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見到乞丐要施捨錢嗎?哪些該給哪些可以無視?


謝邀 @羅大少

一般情況我挺少回答被邀請的問題,主要是因為很多真的不了解,也就不敢瞎說什麼誤導了別人不好。但看到這個問題,我卻覺得非常有必要將想法寫下來,不論是否成熟,幫助自己去思考和分辨何為正確。

先說結論:施捨是因為善良,但我認為直接給當事人錢是最糟糕的表達善意的方式,所以除了這兩種,其餘一律不給錢:

  1. 自己有除同情心泛濫外的其他理由——例如第一次和女孩約會時展現自己的慷慨和善良。

  2. 技藝精湛的表演——可以吸引我們駐足觀看10分鐘以上並且獲得了聽覺或者視覺的享受。

一般來講我們回憶一下,會發現乞丐有很多種:

  • 方式上:有直接追著你要錢的,有彈個樂器等著你給錢的;

  • 體態上:他們有的斷手斷腳、有的老態龍鍾、有的裝聾作啞、也有的白白凈凈;

  • 理由上:有很久沒吃飯的,有來到陌生城市被騙的,有沒錢買票回家的,有「賣」極廉價塑料花的,有家人生病籌錢的,有直接躺在那給你看「老子有多慘」的,也有胡攪蠻纏不給就不走的。

當然無法否認確實有人時運不濟,有「一個饅頭難倒英雄漢」的時光,被迫低頭向陌生人要一個饅頭或者一頓飯錢,要知道朱元璋和韓信年輕時候就要過飯呢!但時代不同了,古代生產力低下,交通和通訊不方便,一旦遇到戰亂就更是民不聊生;而在現在,完全可以求助親朋好友(只要不是做人太過失敗),極端點沒有親人、也交不到朋友的話還可以去民政局、公安局、或者標榜自己佛性的各大寺廟尋求幫助。

並且因為行業壁壘極低,乞丐市場可以說是充分競爭,臨時起意需要乞討的業餘人員完全不是人家全職工作人員的對手,不懂化妝、不懂裝慘、不懂放下身段和臉皮、孤身一人沒有拉幫結派擠不進人流大的黃金地段,早就被淘汰了。

所以我們日常生活中看到的,現在討論的,其實都是職業乞丐。不管他的形式如何,本質是不會變的,總結起來就是:

  1. 只要錢,不要物。

  2. 不平等交易,無法向付錢的人提供有價值的物品或者服務。

  3. 不論形式如何,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激起行人的同情心或衝動(emotional pay),盡量不給你思考和冷靜的時間。

  4. 這種行為所得被他當做經濟上的主要收入。

甚至按照這四點總結和歸納,我們會發現乞討這個行為的範圍甚至遠超我們的一般認知——寺廟裡讓你花大錢買平安符時、單位學校強行組織的捐款行為等等。

我始終堅信,並且會經常強調「愛才是這個社會和世界的基礎」,而同情心也是我們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一種偉大的感情。雖然很多人會由於一時的惻隱之心給乞丐金錢,養著一大批職業乞丐活躍在各大車站和商業區,卻也不好簡單的說這是錯誤的。因為他們的動機是基於博愛和同情。

分析完了,談談我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有許多時候,同情心其實來源於看待事物的角度,也就是獲取信息的不全面

  • 假如我告訴你,你面前這位缺了一條手臂,並且半邊身體被硫酸燒毀的年輕人是被一個乞丐集團控制的,從小訓練的心智極不健全的賺錢機器。他小時候因為身體恢復快,所以只是在每天乞討前皮膚上被刀割出了一些流血傷疤,但隨著長大慢慢就被敲斷了手腳,甚至是被潑上了硫酸。而他每天乞討得來的錢也是全部上交給控制他的組織,並且這些組織會人為製造各種慘象,還會按照收入情況調整和發明各種乞討形式。換句話說,你給你覺得最慘的乞討者更多的錢,來年就會批量產生更多的同類型乞討者——換言之,我們在投票選擇來年許多流浪兒的命運。

  • 還有,向你走來的這位白白凈凈衣著得體的小姑娘,告訴你很久沒吃東西了,希望能要些錢去買個包子。你想起了你的妹妹或者女兒,同情心大動,於是毫不猶豫的把剛買的還沒來得及吃的盒飯一把給了她,想著我今天就善良一回了。誰料對方搖搖頭又給送回來了,說,不要吃的只要錢。如果你能看到一個人的過去,你就會發現這個小姑娘從小不愛讀書,喜歡打遊戲,每天寧願在外面瞎逛也不去學校。好不容易家裡給介紹了個工作,卻因為遲到、粗心、敷衍的態度又給辭了。直到有天她發現瞪著無辜的大眼睛直接向路人要錢其實收入也不錯,起碼比什麼文員的工資高多了,還自由。於是就開始干起了這一行,甚至有點小得意——不用幹活輕輕鬆鬆有錢拿。

以上兩個故事來源於真實的新聞報道和記者卧底調查。你給錢是因為覺得他們挺可憐的,但殊不知,對方覺得掏錢的你才真正可憐——被耍的團團轉。

但是當我們了解的越多,就會驚訝的發現在這個為博得你我同情的努力中卻幾乎沒有同情心立足的餘地,而是針對我們人性各種情感精心設計的一個個騙局。有鑒於此,我認為除了這兩種,其餘一律不給:

  1. 自己有除同情心泛濫外的其他理由——例如第一次和女孩約會時展現自己的慷慨和善良。

  2. 技藝精湛的表演——可以吸引我們駐足觀看10分鐘以上並且獲得了聽覺或者視覺的享受。

然而有的人生而殘疾,或被父母拋棄,或出生在一個窮鄉僻壤的山溝溝里。這些卻都不是可以由自己來選擇的,由這些因素造成的貧窮和被迫乞討似乎就有了正當理由。許多人其實是希望能夠分辨生活所迫和企圖牟利的乞討行為,然後幫助前者,抵制後者。然而不幸的是,職業乞丐也因此而誕生。

相傳乞丐是除了殺手和妓女外可以追溯的最古老的職業。但沒有付出就沒有收穫,成為乞丐意味著放棄了尊嚴和健康,去追求所謂的不勞而獲。這雖然是一種生活方式和價值觀,但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卻是及其不划算的。與此同時,我們直接給乞丐錢也對本來目的——改善這個群體的狀況,幾乎沒有幫助。

人是善良的,也是邪惡的,但是社會必須存在釋放善意的渠道,引導人們去向善而不是作惡。當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幫互助就是一種,不過還不夠,因為力量太過於分散,無法導致社會做出更深刻的改變。政府有所作為也太重要了,但也是力量有限。於是我們發明了非盈利性組織,用於集中善款,或是統一安排志願者的時間和力量。

從自私的角度來解釋慈善,其實是在用利他的行為來幫助自己獲得一種釋放善意之後的滿足感。而這也是對於為什麼我們要給乞丐錢,要捐款給希望工程,要幫助他人的最普遍的一種解釋。除了動機,還有能力的問題。好心不一定能辦好事,懷著善意也並不能肯定幫到別人。

世界首富比爾蓋茲先生現在全職做著慈善,並且會每年定期發布公開信闡述過去一年內取得的成績和改進。在他看來,慈善的目的並不僅僅是釋放善意,捐些閑錢,而最重要的目的是「重新分配這個社會的財富」。在我國凡是被劃分為特困級別的縣級市都會有巨大的金錢、政策的扶持,以至於當地人就不思進取,只希望永遠貧困下去,永遠可以不勞而獲。政府想要授人以「漁」,但是他們偏偏只要「魚」。即使給予的資源也不會被用於創造,而只會被白白消耗。由此可見重新分配社會財富的方式絕不是將富人的錢直接給窮人,殊不見中了彩票的人不久之後就會變得比以前更加貧窮,就是由於沒有通過努力取得的回報絕不會被珍惜。宜家創始人,瑞典首富生前從未公開捐款,因為他「絕不會給任何懶惰的人一個不勞而獲的機會!」

所以再次得出結論,直接沒有明確目的地把錢給當事人,絕對是最糟糕的表達善意的方式

我心中這個社會最需要的善意,是為了創造出一個付出同樣努力就能取得同樣回報的環境,是長期跟蹤的持之以恆而不是一時興起的不負責任,是對資源的有效利用而不是一股腦兒把錢和物都發完了事,是希望卻不是依賴,是給予最本質和珍貴的「公平的機會」,而不是給錢

有太多話想說,顯得啰嗦~而且話題太大,就不展開了。

附:畢淑敏《坦然走過乞丐》

畢淑敏:坦然走過乞丐

  喜歡張愛玲的一個理由,是她說自己不喜歡乞丐。凡人不敢說厭惡乞丐,特別是女性,那樣顯得多不善良啊。

  乞丐是一個現象,它把貧窮和孱弱表面化了,癱軟地體現了出來。它把人的哀助赤裸裸地表達著,讓他人在同情之後,起了幫助的慾望和收穫施與的喜悅。

  於是乞丐就成了常說常新的話題,名著中的乞丐常常是睿智和淳厚的,平常人也有很多與乞丐有關的故事。聽過一個女子講述,她最終決定嫁給丈夫,是因為那個男人在看到乞丐的時候,總是一往情深地掏錢。某次竟把請女孩吃飯的錢悉數捧出,以至於兩個人只能空腹沿江散步(女孩的錢只夠兩人回家的路費)。女孩認定男子值得信賴,很快和他結婚了。那個衣衫不整的乞丐不知不覺中成了紅娘。當我對女孩見微知著的聰敏欣賞不已時,她臉色陡沉,說婚後不久發現丈夫狹隘虛偽,很快分道揚鑣。於是那個乞丐又在渾然不覺中成了罪人。

  我茫然了,不知如何對待這大城市眉眼上的瘤。某天和海外宗教界的朋友結伴走地鐵。骯髒的老乞丐裹著污濁破氈,半跪半俯地擋住了階梯,破舊草帽中,零星小幣閃著黯淡的光。氈下像槍管一般刺出半截腿,該長著腳的地方,是一團褐色的腐肉。情景的慘和氣味的熏,使人不得不遠遠拋下點錢,逃也似的躲開。

  我知趣地退後了幾步,和朋友拉開距離。依她的慈悲和博愛,無論捐出多少,都是心意,也是隱私,我尊重地閃開為好。

  她端莊地走了過去,俯身對殘疾老人說,請你讓一讓,不要阻了通道,你沒看到人們都繞開你走嗎?這讓大家多不方便啊。老人從地面抬起出半張臉,並不答她的話,我行我素道,行行好,太太,給幾個小錢……

  朋友悄然走了過去,不曾放下一枚分幣。進入地鐵,找到站內的工作人員,她說,通道上有個乞丐,妨礙了交通,請你們敦促他走開。

  我無聲地看著這一切,心想不給錢尚能理解,比如恰逢心緒不佳,無有餘力關顧他人,但找了公安驅趕老丐,是不是也嫌過嚴?忍不住替她找理由,說,我看到報載,有些乞丐騙吃騙喝,白天在街上乞討衣衫襤褸,下了班之後,西裝革履地下館子。有的乾脆以此為業,幾年下來,居然在鄉下起樓造屋成了當地首富。想你一眼看出那乞丐正是這路人等?

  朋友笑了,說我哪有這份神功。你說的那些事例我也在報上看過。具體到這位老人,沒有證據,我們不可以隨便懷疑。我疑惑道,既然你不認為他是壞人,為何不施捨?

  朋友道,可我也不能判斷出他是否真的貧病無告,難以自食其力啊。

  我說,這卻難了。每個人在掏腰包施捨之前,難道還要雇個私人偵探,一一查訪乞丐們的收入情況嗎?

  朋友正色道,這正是現代社會的為難之處。農耕社會,誰個窮誰個真無助,十里八鄉的人都心裡有數。進入信息社會了,人員大量流動,我們知道火星幾日幾時幾分大沖,一般人卻無法掌握乞丐們的真實背景。

  我說,那怎麼辦呢?有些乞丐擋住你的路,展示他們的殘疾和可怕,嚇得你不得不扔錢。幾個人同行,若你袖手而過,就顯出小氣和不仁,壓力也挺大啊。

  朋友說,我是從不在馬路邊施捨的。那樣不是仁慈,而是愚蠢。當然了,我不敢說馬路邊的每一個人都不該救助,但救助,也要有現代的意識。你給了一點錢,他就叩頭,他靠出賣尊嚴得到金錢,你收穫了廉價的慾望滿足。你的那幾個小錢,是不配得到這樣的回報的。他輕易地以頭觸地,因為他已不看重自我。那種靠展示生理惡疾,壓榨人們的感官,更是一種潛在的威脅和逼迫。利用醜惡博得金錢,古來就被稱為「惡乞」,被人所不齒。如果你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卻助長了不良之風,不正與你善良的願望相悖嗎!

  我聽得點頭,又問,那我們如何施捨呢?

  朋友說,要有正式的慈善機構來負責這些事務。它要接受各方面的監督,來有來路,去有去向,一清二白才能把好鋼使在刀刃上,又省了普通民眾的甄別之難。

  從那以後,我可以坦然走過乞丐身旁。對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對那些揚長而去之人也不再側目。當然了,也積極向正規機構捐助並期待他們的清廉。

  (摘自《千頭萬緒是多少》,畢淑敏著,上海文藝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定價:20.00元)


個人準則:

1)有勞動能力,在人流密集處或娛樂場所附近乞討的一律不給。這兒多是職業的,人家也不差你那幾塊錢。

2)演奏音樂的,唱歌的。多數不給,因為沒有美感。偶然給是確實覺得彈奏或唱的得很好,令人欣賞。

3)破衣爛衫,自顧自撿垃圾的,應該考慮支持一下他/她的事業。特別是對方又餓又渴的時候。

舉例:上海冬天最潮冷的晚上,從酒吧出來打不到車。走兩步,見一衣著破爛夏裝的男人在翻垃圾桶,找到一瓶喝剩下的礦泉水,毫不猶豫一飲而盡(水應該結霜了)。趕緊掏錢,兜里錢沒剩下多少,索性都給了他。互相鞠躬,道別。走半小時到家之後開始後悔,當時應該帶他先去去便利店買些吃的,萬一他不敢進店,豈不是還是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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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匆忙間忘記寫最重要的一條準則。

4)如果乞討者中有看上去不滿十四歲的孩子,只能給食物不能給錢。

好幾年前丐界流行過一隊對男女代帶一個小孩在街上攔住你,說孩子餓了。那段時間我整天在各地出差,哪裡都遇到過這樣的。我的回復就是,」我在邊上麵包店買個白麵包(菜湯麵,煎餅,包子)給你好嗎?」如果還繼續要錢,我就心安理得地離開他們。

十次有大概只有一次,他們接受食物。

現在出街少了,很久都沒再遇到過了。

我是這麼想的:即使999個都是丐幫的套路,但假如真的有1對夫婦丟了錢,遇了急,為小孩開口要,一定不能讓他們在我這裡被拒絕。但僅限於不易轉賣的食物,錢一分不能給。這種情況給錢有很大的概率成為變相贊助未成年人乞討,贊助人販子,贊助殘害兒童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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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補充:

承蒙各位的錯愛,在下第一次知乎答題即得了過百的贊同,感謝。

所謂錯愛,本人看了一下本題回答,個人認為最佳答案非 @Amos 的莫屬,請各位移步觀賞。

以下的話只是一些說明,可略過。

實情:

以上的四條規則是我從事銷售工作後,各地亂竄整天遇到多次乞討時總結的。近幾年由於工作變化同時成為超級宅男後,很少面對這個問題了。

觀點:

我不認為給乞丐錢是一種靠譜的以慈善為目的的行為。所謂慈善行為應該是關心效果的,即立項,給錢啟動,觀察效果,後續投入或終止。慈善的目的是修正社會不夠公平之處,而給乞丐錢很難達到這個目的。

出發點:

那幾年我經常會碰到一些似乎值得幫助的人,我給錢,但我不知道他們如何使用,不知道我是否被騙。其實我也不在乎。這種行為的出發點更象是一種消費,而消費的目的是尋找心理平衡。我並不准備就這點此展開討論。我個人的4點準則是關於如何成為一個精明的消費者的。

另外:我已在 @Amos 的答案中點過贊了。


以下的最好不要給,要給也給吃的,別給錢,

1. 蹲在路邊,前面一排的列印,手寫,粉筆的求助信的,最好不要給;現在新出來一種騙局,幾個人穿戴齊全的騎行服,身後放幾輛山地車,行李包裹裝備一應齊全,前面放一牌子大意如:迷路/被偷/等,求20/30元坐車回家,多是假的。

2. 攜抱嬰幼兒童者,最好不要給;這些人可能是給嬰幼兒餵了安眠藥讓他們不哭不鬧,你給他們錢,就是害了這些孩子。請順手報警,警方在打擊此類人員。

3. 故意展示殘疾博取同情的最好不要給;這些人可能是自願或不自願被弄殘的,成為了賺錢工具,不要給錢,否則就是鼓勵這種慘劇再次發生。

4. 還有一種,就是兩個打扮的不錯的看起來小清新的小姑娘,晚上專門找獨行男青年,說被偷/迷路,借一點錢吃飯回家,這個絕對是假的,我在這個城市一個著名景點附近碰到過好幾次。

下面的可以給錢,

1. 要吃的

2. 自顧自撿垃圾的

3. 廣場上賣唱的,我所在的城市圖書館附近有一個很有名的廣場,很多人在那裡賣唱,各有各的目的,推廣/掙錢/找伯樂等等,我每次都會給一個拉二胡的老者10塊,因為他矜持,他腳下的牌子上寫的生平也不是很複雜:小地方人,學中文,學歷不高,有文學功底,擅二胡,被文革耽誤,後輾轉到此,與人合開廣告公司,被騙,憤而上街賣藝養活自己。他說他很愛二胡,喜歡就這麼一直拉下去,也可教人。我一般在他的攤前站一會,聽他的二胡,想我自己的事。二胡聲或凄涼婉轉,或高低意難平,或激越高揚,他閉眼坐在那裡,下巴上花白的鬍鬚隨風微擺。

音樂,有時候是很抓心的。比如我就很愛李宗盛。

2014-03-29 update-----------------------------------------------------------------------------------------------------------------

承蒙各位知友厚愛,謝謝!

在我完整而仔細的看完整個話題的答案後,我覺得 @Amos的答案是最棒的,我有的只是淺薄的結論,而他的答案中有思考,分析,發散。比我的要深入的多,請移步至 @Amos的答案。

再次謝謝各位知友的贊。

謝謝 @Amos的答案,有深度有廣度,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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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要錢的給飯,遇見要飯的給錢


一起學跳舞的朋友,有天吃了個特色菜,沒吃完打包,記得裡面有個魚特別不錯。

正好那天跳舞我沒吃東西,朋友把打包的食物送我。滿心歡喜,一直尋思著下課了回家吃魚。

冬天,小冷,步行回家,路上碰到一對母女,穿著單薄,女兒高中年紀。

當媽的先說話,問,小夥子,等會趕火車,手頭錢不夠了,能不能幫忙給點錢讓孩子買點東西填填餓。

想了一下,把那個打包的東西給了母女。心想這玩意贊,讓她們吃好點,也挺開心。自己再忍會,回家附近買個蓋飯也是極好的。

當媽的先是一愣(這貨不按常理出牌啊!),壓根沒看我的魚,委婉的表達說只有錢才能解決她們母女的需求...

瞬間頓悟這母女是騙錢的啊,虧我還把魚讓給她們。

「你們不要這個吃的啊?」沒等她們回答,我把她手上那個袋子拿了回來,淡定的回家,又有好吃的了。

BTW 那魚挺好吃的,只是感覺今後不再想給乞討的人送東西了。


剛剛在客運站下車,路邊隔五六米就有個乞丐蹲著,客運站人流量可不少,要是在這蹲一天碰到心軟的人指不定要發多少財。

走的匆忙沒有照相。

遇到三個乞丐,第一個給了五塊錢,其餘兩個就掃了一眼頭也不回的走了。

第一個乞丐在拉二胡。

拉世上只有媽媽好。

雖然有點走音但大體上讓人一聽就知道是什麼。

其實就算你沒拉出個什麼調我也會給的。

會點樂器的老人不容易。

因為自己是學音樂的也知道學個啥東西這路或多或少都是挺艱辛的。

想起之前有一次在家聽到樓下廣場有人拿著麥的唱歌,爸爸媽媽下樓散步回來說是乞討的,好像唱了很久了,我問他們你們有沒給錢,爸爸說沒帶錢出去。

我唉了一聲說要是帶錢去給點就好了會點音樂的都不容易,爸媽聽了也是覺得蠻辛酸的馬上拿了20塊錢又跑下去。

我們學院門口經常有人拉二胡啊吹笛子什麼的。

有一次我朋友來找我玩說這人在音樂學院門口不是班門弄斧么?

我回了句說正因為都知道不容易才會起憐憫之心。

同學經常吐槽說門口那老頭的二胡能不能調調音再拉,就算是這樣吐槽了她也會經常時不時的投一兩塊錢。

說回來。

像這樣的唱歌的撥弄樂器的反正只要干點什麼不閑著坐在那的我都會給。

而今天遇到的另外兩個人是什麼情況,都是穿著校服裝學生的乞丐。

一個在一塊牌子上寫求八塊路費坐車回家,另一個求六塊坐車回家。

開玩笑呢你筆和牌子隨身帶啊?

背個書包了不起啊?

出來回家都不帶夠錢啊?

全廣州都放假多久了你咋還在客運站啊?

放假這麼久天天蹲客運站你吃啥啊?

學生的臉都給你丟完了,照這放假天數你才求個幾塊錢的路程照這速度我都走回家了。

你要是真想回家隨便打個滴上車後說清楚回家立刻讓人拿錢下來這麼簡單個事不會嗎?

書都白讀了啊?

咋就這麼死腦筋呢?

還有你那樣長得像學生么?

像么?

哪個路人因為你是個學生就會同情你啊?

誰家的鈔票是大風刮來的?

說到這個我又想起來,之前還沒放假的時候晚上吃宵夜跟同學去那種小吃街買東西的時候,娘的有個老頭周圍乞討那碗都伸到你眼皮底了,我跟同學在買東西,小老闆剛好找了錢遞過來,同學拿了錢,那乞丐看見了那碗就杵在她面前,你說這情況吧不給又不好意思,同學準備拿個一兩塊放碗里,我二話不說拽著同學的袖子扭頭就走。

然後那個老頭還一個勁用胳膊抵著我們想攔住不讓走,貌似還瞪我,媽的,我瞪了他一眼拉著同學從另一方向走了。

怎麼著,倚老賣老也不是這麼賣的啊?

有手有腳就不能跟小吃街的老闆們學學怎麼賣東西啊?

天天在學生堆里混個什麼勁?

大多數學生還根本沒收入來源啊?

平時自己吃飯都不夠還要給你啊?

氣死我了……

以前在客運站坐大巴,經常有那些聾啞人拿著什麼愛心卡片說什麼捐款,我去你x的。

小學的時候就有很多漂亮的聾啞姐姐哥哥叔叔阿姨來表演,人家賺的都是辛苦錢,錢還都是買他們的書才賺,表演都是無償表演書你可以買可以不買,一本書才十塊錢厚厚的。

媽的乞丐怎麼了,乞丐就不能有點骨氣嗎?

人家擺地攤賣頭繩的大媽賣一條才幾毛錢,你一乞丐蹲旁邊什麼事都不幹就有人把找的零錢送你,你他媽算個什麼事啊?

————————————

大哥我都辦完事了你咋還在那要六塊錢的車費呢……

敢情你坐那坐了一天了啊……

沒停下來照相是為了給你點面子……

又走幾步又看到那拉二胡的大爺

拉了一整天的世上只有媽媽好……


我來答一發~~~~~~~~~~~~~~嚴重聲明:以下僅本人個人觀點!!

先說答案:絕!對!不!給!!!

今天出了地鐵在地鐵口等人,恰好有一個老伯伯過來要錢,手裡捧著個破碗,全身髒兮兮的,一臉的貧苦羸弱,走路慢吞吞的「真」像是老了走不動似的(可以參見《天下無賊》裡面葛優剛上火車找座位被劉德華拒絕拉倒車尾的場景)。沒錯,就是那種你在車站地鐵口隨處可見捧個破碗拿根拐杖要錢的那類。經過多年上當受騙的反面教育,我絕不相信這個騙局了,這次當然也是不會給的了。反正在等人,無聊就順便觀察了一下:在大約一分半鐘的時間裡面,他向10個左右的人伸出了手裡的那個破碗,其中有四個人給了錢,成功率40%。鑒於現在的物價形勢,我姑且相信每人至少都給了一塊(肯定有人會給五毛啊一毛啊,但是就我多年所見以及自己多年上當的經驗來看,給一塊的絕對是占絕大多數的,甚至在自己同時有五毛和一塊情況下都會給一塊或者兩張一塊給共一塊五。當然有的「土豪」甚至會給五塊十塊的,這些是極少數,不具有統計學意義。那麼平均下來我們就按照每人都給一塊來算),那麼老伯的收益是4元。現在我們來算算這筆賬:

時間:約一分半鐘,就算是100秒,大約每隔10秒老伯就完成一次推銷走向下一客戶,成不成功另說。當然,在本例中成功率是40%。

時間:100秒。

收益:4元。

換算成時薪等於是:60*60÷100*4=144元/小時。

換算成日薪:144元/時*8小時=1152元/日。

換算成月薪:1152元/日*30日=34560元/月。

我勒個去,這tm絕對是高大上的工種啊。哥累死累活一個月才賺人家零頭那麼多啊!這絕對是全天朝回報率最高的工作啊!!

神馬?不可能一小時60分鐘都是像前面那一分半鐘那樣子向目標客戶推銷,需要準備需要練習神馬的?好,打五折算,假設效率減至50%,可就是這樣也有72元/小時的時薪啊!!一般去做兼職的時薪時價是多少啊?按照廣州最低工資標準來算:1550元/月÷21.75天÷8小時=8.9元/小時啊!!這討飯的時薪是一般兼職的8倍啊!!

神馬?不可能一天八小時都像前面一分半鐘那樣子向目標客戶推銷,要休息要吃飯?請注意,我只算了老伯一天工作八小時而已(實際上那些要飯的一天絕對不止工作八小時),這是正常工種一天的正常工作時間。如果要老伯再在這八小時內除去吃飯休息的時間,那麼正常工種是不是也要除去?大城市苦逼白領每天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不是應該少於八小時??好,即使這樣,再打五折算,假設老伯效率再低一點,一天的「有效工作時間」只有4個小時,那麼老伯一天的人工是多少?72元/小時*4小時=288元/日,月薪:288元/日*30日=8640元/月。即使按照每月21.75天來算,老伯的月薪也達到:288元/日*21.75日=6264元/月。這月薪即使是在廣州這樣的大城市,也不算低了,很多做了三五年的白領也就這個水平,至於廣大進廠的工人們如果拚命加班可能達到這個數,不加班的話就只有呵呵了。這麼強大的利益驅動,也就難怪時常有新聞報道說這類要錢的都是有組織有規模的了。

所以,眾屌絲們、眾騷年們、眾愛心泛濫的大哥大姐大叔大嬸們,下次在公車站地鐵口見到這類要錢的老伯別瞧不起了,也別再給人獻愛心了。或許你累死累活每天加班不敢請假不敢遲到不敢早退不敢跟老闆頂嘴戰戰兢兢勤勤懇懇工作一個月換回來的工資,也不過就是人家的零頭!!!

說了上面一大篇廢話,我想要表達的意思其實是,這些要錢的利用了大家的同情心,而實際上他們並不是真的需要幫助的人,長此以往的惡果是劣幣驅除良幣,真的會導致真正遇到困難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再說他們其中很大部分就是職業的,而形成產業之後真的可能有殘疾人、小孩等被幕後的黑手操縱(我沒有親眼所見過,但時不時的會有新聞報道出來)。

而這一切卻悲劇地源於:你以為你在「行善」?其實你在「作惡」。


看到很多善意的回答:不論對方怎樣,自己懷著一顆布施的善心都問心無愧。但原諒我沒有辦法對這些回答表示贊同。

20130313鳳凰台社會能見度播出了一期名為《「丐幫」調查》的節目,觸目驚心,如今在鳳凰網已經找不到這期節目了。好不容易在網易視頻找到,分享給大家:

起底東莞"丐幫":幫主砸斷幼童腿喂安眠藥

視頻內容即是社會能見度《「丐幫」調查》,被改了名字。

據我自己觀察乞丐中大致幾類:

1.生活所迫出來乞討,占極少數。

2.被人操控致殘,被迫乞討。

3.騙子團伙,求學費、求路費等等。

看了視頻,我想沒有人能再問心無愧的給乞丐錢了,這些乞丐只有越慘,才能有更多的人給錢。但這些錢最後大多都流入了幕後的操控人手中。路人的同情心越是泛濫,就會有越多的人想要利用這些「同情心」來牟利!

其實有更合適的解決方法:

1.有相關機構對此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6月18日國務院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救助站對屬於救助對象的求助人員,應當及時提供救助,不得拒絕;對不屬於救助對象的求助人員,應當說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貼上詳細條款: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救助站有職責對向其求助的乞丐提供救助,我們在路上看到的乞丐,都是沒有主動向救助站求助的,箇中原因,大家想想便清楚了。

2.為那些撿食垃圾,餓肚子的人提供一份待用快餐。「待用快餐」,類似歐洲的「待用咖啡」。待用快餐可以幫 助流浪者、低保戶等困難群體。你在餐館消費時,可以多買一份快餐,「寄存」在店裡,等有需要的人來取用這份免費食物。很多城市都有這樣的待用快餐餐廳,他們不僅無償提供救助食物,也會有志願者出門派發食物。我想,那些真正放下尊嚴走到街上向你乞討的人,多半是連肚子都填不飽了。很多城市都有待用快餐餐廳,詳見:待用快餐官網

大家都有同情心,但希望每個人在幫助他人的時候能夠通過更理智、更有益的方式。



君子固窮,不墮青雲之志。

有些時候我們不是沒有愛心,而是在他們身上看不到一絲希望。


滿篇都是傾向於「不幫助」的回答。我還是轉一篇黃執中先生的《這世間,聖人夠用嗎?》,給大家另一個視角和切入點。告訴大家,為什麼我們哪怕知道是受騙,也可以笑著去幫幫。

因為,我們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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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間,聖人夠用嗎?

年初三,陪老娘逛街,見路旁有一老頭盤腿席地,身邊一張張五彩螢光色筆寫就的護貝告示,自述家破人亡,慘絕人寰,走投無路,乞人相助。

老娘說,這是騙子——後面,是有個集團的。

我同意。

但是非,卻沒眼前那麼簡單。

首先,這老頭,就算沒他自己宣傳的那麼慘,肯定也夠慘。

不慘,不用干這行。

可一個詐騙集團,之所以會願意招募慘老頭,會願意搭理慘老頭,會願意照應慘老頭的穿衣吃飯……為的就是這慘老頭,還能幫他們掙點慘錢。

而當這慘老頭,連那點慘錢都掙不上時。則其周遭,便連唯一會顧著他的騙子們,都得要拋棄他了。

懂嗎?

前者為義,後者為利。

會照顧慘人的,世間除了聖人,就是惡人!

至於芸芸眾生,那些半瓶水的好人,既乏前者之義,又不齒後者之利。

結果往往是:慘時無人捲袖送暖,死時人人舉袖拭淚。

不過,這不怪好人。

畢竟,好人大好前程……他們要上學、要上班、要陪女友看電影喝汽水吃晚餐。

以至他們行善,僅有「餘善」,無從「全善」。

餘善,不能活人。

於是,才有人將餘善點滴掃集,自己留一點,慘人用一些。

多留的,是騙子。

不留的,是聖賢。

所以,如果你不能伸手救起一個慘老頭,那麼,就放心被騙子騙吧。

只要騙子還能用慘老頭騙錢,則世間慘老頭,就還有活路。

所以,如果政府不能阻止慘老頭出現,那麼,就別掃盡這些騙子吧。

捫心自問:絕了惡人,這世間,聖人夠用嗎?

懂嗎?

不殉義、不殉利。

天降好人,就是專門要給別人騙的。

所以看到惡,別咬牙。

遇見苦,幫一點。

受騙了,笑一笑。

因為,咱們畢竟受得起。


多年前,在路上碰到一個類似騙錢黨的婦人(抱著孩子),糾纏著兩個初中女生(也可能是小學生),大概是說很餓,沒錢回家云云,兩個女生隱約被說動心,一個已經往書包裡面掏錢.

我快步走到她們面前,大聲說:走吧,她是騙人的!

然後留下三人目瞪口呆.

直到如今,我都很後悔.

1,其實,我不能百分百肯定那個人是否真的是乞丐(即使以往騙人,也難保當日是真需要),儘管只有1%的可能,若成真,我傷害了她

2,我阻止了小女孩行善的愛心與機會,我用我所謂的世故,打碎了她們心中美好的愛.


這裡面需要你個人的識人能力,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如果不能確定對方的困難,我個人傾向於不給予幫助


以下內容不知道合不合題。

前段時間我在朋友的奶茶店幫忙看了近一個月店。大概第三天,店裡來了一個阿姨,跟我說發喜糖了,她女兒生了一對雙胞胎。我連連道恭喜。

隨後她說,孩子七個月早產,現在還在觀察,每天醫藥費2000多,希望我可以幫幫她。

那一瞬間我腦中蹦出一個念頭來就是,騙子。

不過,那個阿姨一臉愁容,我最終還是給了她錢。

後來跟店主朋友說了,被她罵我怎麼總是這樣,真受不了我。

鬱悶的我又跟一個清華男說了這事,他說,只有兩種人會被騙,一種是貪小便宜,一種是太善良。

MD,太會安慰人了!於是我心裡桃花朵朵開~~

我覺得這些事情憑著本心做吧。反正就十塊八塊的錢,也不多。看到特別可憐的,覺得於心不忍,就給吧,這時候心態就是:雖然我知道你可能是騙我的,但是我是一個善良的人,我權當是給自己積德了。

如果覺得那個乞討者怎麼看怎麼假,四肢健全腦子精明,反正你就是打動不了我,那就不給。

so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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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變得社會了,覺得當初的自己太聖母了……

我長大了……

最後,懦弱的善良會縱容罪惡的橫行!

會縱容惡的善不是真的善!


一句話,當你的心靈受到震撼,當你的悲憫之心出現了,就不要在乎那個人是不是騙子,請慷慨的施捨你的五元十元!其實你在考慮給與不給的時候無非就是在想那個人是不是騙子,而事實是你根本無需糾結於這樣的問題,只要他打動了你,你就慷慨的施捨,即使是騙子你也算為他的打動你的表演付了點小費,就算平白無故的損失了這五元十元你又能怎樣呢,在你記憶中的停留都或許不超過一天!別人是怎麼判斷的並不是百分百適合你的!永遠只有你自己的判斷才是!


自己感覺不彆扭就行。無論給或不給,無論是隨時準備零錢,還是恰巧有零錢,還是走過了才注意到想折回去給,或者走過了才想起沒給但沒有回頭,還是根本不想給。只要是自己心裡舒服都可以。因為我們都是普通人,施捨零錢也不是做慈善事業,需要那麼多的制衡監督。就是一個人最天然的流露出對當下那個個體的善意或者沒有善意而已。無論流露與否,都不會改變我們是一個普通人的本性,我們不會因給了更善一分,也不會因為不給更惡一分,不會因為給了愚蠢一分,也不會因為不給明智一分。因為這種行為太微不足道,於人,於己,於社會,都是沒有多大價值的。


至於以上的為自己不給找出種種客觀理由去撫慰自己心理的負罪感的人,實在是有些矯情。普通人不庸俗,一個普通人妄圖用高貴冷艷的價值觀證明自己不普通就庸俗透頂了。更何況你對於那些人是職業行騙判斷的正確率甚至不會高於我認為你們矯情這個判斷的正確率。這樣還跑出來冒充理性幹嘛呢?



真是一把辛酸淚啊!!!

我小時候真是不要圖樣圖森啊!!!遇到乞討者,一定會給錢的。看到街邊的老奶奶一直磕頭會受不了,很心疼呢,給她的碗里遞錢,還會扶一下她說:不要磕了,很疼的。還有,以前試圖說服我阿公給收留一個行乞者,給她一份工作;未果,送上自己的儲蓄罐。還有,下雨天,把自己的傘給行乞者,自己淋回家!

尼瑪!!!我多好一個小姑娘啊!!!

結果……

轉折點來了!我單純善良的日子一去不復返!應該是一年級的時候,有個周末,我去鋼琴老師家上課。下午下課,正要坐公交車回家,這時候,一個人問我要錢,段子就是「我很餓,身上沒一分錢,好幾天了,小朋友你能不能給我點錢買吃的啊?」我摸摸口袋,只有一張50的,我很想幫那個人,可是給了他,我就回不了家了。那人說:那你給我50,我去買吃的,錢找回來我再還你好不好?然後……然後……然後我就給他了!!!那個人當然沒有再回來。我一直等,一直等那個人回來還我錢,等到天黑了,最後害怕極了,哭著鼻子回到鋼琴老師家裡,老師給爸媽打電話把我接回家。我那時候還只有一米三的個子,還那麼一副呆萌樣,你怎麼下得去手啊!!!真是喪心病狂!!!令人髮指!!!沒有人性!!!無法原諒!!!反正這件事情給我留下了徹底的陰影。

大學以後,又聽說了太多行乞者的行騙術。

現在,幾乎不會給了,除非手上剛好有零錢,或者那位行乞者看著比較有眼緣……

四肢健全且無作為的,一律不給,不論年紀!

(Ps,在演奏音樂或者唱歌之類的可以給,但是,我覺得,他們不是行乞者。)


我大二的時候

和女朋友去杭州玩

碰到三個大概60歲不到的婦女,聲稱外地來的,沒錢了,想吃飯

我女朋友有拚命拉著我走,說是騙人的,不讓我給

然後,然後我哭了,哭的很厲害

你們不能想像一個已經19歲的男孩,出來旅遊,還能哭成這樣

我依舊記得那個情景,我看到那三個乞討的人的不是他們的臉,而是我自己年邁的奶奶。

我看到乞討的人,腦海中想起的第一句話是

"你的能力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那時候我雖然過也不富裕,每個月生活費也不多,但是每每見到這些乞丐的,我心裡想的是「但凡這些乞討的人,自己有點其他能力,又怎會來做這種讓人看不起的職業」 所以我認為,每次施捨的1塊,2塊甚至5塊,10塊的能力你總應該有吧。

「人均有惻隱之心」 對於年輕力壯的乞丐我可能會少些同情憐憫,但是看到那些年紀稍微大一點的,我就會想起我的父母,我的奶奶。心裡想"這些人是誰的父母,又是誰的子女"

我想誰都不會讓自己的親人淪落到這般田地。

恰巧今天看了一個知乎題目 現實可以有多殘酷?

當我們有能力,有條件去過更好的生活的時候,往往容易因為自己現在的幸福,而看不見其他人,甚至自己曾經的苦難。

我記得在我高考模擬投檔成績要出來那天晚上,我和母親在家散步

我母親是非常節約的一個人,但是她對乞丐從不吝嗇。

在給完乞丐施捨沒多久後,我在手機上查到了自己成績,剛好過線

母親只是輕聲的說了四個字「善有善報」

我其實真的知道,很多乞丐都是騙子,在上海南站,我每次去乘地鐵都看得到很多。甚至有個女團伙,重複找我要了3次錢,有個山東大叔用一模一樣的口吻,在半小時內找我要了兩次。

我在第一次乞討的時候,都給了錢。

我記得有個同學說過,如果以後有小孩了,無論是不是騙子,都給!

也許是我們大了以後心就不單純了,總想著別人是騙子。而我則相信,哪怕找我乞討的100個乞丐中,只要有一個是真的,那我的善舉,就夠了。

我突然想起我來上海的第一年的冬天,那時候我在徐家匯排隊買東西。有個姑娘,和我說她來找工作,一分錢都沒有了,想吃飯。我帶她去吃了沙縣,臨走又給了20。已經過去四年了,我不知道她說的是不是真的,但是想想我自己在上海這幾年,即使我有一定的經濟條件,但一個人過的也很辛苦,所以想想她,即使是騙子,也過的不容易。

說了這麼多,不是想要叫大家都像我一樣,我只是想說

如果可以,在第一次被乞討的時候盡你所能

除非確定是騙子,否則不要去對乞丐做出任何行為或評價

乞討的行騙,在管理上,更多是社會責任,是城管和多個部門的工作內容,所以我們沒必要去太深究這個乞丐是否是騙子,我們要做的是相信我們的社會體制,相信有一天會健全起來,讓無家可歸的人有個家,讓騙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大二暑假,我去福建的霞浦,到一個小縣城

過了晚上6點沒有來往縣城的小巴,一個村民騎著摩托車經過,看過呆站在那裡

二話沒說載了我30公里,路上還告訴我哪裡風景好,停下來看

這才是真正的人,即使他們只是普通的村民,他們沒有很好的收入,沒有受到很好的教育

反而是我們這些所謂的「讀書人」 「文化人」 「城裡人」 怎麼了?


碰到賣藝是一定會給的,因為他們有付出努力,一點錢是對他們的肯定。
另外在學校的時候撿垃圾的老者我一般會從宿舍找點廢品給他們。
要飯的可以給錢,給吃的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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