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茨巴菲特之類的富豪做慈善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稅嗎?
這個問題和同學爭論了好久
捐了10塊錢就為了避稅4塊錢這種事情只有窮人才能想得出來。
當然有些人做慈善是為了合理避稅,但有些人不是。不然蓋茨家為啥要反對減少遺產稅?
以下引用新聞
===================================美國的遺產稅在客觀上促進了慈善業的發展,但對遺產稅也一直有很多爭議。遺產稅自1916年固定開徵以來,便時征時停,稅率也起起落落,各派政治力量圍繞遺產稅的角力至今餘波未平。比如1999年和2000年,美國國會曾兩次通過廢止遺產稅的法案。但出人意料的是,反對取消遺產稅的主力軍,居然是比爾·蓋茨的父親威廉·蓋茨、沃倫·巴菲特、索羅斯、迪斯尼的女繼承人迪斯尼等120名億萬富翁。他們聯名向美國國會遞交請願書,反對取消遺產稅,並在《紐約時報》上刊登廣告:「Please tax us(請對我們徵稅)」。
美國富豪之所以會寫這樣的請願信,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做會打擊富人從事慈善捐贈的積極性,損害公益事業。他們還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勞而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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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相對中國來說干預較少,私人做慈善在改善社會不平等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美國人做慈善的歷史來源已久,也本著達則兼濟天下的理想主義。提問的人可以讀一讀著名慈善家卡耐基的《財富的福音》,看看這些捐款的富豪究竟怎樣想,這本書(文章)在西方影響很大,題主問題中的比爾蓋茨就經常反覆讀。
當然為了避稅而捐款不是沒有,政府也會利用這個來鼓勵私人捐款,那些收入在某個納稅分界線徘徊的人很樂意把一部分錢捐出去。有些富豪,如麥克阿瑟基金會的創始人本身是個吝嗇鬼,當初懷著避稅和好好打理財產的想法辦了基金會,但是這個基金會在他兒子手裡就變成了做善事的組織,最終的結果依然是促成了慈善事業。
如果從結果來看,不論是抱著怎樣的初心,不管是為了避稅還是有心做慈善去捐款,只要最後真的造福了社會,那就是值得讚揚的
就算人家為了避稅,也不能抹殺人家捐錢的實際情況啊。
之所以能合理避稅,也是國家有相應的政策,說明國家也明白,什麼愛心都是虛的,赤裸裸的利益才是實的。
好像人家為了避稅去做慈善就很骯髒一樣。現在放這兩根金條,你能告訴我哪根兒是高尚的,哪根兒是齷齪的?巴菲特那個即吝嗇又奸詐的傢伙葫蘆里到底賣的什麼葯只有他本人知道。不過作為頂級首富,很容易被輿論攻擊,所以「慈善家」就是很不錯的包裝,這樣大事小情發生時就不會被卷到風口浪尖里去。慈善本身就是虛偽的,窮人本不需要幫助,正因為窮人生下來就被剝奪了經濟尊嚴所以才淪落到接受救濟的地步!杯水車薪的慈善根本改變不了任何事情,資源分配的不公從豪車高樓上就體現的淋漓盡致,人們只是願意相信童話而對真相視而不見。
我學過英國稅法,不太清楚兩國是否一樣。
不過在英國來說,遺產稅大概是百分之四十,資本利得稅大概是百分之三十。而捐給慈善機構的錢都是免稅的,並且還會給你一定程度上的其他稅收方面優惠。(先寫一點~有人感興趣的話我再回憶一下,)
其實當初我在學稅法的時候也在考慮這個問題,坐等高人答案。基金用於慈善,也給子孫分錢。假設每年賺5%,2%給慈善,1%給子孫。一舉3得。總之不給政府。所以,是捐給了1)每年給自己子孫分錢2)也給慈善事業分錢3)就是不給政府交稅的一個基金。
這個問題提問和回答為了避稅的同學都默認政府會把錢花到正確的地方。
並非如此,這應該源於美國的文化和蓋茨的個人品質。
做了好事,有得好報。但如果沒有這種政策存在,現象會下降很多。本身很多事情還是需要傳播的。公益事業也是事業,公益基金也是基金。別因為是「慈善」就誇,誰家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企業的更是。人可以感性,但企業不會,更需要理由。
美國文化和個人品質,與生俱來的人格魅力。
特別具有代表性的一位 洛克菲勒
他的一生從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色,一生勤儉自持。
出門從不住豪華酒店。
並且在人生的後40年致力於慈善事業,陸續捐出大部分財產,資助教育、醫療與科學研究事業,如頂級的芝加哥大學、洛克菲勒大學,以及中國北京的協和醫院,都是他捐建的。
每一個達到高峰或快到高峰的一流人物都是積極的,他們之所以積極,是因為他們定期地以良好、清潔、有力、積極的精神思想充實心靈。
洛克菲勒曾經在寫給他兒子的一封信中說:
天堂與地獄都由自己建造。
如果你賦予工作意義,不論工作大小,你都會感到快樂,自我設定的成績不論高低,都會使人對工作產生樂趣。
如果你不喜歡做的話,任何簡單的事都會變得困難、無趣,當你叫喊著這個工作很累人時,即使你不賣力氣,你也會感到精疲力竭,反之就大不相同。有一點比較疑惑,那些為了逃避遺產稅的富豪,為什麼要避稅?即使收掉50%的遺產,他們的子女也足夠用了啊。為什麼不願意把這部分錢交給政府?
說到慈善,讓我想到蘋果分成30%打賞費的那個問題。是不是慈善機構也可以分成30%捐款?類似的問題還有:街頭賣藝賺的錢是不是要交個人所得稅?(如果是的話,政府是不是也算是和蘋果類似的做法?)
人家捐出九成以上的身家,結果被說成為了「避稅」?
就問美國稅務機構這個鍋它們背不背?
我理解是慈善免稅的意義是政府下放一部分轉移支付的功能給私人,政府不可能再給自己徵稅,免稅是理所應當。對於超富而言,這能擴大對財富的控制權。可以理解成部分超富開始承接政府的一部分功能,未來的政府可能不需要扶貧,這當然皆大歡喜了。當然,政府的核心職能國防外交應該不可能下放。
這樣想也蠻有意思的吼,交稅將近一半,還不如直接把錢給窮人,還能博個好名聲
之前聽一個老師講,為什麼美國大富豪這麼熱衷於慈善事業,一個方面的原因是美國對富人的徵稅比較很高,這些富人不想辛苦賺的錢交給了政府,就把錢捐給慈善機構,像比爾蓋茨這些的索性就成立了自己命名的慈善機構,捐了好多錢,讓自己兒子或者小孩做該機構的領導人,就算自己死了,小孩子的這輩子如果真的水平比較差,雖然不能大富大貴,但也是比普通人更吃穿不愁。
算算他捐了多少錢,避了多少稅,是進的多還是出的多不就清楚了?
嘛,不管避不避稅,做不做慈善他們錢都花不完了,so.
他們設立的慈善基金是受控制的,也就是說放棄所有權,但是擁有控制權,從而達到避稅,具體可以參考《金權天下》里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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