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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為什麼不增收房產空置稅?


還有一點,直接稅給最基礎最廣大的納稅人帶來的負面心理反饋是間接稅拍馬也趕不上的,就算是前者的實際負擔低於後者。

國內談到稅制改革,最容易受到關注也最容易在最廣泛的範圍引發討論和參與熱情的就是個人所得稅——不多的幾個對個人徵收的直接稅之一,而同時,還有相當數量的月工資收入未達到3500元的,完全沒有自己同樣是納稅人的意識,也說明間接稅對於穩定社會最重要的基層人民來說,看起來更溫和,沒有人——包括高層立法者——能夠預測全面開徵新的直接稅,比如房屋空置稅或者其他形式的房產稅對社會穩定帶來影響。這是所謂社會還沒有準備好。

稅務部門同樣沒有準備好,個人所得稅基本都是代扣代繳的,在多年的征管實踐中,很少直接面對個人納稅人進行征管,沒有經驗是一方面,一方面也缺少必要的手段——對個人,以票控稅可沒用。

所以因,國家有可能並不是不想開徵,但是出於這些原因,引用偉大的萬年單身宅男伊利丹怒風的話:「:You are not prepared!」


我和上面兩位的觀點不一樣,我認為房產空置稅在我國目前的情況下是個不錯的選擇。

先說為什麼。

首先我認為一個城市的居住成本應該是按照房租而不是房價決定的,很明顯租房者相對於買房者是更弱勢的也更龐大群體,通過立法保護弱勢和多數群體的利益是政府應盡的責任。

其次我國的現實是大量房屋空置,銷售完5-10年的樓盤晚上看看亮燈不過三分之一的比比皆是,很多甚至都沒有進行過裝修。這部分人持有房屋的目的可能更多是保值增值而不願意去賺取相對較少的房租。如果實行空置稅後,房屋的持有成本就從與房屋價值相比忽略不計的物業費變成了占房屋價值百分比的空置稅。高額的稅收壓力可能會使房主更願意將房屋出租甚至出售而減少稅費的損失,即使最基礎的經濟學也告訴我們在需求不變的情況下,供給加大會導致商品價格下跌。

最後,由於征管水平有限,我國大量的居民用房出租而不繳納任何稅費,哪怕在三線城市,兩套房子的租金就超過當地公務員的工資了,卻偷逃了從營業稅、房產稅到個人所得稅一系列的稅收。應該通過空置稅將這部分出租者倒逼出來。

再說說如何征管。

法國徵收空置稅的設定是每個人只能住一套房子,同時住兩套就是空置了一套,要為空置的那套繳稅。每個人超過一套的房子不是空置就是出租,你必須得為一個行為繳稅,只要租房的稅率略低於空置稅就可以極大促進租房的供給,甚至可以進一步將租房發票作為對個稅抵扣的憑證。

現實中如果個人據不繳納可以先對其所有的房產斷水電氣暖網,實在不交再幾年後定期拍賣。城市裡的房子不光是一堆磚頭壘砌的空間,還必須要一系列的配套實施才能使用,有恆產者有恆心,為了每個月幾百塊錢把房子弄的不能住,估計多數有錢人都不會這樣選擇的。(鑒於大家對這段反映強烈,再多說幾句)一方面斷水電氣暖網只是個例子,實際當中各種可以有各種限制例如 @金無賴 老兄提到的建立個人納稅誠信體系,涉稅黑名單,限制出境,限制貸款、炒股等金融活動,限制奢侈消費,限制非急救性質的醫保醫療,限制當事人一切形式的不動產交易等等手段。另一方面大家好像都沒有意識到逃稅是個違反刑法的行為,逃稅罪的量刑只有5萬,作為一個執法機構還是要以法律為武器的,不要想太多的歪門邪道(^-^)

最後再說說稅負轉嫁的問題。很多人怕徵收後房主會將稅負轉嫁給租客,但是這個認定中一對夫妻可以免稅的擁有兩套房子,那麼他們很有可能除了居住用房還有一套用來出租,所以房產空置稅的徵收對他們沒有增加任何成本。如果在租房市場上這樣的房主佔大多數,少數擁有多套用於出租繳納房產空置稅的房主提高房租,會導致房屋租金高於同類型房屋價格,在市場供給充分的情況下這樣的房屋很可能因無人承租而被迫降低房租至市場平均商品。那麼房產空置稅產生的稅費就並不會通過房租傳導給租房者,而是由持有多套房屋的業主承擔,通過減少利潤來消化這部分費用,從而實現稅收的公平性。

綜上所述,我認為房產空置稅應該是房產稅改革的一個考慮方向而不應該簡單否定。


首先,咱們假設,在立法層面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開徵所謂的房產空置稅,將空置房產作為財產行為稅的一種。(我朝稅收立法層面的問題太多,沒法討論)

那麼,稅務機關要面對的,就是技術層面的問題,換句話說,怎麼徵收。

1、應稅對象的確定。如何判定一套房產是否空置?一套房子,沒出租,但業主每隔一段時間來打掃個衛生,過個夜,算空置還是居住?

2、稅率/徵收率的確定。不說全國、某個省、某個地區,單獨一個城市,地段不同環境不同面積,房價和房租都千差萬別。

3、徵收手段。稅務機關的執法權有限,簡單點說,房主(自然人)不繳,稅務機關沒轍。扣押不動產拍賣抵稅的手續異常繁瑣,且法律風險極高。凍結、扣劃個人存款,法律上可行,實操上基本屬於天方夜譚。

基本上,象美國那樣不繳房產稅,房子就被稅務局拍賣的事,在我朝不會出現。


因為無法徵收管理,或者征管成本太高。

現在個人房屋的房產稅(指現行的房產稅,是的現在就有房產稅。房產稅暫行條例)尚難以徵收,仍待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完善,地稅部門還要去住建部門(還是其他部門主管?)求爺爺告奶奶要信息交換。

更何況,題主還要加上一個「空置」的條件。

空置如何定義?毛坯算空置還是裝完了不住也算空置?房地產企業滯銷的現房怎麼辦?還是連續多久不住算空置?長期出差的怎麼辦?

空置如何核查?看電費水費為零還是派出稅務人員實地核查?

最後很有可能征上來的稅款很有限,反而給社會和民眾帶來巨大的負擔。

比如,英國歷史上曾經徵收過「窗戶稅」,感興趣的可以搜索閱讀。英國窗戶稅_百度百科


除了上面說的,沒法認定空置房征管成本太高以外,還有一個理由:沒道理收。

稅應當是針對收入,財產來徵收的。個稅針對個人收入,企業所得稅針對企業利潤,流轉稅針對經營行為,印花稅針對合同簽訂,契稅針對購買房產……

古代曾有人頭稅,現代已經取消了。因為太不文明了。是個人,即使沒有收入不幹活,也要收他的稅。征管成本很低,但是不文明。

說白了人得有錢,你才讓他交稅。

房產空置稅也不文明。因為持有房產本身已經有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目前個人持有非營業用房免稅)。單單針對空置房產,就要征一道稅。空置房產本身並不帶來經營收入。也不是一項經營業務。就因為國家看不慣我們空置了房產。這開了個很壞的頭。

那麼以後國家是不是看不慣什麼就征什麼稅了?是不是還有適齡青年不入伍稅?開車亂變道稅?等等等等。

另外打個比方,寡居的老太太,收入微薄,因為繼承等原因持有了幾套房產沒有精力能力去打理,空置了。要不要收她的空置稅?收了以後人家窮死怎麼辦?還是要逼她賣掉房子?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得減免?那還有很多情況,還有很多理由呢。比如我出差了幾個月了,不是有意空置的。該不該收?不合理的稅會帶來一系列非常多的不合理的情況。

用自己的錢買了幾套房子,空置著,投資,這樣的人是不是房價上漲的元兇?是因為房價上漲才有了他們,還是有了他們才房價上漲?

是房價上漲才有了他們。他們看到上漲的勢頭好,所以投入其中,進一步追高了房價。前提是要房價有上漲的趨勢,才有大量投資客。而不是他們投資客造就的房價。

如果有投資客房價就上漲,那麼我們可以看到有很多房價下跌,投資虧損的例子,有很多爛尾樓,即便在房價依然上漲的今天,仍然能找到有下跌的房產。有些商業氛圍沒有炒作起來的商鋪,有些中小城市的住宅……曾經有很多投資客追逐,最終他們都虧了。

所以,有投資客去買不一定就能一直漲下去。最後還是要回到市場需求。

投資客被收稅是冤枉了。

二、收了對房價控制有木有用。

讓投資客多一道稅。在房價上漲的背景下,這個稅也多半是買家承擔。什麼營業稅土增稅個稅。。買家都承擔,不在乎再多一項嘛。過去這麼多年稅收來回調整了這麼多次,房價該上漲還上漲呀。。如果單純為了空置房價。地方政府多賣點地出來就可以了。

很意外登上日報。看了下知乎日報罵聲一片。哈哈。看來要被評選為年度最差日報了。

原題是說該不該征房產稅。這麼多人都覺得我在反對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是國務院定的稅收改革方向,我怎麼敢反對。。。

我是說不該針對房產的空置行為本身徵稅。表達不好,引起誤會了。當時也就隨手一寫。我還是有很多認真寫的答案的。。。

最後我很驚訝於這麼多人贊成收稅。是因為稅收不到自己頭上?


房價猛漲期可以徵收房屋空置稅

但現在是房產二三線及以下崩盤階段,銀行呆壞賬與地方政府債務原因,不可能征房屋持有稅或空置稅。

徵稅是為了解決財政危機,不是為了惡化財政。

什麼時候開始征?至少要目前股市將銀行、國企的債務社會化,地方債初步清理可控之後。


首先反對@莎鷗的回答

1,完全有道理徵收,你也說了稅收是對收入或者財產的徵收,而你舉的例子都是收入的,一個契稅還是財產取得行為徵收的稅,而不是財產所有稅。我國目前還沒有財產所有稅,現行房產稅是對經營性房地產徵收的。我國目前稅制不完善,但就一個不完善的稅制來說沒道理徵收是錯誤的。稅制的發展完善是與經濟發展情況相適應的,我國近年來人均收入的增加和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沒有財產稅的稅制是不適應的,國家是需要完善這部分的稅制,你說沒道理是不對的,你自己也說了,稅收是針對收入和財產的,財產分動產和不動產,空置房產是屬於不動產的之類,其屬性是明確的,不能因為沒有使用或者其他原因就否認它的屬性,針對不動產徵收財產稅有何沒道理?

2,人頭稅的取消並不是因為這是不文明的稅,而是因為人頭稅的稅制與經濟發展情況不適應。古代隨著人口的增加,人和土地的矛盾凸顯,人頭稅對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濟的負擔過大,給經濟增長帶來巨大困難。同時隨著土地兼并,人口遷移等其他原因,還有農業的發展,人頭稅逐步被土地稅和農業稅取代。就如同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業稅的情況一樣,從建國初期農業占我國產業比重,農業人口的比重巨大,農業稅是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到21世紀工商業快速發展,農業和農民人口佔比下降,糧食生產方面的需要農業稅被逐步降低到取消,都是根據現實經濟發展情況做出的決定。你說人頭稅被取消是不文明的,是絕對錯誤的。請問農業稅不文明嗎?世界上徵收農業稅的國家還有很多,而且很多是發達國家。稅制的確立和取消怎麼可能是因為其是否文明?如今我國經濟發展情況需要財產稅,你要說它不文明?

3,關於房產空置和參軍入伍

首先你對房產空置的理解太字面了,房屋空置就是在一段時間內不使用?根據上海重慶兩地房產稅試點改革情況,兩地都設立了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的居民免稅住房面積標準,應該以此為理解,超出居民住房面積標準的住房面積為空置,而不是說不使用的房屋。

其次,即使是以使用住房為理解也不是不徵收的原因。出差或者參軍等原因造成的一段時間房屋不使用,其不使用時間只要是可以確定的,就可以按照一定程序徵收,具體方法可以參照跨國收入取得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方法

4,關於獨居老婦繼承房產的例子

這一點完全就是違背了稅收立法的原則。稅收的職能除了籌措財政資金,還有調節經濟,組織收入再分配等職能。收入再分配的目的之一就是縮小收入差距。亞當斯密早就系統總結提出了稅收立法的平等原則並傳承至今,為各國稅收立法所貫徹,其一就是能力原則,其二就是收益原則。你舉的獨居老婦繼承房產的例子,首先就構成了繼承財產的行為性質,在稅制完善的情況還需要征遺產稅,財產所有需要徵收房產稅。但由此帶來的老婦是否出售房產的行為,則是財產稅需要的目的。財產稅設計的前提目標就是均富原則平等原則的體現。再者說來,繳納房產稅是以房屋價值為前提,繳納房產稅導致窮困潦倒的情況,你覺得常識上能夠出現么?

5.關於房產空置稅對投資的影響

在此需要明確投資和投機的區別,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很大一部分是投機性房地產而不是投資。

對於企圖低買高賣賺取差價的投機性房地產所有者,是房產稅首要目標人群,財產稅設置的目的就是減少投機者的收入取得。

對於投資性房地產所有者,房產稅帶來的成本上升並不完全由租房者承擔,而是根據供求狀況決定,而完全由租房者承擔的情況很難出現,這裡存在一個負擔轉嫁的問題。只要是對投資收益產生影響,從微觀上看對個體的影響是比較小,但從整個宏觀上看,對住房市場的影響還是很大的。而且,房地產市場的情況,還受利率,政府保障性住房,等其他因素的影響,單純從稅收看對投資性住房的影響而否決房產稅的徵收是不科學的

以上

個人認為目前房地產稅還未開徵得原因在於

1,立法的不完善

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從80-90年代開始,至今不過三四十年,人民收入水平在進入21世紀後的提升才慢慢影響到我國稅制不完善問題的凸顯。而我國現行稅制的大多數稅種還是由國務院的暫行條例來實施的,人大立法的緩慢是我國稅制不完善的一個方面,也是財產稅未開徵的一個原因

2,政府收入不需要

目前我國政府收入,尤其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還是由土地出讓所得。只要國有土地可以出讓,政府對新的收入需求並不迫切,設立財產稅的動力也並不強,這也是財產稅沒有設立的一個原因。隨著近年來土地出讓市場的收緊,地方財源的緊張,個人覺得也將加快財產稅設立的進程

3,配套政策不完善

房產稅的徵收,必需要有一個完善產權登記政策,一個充足的資產評估體系(畢竟房產稅徵收依據不能是以購房合同價格),還需要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作為輔助。而這些在目前我國都並不存在,所以徵收財產稅的基礎並不牢固。

近年來,國家出台相關規定,完善相關體系建設,也在為房產稅開徵打基礎

4.利益集團的阻礙

房產稅屬於財產稅的一種,房產稅一旦開徵,則標誌著財產稅改革的序幕,利益受到衝擊的首當其衝的就是富人階層,在中國有個特殊的名字叫利益集團。在我國,由於特殊的社會情況,利益集團和權力的糾結比較複雜,所以,在中國搞改革,受到利益集團的阻力是巨大的,更別說財產稅這種直接從利益集團身上割肉的改革了。

但是,阻力雖然有,困難雖然多,但從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情況來看,我國正逐步邁入發達國家行列,財產稅的設立勢在必行。隨著11年的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改革,到近兩年的產權登記制度,我覺得房產稅改革不遠了


連個人所得稅都只有2800w人交,還收房屋空置稅,你也太高看稅務局的能力了吧~


知乎上的人都愛這麼長篇大論嗎?一群新時代酸腐文人氣象!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國家神器就是要維護公正公平!只要對大眾有益,就實行!不好的地方還可以改!你們夸夸其談的論調經過了公眾檢驗嗎?說白了只是yy而已!


在知乎日報上看到了這篇文章,感覺很多地方不太對,隨便評論評論,對事不對人啊。

作者:莎鷗

鏈接:中國為什麼不增收房產空置稅? - 莎鷗的回答

來源:知乎

除了上面說的,沒法認定空置房征管成本太高以外,還有一個理由:沒道理收。

稅應當是針對收入,財產來徵收的。個稅針對個人收入,企業所得稅針對企業利潤,流轉稅針對經營行為,印花稅針對合同簽訂,契稅針對購買房產……

古代曾有人頭稅,現代已經取消了。因為太不文明了。是個人,即使沒有收入不幹活,也要收他的稅。征管成本很低,但是不文明。

//個人感覺這位先生看待人頭稅和我看待的方面很不同。實際上人頭稅是一個非常經典的稅種,體現了一種極致的扁平稅 flat tax。通過這樣的扁平稅,可以實現完美的稅收中性化,可以不抑制富人的創造性。如果在這樣扁平的稅制上再加上政策性的稅收(如消費稅)和劫富濟貧性質的稅收(財產稅),又何嘗不可?人頭稅應是一種理想的稅,所謂的「不文明」之說略有瑕疵。

說白了人得有錢,你才讓他交稅。

//這句話就真的真的不敢苟同了。沒有收入當然也要交稅,因為你走在路上,就享受了公共支出——路平,誰修的?治安,誰出力?你僅僅是活著,就享受到了許多許多的公共福利。而且所謂的收入-稅收的對應關係也只是針對所得稅而言罷了。財產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都不會管你有沒有收入,一律徵收。

房產空置稅也不文明。因為持有房產本身已經有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目前個人持有非營業用房免稅)。單單針對空置房產,就要征一道稅。空置房產本身並不帶來經營收入。也不是一項經營業務。就因為國家看不慣我們空置了房產。這開了個很壞的頭。

那麼以後國家是不是看不慣什麼就征什麼稅了?是不是還有適齡青年不入伍稅?開車亂變道稅?等等等等。

//當然是因為看不慣什麼就征什麼稅了啊!不然稅收的行政職能何在?君不知消費稅,唯有白酒從量加從價,捲煙更是兩個環節雙重徵收相當於收了3次消費稅么!

因此我跟這位先生的觀點差距太遠。其實「開車亂變道」之類的也是交了稅的,只是此時的稅收被稱作了「交通罰款」,你可以把它當做一種行為稅,按行為單次徵收,就跟車輛購置稅一樣。而且實際上,很多時候,稅和費用之間是傻傻分不清楚的,特別是在跟環境、採礦這一領域,各種費用和稅重重疊疊,費用就當做了稅在收。

另外打個比方,寡居的老太太,收入微薄,因為繼承等原因持有了幾套房產沒有精力能力去打理,空置了。要不要收她的空置稅?收了以後人家窮死怎麼辦?還是要逼她賣掉房子?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得減免?那還有很多情況,還有很多理由呢。比如我出差了幾個月了,不是有意空置的。該不該收?不合理的稅會帶來一系列非常多的不合理的情況。

//這裡又體現出了這位先生的一些漏洞了。因為他把關注點放在了針對居民的「房產空置稅」,我覺得這位先生有一點為了表明自己的觀點而故意選錯了角度。第一,我們都知道,現行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些稅都是放過了居民的自主用房的,也就是說,即使徵收房產空置稅,對居民的自主用房徵收該稅的概率實在是非常低的。因此這裡用居民房產來論證我覺得不夠客觀。

第二,「房產空置稅」其實和房產稅有一個條令很相關。房產稅有一條是這麼說的,「房地產開發商未出售的商品房不繳納房產稅。」其實如果真的要收房產空置稅,幾乎可以非常肯定地說,國家是想針對這一部分房地產開發商收取空置稅,讓他們把持有的房產快點賣出去,壓低房價,免得他們一直持有等著房價上漲。(而且由於房產稅每年繳納,因此時間越長繳納的稅款越多)。試問,和房地產開發商持有的房產相比,居民的空置用房才多少?國家真的在意從個人這裡收到的這一點點稅金嗎?這一點和之前的「月餅稅」是一個道理,很多人大呼小叫自己的月餅被收了稅,殊不知國家要的只是那些企業高管從企業賬面導出的汽車、高檔白酒這部分金額的稅收,不僅合理,而且還合情!這完全是一種劫富濟貧的稅,可是許多老百姓在不明就裡的時候,看著自己被剝奪小小的一部分財產大呼小叫,卻沒仔細看清楚整個政策是對他們有利的。

用自己的錢買了幾套房子,空置著,投資,這樣的人是不是房價上漲的元兇?是因為房價上漲才有了他們,還是有了他們才房價上漲?

是房價上漲才有了他們。他們看到上漲的勢頭好,所以投入其中,進一步追高了房價。前提是要房價有上漲的趨勢,才有大量投資客。而不是他們投資客造就的房價。

//這句話我真的有點,哎。怎麼會有人說出這種話呢!我當然同意「要房價有上漲的趨勢,才有大量投資客。」但是「而不是他們投資客造就的房價」根本完全不對好么!價格推動預期,預期進一步推動價格,不應該是共識么!投機的好處在於增加流動性,因此我們不能禁止房屋買賣的市場,但是如果投機過分,市場瘋狂之後,難道價格還永遠是因為內在價值才高起來的?想想荷蘭的鬱金香吧,至今仍然芬芳著呢。

如果有投資客房價就上漲,那麼我們可以看到有很多房價下跌,投資虧損的例子,有很多爛尾樓,即便在房價依然上漲的今天,仍然能找到有下跌的房產。有些商業氛圍沒有炒作起來的商鋪,有些中小城市的住宅……曾經有很多投資客追逐,最終他們都虧了。

所以,有投資客去買不一定就能一直漲下去。最後還是要回到市場需求。

投資客被收稅是冤枉了。

//投機的熱潮過後,當然一切都會回歸到市場需求,但是需要多長時間?付出多少代價?而且很多損失還是不可挽回的,比如銀行破產,消費者的信心。

二、收了對房價控制有木有用。

讓投資客多一道稅。在房價上漲的背景下,這個稅也多半是買家承擔。什麼營業稅土增稅個稅。。買家都承擔,不在乎再多一項嘛。過去這麼多年稅收來回調整了這麼多次,房價該上漲還上漲呀。。如果單純為了空置房價。地方政府多賣點地出來就可以了。

//政府多賣地,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完後不賣房子,房價不還是在漲。就是為了這一點才可能會出台「房產空置稅」嘛。

很意外登上日報。看了下知乎日報罵聲一片。哈哈。看來要被評選為年度最差日報了。

原題是說該不該征房產稅。這麼多人都覺得我在反對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是國務院定的稅收改革方向,我怎麼敢反對。。。

我是說不該針對房產的空置行為本身徵稅。表達不好,引起誤會了。當時也就隨手一寫。我還是有很多認真寫的答案的。。。

//隨手一寫,讓我覺得很理解。我想這位作者也只是隨便寫了寫,導致我感覺他所寫的有很多瑕疵。不是批評,我也是隨便寫寫,望莫介意。

最後我很驚訝於這麼多人贊成收稅。是因為稅收不到自己頭上?


高價拍出土地,抬高房價,是政府行為,還只有70年使用權,人民因此承受了高房價,你還建議政府加稅?是不是傻?還不如想想努力讀書努力賺錢,真不滿意就努力移民。


房價政府調整得有十年了吧?十年啊!生個孩子都該會寫作文了!房價仍然是上漲,然而,仍然有題主這種人,民智已開,開個屁!說到底還是政府最厲害,最懂老百姓,人家就該姓趙。


技術層面的問題向別的國家學習,然後結合本國國情應該可以的,只看我朝願不願意去做。我倒是覺得控制話語權的這些人恰恰是房子空置率高的人群,割自己肉的行為恐怕艱難


我覺得我的答案很快就要被刪除了。

首先,我國的政策是由人,更準確由一小部分人制定的。

其次,這個稅的政策必然會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

最後,第一條提到的這部分人,好多也是第二條中提到的人。

結論就是,這條政策不會出台。


你是想讓鄰里舉報,還是派大量人力去查


如果是剛需肯定希望立法,如果是被徵稅者肯定不希望立法。這樣就應該看看立法者中除去中立者外剩下的是哪方多了唄!


沒有用,怎麼收最後都會轉嫁到真正需要住房的人身上


收不上來。

就算可以收上來,也不符合成本利益原則,徵收成本太高,而且各級政府從中得利都不大,沒有徵收的動力。


這真是個蠢問題!

請允許我這麼直白。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假設政府始終站在社會底層的老百姓的角度考慮問題!而事實呢?如果徵收空置稅,市場上就會有更多的房子被拋售,市場上供應的房子就會變多,房價就會下跌,房價下跌稅收就會下跌!如果你是政府,你希望稅收降低嗎?


瞎想什麼呢

什麼時候都是富貴人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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