬於男人。

四、馬蒂爾德自己的愛情幻覺

馬蒂爾德作為貴族小姐,自然什麼都是要高端的,不能流於平庸。於連和她見過的貴族青年不同,德拉莫爾小姐估計給於連的第一評價是「稀奇」,並非像德瑞納夫人看見的是美貌,因為兩人相遇時,並沒有寫德拉莫爾小姐對於連外貌的評價。顯然德拉莫爾小姐在自己擁有美貌與地位後並不覺得在需要一個人與她相稱,所以她選擇於連的原因大多數源於她自己。「高貴的出生給人上百種優點,要是沒有我就會不舒服,於連的例子讓我看到了這一點,然而高貴的出身也能使人被判處死刑的那些精神優點衰退。」作為佐證(下卷第九章)

1、幻想的愛情

馬蒂爾德自己對於連的感情沉浸在自己的愛情幻想中。她發現自己愛上於連後,在《曼儂·萊斯戈》、《新愛洛綺斯》、《葡萄牙修女書信集》片段和她有了共鳴,這並不是突然的,因為原文中說「又在腦子裡過了一遍」,可見其實是把其中情節留在腦中,在生活中不斷尋找印證,所以才有了共鳴。就像這句話說的「戀愛了,就讀懂了所有的情詩,但是是情詩告訴我,我戀愛了」,這種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還真是說不清楚。

  1. 以上,我認為德拉莫爾小姐的愛情像是自我欺騙式,說的這麼多其實就是「哪個姑娘不懷春」,但是為什麼選中於連,因為德拉莫爾小姐的愛情幻想十分的獨特。

這個古怪的行為紮根在她的性格深處」(下卷第十章)「他們中間,誰甘願被判處死刑,即便擁有了一切有利的機會」(下卷第九章)「我看見的只是死刑判決使一個人與眾不同」「這是唯一不能買的東西」 (下卷第八章)。德拉莫爾小姐表現出了對瑪格麗特女王式的愛情的崇拜。在德拉莫爾小姐看來,判處死刑是莫大的榮譽,犧牲是莫大的榮譽。瑪格麗特女王的情人為了朋友們的自由而死,在馬蒂爾德看來浪漫、勇敢、具有反抗精神,也就是她要的「血性」了,她結論就是「高貴的出生剝奪了性格的力量」,於是她會愛上於連。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於連的死正符合了她的幻想,可以說是稱了心愿,我可以想像最後一章中她抱起於連的頭顱是為自己感動的,她也許會告訴自己「願望實現了」。甚至瘋狂地想像過,他的死也許是因為於連被德拉莫爾小姐挑中去完成他的幻想。

2、反叛的愛情

德拉莫爾對愛的理解不同,這點就可以體現大小姐著不俗的氣質。從這時開始發作「這個得天獨厚的人從無一點兒從別人那裡尋求支持和幫助的年頭!他蔑視別人,正因為此我才不蔑視他。」(下卷第十二章)她愛上於連完全因為於連很「新鮮」。

她向他講述亨利三世時代的一個年輕女性的行為:她發現丈夫不忠,就用匕首將他刺死」(下卷第十章)看來德拉莫爾小姐的感情不見血光不過癮,這一句德拉莫爾小姐向於連訴說自己的「愛情觀」,像是試探、挑戰也是交心,渴望認同,於是「她的眼睛裡閃爍著喜悅的光芒,證明她的傾慕是真誠的」這無疑是像於連展示「我喜歡的是懸崖,過來看看風景很美啊」,如此重口味的情感,於是她秉著向「死」而生的感情寄託,執意要和於連在一起。於連自己也意識到「自己不過是那種悲劇里的心腹人」。

3、馬蒂爾德的動搖

馬蒂爾德的動搖讓一些人感同身受,可以說是深深觸動,她們和自己地位低的男性(金錢或社會地位)交往過,馬蒂爾德的心理描寫十分寫實。因為什麼讓她悔恨後過瘋狂的迷戀於連?

第一、「我給自己找了個主人」「他對我擁有巨大的權利」(下卷十七章)這讓習慣於處於「統治」地位的德拉莫爾小姐感覺受到了威脅,在一段感情里處於劣勢就意味著自已有被拋棄的可能。

第二、在初試愛情後發現愛情與理想十分不符。神經學研究,激情過後會進入一個失落的情感區,這和吸食毒品的原理有些相似,愛情會產生神經傳導物質多巴胺,它負責傳遞興奮及開心的信息,也與上癮有關,但是隨後多巴胺減少,人們情緒陷入恐慌與低落中。德拉莫爾小姐的情緒大概就是這樣,所以才會說出「我厭惡我委身於隨便什麼人。」

第三、雙方差距使女性一方感到鄙視與厭惡。男性感覺遭遇拋棄時說的「您不愛我了?」(下卷第十六章)這句話既像威脅又像求饒,在十八章中又再次說道。於連本來處於虛榮心與自尊的勾引,變得讓他有些失去自我。而「德拉莫爾小姐從……全部快樂,一瞬間被全部摧毀。」「驕傲無疑已經扼殺了他的愛情……雖然他承認他們的地位比他高得多。我不會再看到他匍匐在我的腳下了」這和文章前面敘述的,因為於連沒有「感情虐待」她不高興不同。雖然也提到自己被愛上,就徹底地鄙視他了,因為於連的驕傲不再了,一連串鄙視就開始了。這種原因是女性挑選與自己有差距的男性後,因為階級不同,以自己價值觀看上的男性優點可以說是有限的,也就是兩人擁有的共性是很少的,一旦環境改變,或男性的幾個僅有的優點沒有表現出它原來外表的樣子,女性原來的價值觀還是難以接受他,而且是從內心從骨子裡難以接受對方。德拉莫爾小姐雖然沒有嫌棄於連的身份,但是她也在時刻提醒自己這個事情。

司湯達曾在《論愛情》中,把愛情分為四種類型,「肉體之愛」、「趣味之愛」、「虛榮之愛」、「激情之愛」。照此看來,於連與馬蒂爾德小姐的愛情則近於「虛榮之愛」。兩人的愛情從開始就充滿了目的性。沉迷於夢幻之中的馬蒂爾德從於連身上看到的只是中世紀那驍勇善戰的騎士,"清醒之後這位貴族小姐又會對於連的平民身份鄙夷。

五、 與德·瑞納夫人的《最初的愛情,最後的儀式》1、莫比烏斯環帶式的最初與最後

最後講述德·瑞納夫人,我劃用了伊恩·麥克尤恩的作品名稱《最初的的愛情,最後的儀式》。於連的這一切從認識德瑞納夫人開始,回到原點,經過一段黃粱美夢後,什麼都沒有改變。好的作品是讓作品中的世界輪迴,才能在現實世界中經久不衰,就像莫比烏斯環帶一樣,讓所有讀者永遠不過邊界地走下去也解不開,但又覺得前因解釋了後果,後果也揭示了前因。

在生命的最後, 讓他動心的是德?萊納夫人那種單純的、天真的、近乎羞怯的愛情,而不再是瑪蒂爾德式的愛情。他不再眷戀社會成功、財富等這些從根本上違背他內心的身外之物,只希望他愛的人能在他身邊。讓人眼花繚亂的社會成功讓他悔恨,正是那些虛妄的東西奪取了他真正的幸福。

其實德瑞納夫人從頭到尾都在貫穿於連的感情,她在不時的出現。於連也不斷挂念,例證有「這是她的仁慈,於連的心充滿了柔情」(上卷第二十九章)。「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打算見見德瑞納夫人」(上卷第三十章)。也在認識德拉莫爾小姐後,心中比較了德拉莫爾小姐和德瑞納夫人(下卷第十章)。

2、毫不猶豫想要殺死德瑞納夫人

於連愛戀德瑞納夫人,卻沒有猶豫就要開槍殺死德瑞納夫人,在下卷三十五章「風暴」中僅用一頁不到的篇幅描寫於連去殺德瑞納夫人,電光火石之間於連就做出了決定,甚至沒有於連的心理描寫。讓我們不得不揣測到底為什麼於連會不理智於此。大多數人分析的原因是從宏觀分析了一下這種心理已經長期孕育,只是在這裡爆發。

「於連把全部《聖經》看作謊言,卻將整部拉丁文《聖經》和《教皇論 》讀到能夠背誦。狂熱崇拜拿破崙,卻不惜手按著口袋裡他的頭像,對其大加辱罵。 明明憎恨貴族的特權,卻不能不用「包藏著痛苦的野心」的熱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務 ,甚至冒著生命危險為反動貴族的秘密會議送情報……與瑪特爾關係挑明後,侯爵的敵視和對他們婚姻的阻撓,更使於連怒火中燒,可他卻不得不強捺怒火,強作笑顏 , 侯爵迫不得已給他一個軍銜後,他委屈、憤感,可最後還是忍辱接過驃騎中尉的委任狀,做起了將軍夢。一次次的忍耐使於連的自尊心在膨脹,在趨向飽和 , 而最後德瑞那夫人的「 懺悔」終於使這種膨脹達到了極限 , 並結結實實地爆發出來,他舉起了罪惡的槍,在經過一番艱苦卓絕的抗爭之後,在為維護自己最後的尊嚴而實際那時已經失去了所有尊嚴之後,在邪惡黑暗的勢力面前,在他既嫉恨而又要躋身其中而奮鬥的上層貴族們面前,他舉起了槍……」

根據上面一段分析,於連是敗在了自尊上,自尊打敗了感情。不過成功覆滅,他就去報復瑞納夫人揭露了他攀附權勢而不擇手段,揭露是上層社會打壓的一種手段,當他開槍後發覺,即使有尊嚴也不過是一個玩物,

於連的各種條件證明他完全可以利用女性獲得身份地位,但他感情很豐富,他往往愛得和對方一樣瘋狂,他付出了真心,也有段時間忘卻自己引誘這些女性的目的。兩位女性漂亮而聰明且地位高,但是他沒想到,他對她們的感情真切到讓德瑞納夫人永遠挂念,德拉莫爾小姐瘋狂到他厭惡。

令人欣慰的是,他在入獄後不僅沒有怪罪他愛的德瑞納夫人,還認清了這個社會,他沒有讓名與利改變他。一直覺得他的敏感的自尊讓他顯得狹隘「渺小」,但是離開他的外在包括外貌、才華、氣質,他擁有的正是完人的性格,讀到最後才覺得於連高大起來,就像法國文學塑造的巨人,體現了法國文學「巨人崇拜」的思想。

六、 總結

綜上,於連被兩位貴族婦女愛上,並不得完全歸因於於連的外貌與才華,還有兩位貴族女性恰好的空虛。最終歸於覆滅,也是抱著在這個看清了世界不再繼續的心態。讀《紅與黑》時很多細節深有感觸,都想好好分析一番。

尤其還想到於連和《俊友》中杜洛瓦的比較,前者才華、人品、外貌都強於後者,卻沒有得到他想要的結局,後者更是憑藉無賴平步青雲。初步分析認為前者被看作是「具有個性的個體」後者就應該被看作是「具有共同人性的群體」,也就是說於連覆滅的原因也許是因為他在社會中的獨特。還因為兩人接觸的女性,1885年的女性比1830s的女性地位要高一些,所以憑藉女性獲得地位,杜洛瓦也許更有優勢。

礙於篇幅與主題不能太散就選擇幾個來寫,但其中論述的主題還不是很明確,可能還是沒有從整體好好把握文章,只是被其中淺顯的愛情情節吸引和震撼,再多讀幾遍時感受可能會有所不同。

參考文獻:

《紅與黑》1993譯林出版社,郭宏安譯

《於連與馬蒂爾德》中國人民大學校報2012年3月19日總第1406期

《自我與社會的衝突 ——論於連形象的普遍意義》大眾文藝 尹利華 江蘇省蘇州大學

《19世紀以來法國婚姻制度中婦女地位的演變》2014《世界歷史》 周以光

《「自我」與「自尊」 — 從心理學角度淺析於連》大連大學學報 宋建華

《關於受虐傾向與女性氣質的關係》

《&<紅與黑&>與&<漂亮朋友&>對比》百度文庫

《論於連性格中的反抗性和妥協性》道客巴巴

如需轉載,請附帶鏈接與標明作者


上半部學習怎麼勾引已婚婦女,

下半部學習怎麼勾引未婚婦女……


200分鐘後,於連和市長夫人吻別,毅然決然登上斷頭台。

行刑前,他一動不動,目視前方,眼神明亮乾淨。想必是星星捨不得他,才留在了眼睛裡。

這是1997年的[紅與黑],是吉姆·羅斯·斯圖爾特版本的「史上最經典於連」。

▲[紅與黑],於連站在斷頭台前

一百多年前,作家司湯達寫了本書,取名《於連》。後改名為《紅與黑》,附副標題「1830年紀事」。

他說,「紅,是拿破崙軍隊的紅色服裝,是通往軍隊獲得升遷的途徑。

黑,是教會的黑色道袍,是通過念神學院、做教士從而晉陞上流社會的方式。」

紅與黑,是擺在於連面前的兩條路。

但是,我不這麼認為。

▲[紅與黑],「史上最帥於連」

誰是於連?「木匠的兒子」、「外省來的」、「不是貴族」。

他天資過人,心高氣傲,仇富厭窮。

[紅與黑]里,他是紅,出身微賤,才華無從發揮,理想不能實現。

於是,紅帶著勃勃野心,孤身一人在等級森嚴的上流社會——黑,摸爬撲騰,手段卑鄙下作。

他在市長家做家庭教師,便和市長夫人勾搭通姦。給侯爵當私人秘書,便和侯爵女兒有了私情。

▲[紅與黑],於連和侯爵女兒

但他又自認「出身低微但不卑微」,帶著強烈的自尊心,正直又熱情。

尊敬長輩,護愛孩子,和不尊神父的車夫決鬥,希望人人能活出自我。

愛著市長夫人,就算被其告進大獄,也拒絕上訴,主動赴死。

真矛盾啊,像天使與惡魔的混種。

▲[紅與黑],於連和市長夫人

正是這種矛盾,讓對《紅與黑》的研究幾乎成了西方「紅學」。

有人說,紅是資產階級革命時期,黑是教會勢力猖獗的復辟時期;

有人說,紅是法國軍官的軍服,黑是教士的教服;

有人說,紅是熱情,黑是陰謀;

▲《紅與黑》的封面便是黑紅兩色

在我看來,紅是於連,黑是等級森嚴的上流社會。

紅想進入黑,黑卻實施打壓,紅只有不擇手段,甚至踩著女人的身體向上爬。

紅所做的一切,像在沙灘上畫一條線,然後拚命祈禱沒人去踩壞它。

▲[紅與黑],不想對這個黑暗的社會屈膝投降,於連只能向上爬

記得在那個上流人士的晚宴上,於連對著滿腹虛偽道德信條的貴族說,自私是人的本性

你看,他自私,卻對自己的自私格外坦誠。

所以,一百多年了,我還是愛著於連先生。

他不是什麼好東西,我和他都不是好東西,我們聰明又投機,身上帶著醜陋和虛偽,自知與激情。

▲[紅與黑],被關進監獄的於連

紅與黑,是上流社會的陰鷙和對待下層有為者的殘酷。

若不是黑對紅的敵意和打擊,紅會像個無趣的紳士,戴著眼鏡,看財經報紙上冗長的專欄。

不為生計著急,積極向上,淡定從容。

也可能日子辛苦一些,那就平平凡凡找份工作,為考學娶妻發發愁。

也不會這樣,成為一個眼裡帶著血絲,隨時準備殺戮的人。

▲[紅與黑],於連在獄中流下眼淚

乾杯吧於連,這個世界本來就很糟糕,所以應該慶幸,你我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我們會一直活著,匍匐在每個冠冕堂皇的人心底,然後長命百歲,萬壽無疆。

| 六姨太

編輯 | 崔獻醜

| 饕餮毛


於連既不屬於他出生的階級也無法進入他想同痛恨的階級。當他徹底頓悟,自己已經完全被邊緣化後,他很坦然的接受了死亡。甚至拒絕活下來的機會——對於他來說,活在一個身邊全是人,但是自己卻並不屬於任何一個團體的孤單的世界裡,死去是永生,活著是煎熬


「紅與黑」中的愛情

(實在是弄不懂宗教啊王朝啊社會階層啊神學啊

其實 連愛情都不是很懂的啊

眾所周知,《紅與黑》是一部現實主義小說,司湯達描寫心理的細膩筆觸,也一直是歷來大家稱頌的對象。而愛情,作為一種包含著人與人之間的強烈的依戀、親近、嚮往、無私並且無所不盡其心的心理情感,在這部開創「心理小說」先河的小說中,便顯得更為突出而有吸引力,給我的印象最為深刻。

古今中外,關於愛情的描述不勝枚舉,愛情對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期也各有不同的具體內涵,影響愛情的主客觀因素太多了,在《紅與黑》中,主人公於連的兩次不同的愛情——於連和德·雷納爾夫人的愛情,於連與瑪蒂爾德的愛情中都有很好的體現。

《紅與黑》描寫的是一八二五年至一八二九年的法國,即波旁復辟王朝的第二個國王查理十世上台的第二年到這個王朝覆滅前一年的法國。也就是這個特殊的時期,深深地影響著主人公於連的性格,這個時代對出身、財產、門戶的看中,深深影響著於連的愛情。

首先當然要關注的是當時的歷史環境,歐洲一直以來是一個十分重視血統與出身的地方,比較排斥底層出身的人。中世紀結束,北方的加爾文和路德自立宗教後,對異端的迫害不亞於公教,因此《紅與黑》之前的時代仍然沒有擺脫愚昧和野蠻。這一切的改變來自於法國大革命,拿破崙復辟乃至第三共和的誕生,進步思想在法國生根,並隨即擴散至全歐洲。

主人公於連是木匠的兒子,出身卑微又極其敏感,他的偶像是拿破崙,這種熱烈的情感貫穿了全書。在這種情況下的於連或許希望通過婚姻而晉陞上流社會,因為「從幼小的年紀起,他就有過興奮的時刻。在這種時刻他懷著喜悅的心情夢想著有一天他會被介紹給巴黎的那些漂亮女人,他會用光輝的業績引起她們的注意。為什麼他不能夠像波拿巴那樣被她們中間的一個愛上呢?波拿巴當年還處在貧困之中,就曾經被光輝奪目的德·波阿內夫人愛上。許多年來,在於連的生活中,也許沒有一個小時他不在對自己說:波拿巴,默默無聞而且毫無財產的少尉,是用他那把劍使自己變成了世界的主人。這個想法給認為自己非常不幸的他帶來安慰,在他快樂的時候更增添了他的快樂。」(P25)他的偶像拿破崙,從一無所有而達到如此之高的成就,深深吸引著野心勃勃的於連。

那麼從這一點來說,無論是與市長夫人還是與瑪蒂爾德小姐,她們兩個人擁有的財產、地位、名望,都能讓出身卑微的於連得到他想要的關於上流社會的一切,在他與這兩個女人的愛情中,無論是在作為市長助理時成為市長夫人的情夫,還是在作為侯爵秘書時成為瑪蒂爾德小姐瘋狂愛的人,他都能夠通過這兩個人獲得他一直想要的期盼的渴望的上流社會的身份。我認為,於連愛情的一個目的就是獲得上流社會身份,滿足自己想要擠入上層社會的虛榮心,用愛情當作籌碼來換取自己可悲可嘆的自我滿足感,其實他並不知道也不了解自己到底想得到什麼,只是當時的法國社會現狀告訴他要有錢有勢才能抬得起頭。

德·雷納爾夫人與瑪蒂爾德小姐都是上流社會的出色女子,擁有著可以讓人艷羨的美貌,姿色,高貴出身,財產,地位,這些使她們擁有著與生俱來的優勢,德·雷納爾夫人是她篤信宗教的姑母的富有的繼承人,瑪蒂爾德是聖日耳曼區的最令人羨慕的女繼承人,不過這種優勢通常會讓他們身不由己。她們順其自然理應嫁給一個和自己的家世相配的人,按部就班的過完一生,愛情於她們而言,就是出身名望的門當戶對。

可是,無論是生性單純、善良體貼的德·雷納爾夫人,還是擁有學識智慧的瑪蒂爾德小姐,都值得擁有一種讓她們為之傾心、瘋狂、動情的愛情。所以她們遇到了於連,是一萬次的心跳呼吸,也是一萬次的低頭嘆息。但可以看出的是,從開始到最後,於連最愛的還是比他年齡大很多的德·雷納爾夫人,而不是與他年齡相仿的瑪蒂爾德小姐。在我看來,於連與瑪蒂爾德小姐性格有著一些相似之處,比如傲慢、倔強與征服欲,大抵是因為他們都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吧。

一個年輕人在二十歲上,只要受過一些教育,他的心靈就會與順乎自然絕了緣;而缺乏順乎自然,愛情往往不過是一種最使人厭倦的職責罷了。」(P78)

一個人在二十歲上,對世界的想法以及他可能在這個世界上產生的影響的想法,勝過了別的一切。」(P66)

恰好於連和瑪蒂爾德,都是讀過許多書,受過教育,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於連自尊心強又極其敏感,文中對他的心理活動描寫花了很多筆墨,他做事情會深思熟慮,面對他與德·雷納爾夫人及瑪蒂爾德小姐的感情,內心更是九轉迴腸。

那麼愛情,對於於連而言,更多的是他想要追求平等自由和個性解放的一種表現,而德·雷納爾夫人雖然已經結婚,但受過的教育還不算多,在聰慧、算計、套路上,遠不如瑪蒂爾德和於連來去自如,所以啊,她的愛是真誠質樸自然而沒有雜質的。於連在見到瑪蒂爾德時,被她美麗的眼睛深深吸引,他立刻想到德·雷納爾夫人也有一雙十分美麗的眼睛。不同的是,瑪蒂爾德小姐眼睛裡閃耀出來的是機智的光芒,而德·雷納爾夫人的眼睛裡是熱情的光芒,所以在愛情中,德·雷納德夫人反而更少女心。所以於連在最後,經歷了愉快不愉快,飽受了生活賦予他的種種後,監獄裡等死的於連,狂熱的等待德·雷納爾夫人,他終於發現,唯獨她對他的愛是真實的,而這最純粹最返璞歸真最自然的,才叫做愛情。

於連有著好看的容貌,「這個年輕農民,面色是這樣白,眼睛是這麼溫柔」(P27)「她完全被於連好看的面色,又黑又大的眼睛,還有漂亮的頭髮迷惑住了」(P28)這樣好看的容貌使於連在剛開始就很加分了。他又是一個有才華愛讀書的人,在書本的剛開始就有過描寫,「他眼睛裡含滿了淚水,不過這倒不是因為肉體的痛苦,而是因為失掉了他心愛的那本書」(P17),他可以把《聖經》當成課文背誦,他會說拉丁文,「挑一段,把頭一個字告訴我。我可以把這本聖書——我們所有人的行動準則——背下去,一直背到您要我停止的地方」,好看的容貌和過人的才華,這個年輕人都有,加之他的野心與不甘,他自然想得到或者說是征服優秀的女人,他缺乏的唯一的東西,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沒有一個好的出身。

德·雷納爾夫人在對於連不斷產生近乎愛情的情愫之後,顧不上年齡與財產的懸殊,她已婚,但是她從沒有過愛情。「德·瑞那夫人十六歲就嫁給了庸俗猥瑣的德·瑞那先生,每當她向丈夫訴說冷暖病痛時,她丈夫總以粗魯的笑聲作為回答,因為在他看來「女人這個機器,老是有東西需要修補。」這種態度常使夫人感到憎恨。」(百度百科)於連的出現喚醒了德·雷納爾夫人的少女心,「要是在十年前,我還可能被人認為是漂亮的時候,認識於連就好了!」因為愛,才渴望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現出來,她的朋友德爾維爾夫人也發現她開始注意起自己的穿著打扮,覺得她從未像現在這樣年輕過,因為愛讓人變得年輕。德·雷納爾夫人本身也是個美麗高貴優雅的女人,尤其是她發自心底的歲月沉澱的那種溫柔,或許就是讓從小缺乏母愛的於連陷入愛情的重要因素。

於連和德·雷納爾夫人的愛情可以算得上「心靈的愛情」了,在他們倆這裡,於連並沒有什麼算計,因為在他剛到市長先生家時,就感覺到德·雷納爾夫人親切的全部魅力,當時的他卻不能夠知道是怎麼回事。德·雷納爾夫人單純善良,她的心甚至都沒有被困難與不幸折磨過,她對於連的愛完全出於本心與本能。於連英俊好看的外貌吸引著她,於連的知識魅力打動著她,在她眼裡沒有世俗的出身、門第、血統,她眼中的於連心靈里有著迷人心魂的光輝,使她心中充滿了少女般的狂熱的情感。這對於認為愛情只出現在小說中的她來說,是多大的改變啊。

最開始她對自己的愛毫無自責、悔恨之心,完全沉浸在愛的幸福當中。她會因為貼身女僕埃麗莎和於連而吃醋,妒忌埃麗莎,覺得自己像得了病,腦補埃麗莎與於連幸福生活的畫面;又會因為得知於連拒絕了埃麗莎而感到幸福地不像話,做什麼事情都動力滿滿,這是陷入愛情的女人啊。她忽而擔心於連不愛自己;忽而為宗教觀念所束縛,懷疑自己的行為。

所以最終於連會被這種愛的純真所融化。對於連來說,只有在德·雷納爾夫人面前,他才敢於坦誠自己內心的軟弱,這對他這樣高傲又野心勃勃的人來說實在是太難得了;在其他人面前,他一直用鎧甲把自己包裹起來,在他看來,在別人面前暴露出他的軟弱是件多麼讓他羞恥的事情。這,就是於連的愛吧。本書上卷最後於連要從德·雷納爾夫人的房間逃走時,這個女人唯一擔心的事是「你跳下去會摔死的!」,當看到這兒,我都覺得,無論是高傲的於連,野心勃勃的於連,還是有著俊美外表的於連,有才華博學的於連,能被這樣的人愛著,是一種莫大的幸福。

相比之下,瑪蒂爾德與於連之間的愛情,則更多了一些算計與套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互相征服

於連和瑪蒂爾德小姐都二十歲左右,他們接受了好的教育,從小又都酷愛讀書。他們都生性高傲,有著極強的自尊心,在這場愛情中,他們都有自己明確的想要取得的東西。瑪蒂爾德小姐的追求者,具備出身和家產而又不限於這兩點的種種優點,而於連一無所有。於連想要證明他作為平民子弟和貴族的公子哥們相比,同樣有被愛的權利與價值,如果他能夠得到瑪蒂爾德,那麼他甚至比那些一出生就坐擁一切的貴族公子更勝一籌,這對他來說將是莫大的榮耀。出於這種目的的愛情必然是複雜的有動機的,不可能那麼簡單,不可能完全遵從內心,順乎自然。

而瑪蒂爾德小姐聰明有才智,高傲有學識,有強烈的自尊心和巴黎女性的虛榮心,愛情對她而言有太多需要考究的東西。她出生於上層社會,受人矚目,本身就有一種可以傲視他人的優越感。她不能忍受自己愛上一社會地位低下的人,一個木匠的兒子,內心飽受煎熬,因為嫁給於連,她的愛情就僅僅是一件平平常常的事,平淡無奇,這與追求偉大熱情的她是不相符的。「瑪特爾小姐有著高貴的社會地位,性格上單純、熱烈、反叛。瑪特爾對生活的追求更多地表現出執著和義無返顧。她的壓力不是來自已婚婦女的偷情,而是社會地位的懸殊。儘管於連出身低微,但她喜歡於連的傲慢,平民青年的才幹、機敏、野心,以及他身上流露出的不可抑制的丹東精神,搗毀了瑪特爾小姐的傲慢心理。瑪特爾小姐久困於上流社會,名和利對她已沒有吸引力,於連的出現使她感到欣喜,她希望得到的是暢飲生活暢飲愛情。因此在她身上沒有有意的阿訣奉承,違心的溜須拍馬,在愛情追求過程中沒有恐懼和擔心,有的是興奮、熱情、快樂。瑪特爾對生活愛情的追求和渴望是一個人人性的正常要求,無論是父母的反對還是教會的檢舉揭發信,都不能改變她的執著。甚至願意拋棄自己的貴族地位、金錢,與於連私奔。瑪特爾以其特有的固執、傲慢堅持自己的追求。」(百度百科)

「我越是對她表現得冷淡和恭敬,他越是要跟我來往,這樣做很可能是故意的」(P305)他們兩個人的內心活動都極其豐富,這場愛情可謂勞神費力,充滿猜忌陰謀。

雖然瑪蒂爾德懷了於連的兒子,但於連還是希望他的兒子能由德·雷納爾夫人撫養長大,他覺得瑪蒂爾德在自己死後一定會嫁給別人,忘記自己的兒子,而德·雷納爾夫人會熱愛他的兒子。在獄中的平靜,讓於連感覺到,他對瑪蒂爾德的愛更多的是出於野心,而對德·雷納爾夫人懷有的才是狂熱的愛情。他對德·雷納爾夫人開槍,不是因為寫給伯爵的那一封信毀了他的幸福生活,而是因為他深愛著德·雷納爾夫人,信裡面夫人的每一句話都深深地刺傷著他最敏感的心,而這種傷害恰恰是自己最深愛的人給的,所以傷害才那麼深,這也證明了他對德·雷納爾夫人是愛到深處的。

全書中我最喜歡的人物就是德·雷納爾夫人,我更想稱她路易斯,這個有著歷經歲月溫柔的女人,在遇到愛情後充盈著滿滿的少女心。不管於連是個怎樣的人,是高傲野心勃勃,還是不屈勵志向上,路易斯愛他,他也真正愛著路易斯,這樣就足夠了,路易斯值得美好,值得擁有愛情。

「獻給少數幸福的人」

我不管 我就算其中一個


說實話,看的時候真心討厭於連,那傢伙自以為如何勇敢超群孤高絕塵,實際上又懦弱又庸俗,鄙夷虛偽又追求內心的虛偽,仇視富貴又不惜一切追逐自己的富貴,從未真心對待愛自己的女人,把算計當成智慧,最後玩脫了,一蹶不振一心求死榨乾周圍人對自己的感情。從頭到尾他都是怎麼做到有所成就的?因為「他那漂亮的臉蛋,令人心生憐惜」,我我我真的很想翻白眼。


深具才華,聰明的人,從底層生活奔向所謂的上流社會,如樓上所說懷揣著燃燒的熱情,只是不要忘了燃燒的不止是熱情,也是自己。同樣伴隨著對於身處的社會的審視,和自我內心的矛盾、糾結、取捨。當然不得不提的是那感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就不妄加評判了。


司湯達對女人了解極深。跟他比,中國的許多作家,比如金庸,真的是精神處男,根本就不懂真正的女人是怎麼樣的。讀了這本外國名著,我才知道,中國的絕大多數小說,為何差外國名著太遠。差的就是作者對女人的了解。司湯達全書就深刻描寫了兩個女人,就這兩個女人,金庸小說中的無數個女人,就沒有一個能比得上。

連中國小說中的翹楚金庸小說,都差人家那麼多,就更不用說別的什麼小說了。難怪有一個外國人說,他從不看女人和中國人寫的小說。

難道中國除了一本紅樓夢,就再沒有能拿得出手的小說嗎?別跟我提什麼莫言和余華,更別跟我提七八流的小說,如白鹿原、穆斯林的葬禮,我說你連男人的一半女人都描寫不好呢,還腆著臉說那是中國名著?

紅與黑下部,於連從俄羅斯親王那裡學了泡妞秘籍現學現用那段可笑死我了,這不就是泡學中的欲情故縱法嗎?激發女人的妒忌心來引誘女人,還真是極了解女人的作家才寫得出來的小說呢。

老實說,金庸十四部小說,加起來都沒人家半本厲害,竟然還有人想讓金庸小說入中學課本。要讓這精神處男的書入了中學課本,不是荼毒天下的少男少女么。


軍醫的啟蒙,學習拉丁語,跟西朗學習宗教著作。

尋找宗教飯碗,被推薦當家庭教師並與女主人當情人,通姦後被辭職去教會學校。

依靠自己的才能 得到教會學校 彼拉神父的寵愛。

被推薦當老師,並去大主教家炫技。

被推薦到巴黎德拉木爾貴族家當秘書。

得到貴族賞識 去倫敦得到十字勳章 成功晉陞為巴黎中產。

被貴族千金賞識,依靠自己的才能和高冷成功俘虜千金。

被千金父親發現以地位不同反對結婚,調查於連的同時 也想過給 女婿 牟個貴族地位身世。

獲取貴族頭銜,並被老家情人告發。

負氣刺殺老家情人,獲罪貴族未滿 被斬首。

以上是於連的簡歷,依靠帥氣的外表,男女通吃的才華,和攀龍附鳳的技能,從平民一路打怪到貴族,卻 因 過於 自負 傲慢 不懂規矩 吃了貴族社會的虧,提醒未來年輕人 想要改變自身 階級 除了集外表才華於一身,也要圓滑腹黑於一體。

另 本書,除了兩個女人的感情線(應該是三個,還有個咖啡館的小老鄉,不知道約了沒^_^),於連的事業線,還有對拿破崙的憧憬線,及對貴族生活和宗教的諷刺。我最看重的是那個俄羅斯王子的情書戰策略(看的久了不知道是不是俄羅斯王子)讓我振聾發聵,要是我知道追女生還有這等策略,學生時代就不愁女友了哎 甚是遺憾,後輩取鑒吶。

最後對宗教課本 上帝的狹隘 直接就開罵了 ,這個跟我小時候看宗教書 動不動就讓你下地獄 的感受不謀而合 司湯哥牛 跟你走一波共鳴 666


《紅與黑》以於連的奮鬥為主線,以與幾位女士的愛情為支線,通篇利用於連的內心活動為主要的正面刻畫,描寫了一個法國平民內心的敏感和自卑。從而解釋了他在愛情方面的曲折是因其對社會的陰暗看法——這一切都是富人對窮人的鄙夷和憐憫。於連的偶像是拿破崙,而鄙夷神,認為當牧師的的目的只是錢和權,一種靠剝削百姓而富裕的行當,靠精神洗腦為主的。而開始他只是一個在家不受重視的孩子,在自卑的驅使下決定靠當牧師進入上流階層。但是他被招聘成一位家庭教師,感受到愛情,但因階層差異而認為這是憐憫而憤怒。這構成了文章的基礎基調——為體現自身價值,尋求幸福而奮不顧身,為尊嚴和地位衝鋒陷陣。

但是於連只是作者Srendhal的自我反映,借於連之口表達對拿破崙的敬仰,和對復辟王朝的仇恨。把自我人生價值官賦予於連,呼籲對腐舊道德,制度,社會挑戰。


腹黑與最純正的愛,才華與時運的碰撞


看到了人性,階級的差距,對於20歲的年輕人是迷茫的,既沒有際遇擠入上層社會,也沒有人脈,而於連都有,但是最幸運的他也還是沒有擺脫階層,自尊心和高傲的靈魂,拒絕同流合污,也是所有下層人民的自尊和悲哀。


慚愧,我的感想好像沒有以上各位那麼深刻和高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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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單純從一個女性言情角度談談他的兩段愛情。

於連一直保持著高姿態的戀愛態度【起碼是表面高姿態】

第一段。有文化的窮小子成為有錢人家的家庭教師,與貴婦相戀。

這段愛情我想於連至少是投入的,他會為了對方忽然的冷淡而無法平靜,他也會陷入痴迷無法自拔。他可以冒著被男主人發現的危險熱戀——當然,女方付出了更多

他一直在自我矛盾自我否定中戀愛,他有著無比高傲的自尊心,會因為別人的一句歧視而憤怒。但在女方面前,他又變成了痛苦與懷疑,身份的差異,尊貴與低賤的反差使他不得不日夜痛苦。

愛她,又憤怒害怕於對方是否歧視他或者玩弄他,這應該都是他真正愛上她的表現。正所謂愛的越深,痛的越深嘛【笑】

第二段。明天再更@( ̄- ̄)@


一直都很喜歡這本書,雖然沒看幾遍。很喜歡於連勾引女人的技巧,不知道這人是從哪裡學到的本事。看關於拿破崙的書,也沒有這樣的內容呀。勾引女人的技巧真是太嫻熟了。其實戀愛的過程中是要講點技巧的。當年我們年輕的時候真是很笨,但凡看過幾遍紅與黑,也不至於這樣失敗。不知道於連是怎麼練就出這樣的本領,書中好像沒有交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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