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2016-2017賽季NBA勇士主場對陣騎士,第二節格林與勒布朗對抗領到一級惡意犯規的事件?

如題,不多說省的被罵引戰


多大點事情值得爭爭吵吵這麼半天嗎?

格林犯規沒?惡犯了。

詹皇假摔沒?假摔了。是我我也摔,合理利用規則天經地義的事情。人家在nba摸爬滾打十三年,說不好聽叫城府,說好聽叫經驗,連這點東西都沒有就靠身體能到這個地位?

兩件事情分別成立,分別獨立。沒有什麼好爭的,沒有什麼好洗的。


這種問犯規的問題,看了一圈,大家不是引用TNT的話,就是找一些鏈接說自己是對的,我想問問,既然是犯規,為什麼不從規則入手?

一級惡意犯規是指不必要的接觸,通常是指防守方故意左右擺動,對進攻方進行故意的重度接觸以及後續動作。二級惡意犯規指不必要的或過度的身體接觸,通常是故意的重度碰撞以及後續動作。裁判在判罰二級惡意犯規時,一般都要審查錄像,並和對方主教練進行溝通和告知。

以上對一級惡意犯規和二級惡意犯規的定義來自百度百科

對於阻擋快攻時,犯規的方法

如果對方快攻速度很快,我方跟不上了,那可以合理的犯規了,比如拉一下手,或者輕微碰一下,讓裁判判犯規,比對方快攻得分要好。注意不要惡意的犯規,以免傷到他人。

相關及連接:http://jingyan.baidu.com/album/fd8044faf441a95031137acb.html?picindex=6

首先,格林的動作如何?不管格林是沖人去的,還是沖球去的,明顯動作過大,這個沒必要否認,動作過大,既可以認為有不必要且過度的身體接觸,最起碼,你們可以看到格林並沒有減速,NBA現在的規則,快攻時碰一下就可以算犯規,打亂節奏,詹姆斯罰球不準,快攻扣籃又漲士氣,格林要戰術犯規沒問題,但動作過大,因此給一級惡意犯規並沒有問題,但二級惡意犯規是要看身體承受傷害的,所以這個球不是什麼詹姆斯演技好把他變成了一級惡意犯規,而是,因為是詹姆斯,所以程度只有一級惡意犯規,如果換到庫里,歐文等身體素質不如詹姆斯的,這個球一定是二級惡意犯規,格林是要驅逐的!不過換一個人,格林的動作完全不會這麼大。

關於詹姆斯假摔的問題,還是一樣,先看什麼是假摔:

就是在合理身體對抗或者根本沒有對抗的情況下,自己假意摔倒,以騙取判罰。

假摔有個重要的前提叫做合理的身體對抗或者根本沒有對抗的情況下,還有一個結果叫做騙取犯規,格林給詹姆斯的身體對抗合理嗎?不合理,這個犯規用騙嗎?不用騙,但你說詹姆斯有沒有演呢?我不知道,跑個題,不知道為啥想起來瓦萊喬了。

結論:格林個惡意犯規沒問題,但詹姆斯是否假摔根本不重要,不會影響對格林的判罰,假摔了,罰個款,沒有,也沒半毛錢影響,唯一不理解的就是詹姆斯是犯規的受害者,就算是格林的惡犯被拿在放大鏡下觀看了,也不至於因為詹姆斯的假摔吵鬧一天一夜還不眠不休的吧?

另外我想說一下關於TNT的看法:巨星當然比我們懂球,但巨星的話是否要聽是要看場合的,周星馳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除了吳亦凡沒有其他任何人可以勝任唐僧這個角色(差不多這個意思原話我忘了),周星馳當然比我們懂演技,但你們真的覺得吳亦凡演技精湛到無可替代嗎?有些話是場面話,有些話是為了抬扛才說的(巴克利尤其喜歡抬扛),這個犯規動作,裁判看了十分鐘才得出結果還反覆看了數十遍的錄像(為了答這個題,我也是,淚!)。

是不是假摔聯盟說的算,是不是惡犯也是聯盟說的算。而這場比賽明明有阿杜的大帽,有庫里的追身三分(這賽季好久不見了),有流暢的轉移球,明明一場比賽有著無數的綠水青山,你們偏偏喜歡盯著垃圾桶看,完事了,還喜歡說XX群體乾的,彷彿世界上就這一種垃圾,何必呢,籃球又不是嘴炮遊戲!


籃球場上的事就在籃球場上解決


我只是想阻止他的快下,就這樣!


這個事情本來沒啥好討論的,結果變成了這麼大的口水。

判罰本身我覺得沒啥好爭議的,沒毛病,二級惡犯夠不上,一級惡犯也不算判重了。

所謂假摔也沒意思,身體接觸是真的,摔是真摔,無非可能動作了點。

整個過程無非就是你下快攻我破壞,你是詹姆斯我不卯足勁怕拉不住,你是格林我需要在你身上誇大一下激怒你順便萬一裁判給你個嚴重判罰我們就賺了。籃球角度來說一點問題都沒有啊。

所以杜蘭特說的一點都沒錯:沒啥,一個惡犯而已。吹也吹了,勁也較了,繼續懟唄。這種事nba球場上見得不多了去了,有啥好少見多怪的,沒必要因為是詹姆斯和格林就把這事口水了。

最不能理解的是,為啥這事杜蘭特一句簡單評論,虎撲評論區就把杜蘭特給輪了。尼克揚問號臉。

再試想,如果這球判了普通犯規沒判一級惡意,估計現在虎撲都上市了。


虎撲體育1月17日訊 據《克利夫蘭老實人報》報道,在解說騎士對陣勇士比賽期間,TNT評論查爾斯-巴克利就德雷蒙德-格林對勒布朗-詹姆斯的一次快攻犯規是否該被判一級惡意犯規一事給出了自己的觀點。

「那是裝的(bogus),」巴克利對著他的同事Ernie Johnson說道。

當本場比賽進行到第二節6分55秒時,詹姆斯持球反擊被格林撞擊後倒地,隨後,場上發生了一些小衝突,裁判在觀看回放後給了格林一個一級惡意犯規,同時再給了格林和理查德-傑弗森各一個技術犯規。

「根據明文規定,這是個惡意犯規。」沙奎爾-奧尼爾說道。此後,奧尼爾多次強調了「明文規定」四字。

「這根本就不應該被吹。」評論員肯尼-史密斯說道,還提醒大家注意詹姆斯的肘部動作。

另外一名TNT解說雷吉-米勒則在推特上就此事表達了他的震驚情緒,他寫道:「格林一級惡意犯規?我的聯賽怎麼了?」

http://lite.hupu.com/s?u=nba/news/2113017type=1entrance=26

NBA官網節目The Starters討論詹姆斯是否假摔

不會做字幕,樓主簡單翻譯一下。

問題是Did LeBron James flop? 詹姆斯假摔了嗎?

A:「加戲」最能描述當時發生了什麼。詹姆斯確實被撞了,但是他的身體不可能因為被撞然後那個樣子倒下去。格林確實撞到了他,但是後來的躺倒在地是完全附加的。

B:你看詹姆斯起來後一直在揉他的鬍子。他一直在加戲,想要引誘腦熱的格林上鉤。像去年總決賽一樣,格林當時就腦子一熱,然後就被禁賽了。詹姆斯當時只是想改變一下場上的局勢,畢竟騎士這麼早就被按在地上摩擦了,他可能想如果他能把格林惹怒然後被罰出的話,可能場上的走向會有不同。他被撞了,但他肯定是為了引誘格林加了戲的。

C:就算詹姆斯加了戲,但他還是被格林撞到了,我不覺得格林應該被罰出場外,但是一級惡犯是沒有問題的。

A(打斷):我不覺得,一級惡犯有些太過了,這就是一個普通犯規,為了破壞快攻。

C:如果他是有意的,那這就是惡犯。

A、B(一起):這種破壞快攻的犯規每場球里多了去了。

最後三人的大概總結:詹姆斯確實有點假摔了;一級惡犯雖然有些嚴厲,但是在當時場上是合理的判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22E2GgNZ2g

https://bbs.hupu.com/18290459.html


匿名是因為這個版塊戾氣太重啦,不過好像唯一一個噴子是因為匿名才噴的(ーー;)不匿了其實我也不喜歡匿名的。

要是沒犯規被人演了結果裁判誤判,不服還有情可原。明明沖著犯規去的結果被對面提前看出來了,不演才是腦袋進水。而且也可能是「雖然看出來了但沒做好心理準備卧槽怎麼這麼疼讓我躺一會」。

要我說啊這球真算不上有多臟,演得也是聯盟低下水準,要不是兩隻球隊太引人注目這球就是屁大點事兒。

別搞事,好好看球。


格林這個動作本來就該領到惡意犯規,同時也承認老詹摔得有些過於誇張了。

但想順便說說格林這個犯規之後的動作。在與傑弗森對峙被隊友分開之後,格林在走向場邊的過程中,模仿了一個詹姆斯摔倒的動作,之後坐下來之後,再次模仿了一遍,我不知道勇蜜們怎麼理解這個動作,但我覺得,在上一個差點引起衝突的動作之後再做出這個充滿嘲諷意味的動作,絕不是所謂的強硬,就是臟,噁心,沒得洗。我只知道,如果平時比賽中我遇到對手這麼對我,下場後我不堵他是絕對不可能的。

最後一句有點不恰當,我的意思主要是這動作放在野球場上是要打起來的。


嗯,勒夫心想,這貨幸好不是我隊的。

當初勒夫還是森林狼小甜甜的時候,騎士發出了遙遠的呼喚,是單核勒夫變成了三巨頭之一。

然後勒夫走上了人生巔峰。進入季後賽,如果不是受傷,還能打幾場總決賽,可是呢?他確實背鍋俠啊。

從巨頭到毒瘤,你問問他人生的起伏感覺如何?今年強勢崛起,為什麼呢?還不是我黃帶的好。

同樣得道理,歐文應該也感同身受。

贏了,太子給力,替我黃分憂。輸了,不給力,我黃都這樣了還帶不起來。

你再看看我黃的待遇。數據好贏球,三旬老漢寶刀未老。數據不好贏球,老漢一邊划水一邊贏球,這就是統治力。數據好輸球,隊友CBA。數據不好輸球,窩黃儘力了,他如此拚命全怪隊友不行。

假如格林在騎士呢?他對杜蘭特犯規你怎麼看?

聯盟又不是傻,該賞該罰人家門清。

其實要我說也怪格林,演技差一根筋,不黑你黑誰?


如果在野球場上,普通的正常犯規,一下午對我來一百次都沒關係。格林這種犯規,各位洗地的朋友,不多說,告訴我脾氣暴的幾次開打,脾氣面的幾次開溜。一次忍一下,兩次上限了吧,不剛好是技犯的尺度嗎。

再想想NBA里的各路造犯規高手敢造幾次這種"普通犯規"。砍人戰術敢用幾次這種"普通犯規"。

格林這種順風嘲諷對手,逆風大罵隊友的行為,真的喜歡不起來,沒有我們以前喜歡的真巨星那種一代宗師的風範呀。


我覺得沒那麼多可黑的地方。

格林是惡意犯規,但不必扯上人品,戰術犯規。

詹姆斯有表演成分,球員大多這樣。

就算沒這個犯規,也一樣勇士會贏。

我認為值得黑的是格林對著觀眾表演摔倒動作,他是職業運動員,不是演員,也不是小丑。

調動觀眾情緒應該通過一次大力扣籃、一次精彩傳球、一次釘板大帽。

搞副業的話,唱歌跳舞胸口碎大石更能討好觀眾。


完全沖人去的動作 而且下手很重 比詹姆斯預想的重太多了。一肩膀打在詹姆斯下巴,詹姆斯重重嗑在地上。反正我是覺得這個動作真的很臟。


雖然我覺得詹姆斯摔的有點假,但是這絕對是為了球隊利益著想。雖然格林動作會傷人,但是也是球隊利益,的確臟,的確會傷人,但是那個衝撞扼殺了騎士反撲勢頭。雙方密就別吵了。總得來說詹姆斯沒錯,只是作為第一球星,自己說從來不假摔的,這樣假摔的確不大合適,會曉得心眼太多了,徒增黑點,而那些抓住不放的也是有點酸酸的嫉妒。。

格林就是這樣的性格脾氣,教練讓他這麼做,他也願意這麼做,即使他的貢獻沒有這麼大,只要他關鍵時刻這樣做,教練還是喜歡他,很多人說野球場上這樣做肯定被群毆,我靠,人家是職業籃球!職業!你野球場上為了勝負每天這樣訓練?你野球場上一個輸贏引起全世界黑密互噴?這是競技體育的日常,不能說是魅力所在,但是起碼這樣的競爭在職業聯賽里無可厚非。但是為了人身安全裁判該吹的吹該罰的罰。

詹姆斯沒有錯,不能他是第一球星就這些苛責,格林也沒必要被綁著鞭,他做的只是欠妥而已,沒達到踢蛋的重要呢,也沒到被跨下那麼嚴重。。。。我很喜歡格林對待比賽的專註程度,和敢於和七尺大漢硬剛的氣勢!


格林惡意犯規,詹姆斯「順勢而為」,判罰沒毛病。建議格林還是收斂點,季後賽你這麼搞吃虧的是球隊。現在大家都打的夠溫和,你那點hard foul就是在搞事。

有人說沒看懂,TNT那幾個老兄在復盤,看一下就知道了,摔的很沒技術含量......


不管承不承認。

在野球場打球,有自稱麥迪科比詹姆斯庫里杜蘭特伊戈達拉的,大家玩的很嗨;但TM如果碰到有自稱格林的,誰敢跟他打球…


大概是一個籃球運動員做了一些橄欖球運動員才做的事情

而一個橄欖球運動員恰好也做了一個籃球運動員該做的事情


引用一下TNT演播室的評論

-巴克利表示這是裝的(It"s bogus)

-奧尼爾說這個惡意犯規,但他每次都強調了「根據規則」

-史密斯提醒大家注意看勒布朗肘部的動作

-肯尼最後還嘲諷:如果這樣的話,奧尼爾你每次拿球別人都是惡意犯規,他們每次都這樣撞你

-另外一名TNT解說雷吉-米勒則在推特上就此事表達了他的震驚情緒,他寫道:「格林一級惡意犯規?我的聯賽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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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的動作不籃球,詹姆斯的動作挺籃球。

首先我們拋開格林與詹姆斯的個人恩怨來看,格林這個球員的特點中必不可少的優點叫強硬,缺點也就是換種說法的臟。印象中必不可少的就是格林的踢腿,揮肘和衝撞。顯而易見這些都不是籃球場上的動作,

無論你在打比賽還是打野球,做出這樣的動作都是應當受到批評和懲罰的。

而今天在看到詹姆斯試圖啟動的時候,格林從側面衝撞過來,這顯然不是沖球去的,為的是不讓對方啟動快攻,而一般球員會怎麼做呢?

去試圖用手打進攻球員的身體同時向裁判舉手,示意我犯規了,裁判一看吹一個,延誤一下對方進攻節奏,這叫籃球動作。

打過球的朋友其實都知道,進攻被對方不合理侵犯時該幹什麼,你在那堅強勇敢,搞得裁判認為你沒事,那是傻。當然儘可能讓對方付出代價。本來就是技術犯規就該讓他領一個。這也叫籃球動作。


虎撲體育1月17日訊 據《克利夫蘭老實人報》報道,在解說騎士對陣勇士比賽期間,TNT評論查爾斯-巴克利就德雷蒙德-格林對勒布朗-詹姆斯的一次快攻犯規是否該被判一級惡意犯規一事給出了自己的觀點。

報紙名字亮了!


答案原文轉自我的公眾號文章《總決賽第九場的小插曲》

雖然詹姆斯多次強調,騎士和勇士兩隊不是宿敵,但是還是有很多球迷把今天這場騎勇之戰稱為總決賽第九場,看來廣大人民群眾對媒體和聯盟鼓吹的所謂「宿敵論」很買賬啊。

比賽本身沒多少可說的。騎士是六連客最後一場,經過十天的舟車勞頓,全隊明顯不在狀態,進攻沉迷單打,防守跟不上對手的飛毛腿;勇士則是攢著一股勁,一開場就瘋狂跑轉換,一分種奠定了比賽基調,庫里今天在串聯球隊方面做的非常棒,半場過後比賽基本失去懸念。

球少想討論的是賽後比比賽本身更被球迷關注的小插曲——格林的惡意犯規。

客觀上講詹姆斯的演技有一點誇張,但是沒毛病;格林被吹一級惡意犯規或許有些嚴厲,但是裁判有自己的理由。

說時遲那時快,我們來看看各位當事人是怎麼說的。

詹姆斯獨白:當時我推進快攻,突然一個人影從中場斜刺殺出來,亮出肩膀明顯是想阻擋我。還好我提前斜了一眼,預判到了他的意圖。為了本隊利益我當然是將計就計找身體對抗咯。哎喲這一肩膀撞得老夫還有點疼,乾脆順勢倒地不起算了,不然裁判不會吹他惡意犯規的——哎喲誒!

格林獨白:當時老漢要持球推進快攻,我堅決不能讓他得逞。但是我們回防已經來不及啦!我想罷了,先戰術犯規把他阻擋下來。嚯!啥?這是幹啥?這麼誇張?輕輕一碰你丫就摔?還倒地不起了?裁判,這是假摔!絕對的假摔!多麼滑稽的假摔!冤枉啊!現場球迷們你們來評評理,看我模仿一下他——哎喲誒!

裁判獨白:你們這群犢子又要坑我,話多的格林、傑弗森一人一個T,格林一級惡意犯規,再不吹嚴點這坑爹聯盟又要讓我們裁判背鍋!

其實整個犯規和判罰的環節都沒有多大問題。格林的犯規是一個hard foul——強硬的犯規,但是是非必要的身體接觸;詹姆斯很聰明,打籃球本就該儘力爭取合法利益,假摔談不上,頂多說他的籃球動作有點誇張;裁判為了避免比賽失控,按照規則吹了一個一級惡意犯規,嚴厲但合理。如果這個小插曲到這裡估計不會引發那麼大的輿論。

但是,

最大的爭議是格林被吹犯規後的肢體語言:他一直帶著輕蔑的笑容搖頭,甚至在場邊對著主場觀眾模仿詹姆斯的「假摔」動作,表現他是多麼的冤枉,導致之後詹姆斯一拿球現場就噓聲四起。這一系列動作引起很多騎士球迷的不滿,加上今天騎士輸球了,球迷們就開始口誅筆伐前科未銷的格林。

在球少看來,這場比賽不過是一場普通的常規賽,廣大球迷其實沒有必要這麼較真。令人詫異的是,這個小插曲的熱度甚至超過了比賽本身。在虎撲上有專帖討論這個插曲,回帖的球迷八成都是罵格林的。

眾所周知,格林這個球員打球拚命,腦子容易熱,有些小孩子脾氣,有時候會有一些存在爭議的動作,如果他是對手,你會恨他,覺得他臟;如果他是隊友,你會愛死他,覺得他強硬。大家對他的評價不同是因為各自的立場不一樣。這不,老詹賽後也說了這個動作沒多大事,畢竟他是橄欖球運動員的體格。

然而如果沒有這個小插曲,這場比賽或許就沒有那麼大的關注度,能有格林和老詹較勁,比賽才會這麼精彩。平心而論,格林這類不理智的動作確實有些多,你可以play hard,但是前提是play smart,否則到頭來很有可能傷害的是勇士全隊,去年的總決賽就是最大的前車之鑒。

總之希望勇士和騎士繼續給大家帶來精彩的比賽,這點才是最重要的。建議球迷們多關注比賽本身,不要太糾結於比賽中的小插曲,理性看球,很多罵戰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散了散了,有緣的話總決賽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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