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港限奶令後首宗最重罰:帶85公斤奶粉被判半年】?
港限奶令後首宗最重罰:帶85公斤奶粉被判半年
請知友正視事件,多角度考慮,平和理性回答,多謝~————————————————————————————————擱置撕逼———————相關問題:
奶粉代購對當地奶粉業有何影響? - 經濟學香港大陸遊客是否正在逐漸減少?對香港經濟是否已經造成影響? - 旅遊
我有個在虹口機場海關領薪水的學長,有次聊天我問過入關帶煙、酒的事兒學:一般你帶個一條煙啥的我們就當沒看見,但有一個男人入關被我們攔下了:為啥?:這哥們兒推了一手推車的煙出來,連衣服都懶得蓋一下,老子就是想放水特么監控那關怎麼過,只好攔下了
謝邀
香港地方小,如果要靠小小的香港供應內地龐大市場的嬰兒奶粉,真的會對香港奶粉供應做成壓力。所以為保障本地孕婦有奶粉供應,這次的重罰希望可以取得殺雞敬猴之用。要真正解決問題是要從內地奶粉質量著手。就算香港有大量水貨供應到內地。受益的也只是小部份的嬰兒。依然有大量嬰兒要食有問題的奶粉。
有時回深圳經過羅湖關口時。會發現有些人不收奶粉。只收罐子。把其他牌子的奶粉放進去,當成水貨出售。所以,只有中國政府嚴懲無良奶粉商。保證奶粉質量,問題才能根治。我覺得如何看待的正確方式就是不看待。
請鍵盤俠不要因為這個題目又造出,做出,傳出什麼花樣出來了。
別人對待這事。和你酒駕坐牢是一樣的!
真正的文明社會公民對於正常的法律執行以及懲罰不應該有疑義和看法的。
有異議的請在立法前表明立場。
而不是執行了以後因為聖母心發作跟風起鬨!我就想知道,一個人怎麼扛85公斤奶粉,腦補州長中
本人聲明:鑒於知乎用戶 曲可 對其回答所使用的禁止轉載許可權,同時對知識和觀點自由傳播的尊重,本人特此禁止 知乎用戶 曲可 以任何形式轉載(包括並不限於全文或任何片斷)這篇回答。其他人歡迎評論及轉載。詳細原因,請參看最後的「18/3/2016 更新」,謝謝!
香港作為自由港,以前並沒有對奶粉的進出口做出限制。但由於三鹿等事件的發生,大陸居民對於國產奶粉的強烈不信任,導致對於進口嬰幼兒奶粉的需求激增。因此,有些家長寄希望於香港零售市場,解決嬰幼兒奶粉的安全問題。然而,由於很多人(包括赴港遊客、深圳一簽多行人士、及部分香港居民)都看重了這個商機,就到處買奶粉,導致香港本地市場奶粉緊缺,當地市民自己很難買到相應的嬰幼兒奶粉。
與此同時,這些奶粉都是個人通過遊客陸路出入境口岸出入香港和內地,導致香港本地公共交通受到很大影響。比如跟地鐵很像的香港鐵路東鐵線,由於其連接了兩個口岸(羅湖和落馬洲),且班次相當頻密而備受這些「水貨客」喜愛。本來就很擠的「地鐵」上,現在更是到處都是即將運往深圳的奶粉;幾個靠近邊境的人口聚居站點,也變得跟春運時期的全國各大火車站相似,嚴重影響了香港市民的正常生活。因此,香港政府需要做一些事情,以便維持香港市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由於香港是個崇尚自由經濟的法治社會,香港政府並不能強制要求廠商增加對港嬰幼兒奶粉的出口。因此,香港政府能做的、同時也可行的就是規管嬰幼兒奶粉的非正常出口(即從內地海關的角度看,應該屬於走私行為)。即每位通過口岸出入境的人,都不能帶超過2罐的嬰幼兒奶粉。這一限制,對於要短期出遊的香港市民完全是足夠的;對於帶了孩子前往香港遊玩的遊客,也足夠把沒喝完的奶粉帶回內地而不至於浪費,這也是充足的。但是,香港並沒有對正常報關進出口嬰幼兒奶粉進行限制。換句話說,香港只對走私奶粉的行為進行規管,而非對於進出口進行規管。曲可大人 在他的回答中,一直在混淆旅客隨身攜帶奶粉和正常公司報關進出口奶粉的區別。至於為什麼那麼多人愛購買香港走私入境的奶粉,這就是政治敏感話題了。曲先生總算開始認真思考,比之前的回答要理性很多。
但照舊還是涉及對個人身份和政治傾向的揣測,比如本人是否在香港以及何時去的香港,跟本人觀點是否有關?是否曲先生使用繁體中文,就能斷定曲先生是自小在香港土生土長?更況且,曲先生所描述的一些內容遠非事實。望曲先生能夠從更客觀的角度進行更改。請好好說話,理性回答,多謝曲先生!===========18/3/2016 更新看來曲先生還是很關注本人的一舉一動嘛!但是曲先生在其最新回復中,不但不接受我釋出的善意,還繼續曲解本人的意圖,並竭盡一切進行嘲諷。我在17日的更新中,質疑了曲先生對本人的身份的惡意猜測,如下:但照舊還是涉及對個人身份和政治傾向的揣測,比如本人是否在香港以及何時去的香港,跟本人觀點是否有關?是否曲先生使用繁體中文,就能斷定曲先生是自小在香港土生土長?更況且,曲先生所描述的一些內容遠非事實。望曲先生能夠從更客觀的角度進行更改。
正常人很容易理解以上話語的意思,我只是根據曲先生的邏輯,因此舉出了相似的例子。但他昨日新做出的回復中,顯然對本人進行了辱罵。
有鑒於此,本人做出以下聲明:
鑒於知乎用戶 曲可 對其回答所使用的禁止轉載許可權,同時對知識和觀點自由傳播的尊重,本人特此禁止 知乎用戶 曲可 以任何形式轉載(包括並不限於全文或任何片斷)這篇回答。其他人歡迎評論及轉載。===========19/3/2016 更新歡迎大家看看海關嚴打之後會是什麼景象。水客不敢過關 3000人塞爆落馬洲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 受到內地嚴打水貨客影響,大批水貨客昨晚塞爆落馬洲支線交匯處,不敢過關,導致後來者亦受擠塞,高峰期多達三千人,在場人士顯得相當鼓譟,揚言要衝過人潮,警方隨即派員維持秩序,疏散人群,至晚上十時許,人潮才陸續消散。
昨日傍晚,落馬洲支線交匯處及直上二樓過關的天橋塞滿人龍,部分人為水貨客,他們攜帶大件行李,未有過關,導致後來排隊過關人龍不斷向後伸延,在場人士指高峰期一度多達三千人,有排在後面的市民及旅客不斷叫罵,要求前方的人過關,不要阻塞通道,但未獲理會,場面一度混亂,更有人聲稱要衝過人潮。
至於離境樓層港鐵站大堂便利店門口、行人天橋及閘機內外,亦逼滿人。港鐵落馬洲站下面的巴士站、小巴站、的士站、公廁一帶範圍亦受影響,到處人頭湧湧。
事緣內地海關嚴厲執法
消息指出,由於內地海關昨日於福田口岸嚴打水貨客,致大批準備北上的水貨客「卻步」,不敢過關,惟有原地觀望,致造成人潮「倒塞」。據知,警方隨即派人到場驅趕水貨客,有人決定改搭火車離開,至晚上十時,人潮陸續散去。
「北區水貨客關注組」昨晚亦在Facebook上載多張照片,指港鐵上水站有大批水貨客聚集,未知是否因落馬洲關口逼爆而未能離港所致。本報記者昨晚由落馬洲支線交通交匯處下車,再排隊過關,有現場人士指之前一度逼爆,其後才回復正常;記者抵達福田管制站所見,內地海關確實採取嚴打水貨客行動,穿校服的女學生亦被帶進調查室搜查,氣氛頗為緊張。
https://hk.news.yahoo.com/%E6%B0%B4%E5%AE%A2%E4%B8%8D%E6%95%A2%E9%81%8E%E9%97%9C-3000%E4%BA%BA%E5%A1%9E%E7%88%86%E8%90%BD%E9%A6%AC%E6%B4%B2-220043684.html
本人早就不想就這一問題再做回復,可惜曲先生依然不依不饒。希望,被曲先生再次舉報為不友善後,這問題能夠就此打住,曲先生也能做一位友善的人。
核心問題是香港就奶粉立法香港的法律是爲了維護香港怎樣的核心價值?如果說,香港是完全自由的貿易港口來說,針對購買奶粉超標立法,就完全違背了這一原則。沒有維護核心價值的立法事大。只維護利益的立法,應該是香港這個自由經濟體最讓人鄙視的管理方法。至於評論里說維護利益的童鞋們,請問一個問題:香港產奶粉么?如果不產奶粉,那就是轉口貿易,爲什麽紅酒可以通過政府免稅的方式促進香港的紅酒銷售產業鏈,奶粉不可以?保護利益?呵呵,還有更好的辦法賺得利益的時候,你說這是保護? 基於某些反智青年的評論,我增加一點相關討論類似的問題做討論環境培養。請大家忽略我對此問題立場——香港打擊奶粉的問題跟我利益無關——我的這個帖子只是想討論限奶令的立法是否維護香港法制的核心價值。那些只想在情緒上有宣洩的港燦和廢青們,請自覺彈開。言論自由是否應該包容「反對言論自由」這樣的言論的自由? - 邏輯如何看待美國首席大法官對同性婚姻法案的反對意見? - 法律@Weizhi FANG 你既然寫回答,編造我的觀點,就不要點我的名。點我的名,就不要屏蔽我不讓我評論。
我的立法精神方面的探討角度回答已被人惡意舉報,並且進行了編造論點的針對性批判。多次舉報無效,因此這裡進行補充說明:
1、我認為對此立法事實本身,我沒有異議,但是對於此項立法行為,我認為有違香港自由貿易港的立法精神——維護香港的貿易自由的核心價值。
對比的是香港政府對紅酒進出口進行了免稅政策,推動了香港成為世界紅酒交易中心的貿易地位,爲什麽今天針對中國奶粉的巨大需求,不順勢而為,成為進出口貿易中轉中心,反而要限制立法,傳遞這樣一個不歡迎個體的旅遊者,並且差異化對待的形象出來呢?
2、根據:律政司 - 香港的法律制度
可見:香港的政府系統內貫徹著一個原則,就是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除非有法律根據,否則不可以作出構成法律過失或會影響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作出行為的人不能提出其行為的法律根據,受影響的人可訴諸法院,法院可能裁決該行為無效,不具法律效力,並下令受影響的人可獲賠償損失。這方面法治的原則稱為合法性原則。其中一個合法性原則的推論可概述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當地法律。
那麼專門針對某一類人購買奶粉的行為進行法律規範,是否違背香港的立法精神呢?
而不是某些人編造的所謂的我的觀點:香港法律要為所有中國人服務。
即所有香港人和在香港的人都應遵守的法律——而不是只針對某一類人進行的約束。
3、針對立法的討論,而不是以暫時的困境來否定事件發展的探討。突然湧入的購買者的確對香港本地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困境。但是就此立法了,是否應該針對黃金也立法呢?爲什麽黃金出境攜帶門檻價值那麼高,奶粉卻只有區區兩罐呢?最近香港聽很多類似的惡毒推演,假想中國作為敵對方。比如高鐵不能通,一通就會被用來運兵之類的滑坡理論。奶粉不夠買,上環和尖沙咀的小熊餅乾也不購賣,咋不也立法呢?小熊餅乾由商戶自行決定限購,不就解決了?爲什麽要動用這麼高成本的管理呢?立法不貴啊?成本考慮也不適合吧?
4、請不要再編造他人觀點,並且把祖國當做假想敵了。中國抓逃稅,我認為可能存在個案漏掉的情況,但是執行還是很嚴格的。而且,與我對此事的觀點無關。以下內容作為補充,另外還有該問題下閭丘露薇的一個帖子我看了,我認為應該再多考慮一些,即嬰兒奶粉產量有限,應該控制銷售。可是希望某個舉報我的小朋友記得,你是小學來香港的,那之前,你喝的也是內地奶粉(也許也是香港買的過境奶粉),既然可能曾經共飲一江水,幹嘛在這個問題上擺出你我不共戴天的仇恨出來,舉報+拉黑呢?有什麽觀點不能擺出來好好談呢?——————————————————————————————————2013.3.5 補香港『信報』里的一篇文章摘錄。作者紀曉風,文章標題為『金針集 : 《環時》暗諷「禁運」奶粉似「閉關鎖港」』,發表日期2013年3月5日作者:胡江鏈接:為什麼香港不選擇多進口奶粉而是限制旅客出境攜帶量? - 胡江的回答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PS:我用繁體字是因為簡體字搜索的時候內容偏差大,在香港用GOOGLE繁體字搜索容易一些。我懶得改來改去的麻煩。拿繁簡體說事兒的,呵呵,目前我看到的都是港燦。此貼我的討論到此為止。目前沒有接到同一時空的邏輯探討,感謝各位點贊及支持。與此同時,官方媒體《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昨天就發表署名文章,「溫馨提示」香港「應把奶粉負擔當成貿易機遇」,同時也批評內地雖是泱泱大國,但「幾罐讓人放心的嬰兒奶粉居然生產不出來」,是「中國的乳品企業和監管部門的共同恥辱,也是我們這個國家被一根刺紮住喉嚨般的痛苦感受」,恍如對這個當前被熱議的話題一錘定音,就是「各打五十大板」。
不能否認,《環球時報》的評論觀點,其實是香港發展的真實寫照──「香港本是彈丸之地,它的最大優勢就是作為中國大陸門戶的邊緣優勢,在此基礎上的自由港定位才給香港帶來了眾人艷羨的巨大貿易量」,短短不足60字,道出香港成功之道,就是以自由港之名靠貿易發展經濟。本版同文紀曉風上周也曾撰文,分析香港本來就是一個「水貨之都」,並因此造就出一個又一個的傳奇人物,但時至今天,進口水貨仍然無罪,但出口「水貨」卻竟變成違法行為。至於評論另一段,質疑內地對香港的支持,令港人或變得對掙錢懶惰和不敏感,否則當內地食品安全頻現危機的時候,香港應尋求創造市場的贏局,而不是以「聯合國禁運」方式「滑稽地」應對。筆者記得,梁振英多次強調會優先照顧港人需要,只是誰說在照顧需要與創造商機間,定要二擇其一而不能兩者兼得?事實上,數字說明一切,根據衛生及福利局公布的數據,香港在06至08年間,嬰幼兒奶粉的進口量每年約1500萬公斤,之後進口量開始急增,至去年11月時,進口已增至4000萬公斤,遠超過本地消耗量約3000萬公斤,反映多年來其實不斷有大量配方奶粉被運出鏡。既然如此,如果政府真是「適度有為」,只要協助奶粉商直接把奶粉以香港之名再轉銷內地,便能把這兩大需求鏈分流與兼顧,締造出雙贏局面,也令汪明荃昨日的一句:「有錢賺,又點會唔賺?」顯得更擲地有聲。梁振英在過去一年,不下一次強調香港的經濟體系屬外向型,香港不應「閉關鎖港」及不要「劃地為牢」,又指要處理好「內交」,惟《環球時報》評論這一節:「我們希望……香港能通過組織貨源很快結束當前的『禁運』局面,避免內地人因此事對香港的不滿定型。香港社會應當了解:患難之中見真情」,那個是「閉關鎖港」與處理不好「內交」的始作俑者,似乎已原形畢露了。
香港太噁心了!
1我買奶粉花的是自己的錢。沒偷沒搶!
2全世界都沒禁!小香港憑什麼?
3拘留那麼久。買東西都被判坐牢!我也呵呵了。
4香港這個法律就是針對大陸人的!存在歧視!
5作為自由市場的模範香港竟然做出這麼low的法律!嚴重影響香港經濟環境!
6被判刑的人太可憐了!她家寶寶還在等奶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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