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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送禮時,經濟學家說送現金比送實物要好?

經濟學知識


經濟學家沒有這麼說,是經濟學教科書用這個來舉例說明預算約束的顯示偏好的問題。

比如說,如果給你8000元不限制你做什麼,假如你會花5000元買一個iphone 7,然後3000元用來買一個Gucci的腰帶,也就說在你看來,你的最優選擇是(iPhone 7, Gucci的腰帶)

但是如果有一個人給了你6000元的一個Gucci包,然後外加2000元的小米手機,雖然總價值依然是8000,但是因為這個商品的集合 (小米手機,Gucci包)在你有現金的時候同樣買得起,但是你沒有買,反而選擇了(iPhone 7, Gucci的腰帶)的組合,這說明(iPhone 7, Gucci的腰帶)給你帶來的效用大於或者等於 (小米手機,Gucci包)給你帶來的效用。

而一般情況下,只有自己才擁有自己效用的信息,別人送的禮物除非和你要買的完全一樣,否則總是不如給現金讓你去自己消費。

但是 -- 禮物的存在是有其意義的!

恰恰因為「只有自己才擁有自己的效用信息」,所以禮物可以看作是一個信號的有償發送過程,比如說,男孩追女孩,希望建立戀愛關係。戀愛關係意味著雙方會花較多的時間相處,那麼兩個人是否能夠和諧相處呢?這個時候,男孩想送女孩一個禮物,如果直接給錢的話,只有兩個效應:

  • 女孩的預算裡面增加了這麼多錢,然後女孩買了一個iPhone 7獲得效用

  • 男孩表達了自己願意給女孩這麼多錢的意願

但是如果男孩精確的把握到了女孩的偏好(假定喜歡iPhone 7),男孩可以直接送一個iPhone 7:

在上面的兩個效應之外,還多了一個:

  • 男孩表示我很了解你的preference,我們相處可能會更加快樂,摩擦更少

也就是實物的禮物,除了給收禮人效用之外,還承載著「我很了解你的偏好」這個信號的傳遞。一般來說,發送這個信號是好的,只是送禮要真的送對才行,不然還是會弄巧成拙的。


流動性具有最高的價值


你要送我禮物,我也是想要錢啊,這個不需要經濟學家說。你對我的消費偏好的把握能到我的程度么?就算我有購買動機,現在有沒有購買意願還另說呢。你現在送我別墅,我還真得準備準備才能去住。還是給錢划算啊。


現在不是物資短缺的時代了,除非對對方家裡及其了解,你很難精確揣摩對方家裡少什麼東西。

聽說有的有眼神的人,去主人家裡做客,轉一圈就能猜出來對方家裡缺什麼。

這種境界太高,不是一般人能達到的。

80年代的時候找人辦事,請人吃頓飯就相當相當管用,現在可能嗎

補個圖,在上面這個年代,送禮才是特別管用的


現金作為一般等價物,其實就等於送了和現金等額的所有可購入商品。


這個論點源自一個「臭名昭著」的小氣經濟學家Joel Waldfogel。他一本正經地寫了一本書,叫《小氣鬼經濟學》,就是為了說服我們不要在節日買禮物。

因為他估計,送禮至少損失掉10%-33%的禮品價值。這就是經濟學家嘴裡的關於送禮的「無謂損失」——贈送禮物的時候破壞了一部分禮物的零售價值。

比方說,你男朋友送了你一個古靈精怪的小恐龍筆筒,花了他400元,但是你非常不喜歡,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人這年頭需要筆筒,你心裡最多只願意為這個東西花20元,噗,380元的價值就沒有了。

有統計數據顯示,全美國人2015年在節日的花費要掉6,350億美刀,如果按照小氣鬼經濟學家Joel Waldfogel的估算,那麼這就意味著被浪費掉的開支至少有635億美刀!臉書小札為女兒也只捐了450億美刀!

所以一些經濟學家就建議,與其送禮物,不如用現金來替代。這樣我送你400元,你可以拿400元去買你喜歡的東西。不會有「無謂損失」。

但是我們不能只聽經濟學家的話,也要聽聽人類學家怎麼說。兼聽則明嘛。

經濟學家未必是來討論禮物的最好人選,因為經濟學聚焦「效用」——在資源有限的世界裡測量東西對人類的價值。但是在真實世界裡,你很難看到送禮是基於精確計算的情況。如果一個人真心喜歡你送給TA的禮物,當然是最好的。但是其實你買禮物的時候考慮的首要問題並不是花錢花在刀刃上。

人類學的研究也反覆證明了這一點,送禮的動機很少是真的為了最大化禮物的經濟價值。

人類學和經濟學,在我心裡,像是人類天性自然和後天習得的一組對比。

人類學家Wendy James曾經對東北非的原始部落Uduk部落進行研究,發現這個部落有這麼一個有趣的規矩,送給某人的動物或者糧食,只能自己使用,不可以進行「再投資」。

比如說,你是Uduk人,你收到一隻山羊,你應該美美地吃了它,不可以銷售,也不可以養著來生更多小山羊。

如果你違反規矩這麼做了,就會被認為你用這些禮物給自己帶來的利潤都是奪走送禮人的財運,而且還會給整個部落帶來惡劣的天氣。

這個規則對於Uduk部落非常重要的。它對禮品與資本做了嚴格的區別,並保留了「送禮」超脫於日常經濟活動外的特殊地位。(PS,Uduk部落是沒有聘禮習俗的。)

法國社會學家、人類學家Marcel Mauss也專門記錄過西北太平洋地區土著人的「贈禮節」的習俗,「贈禮節」在當地人出生、死亡以及結婚時舉辦。在這個巨大的盛宴里,數量驚的食物、毛毯、動物毛皮等物品會被故意銷毀和浪費。

其實不僅僅是上面這兩個案例,許多人類學研究案例都顯示,送禮極少和「效用「掛鉤,有時甚至是故意造成食物、商品和其他形式財富的浪費和毀壞。

在人類學家眼裡,送禮是建立一個人的社會地位,社會財富再分配的重要方式,也是創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途徑—一個禮物通往另一個禮物,然後人與人建立聯繫。

所以人類學家和經濟學家在送禮問題上持有不同觀點,人類學家眼中的送禮不是用來供經濟學家研究的市場交易。

因為在市場交換中,你給我一個東西,我給你同等價值的錢或者商品。見面和離開時,你和我都是公平平等的。但是在送禮時,卻恰好完全相反。

送禮者送出禮物,就是為了動搖兩人關係的平衡,讓雙方不平等。在這個過程中,它創造了一種雙方之間的信任,承諾和義務。

按照這樣的設定,現金是最容易被公平平等還禮的禮物,而且更像交易而非關係建立。所以並不是理想的送禮選擇。


經濟學家並沒有這麼講過。相反,有一位知名經濟學家講過,送禮比送現金好。怪誕行為學,Dan Ariely 。

簡單說下原因。人們對禮物的態度與對金錢的態度是不一樣的。送禮物是談的感情,提到錢人們會運用理性思維而沒有親密感(談錢傷感情哈哈)。

舉個例子,留學生想討好自己的老師一般會送些有自己國家特色的小禮品,比如中國的字畫,扇子,茶葉之類的。不用很貴重。老外都很喜歡。相反,你直接甩給老師二三十英鎊。你看老師收不收。


其實也可以從貨幣與商品的角度來看,你送錢就是送的能夠購買一切其他商品的的選擇權,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可以與其他商品交換。而且不僅給了你選擇權,還給你了延遲消費的能力,貨幣的貯藏功能


因為你送錢的同時還送了一個選擇權,這個選擇權是有價值的。嚴格來說,你不能說更好,你只能說送錢不會比送實物更差。


可以轉換個角度來思考。我們將送禮物,變成先送錢,但要求必須買你送的禮物。

相對於直接送錢,兩種方案的目標函數一致,但是送禮物的行為,在約束中增加了必須買特定禮物的限制。這樣的話,可行域減小,那麼最優值肯定不大於直接送錢的最優值。而考慮到個人偏好的多樣性,因而造成目標函數多樣性,進而導致,兩種規劃的最優值基本不可能完全想等。也就是,除非有一致性且特殊的偏好,否則送禮物的最優值會更低,也就是效用更低。所以一般情況下,直接送錢更好。

當然,這是在傳統經濟的理論框架得出的結論。

1,如果考慮行為經濟學,則結論未必成立。因為至少存在個稟賦效應,這種效應,會對已得到的東西,有個更高的評價,所以可能導致送禮物更好。不過這是事後的評價,事前不成立。

2,傳統經濟學假設,效用來源於產品和服務的消費,但是就個人而言,未必。如果效用函數,還包括其他東西,如兩人關係,那麼可能就不一樣的。比如接受禮物的人,更重視送禮物所體現的用心程度,這樣的話,送禮物可能更好。


經濟學家確實沒這麼說過,這個說法應該屬於課程沒有上好,這個出處應該是西方經濟學關於效用和偏好的那一段。

下圖出自高鴻業的西方經濟學。

答案如下

但是要注意的是這道題裡面,涉及到的是補貼,也就是工資的一種形式。

但是效用本身是人的一種感受。送禮除了禮物的效用,還包括了送禮者的感情和心意,這個也是效用的一部分,單純的現金則在這一部分缺少了很多,所以說禮物越費心思,也從精神層面滿足了人的效用。

說完了這些,我想起來最近發的公司福利。

最近公司給員工發放了一些麵包店的卡,而另外一個同事買完某星的咖啡以後,回來說,遇到有人在辦理那家店店購物卡,咱們這一比起來就顯得太low了,這就是實物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不同人有不同的偏好,有人的偏好就是咖啡,而有的人兩種都不喜歡,這種情況下,其實現金工資就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法。但是這個前提是,你們是不是真的只有公司這種經濟關係,可以不涉及到感情問題。

這種關係一般屬於兒童不宜。


這麼說吧,你爸爸給你十塊錢吃早飯和給你買十塊的包子你會選啥?

嗯,我可以省五塊中午去上一小時網


題主,我借你的一百萬已經給你充了話費~不謝


看來這個「經濟學家」收到很多不合心意的禮物了啊,都逼到這份上了


如果經濟學家說的事不符合現實規律,那說明有不符合經濟學原理的地方。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只考慮個人偏好的話,確實現金比任何禮物價值都更高沒有衰減。但是,禮物有額外的附加價值,就是感情價值,男朋友送女朋友一個IPHONE,女朋友獲得的,除了手機的價值之外,還有男友愛情的價值。如果男的不用心去挑選禮物,女性會感覺不到受尊重的送禮行為。所以男性千方百計搞懂女性喜歡什麼東西,然後去買禮物送給女朋友,這樣就能收穫女性的喜愛,雙方的感受都更加好。這個事情是符合效益最大化的。送現金比送禮好,這個命題裡面,忽略了人收到朋友間禮物時候的感情效益。否則送禮這個事情如果真的是不符合經濟原理,那為什麼還這麼多人熱衷於送禮呢。


微觀里效用論和購買組合的結論導致的

@司馬懿 仲達大佬說得已經很完整了,送禮的風險之一是對接受者偏好的預估。

送錢和送禮的區別在於,其一送錢可以讓接受者自行選擇購買組合,這樣一來對接受者獲得了最大的效用,且在購買的過程中機會成本最大化,消費者的實際獲利上升,剩餘也是最大的,這使得福利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上升。

那麼即使如此,為什麼我們還是能看到送禮比送錢多呢?

在送禮市場上,我們假設送禮者對接受者的效用預期源於對之前的送禮行為結果的總結(適應性預期),而接受者對送禮的預期源於對其效用的理性估計和對送禮者的意願估計。

在這個模型下,實際上送禮還是不如送錢的,那麼再加上一個條件——送錢有著負的外部性,需要承擔額外的社會成本。

如此,接受者對送錢的偏好沒有變,但送禮者的決策中對送錢需要承擔不負責任,賄賂等社會輿論壓力甚至相關部門的調查。

這樣一來送禮者只能對送禮行為有一個比較合理的預期,而接受者偏向利益的最大化,其對禮物無法預知導致了只能對禮物存在一個期望量。

這樣一來,送禮者在送禮和送錢之間,會選擇低於接受者期望的決策,以達成自身的成本最優,兩者最終的均衡,是送禮承擔一部分消費者剩餘的減少和生產者剩餘的增加,達到總剩餘的最優。

因而送錢更有效但是送禮更廣泛。


工科出身,非經濟學專業。

談談自己的看法:

1.中國人注重禮尚往來

你送個禮,對方也得適時回禮。譬如結婚的禮金,朋友結婚早,你給多少,等到你結婚的時候對方也會相應還多少。你買的禮物不可能明碼標價,對方也不好明確你花了多少錢。這樣就不好回禮。

2.每個人的需求不同

同樣的東西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價值不同。對於一張有珍藏價值的唱片,對於粉絲來說可能很有吸引力,獲得之後的幸福感很強。而對於非粉絲而言,可能就沒有什麼多少意義。你不一定很清楚對方的真正需求。

3.貨幣的存儲作用

送實際的禮品,譬如會過期的食品之類,如果收的多了不好一下子消耗完,不就是浪費么?再說一些禮品轉手,也只能當二手賣,多半會貶值。如果換作錢,存在銀行或者投資,都是很好的 。

暫時想到這些 。


經濟學家的理論是建立在「理性人」基礎上的。在現實中僅有參考作用(僅針對此論點)。

p.s.理性人:

每一個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都是利己的。也可以說,每一個從事經濟活動的人所採取的經濟行為都是力圖以自己的最小經濟代價去獲得自己的最大經濟利益。(百度百科)


在知曉對方需求的情況下,送禮時實物明顯好過現金,否則送禮還是現金好過實物。


經濟學家:我明明說了壟斷產生尋租行為,尋租行為出現不利於市場競爭。怎麼到你這就成了送禮就送RMB了呢,這鍋寶寶不背。

當然,上邊說的消費者偏好啥的都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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