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怎樣從王國上升為帝國的?

我指的是法統,不是說實力,


先說結論:兵強馬壯,國際承認

一個流傳甚廣的謠言就是英國的「印度女皇/皇帝」這個頭銜是繼承自莫卧兒帝國的皇位。
但實際上根據 Royal Titles Act 1876(An Act to enable Her most Gracious Majesty to make an addition to the Royal Style and Titles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以及據此發布的詔書,「印度女皇」這個頭銜是跟莫卧兒帝國一毛錢關係也沒有的。

Royal Titles Act 1876的法理基礎如下:

1. 指任頭銜的許可權屬於英王王權( 聯合王國國璽,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Kingdom)。這條直接援引自《1800愛爾蘭聯合法案》第一條:

...[and] that the royal stile and titles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said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should be such as His Majesty by his royal proclamation under the 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shall be pleased to appoint.

2. 維多利亞女王現有的頭銜是「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信仰的守衛者」
3. 根據《1858年印度規管法案》,英屬東印度公司被撤銷,印度政府由英屬東印度公司信託管理,移轉到以女王名義的英國政府管理。根據該管治的變化,上議院俗職和靈職議員和下議院建議女王應採用合適的頭銜。

隨後女王根據本法發表詔書,宣布創設「印度女皇」這個頭銜:

...our present style and titles are "Victoria,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Queen, Defender of the Faith:" and which Act also recites that...theretofore vested in the East India Company in trust for us, should become vested in us, and that India should thenceforth be governed by us and in our name, and that it is expedient that there should be a recognition of 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so made by means of an addition to be made to our style and titles : and
which Act...by our Royal Proclamation under the 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to make such addition to the style and titles at present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 as to its may seem meet ; we have thought fit, by and with the advice of our Privy Council to appoint and declare...the following addition shall be made to the style and titles at present appertaining to the 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its Dependencies : that is to say, in the Latin tongue in these words: "Indiae Imperatrix;" and in the English tongue in these words: "Empress of India."

無論怎麼解讀《1876年王家頭銜法案》和這份詔書,都是找不到任何一丁點莫卧兒帝國的痕迹的。「印度皇帝」這個頭銜是由英國樞密院建議,由英國兩院批准的成文法確定,由英王的權能予以創建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印度皇冠反而是低於聯合王國皇冠的。

順便說句聯合王國皇冠Imperial Crown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繼承自英格蘭皇冠的。英格蘭由亨利八世在1532年《禁止上訴法》(An Act in Restraint of Appeals)通過發明歷史的手段升格成帝國:

Where by divers sundry old authentic histories and chronicles, it is manifestly declared and expressed that this realm of England is an Empire...

推薦閱讀對英國君主的翻譯為什麼是「國王」或「女王」,而不是「皇帝」?中Roonherzog的答案;中世紀的帝國從本質上是一個神學概念,神聖羅馬皇帝是first among equal的地位,在政治上是諸國國王是平等,只是享有某種儀式性的尊榮權。《禁止上訴法》中的升格帝國是神學意義上的,目的是消滅羅馬天主教會及其代表的羅馬帝國的普世性,從而割裂出聖公會。

而隨著《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撕碎神聖羅馬帝國神學上的優越感,之後稱帝的帝國基本只需要兵強馬壯和獲得國際承認即可。這點拜占庭倒是早早就看穿了,統帥Imperator(Autokrator)才是皇帝本質,奧古斯都和凱撒都是商品。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後的稱帝其實就不講究什麼羅馬法統,帝俄和拿破崙倒是多多少少附會羅馬情結,至於奧地利、德國、大英、巴西和墨西哥。稱帝的目的就純粹是基於國內政治目的,不外乎是滿足君主的虛榮心或者作為俾斯麥的政治勾當之類。

維多利亞女王稱帝的動機確實是希望獲得Empress這個稱號,她本人直接希望加冕成為大不列顛和愛爾蘭和印度女皇,迪斯雷利擔心變動英國的頭銜會造成麻煩所以建議採取印度女皇的頭銜減少阻力。但是都跟什麼莫卧兒什麼的完全沒有關係,當時正是英國人自詡高等文明,用炮艦全世界在履行「白人的負擔」和賣鴉片的時期,怎麼可能自降身份去附會莫卧兒帝國呢?

所以「印度皇帝」的所謂法統就只有一個,那就是英國的國內法,追根究底是《1800年愛爾蘭聯合法案》,英王欽定的。當然國會的決定權也很重要,要根據英國的成文法和習慣法去產生。

隨著印度女皇的加冕,大英殖民帝國正式把自己命名為「大英帝國」,並在外交和政治場合使用。以下為《凡爾賽和約》:

如果涉及海外自治領和印度一般是這麼表示的:

所以你要指「the United Kingdom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the Dominion of Canada and 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and the Union of South Africa and the Dominion of New Zealand and India」這個政治實體的時候,這個政治實體在國聯和海峽委員會這種國際機構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那這個政治實體的名字是很明確的:

British Empire, 大英帝國


雖然「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這個詞確實存在,英國也具有真正帝國的實力,但事實上英國從來沒有在一個最正式的官方場合稱自己為British Empire,各代君主也沒有宣稱自己是大英帝國皇帝( British Emperor,Emperor of British)——雖然在各種半官方或官方的資料中,英國也經常用empire,imperial 這樣的和帝國有關的術語——但「大英帝國」,更多只是對於強大英國的俗語和通稱,因為從來不存在這樣一個法理上的British Empire,維多利亞女皇最盛時的頭銜也僅是「維多利亞陛下,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信仰的守衛者,印度女皇」。

維多利亞是女皇沒錯,但只是「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不能因為她是印度女皇,英國也就自動升級成了帝國。就象最初,普魯士王國的統治者稱國王,但是他們同時統治的勃蘭登堡,不能同時隨之升成勃蘭登堡王國一樣。事實上,歐洲大陸上所有的皇帝和帝國的稱號,或多或少都和羅馬帝國有關,但與神羅帝國關聯不大的有實力的統治者並不一定要求成為皇帝,就象當年路易十四,就並沒有讓法國成為帝國。喬治三世當年曾被建議使用 Emperor of the British Isles這個稱號,但他沒有答應,只使用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國王的稱號。但在國內事務中,與帝國有關的詞語還是經常出現的。比如各種勳章,直接就是Comman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

所以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原本已經強大到完全不需要一個帝國的虛銜。面維多利亞女王之所以選擇升級成為女皇,有一個原因便是因為其女兒維多利亞·阿德萊德·瑪麗·路易絲公主,她是維多利亞的長公主,後來嫁給德國的腓特烈-威廉,而腓特烈-威廉之父威廉一世在1871年已自稱德意志皇帝,腓特烈-威廉也由王儲變為皇儲。所以一旦腓特烈-威廉登基,維多利亞長公主就會順理成為德意志皇后。但是她的母親的頭銜卻僅僅是女王。

雖然英國才是真正強大的「日不落」,但依照歐洲古老的禮賓習慣,女皇(Empress、同皇后)仍然是要比女王(queen,同王后)更尊貴,所以英國首相本傑明·迪斯雷利便竭力推動,希望維多利亞女王能夠接受印度女皇的頭銜,這樣就不會出現女兒比母親更尊貴的情況——雖然這僅僅是文字功夫,但在1876年,維多利亞女王便開始使用Empress of India的頭銜,而1888年,維多利亞長公主果然成為了腓特烈皇后。但無論如何,此後英國歷代君主的簽名也依然是Rex Imperator,即國王-皇帝,而並非簡單的皇帝。因為英國在法理上,始終只是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皇帝的稱號,只是基於印度而已。

所以,以法統而言,根本不存在「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這個政體。


正式頭銜是英國國王兼印度皇帝


英國的全稱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愛爾蘭獨立前全稱是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她自始至終都沒正式成為帝國,不是她能力達不到,而是在歐洲的傳統貴族體系中她的資格不夠。

但可以承認的是,在十九世紀中下葉一直到二十世紀前期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是實實在在地承認英國「大英帝國」資格的,這就是由實力決定的,由遍及世界大大小小的殖民地和對海上貿易的控制權決定的。要知道西班牙或葡萄牙建立殖民帝國時西班牙葡萄牙君主也只是國王或女王——你的殖民地再廣大,在歐洲貴族體系中也不過是更有實力更有錢罷了,地位是升不了的,跟小國王室地位平等,除非當拿破崙。

從凡爾賽條約可見(Treaty of Versailles/Preamble)。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BRITISH EMPIRE, FRANCE, ITALY AND JAPAN,

these Powers being described in the present Treaty as the Principal Allied and Associated Powers,

BELGIUM, BOLIVIA, BRAZIL, CHINA, CUBA, ECUADOR, GREECE, GUATEMALA, HAITI, THE HEDJAZ, HONDURAS, LIBERIA, NICARAGUA, PANAMA, PERU, POLAND, PORTUGAL, ROUMANIA, THE SERB-CROAT-SLOVENE STATE, SIAM, CZECHOSLOVAKIA AND URUGUAY……」

——THE BRITISH EMPIRE其實和FRANCE, ITALY,JAPAN等簡稱是並列的,還有美國的簡稱就是USA(但條約中不能縮寫,即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可不是the America或者the North America,否則大英帝國的加拿大領地表示不服。

「His Majestythe King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of the British Dominions beyond the Seas, Emperor of India by:

The Right Honourable David Lloyd George MP, First Lord of His Treasury and Prime Minister;

The Right Honourable Andrew Bonar Law MP, His Lord Privy Seal;

The Right Honourable Viscount Milner GCB, GCMG, Hi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The Right Honourable Arthur James Balfour OM, MP, Hi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Foreign Affairs;

The Right Honourable George Nicoll Barnes MP, 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

——看清楚第一行,條約是如何稱呼英王的,只稱印度皇帝。

英王國(UK)正式名稱: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君主為王或女王(King or Queen)。

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指代(看清楚是指代並不是正式名稱):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of the British Dominions beyond the Seas,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並不列顛海外領地,君主為王或女王(King or Queen),並印度皇帝或女皇(Emperor or Emperess of India)。

British Empire 只是英國統治地域的統稱,和France是並列的,因為France是法國統治地域的統稱,雖然他也有殖民地,但法國此時廢除了君主制,其正式名稱是République fran?aise。有人會說應該是Britain和France並列吧,然而Britain(準確說是UK,United Kingdom )通指不列顛群島即聯合王國,不包括英國海外領地,不能指代英國當時的真正實力,而British Empire才包括了不列顛群島和海外領地,這才指代英國稱霸全球的真正實力,大英帝國解體後才是UK,而不是British Empire 和France並列。

其中,印度本不過是英國海外領地的一種,但印度被分離出來無非可以折騰出一個印度皇帝,不然印度和加拿大有什麼區別?有人會說英國女王自稱印度女皇和莫卧兒帝國皇帝沒關係,這是不知道歷史。

「During the following century Mughal power had become severely limited, and the last emperor, Bahadur Shah II, had authority over only the city of Shahjahanabad. He issued a firman supporting the Indian Rebellion of 1857 and following the defeat was therefore tried by the 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for treason, imprisoned and exiled to Rangoon.The last remnants of the empire were formally taken over by the British, and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ct 1858 let the British Crown formally assume direct control of India in the form of the new British Raj.」

簡單翻譯就是莫卧兒末代皇帝巴哈杜爾·沙二世被流放,英國完全控制印度,1858年印度管理法案使印度正式歸於英國王室控制,英國女王加冕成為印度女王(Queen)。——莫卧兒帝國沒掛掉,英國女王能稱印度女王嗎?直到 the Royal Titles Act 1876,維多利亞女王才正式加冕為「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但這個稱號歐洲貴族是不認同(是認同不是承認)的,不過是英國議會自娛自樂而已,雖然英國及其海外領地包括印度香港等都認同。

在傳統歐洲貴族體系中,英國應該一直都沒有帝國資格的,因為要成為帝國其君主需要成為皇帝或者他有本事統一歐洲(其實就是打敗歐洲所有的皇帝競爭者)。而歐洲的皇帝傳承看似混亂其實還是有律可循的。

這就要從羅馬帝國分裂說起,羅馬帝國分為東西羅馬帝國,也就產生了東羅馬帝國皇帝和西羅馬帝國兩個皇帝帝位。奧斯曼土耳其攻佔君士坦丁,東羅馬滅亡,東羅馬帝國皇帝資格隨著東正教逃亡到俄國(西邊可是天主教,認自己為異端,再回想回想十字軍東征的到底是誰?只能往東邊逃),被俄國獲得成為沙皇俄國。雖然歐洲鄙視俄國,但也不得不承認人家沙皇資格是貨真價實的。

而西羅馬帝國皇帝資格在查理曼統一歐洲後繼承且被教廷承認,後來843年《凡爾登條約》一分為三後,東法蘭克繼承帝位,就是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也就是德意志第一帝國)。不少人以為德國稱皇帝是自吹自擂,實際上人家本來就有這個資格,而且其實力後來也是一次一次被證明。而法蘭西(西法蘭克王國)國王路易十四隻敢自稱太陽王可就是不稱皇帝,原因很簡單,他沒能力把神羅干趴下,反而差點被圍毆,頂多就一歐洲霸主。1806年拿破崙勒令弗朗茨二世於8月6日放棄神聖羅馬皇帝尊號,僅保留奧地利皇帝稱號,神聖羅馬帝國瓦解為奧地利帝國、萊茵邦聯等,並強拉教皇到巴黎給他加冕,這才有了拿破崙皇帝及其帝國。後來普魯士在普法戰爭中打敗法蘭西第二帝國奪回了帝位,威廉一世得以建立德意志第二帝國。

到1918年11月9日,德國君主制被推翻,建立共和制,西羅馬帝國皇帝傳承終結。

而在1917年,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退位,東羅馬帝國皇帝傳承終結。

回到正題,這兩個皇帝帝位跟英國實在扯不上關係,因此英國王室作為歐洲貴族的話只能是王爵,她又不曾征服歐洲過,最多靠打敗了莫卧兒帝國而搶來一個非歐洲的印度皇帝,但那是印度體系,歐洲貴族體系是不會承認的。所以英國從來都沒有正式作為一個帝國過,但有一段時期在世界範圍內世界各國和地區都承認英國強大得足夠成為一個帝國,她在歐洲只是個王國,但在世界卻是日不落帝國。這裡的帝國不是爵位而是地位!

所以準確的問法應該是,英國如何從歐洲邊緣島國發展成為日不落帝國?


 1066年,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在黑斯廷斯之戰打敗了當時英格蘭的宗主、韋塞克斯王國的末代君主哈羅德二世,控制了整個英格蘭。這已是50年內英格蘭土地第二次遭遇外來入侵的戰火。1016年,丹麥國王卡紐特大帝也曾征服英格蘭,並繼承了英格蘭王位。

  這兩次相隔半個世紀的戰爭與王朝更替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共同點:其一,如今的學者認為卡紐特與哈羅德二世對英格蘭的統治不僅是土地上的佔領和軍事上的控制,而是對英格蘭地區實行了真正有效的管理和統治,並帶入了新的制度和文化;其二,不管是1016年還是1066年,兩次王朝更替並沒有使得英格蘭內部四分五裂,也沒有使得英格蘭成為征服者所控制的其他地區的附屬之地,英格蘭始終作為一個較完整又統一的政治單元出現在整個11世紀的歐洲,這標誌著更早前大不列顛島上鬆散的小王國終於團結並穩定了下來,盎格魯-撒克遜人與凱爾特人、諾曼人經長時期融合,開始形成近代意義上的英吉利人(包括蘇格蘭人)。


先說結論: 大英帝國搶了秦始皇的皇位。

大家都知道西方皇帝不能隨便當的 真正的帝國只有羅馬後來稱帝的都是繼承自羅馬

羅馬分了東西羅馬

西羅馬帝號的繼承人就是教皇和神羅 德皇和奧皇都是從神羅延伸出來的 誰繼承神羅皇位誰就是皇帝 後來拿破崙逼弗朗茨解散了神羅 把教皇抓來給自己加冕也當了把皇帝 後來的普法戰爭後普魯士打敗了法國 覺得自己重建的神羅 威廉一世稱帝

東羅馬就是拜占庭 俄國娶了末代皇帝的侄女 認為自己繼承了東羅馬 開始自稱沙皇 就是凱撒的意思 奧斯曼也認為自己是拜占庭的繼承人

英國也想噹噹皇帝 怎麼辦呢 西方這面的皇位是輪不上了 但是東方還有啊 英國滅了印度的莫卧兒帝國搶了莫卧兒的王冠 開始自稱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國王及印度皇帝 也成了帝國 也就是說這帝位繼承自莫卧兒 大家都知道莫卧兒是跛哥帖木兒的後裔建立的 帖木兒又是成吉思汗的後裔 是突厥化的蒙古人 也就是說莫卧兒帝位源於蒙古帝國 在往上算算 成吉思汗只稱了可汗 沒稱帝 忽必烈學中原稱了皇帝 中原帝制自然是源於秦始皇

也就是說大英帝國搶了秦始皇的皇位。

以上是轉載,雖然很久之前就看到了。


不是我們翻譯的么


英格蘭時期的金雀花王朝已經叫安茹帝國了,即使根本不存在一位安茹皇帝。

後來的話,是印度皇帝的皇帝,不是大英皇帝的皇帝。


大英帝國靠的是實力。

現代以前的中國人一般認為只有統治整個中國的君主才能合法地使用皇帝(大皇帝)這一稱號,所以理論上只有中國的歷代王朝才是帝國(最狹義)

中國帝國的袁世凱 洪憲皇帝

廣義範圍內,只要是統治或支配的地域廣闊,在國際上或某一地區強盛一時的國家,就可以被稱為帝國。通常這些國家只達到狹義上帝國的標準中的一點(領土廣闊)或幾點,而且不論政體是否為君主制。這些國家本身一般並不稱自己為帝國,而是王國、共和國、聯邦、聯盟等。

比如大英帝國

大日本帝國(明治維新到二戰時期)

荷蘭帝國

希特勒統治時期的德意志第三帝國

羅納德·里根提出的邪惡帝國(蘇聯帝國)

稱為新羅馬帝國的美帝國。

正如很多回答所說,上英國一直沒有放棄王國(Kingdom)的稱號,因此大英帝國只能算是對鼎盛時期英國的一個「非正式帝國」稱呼,只能形容英國本土加上其海外殖民地整體,不能單獨指英王國本身。

就如同曹操,一生未稱帝。建魏王國,也是名存實亡大漢帝國下的諸侯國。世人皆仰之,為之影從。

靠的就是實力。


拿到了印度帝國的皇帝頭銜而已??

話說這麼多年英格蘭王國難道不應該被洗進印度帝國法理了嗎?( ′???` )

CK玩家強答。


懷疑「大英帝國」這個詞來源於日語。權當拋磚引玉


強迫症表示看到大英「帝國」很糾結


英國從來都不是法理上的「帝國」,至少別的國家不承認。至於維多利亞大媽的頭銜,也是繼承自莫卧兒帝國的「印度女皇」而非英國女皇。


我的看法有些不同,不否認維多利亞是因為佔有統治和繼承了莫卧兒「帝國」才稱為印度皇帝的。但是,莫卧兒政權完全遊離於西方文化之外,乃至在維多利亞時期被拉入西方世界。那麼怎麼翻譯莫卧兒政權就是維多利亞必須要做的也可以隨意做的事情了。

按理說,就莫卧兒統治的範圍和實力和他們與四大汗國,與伊斯蘭世界之間的繼承關係,頂天就是個kingdom。但是英國人為了政治目的強行翻譯成empire從而達到了維多利亞稱印度皇帝的目的,順便對莫卧兒政權進行了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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