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行為的法律效力?
父親決定將其一套房屋贈與給其子(10周歲),根據當地法律規定,無償獲得房租所有權須繳納房屋估價百分之五的房產稅。父親是其子的法定監護人。
討論贈與行為的法律效力。(涉及的法條或相關案例)
一、贈與行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
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二、免稅。
1、特定親屬間贈與房屋,免個稅。
2、特定親屬間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營業稅。
3、地方政府要簡化免徵手續,不折不扣的落實到位。
2009年5月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009年9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
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一)離婚財產分割;(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015年11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所需證明資料的公告》。
第一條規定:「納稅人在辦理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手續時,應報送《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繼承或接受遺贈的,只須提供繼承人或接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複印件。屬於以下四類情形之一的,還應分別提交相應證明資料:
(一)離婚分割財產的,應當提交:
1.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2.離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親屬之間無償贈與的,應當提交:
1.無償贈與配偶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2.無償贈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戶口簿或者出生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其他部門(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雙方親屬關係的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三)無償贈與非親屬撫養或贍養關係人的,應當提交:
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贍養)關係證明或者其他部門(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雙方撫養(贍養)關係的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四)繼承或接受遺贈的,應當提交:
1.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經公證的能夠證明有權繼承或接受遺贈的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根據該公告第三條:「各地稅務機關要不折不扣地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謝邀。
竟然有兩個邀請,感動地回答一下。
行為有效。免房產稅。《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導致不動產權利轉移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一)買賣、互換、贈與不動產的;《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三)贈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徵營業稅手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所需證明資料的公告》
像類似贈予給配偶和子女的房屋是不收個人說的稅的,十歲的兒子接受贈予屬於純獲利的行為,所以這個贈予行為有效,請以國務院發布的為準。
與樓上握手,我們都是同一個老師
我也
我寫了個無效………不管了,2000字都差點沒湊出來
同學你好我是安達,你認識徐小田嗎?
唔。。。。什麼稅都不要交嗎。。。。樓上說的「國務院發布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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