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區別?
城市設計,之於各個既有的一級學科,建築學、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未來將是這三家的必爭之地。有沒有可能湧現出一個新的一級學科,叫城市設計,從目前的趨勢看,中央對城市設計的重視以,和強化城市設計創造的新產能,對發展具有正面意義,是極有可能的。
——————寫在前面
要理解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區別,應該先大致的理清城市規劃的中國發展與現狀,以及城市設計的中國發展與現狀。如果把話題放大到全世界,只怕三天三夜也寫不完,所以我們還是聚焦中國城市化進程。一個圈子就是一個江湖,中國城市化進程就是個江湖,在房地產發展迅猛的時候,景觀、規劃、建築三大家,家家都有飯吃,尤其是建築,那畢業生的就業搶手啊,大家都賺的杯滿缽滿。
而城市設計這個三個專業交錯的領域,更多參與的是城市規劃背景的從業群體。那時的景觀從業者相對不夠成熟,而建築從業者更熱衷於建築項目,因為擅長、錢也多。
然而好景不長,兩張圖說明一切。從2014年起,隨著城市化進程的逐步放緩,三個人居建設領域的學科,受到不同程度的打擊。這個寒冬期漫長艱難。恰逢2015年底中央召開了城市工作會議,「時隔37年後,「城市工作」再次上升到中央層面進行專門研究部署。」這昭示著圈內的城市設計項目會陡增,而饑寒交迫的三個專業學科,都突然對城市設計產生了龐大興趣。
——————城市設計與三個一級學科(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建築學)
同一個學校,不同學科背景的老師對城市設計所屬領域都有不同的理解。簡單來說,三個專業都說城市設計是我們的東西。雖然,2011年的學科調整把城市設計放到建築學下,但是從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看,無疑,城市設計還是從屬於城市規劃項目類別的一個新增項。「要加強城市設計,提倡城市修補,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公開性和強制性。要加強對城市的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文脈延續性等方面的規劃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環境、文化特色、建築風格等「基因」。」——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從會議行文看,1.並列於控規,2.側重於管控,3.才是建築的要求。想必在不久的將來,城鄉規劃法會再次修編,而城市設計必定會有一席法律地位,這也會明確城市設計的所屬領域。
——————城市設計的從業構成
(1)城市規劃師的實踐國外的城市設計實踐確實是早於國內,如SOM、AECOM、SASAKI等外企,尤以SOM見長。而國內三個專業的從業者,建築業與風景園林行業在城市設計領域建樹不多,更多的是本土的城市規劃從業人員在一線與外企廝殺,久而久之國內部分的規劃系統下的城市設計團隊已經佔據了一線位置,從對城市設計的認識、實踐的可行性,尤其中大尺度的把控,都有可圈可點之處。而反觀最近建築圈的人開始熱衷談論城市設計,大體也是由於行業寒冬和前面的中央對城市設計扶持的機遇。(2)建築設計師的飛入這幾天看到了一篇名為「一位建築師對當前城市設計的批判」,作者是建築圈的大佬張永和。
標題上看,談的城市設計,其實更多是針對城市問題,之所以起個標題叫城市設計,其實是旨在能進入城市設計領域有所建樹,這個無可厚非,這樣標題必定能引來建築從業人員的共鳴,來實現從業領域的拓展。然,文我也略微仔細的讀了一下,談了蠻多觀點。要麼都是老生常談老生常談1(截圖自公眾號軟文一位建築師對當前城市設計的批判)
這樣的思考——實在是沒有建樹,隨手翻一個早年的som的城市設計方案,就已然做出應對,對於街道空間連續性的思考(下圖來自[SOM][2008]武漢王家墩商務核心區設計規劃方案)老生常談2
(截圖自公眾號軟文一位建築師對當前城市設計的批判)故事講的很特別,但是觀點並沒有什麼新的,且不說中央前段時間提出的開放街區,即便在很久很久以前,這在城市設計實踐領域便已著手實踐(下圖來自[SOM][2008]武漢王家墩商務核心區設計規劃方案)老生常談3
(截圖自公眾號軟文一位建築師對當前城市設計的批判)
且不說標題的錯誤,街道和道路本來就是兩個意思,而其實他想表達的意思是道路。切割城市的道路也要看區域,看尺度,一味否定絕對不是正確的觀點。而這樣的思考,多少年前,城市設計的實踐領域也早已出現。何況道路和人其實不是對立的(下圖來自[SOM][2008]武漢王家墩商務核心區設計規劃方案,比較城市設計前後的路網密度)老生常談4
我就不一一列舉了,這些其實早就是規劃圈城市設計玩剩的東西。很多在國內已經開始實施。國內首條路中式自行車專用道在湖北宜昌建成!無意貶低,只是光靠簡單的現象描述,光靠建築大師的光環,來切入城市設計領域,只怕容易飄空。
(3)城市設計從業者素養
雖然長久以來,大家都談從業人員必須有多樣性,但並不是說建築師+規劃師+風景園林師的混合組合就可以的,而是需要了解甚至精通三大專業的複合型人才,才能更好的實踐城市設計。——————從城市規劃看城市設計
有答主拋出了庄宇老師對城市設計城市規劃差別的總結,我個人不能全盤接受。我認為是建築學的思考方式。城市設計的尺度決定了城市設計的目的,所以以下這張表並不能相對準確的定義出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的關聯,畢竟城市設計從總體城市層面到街道空間層面,存在太多的差異和關注點,如果是近人尺度的,或許會和庄老師的觀點更接近些。當然這是我一家言,觀點僅供參考。
法律的確定無疑是最高準則。可以看到城市規劃領域對應的兩部法律,一部叫城市規劃法(1990年),一部叫城鄉規劃法(2008年),後者是前者的升級版。在08年城鄉規劃法制定的時候城市設計仍然未能編入其中,但是,在不久的將來,這部法律應該會進一步明確城市設計與城鄉規劃(城市規劃)的關係。
未來的城市設計只怕會成為一個新江湖,不管你是城市規劃從業者、還是風景園林還是建築學人士,想有一席之地,就必須跳開本身的學科視野,也不要妄想能一統江湖,吃老本的終將為淘汰。你也許是黃浦江最大的魚,但未必是全球最大的。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剛剛工作,怒答一發。
既有答案中有人把規劃直接等同於總體規劃,是簡化了問題的。但這裡的城市規劃不能以規劃學科為研究對象,否則與城市設計形成了包含關係。這裡姑且認為城市規劃是指法定規劃。而城市設計是非法定規劃中比較有代表性與普偏性的一種。首先,對象不同:城市設計的工作對象是城市空間(除了建築內部空間之外的全部城市空間,有時還要包括公共建築內部的部分通過性空間)。而城市規劃的工作對象是城市的土地,看重土地上發生的活動(即用地性質)。其次,目的不同:城市設計是對城市空間的優化,是對理想空間形態的描繪,目的在於描繪了一個理想的空間結果,這個理想的結果包括適宜人的街道尺度、體貼好用的景觀細節、統一的建築風貌、連續的公園體系等等。總體城市設計可以對整個城市的景觀結構、建築的高度風格進行把控,而細部的城市設計強調景觀、建築與城市空間的一體化設計。重點關注空間營造的結果(偏形態)。城市規劃是對城市空間的整體謀劃,關注的是實施過程及其法律保障。從總規的確定城市的性質、發展目標、發展方向(向東還是向西)、重大的基礎設施落位(道路、市政),到詳細規劃對上一層次規劃的重重落實,實際上是偏重實施的整個過程體系。其規定的內容都會有法律或政策的手段保障其實施。各自的優劣與互補的發展趨勢:從發展的本源來看,城市設計應該是從人的感受出發的一門設計科學(過分強調鳥瞰圖的現實趨勢是有悖於城市設計主旨的)。而城市規劃則更強調以上帝的視角進行理性的分析,重視數據與理論。傳統的城市設計注重理想的空間圖景的描繪,不注重具體的營造過程。但目前越來越多的人關注營造的過程,以及理想空間方案變成現實的源動力,甚至以此作為設計的出發點。這就使得城市設計方案落地實施的概率大大增加。
城市規劃不僅描繪理想的土地使用狀態,也提供落實的法律保障。但僅僅靠法律保障的不夠的。嚴重的計劃經濟思維殘餘與落後的編製規範,再加上城市規劃的政治工具屬性,使得規劃師精英意識下的規劃成果的並不能很好地和市場需求相結合,導致了規劃的部分失效。好在目前的趨勢是很多規劃關注對市場的調研與經濟形勢的分析,所以可靠性越來越強。還有很多其他學科同時影響著二者的發展,導致界限越來越模糊。所以最後分辨的方式很可能簡單粗暴:是抽象還是具體。
你看看成果圖,有鳥瞰圖的,看得見具體房子與城市空間的,就有城市設計的工作在裡面,無論這是什麼項目。反過來,沒有落到具體的城市空間上,不能影響城市居民個體的直觀感受的,可歸類為規劃範疇。歡迎來評論區里指出不足。相互交集,交集外又分別有延伸的兩個領域。
兩條路徑
美國教材中,我很喜歡John Levy在Contemporary Urban Planning里的分類。他將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分為了物理規劃(Physical Planning),及社會規劃(Social Planning)。兩者就像比作武俠里的劍宗與氣宗,或是遊戲里的物理系與魔法系,一者直接對以設計塑造對象,另一者則通過抽象過程施加影響。城市設計師專註於物理規劃,結合實踐與靈感,相比建築師傾向於將建成區域宏觀地進行設計。城市規劃師雖然通常以社會規劃見長,卻並非完全放棄了物理規劃,有點像魔獸世界裡的德魯伊,每個人有不同專攻,從事的領域也種類繁多。在進入大學之前及之初,很多同學嚮往的城市規劃,大概更多會傾向於物理規劃,也就是城市設計所專攻的領域。I. 城市設計的例子1. 較小城市——美國喬治亞州薩凡納(Savannah, Georgia),18世紀2. 都市——Haussmann設計的巴黎,19世紀
3. 城市區域——紐約中央公園,19世紀
在這些例子中,對城市形態的設計都是佔主導地位的,但也可見隨著時間的推移,城市細節的社會功能的重要性不斷地凸顯。比如拿破崙三世時期設計的巴黎,對街道尺度的設計就考慮到了維持治安的需要。到了更晚的中央公園,在實用性方面已經非常重視,已經不僅僅是光集中於物理規劃的設計,已經很接近當代的城市規劃的概念。隨後直到20世紀30年代左右,在哈佛、MIT、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才湧現了美國第一批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Master項目。
II. 城市規劃做什麼呢1. 總體規劃與土地使用,加州亨廷頓海灘2. 城市空間的經濟建模分析,Lecture on Urban Economics - Jan. K Brueckner
3. 環境政策與法案分析,加州環境質量法案(CEQA)
土地分區、城市經濟發展、環境政策算是今天城市規劃學科中的三個重要領域。除此之外,在英文教育體系內,還有住宅規劃、社區發展、交通規劃等專攻可供學生選擇。當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城市規劃學生,選擇專攻城市設計,聽起來有些矛盾,但在人居環境的各方面規劃逐漸有越來越多交集的今天,這可以說是非常注重規劃全面性的選擇。就像一開始說的,城市設計可能更多關注物理規劃,城市規劃卻更寬泛,還取決於學校項目的授課和學生的選擇。
III. 不同碩士項目的對比(英文項目)1. 藝術設計學院開設的,物理規劃佔主導的城市設計項目 -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SCAD) Master of Urban Design (https://www.scad.edu/academics/programs/urban-design/degrees/mud)2. 設計學院開設的,物理與社會規劃混合的城市規劃項目 -賓夕法尼亞大學(UPenn)Master of City and Regional Planning3. 公共政策學院開設的,社會規劃佔主導的城市規劃項目 -紐約大學(NYU) Master of Urban Planning4. 公共政策學院開設的,物理與社會規劃混合的城市規劃項目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 Master of Urban and Regional Planning5. 同一大學同一學院開設的不同城市設計與城市規項目 -哈佛大學設計研究生院(GSD)建築與城市設計 Master of Architecture in Urban Design城市規劃 Master in Urban Planning6. 同一大學不同學院開設的多個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項目 - 劍橋大學(Cambridge University)建築與城市設計 MPhil Degree in Architecture and Urban Design (MAUD) - ARB/ RIBA Pt2建築與城市環境學習 MPhil in Architecture Urban Studies (MAUS)城市社會規劃 MPhil in Planning, Growth and Regeneration————總的來講,由於城市設計(Urban Design)領域和項目的存在,狹義的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相對顯得傾向於社會規劃一些,但廣義的城市規劃既包括城市規劃的技藝,又包括了很大一部分城市設計的概念。本題已經有很多很不錯的答案,這裡想補充一個簡潔明了的回答,幫助學科入門的後輩能有簡單的直觀了解。
利益相關:只是一邊忙final和申請,看到這個問題又忍不住簡單答一下的大四學生。如果有遺漏和繆誤之處還請過來人多多指教。引用1. Architecture in the Era of Napoleon III2. http://browndesignstudio.blogspot.com/2010/07/squares-of-savannah.html3. City of Huntington Beach, California4. Contemporary Urban Planning, John Levy5. Lecture on Urban Economics, Jan K. Brueckner6. Program Environmental Impact Report準確說是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區別。本質區別在規劃法規層面,大部分答案提到的其他方面都是表象。
從規劃角度看,本質上是中美規劃體制不同。中國實際操作上,主要看規劃審批。
美國沒有修規,直接控規指導地塊業主進行建築和場地設計,造成了很多問題。所以城市設計實際上就是美國補丁版的修規。隨著中國土地批租地塊越切越小,城市規劃體制開始接近美國,城市設計和修規目前各佔一半的市場份額。
想城市設計和修規雙管齊下的,歡迎報考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研究生,我們實行買一送一,有豐富的國際雙學位名額,覆蓋1/3+的碩士同學。比如很受歡迎的柏林工大城市設計碩士。
下面我再從中國角度和美國本土角度分別展開討論一下城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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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從中國角度理解城市設計城市規劃是一個總規,控規(控詳),修規(修詳)等的一系列以用地為核心的建設調控的體系。直接指導建築設計、場地設計的方案和擴初。美國的城市設計,本質講比較接近中國的修規。
從實際操作上看,關鍵在規劃審批和資質。總規和控規是有法律效應的,又稱法定規劃,實際操作上,必須要有規劃資質。而修規不是法定規劃,就有一定靈活性。實際操作上,規劃資質應該都可以,但部分情況下(比如地塊不太大)也允許建築綜合資質,否則規劃審批可能通不過。如果甲方出於各種目的(比如希望方案有更多空間設計考量),不一定受規範要求的修規圖紙和文本說明書內容限制,常常就會叫城市設計。但規定面積以上地塊只有城市設計沒有修規,規劃局也是不會批的。
在05年前,城市設計是個很尷尬的類別,大部分都是修規。不過,這幾年土地批租的地塊越來越小,越來越接近美國的模式。現在城市設計要佔50%左右的市場份額了。
城市設計概念是個舶來品。在討論城市設計本質之前,必須要認識到中國不同的社會體制和土地所屬關係。了解這個,就要補課美國土地的資產屬性和中國土地國有出租使用權這兩種資產方式背後引發的一系列社會活動和問題,以及為制約調控出台的法律法規體制。最重要的一點,美國買賣了土地之後,約束地塊只有控規管制,地塊與地塊之間沒有像中國這樣的修規協調。這種規劃法規體制的不同,造成了城市設計在美國很好的補充了沒有修規的不足。
城市設計一般適合處理一些複雜關係的區域,比如mixed use的綜合商業區。如果對傳統單一功能的居住區去做城市設計,怎麼做都不會和傳統修詳概念階段差得太遠,因為關係比較單純,不夠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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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從美國本土角度理解城市設計美國的規劃師是基本不做空間形態規劃的,他們主要的工作對象是政策,管理社會和經濟兩大塊內容。空間形態規劃設計實際上主要是建築師和景觀師完成的。簡單說,當想突破切割過細的地塊限制,突破控規一刀切,更好的協調各種建設和使用的矛盾,就是城市設計。
要了解城市設計本質,需了解國際城市規劃史,了解控規管制的原理和雅典憲章精神,它們在實踐過程中的失效,以及針對於此出台的馬丘比丘憲章。
但是憲章這些啊,都是純歷史純理論,設計師還是更想了解實戰精髓。那我就推薦一本來自規劃師(而非建築師)視角的書,喬納森巴納德的[開放的都市設計程序]。以紐約60年代城市改造為例,介紹了規劃傳統管控手段的失效,以及他們的城市設計途徑嘗試。該書介紹美國城市設計實戰探索中的思考、策略、後果、再思考和策略調整,反思並探索如何通過靈活的政策調控自發建設行為。
比如這些問題:
1) 為什麼第五街在中央公園段最終長成了一樣的立面?(design the city without design the buildings) 在退界和限高政策以及高昂的地價共同作用下,唯利是圖的開發商無一例外的最大化總建築面積,造成控規對於建築形態產生讓人驚訝的決定性影響。2) 在控規政策漏洞和逐利本質的開發商壓力下,一位無奈的建築師提出了一個在保護建築上空,架空做幾十層建築的荒唐方案。以此引發規劃師調整對策:在有低層的歷史保護建築的高容積率地塊,應當怎麼保證法規靈活性,更有效的協調開發商權益和歷史保護的關係,避免一刀切?3) 同樣是靈活性法規,當劇院區為保持劇院公共空間特點提供建劇院送容積率獎勵後,逐利的開發商在地下負幾層建了一個小小的劇院,以榨取豐厚的容積率獎勵,效果可想而知。規劃師又怎麼和他們鬥智斗勇?之所以建議這本書,而不直接引用十年前urban design課上Richard Marshall的答案,就是喜歡書里的實踐視角和鮮活的一個個實戰案例。
空間並不是城市設計的唯一考量,圖紙並不是設計的終極成果。不請自來。
城市設計在定義上有不明確性,學術界對其的認識和理論及研究多種多樣。一般的共識是:「以城市的形體環境(physical environment)為研究形象,通過對城市環境三維的空間設計,來貫徹城市規劃思想,指導城市環境元素的進一步設計。」
吳良鏞先生認為:城市設計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填補城市規劃與建築設計之間的中間環節的真空,同時它為個體(群體)的建築設計提供條件,有助於整體考慮設計問題,並啟發構想。美國城市設計師巴奈特(J. Barnett)認為「設計城市而不是設計建築」(Design City without design buildings)。
因此可以認為它是處於城市規劃與建築學(含園林建築學)之間的一門學科。主要是對城市形體環境即三度空間進行設計,同時也與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密切相關。
其包括內容可表現為:
I:過程形態從城市總體規划到工程單項設計過程中,城市設計原則貫徹始終
II:整體形態
四個主導學科之融合即建築學、城市規劃、園林及環境設計、景觀學。
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都是控制引導並創造城市物質形態的學科,兩者都是處理在城市相對空間位置關係上的各種物質要素及其組合關係。只是規劃偏於二度、用地形態,而設計偏重三度的空間形態。
關於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的區別,我國學者已經作了不少分析和比較。不過,
從學科角度看,目前討論尚浮於描述性陳述,還未從歷史淵源、歷史進展及其學科作用演化等縱向維度上進行系統地闡釋,尤其是未把它們置於現代城市建設發展的大背景中進行分析。這樣,必然使現代有的認識帶有一定的局限性。
(6點交圖。。交完再補充orz)
兩個詞都具有模糊的外延,所以不做具體定義很難討論。例如,設計和規劃可以是是動詞,指過程;也可以是名詞,指成果。
並不認為二者是能夠截然分開的。特別是中國的城市規劃有建築學傳統,規劃文件中一直就包含了大量的設計內容。西方國家的城市規劃文件包含更多公共政策和法規安排,所以對他們而言,這兩個概念的差別比較顯著。
例如戰略層面的規劃:許多地區的戰略規劃要大多是文字策略,圖紙上的點線面只是示意性的政策區安排;中國的城市總體規劃有大量圖紙,上面的點線面是具體的設施、空間化的設計安排,這些都是城市設計範疇。拿控制性詳細規劃來與其他規範性規劃來比較也是類似的。
在我個人的定義下,認為:1、作為動詞,「城市設計」強調的是其技術屬性,特別是專業工作者採用設計學方法的技術過程;「城市規劃」強調的是制度屬性,說的是特定經濟法規體制下的對城市發展的干涉過程。2、作為名詞,「XXX城市設計」是一個技術方案,其可執行能力由編製方決定;「XXX市XX規劃」是通過了相應法定流程,具相應效力的的文件。事實上,在控規編製中,有許多「XX城市設計」通過法律程序成為了「XX規劃」,技術上是一個東西,通過流程之後有了效力的區別。城市設計是規劃的願景,是城市規劃的一個重要部分。我不知道諸位是不是上了考研題的當,一個題目有兩個不同稱謂的名詞,他倆是不是就一定存在區別了?城市設計面向的是物質空間,特別是城市公共空間進行主觀設計而得出的一副「圖景」,這種「圖景」式的主觀願望滲透到了城市規劃的方方面面:做總規,幾軸幾線是空間,做經濟分析、做產業布局,要落地也有空間;做人口增長、空間分異,也是空間。可以說,城市規劃中凡是有空間落地的需求,有空間分配的考慮,就有願望的「圖景」,城市設計也就離不開。渴望創新的學徒 將城市規劃限定為法定規劃,取城市規劃狹義的概念,這種分析完全可以。但說「城市規劃的工作對象是城市的土地,看重土地上發生的活動(即用地性質)」,就實在太「狹義」了。國土部門同樣制定土地性質,且範疇超過城市土地,那國土部門也是規劃部門?同樣,您也認同城市規劃是對城市空間的整體謀劃,為何又說城市設計與它的目的不同呢?我不知道這個邏輯是什麼。Milan Forest說了一個現實情況,當前做城市規劃的從業人員很多做不了城市設計,只能做整個行業流程中的前期部分,說到底,城市規劃要從圖景轉為現實,不理解空間是不行的。Diego yuan提到了城市設計的中place和site的區別,提到了場所精神。我這裡簡單展開來談:place是指「我所 熟知的一個空間」,site是指一個地點,但「我並不熟知」。舉個簡單例子,農戶家外面一里地有條河,當你僅僅從別人嘴裡聽到那邊是條河,知道河的名字,大概寬度,你知道的只是一個site;而當你來到河邊,甚至跳了進去遊了游,知道河的溫度,深淺,水質,魚蝦,你才知道了這條河屬於你的「place」。城市設計的做法,就在於試圖讓人理解他所處的空間,能夠被人使用、並熟知,也就是所謂的場所精神。但是城市規劃也不是什麼關注二維的東西,公共政策、社會學、經濟學不是什麼二維的東西。我很贊同 張一帆的觀點。在城市規劃的不長的歷史中,有很長一段時間城市設計等同於城市規劃。但是,理論的發展,城市規劃不斷生長枝丫,其關注點與研究已經不止是空間,而是轉向了人,轉向了對人的空間使用的理解。至於說中美規劃的差異中的效率問題,中國大城市的總規從規劃修編起到超出規劃年限都未能獲得批准的事情比比皆是,就不要說其他方面低效能,甚至負效能的事了,路修的快,房子拆的急,不是城市規劃的命題。中美兩國國情制度差異很大,無法簡單對比。與諸位探討。
城市規劃並非只局限於空間性的內容。雖然早年的城市規劃教育往往脫胎於建築學,發展到後期實際是變得相當注重社會科學了。不同於天朝大部分規劃系的建築背景,美國很多學校的規劃系其實倒是設在公共政策學院下面的。本科的規劃教育是地理背景,課程內容包括了諸多經濟學,地理學,社會學,乃至統計學的內容,對設計反而不是那麼的強調。
記得Peter Hall在《明日之城》中吐槽道:1955 年畢業的規劃師趴在圖板上,畫著紅紅綠綠的用地示意圖;1965 年畢業的借鑒系統論,建立數學模型,計算交通與用地模式;而 1975 年畢業的與各種社區團體徹夜暢談,組織居民抵制外界的「入侵」,看似成為了「地方政治家」。
《1945年後城市規劃理論》一書提到,城鄉規劃在戰後時期(以及更早)就主要被認為是一種物質空間形態的規劃與設計行為,是建築設計的延伸。在二戰後早期,大多數的城鎮規劃從業者是」建築師出身的規劃師「。
在那個年代,城市規劃是近似等於城市設計的。」布局「 設計成為規劃教育的重點,規劃的學生涉及整體建築群與城市空間的設計,注重景觀質量和審美特徵。在當時編製的許多城鎮規劃報告中,美學的中心地位得到不斷重複。城鎮規劃師的主要工作是編製各種規劃方案,將它們做得儘可能細緻,儘可能清晰地定義場地具體功能。在戰後時期,很少有人系統地研究城市和區域。規劃的編製和決策大部分基於直覺,或是有關城市形態和布局過於簡單化的美學概念。
天朝目前的大部分規劃,個人感覺仍處於城市規劃思想史的」理性規劃「階段,遵循調查-分析-規劃的框架,或許還能加上最後一步」反饋「(暫時先不把」甲方「這個隱藏boss寫出來了)。公眾參與做得如何目前沒有概念。兩年前剛出國的時候,似乎正在強調這一方面的內容。美帝的規劃師們做得最多的事情,大約是與當地居民不斷地。。嘮嗑。有次去一個小城市的規劃部門,該規劃師表示,她一周只上兩天班,工作大部分內容就是給居民發建築許可證,以及衡量一下每一家的籬笆高度有沒有超標。
豆瓣上的西閃評論《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時說:
「 統計學與城市規劃一樣,背後都活躍著權力的身影,都具備同樣的俯瞰視角。在城市規劃中,最沒有發言權的最不值得描繪的就是被規劃的人。在統計學中,最沒有細節特徵的也是人,他們在抽象化的過程中成為數字和代碼。
與俯瞰的視角相對的,簡?雅各布斯像一個真正的步行者那樣進入和觀看城市。她觀察城市的細節,並就那些最日常的事情提問:「為什麼孩子們喜歡在熱鬧的人行道上玩,而不是封閉的院子?為什麼舊金山市中心的聯合廣場從空中俯瞰顯得特別單調,可實際上卻魅力無窮?為什麼一個自治的街區治安好過那些名家規劃的高檔社區?」 正是對這些細微之處的思考,讓雅各布斯得出了顛覆性的結論:「城市不能成為一件藝術品。」那些城市規劃者企圖用簡單清晰的方式表達城市的基本結構,其實是完全錯誤的。因為城市作為一個獨立存在的結構系統,理解城市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過城市自己,而不是其他的客體。「只有充滿活力、互相關聯、錯綜複雜的用途才能給城市帶來適宜的結構和形狀。」
我倒並不覺得美帝的規劃有多高明,細緻謹慎地考慮每一個個體的要求,必然要犧牲效率。一條高速公路議案50年沒通過,一條地鐵一期建了五年二期還要建五年,一個類似省級的交通規劃搞四年,一個市上一輪的總規三十多年了還沒更新。。我欣賞的是他們在規劃方面的以人為本,儘管這一點對於天朝這樣一個人口眾多,法律體系又不那麼完善的國家,執行成本實在太高。
今天正好看到一篇《命運交叉的城市》,摘錄數句如下:哈佛大學的城市經濟學家E. Glaeser在其著作《城市的勝利》中,反覆論證了這一觀點:「人才是城市中最根本,最具創造力的部分。」五光十色的城市圖景,歸根究底,還是由無數個體的命運在此匯聚交叉而成。在發生轉折的十字路口,必然和偶然的力量誰佔主導,也無非取決於自然稟賦到底對當地居民的生活有多大的意義。只有始終從人的需要出發進行改變,始終以人的發展作為最終目的,一座城市才能保持自己的偉大和榮耀,才能在歷史長河的怒濤之中昂然屹立,邁向永恆。
值得一問的是城市設計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區別,如果非要把城市設計納入體系里,小範圍的城市設計,應該是在控規與修詳之間的設計,簡而言之。城市設計重點是研究範圍內各要素的組合,修祥更重視的是功能。舉個例子,對一個地塊,讓我們做城市設計的時候,一般情況下,地塊尚未出讓,我們只知道是塊居住用地,或者醫院,我們要結合周邊地塊,給他布置公共空間,記得一位老師說過,如果建築佔地是陽,非建築佔地是陰,那城市設計就是一個陰陽協調的東西,當然還包含景觀,記天際線等等。但修祥,就是在甲方需要在這建個小區 裡面要有幼兒園,住宅,服務設施等,你要去給他合理安排,滿足日照,滿足控規要求,布置停車場,綠地景觀,管線等內容。我的理解,前者注重的是對空間的設計,後者注重的是功能的設計,當然,這兩者互相包含,但是著重點不一樣。工作中的淺見,望指正。
其他人說的比較全了,我就說一句:城市規劃沒有深厚的設計基礎,可以做。城市設計沒有設計功底,做不了。
201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頒布新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正式將「城鄉規劃學」提升為一級學科,而城市設計在這次新的學科劃分中沒有划到規劃學,而是劃入到建築學裡面去了。
在我看來,城市設計這樣一個二級學科在規劃學和建築學中都應該存在,就像遺產保護內容在城鄉規劃學、建築學和風景園林學三個一級學科下屬的二級學科中都存在一樣。它們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基本含義不同
城市規劃是以空間要素為基準,以土地使用控制為手段,綜合處理社會、經濟、環境、民生等問題的一門學科。它包含內容很廣泛,它與國土規劃、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產業規劃、海洋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其它規劃在行政架構上是並列的關係。近些年全國多個城市都在搞多規合一,因為大家發現這些並列的規劃往往並不統一,它們在編製的過程中互不通氣,總是在互相打架,一旦涉及到操作實施,就會引起諸多衝突和矛盾。每年確定保護多少耕地,進而影響城市建設用地發展邊界,這要把國土規劃制定的耕地保護目標反饋到城市發展規模上;每五年國民經濟發展目標和人口預測,影響到城市功能和人口分布,這要把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的產業方向和人口規模落實到用地布局上。其它領域的方方面面如果要反映到城市建設上,一定要通過城市規劃這個出口,因為城市規劃直接決定具體用地如何去使用。城市設計是以城市空間作為研究對象的設計工作,介於城市規劃、景觀建築與建築設計之間的一種設計,相對於城市規劃的抽象性和數據化,城市設計更具有具體性和圖形化。
城市設計是介於城市規劃和建築、景觀設計之間的一種聯繫,它的作用是將城市規劃確定的土地使用方式形象的反映到具體空間上。二、實施途徑不同
城市規划具備法律效力。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等法定規劃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都會按照不同的方式去實施。比如:控制性詳細規劃會把對具體地塊開發的要求具體化,並在土地出讓和劃撥中作為下一階段設計和開發的強制性要求。城市設計通常不具備法律效力。在中國,城市設計跟國外的城市設計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它的法定實施渠道只有兩條,要麼通過具有明確業主的城市建築群和建築綜合體實施,要麼依託城市規劃經由政府批准實施。前一種的城市設計更偏向實際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具體的建築設計,後一種城市設計本身往往不具備同樣的法律約束力,通常寄託於同一層次的規劃,靠引導的方式去指導下一層面的具體設計。比如: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的城市設計通常是把握三維空間和城市景觀的一種手段,再將城市設計的成果反映到控規上,指導控規下設計條件。這些指導大多只是一種宏觀上粗略的空間引導,具體體現在建築體量、高度、色彩、風格、開敞空間等方面,並非都能夠量化和具體化,所以實施自然無從談起。三、從事的人員不同
因為城市規劃這個學科包含的廣度,從事這個行業的人是包含了管理學、經濟學、地理學、交通工程、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市政設計等方方面面的人。你可以不會畫圖,不懂得空間美學,不管是人口統計和預測,產業和經濟發展分析,地理信息系統開發,市政基礎設施研究……只要是從事相關的工作,都叫做從事城市規劃。而從事城市設計的人,多為建築、景觀、環藝等學科相關的人,通常來講,人們更習慣把從事這些工作的人,叫做設計師。最後用一句話概括一下,城市規劃是一個出口,是將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反映到空間上的出口,這個出口連通的領域很廣,城市設計是這個出口中作為抽象的城市規劃和形象的建築設計、景觀設計的一個橋樑。嘗試用德語名詞解釋一下。
城市設計,英語是urban design,德語是Staedtebau。Staedte是 城市 的意思,bau是建設、建造的意思。所以城市設計主要傾向於城市建造,包括實體的設施建造和虛體的空間構成。
城市規劃,英語是urban planning,德語是Stadtplanung。planung是計劃、規劃的意思。所以是包含城市建造方面的,同時又包含了社會與經濟內容的,更多地是統籌協調各個因素使之和諧組合在一起,構成一個系統的。城市設計關注的核心是——公共領域(公共空間品質、功能的研究)
城市規劃(估計你問的是總規吧?)的作用是——所有部門綜合的工作部署(安排給各個城市部門的工作任務)
城市設計——針對具體的場地,與行政邊界關係較弱。關注城市五要素:區域、節點、地標、邊界、路徑
城市總規——要從人口、用地入手,先對城市進行性質職能發展戰略進行定位,關注的範圍往往與行政邊界有關,對規劃區建設區布置公共服務設施、市政設施、土地功能、交通設施等等進行布局。
最終成果中
城市設計是有,城市的平面圖,城市設計導則。需要表現出城市建築高度、顏色、建築形勢等具象的可操作性強的圖示。
城市總規是有,說明書(法定文本)、基礎資料彙編、各種規劃圖紙。其不需要表現出具象的城市面貌,但是需要像數據圖表一樣,表現出城市的功能分區,交通結構……圖像是抽象的色塊和線條。
總的來說,總體規劃是法定效應較強、實施年限持續時間長,其最終的體現不僅僅是在實體建築物,更是在城市化發展中無形地控制著城市。
剛接觸入門時老師說過:城市規劃是防止城市變差,而城市設計是讓城市更美好。也許這是本質的區別。
看了一些回答,感覺沒有回答到點上。我覺得你之所以提問這個,應該是覺得城市設計可以取代城市規劃的部分內容,或者是前者要在某一方面優於後者。實際上,我們目前的城市規劃是一個相當綜合的概念,城市規劃是集合了規劃建設管理以後一體化的概念,而不是單純的一個在紙上把城市做漂亮的畫圖的技術。所以,千萬不要聽他們那些人跟你扯犢子說什麼城市設計是三維的,城市規劃是二維的。要論維度,城市規劃實際上是最高的,包括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方面,但是在圖上表現的時候看上去只有一張用地圖而已,所以你得閱讀相應的文本和說明書,那張圖才有意義,否則就是一堆爛紙;城市設計恰恰不是如此,一般而言,城市設計沒有城市規劃的綜合性,往往是一種問題啟發式的思路或者一種空間理念強行對空間約束之後的思路,而且成果本身表現得十分精彩,也更容易吸引眼球,年輕人嘛,總覺得圖像化的東西有趣,文字的東西無趣,這個可以理解。在中國現有的城市規劃技術體系里,從總規到控規實際上已經可以完成城市的所有建設活動,這個體系已經是被國家承認的合法的技術體系,所以我們國家的城鄉規劃法要求各地要做城市規劃,這是胡主席的科學發展觀在空間發展方面的一個集中體現。不要小看這個,我覺得你只有明白怎麼做總規,然後做其他的才會更加接地氣。但是這個技術體系也存在有一定的問題,譬如你經常可以聽到的千城一面,或者所謂的破壞山水格局等等一系列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是傳統技術自身限制製造的後果。所以,這個時候就需要重新思考原來的做法,譬如城市設計的技術就顯得異常重要了。城市設計實際上是為了彌補當前的城市規劃技術體系中的一些缺陷而留下來的技術,而這個技術門檻實際上十分多元。譬如搞個建築的也會過來湊熱鬧,所以一個你經常看到的現象是建築系和城市規劃系兩種人在城市設計上的思路十分不同。當前,有人提出城市設計要合法化,即把城市設計和城市規劃並行,這主要是專業的眼光限制的這部分人太自以為是,覺得城市設計在城市空間發展方面的作用異常重要,我覺得有這樣的想法的人一般是建築系出去的,對國家當前的城市營造沒有系統的學習和了解過,最後讓自己的言論變得十分搞笑。最後,跟你提醒一點,根據我的了解,在綜合性的設計院里最核心的技術還真不是城市設計,而是總規或者戰略規劃,城市設計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所以,我建議,你要真的去工作,先總規後城市設計,把這一整套的技術都學一遍,千萬記住,不要只學城市設計。時間長了,你會變傻的。
簡單粗暴的答案是,城市設計是圖形化了的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是數據化了的城市設計。
同濟大學的《建築概論—城市設計》這一課,老師把兩者的差別和聯繫講解的很清晰。文後有鏈接,喜歡可以去聽聽,很不錯的課。
城市設計:研究城市形態包括實體形態和空間形態。城市設計的設計原則:
傳統城市設計以視覺藝術為主作為城市設計的設計原則。
現代城市設計摒棄傳統,主張功能分區,強調理性、實用的設計原則。
當代城市設計對傳統和現代城市設計的批判性反思,綜合考慮城市行為、城市形態、城市經濟、城市政治、城市社會和城市美學等建立城市形態。
城市設計是以城市作為研究對象的設計工作,介於城市規劃、景觀設計和建築設計之間的一種設計,具有具體性和圖像化的特點,為三大設計提供指導、參考架構。
城市規劃基於土地的二維平面(主要是土地和交通)更多的是和城市的經濟、政治、地理掛鉤,具有抽象性和數據化的特點。
城市規劃的編製程序(自上而下):
城市的區域性規劃城市的總體規劃 城市的分區規劃總結:
城市設計是城市規劃的完善、補充和深化。同濟大學公開課:建築概論簡單來說,一個是城市形態設計,一個是城市功能設計。。玩過沒模擬城市沒有,裡面拉顏色的格子,放上各種基礎設施就是功能設計。至於你是旅遊城市,還是工業城市,還是農業城市,這個就不是直接能夠去影響的了。。。
1. 研究目標和對象不同城市規劃解決的是城市發展的經濟社會環境綜合性效益問題。 城市設計解決的是城市中人(或人群)的需求問題(美學、舒適、歸屬、安全等)。2. 學科著重點不同城市規劃著重研究城市發展過程中的各種問題,並通過各類控制手段,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所作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確保城市空間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城市設計是更偏向空間形態的學科,是銜接城市規劃和城市建築的學科,側重城市中各種關係的組合,建築、交通、 開放空間、綠化等,並通過二維和三維的空間展示和控制引導等措施,更清晰直觀的展現城市形象,解決城市中人(或人群)的需求問題。3. 國內外培養方式和重點不同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在國內本科生階段大部分是不分開的,在專業課的設置上兩者都有設置。 在研究生階段,國內會因為個人選擇的導師研究方向的不同,在研究方向會有所傾向,但是總體上來說還是比較融合的。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在英美大學的培養方式中,尤其是在研究生階段,很多大學會將兩者分開兩個系培養,甚至分設在兩個學院。例如城市規劃有些會設置在環資或者社會學院,而城市設計有些則會設置在建築學院。同時,哪怕是在一個學院里,培養重點也會有一定的不同,城市規劃更傾向於研究社會問題和政策問題,而城市設計更形態化和空間化,偏向建築學的思維模式。
前幾天正好聽王建國院士的講座提到這三個概念的區別與聯繫。
城市規劃:社會、經濟、空間發展協同。法條為基礎,協調是核心。
建築設計:滿足業主要求,因設計師而異。功能和原創是關鍵。城市設計:面對多重業主的環境和特色營造。兼具功能和原創。
按照王建國院士的說話,城市設計糅合了建築設計的功能性和美學含義,又包含了城市規劃所強調的相互協同性。我覺得國內大學所設置的城市規劃還是偏城市設計方向,需要考慮很多空間性的東西;而國外的城市規劃研究生是沒有專業門檻的,是一門更加綜合的 學科,歷史、經濟、政治法律、工程背景的本科生都可以申請,但城市設計則和建築、風景園林一樣需要提交作品集。
個人認為國外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專業劃分比國內更合理一些。以上。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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