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漫畫作品才算是「有趣」的?

漫畫徵稿的地方經常容易看到「有趣的作品就儘管投過來吧!」這樣意思的語句,很多漫畫編輯也在不斷尋找著「有趣」的作品。在下姑且也算是個喜歡畫漫畫的人,在創作中卻慢慢不明白,怎樣的作品才算是有趣的。在我看來,有趣這個詞本身更多的帶著喜悅的色彩,那沉重的故事也能是有趣的嗎?搞笑的誇張的現實世界中無法做到的這樣的漫畫是有趣的那一些很平淡的日常生活的故事也是有趣的嗎?有趣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呢?是為了讓讀者高興還是有別的含義?大家在閱讀漫畫的時候,怎樣的漫畫會讓您覺得有趣呢?作者自身要如何才能確認自己的創作是否有趣呢?

我知道有趣這個詞的含義很多,可能是由於很多場合都用有趣來形容一部作品而讓我特別執著於這個詞,以至於自己也迷茫了,它究竟是什麼意思?


我個人理解,有趣其實是指這個作品有賣點。

我認為一個有賣點的作品應該至少包含以下8個要素吧:

①故事性。包括腳本的整合性、意外性和全體構成。起碼該漫畫得講述一個情節完整的、邏輯上可以自圓其說的故事,並且情節上應當包含令人意外的轉折。

②特徵性。這部作品應當包含對作者人格特徵的一種體現,使它具備一定的辨識度。比如說通過(1)分鏡、取景的視角和畫風,或者(2)作品名和決定性台詞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③獨創性。從繪畫的筆觸、故事、角色、梗等方面具有創新性、新鮮感,包含作者獨特的看法。

④話題性。能夠在漫畫愛好者之間形成討論。

⑤福利圖。要有讀者們喜聞樂見的萌元素、福利描寫,但要把握好尺度,以及圖要美,質量要高。

⑥安定性。整部作品的作畫質量,應該保持穩定。不能讓人剛一翻頁就感覺到前後不是一個人畫的那種違和感。

⑦角色魅力。不用堆人設,但請至少創作出一個令人喜愛的主角。

⑧爆發度。衝擊性的展開、讓人愕然的場景。


在下個人感覺有趣的定義是是不拘泥於特定的漫畫流程與設定,成功創造出作者自己獨特的風格,也就是辨識度。一部有趣的作品帶給讀者的是新的閱讀經歷,而不是對於劇情場景的熟識感。有趣的作品可以凸顯在畫風上劇情上,也可以凸顯在世界觀人物設定的掌握上。總的來說就是一種眼前一亮的感覺。


我就說個人的感覺吧

當年看久保帶人的死神真是覺得有趣的一塌糊塗,為此廢寢忘食的日日夜夜的補著,生怕跟不上漫畫進度

此後我看的熱血漫都以當時看死神給我的感覺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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