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起訴魅族,為什麼大家都抱怨魅族不交專利費,反而不聲討高通收專利費不合理的制度?
@李楠
魅族在胡攪蠻纏了,你們是第一次和美國公司打交道還是第一次做生意?
按這個說法,所有的商業行為都是黑盒,TI賣給華為的ADC的價錢,你們能拿到?或者你們能從TI銷售人員那裡打聽到TI給華為的協議?
甚至包括國內一些電子元件,你魅族的特價,其他更小的廠家能拿到?按這樣講別人也能摔桌子喊這是個黑盒。
在這個行業,美國公司是最難搞的,不管是高通,3m,TI或者其他,專利問題沒辦法,靠專利生存的公司就是賣專利,人家早早的畫圈佔地,定好規則,要用還是需要守規則。
高通的毛利問題,以技術為領先的公司,保持高毛利這是行業效仿的對象,而且50%左右,也基本上是科技公司的平均水平,高通是這樣,3m,TI,康寧,甚至飛利浦,哪個不是這麼高的毛利?微軟,甲骨文這些軟體公的毛利更是讓你感嘆。
真的是像你們一樣,找個ODM廠家,做做營銷,就能得到這麼高的毛利?那誰還去創新。==================更新下====================
有人誤解了我的意思,並不是說高通想怎麼賣就怎麼賣。1 協議是企業的保密資料,任何一家企業都不會把別人的協議給你看,給你公開,這個行業常識,賣電容電阻是這樣,賣IC,賣專利也是這樣。2 當前說協議不合理的,只有魅族,別人都簽署了。協議內容,只有高通和魅族知道。然後魅族說這個是「黑盒」協議。
3 從李楠講的高通毛利50%,這是個正常現象,這樣看上去高通也不是獅子大開口。這是同行另外一家賣「沙子」的招股書(國內公司,網上有公開資料),毛利率=營業利潤/營業收入,是多少自己算。如果李總不知道這種科技公司的利潤問題,那就是水平問題。如果李總知道還拿來講,那就真的是下作,用毛利率問題引起消費者對高通的譴責。 這種純研髮型企業,你光看到它的毛利率,你可知道它要承擔多少研發風險?======7.6補充更新======
個人認為,這次事件高通應該也不是沒問題,傳聞高通是小米股東,如果是的話,結合小米q1/q2銷量連續下滑,下滑有很大原因是這兩年魅藍系列的上升。這樣的話結合起來看,就有意思了。
但是不管怎麼樣,現在的問題是:高通想證明魅族侵權,沒有交專利費容易。但是魅族想證明高通不合理,那就很難了。
但是這樣也沒辦法,商場如戰場。高通起訴魅族專利侵權,是最近一周以來的通信行業熱點。
繼2015年2月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反壟斷調查所達成和解方案以來,高通公司行事一直較為低調.一方面,積極實施整改方案,調整其在中國的戰略和業務發展方式;另一方面,已與100多家國內廠商重新達成了新的專利許可協議。
這次高通起訴魅族,可以說是高通一年多以來少有的稍露鋒芒。
在這個事件背後,我們能看到哪些問題?
1、
目前看來,高通的態度是:已經仁至義盡地和魅族就專利授權和專利使用費溝通多年,到目前仍然無法和魅族達成專利許可的統一意見。
高通公司法律及政府事務全球高級副總裁趙斌在接受人民網通信頻道採訪時表示,高通對魅族提起訴訟,在保護專利權益的同時,更大的意義是保護整個無線生態系統的公平、公正、平等。
魅族的態度則針鋒相對:魅族認可應該向高通就通信專利的使用付費,只是希望高通能就專利費用標準進行透明公開,並承擔與行業競爭對手相同或相似的專利授權價格。
乍一看,高通和魅族各有道理,雙方也就專利侵權事實和需要支付專利授權費用本身沒有分歧。關鍵是高通的專利授權價格是不是應該公開透明,並向魅族提供可比的友商類似價格。
2、
要說清楚這一點,我們必須回頭看看通信行業的生態圈的構成本質。
通信行業有一個核心術語叫做「全程全網」。其含義就是,不論你是什麼設備,是哪家公司生產,在接入通信網路後,必須能夠滿足通信行業的核心標準,並提供跨域跨國界的數據/信號交換能力。
這是因為,通信行業從根本上來講是一個高度協作的行業,其協作的複雜與集成度是遠遠高於其它行業的。
一部中國青藏高原上的手機,可以隨時撥通萬里之外的阿根廷草原上的另一部手機進行語音通話或者傳輸圖片。不管這兩部手機分別是什麼品牌,分屬哪個運營商,接入什麼制式的網路環境,都可以在全球範圍內互通和協作,這背後就是全球通信行業統一技術標準的支撐。
像我們耳熟能詳的2G、3G、4G,都是在世界電信聯盟規範管理下的全球移動通信代際標準的簡稱。
所以,通信技術是一門內容極為複雜,而且高度交叉融合的科學。一個簡單的手機撥打接聽背後,會涉及無線、有線、交換、傳輸、信令等多個環節的無數標準。
可以說,通信行業是一個標準林立的行業,任何一個製造商都需要使用其它廠商擁有的專利才能生產出一件最基本的通信設備。想只使用自己擁有的專利行走江湖,哪怕是巔峰時期的愛立信、諾基亞也不行。
3、
因此,通信行業早已變成了全球專利戰的主戰場。頂尖戰士就是那些擁有「標準必要專利」的行業巨頭。
什麼是「標準必要專利」?就是你想擁有這個基本功能就必須使用的專利,就像俄羅斯黑海艦隊繞不過去的「博斯普魯斯海峽」。
博斯普魯斯海峽只有一個,但一個廠商要使用2G、3G、4G功能,要面對的博斯普魯斯海峽式的標準必要專利往往有幾十上百個,每一個標準必要專利都可能屬於不同廠商。
如何渡過這些「博斯普魯斯海峽」?說到底這完全需要依靠自身的實力。
有的頂尖廠商專門聚焦專利研發,以專利授權為重要收入來源。這就是幾十年以來通信製造行業的現實,也是全球認可的行業規則。
從模擬時代開始到GSM乃至LTE,一代一代的通信技術演進和創新,就是靠這種將專利直接轉化為行業話語權和經濟收益的方式,才推動了行業內各個廠商不遺餘力參與新技術研發並獲取專利,並最終成為行業發展的最大動力。
熟悉通信行業的讀者或許會知道,號稱「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TD-SCDMA也不是大唐電信從頭開始研發,而是從西門子手上購買專利組合後、在此基礎上加以再研發和改進的。
為什麼要花大價錢購買專利,並推動它成為行業標準呢?背後同樣是標準樹立之後,潛在的豐厚的收益。
全世界都認可這個遊戲規則,中國企業也一樣。
4、
不注重專利的尊重、保護與布局,在拓展國際市場的時候往往立即遇到問題。
比如,2014年,小米手機嘗試出海,結果一進入印度市場,立即遭遇愛立信的專利狙擊。事實上,雖然愛立信的手機業務失敗了,但2G和3G通信標準中仍然擁有有大量專利。小米在還沒有做好專利布局的情況下,貿然走向海外,立即就遭遇專利訴訟,這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
隨著中國知識產權環境不斷改善,專利競爭未來也將越來越成為中國市場上的常態。
魅族這次被高通擺到被告席上,正是這樣一個積極信號。這也是魅族是漠視專利擁有方合法權益,採用「先上車,不補票」策略,必然遭遇的結果。
高通從2009年開始,就專利許可問題和魅族進行談判,到現在已經過去了7年,雙方的協議一直拖而未決。
嚴格來講,在雙方達成專利授權協議之前,公認的侵權行為應該立即終止。就如同小米在和愛立信達成和解之前,小米手機在印度全部下架不得銷售,直到小米在高通專利保護傘下,才重新公開銷售部分手機。
魅族在獲得高通專利授權之前,理論上也應該被停止侵權行為,直到雙方達成授權協議。
5、
作為手機資深製造商的魅族,現在一方面持續侵權生產手機,另一方面大呼要公平要透明,希望高通公開與競爭對手的授權細節和價格,這種把自己打扮成為小白兔的做法,不由讓人好笑。
因為,通信行業一直都是這樣依靠專利實力制定遊戲規則的叢林戰場。
中國通信企業的任務,是積累自己的專利池,變成主宰從林的獵手,而不是靠博取大眾的同情,靠免費使用別人的專利,來構建自己的競爭優勢。
如果魅族堅持要做這樣一隻「叢林里的小白兔」,而且是看起來非常無辜的一隻「小白兔」,那他不僅無法得體地生活在中國範圍內的叢林中,永遠不可能跨出國門、邁向國際化。
同樣的,中國手機製造行業目前已經佔據了全球的半壁江山,已經到了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
中國的手機製造企業要麼者埋頭研發,積累自己的專利庫和競爭實力;或者積極與行業巨頭合作,取得第三方的專利許可;這些都是可行的路徑。
但如果還幻想用以前的態度忽視專利擁有者,不積極布局跨越專利的障礙,未來很快就會面臨著徹底出局的威脅。
謝邀。從商業的角度來說,@黃粱一覺已經回答得很全面。從法律的角度稍作補充,這涉及不同的法律關係:如果是魅族侵權,高通當然可以向魅族主張侵權賠償金;如果高通和魅族達成了許可,高通當然可以向魅族主張許可使用費;至於反壟斷,比如發改委啟動反壟斷調查,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不妨礙高通向魅族主張侵權或違約責任。
我去魅族專賣店丟下1塊錢,拿了個手機就跑,專賣店不該報警,而是要反思手機定價太高?
我曾經在專利庫裡面檢索過魅族公司的專利,可以說,基本上該公司在這一塊是放棄的。什麼叫放棄?就是基本上沒有實質有利的申請。更令我難以接受的是(作為從魅1買到魅4一個不落的前粉絲),魅族公司聲稱技術人員和國內公司辛苦合作開發的指紋解鎖居然沒有申請任何專利族去保護。誰都知道,技術人員既然花費了大量時間將指紋解鎖小型化,定然會產生一定的核心專利與外圍專利。然而,魅族顯然並沒有做這樣的考慮。李楠甚至聲稱,以後國內的公司用到前面板指紋解鎖都會感謝魅族的研發。這是什麼精神!!!這不是企業家精神啊,這是共產主義精神!!!顯然魅族並不關心這一切。畢竟,在國內孱弱的法治社會,高通六年也奈何不了它。
然而,時代不一樣了,世界是平實具體現實的,欠下的也一定會還的。作為一個大公司,你不保護自己,你偷懶,你不捨得花錢投入到知識產權管理上,就註定走不遠。
李楠作為一個管理者,不要向那個賣鎚子的人一樣整天博情懷,還是向華為學學,向聯想學學。亡羊補牢,未為晚也。不要等到什麼都失去了,才像項羽一樣感慨。時間越來越倉促,以諾基亞之能也一樣死在道路上,何況群狼環侍的魅族……高通收不到那麼多專利費拿什麼開發晶元?用沙子燒嗎?
公司給員工開工資也是黑盒!因為誰打聽誰開除!我要求要有公平的薪資待遇!
有疑惑需要大神解答。1.蘋果 三星 索尼等需不需要向高通交專利費,什麼費率,還是專利互換?2. 按售價的5%繳納,能不能魅族成立個魅族貿易公司,每部手機作價1毛,賣給魅族貿易公司,貿易公司再標正常價格賣手機呢?(我知道這個想法肯定荒唐,但是想知道違反了什麼規定) @李楠
花式洗地
人家怎麼定價是人家的事,定的對有國家管,魅族用人家東西不給錢,肯定挨罵
我還覺得魅族手機都該賣5毛,現在的價格不合理呢
因為你太餓所以就算是你明知道這間餐廳的菜貴你也點了 吃完你說菜太難吃而且你窮所以不想付錢?
為什麼我看到的大多都是聲討高通的?我眼瞎啦?
你魅族拿連fuck有優惠別的廠商不服氣也告他?
你說這家飯店價格貴,這沒問題。
你吃了飯不給錢說價格太高了怎麼不打個折啊?喂,妖妖靈嗎?因為高通太噁心了,高通相當於自來水公司,每家每戶都必須用自來水,但是高通說,我不單獨賣自來水,想用自來水必須買我的電冰箱,你說你只是想用自來水,電冰箱你想買其他家更便宜的,高通說好,但是自來水費我必須按電冰箱的價格跟你算
我覺得就是其他廠商都交了,就剩魅族沒交。然而其他廠商從開始就是高通,所以我覺得高通開的價格也便宜些,而魅族覺得這樣不公平,我覺得魅族的意思很簡單,你讓我交費可以,你最起碼得給一個公平,合理的價格。(最後一個通俗的比喻:你去一個人那裡買東西,另一個人也去了,正好同一個東西,別人只要5塊,賣你卻要8塊,你知道這個事情後,你什麼感覺,你心裡是否也覺得不公平?)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哪些人抱怨了?有沒有人聲討高通?提問題也講求基本法吧,本人純屬知乎小透明一個,非利益相關,只是不太喜歡個別題主有顏色的提問。
我想問下:為什麼高通sell蘋果的晶元是按晶元收取專利費,而在國內卻要求手機廠商按整機價格收取專利費??這算不算不平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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