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無賴罵我,我打了他,警察沒處理建議和解,怎麼辦?
時至今日才來告訴大家結果,挺不好意思的。這一年戀愛結婚,婚後3個月老婆又檢查懷孕,挺忙的。在這裡跟大家說聲抱歉!
這件事一個多月就解決了。我們這是北方,人都有點沖,出現這種事情也是因為當時和現在的老婆搞對象,一起看電影。現在想想真的很傻,領著女朋友走了不就完了嗎,非死要面子活受罪。他入院檢查花了一千多,我給掏的。沒過幾天警察給我打電話,說他的家屬找警察讓我賠償醫藥費誤工費還有亂七八糟一大堆,說她弟弟現在還在醫院躺著呢,非常嚴重。我在電話里跟警察也很強勢,我說:他訛我是吧,要錢沒有,讓他告我去吧,這年頭誰還沒有兩個人。警察態度還挺好,跟我說;你賠他兩個錢就完事了,我也會和他們說此事到此為止,再整什麼事我們也不管了,不行就自己找我來,警察不參與。我沒去醫院,去了那個社區的派出所丟下兩千現金,回到家一換手機號。事情就這麼解決了。我想說一句;衝動是魔鬼,實在不行打完就跑,事情真沒你想像的那麼嚴重!――――――――――
有個人罵我,語音上各種侮辱我和我的家人,我沒有忍住把他打了,警察來了說:這件事錯在我,先讓我掏醫藥費,再讓我去道歉,讓我找他和解,就是俗稱的私了。我掏了錢,但是沒有去道歉。那人現在就像碰瓷的一樣懶在醫院,威脅我不給5萬,就不出院。就這樣跟我耗著,也不立案。警察也沒有拘留我,但是給我留下電話,讓我有進展再找他們。 首先事情經過是這樣的,那個被我揍的人三十左右。帶個金鏈子很囂張,我們都在電影院等待驗票,那個人走路搖搖晃晃,來回走動。經過我身邊時撞了我一下,我在玩手機抬頭看了他一眼,他立即瞪著眼吼道:瞅啥?我回到:瞅瞅也不行。他表情猙獰張嘴開罵。大約有七八句髒話,我沒忍住拿起手機砸到他的臉上,就用了兩拳把他打倒了,他躺著地上也不起來,嘴裡說著髒話,手卻拿出手機報了警。 我也沒想到看著挺牛逼的一個人,結果一動手就成了孫子。我還是太年輕,平時看見像碰瓷的、無賴、混混,躲都躲不過來,今天一犯錯讓人訛上了。他也沒啥事,臉上有點淤青。醫生檢查過也說沒什麼太大問題,但是這個無賴一會說頭疼,一會又說做個CT吧,一會又說頭暈眼花,看不清東西。在醫生辦公室,醫生明確告訴我,他這是賴上我了,他就是真的沒有事,一直說頭疼,醫院也沒法證明他是健康的,建議我找警察,結果警察建議我大過年的還是私了。 我該怎麼辦?我想知道雖然我打打人有錯,犯了法。但像他這樣蓄意挑事,罵人的,犯法罵,我可以告他侮辱,敲詐嗎,我就必須付百分之百的責任嗎? 希望有好心的網友幫我一下!
唉
打倒以後,多踹一腳,走就行了就算他不碰瓷,你走了,警察也不會找你
打架這事別找警察,警察還能因為你揍了他畫通緝令么--------------------------------------------------------------------------------------------------------------------好,廢話說完了,我現在告訴你怎麼辦啊
1有個東西叫驗傷,你猜猜驗傷這件事是誰來做的?
當然是法醫了2你再猜猜是什麼時候做的?
當然是出院以後了3接著猜猜,怎樣申請驗傷呢?
真聰明,當然是找警察了4警察說啥了?
私了,人家不管你就不管他就行了,警察找你,你就說他不驗傷你不管,警察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這種人也就欺負欺負題主你這樣的老實人....
我修改一下答案,原來的有點太極端了。
最好是別動手。能忍就忍。如果對方執意挑釁,最好選擇逃離現場。打架是最後的選擇:只有實在跑不了了(比如進了一條死胡同)或者職責所在不能跑的(比如家人受不法侵害時)才選擇動手。只要決定動手了,就千萬別再猶豫了。記住8字真言:搶先動手,打完就走。再加幾個字就是:打腿別打頭。打的目的仍然是為逃離現場做準備,不是玩命。不能為了所謂的「占理」就等對方先動手,自己再反擊,那吃虧的絕對是自己。一切的法律責任都建立在抓住犯罪嫌疑人以後的基礎上,如果抓不著,什麼法也沒用。只要你不打警察,警察絕不可能查監控滿大街找你去。
沒立案啥意思你還不明白?
不該給錢,不管就好,再找再揍
毆打他人,按照國家法律,治安處罰,必須是輕傷以下的,最高處以十日以下拘留,罰款500元。但是雙方均有過錯允許從輕。
你這個的確有錯,對方訛你,很正常。你如果不想掏錢,記得態度要好,死不給錢,但是承認錯了,請求警察罰款五百,對方自行支付醫藥費,然後法院打官司賠付。另外,侮辱敲詐什麼的,搞不了。你就別想了。老老實實減少損失正經。不懂可以繼續問警察不會管你什麼事情,就管誰動手了?誰先動手。這個無賴明顯很了解這個,所以只是語言上的挑釁,利用制度訛你。這種事情不要以為法律或者制度會保護你,現在是誰無賴誰是老大。你既然動手了,而他沒動手,你就該往死里打,打完之後就跑。反正你都會要承擔後果了,跑掉了就沒有後果,跑不掉警察也會建議私了的。賠點錢但是你也爽了。
節選自魯提轄自傳《我和碰瓷老大媽的孽緣》(七十一回本)第三回:
鄭屠當不過,討饒。魯達喝道:「咄!你是個破落戶!若只和俺硬到底,洒家倒饒了你!你如今對俺討饒,洒家偏不饒你!」又只一拳,太陽上正著,卻似做了一個全堂水陸的道場,磬兒、鈸兒、鐃兒一齊響。魯達看時,只見鄭屠挺在地上,口裡只有出的氣,沒了入的氣,動撣不得。
魯提轄假意道:「你這廝詐死,洒家再打!」只見麵皮漸漸的變了。魯達尋思道:「俺只指望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箇打死了他。洒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拔步便走,回頭指著鄭屠屍道:「你詐死,洒家和你慢慢理會!」一頭罵,一頭大踏步去了。
街坊鄰居並鄭屠的火家,誰敢向前來攔他。
魯提轄回到下處,急急卷了些衣服盤纏,細軟銀兩,但是舊衣粗重都棄了;提了一條齊眉短棒,奔出南門,一道煙走了。
魯提轄早就預感到後世會有《碰瓷》一說,古人誠不我欺提點不合法的建議,打了就跑真刺激。
題主你還是太年輕了,打完就跑,就不會被無賴給訛上,「打完就跑」這個原則適合於扶老人被訛詐或者其他各類碰瓷事件。
在現實中,如果打了人,只要不是打成輕傷及更嚴重的程度,頂多就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就是報了警,警察也不想去管,因為這樣的爛事,每個片警所管轄的片區,每天都在發生,每件都去管的話,那不累死啊。
而一個普通人,赤手空拳,不使用武器,不攻擊要害的情況下,要把一個人打成輕傷,也是有點難度的,下面是輕傷的鑒定標準,這裡只截取其中一段: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一)耳廓損傷至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百分之十五;(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要知道更多,請點擊鏈接:
輕傷鑒定標準-華律網(66law.cn)所以,題主你的錯誤在於打倒那個無賴之後,沒有再對著對方的非要害部位(手臂/大腿/小腿等四肢部位)再來幾腳,然後還傻不伶仃地站在那裡,沒有跑掉。
下次記住了,再遇到這樣的事情,打完就跑,懂嗎?!樓主,你好。我和你遇到了差不多的事情了。事情是這樣引起的,我們公司水管漏水,漏到樓下了,結果樓下是個小貸公司,大家都知道,小貸公司就是一幫地痞流氓+無賴。四個大小夥子一起到我們公司來,我們公司都是女的。我也是女生,他們一進門就罵罵咧咧的,大喊大叫。我也大聲說有事說事,他說不說事還打架嗎?他和他同事說:「來,錄像」。然後就把身體靠過來,我推開他,他就說,看她打我了啊。這樣靠過來兩次。他又把臉靠過來,我用胳膊檔著,他使勁往我胳膊上靠,然後臉硌紅了,就說看把我臉打紅了。拍照錄像。後來我們報警了,警察做完筆錄後說讓他先去做傷檢報告。他們走後警察和我說,這些人就是社會的渣子,我們惹不起。後來他們走後就一直沒有回來,警察打電話也沒有人接。然後晚上6點多鐘的時候,警察就讓我先回來了。我現在就想知道報警後多長時間傷檢報告是有效的,如果很久以後他在拿來傷檢報告說我把他打的如何,如何了怎麼辦?還有這些人會不會報復啊,畢竟他們就在我樓下。難道為了他我要搬家嗎?
我也是一樣的,我被人罵了,我還口對方還有理了找人打我 我也是夠慫的被人這樣欺負 哎 同樣都是活人為什麼我就活的這麼難呢 法律都辦不了我
在中國街鬥打完就跑,只要不是重傷或者打死,警察根本不會抓你。調查都不調查。記住現場別留下線索。回家的路上繞繞就行(防患於未然)。一點是都沒有
拖關係送他進精神病院。。。
樓主你最後怎麼解決的?我也遇上差不多的事
事情發生的時間,哪天你打的他。
你也是太老實,他躺地下了拿手機時繼續打啊,打老實了你再走真是屁事沒有。你賠錢的時候他就已經賴上你了,既然沒立案那就找幾個好兄弟跟他聊聊天。
推薦閱讀:
※每天都在工作,沒有自己的生活,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你有過沙發客(Couchsurfing)的經驗嗎?在做沙發客的過程中有過哪些有趣的經歷?
※「抽水馬桶抽水的時候會形成漩渦是地轉偏向力造成的」這個statement是謬論?
※有沒有可能實現盜夢空間里的盜夢?
※適合送給寶寶的有創意的禮物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