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發起拼車上下班活動是否合法?

為提倡環保,在公司內部組織拼車上下班活動,達到節約資源的目的;但為了順利推行,提倡搭車同事給開車同事1到2元的費用。請問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如果出現搭車同事人身受到傷害,公司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謝邀。

其實,對於拼車的問題,目前堅持拼車違法的,主要是交通運管部門,而給出的理由無非是」非法營運,車輛沒有許可證,未經嚴格檢查,出事了無人承擔責任「之類的。但這種理由聽起來更像是既得利益者的託詞。我花錢拼車就違法了,我不花錢拼車就不違法?難道我不花錢拼車,這輛車就取得了運輸許可了?就經過嚴格檢查了?出事了就有人擔責任了?這是何等逗比的邏輯!

好吧,正經答題,就現行法律法規來說,拼車是違法的,司機屬於非法營運。

如果拼車發生事故,公司沒有責任,畢竟公司既沒有強迫你拼車,也沒有造成車禍。

還是忍不住再發幾句牢騷,交通運管部門查處拼車,其法律依據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範》、《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於明確對未取得計程車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實施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復函的通知》。

看看,除了道路運輸條例,其他的都是什麼鬼?

其實,上述規定主要是規範黑車的,畢竟黑車確實會存在著偷逃稅收、擾亂市場秩序、車況不佳、投訴無門等情況。可是作為親友之間的自發拼車,並不存在以上的問題,將其納入打擊範圍,完全是交通運管部門在肆意拓展自己的行政權力邊界。


公司組織的同時肯定提出免責,具體組織人員應該和傳銷差不多,出了事故找車主。拼車違法不違法很難鑒定,後果參照交通法,沒有運營單位出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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