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公司的版權助理究竟是做什麼的?

看到有動漫公司招聘版權助理,看了職位工作內容也不是很清楚究竟是做什麼的


我看了一個是這樣:

崗位職責:

1、協助處理版權產品的選擇、評估等相關事宜;

2、協助處理版權合作洽談及進行日常合同簽約的跟進及歸檔;

3、協助處理版權合同期內的稿費、版稅結算業務;

4、其他需要協助版權負責人進行處理的日常事務。

簡單來說就是:

1 在版權老大找合作夥伴的時候,幫忙收集資料,歸檔,開會時寫會議記錄。

2 列印合同 郵寄合同 收合同 存合同

3 催財務 催財務 催財務

4 跟著版權老大出差 提包 複印 列印 歸檔 準備ppt 多學多看多學多看多學多看

ok我們再來看看版權老大在幹什麼

1、與國內外各家出版社、圖書公司、作者、版權代理公司等機構洽談合作,完成版權合作引進和簽約;

2、維護版權合作方的良好關係和日常商務的處理;

3、新方向新業務的拓展,充分挖掘合作資源,公司政策的有效執行;

4、帶領團隊完成公司制定的任務指標。

版權助理就是協助版權老大幹好他的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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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搞誤了,貼得是授權部老大的活兒。

一般來說,影視類公司提得是授權,出版類公司是版權……

不曉得題主說的公司是哪種……

推斷了下,大約是類似漫友文化這類型的「動漫公司」,那麼主要是還是版權的獲取以及版權合作方面工作。

如果是影視類的,這種更多就是考慮怎麼把公司已有的IP授權給別人同時合理地開枝散葉了。


謝邀。

看到謎面頓時感覺這問題就是為我而出的,因為我的名片上竟然就赫然寫著「版權助理」。

但是仔細想了幾天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因為似乎我並沒有做什麼比較特殊的工作,並且也不知道其他動漫公司的版權「助理」都在做什麼。於是在對答案胸有成竹以前,先討巧不正面回答只做自述。

另外 @喵小粒 老師的帖子講解的非常詳細了,我已經沒有能再添加的內容了。

但是稍微有點兒不同的地方是…1.我們單位包含了漫畫動畫影視出版,但是單位所有成員都考慮怎麼把公司的IP(我們習慣用著作權)授權給別人。2.我曾試過想幫老大拎包但是他不給我...

===========分哥線============

先說單位

名字叫做:株式會社手塚プロダクション

之前在中國一直沒有正式名字。後來因為和中國打官司,被動的起了一個中文名叫做「手塚株式會社」。公司的類型完全是大眾眼中的「動漫公司」,這裡應該和題主設定的世界觀一致。

公司名字里有手塚,但可惜不是手塚國光,抱歉讓網王迷失望了。

公司的創始人是一個叫手塚治虫的漫·動畫作者,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他是誰,但是喜歡動畫漫畫的人應該都知道他的作品:《鐵臂阿童木》。

1989年2月9日,手塚治虫辭世。

創始人·作者也可以說是創意的核心不在了,公司繼續怎麼發展?

喬布斯在蘋果的時候,蘋果靠創意和設計

喬布斯不在了的時候,蘋果更多靠的似乎就是經營(我並非業內,消息來源完全來自網路小報)

作為一個小小的動漫公司,核心創意人物不在了,那麼能繼續維持下去的方法,就是吃老本,而且是要走可持續再發展路線融入各種創意玩兒著命變著法兒的吃老本兒,而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要越吃越多…

老本兒的吃法就是合理運用著作權。合理的運用手塚先生留下的400多部漫畫、各種動畫、和其他類型的作品的著作權…

我所在的4層小樓叫做「本社」,除了頭頭兒們都在這兒各種會客立項企劃會議決策以外,主要乾的活就是行使著作權。當然公司還有動畫工作室、紀念館、各種文化歷史傳播機構海外分公司什麼的。主要說行使著作權的本社這裡。

本社裡又根據類型不同將著作權管理分成更細的部門:

一部:商品以及廣告相關

二部:音視頻相關

三部:網路相關

出版:傳統出版相關。

我目前在一部,因為特殊原因以後可能還要各個部門兒都輪一遍...

先粗略說說其他部門都在做什麼:

1.冬京電視台的幸運51節目組來電話說想在節目中使用一下XX年XX出版社出版的漫畫第XX頁的阿童木的圖,大概X秒鐘,授權費應該多少呢?

2.福視電視台想搞個暑期懷舊動畫大聯播在什麼檔再重播一遍森林大帝,應該怎麼授權?

3.傷心煎餅劇團來電話,想用怪醫黑傑克裡面的一個梗,應該怎麼授權?

4.祖國杭州廈門上海南京天津北京大連的哪個哪個XX最大、第一大、人數最多、第一屆漫展馬上就要召開了,想邀請你們公司,場地食宿車費我們全包你們來不來?

OK您說的俺不懂所以俺不亂說這種電話全都轉給二部同僚

1.亞驢遜kiudle電子書談具體分成

2.Docono在線視頻網站談最新技術

4.Llne 威信 要做點兒聊天用的表情

3.Goodle說希望把紀念館做成在線漫遊的博物館…

好,這些俺也說不來,繼續把電話轉給三部同僚

承蒙關照,我是Supreus,我是Bbpe,自從和變形銀鋼出了合作款以後效果不錯,也希望能和您公司合作出X款;俺是大阪的公司,俺們開發了不含驅蚊氨新生兒和孕婦也能使用的驅蚊噴劑因為俺們是小公司所以沒法宣傳,所以希望能得到貴公司的形象授權,這樣就可以和其他大公司一樣站在世界舞台上了;我們是瘋田通銳斯,我們進入中國,我們沒選擇孫悟空,我們覺得阿童木更符合…

好了,於是基本的工作流程就是:

先約一次,聽雙方想法,然後查之前的合同看有沒有已經獨家授權同類防止違約。

然後經過無數次反饋,最終同意對方的計劃書,然後合同草案,然後合同簽訂,然後才開始進行商品或者廣告的設計,然後再經過幾次監修(防止造型崩塌,像國內某悲傷羊的商品授權慘劇就是因為濫情式的授權和部做監修造成的),出完成品的樣品,最終允許商品或者廣告公開。

助理除了干各種雜事以外,和非助理的區別我覺得就是…非助理輕鬆的就把幾個項目幾個客戶幾個不同部門的工作揉在一起形成一個新的項目而助理只是按照正常的買和賣的流程來思考…

舉個例子有一次一個經營體育用品的客戶想取得某個形象的商品化授權,我這種級別的只能想到直來直去的流程化。而版權老大在將形象授權給該受權商(或者說是被授權商,英文licensee)的同時,對他說在商品上使用形象的話大家都在這麼做,如果讓某個體育明星配合我們的形象一起來印在商品上你覺得如何?體育公司當然高興。老大又轉而聯繫體育明星所在的聯盟,後來又聯繫獨家轉播該體育賽事的電視台,又聯繫該電視台旗下的商店,又聯繫該明星老家的商店協會…

結果就是,商品開發公司負責開發商品,我們公司給體育明星畫了屬於自己的形象+我們的動漫形象的合作款用在商品上,然後明星在電視轉播上使用這些商品例如隊服水壺等等,觀眾看完了比賽以後在比賽會場直接購買商品,粉絲在電視台經營的店鋪以及明星的老家的商店裡也能買到這些限量商品。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遠遠不是我這種助理能想到或者即使想得到也沒有能力促成的。

所以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在我眼裡,動漫公司的版權助理…可能和其他公司的「助理」乾的事情都差不多,只不過公司的經營內容是動畫漫畫相關內容而已。

以上內容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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