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乞討者問你要錢大家給還是不給?

在餐廳吃飯邊準備工作,後來有個老人家拿著身份證問我要錢說讓我可憐可憐他。我的原則是非殘障人士和賣藝人員一律不給。那天老人圍著我五分多鐘,腦子很亂,最後還是叫了服務員。後來看到老人家拿著身份證一桌一桌祈求的時候,我的良心又不安了。這件事折磨我兩個晚上了,發出來看看大家是怎麼解決的,畢竟誰的錢都是自己辛苦賺的


謝邀。

昔年,蘇格拉底也遇見類似的情況。他選擇給老人錢。有人告訴他,他被騙了,他說:「我不是捐給乞丐,是捐給人道。」

如今,如果是我,我不會把錢給乞丐,也是為了人道。

乞丐是一項歷史悠久的行業,很多人出於生活所迫,不得不靠出賣尊嚴乞求施捨生活,然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職業乞討者也出現在乞丐大軍中,這些人生活規律,地點固定,乞討之於他們就像工作一樣,而且這種工作收穫頗豐。

職業乞丐的存在正在嚴重衝擊著人們的底線,因為絕大多數人不能容忍自己每天辛勤勞動,結果收入還不如每天躺在地上的乞丐,也不能容忍自己的仁慈為他人的懶惰買單,此外,由於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發現乞丐行業隱藏著暴利,這也催生了拐賣人口、製造殘疾換取同情、剝削甚至黑社會性質暴力犯罪等一系列黑色產業鏈條,這不僅對於被拐賣、強迫的乞丐是一種摧殘,也是對那些掙扎在生存線上的真正的「乞丐」的一種傷害——因為人們進行施捨的時候會有顧慮了。

而這些可怕的來源,在於乞丐很容易拿到

人性是很難經得起考驗的,就算是真正的乞丐,當他發現通過乞討可以使自己的溫飽得以解決,甚至還能「奔小康」的時候,心中的邪念自然會冒出來,如果乞討的收入比較大,很容易成為自己當初討厭的那幫人。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如果能減少的來源,是乞討成為沒什麼油水的行業,那些職業乞討者和黑色產業鏈自然就會轉移戰場。

此外,考慮到理論上乞討者應當是由政府的救助機構負責救濟的,那麼作為一個納稅人,其實也不必有太大的心理負擔(當然,會產生心裡難過的情緒是一件很好的事,說明您很有「同理心」)。

所以,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為了資金能更有效地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同時減少黑色產業鏈造成的傷害,我不會把給老人。

我會給他買一份


謝邀!

給和不給,都看你的自願,沒有什麼強迫性的。如果感到心裡不安,那麼下次看到類似情況就都給一些。


現在的我覺得給不給全憑自己意願,不用考慮些什麼道德層面的東西。

小時候的我每次看見乞丐會很同情,總會給點零錢給他們,不然覺得良心不安,還總認為那些不給錢的人們沒有同情心。

之後大人們說有那些利用人們同情心行乞的乞丐,我就不給了,但心裏面又有些過意不去。

後來覺得就算每天遇見一個乞丐給個五毛錢,一星期也就幾塊錢,何況我又不是每天可以遇見。所以直接給錢,免得每次還要糾結他是不是騙子,到底給不給,心累。

再後來覺得,就算他們是因為窮來乞討,無論這是由這個社會制度還是由自己造成的,我的小錢也無法幫助他們的改變現狀,糾結給不給都是件無意義的事,就還先不討論給錢的負面影響吧。

現在看來,也許從我心底仍是希望去幫助別人的,但我連自己的現狀都無法改變,誰又來幫助我呢,還是先自救吧。

這個世上,每個人活著都挺不容易的,沒義務為別人的苦難負責,沒有必要將「不給就代表自己沒有同情心,給就覺得我高尚」這類的道德觀念強去束縛自己。人各自有命,能做到不去禍害別人就已經很不錯了。

就從給不給乞丐錢來說,也許我是慢慢得變成了那個我曾討厭的人。但對於這轉變的過程,我也不想去評價什麼。

不過至今我仍記得一個行乞場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頭一手拿著一個破舊的鐵盆向行人行乞,一手拉著同樣滿頭白髮、走路顫顫巍巍的老伴,老伴拉著個有輪子的小破凳,中間夾著個喝了一半的礦泉水瓶。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伴著輪子沙沙聲向前一步步慢慢走著。也許這是個不被人羨慕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但這個畫面在我腦海卻怎麼也揮之不去。


首先普通人幫助乞者一般只能解決一時急需,想改變整個真正乞者生存狀態的只有國家社會才有這個能力,所以我一般都是本著救急不救窮的原則,不會直接給錢。

2015年的時候,我跟我幾個同事在青島逛完步行街就在附近吃飯,差不多等我們吃完的時候,來了個老奶奶,問我們能不能給點東西吃。我就說,可以,我就喊老闆加個菜和米飯。結果老奶奶說不用,吃剩下的那些就好了,然後她站著就在那裡吃了起來。這個時候老闆出來了,老闆覺得影響到我們,就罵她。然後我們趕緊跟老闆解釋我們已經吃飽了,接著又跟老闆要了份米飯。老闆進去後,又重新用打包盒裝了一份米飯,手裡還拿了幾串隔壁燒烤店老闆送給老奶奶的羊肉串還有水。

正常人碰到真正需要幫忙的人時候,多多少少都會有惻隱之心,只不過乞者這個行業多多少少在消磨人們的善良。


這麼說吧:

向你徵稅的時候,來收稅的也是陌生人,甚至他們都不露面就把錢拿走了。至於拿了錢之後是幹了什麼,你也不知道,也不需要你知道。態度一樣不會好。你唯一知道的就是,花了你的錢的人,無論是看上去還是實際上都一點不可憐。

乞丐你只要給幾塊錢,他就滿足了,還能給你一個感謝。

想想這個,碰到乞丐就給他點錢吧,你不會因此而降低生活品質的。


3給錢肯定是要看自願,願意給就給唄。

可能你是不給良心又不安,給了又怕被騙。

其實我是這麼想的,給個三五塊,被騙就被騙唄。

你把乞丐當成一種職業就好啦。

從經濟角度考慮的話:假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遇到一百個乞丐,每個給五塊錢,也就每年被騙一千六百塊?而你糾結起來浪費的時間和精力,是遠遠不止這個價錢的。

從道德角度考慮的話:假設對方是騙子,他可以對不起你給的錢,但是你不能對不起自己的心。

從社會效益的角度來考慮的話:職業乞丐並不會導致越來越多的人好吃懶做,出來騙錢。因為出來當假乞丐也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並不能得到與勞動力相符的社會地位。

以上是個人想法。

祝好……

今天又想到一點,有新聞說一些小孩子被乞丐頭子強迫要飯,甚至斷手斷腳為了更可憐。那應不應該給呢?我不知道,希望能有答案。


有次13號線 我帶著心愛的沒吃完的打包的炸雞 有人跟我要錢 乞討那種 年紀看不出來 男的 年紀大 但不是特老 本來想假裝沒看到 不給他錢 但他就已經在拿我的炸雞了喂 我只能掏錢 結果 最便宜的是5塊錢 講錯 最小張的是5塊錢 心疼。。。 但炸雞更貴。。。


我買過食物,不願給錢。發現強迫孩子乞討的,直接報警。


不給

小時候遇到乞丐,我媽往我手裡塞點零錢,教我要有愛心。

我一直都以為,這點小錢,對我來說不算什麼,但能幫助他們,給就給了吧。

過了好多年,回家過年的時候跟奶奶到菜市場買菜。

有個賣菜的老婆婆,她的菜一塊錢一捆,我等她找錢的時候,尷尬地笑笑她問我該找多少。後來她告訴我她只會種菜,其他什麼都不會,秤也不會用,就一捆一塊錢地賣。

後來男朋友要給四肢健全的乞丐錢,我阻止了。要是他能不勞而獲,那我們怎麼對得起那些辛辛苦苦靠自己的雙手勞動養活自己的人?


跟坐在公交車後面幾排讓座一樣,想讓就讓,想給就給,純看心情。

給不給或者讓不讓都看我高興不。做人不要想太多,自己開心就好了真的。

不存在什麼良心安不安的。

不過一般來說,老人要錢我會給,因為我一看到老人就會想到自己家的老人——我爹知道會打我:老子又沒有去討飯……

反而我從來不給小孩錢,不管是要錢要飯還是賣花賣唱……那怕有時候我就牽著我姑娘。


只幫需要幫的人,要錢沒有,要飯給買饅頭。


以前也會給這些乞討者一點小錢,或者買一些吃的,然而在見過瘦骨嶙峋還在超市做清潔員、或者在街頭擺小攤賣鞋墊的老人家和正值壯年卻在街頭逢人要「零錢」和「買吃的錢」各種人士之後,我就再也不會白白給任何人哪怕一毛錢了。

很冷漠對吧?小學的時候自己沒有零花錢,學校組織捐錢,那次我就滿大街的借塑料瓶,髒的壞的都撿,然而賣了只有一元錢(現在想想肯定是被騙了),捐錢的時候拿出這塊錢我還笑嘻嘻的說這是我撿東西賣的,估計都沒人相信吧。

只要有體力和腦力,哪怕撿各種破爛住在破窯洞里我也不會去討錢,也不會讓父母上大街……不僅僅是尊嚴的問題,誰的錢也不是天上掉下來撿的,有富豪?嗯,那生活所迫就委屈點給他家看看大門打掃廁所賺點小錢也好啊。

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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